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我已經跟鬥雞談好了,年薪800萬,明天就官宣。”


    楊之波拿到鬥雞的合同後,第一個通知的並不是自己的親朋好友,也不是群裏的忠粉,而是向這位不太熟的前隊友炫耀。


    楊之波和胡昆曾經同在一家英雄聯盟職業戰隊,分別擔任打野和射手位置,兩人的關係還算比較好。


    那時候兩人的粉絲經常為誰才是隊內第一人而吵起來。


    之後兩人紛紛加入了鬥虎直播平台,成為了遊戲區的當紅主播。


    他們粉絲之間的爭吵不僅沒有消退,反而更加激烈。


    兩人也搞了幾次打賞pk,各有勝負。


    不知不覺當中,粉絲們之間的爭吵,慢慢影響到了楊之波,暗地裏處處跟自己這位兄弟相比較。


    這次拿到了鬥雞的大合同,便忍不住跑過來炫耀。


    “那真的是恭喜你了。”胡昆很平淡地回了一句。


    “那兄弟你有興趣一同過來我們鬥雞嗎以你的實力,就算拿不到我這麽多錢,500萬還是可以的。”


    “我還是先看看吧,鬥虎現在對我很不錯,粉絲們也都在鬥虎,就這麽走人好像不太好。”


    其實鬥雞的人已經找了他幾次,開價也同樣達到了800萬,隻是他一直在猶豫著,沒有馬上答應對方的要求。


    “不錯個屁。”胡昆不屑地說,“老子每天辛辛苦苦直播,就給這點錢,打發乞丐呢,人家鬥雞那才叫誠意,收入直接翻倍。”


    “我還是先留下來看看吧!”


    胡昆已經不太想和他說話了。


    在鬥虎平台出來之前,他們這些打職業的,一個月的工資才幾千塊。鬥虎可以說是拯救了他們的生活。


    他知道自己沒讀過多少書,除了會玩遊戲之外,並沒有什麽生活技能,能夠有現在的收入,已經讓他很滿意了。


    現在外麵的平台開價那麽高,他始終覺得自己並不值那麽多錢。


    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他始終覺得,外站那麽高的收入,不是白白送給自己的。


    對於這種超出自己認知的財富,他始終抱著謹慎的態度。


    ……


    第二天,楊之波高調宣布跳槽到鬥雞平台。


    鬥雞平台也為他舉辦了隆重的歡迎儀式,並奉上“鬥雞lol一哥”的稱號。


    楊之波也在微博上發文,講述自己離開鬥虎的原因:


    【我曾經以為鬥虎是我職業生涯後最好的歸宿,我在這裏收獲了粉絲們對我的愛,我曾以為自己永遠屬於鬥虎的一員。


    我曾願意為鬥虎獻出我的一切,包括我的健康,我的生命。我每天直播十個小時以上,我的頸椎、腰椎都出了問題,醫生多次勸我停止工作,臥床休息。


    我每天晚上都被疼痛折磨,難以入眠,可第二天我仍然堅持坐在電腦前,因為我知道很多粉絲在等著我開播。


    我以為我的付出終將會得到回報,可看到平台每個月給我的打款,我沉默了。


    直到前幾天鬥雞的人找到我,他們讓我知道,我的身價遠遠不止現在這點。


    今天,我要告訴我的粉絲們,我們每個人都是塊金子,不要被別人蒙蔽,以為自己隻是塊臭石頭。


    感謝鬥雞直播平台,今晚八點,我們在鬥雞直播間相見!】


    楊之波這篇小作文,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


    粉絲們也紛紛出來聲援:


    “英雄聯盟直播我隻看波波,波波的操作太風騷了。”


    “我管你鬥虎還是鬥雞,波波去哪我就跟到哪。”


    “沒有波波誰還看你鬥虎平台啊”


    “鬥虎平台太黑心了,波波離開是對的。”


    “最近很多主播都離開鬥虎,看來鬥虎現在已經是一隻小病貓。”


    ……


    鬥虎對於這次的跳槽事件並沒有發什麽聲明,而是直接把一張律師函送到楊之波手中。


    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3000萬。


    給出的依據是鬥虎平台已經和楊之波簽下長約合同,並且在合作期間投入大量的廣告費、包裝宣傳等費用,且在楊之波跳槽後對平台造成大量的客戶流失。


    這則消息傳出來後,頓時引起了更大的轟動。


    楊之波憤怒地表示,這3000萬的違約金不合理。


    他在鬥虎平台那麽長時間,分成收益也不到300萬,現在讓他賣身也拿出不3000萬賠給鬥虎。


    於是他在微博上痛哭流涕地發了一段視頻,控訴平台的黑心。


    這次不僅僅他的粉絲出來支持他,就連大多數的高貴路人,也同樣站在楊之波一邊。


    在普通人看來,平台一定是強勢的一方,而主播一定是弱勢的一方。


    平台竟然能夠讓一名普普通通的主播賠償3000萬這個天文數字,一定是平台官商勾結,吸小主播的血。


    石頭和雞蛋相碰,他們天然會站在雞蛋一方。


    他們不管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也不看判決書,僅憑自己的喜好站隊。


    因此這幾天時間,鬥虎的網絡聲譽急轉直下。


    其他平台也趁機煽風點火,買水軍控訴鬥虎。


    人人都在聲討鬥虎平台。


    無數人跑到洛修的個人微博之下,罵他是個黑心無良商家。


    要求他出麵解釋這件事。


    在他們看來,無論什麽事情,找企業的大老板就對了。


    在淘寶買件衣服,三天沒收到貨,也跑到老馬微博下麵問為什麽還不給他發貨。


    更何況洛修的微博經常更新,粉絲量比很多當紅明星都多。


    現在很多人都樂於看到這位年青富豪翻車。


    很多沒讀過什麽書的網民,百度了幾條法律條文,便得意洋洋地留言質問洛修:


    “法律規定違約金高於損失30%,可以認定過分高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你要求賠3000萬,這都10倍了,明顯不合理。”


    “說得好,他真的以為想要多少錢就能要多少錢呢。”


    “還3000萬,他這蠢貨怎麽不要人家賠30億”


    ……


    他們內心覺得,洛修連這點常識都不懂,也太蠢了。


    從而內心得到滿足,覺得自己比洛修更強。


    自己現在雖然月薪2000,那隻是社會問題,是製度的問題。


    錯的不是我,是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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