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時間一晃而過。


    轉眼間,來到了開庭的日子。


    早上九點半,薑白,羅大狀還有張偉就在法院門口碰麵了。


    “羅老師,這應該是你第一次作為原告上庭吧,請問此時此刻,麵對此情此景,你有什麽感想”


    薑白舉著手機當做話筒,伸到羅大狀麵前。


    羅大狀背著手,笑眯眯的說道:“我來法庭隻辦三件事,勝訴,勝訴,還是踏馬的勝訴!”


    “好!祝羅大狀旗開得勝!”薑白鼓掌。


    張偉也笑著鼓掌。


    “走吧。”


    三人並排而行,走進法院,輕車熟路的來到了刑事審判庭。


    薑白坐到旁聽席c位,一臉興奮的等待開庭。


    這還是他第一次坐在這個位置,嗯,視野不錯。


    不過這次跟平時還不太一樣,旁聽席上沒有了那幾個熟悉的大爺大媽,反而是以年輕人和中年人為主,而且他們身上都有一些別樣的特質。


    律師!


    雖然薑白不認識這些人,但大概也能猜到他們的職業。


    就算不是律師,也絕對是從事司法相關工作的。


    羅大狀可是真正行業大牛,他的很多桉例甚至被政法大學拿去當教材,本人也曾多次開展講座,次次都爆滿。


    這次更是自己擔任原告,太難得了。


    而且這個桉子的被告,同樣是龍城律師界赫赫有名的人物。


    可以預料,這必將會是一次精彩的交鋒。


    因此,龍城律師界不少人專程過來旁聽。


    薑白掃了一眼,居然還發現了一個熟悉的麵孔。


    周超群。


    就是當初幫趙龍趙虎做辯護的那位年輕的法援律師。


    他雙腿並攏,大腿上放著一本硬皮筆記本,襯衫胸口的口袋裏插著一支筆,像極了上課認真聽講,認真做筆記的好學生……


    臉上滿是期待和激動的表情。


    隨著時間推移。


    很快,被告出場了。


    李美君和喬娜臉色陰沉的走進來,在二人身後跟著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


    正是她們的辯護律師,金科律所高級合夥人,陳夢喆。


    “羅飛!”


    一看到羅大狀,喬娜頓時就恨得咬牙切齒。


    她的父親死了,殺人凶手卻無罪釋放,逍遙法外。


    她的母親和親戚們去討公道,卻都被送進了局子。


    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因為那個惡毒的訟棍,變得支離破碎。


    當時還年幼的喬娜就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讓罪魁禍首付出代價。


    隻是沒想到,終究棋差一著。


    “穩住情緒,別亂來。”


    李美君注意到喬娜的異常,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


    同時給陳夢喆遞了個眼神。


    後者頓時會意。


    小聲向喬娜強調一些法庭紀律和注意事項。


    她太過情緒化了。


    萬一到時候沒有穩住,說了什麽不該說的話,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很可能會影響大局。


    而李美君則來到原告席位,眼神複雜的看著麵前的羅大狀,緩緩開口:


    “羅師兄,我們都是法律人,更應該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但是你居然使用那些盤外招,我看不起你。”


    羅大狀微微一笑,雙手十指交叉,隨意的搭在原告席位的台子上,瞥了眼李美君:“有一句話,我很喜歡,並且深以為然,免費送給你。”


    “跟魔鬼打交道,就要有點魔鬼的手段。”


    “你覺得呢”


    李美君雙眼微微一眯,咬牙道:“你就一定贏嗎”


    “也不一定,我的勝算最多隻有99.99999%而已。”羅大狀攤了攤手,澹澹的說道。


    李美君頓時呼吸一滯,氣壞了。


    就在此時,法官和陪審員相繼走進法庭。


    開庭時間到了。


    李美君瞪了羅大狀一眼,連忙返回被告席位。


    “冬!”


    法官陳忠漢重重的敲響法槌:“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江浙省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李美君,喬娜二人誹謗罪一桉。”


    話音落,他掃了眼原告席。


    眼皮頓時不自覺的跳了跳。


    這個男人作為原告出席審判庭,還真是破天荒頭一遭。


    真想看到他出現在被告席位啊……


    陳忠漢內心惡趣味了一番,收回目光,沉聲道:“現在,正式開庭!”


    接著,便是固定流程。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確認各方身份……


    一切結束後。


    陳忠漢看向原告席,道:“請原告方宣讀起訴書。”


    張偉起身,開口道:“十三日前,律師交流會結束後,一號被告人邀請我方當事人,到二號被告人家中飲酒。”


    “當晚十一點三十分鍾左右,一號被告人先行離去,而我方當事人疑似被下藥,人事不省……”


    “兩天後……”


    “……”


    “二號被告人聲稱受到我方當事人侵犯,而一號被告人則以此為由,召開律協高層會議……”


    “此事不僅直接導致我方當事人失去律協會長一職,而且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人格尊嚴權!”


    “情節嚴重,構成誹謗罪!”


    “相關證據一應俱全,不存在虛構、誇大成分。”


    “我請求法官對兩名被告從重判處……”


    說完,張偉落座。


    陳忠漢看向被告席位:“被告方,對於原告的指控,你們有什麽想說的”


    陳夢喆立刻起身,高聲道:“我方認為,原告方的指控屬於不實指控,是對我方當事人的汙蔑!”


    這句話說出口,就已經表明了被告方的辯護思路。


    無罪辯護!


    不是減刑,而是要無罪。


    如果做減刑辯護,基本思路就是積極認罪認罰,主動道歉並賠償,並想辦法找到盡量多的法定量刑從輕的理由,來爭取從輕判處。


    如果是無罪辯護的話,首先要做的就是否認指控,如此一來,勝訴自然就沒事了,而一旦敗訴,便會因為拒絕認罪等,而被從重判處!


    李美君顯然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戰了。


    “鑒於被告方不承認犯罪,接下來,將圍繞是否成立誹謗罪進行審理。”


    陳忠漢緩緩點點頭,說道:“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環節,請原告方舉證。”


    張偉開始列舉證據。


    其中最強有力的證據,就是行車記錄儀的兩段錄音。


    在這兩段錄音中,李美君都近乎直白的說出了她跟喬娜的謀劃,而且還提到了“下藥”。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輔助性證據。


    比如,喬娜一家跟羅大狀的恩怨,李美君跟羅大狀的過往糾葛,這些證據的證明方向,就是兩人誹謗的動機。


    很快,張偉便將證據全部展示完畢。


    “被告方,對於原告方的證據,你們可有質疑”陳忠漢看向被告席位問道。


    這些證據基本上相當於明牌,都在李美君的意料之內。


    自然也早就做了相應的準備。


    陳夢喆開口道:“我方對二號證據和三號證據的真實性跟合法性並無異議,但不認可其關聯性。”


    “我方當事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不能直接證明他們對被告人有誹謗、誣陷的動機。”


    “如果按照原告方的邏輯,我們做律師的,豈不是每天都要麵臨無數人的報複”


    陳夢喆向著旁聽席位攤了攤手。


    “哈哈哈……”


    不少人都笑了。


    受到法警的眼神警告後,才一個個閉嘴噤聲。


    “至於一號證據,我方無異議。”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疑惑了。


    做無罪辯護說白了,基本上就兩條路子。


    一條,是將原告方關鍵性證據駁倒,使其不被合議庭采納。


    第二條,便是己方舉出足夠強有力的證據,來自證清白。


    相比之下,顯然是駁斥證據更容易,也更有可信性。


    畢竟自訴桉件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隻要將對方的證據駁倒,自然也就無法定罪了。


    但陳夢喆居然放棄了這一步。


    這倒是出乎了許多人的意料。


    不過羅大狀始終麵帶微笑,顯然對這個情況並沒有感到意外。


    因為一號證據是法院取證。


    證據三性中,真實性跟合法性肯定是沒有問題的,至於關聯性……如果要從關聯性方麵駁斥,除非能證明羅大狀真的侵犯了喬娜。


    這一點,如果喬娜咬死的話,確實會給羅大狀帶來一些麻煩。


    但與此同時,她跟李美君的麻煩也會相應的變大。


    因為這就涉及到了第二條罪名。


    誣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美君二人沒有向公安機關報桉,也沒有向法院起訴,就是不敢冒這個險。


    即便是到了法庭上,李美君也不敢從這方麵發起反擊。


    因此,便幹脆放棄質疑一號證據。


    這相當於,間接承認了羅大狀並沒有侵犯喬娜!


    至此,羅大狀其實已經勝利了一半,成功洗清了身上的髒水。


    接下來,便是要將這兩人送進去,獲得全麵勝利。


    他抬眼看向場上。


    陳夢喆繼續說道:“要想成立誹謗罪,須在犯罪客觀方麵,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


    “本次事件,我方當事人確實存在虛構事實的故意,但她們並無強烈的惡意,僅僅是跟原告開一個小小的玩笑而已。”


    “我方當事人並未將這個虛構的事實進行散布,如何算得上誹謗罪”


    見陳夢喆發言完畢,羅大狀輕蔑一笑,向著張偉點了下頭。


    後者當即舉手說道:“我方請求傳喚證人出庭。”


    陳忠漢點頭:“同意。”


    很快,證人上庭。


    是一個男人,略有些發福,看上去四十歲上下的樣子。


    看到他出庭,李美君的臉色微微一變。


    顯然沒有想到這個人會出庭作證。


    張偉向著證人問道:“證人,請先自我介紹一下。”


    證人說道:“我叫何正,是金科律所初級合夥人,也是江浙省律協理事。”


    “很好。”


    張偉點點頭,繼續說道:“請你說一下,在x月x日晚上九點半左右,你在什麽地方,跟誰在一起,說了什麽話,做了什麽事。”


    “當時我在自己家裏,李主任來我家做客……”


    何正向著李美君那邊看了一眼,緩緩道:“她跟我說,羅老師涉嫌強殲,被侵犯的女孩向她谘詢過相關法律問題,暫時被她安撫下去了。”


    “還說,羅老師可能麵臨嚴重指控,並且可能因此給律協帶來不良影響,所以提議,讓羅老師下台,重新選舉會長。”


    “主任的意思,是讓我支持她,並且許諾會晉升我為高級合夥人。”


    此言一出,全場嘩然。


    對方剛出了個對三,這邊直接丟王炸!


    李美君的臉色變得異常難看。


    她怎麽都沒想到,羅大狀居然能夠說服何正為其作證!


    “哦,原來是這樣,我明白了。”張偉看向法官,說道:“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我請求詢問證人。”陳夢喆連忙舉手示意。


    得到法官同意後,他走向何正,雙眼直勾勾的盯著他,沉聲道:“何正先生,據我所知,你加入金科律所已經兩年半,從一年前就申請晉升為高級合夥人,卻屢次被拒,有沒有這回事”


    何正點頭:“有。”


    陳夢喆嘴角上揚,緩緩說道:“你自詡能力足夠勝任高級合夥人,卻始終沒有得到自己應得的待遇,因此,對身為律所主任的我方當事人,心懷不滿,並……”


    “反對!”


    陳夢喆還沒有說完,便被一道聲音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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