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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死者**內發現精斑,擦拭後提取到dna樣本,可以用來與嫌疑人比對。”\r


    “同樣的勒頸工具,且屍體都被凶手運回了小區附近,我看應該並案。”吳錯道。\r


    眾人點頭,小白端詳著死者照片道:“我有個問題——不是我對死者說三道四啊,就是……從樣貌來看,於司娜分明更加年輕貌美,為什麽凶手卻……選擇了楊秀?”\r


    “換你得話,你就會選於司娜,對嗎?”吳錯問道。\r


    這問題讓小白更顯緊張,他偷偷看了一眼徐行二——畢竟,他的法醫女友和徐行二在同一個部門。\r


    吳錯繼續道:“我們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維揣測一個強奸犯的心理,以及……生理需求。”\r


    “的確,”閆儒玉讚成道:“以往的數據顯示,強奸、猥褻犯一半以上伴有生理或心理問題。老吳繼續說說現場勘察情況?”\r


    “好,首先是於司娜。她的遇害表麵上看是謀財,卻又存在疑點,凶手拿走她的現金和打火機——連打火機都拿走了,一開始我認為凶手還是有些眼光的,可是,於司娜手腕上那塊價值5萬元以上的鑽表卻還在,難道是凶手沒發現?這一點暫時存疑。”\r


    “凶手的目的會不會根本就不是謀財?他也沒什麽眼光,”明輝道:“或許拿走打火機,隻是想……抽根煙?”\r


    “的確有這種可能,因為死者楊秀的財物沒有丟失。楊秀的金項鏈、鑽戒等首飾都在,現金也在錢包裏原封未動。\r


    凶手對楊秀,似乎是單純的為了性侵。\r


    楊秀的衣物上沾有不少草渣,於司娜的衣物上沒有……對了,這個細節不容忽視,楊秀中午吃完飯出門,養尊處優的她衣服上當然不會沾著草渣,這說明她中途下過車,不僅下車,還曾在草地上……被凶手性侵了,或許是因為凶手身材高大,車裏……施展不開吧。\r


    我推斷凶手身材高大,是因為,楊秀的防曬外套下擺很長,下擺上有半枚腳印,應該是凶手實施性侵時留下的,從腳印分析,凶手穿43碼的蠍子,是個高大的男人。”\r


    閆儒玉一邊看屍檢照片一邊問道,“於司娜和楊秀的死亡狀態,還有什麽差別嗎?”\r


    “差別沒了,但有一點讓我想不明白,轄區民警排查兩人的人際關係,發現沒有任何交集,兩人除了住在同一小區外,便再沒有任何關聯,難道凶手是無差別殺人?反社會人格?”\r


    “不是一個凶手。”閆儒玉道。\r


    “什麽?!”\r


    這次,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閆儒玉臉上。\r


    閆儒玉將兩名死者頸部勒痕的照片放在桌子正中,“繩子交錯的位置都是在左側,說明殺死兩人時,凶手的確是在副駕駛位置,但有一處細節……仔細看,於司娜脖子上,繩子交錯的位置,是左邊壓住右邊,說明勒頸時凶手右手在上,慣用右手,而楊秀的情況正好相反,殺死楊秀的人慣用左手。\r


    凶手不是同一個人,就能夠解釋為什麽於司娜的財物被盜,而楊秀的沒有,為什麽楊秀遭到性侵,而於司娜沒有。\r


    還有,草渣,這個細節也不容忽視。”\r


    “兩個凶手……這也太……”吳錯想說不可思議。\r


    “但兩個凶手一定存在某種聯係,合作或者……競爭……”閆儒玉拍了拍自己的腦袋,似乎是要打開記憶,“14年曾有兩樁連環殺人案,發生在兩個相隔甚遠的城市,我偶爾會翻一翻全國各地的大案、懸案,無意間發現這兩樁案子的受害者的職業背景相似,受害場景也極其相似,老吳應該還還記得吧?協助他們破案以後發現,兩邊的凶手一直通過某遊戲論壇聯絡,那是一場殺戮的比賽。”\r


    “你的意思是……眼下這案子,和舊案類似?”\r


    “這不稀奇。”\r


    “好吧,”吳錯停下奮筆疾書,總結道:“我們現在已知的情況:\r


    第一,有兩名凶手,用類似的手法殺害了於司娜和楊秀,兩名凶手之間可能存在某種聯係,當然,我對這個推論暫時……存疑。”\r


    說出這兩個字時,吳錯看了一眼閆儒玉,閆儒玉挑挑眉,意思是“無所謂,懶得跟你這個凡人計較”。\r


    吳錯鬆了口氣,繼續道:“第二,殺死楊秀的凶手穿四三碼的鞋子,由此推斷其身材高大,並且,我們已拿到這名凶手的dna檢材;\r


    第三,殺死於司娜的凶手較為年輕,據目擊者描述,其個頭在175至180左右。\r


    第四,凶手計劃周密,熟悉路況,能夠熟練躲避路麵監控。\r


    關於接下來的偵查方向,我的建議是,排查案發前半個月百合莊園小區內及附近的監控,凶手既然選擇向百合莊園內的兩位業主下手,很可能會提前來到附近,物色目標。”\r


    “監控交給我!”金子多道。\r


    “數量比較多,我來幫你。”明輝積極道。\r


    閆儒玉向已經開始翻看監控的兩人壓了壓手,意思是先別急,接著對吳錯道:“還有幾個疑問。比如,我們知道凶手冒充代價上了於司娜的車,那另一名凶手——我還是認為凶手是至少兩個人——是如何上楊秀的車的?\r


    光天化日,凶手怎麽會選在在一塊草地上性侵楊秀呢?這一點實在是……不合理,可如果不是草地,那楊秀衣服上的草渣又是在怎麽沾上的?\r


    還有一點,楊秀的屍體是怎麽被發現的?報案人是什麽情況?這個你一直沒說。”\r


    閆儒玉將話頭遞給吳錯。\r


    這次吳錯卻沒接話,片區公安局局長道:“事情有點複雜,是這樣,9月1日早晨,120接到群眾電話,說是有人暈倒在車裏了,120趕到後,發現受害人楊秀已經死了——中間打開車門還費了些工夫,我就不細說了——之後120急救人員就打了110報警,我們的民警趕到後不久,案件就被重案組接手了。\r


    我們已經查到了報案人的電話,但是報案人說他這兩天在外地,不方便接電話,明天才能回來,到時會配合我們接受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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