駙馬都尉
隴西辛道度者,遊學至雍州城四五裏,比見一大宅,有青衣女子在門。度詣門下求飧1。女子入告秦女,女命召入。度趨入閣中,秦女於西榻而坐。度稱姓名,敘起居,既畢,命東榻而坐,即治飲饌2。食訖,女謂度曰:“我秦閔王女,出聘曹國,不幸無夫而亡。亡來已二十三年,獨居此宅,今日君來,願為夫婦。”
經三宿三日後,女即自言曰:“君是生人,我鬼也,共君宿契,此會可三宵,不可久居,當有禍矣。然茲信宿,未悉綢繆3,既已分飛,將何表信於郎?”即命取床後盒子開之,取金枕一枚,與度為信。乃分袂泣別,即遣青衣送出門外。未逾數步,不見舍宇,惟有一塚。度當時荒忙出走,視其金枕在懷,乃無異變。
尋至秦國,以枕於市貨之,恰遇秦妃東遊,親見度賣金枕,疑而索看,詰度何處得來,度具以告。妃聞,悲泣不能自勝。然向疑耳,乃遣人發塚啟柩視之,原葬悉在,唯不見枕。解體看之,交情宛若。秦妃始信之。歎曰:“我女大聖,死經二十三年,猶能與生人交往。此是我真女婿也。”遂封度為駙馬都尉,賜金帛車馬,令還本國。
因此以來,後人名女婿為“駙馬”。今之國婿,亦為“駙馬”矣。
【注釋】
1飧:通“飧”。泛指食物。
2饌:飯食。
3綢繆:形容情意殷切,纏綿難解。
【譯文】
陝西郡人辛道度出外遊學,來到雍州城外四五裏的地方,見到一個大宅院,門口站著一個青衣女子。辛道度走到大門口請求她施舍飲食,青衣女子進去稟告主人秦女,秦女讓她召辛道度進去。辛道度走進閣樓,見秦女坐在西榻上。辛道度自報姓名,問候秦女,行禮之後,秦女讓辛道度在東榻坐下,立即準備好飯菜。吃完飯後,秦女對辛道度說:“我是秦閔王的女兒,許配給曹國,不幸尚未出嫁就死了。算來已死了二十三年,我一直獨居在這個宅院裏。今天你既然來了,希望我們結為夫妻,共度三日。”
過了三天三夜後,秦女自言自語道:“你是活人,我是鬼。與你前世有緣分,但這種交往隻能持續三夜,不可長住,不然就會導致災禍。但是這兩三夜還不能享盡夫妻纏綿相愛之情,馬上要分別了,送什麽東西給你作信物呢?”立即叫人從床後取來一個盒子,從盒子裏拿出一枚金枕,送給辛道度作信物。然後才依依不舍,含淚告別,秦女叫青衣女子將辛道度送出門外。沒走幾步,宅院就消失了,隻留一座墳墓在那裏。辛道度慌忙跑出墓地,再看懷裏的金枕,卻並沒什麽改變。
過後不久,辛道度來到秦國。他拿著金枕到集市上去賣,恰好遇見秦王王妃東遊到這裏,親眼見到辛道度在叫賣金枕,心生疑惑就索要過來細看,詢問辛道度從哪裏得的。辛道度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她。秦妃聽後,痛哭難當,但她還是將信將疑。於是,派人挖開秦女的墳墓,打開棺材查看,果然當時的隨葬物品都在,唯獨不見金枕。解開秦女衣服驗看她的身體,仿佛有夫妻行禮的痕跡,秦妃這才相信了。她感歎道:“我女兒真有神通啊,死去二十三年,還能與活人交往,這個人是我真正的女婿啊。”於是封辛道度為駙馬都尉,賞賜黃金絹帛,車馬等物,叫他回本鄉去。
自此以後,人們把女婿稱為“駙馬”。如今帝王的女婿,也都稱為駙馬了。
談生妻鬼
漢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詩經》。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乃言曰:“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後,方可照耳。”與為夫婦,生一兒。
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照視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複止,雲:“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後生持袍詣市,睢陽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發塚。”乃取拷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乃視女塚,塚完如故,發視之,棺蓋下果得衣裾,呼其兒視,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複賜遺之,以為女婿。表其兒為郎中。
【譯文】
漢代有個叫談生的,四十歲的年紀了,還沒有妻子,常常慷慨激昂地誦讀《詩經》。有一天半夜,有個年紀大約十五六歲的姑娘,主動來接近談生,要和他做夫妻。她的體態容顏以及衣著打扮,天下沒有誰能比得上她。她跟談生說:“我和常人不同,你不要用火光來照我。三年以後,才可以照一照。”於是談生就和她結成了夫妻。後來還生了一個兒子。
兒子已經兩歲了,談生實在忍不住,便在夜裏等妻子入睡後,偷偷地用火燭照看她。隻見她的腰部以上,象人一樣長著肉,腰部以下,隻是枯骨。談生妻子醒了,說道:“您辜負了我。我都快要活了,現在說什麽都晚了,您為什麽不能再忍耐一年,這會兒來照我呢?”談生連忙向她道歉。他妻子痛哭難禁,對談生說:“雖然和您要永遠斷絕夫妻關係,但我顧念我的兒子,既然您窮得不能連他一起養活,就讓他暫且跟我走吧。我將送您一件東西。”談生跟著妻子去了,進入一間華麗的屋宇,裏麵的器物都非比尋常,他妻子拿了一件綴著珠寶的長袍給了他,說:“你可以靠它來養活自己了。”她撕了一片談生的衣襟,談生把衣襟留下走了。
後來談生拿著這珠袍到集市上出售,睢陽王家的人買了它,談生得到了上萬錢幣。睢陽王認識那長袍,說:“這是我女兒的長袍,怎麽會出現在集市上呢?這一定是盜墓的幹的。”於是讓人把談生抓來拷問,談生詳細地把實情如實以告。睢陽王還不相信,於是就去察看女兒的墳墓,那墳墓還是像原來那樣完好無損。掘開棺材查看,棺材蓋下麵果然發現了談生的衣襟。又把談生的兒子叫來細看,也正像自己的女兒。睢陽王這才相信談生的話,立刻召見了談生,又把他女兒的珠袍贈還給他,把他當作自己的女婿。還上書朝廷舉薦談生的兒子當了郎中。
盧充幽婚
盧充者,範陽人,家西三十裏,有崔少府墓。充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西獵戲,見一獐,舉弓而射,中之,獐倒,複起。充因逐之,不覺遠。
忽見道北一裏許,高門瓦屋,四周有如府舍,不複見獐。門中一鈴下唱:“客前。”充曰:“此何府也?”答曰:“少府府也。”充曰:“我衣惡,那得見少府?”即有一人提一襥1新衣,曰:“府君以此遺郎。”充便著訖,進見少府,展姓名。
酒炙2數行。謂充曰:“尊府君不以仆門鄙陋,近得書,為君索小女婚,故相迎耳。”便以書示充。充父亡時雖小,然已識父手跡,即欷歔無複辭免。便敕內:“盧郎已來,可令女郎妝嚴。”且語充雲:“君可就東廊。”
及至黃昏,內白:“女郎妝嚴已畢。”充既至東廊,女已下車,立席頭,卻共拜。時為三日給食。三日畢,崔謂充曰:“君可歸矣。女有娠相,若生男,當以相還,無相疑。生女,當留自養。”敕外嚴車送客。充便辭出。崔送至中門,執手涕零。出門,見一犢車,駕青牛。又見本所著衣及弓箭,故在門外。尋傳教將一人提襥衣與充,相問曰:“姻援始爾,別甚悵恨。今複致衣一襲,被褥自副。”
充上車,去如電逝,須臾至家。家人相見悲喜,推問,知崔是亡人,而入其墓。追以懊惋。
別後四年,三月三日,充臨水戲,忽見水旁有二犢車,乍沉乍浮。既而近岸,同坐皆見。而充往開車後戶,見崔氏女與三歲男共載。充見之忻然3,欲捉其手,女舉手指後車曰:“府君見人。”即見少府。充往問訊,女抱兒還充,又與金鋺,並贈詩曰:“煌煌靈芝質,光麗何猗猗4!華豔當時顯,嘉異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榮耀長幽滅,世路永無施。不悟陰陽運,哲人忽來儀。會淺離別速,皆由靈與祗。何以贈餘親,金鋺可頤兒。恩愛從此別,斷腸傷肝脾。”
充取兒、鋺及詩,忽然不見二車處。充將兒還,四坐謂是鬼魅,僉遙唾之,形如故。問兒:“誰是汝父?”兒徑就充懷。眾初怪惡,傳省其詩,慨然歎死生之玄通也。
隴西辛道度者,遊學至雍州城四五裏,比見一大宅,有青衣女子在門。度詣門下求飧1。女子入告秦女,女命召入。度趨入閣中,秦女於西榻而坐。度稱姓名,敘起居,既畢,命東榻而坐,即治飲饌2。食訖,女謂度曰:“我秦閔王女,出聘曹國,不幸無夫而亡。亡來已二十三年,獨居此宅,今日君來,願為夫婦。”
經三宿三日後,女即自言曰:“君是生人,我鬼也,共君宿契,此會可三宵,不可久居,當有禍矣。然茲信宿,未悉綢繆3,既已分飛,將何表信於郎?”即命取床後盒子開之,取金枕一枚,與度為信。乃分袂泣別,即遣青衣送出門外。未逾數步,不見舍宇,惟有一塚。度當時荒忙出走,視其金枕在懷,乃無異變。
尋至秦國,以枕於市貨之,恰遇秦妃東遊,親見度賣金枕,疑而索看,詰度何處得來,度具以告。妃聞,悲泣不能自勝。然向疑耳,乃遣人發塚啟柩視之,原葬悉在,唯不見枕。解體看之,交情宛若。秦妃始信之。歎曰:“我女大聖,死經二十三年,猶能與生人交往。此是我真女婿也。”遂封度為駙馬都尉,賜金帛車馬,令還本國。
因此以來,後人名女婿為“駙馬”。今之國婿,亦為“駙馬”矣。
【注釋】
1飧:通“飧”。泛指食物。
2饌:飯食。
3綢繆:形容情意殷切,纏綿難解。
【譯文】
陝西郡人辛道度出外遊學,來到雍州城外四五裏的地方,見到一個大宅院,門口站著一個青衣女子。辛道度走到大門口請求她施舍飲食,青衣女子進去稟告主人秦女,秦女讓她召辛道度進去。辛道度走進閣樓,見秦女坐在西榻上。辛道度自報姓名,問候秦女,行禮之後,秦女讓辛道度在東榻坐下,立即準備好飯菜。吃完飯後,秦女對辛道度說:“我是秦閔王的女兒,許配給曹國,不幸尚未出嫁就死了。算來已死了二十三年,我一直獨居在這個宅院裏。今天你既然來了,希望我們結為夫妻,共度三日。”
過了三天三夜後,秦女自言自語道:“你是活人,我是鬼。與你前世有緣分,但這種交往隻能持續三夜,不可長住,不然就會導致災禍。但是這兩三夜還不能享盡夫妻纏綿相愛之情,馬上要分別了,送什麽東西給你作信物呢?”立即叫人從床後取來一個盒子,從盒子裏拿出一枚金枕,送給辛道度作信物。然後才依依不舍,含淚告別,秦女叫青衣女子將辛道度送出門外。沒走幾步,宅院就消失了,隻留一座墳墓在那裏。辛道度慌忙跑出墓地,再看懷裏的金枕,卻並沒什麽改變。
過後不久,辛道度來到秦國。他拿著金枕到集市上去賣,恰好遇見秦王王妃東遊到這裏,親眼見到辛道度在叫賣金枕,心生疑惑就索要過來細看,詢問辛道度從哪裏得的。辛道度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她。秦妃聽後,痛哭難當,但她還是將信將疑。於是,派人挖開秦女的墳墓,打開棺材查看,果然當時的隨葬物品都在,唯獨不見金枕。解開秦女衣服驗看她的身體,仿佛有夫妻行禮的痕跡,秦妃這才相信了。她感歎道:“我女兒真有神通啊,死去二十三年,還能與活人交往,這個人是我真正的女婿啊。”於是封辛道度為駙馬都尉,賞賜黃金絹帛,車馬等物,叫他回本鄉去。
自此以後,人們把女婿稱為“駙馬”。如今帝王的女婿,也都稱為駙馬了。
談生妻鬼
漢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詩經》。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乃言曰:“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後,方可照耳。”與為夫婦,生一兒。
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照視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複止,雲:“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後生持袍詣市,睢陽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發塚。”乃取拷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乃視女塚,塚完如故,發視之,棺蓋下果得衣裾,呼其兒視,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複賜遺之,以為女婿。表其兒為郎中。
【譯文】
漢代有個叫談生的,四十歲的年紀了,還沒有妻子,常常慷慨激昂地誦讀《詩經》。有一天半夜,有個年紀大約十五六歲的姑娘,主動來接近談生,要和他做夫妻。她的體態容顏以及衣著打扮,天下沒有誰能比得上她。她跟談生說:“我和常人不同,你不要用火光來照我。三年以後,才可以照一照。”於是談生就和她結成了夫妻。後來還生了一個兒子。
兒子已經兩歲了,談生實在忍不住,便在夜裏等妻子入睡後,偷偷地用火燭照看她。隻見她的腰部以上,象人一樣長著肉,腰部以下,隻是枯骨。談生妻子醒了,說道:“您辜負了我。我都快要活了,現在說什麽都晚了,您為什麽不能再忍耐一年,這會兒來照我呢?”談生連忙向她道歉。他妻子痛哭難禁,對談生說:“雖然和您要永遠斷絕夫妻關係,但我顧念我的兒子,既然您窮得不能連他一起養活,就讓他暫且跟我走吧。我將送您一件東西。”談生跟著妻子去了,進入一間華麗的屋宇,裏麵的器物都非比尋常,他妻子拿了一件綴著珠寶的長袍給了他,說:“你可以靠它來養活自己了。”她撕了一片談生的衣襟,談生把衣襟留下走了。
後來談生拿著這珠袍到集市上出售,睢陽王家的人買了它,談生得到了上萬錢幣。睢陽王認識那長袍,說:“這是我女兒的長袍,怎麽會出現在集市上呢?這一定是盜墓的幹的。”於是讓人把談生抓來拷問,談生詳細地把實情如實以告。睢陽王還不相信,於是就去察看女兒的墳墓,那墳墓還是像原來那樣完好無損。掘開棺材查看,棺材蓋下麵果然發現了談生的衣襟。又把談生的兒子叫來細看,也正像自己的女兒。睢陽王這才相信談生的話,立刻召見了談生,又把他女兒的珠袍贈還給他,把他當作自己的女婿。還上書朝廷舉薦談生的兒子當了郎中。
盧充幽婚
盧充者,範陽人,家西三十裏,有崔少府墓。充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西獵戲,見一獐,舉弓而射,中之,獐倒,複起。充因逐之,不覺遠。
忽見道北一裏許,高門瓦屋,四周有如府舍,不複見獐。門中一鈴下唱:“客前。”充曰:“此何府也?”答曰:“少府府也。”充曰:“我衣惡,那得見少府?”即有一人提一襥1新衣,曰:“府君以此遺郎。”充便著訖,進見少府,展姓名。
酒炙2數行。謂充曰:“尊府君不以仆門鄙陋,近得書,為君索小女婚,故相迎耳。”便以書示充。充父亡時雖小,然已識父手跡,即欷歔無複辭免。便敕內:“盧郎已來,可令女郎妝嚴。”且語充雲:“君可就東廊。”
及至黃昏,內白:“女郎妝嚴已畢。”充既至東廊,女已下車,立席頭,卻共拜。時為三日給食。三日畢,崔謂充曰:“君可歸矣。女有娠相,若生男,當以相還,無相疑。生女,當留自養。”敕外嚴車送客。充便辭出。崔送至中門,執手涕零。出門,見一犢車,駕青牛。又見本所著衣及弓箭,故在門外。尋傳教將一人提襥衣與充,相問曰:“姻援始爾,別甚悵恨。今複致衣一襲,被褥自副。”
充上車,去如電逝,須臾至家。家人相見悲喜,推問,知崔是亡人,而入其墓。追以懊惋。
別後四年,三月三日,充臨水戲,忽見水旁有二犢車,乍沉乍浮。既而近岸,同坐皆見。而充往開車後戶,見崔氏女與三歲男共載。充見之忻然3,欲捉其手,女舉手指後車曰:“府君見人。”即見少府。充往問訊,女抱兒還充,又與金鋺,並贈詩曰:“煌煌靈芝質,光麗何猗猗4!華豔當時顯,嘉異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榮耀長幽滅,世路永無施。不悟陰陽運,哲人忽來儀。會淺離別速,皆由靈與祗。何以贈餘親,金鋺可頤兒。恩愛從此別,斷腸傷肝脾。”
充取兒、鋺及詩,忽然不見二車處。充將兒還,四坐謂是鬼魅,僉遙唾之,形如故。問兒:“誰是汝父?”兒徑就充懷。眾初怪惡,傳省其詩,慨然歎死生之玄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