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私自強行攤派每個員工集資500元,就是違反了國家的金融政策……非法集資就是犯罪!”


    “同誌,我們店員工集資是本著自願的,不是強行攤派;每個員工最多隻能集資500元,這是為了改善店裏的流動資金不足的現狀,也是為了凝聚店裏職工之心及認同感、歸屬感的方法,而且集資的錢一直在店裏的賬戶上,沒有詐騙的實質,怎能算非法集資呢……”


    範建新開始向這些審訊人員普法,侃侃而談: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範建新在搞集資前,就看了相關的法律條文。他們店連後招收的臨時工在內,也隻有二十幾人,作為一個集體性質的商店,吸收公眾存款達一百五十戶以上才能往這一條上靠。


    ……


    第一次審訊,終於在審訊者倍感疲勞和沒有實質性結果中結束。範建新也體會了什麽叫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古話。


    範建新被關在派出所一間臨時的拘留室裏。


    他被推進拘留室,看到裏麵還有三個被拘留的人。


    一個因調戲婦女被抓進來的,另外兩個是扒手。


    範建新有點無奈,前一世,他過的很不好,很窩囊,很糾結……可從沒有被關進公安機關。


    這叫什麽事啊!


    後世的派出所是禁止設置拘留室的,像他這樣的經濟案件,也不會使用手銬,更不會被審訊人員毆打……


    這一切,都是時代的局限性。


    這些審訊人員,最終會怎樣給他定性,範建新也沒有底。


    兩個月前,範建新的記憶在臨河省的水埠鎮因第二次車禍而“撞擊”回來,人就像是來到了電影裏刻意“做舊”似的八十年代的場景裏一樣,周圍的一切感覺既陌生又熟悉。


    場景裏的人物和事情,卻是鮮活的,真實的,而隻有他卻像穿越了時空一樣。


    他從最初的詫異、不解,很快就感到慶幸!


    他重生了。


    他偷盜了光陰。


    他的靈魂加持到三十幾年前他還年輕的身軀中。他擁有了上帝的視角,擁有了先知的睿智,擁有了生活的底牌……


    他當然想有個精彩的人生。


    可,僅折騰近兩個月,他就被公安人員收審了。


    範建新蹲在拘留室地上,背靠著牆,臉色深沉,眼神遊離,頭腦中卻開始思考此事的前因後果。


    他想到了楊淼。


    這一世,他一再避免與楊淼的接觸,可冥冥之中似乎有隻無形之手,總是想把他與她往一塊湊……


    真是陰魂不散啊!


    他有些唏噓,有些感慨,難道這世上真的存在孽緣一說


    前世,他離婚的時候,才徹底的了解了楊家。


    今世,正是他頭腦中留有這段記憶,他想遠離楊家的人,不願意接觸楊淼。從本心上來說,哪怕是讓他與楊家人虛以委蛇,與那楊淼逢場作戲,甚至白嫖,他也不願意!


    但,他還是理性的選擇找楊銀建承包了躍進麵粉廠的糧油商店,這樣做的結果必然沾染上楊家。


    他的非凡的經營能力,賺錢能力,必然引來楊家和楊淼的關注。


    當他在楊淼遞過來的情書上,寫上三個紅色的大“滾”字,他就為關進這裏,播下了種子。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他會不會被判刑,他也不知道。


    他被關到這裏,楊銀建不可能不知道,他想。按照現在的體製,他作為一個國營大廠的廠長,廠裏的職工,哪怕是個臨時工,被執法人員帶走,是要經過廠領導的,廠保衛科應參與的。


    何況,他還是一個廠裏任命的糧油商店的副主任。


    保衛科的人員他沒見到,隻見到楊磊和劉助理帶著的執法人員和一群如餓狼般的門市部職工。


    他們來的那一瞬間,他就知道他為什麽會被拘留了。


    無外乎,他錢掙得太多了,多的讓人眼紅,多的讓人鋌而走險,多的讓人不要臉了……


    而他又拒絕了楊廠長千金遞過來的橄欖枝,這便失去了楊廠長這道保護自己的屏障。


    楊家人......


    漸漸的一條前世的往事浮出腦海。


    楊磊後來成為邵氏集團的大股東,具體是排在前第幾位,他記不清了。但有一點,他可以肯定,憑著楊磊的財力、德行和能力,想成為大股東是絕無可能的事。


    這說明楊銀建,在躍進麵粉廠破產並購中肯定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最後讓楊磊成了實際的獲利者,或說成了楊家的代持股者。


    上輩子,自己遇到了男的盜、女的娼的一家人,你想不倒黴都不可能!


    僅僅隻讓你戴頂綠帽子,沒讓你死於非命已算你幸運了!


    前世已遠去......今生,究竟該怎麽做


    一股孤獨感襲上範建新的心頭,他感覺自己猶如一個裸遊的人,海水突然退潮了!……


    他失去了防禦能力。


    他想起華夏的第一任首富,牟期中。他的一生大起大落,最後落得首騙之稱,鋃鐺入獄。


    前世,他看過不少關於他的文章。


    牟期中一生做了三件大事,三次鋃鐺入獄,服刑共計23年,直到76歲才重獲自由。


    讓人驚歎不已的是,當年他在京城購買的264套房子,在他出獄時,價值早已過億……


    他的獨到的眼光,不得不讓人佩服!


    遙想此時,在蜀地的牟期中,應該正與人創辦萬縣市一爿店名叫“中德”的商店呢。


    他率先在客戶中推行“包換卡”。凡是在中德商店購買的黑白電視機,或是別的一些電器,城區顧客可在三天內調換,農村顧客則限定在一周之內調換。


    開展了跨地區的“四代”(代.購、代.銷、代組織、代托運)業務……


    第一年,中德商店獲得了近8萬元的驚人利潤!


    範建新想想,他比牟期中更生猛,更牛逼,兩個月不到,也就有了這樣的利潤!


    1983年9月17日,牟期中因“投機倒把、買空賣空”的罪名,被當地公安.部門收審。


    入獄11個月後,因證據不足,被釋放。


    1984年9月18日,出獄剛一個月的牟期中,升級中德商店為中德實業開發總公司。在稅務局辦理了工商稅務注冊手續,在工商局領取到個體營業執照,並從市農行貸款250萬元作為創業資金,開啟了暴富的神話。


    牟期中一生做了三件大事:


    一是用500車皮的輕工業品、罐頭食品等,易貨4架蘇修羅斯圖-154大型客機。


    二是與國際衛星組織、蘇修羅斯航天信息公司等合作,發射數枚衛星。


    三是開發滿洲裏。


    1993年受讓滿洲裏市10平方公裏土地,由此開始了對滿洲裏區域經濟全麵整體的開發、投資、建設。


    也正是滿洲裏的開發,讓他涉嫌信用證詐騙罪,第三次入獄。


    牟期中作為華夏企業發展史上必須被記住的名字,若僅僅把牟期中定義為一個騙子,他的成敗得失,也許並不值得研究和總結了;若把他定義為一個真正的企業家,不但真正的企業家不願與他為伍,恐怕心高氣傲的牟期中,也不會同意。


    他的理論水平很驚人。


    他說過:


    “哲學上講究對稱。許多事物都具有對稱性,比如有陰就有晴、有潮起就有潮落……那麽,曆史上有一個時刻——五十年代初的公私合營,是國家在剝奪資本家,很短的時間裏,資產發生由私營口袋向國家口袋的運動;那麽,就可能對稱地存在著一個反向運動,發生資產迅速由國家口袋,向私營口袋的運動——八十年代,就是這樣的一個時刻。”


    他是改革開放後的第一個首富,也是第一個進監獄的首富。在他之後,還是有不少首富陸續步入他的後塵。


    範建新自認為,自己已經夠謹慎了。


    從臨河省的水埠鎮回到家後,他給自己設定的目標,就是成為一個隱形的富翁。


    沒想到,一時賺錢心切,他利用了酒漲價這個時間節點,就把自己推到了風口浪尖上,這讓他成為這個窮困年代驟然暴富的焦點人物。


    這有失他的初衷。


    更讓他有些困惑。


    在今後的幾十年裏,利用前世所知的信息,這類能使人暴富的時間節點多了去了。比如,賭求、收藏;再比如,電器行業、股市、房地產;還有讓人暴富的互聯網經濟……


    凡此種種,他還能利用嗎


    若這些都不能利用,他的重生又有何意義


    對楊淼的態度和做法,他並沒有後悔。在他眼裏,她就是一泡狗屎,連靠賣身的伎女都不如,連玩弄她的感情都不樂意去做。


    伎女為獲得生活的物資,用身體作為交易的本錢,是要冒著極大的染病風險的。


    而前世楊淼的行為,是喪失了做人的底線,連伎女都不如,讓他厭惡無比,決不可原諒。


    前世,那次校宿舍門口的那場詭異的車禍,她極有可能是謀害親夫的始作俑者、策劃者……


    她有動機,也有那歹毒心腸。


    若不是他命大,有人替他頂了禍,他死了都不知怎麽死的。


    那是個深秋的早晨,範建新一如既往的往學校趕。作為英語教師,他必須在早讀之前趕到教室。


    校宿舍距離學校約五六百米,他每天數趟穿梭於其間。


    那天,他穿著一件駝色的燈芯絨麵料的秋衣,衣服的顏色比較顯眼,有點鶴立雞群的色道,他穿著還頗有幾分帥氣。


    同事小陳老師,看他穿著好看,也買了一件一模一樣的。


    結果,比他早一點趕往學校的小陳老師,在宿舍的巷口,被一輛大貨車撞死。


    這場車禍,讓他唏噓不已,但發生之後沒多久他也就淡忘了。直到他發現了楊淼與邵寶津的奸情之後,他才又重新審視了此事。


    他隱約的感覺,那倆大貨車是衝他來的。


    但,他沒能找到邵寶津、楊淼,參與或說設計此事的證據。


    那位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的貨車司機,據說早晨喝了點酒。


    那時,酒駕還沒有入刑一說。


    車禍過去了半年多,他去監獄見了這個司機。一見麵,他就直接問他,是不是被人買通實施了這場車禍。


    司機當然不承認,若承認了他就是犯了故意殺人罪,那就不是三年有期徒刑能完事的。


    範建新當然知道,這場車禍哪怕就是人為策劃的,司機也不會承認的。


    這是他事先計劃好的,他隻是利用自己所學的心理學觀察微表情的技能,來核實這件事。


    無論從事情的蛛絲馬跡,還是從司機的微表情變化,都讓他懷疑這場車禍是有預謀的,而且極可能是衝著他來的。


    作為巉州市一個財富排名前幾位的不良民營企業家,邵寶津為能長期與楊淼通奸,花些錢弄出這樣的事,完全可能。


    楊淼即便不是主謀,也是積極的參與者、知情者。


    當然,這隻是他的猜測,在他發現楊淼與邵寶津奸情之後,他才反思這場車禍。通過種種的推論和印證,他認定小陳老師的車禍就是人為的,目標卻是他。


    正是驗明了這一點,他才義無反顧的與楊淼離婚。


    不然,他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也就一年多時間,他就見到了已出獄的那個司機,他成了邵寶津的專職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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