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問題回來了,盛亞走品牌年輕化的策略是不是正確的出路?


    我覺得這不但正確,更是一條必經之路。


    在尚未被市場、競品與趨勢所擊倒之前未雨綢繆,去討好你的潛在消費人群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是潛在消費人群是需要培養,萬萬不可在培養潛在用戶的同時你去傷害你既有用戶的利益與對品牌的忠誠度。


    讓我來舉個簡單的小例子。


    假設你是個非常喜歡於謙老師的“德雲女孩”,你喜歡於謙老師喜歡到了一種非常癡迷的狀態——你覺得於謙老師長得很可愛,你覺得於謙老師的衣品很得體,你覺得於謙老師的愛好既很親民又不庸俗,你覺得於謙老師的情商非常高、人緣好到爆,你覺得於謙老師的相聲專業能力已經是宗師級別的水平。


    但是於謙老師為了能吸引更多的年輕人來買票看他的演出,他去跟華晨宇學樂理,然後每周上《我是歌手》爭榜首,你還會再喜歡於謙老師麽?同樣,那些《我是歌手》的忠實觀眾會因此而喜歡於謙老師麽?


    我相信你會給我一個否定的答案。


    但如果於謙老師為了能吸引更多的年輕人來買票看他的演出,他去《我是歌手》的總決賽給華晨宇當幫唱,你會不會更加喜歡於謙老師?同樣,《我是歌手》的忠實觀眾心中會不會在一票相聲演員中唯對於謙老師情有獨鍾呢?


    我相信一部分人會給我一個肯定的答案。


    同樣都是於謙老師,同樣都是上《我是歌手》同樣都是跟華晨宇合作。你的反應為什麽會不同呢?


    因為隔行如隔山。


    你說相聲的,唱歌唱得再好,去專業的歌唱比賽爭名次你那叫“攪合”。


    但是你作為相聲演員,你唱歌唱得還行,你去幫專業歌手拉人氣去,你那叫“幫忙”。


    性質不一樣,觀眾心中的喜厭程度可一個在天、一個在地。


    是這理兒不?


    問題出在“定位”上,在娛樂圈,這個叫“人設”。


    盡管今天還有人喜歡玩“跨界”,但是沒有哪個營銷大師會教你把“跨界”完成“越界”。


    “定位”定下了你的位置,你在你自己的座位坐得好好地突然腦子壞掉了你去搶別人的位子,那你就是“越界”,讓人討厭。


    “人設”設定了你的角色,你不演自己的劇情改去搶別人的故事,你這叫“搶戲”,讓人惡心。


    但是,你跟人商量好了,倆凳子拚一塊,你大腿跨人大腿上,人大腿靠你近一點,別人會覺得你倆關係好,這麽坐還很新鮮。


    你在設定上是個壞人,但是你對你的爸媽、老婆、孩子又特別的溫柔與關愛,你這個角色立體、飽滿。


    明白了吧?


    說回盛亞。


    今天盛亞在保護自己既有的用戶,就是那些生活在近郊的中老年人,給他們以團購的福利或老帶新的減免,他們會對你更加忠誠,同時你在政策上鼓勵他們把自己的子女甚至是隔一代的小朋友一起帶上,那麽盛亞將會打開用戶持續增長的大門。


    但假如盛亞真的如吳總所說,一味去強調盛亞的“時尚”,那麽不過是硬著頭皮做了“越界”與“搶戲”的錯誤決定。


    但是如果要盡快滿足“年輕情侶因時尚而來”的客戶需求的話,我的建議是在不傷及主品牌利益的情況下,最小程度地去開辟一條副線品牌。


    就像armani為應和年輕市場審美與售價接受度的前提下,成立emporioarmani一樣。


    讓今天不太適合giorgioarmani的年輕人也能擁有armani,更重要的是,培養他們的審美與消費觀念,使其成為對品牌的忠誠度——等有一天他們發現穿emporioarmani有些不太適宜的時候,自然而然去選擇giorgioarmani。


    那麽,屬於盛亞的emporioarmani在哪裏?他的賣點又是什麽呢?


    我想我必須要去一趟盛亞看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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