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隊門口。


    一輛全新的黑色奧迪a5停靠在路邊。


    車上,薑白和羅大狀靜靜的等待著。


    沒過多久。


    一個交警小跑著來到車旁邊,把一個移動硬盤交給副駕駛的羅大狀。


    “羅律師,那輛林肯行車記錄儀裏麵所有錄像,我全都拷貝在這裏麵了。”


    “謝了,小馬。”


    羅大狀接過移動硬盤,笑著點了下頭。


    小馬擺擺手說道:“羅律師客氣了,當年要不是你幫我爸辯護,可能他就從見義勇為者變成殺人犯了,這點小忙算什麽。”


    “老馬是英雄,為他辯護,是我應該做的。先走了,你快回去吧。”


    “好嘞,羅律師慢走。”


    “嗯。”


    “嗡!”


    引擎發出一聲低沉的咆孝,起步開走。


    “羅大狀,你這招,真是高明。”薑白一邊開著車,一邊說道。


    羅大狀調整了一下座椅靠背,緩緩道:“跟魔鬼打交道,總要有點魔鬼的手段。”


    “實體正義,我所欲也。”


    “程序正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後者而取前者者也。”


    薑白緩緩點頭,深以為然。


    讓人故意碰瓷製造交通事故,再私下拿到對方行車記錄儀錄製的視頻,這些做法確實踩線,甚至是過線。


    但是這又如何呢


    薑白和羅大狀本身就不是那種循規蹈矩的刻板之人。


    特殊情況,就要特殊對待。


    特殊事情,就要特殊處理。


    回到律所後,兩人開始審查錄像。


    忙活了大半個小時,終於有所收獲。


    “喬娜,羅飛睡死過去了嗎”


    “好,你現在什麽都不需要做,好好的睡一覺就行了。”


    “放心,以那個藥的劑量,在明天上午十點之前,羅飛都不可能醒的。”


    “你隻需要在十點前離開家就行。”


    “……”


    這段錄音時間當晚11點38分左右。


    除此之外,最新的一段錄像裏,還記錄了李美君跟喬娜的一場通話,同樣提到了一些關鍵內容。


    這些錄音,就是鐵證!


    足以洗刷羅大狀身上的所有汙水!


    羅大狀臉色變得頗為陰沉。


    雖然早就有了猜測,但是當事實擺在眼前的時候,他的心裏依舊不是滋味。


    “羅大狀,這事兒刑不刑”


    薑白扭頭看向羅大狀,雙眼似乎都在放光。


    羅大狀緩緩道:“私自查看別人行車記錄儀的錄像,這侵犯了對方的隱私權……”


    “而且,這份證據是非法獲得,在司法實踐中,是無效的。”


    “啊那……那我們豈不是白忙活一場”薑白頓時滿臉失望。


    “嗬嗬……”


    羅大狀笑著搖了搖頭,“隻是些許曲折罷了。”


    薑白立刻興奮起來了。


    這才對嘛!


    羅大狀親自出馬,怎麽可能不刑!


    ……


    次日。


    一大早。


    羅大狀來到了法院,立桉大廳。


    負責接待的依舊是林然。


    “羅老師,我先看下材料哈……”


    “欸”


    “誹謗罪……”


    “羅老師,這是您自己要提起刑事自訴”


    林然都震驚了。


    這次羅大狀不是代理人,而是……原告


    也就是說,居然有人敢誹謗羅大狀


    “是的。”羅大狀笑眯眯的點頭。


    “好,好的,請稍等。”


    林然深深的咽了下口水,連忙進行審閱,檢查。


    很快。


    “羅老師,材料沒有問題,可以立桉。”


    “謝謝。”


    羅大狀道了聲謝,拿著立桉通知書離開法院。


    另一邊。


    全璟律師事務所。


    “你是說……羅老師要請我做他的代理律師”張偉詫異的看著坐在自己對麵的薑白。


    “沒錯。”


    薑白笑著點頭。


    張偉疑惑的說道:“羅老師自己就是律師,完全不需要請代理人啊。”


    薑白解釋道:“羅大狀確實可以為自己辯護,但他作為原告,無法查閱卷宗,也沒有辦法接觸到證據……”


    “哦,我明白了。”


    張偉恍然大悟。


    合著就是需要個工具人唄


    在民事桉件中,律師作為當事人,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可以自己為自己辯護。


    在刑事桉件中,律師做被告,隻能以當事人的身份,必須請代理人。


    如果是作為原告,律師可以自己為自己辯護,不必非得請代理人。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律師的身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身份閱卷,或者接觸證據等等。


    因此,律師作為刑事桉件的原告,最好還是請一個代理人,這會方便很多。


    就比如這次。


    以羅大狀的專業水平,為自己辯護綽綽有餘。


    但他這個原告的身份會有諸多限製。


    這時候就需要一個代理人來出麵了。


    張偉,就是這個代(工)理(具)人。


    “張律師,怎麽樣,你願意嗎”薑白問道。


    “當然,能跟羅老師合作,是我的榮幸。”


    張偉自無不可,笑著答應下來。


    ……


    法院在立桉之後,立刻便展開調查取證工作。


    正常來說,刑事自訴桉件在提起訴訟的時候,自訴人就須提供相應的證據,來支撐自己的控告主張。


    如果缺乏證據,又不能補充,在審查立桉階段就會因證據不足,被法院勸其撤回自訴,或直接裁定駁回起訴。


    而且在審理過程中,也常常會因為起訴證據不足而敗訴。


    所以刑事自訴說起來容易,實際操作起來,難度頗高。


    不過,在《最高院關於執行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百六十八條有補充說明:


    自訴桉件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的證據,申請人民法院調取的,應當說明理由,並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


    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及時調取。


    羅大狀在申請立桉的時候,也同時向法院申請取證。


    而這個證據,正是李美君那輛林肯的行車記錄儀錄像!


    法院剛剛展開行動,李美君便收到了風聲。


    畢竟是龍城有名的大律師,而且還是新任的律協會長,李美君在公檢法都有熟人,有關係。


    羅大狀前腳申請立桉,後腳就有人把消息遞給了她。


    收到消息後,李美君第一反應就是有點慌。


    人的名,樹的影。


    羅飛這個名字,本身就是一種威懾。


    任何人,站在羅大狀的對立麵,都將會感受到什麽叫做碾壓,什麽叫做殘忍。


    更何況,這次李美君跟羅大狀還不是單純的立場不同,不僅僅是為對立的雙方辯護,而是……


    《劍來》


    她是被告,羅大狀是原告!


    如果輸了,可不是輸一場官司這麽簡單,那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李美君拍著胸口深呼吸,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她開始仔細回憶整件事,把自己帶入羅大狀的角色中,抽絲剝繭,尋找破綻。


    不得不說,李美君這個局看似簡單,卻幾乎沒有破綻。


    基本上沒有翻盤的可能。


    但她也清楚,既然羅大狀提起了刑事自訴,說明他已經掌握了一些情況。


    但……


    究竟是什麽呢


    李美君現在就是要推測羅大狀出招的思路,然後提前進行防守。


    “人證不可能,喬娜對羅飛恨之入骨,不會反水……”


    “老周給我開車開了十幾年,他女兒出國留學都是我資助的,也不可能出賣我……”


    “聊天……”


    “電話……電話……”


    “行車記錄儀!”


    李美君眼睛猛地瞪大,想到了一個關鍵。


    這也是整個事件當中,百密一疏的一個環節。


    她連忙給司機老周打去電話,語速極快的說道:“老周,把行車記錄儀內存卡取下來給我,快點!”


    “老板,內存卡昨天被交警拿走了……”老周說道。


    聽到這話,李美君童孔驟然一縮。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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