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書的人被沒有任何的不適隻是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氣,“這個寫書的人真是個天才,不不不,天才已經不能形容他了,他就是個鬼才,看來整個世界都是他做研究的實驗室罷了,他不屬於任何人的陣營,也絕對不會無私的幫助任何人、、、”這個人輕輕地摸著身旁一條飄在空中的小蝌蚪,是一隻類似蝌蚪的生命,但是它有翅膀更像一條帶著翅膀的魚,他也有名字,他的名字叫做鯤、、、、、、、、、、、、、
說罷又仔仔細細的看著這本書、、、、、、、、、、、、
我們知道,物種之間從來不是平等的關係,物種的唯一的法則是生存,而不是平等,為了生存而鬥爭,例如人和狗的關係,狗順從了人,從而成為這個星球上最成功的物種之一,所以,為了生存,物種是不在乎什麽平等的,這句話也許沒有意義,因為物種太多了,從高等到初級,不可能平等。占有優勢的物種也不可能平等對待被統
治的物種的,例如人吃豬肉的時候是不會有任何不安心理的,豬也沒有能力反抗什麽。如果物種之間的不平等是天然形成的話,那麽同一物種的不同個體之間是否應該是一種平等關係呢?似乎看不到不平等的理由。
但事實上呢?同一物種的不同個體之間依舊不可能有平等關係,我們從來找不到哪一種物種的組織裏任何兩個個體之間是絕對的平等的關係,為什麽呢?
因為組織的目的是為了增強物種本身的競爭力,增強物種在這個自然界生存下去的可能性,所以組織的目的並不是平等,這不是誰規定的,而是自然法則,大部分的物種有一種最簡單有效地組織法則就是最強大的個體擁有絕對權力。例如猴群和獅群,最強大的公猴和雄獅擁有該群體的最高權力,甚至包括唯一的交配權,其他雄性連擁有自己後代的權力都沒有,為什麽會形成這種局麵呢?因為管理學上有一種理論說一隻老虎帶領的一群羊會比一隻羊帶領的一群老虎更有競爭力。讓最強大的個體擁有權力會讓組織擁有最大的效能。自然界用自己的法則詮釋了這條規律。所以在物種內部的組織上,依舊是自然法則在起作用,而不是別的什麽。
問題回到人本身來,人作為自然界的物種之一,是不是也遵循自然法則呢?答案是毫無疑問的,人就是這樣的,我們細細說來。
在麵對其他物種時,人當然理所應當的不采取平等對待的態度。上麵說過,物種的進化的規則是保證本物種的生存。所以為了保證本物種的利益,人幹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在這種態度下,人消滅了很多物種,其中肯定也包含很多其他智能生物,例如很多已經絕跡的類人猿。不要說本身就不屬於同一物種的生物,就算是本身是同一物種的,人隻要找到不屬於同一物種的理由和理論,哪怕這種理論多麽的荒謬,人也會投入到消滅對方的行為中去,例如希特勒的猶太人學說,又例如到現在也沒有完全消失的對黑色人種的欺淩。但其實猶太人不過是民族問題,不存在物種的不同,而黑色人種雖然種不同,但其實同樣是人。
那麽,如果是同種族的人,會平等對待嗎?當然不會,人類的社會結構的本質就不是為了平等而來的,而是為了種族的優先發展,自從有了人類社會,從來就沒有平等的這種事情,馬克思的社會發展簡史詳細的描述了這種變化。因為平等並不是有效率的組織方式。而人類為了自己種族的延續,必須首先重視的是效率。如果沒有效率,人類就會被其他物種消滅。
那麽到了現在,你也許會說,人類在地球上已經不可能有被其他物種消滅的可能性了,是不是人類可以有可能采取一種平等的
社會組織方式呢?
答案依據是不可能的,因為人類內部自己會分裂,形成不同的競爭團體,這種團體可以是種族,國家等多種形式。隻要有競爭存在,就不可能不考慮效率,就不會平等。這是自然界物種競爭的鐵律。
也許你要說人類都已經成為自然的主宰了,還要那麽強烈的競爭幹什麽呢?幹嗎不讓大家都舒服一點呢?可事實上是做不到的,自然的物種競爭的規律就是不讓任何物種舒服,因為隻有壓力才能促使你進化,才能有更高等的生物出現,才會發展,才是宇宙發展的規律,才是生生不息的自然之力。
也許你要說,不平等就不平等唄,反正大家都這樣,我有什麽不可接受的。不錯,絕大部分的人會接受,這樣才能形成穩定的社會關係,自覺的進入自己的合適的定位中。但有少部分人會不知滿足,會不服氣,他們會抗爭,會鬥爭,他們或者會成功,或者會失敗,但不管成功也罷,失敗也罷,他會都會促使社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社會結構。
人生而不平等,相信每個人都會有切身感受。這種不平等有時候是那麽的明顯,不光是物質上的,是待遇上的,有時候同樣是心靈上的,我們不能相信一個妓女在為客人服務的時候在心靈上她和嫖客是平等的。這種情況比比皆是,但仍舊絕大部分的人接受了現實。我們對動物界的不平等有深刻的印象,例如猴群隻有猴王擁有交配權,而我們一般認為我們人類是文明社會,是不存在這種野蠻的規則的。事實上是這樣的嗎?我們當然也能在我們的社會裏尋找到類似的規則,不要以為我們有文明的幌子,我們就沒有野蠻的生物法則,而我們的社會的根基,其實依舊是建立在野蠻的生物法則之上的。我們的社會上的人,慢慢的適應了自己的角色,慢慢的不覺得自己多麽的不平等,達到了一種心理的平衡,或者幹脆漠視自己的弱勢,慢慢進入到自己的社會角色中。
說罷又仔仔細細的看著這本書、、、、、、、、、、、、
我們知道,物種之間從來不是平等的關係,物種的唯一的法則是生存,而不是平等,為了生存而鬥爭,例如人和狗的關係,狗順從了人,從而成為這個星球上最成功的物種之一,所以,為了生存,物種是不在乎什麽平等的,這句話也許沒有意義,因為物種太多了,從高等到初級,不可能平等。占有優勢的物種也不可能平等對待被統
治的物種的,例如人吃豬肉的時候是不會有任何不安心理的,豬也沒有能力反抗什麽。如果物種之間的不平等是天然形成的話,那麽同一物種的不同個體之間是否應該是一種平等關係呢?似乎看不到不平等的理由。
但事實上呢?同一物種的不同個體之間依舊不可能有平等關係,我們從來找不到哪一種物種的組織裏任何兩個個體之間是絕對的平等的關係,為什麽呢?
因為組織的目的是為了增強物種本身的競爭力,增強物種在這個自然界生存下去的可能性,所以組織的目的並不是平等,這不是誰規定的,而是自然法則,大部分的物種有一種最簡單有效地組織法則就是最強大的個體擁有絕對權力。例如猴群和獅群,最強大的公猴和雄獅擁有該群體的最高權力,甚至包括唯一的交配權,其他雄性連擁有自己後代的權力都沒有,為什麽會形成這種局麵呢?因為管理學上有一種理論說一隻老虎帶領的一群羊會比一隻羊帶領的一群老虎更有競爭力。讓最強大的個體擁有權力會讓組織擁有最大的效能。自然界用自己的法則詮釋了這條規律。所以在物種內部的組織上,依舊是自然法則在起作用,而不是別的什麽。
問題回到人本身來,人作為自然界的物種之一,是不是也遵循自然法則呢?答案是毫無疑問的,人就是這樣的,我們細細說來。
在麵對其他物種時,人當然理所應當的不采取平等對待的態度。上麵說過,物種的進化的規則是保證本物種的生存。所以為了保證本物種的利益,人幹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在這種態度下,人消滅了很多物種,其中肯定也包含很多其他智能生物,例如很多已經絕跡的類人猿。不要說本身就不屬於同一物種的生物,就算是本身是同一物種的,人隻要找到不屬於同一物種的理由和理論,哪怕這種理論多麽的荒謬,人也會投入到消滅對方的行為中去,例如希特勒的猶太人學說,又例如到現在也沒有完全消失的對黑色人種的欺淩。但其實猶太人不過是民族問題,不存在物種的不同,而黑色人種雖然種不同,但其實同樣是人。
那麽,如果是同種族的人,會平等對待嗎?當然不會,人類的社會結構的本質就不是為了平等而來的,而是為了種族的優先發展,自從有了人類社會,從來就沒有平等的這種事情,馬克思的社會發展簡史詳細的描述了這種變化。因為平等並不是有效率的組織方式。而人類為了自己種族的延續,必須首先重視的是效率。如果沒有效率,人類就會被其他物種消滅。
那麽到了現在,你也許會說,人類在地球上已經不可能有被其他物種消滅的可能性了,是不是人類可以有可能采取一種平等的
社會組織方式呢?
答案依據是不可能的,因為人類內部自己會分裂,形成不同的競爭團體,這種團體可以是種族,國家等多種形式。隻要有競爭存在,就不可能不考慮效率,就不會平等。這是自然界物種競爭的鐵律。
也許你要說人類都已經成為自然的主宰了,還要那麽強烈的競爭幹什麽呢?幹嗎不讓大家都舒服一點呢?可事實上是做不到的,自然的物種競爭的規律就是不讓任何物種舒服,因為隻有壓力才能促使你進化,才能有更高等的生物出現,才會發展,才是宇宙發展的規律,才是生生不息的自然之力。
也許你要說,不平等就不平等唄,反正大家都這樣,我有什麽不可接受的。不錯,絕大部分的人會接受,這樣才能形成穩定的社會關係,自覺的進入自己的合適的定位中。但有少部分人會不知滿足,會不服氣,他們會抗爭,會鬥爭,他們或者會成功,或者會失敗,但不管成功也罷,失敗也罷,他會都會促使社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社會結構。
人生而不平等,相信每個人都會有切身感受。這種不平等有時候是那麽的明顯,不光是物質上的,是待遇上的,有時候同樣是心靈上的,我們不能相信一個妓女在為客人服務的時候在心靈上她和嫖客是平等的。這種情況比比皆是,但仍舊絕大部分的人接受了現實。我們對動物界的不平等有深刻的印象,例如猴群隻有猴王擁有交配權,而我們一般認為我們人類是文明社會,是不存在這種野蠻的規則的。事實上是這樣的嗎?我們當然也能在我們的社會裏尋找到類似的規則,不要以為我們有文明的幌子,我們就沒有野蠻的生物法則,而我們的社會的根基,其實依舊是建立在野蠻的生物法則之上的。我們的社會上的人,慢慢的適應了自己的角色,慢慢的不覺得自己多麽的不平等,達到了一種心理的平衡,或者幹脆漠視自己的弱勢,慢慢進入到自己的社會角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