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叫金先生的女士也回給掌櫃的一個禮。
周暮年在一旁皺起眉頭,心裏想:這女人在這一帶一定很有威望,才二十出頭。
“不知道金先生,這次又要懲罰什麽惡棍。”掌櫃的彎著腰,將姿態放到最低。
金先生將照片拿出來,掌櫃的盯著看了半天,吐出來三個字:“我認得。”
這時掌櫃的表情都變了,仿佛想起了什麽往事。
“那莊掌櫃知道這人這狗現在在哪兒嗎?”金先生抓住了線索,眉頭仿佛也解開了。
“人在關口住著,十天來一次這個客棧,每次來都用五斤酒錢買十斤酒。不賣的話就用他的狗來威脅我們,別看這個人長得想弱智一般,其實他的腦子清醒的很,貪杯,貪錢,貪個樂圖,聽說已經有三四家人的孩子被他放狗咬死了。”莊老掌櫃歎了口氣,接著說:“金先生,是要去殺他嗎?”
“看來全村隻有掌櫃的一個明白人。”周暮年插了一句。
“對,一人一狗,都得死。”金先生留了一顆子彈,放在桌子上,“以後這個客棧有什麽事兒,我可以幫忙的,帶著這個子彈來西風口找我。”說完就走了。
周暮年拿起這顆子彈,仔細看了一會兒,收到了皮衣口袋裏。
“掌櫃的,我想跟過去看看。”
“你跟過去幹嘛,窮添亂。”掌櫃的加重口氣。
周暮年拔出手槍:“看樣子沒她那麽職業,幫忙是沒問題的。”
莊掌櫃撇他一眼:“你小心就好,這年頭帶槍的人很多。”
周暮年悄悄的跟在金先生的後麵,風沙吹的讓他們難以前進。
兩人一前一後走了快兩裏路,金先生感覺到了後麵有人跟著。停下腳步,一個猛回頭,抬槍指著周暮年,周暮年出槍也快,兩人槍口碰在了一起。
“跟著我幹嘛?”
“你大聲點,風聲太大。”
“我問你跟著我幹嘛!”
“我想我可能幫到你!”周暮年把槍收了起來。
“那你自己小心,做起事來我可管不到你。”
天快黑了,兩個人來到了關口,孤零零一棟磚房,放門口拴著一條大狗。
那男人提著酒杯晃晃悠悠走了出來,一手撫摸著狗,一手掂著酒瓶。
“威力呀,明天我再帶你吃點兒野味。今天喝的太多了,嗝兒…明天,明天……”那男人對著狗自說自話。
猛回頭看到了周暮年和金先生站在他們的不遠處。兩個人提著槍,眼神冷淡。
“你叫什麽?”周暮年開了口,但不是對著男人說的。
“先做事,再說別的。”
“不吧,就是先問你叫什麽?”周暮年看著金先生,但一直保留著餘光監視男人的一舉一動。
“金卓男。”說完一槍打死了那個男人。
突然的槍響嚇了周暮年一跳。
周暮年有意識到男人準備要扯開鏈子放狗了,多虧了金先生這一槍,要是等周暮年反應過來,估計至少要死一個人。
這條狗也不是好惹的,看著地上躺在血泊裏的男人,嗷嗷的叫,這個時候才意識到這哪裏是狗,分明就是隻狼。
得知這是隻狼的時候,周暮年和金卓男都給嚇壞了。
“怪我。”
“知道怪你,你走吧,這隻狼我來處理。”
周暮年心裏滿是悔恨,晚一點兒問她不就好了,金先生也不至於這個臉色。
周暮年離開的路上一直回頭,直到回頭時看不到金先生。
回到客棧,給掌櫃的交代了事情的結果。掌櫃點頭,然後指了指坐在角落裏的一個黑影。
是個熟悉的背影,看他的樣子已經等了好久了。
“你好,是找我的嗎?”周暮年試探的問了問。
那人扭過頭,原來是今天一早走掉的“故人”。
“酒喝光了,還是肉吃完了?要不就是找到要找的人了。”周暮年遞上一支煙。
“酒扔掉了,肉也扔掉了,人我想快要找到了。”故人微笑。
“真是恭喜!”
“你叫什麽?”
“周暮年,是我自己給自己取得名字。”
“你父母呢?”
“我不知道父親叫什麽,母親姓周。”
這故人突然驚起:“元宵…”
“祖籍香港,九龍百玉堂。”
“你母親現在人呢?”
周暮年沉默了。
“你母親現在人呢?”這故人急了。
“去世十五年了!”周暮年低下頭,好想又想起了母親當年的模樣。
故人崩潰了,啊的大叫!隨後七竅流血,死去了。這故人就是尋了周元宵二十年的周家文臣。
周暮年到最後都沒來得及問這位先生的名字。以及母親之前的事情。
周暮年就當他是自己的父親,為他披麻戴孝。
文臣被周暮年埋在客棧的後院,有時候閑下來了,周暮年就帶著煙酒,獨自坐在文臣的墳頭前,講著已經非常模糊的兒時記憶。
一九四一年,白夫人帶著周暮年和文臣一路往香港邊境逃去尋找父親,那晚周元宵趁著文臣睡去,抱著孩子先出了境。
她不敢再麵對親人,她受不了親人離去的那種感覺,她寧願離開,也不遠目睹。
元宵身上的帶的錢財夠她生活很久,一路走下去,穿過湖南,在湖北住了一段時間,還買了一套房子。
到了一九四二年,全國饑荒,她拿出了一部分的資金,高價買了許多糧食,救了這個城市太多的人。但戰亂不停,周元宵天天都提心吊膽。周暮年也一天天在長大,周元宵已經把他當成了自己最疼愛的人。
這年夏天,周元宵一路向北來到了河南鄭縣。
呆了兩個月左右,又向西過西安,來到蘭州。一直生活到一九四六年,本以為抗日戰爭結束了,天下就太平了,沒曾想又發起了國共內戰,周元宵漸漸的看不到明天,在一日的晚上自殺了。
“有沒有這麽一個人讓你想忘掉,有沒有這麽一個人讓你想銘記。”這句話是周元宵與人交談是說的最多的一句話。
“為何要生活在時代的暮年,為何要出生在時代的暮年。”這又是對周暮年說的最多的話。
“我姓周,名元宵,正月十五生人,你要記好,白先生。”
“張元奇,張元奇,張元奇!!”周元宵天天因為這個名字,總是從噩夢中驚醒。
這是周暮年印象最深的幾句話。
周暮年在墳前訴說的這些天,金卓男金爺來了幾次,得知周暮年這些日子再為家鄉人守孝,每次都沒有打攪,坐了一會兒便離開了這家客棧。
第七天夜,周暮年在墳前守回魂夜。
金卓男悄無聲息的來了。
“是家人?”
“我也不知道,但是家鄉來的人。我從沒想過我還有除了母親以外的親人。母親帶我逃亡的這些年她對家裏隻字未提。”
“你母親死的時候你應該才十幾歲?”
“我現在到底幾歲我也不記得,但我母親死的那年,我已經有能力養活我自己了。”
“是什麽動力讓你生活下來的?”
“生活很難嗎?”
金卓男凝視著周暮年:“生活很簡單嗎?”
“每個人追求的東西不一樣,支撐的動力就不一樣,我很簡單,就是想活著,不想死。所以我要過下去。”
“為什麽?”
“以前很多人都想要我死,但並沒有什麽我必須得死的理由,隻是我身單力薄寄人籬下是個玩物。死了沒人注意。但我總是能在別人置我於死地前逃出來,生存本領就是那個時候學會的。”
“那你活下來的理由真的挺簡單的。”
“你們這裏的人是不是都把信仰放在心裏很重要的位置。”
“我活下來的理由就是因為信仰。”
“愛與被愛呢?”
“從前的人都把信仰埋在心裏,愛與被愛常常都掛在口中,現在的人都把愛藏在心裏,信仰好像並不是那麽重要了,隻是我的心裏隻有信仰,愛與被愛可能沒那麽重要。”
“重要,它滲透在你的生命裏,不管是什麽隻要他出現過你的生命中,它就是你生命裏重要的東西。對不起,經曆不同,解釋不通。”周暮年歎了口氣。
“你多久沒站在風口了?”
“快一周了吧。”
“你會在這兒呆多久?”
“等風季過了吧。過了風季,我想去哪兒就能去哪兒了。”
“能帶我走嗎?”
“這片沙漠是你信仰紮根的地方,你也要放棄嗎?”
“對,我想試著放下信仰,去感受人們心中的愛與被愛。”
“如果等不到她,我就帶你走。”
“你是要等一個人?”
“對,我走之前跟她說過,我會沿著西風走,西風路過的第一個建築,我在哪裏駐足等她,風季過了,她找不到風向,自然就找不到我。我們這輩子都不可能相見。”
“多可惜”
“不可惜,沒有遺憾的話,這段感情才可惜。”
“好,風季過了,我就來找你。”
金卓男取下自己的絲帶,綁在周暮年的胳膊上,周暮年下意識的握著了金卓男的手,金卓男感到周暮年這隻手上隻有四根手指。
“手上是新傷吧。”
“起痂了還沒愈合。”
“多久的傷?”
“上個月。來這裏之前。你們女人好奇怪,我把她想要的東西都給她了,她卻遠遠的躲開了。”
這根手指的故事在穿過了周暮年最黑暗的那五年。
周暮年在一旁皺起眉頭,心裏想:這女人在這一帶一定很有威望,才二十出頭。
“不知道金先生,這次又要懲罰什麽惡棍。”掌櫃的彎著腰,將姿態放到最低。
金先生將照片拿出來,掌櫃的盯著看了半天,吐出來三個字:“我認得。”
這時掌櫃的表情都變了,仿佛想起了什麽往事。
“那莊掌櫃知道這人這狗現在在哪兒嗎?”金先生抓住了線索,眉頭仿佛也解開了。
“人在關口住著,十天來一次這個客棧,每次來都用五斤酒錢買十斤酒。不賣的話就用他的狗來威脅我們,別看這個人長得想弱智一般,其實他的腦子清醒的很,貪杯,貪錢,貪個樂圖,聽說已經有三四家人的孩子被他放狗咬死了。”莊老掌櫃歎了口氣,接著說:“金先生,是要去殺他嗎?”
“看來全村隻有掌櫃的一個明白人。”周暮年插了一句。
“對,一人一狗,都得死。”金先生留了一顆子彈,放在桌子上,“以後這個客棧有什麽事兒,我可以幫忙的,帶著這個子彈來西風口找我。”說完就走了。
周暮年拿起這顆子彈,仔細看了一會兒,收到了皮衣口袋裏。
“掌櫃的,我想跟過去看看。”
“你跟過去幹嘛,窮添亂。”掌櫃的加重口氣。
周暮年拔出手槍:“看樣子沒她那麽職業,幫忙是沒問題的。”
莊掌櫃撇他一眼:“你小心就好,這年頭帶槍的人很多。”
周暮年悄悄的跟在金先生的後麵,風沙吹的讓他們難以前進。
兩人一前一後走了快兩裏路,金先生感覺到了後麵有人跟著。停下腳步,一個猛回頭,抬槍指著周暮年,周暮年出槍也快,兩人槍口碰在了一起。
“跟著我幹嘛?”
“你大聲點,風聲太大。”
“我問你跟著我幹嘛!”
“我想我可能幫到你!”周暮年把槍收了起來。
“那你自己小心,做起事來我可管不到你。”
天快黑了,兩個人來到了關口,孤零零一棟磚房,放門口拴著一條大狗。
那男人提著酒杯晃晃悠悠走了出來,一手撫摸著狗,一手掂著酒瓶。
“威力呀,明天我再帶你吃點兒野味。今天喝的太多了,嗝兒…明天,明天……”那男人對著狗自說自話。
猛回頭看到了周暮年和金先生站在他們的不遠處。兩個人提著槍,眼神冷淡。
“你叫什麽?”周暮年開了口,但不是對著男人說的。
“先做事,再說別的。”
“不吧,就是先問你叫什麽?”周暮年看著金先生,但一直保留著餘光監視男人的一舉一動。
“金卓男。”說完一槍打死了那個男人。
突然的槍響嚇了周暮年一跳。
周暮年有意識到男人準備要扯開鏈子放狗了,多虧了金先生這一槍,要是等周暮年反應過來,估計至少要死一個人。
這條狗也不是好惹的,看著地上躺在血泊裏的男人,嗷嗷的叫,這個時候才意識到這哪裏是狗,分明就是隻狼。
得知這是隻狼的時候,周暮年和金卓男都給嚇壞了。
“怪我。”
“知道怪你,你走吧,這隻狼我來處理。”
周暮年心裏滿是悔恨,晚一點兒問她不就好了,金先生也不至於這個臉色。
周暮年離開的路上一直回頭,直到回頭時看不到金先生。
回到客棧,給掌櫃的交代了事情的結果。掌櫃點頭,然後指了指坐在角落裏的一個黑影。
是個熟悉的背影,看他的樣子已經等了好久了。
“你好,是找我的嗎?”周暮年試探的問了問。
那人扭過頭,原來是今天一早走掉的“故人”。
“酒喝光了,還是肉吃完了?要不就是找到要找的人了。”周暮年遞上一支煙。
“酒扔掉了,肉也扔掉了,人我想快要找到了。”故人微笑。
“真是恭喜!”
“你叫什麽?”
“周暮年,是我自己給自己取得名字。”
“你父母呢?”
“我不知道父親叫什麽,母親姓周。”
這故人突然驚起:“元宵…”
“祖籍香港,九龍百玉堂。”
“你母親現在人呢?”
周暮年沉默了。
“你母親現在人呢?”這故人急了。
“去世十五年了!”周暮年低下頭,好想又想起了母親當年的模樣。
故人崩潰了,啊的大叫!隨後七竅流血,死去了。這故人就是尋了周元宵二十年的周家文臣。
周暮年到最後都沒來得及問這位先生的名字。以及母親之前的事情。
周暮年就當他是自己的父親,為他披麻戴孝。
文臣被周暮年埋在客棧的後院,有時候閑下來了,周暮年就帶著煙酒,獨自坐在文臣的墳頭前,講著已經非常模糊的兒時記憶。
一九四一年,白夫人帶著周暮年和文臣一路往香港邊境逃去尋找父親,那晚周元宵趁著文臣睡去,抱著孩子先出了境。
她不敢再麵對親人,她受不了親人離去的那種感覺,她寧願離開,也不遠目睹。
元宵身上的帶的錢財夠她生活很久,一路走下去,穿過湖南,在湖北住了一段時間,還買了一套房子。
到了一九四二年,全國饑荒,她拿出了一部分的資金,高價買了許多糧食,救了這個城市太多的人。但戰亂不停,周元宵天天都提心吊膽。周暮年也一天天在長大,周元宵已經把他當成了自己最疼愛的人。
這年夏天,周元宵一路向北來到了河南鄭縣。
呆了兩個月左右,又向西過西安,來到蘭州。一直生活到一九四六年,本以為抗日戰爭結束了,天下就太平了,沒曾想又發起了國共內戰,周元宵漸漸的看不到明天,在一日的晚上自殺了。
“有沒有這麽一個人讓你想忘掉,有沒有這麽一個人讓你想銘記。”這句話是周元宵與人交談是說的最多的一句話。
“為何要生活在時代的暮年,為何要出生在時代的暮年。”這又是對周暮年說的最多的話。
“我姓周,名元宵,正月十五生人,你要記好,白先生。”
“張元奇,張元奇,張元奇!!”周元宵天天因為這個名字,總是從噩夢中驚醒。
這是周暮年印象最深的幾句話。
周暮年在墳前訴說的這些天,金卓男金爺來了幾次,得知周暮年這些日子再為家鄉人守孝,每次都沒有打攪,坐了一會兒便離開了這家客棧。
第七天夜,周暮年在墳前守回魂夜。
金卓男悄無聲息的來了。
“是家人?”
“我也不知道,但是家鄉來的人。我從沒想過我還有除了母親以外的親人。母親帶我逃亡的這些年她對家裏隻字未提。”
“你母親死的時候你應該才十幾歲?”
“我現在到底幾歲我也不記得,但我母親死的那年,我已經有能力養活我自己了。”
“是什麽動力讓你生活下來的?”
“生活很難嗎?”
金卓男凝視著周暮年:“生活很簡單嗎?”
“每個人追求的東西不一樣,支撐的動力就不一樣,我很簡單,就是想活著,不想死。所以我要過下去。”
“為什麽?”
“以前很多人都想要我死,但並沒有什麽我必須得死的理由,隻是我身單力薄寄人籬下是個玩物。死了沒人注意。但我總是能在別人置我於死地前逃出來,生存本領就是那個時候學會的。”
“那你活下來的理由真的挺簡單的。”
“你們這裏的人是不是都把信仰放在心裏很重要的位置。”
“我活下來的理由就是因為信仰。”
“愛與被愛呢?”
“從前的人都把信仰埋在心裏,愛與被愛常常都掛在口中,現在的人都把愛藏在心裏,信仰好像並不是那麽重要了,隻是我的心裏隻有信仰,愛與被愛可能沒那麽重要。”
“重要,它滲透在你的生命裏,不管是什麽隻要他出現過你的生命中,它就是你生命裏重要的東西。對不起,經曆不同,解釋不通。”周暮年歎了口氣。
“你多久沒站在風口了?”
“快一周了吧。”
“你會在這兒呆多久?”
“等風季過了吧。過了風季,我想去哪兒就能去哪兒了。”
“能帶我走嗎?”
“這片沙漠是你信仰紮根的地方,你也要放棄嗎?”
“對,我想試著放下信仰,去感受人們心中的愛與被愛。”
“如果等不到她,我就帶你走。”
“你是要等一個人?”
“對,我走之前跟她說過,我會沿著西風走,西風路過的第一個建築,我在哪裏駐足等她,風季過了,她找不到風向,自然就找不到我。我們這輩子都不可能相見。”
“多可惜”
“不可惜,沒有遺憾的話,這段感情才可惜。”
“好,風季過了,我就來找你。”
金卓男取下自己的絲帶,綁在周暮年的胳膊上,周暮年下意識的握著了金卓男的手,金卓男感到周暮年這隻手上隻有四根手指。
“手上是新傷吧。”
“起痂了還沒愈合。”
“多久的傷?”
“上個月。來這裏之前。你們女人好奇怪,我把她想要的東西都給她了,她卻遠遠的躲開了。”
這根手指的故事在穿過了周暮年最黑暗的那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