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僅為番外,與主線並無關係。還有,本文可能會使某些群眾暴怒,甚至會有想要砍死本人的想法,現在先請大家做好心理準備。)


    二十四小時的世界中,在最近幾年火了三位小孩子(雖然本人比他們還要小)。


    於是現在……


    “你聽說了嗎,三小隻又出新歌了啊!”


    “是啊是啊,叫《信***》(歌名本人還是不方便透露,畢竟本人是冒著被同學砍死的風險在寫這章),特別好聽!”


    作為一名從不落後於時代的旅行家,浩回家後也去聽了聽那所謂的極為好聽的“新歌”。結果不到五十秒,他就將他新買的手機摔了。


    “怎麽了?”正在廚房中做飯的聞人語心聽到碎裂聲,忙不迭的走了過來。


    “沒有什麽。”白曉麵無表情的抱著平板打著遊戲,“每天的發瘋時刻到了。”


    “如果這都不算抄襲,那麽什麽算!”浩憤怒的搶過白曉手中的平板,將自己的內存卡插上,比對起了《信***》和《omr》的譜子。


    “可以,這很聰明。”有些好奇的守望者悄悄湊到浩的身邊,看了看他手上的資料,脫口而出到。


    “什麽很聰明?”浩有些不解。


    “你自己看,這兩段很像,但是還沒有構成抄襲。”守望者解釋道,但是當她看到浩還是那種不解的表情時,她感覺自己白講了。


    “中國的抄襲依據是《八小節定律》,但是由於這首歌比較短,而且刪了六個小節,所以雖然原譜基本一樣但是卻沒有構成抄襲。”


    在聽了這番言論的浩義憤填膺,將自己剛剛得到的消息分享到了自己的同學群,結果被同學們噴了個狗血淋頭。


    “這世道怎麽這樣啊!”浩哀嚎道。


    “所以,我基本上就不管現在的明星抄襲什麽的事。”東陽不知何時走了出來,笑著說道,“因為他們的名氣實在是太大,走到哪裏都是那種人群簇擁,你一個人跟他們幾十萬人鬥?是不是有些自大了啊!”


    “而且,在他們的粉絲之中可是有一些能將自己的一切獻給自己明星的瘋子哦。”聞人語上插嘴道,“這種人可不是一個兩個,至少都有幾百萬啊!”


    “姐,你別搶我台詞啊!”東陽哭喪著臉。


    “這是不是有點太負能量了啊!”浩一臉的無奈。


    “社會就是這樣啊!”眾人異口同聲道。


    最後,將一位大拿的名言送給大家吧: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古斯塔夫?勒龐


    (如果真的有人看了憤怒至極想要砍我的,請您在心中默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三遍之後再考慮砍本人的事情吧。畢竟故意傷害罪……【不能再說了,說得多就被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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