歩科長話音剛落,大家就紛紛撲上前去搶。


    在大家的爭搶中,歩科長一邊給大家分發著,一邊盡最大的努力從人群中擠過來把一張複印件遞給了我。


    我接過來看,在報紙複印件的右上角,欄目名雖然字體不大,但卻赫然醒目:“讀者來信”,小標題是“全國各地數百家企業匯聚垣長縣討債”,內容隻有短短的幾十個字:讀者反映,近日來,來自全國各地的數百家廠家、企業代表數百人聚攏在中州垣長縣追討債務,導致該縣大小賓館、旅館人滿為患,一床難求,社會治安堪憂。


    雖然沒有署名,別人看不出是哪個讀者寫的,但我們十人團的成員都知道是我的傑作。而且很多討賬的人也都知道是我們十人團的傑作。


    看完後,大家歡呼起來,都說《人民日報》重視了,這個問題就有解決的希望了。


    有人趁機提議,說遊行聚會活動可以提前了。


    有人附和說,借著《人民日報》的消息,正是時候大幹一場了。


    正在大家歡呼雀躍紛紛發表看法的時候,彭安民回來了,手裏拿著一份《人民日報》大聲喊叫:“買到了,買到了!《人民日報》刊登了我們的讀者來信了!”


    我說:“大家都買不到,怎麽就你買到了?”


    彭安民說:“我跑了好幾家報刊攤點都沒有,都說沒賣過這份報紙。我就想起之前去買過報紙的那個郵局報刊攤點,也就是我上次買過《人民日報》的地方。嗨,還真有,隻可惜就一份了。賣報紙的大姐說,每天也就幾份,今天就剩最後一份了。來,我先給大家念一下。”


    我說:“不用了,大家都知道了。”


    彭安民看著大家每個人手裏的複印件,奇怪地問:“從哪裏複印來的?”


    我說:“這你就別管了,反正大家手裏都有了。”


    彭安民說:“是不是別的廠家也發來電報或者傳真件了?”


    我說:“是的,好幾個廠家都發來電報了。”


    盡管大家手裏都有了複印件,但還是搶著想要看彭安民手裏的報紙原樣。


    彭安民不給,親自拿著報紙給每個人看,說:“隻有這一份,這可是咱們十人團的鎮團之寶,弄壞了怎麽辦?所以你們隻能看看。然後交給團長。”說著,就把報紙給到了我手裏。


    我看見報紙原件上的內容跟我們這裏傳真來的內容完全一模一樣,但感覺卻不一樣——我覺得那散發著油墨香的味道是那麽的溫暖和親切,同時還感覺到了一種力量!


    我掩飾著內心的喜悅,在心裏悄悄喊了一句:人民日報萬歲!


    沒想到的是,彭安民也帶頭喊了一句“人民日報萬歲!”


    其他人都跟著喊——人民日報萬歲!


    緊接著,彭安民提出緊急召開十人團第八次會議商量盡快舉行遊行集會的事,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認同。


    出於防止泄密的考慮,我安排田小姐和歐陽霓虹在門口放哨。


    大家一致認為明天是周日,應該把遊行集會的日子確定在明天。理由是:借著《人民日報》的強勁東風,相信他們當地政府一定會重視!


    關於這個提議,最應該答應的是我,最為難的也是我。


    按說,大家都熬了這麽多天,就等著這一天的早日到來。作為十人團的團長,我理應答應大家盡快行動。


    但我感覺到為難的是,公安局長親自答應給我們廠解決問題的最後時間正好就是明天,如果明天舉行遊行活動,那就等於放棄了這個機會,以後的事情還很難說,廠裏的問題就得我一個人扛著了——那可是兩百多萬的錢呀,我拿什麽扛?


    歩科長也三番五次地盯著我看,很明顯地在暗示我不能答應。


    經過一番思考,我給出了大家都能接受的建議:把遊行活動推遲到後天周一。理由是:明天周日,雖然大街上的群眾會比平時多,影響會比較大,但他們縣委、縣政府的人員都不上班,我們的訴求無人接受,無法達到我們遊行集會的目的。


    我這麽一說,大家這才覺得都忽略了這個問題,都表示同意我的意見。


    我最後提出:首先,現在決定的周一舉行遊行集會的事情,暫時不要下傳,隻能僅限於十人團,必須要等到遊行集會的前一天晚上才可以告訴大家。再就是,出於安全的考慮,為了避免槍打出頭鳥的悲劇發生,確保後天的遊行集會能夠順利進行,從現在開始我垂簾聽政,不可以再拋頭露麵,不再和大家一起吃飯開會,請大家一切聽從於副團長彭安民的命令和指揮。


    大家覺得有道理,一致同意了我的提議。


    坐在我對麵一直看著我的歩科長也因此鬆了一口氣。


    彭安民說:“雖然我指揮,但真正的指揮權還是在你這裏,我會隨時給你匯報情況,隨時向大家傳達你的指示。”


    我說:“好的,一切按照會議的決定去做,相信我們一定會成功的!切記注意保密”


    散會後,大家紛紛離去。


    歩科長卻坐在床沿上看著我一言不發。


    我知道他是在為我擔心。


    “別想多了,我不會有事的。”我安慰他說。


    “明天呢?明天怎麽辦?”他問。


    我跟歩科長交待說:“你們三個人明天去公安局,我就不能去了。如果明天一切順利,你們三人立即離開垣長縣返回廣東!”


    歩科長說:“那你怎麽辦?”


    我說:“我怎麽辦,你就不要考慮了。我自有辦法。”


    歩科長說:“不行,我必須考慮到你的安全,也就是說,我必須跟你一起回到廣東!”


    我說:“歩科長,你作為一個大廠的供銷科長,應該是有足夠的胸懷吧?哪頭輕?哪頭重?難道你分不出來嗎?”


    歩科長說:“我分得出來,但我還是要確保每個人的安全,包括你。”


    我說:“你們都在這裏,我反而不安全,因為你們現在是我的負擔,你們走了,我反而輕鬆了,一個人更好辦。要不這樣吧,你們離開這裏,在新鄉市住下來等我。”


    “那你明天不去公安局了?”


    “我就不去了,你們三個去就可以了。”


    “那,他們如果問起你,我們該怎樣說?”


    “就說我有點不舒服。估計呀,他們也不想見我。”


    歩科長說:“那你的安全問題誰來保證?”


    我說:“我的安全應該不會存在什麽問題,相信他們政府部門也不敢把我怎樣。再說了,有這麽多人在保護我,他們是奈何不了的。何況,他們一直都懷疑我是《人民日報》的記者,你們離開了,而我還在,他們就更加以為我是記者了,他們不敢怎樣的。即便退一萬步說,如果我這裏出了問題,你們就在新鄉市報警,這樣就是雙保險了。”


    歩科長說:“好,如果明天一切順利,那我們就在新鄉市等你。”


    我說:“你們最好還是先回廣東,早點兒回去,廠裏也早點兒放心啊。”


    歩科長說:“那不行,我們絕對不能把你扔下自己先回去!我們一定要在新鄉等你,然後一起回去!”


    我說:“那好吧。你們明天辦完事,就不要回賓館了,也不要搭乘公共汽車了,不要怕花錢,叫一部出租車直接去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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