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肖慧蘭的聲音蓋過了所有人,即便隔著40多米的空間距離和厚厚的窗戶,仍然能清晰地傳入秦懷遠的耳朵。


    再看陳默雷,他仍舊像個茅坑裏的石頭,又臭又硬。


    秦懷遠的語氣變得語重心長:“默雷,我知道執行局的工作不好幹,幾乎天天要跟老賴打交道,天天要受老賴的氣。所以,像今天遇到像肖慧蘭這種情況,你有這種袖手旁觀的想法,我也可以理解!


    但是你也應該知道,老賴就算再可惡,也絕不意味著他們的合法權利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就比如肖慧蘭這個案子,雖然別墅已經不屬於她了,雖然她一家人繼續霸占別墅的行為是違法的,但這不等於他們的人身權利就可以受到侵害。


    你設身處地地想想,如果換做是你,如果你家的窗戶半夜裏被人給打碎了,難道你會一點兒也不害怕嗎?你再好好想想,萬一肖慧蘭家有人被嚇出個好歹來,我們該怎麽向社會交代?社會公眾又會怎麽看我們?”


    “我沒覺得這裏麵有什麽問題。”陳默雷仍是很不以為然:“我承認,我袖手旁觀是不太地道,甚至有點流氓,可這不都是被那個肖慧蘭給逼的嗎?如果她不當老賴,如果她一家人主動騰出別墅,我至於出此下策麽。”


    秦懷遠並不急於反駁陳默雷:“那好,那我再換個角度問你,如果換做你是申請執行人,你會半夜裏去打碎被執行人的窗戶嗎?”


    “我當然不會了!”陳默雷不假思索地說:“這種見不得光的行徑,我怎麽會幹得出來?”


    秦懷遠接著問:“那你為什麽幹不出來呢?難道僅僅是因為這種行徑見不得光嗎?如果單憑這個理由,恐怕你連自己都說服不了吧。”


    見陳默雷不說話,秦懷遠繼續說:“你我都是學法律的,仔細分析一下就知道,這種半夜破窗的行為實際上也是違法的。雖然從法律上來說,現在是被執行人霸占著申請執行人的房子,但半夜破窗的行為既可能對被執行人的人身造成傷害,也可能對被執行人的精神造成傷害,甚至可能造成精神恍惚。


    明知這種行為可能侵害被執行人的人身權益卻仍然予以實施,而且又不存在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衛的理由,這種以惡製惡的做法在法律上不就是一種侵權行為麽。難道在辦案過程中,我們能對這種行為坐視不管嗎?”


    陳默雷歎了一聲,一臉無奈地說:“你說的這些都對,可問題是,這事又不是我指使的,我頂多就是個旁觀者。再說了,就算我去跟申請執行人說這種事不能幹,否則就是違法的,人家也未必會承認呀。”


    秦懷遠不跟陳默雷較真,繼續說:“你先別急著強調理由和困難。我再問你,跟那些殺人放火、製毒販毒的罪犯相比,是老賴可惡,還是那些罪犯可惡?”


    “這還用問嗎?當然是後者了。”陳默雷又不假思索地回答說。


    秦懷遠點了點頭:“那好,我們不妨舉重以明輕,既然窮凶極惡的罪犯的人身權利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難道老賴的人身權利就不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嗎?默雷,你別忘了,老賴也是中國的公民,拋開老賴這個身份,他們的合法權利跟其他公民一樣,都是平等的,都要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護!”


    他頓了一下,接著說:“我們再回到肖慧蘭的案子。聽我說了這麽多,你現在還堅持原來的想法嗎?還打算繼續袖手旁觀旁觀下去嗎?而且還有一點我要提醒你,跟肖慧蘭住在一起的,還有她未成年的孩子,就算成年人有錯,但孩子總是無辜的吧,難道你打算對無辜的孩子也袖手旁觀?難道你就打算這麽眼睜睜地看著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陳默雷無話可說了。


    秦懷遠說的的確在理,他說了這麽多,歸結起來,其實就一句話——法律既保護善良人的合法權利,也保護違法者的合法權利。這是基本的法律原則,也是法律人的基本常識。


    陳默雷當然知道這一點,可是他太厭惡太痛恨老賴,有的時候碰到棘手的案子,為了實現最終的實質正義,他已經懶得去顧及老賴那些一般性的權益了。


    接著,秦懷遠又問:“默雷,你實話告訴我,你這次是不是還懷著僥幸心理?是不以為你這種袖手旁觀的做法不會出什麽問題?”


    秦懷遠的問題再次觸及陳默雷的內心。沒錯,陳默雷正是懷著僥幸心理,才會做出這個袖手旁觀的決定。


    這些年的經曆和經驗告訴他,老賴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意誌力要高於其他人,自然也不會輕易被嚇出什麽精神恍惚之類的病症。


    也正是因為如此,他才敢拿肖慧蘭的案子做實驗。


    如果這個做法有效,能夠迫使肖慧蘭從別墅裏搬出來,那其他老賴就會想,這種半夜破窗的事也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如果他們對這種事心生忌憚,很多騰房案件或許就會迎刃而解。那樣的話,不但執行壓力就會大大減少,房產的司法拍賣價也會大致恢複到市場價格。


    等到那個時候,自然也就不會再有法院暗箱操作的謠言了。


    如此一舉多得的一筆賬,陳默雷自然樂得坐享其成。可是今天,聽了秦懷遠這番話,他才清醒過來,發現自己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與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馳了。


    想到這些,陳默雷的頭低的更低了。


    隻聽秦懷遠繼續說:“我相信,你在做出袖手旁觀的決定前,一定在法律所保護的權益之間作了一番考量。但你別忘了,一個人即使再壞再無恥,他的合法權利也是法律保護的對象,而不是你在天平上進行利益衡量和取舍的砝碼。這一點是對法官基本的要求,也是法官應當時刻堅守的準則。


    你現在回過頭來好好想想,你在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是不是對得起你法官的身份,是不是對得起你胸前的法徽?”


    陳默雷在聆聽教誨時,也在心裏捫心自問:是呀,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自己居然變得這麽功利了,那個當初曾宣誓忠於憲法法律、恪守司法準則的青年,在時光的消磨中竟漸行漸遠了,這難道不是一種退化,不是一種悲哀嗎?


    “默雷,其實,我早就想跟你好好談談了。”秦懷遠的語氣裏此時又多了一份感慨:“我們參加工作20多年,見過了那麽多的世態炎涼,醜陋的、卑鄙的、陰暗的、無恥的……我們是不是也跟著變了?是不是被肮髒的東西蒙蔽了雙眼?是不是因為偏見或者情緒,讓手裏的天平變得傾斜了?變得為了追求實體公正,而不再顧忌程序上的瑕疵和錯誤,甚至允許出現程序上的違法。”


    說著,他不禁又歎了一聲:“有時候,我會回想我們的大學時代。那個時候,我們曾經對自己說,走上法律崗位以後,我們會公正地對待每一個當事人,會不偏不倚地保障每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會因為人心的善惡,而讓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差別的對待。


    當我們在心裏許下這份承諾的時候,我們曾經因為自己獲得了法律的真義,而感到驕傲和自豪,也曾經因為這份真義,而覺得成為法官將是多麽無尚的光榮。


    再後來,我們都如願當上了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天,我們也都曾經宣誓,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公允善良公正司法。


    可現在呢,我們還是不是那個原來的自己?是不是還記得原來的那顆初心?”


    這一刻,陳默雷心裏的疙瘩徹底解開了,他非常誠懇地說:“學長,我錯了,我知道該怎麽做了。”


    一番口舌總算沒有白費,秦懷遠欣慰地點了點頭:“知錯能改,不忘初心,這才是一個合格的黨員幹部,這才是我認識的那個陳默雷!行了,既然我的話你都聽進去了,那我也該回去忙我自己的事了。”說完,便起身離開了。


    在法院大門口,肖慧蘭的氣焰依舊不減。看見陳默雷過來,她快步走上前去,結果剛罵了兩句,就被陳默雷喝止了。


    陳默雷努力控製著情緒,說:“肖慧蘭,你先回去吧,一周之後,我會給你個交代。如果到時我不能給你交代,你再來找我。不過有一點,我先跟你說好了,不許再鬧事,否則,你要承擔法律責任!”


    聽到“鬧”這個字,肖慧蘭立馬就不願意了:“誰鬧了?我是來講理的!難道法院還不讓講理了……”


    “肖慧蘭,你在這兒跟我咬文嚼字有意思嗎?”陳默雷立刻就打斷了肖慧蘭:“你不就是想讓我們抓住那個半夜打碎窗戶的人嗎?你要的是結果,有必要在乎這種無關緊要的用詞嗎?”


    這話讓肖慧蘭不禁一愣,她沒想到,陳默雷今天如同換了一個人,說出來的話竟如此擲地有聲,讓人深信不疑。她緩了一下勁兒,說:“好!那我就信你這一回,我回去等著你的交代。”說完,便抱著那塊牌子走了。


    上官雲了解陳默雷,猜到他這次的話是認真的,也大概猜到他想要做什麽,可她心裏實在想不通,於是忍不住問:“陳局,你到底怎麽想的?你不會是真的想幫她吧?”


    陳默雷沒有直說,而是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每個人心裏都住著一個流氓,但我們要做有素質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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