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執行局在中層會議室召開局務會,專題研究執行的規範化問題。


    下午3點半,就在局務會即將結束時,陳默雷突然提出要部署一次臨時行動,而這次行動的內容就是安排人員於夜間到3處涉案別墅附近蹲點抓人。


    之所以是3處,是因為除了肖慧蘭一案,另外又有兩起騰房案件的被執行人也遇到了深夜破窗的情形,隻不過他們的反應不像肖慧蘭那麽強烈,隻是像辦案法官提了下“口頭抗議”而已。


    大家都看得出來,從事發時間和情形來推斷,這3起破窗事件應該都是同一人所為。


    然而,讓人大家意想不到的是,陳默雷竟然給這次行動取了個代號——捕鼠行動。


    代號幽默貼切,卻也看得出陳默雷對這次行動相當重視,因為他從來沒給任何一次單獨的執行行動取過代號,更何況這次也算不上執行行動。


    對於這次行動,上官雲首先表示反對:“我不同意!咱們不去執行被執行人的房產,反而去給被執行人看門,這算怎麽回事?這事要是傳出去,咱們執行局還不得讓老百姓笑掉大牙?”


    梁忠信和江立軍也站在上官雲這邊,表示反對。


    李濟舟不肯表明態度,楊文韜也跟著不表明態度。


    上官雲一個勁兒地衝李濟舟和楊文韜使眼色,最後楊文韜猶豫了半天,也站到了上官雲一邊。於是,除了李濟舟的一張棄權票,其他正副庭長都投了反對票。


    這樣的討論結果在執行局乃至東州法院的曆史上,還是頭一次。


    “大家都先別急著表態發言,先聽我把話說完。”陳默雷把秦懷遠對他說的話原原本本地講了一遍。


    大家聽後都轉變了態度,隻有上官雲仍然表示反對:“陳局,你說的都有道理。可你別忘了,肖慧蘭是被執行人,你對被執行人的事這麽上心,申請執行人知道了會怎麽看我們?他們看問題可不像咱們這麽專業,他們會說,咱們執行局是黑白不明、是非不分,是跟被執行人穿同一條褲子!”


    李濟舟跟著說:“上官說的也有道理,咱們不去維護申請執行人的權利,反而去維護被執行人的權利,傳出去的確好說不好聽呀。”


    陳默雷把記錄本一合,說:“那是他們的看法。作為法官,我們不能受申請執行人看法的影響,更不能受輿論的左右,否則,我們還當什麽法官?


    沒錯,現在房子是騰不出來,對於我們的責任,我們絕不推脫。等到騰房的最後期限屆滿後,如果肖慧蘭還不從別墅裏搬出來,我們會堅決地強製騰房,這個沒得商量。


    可是,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同樣受法律的保護。在這一點上,作為法官,我們是不應該打折扣的,更不應該厚此薄彼。”


    陳默雷雖然語氣平靜,卻透著堅定。


    上官雲知道自己那張反對票已經沒用了,隻好妥協:“陳局,如果你堅持這麽做,那我保留意見。不過我有一條建議,這次行動不能用公車,非警務公車也不能用,而且這次行動一定要秘密進行,尤其是不能讓申請執行人發現。我是執行局的管家婆,我不能不考慮咱們執行局的社會形象。”


    陳默雷雖然脾氣倔,卻不是頑固不化之人,對於上官雲的建議,他表示接受。


    同時,他也在心裏默默感謝上官雲,這個管家婆雖然跟他偶有意見不合,但那都是工作上的分歧;更重要的是,上官雲總能在他需要的時候,站在他身邊,盡最大可能地給予他支持和幫助。


    接著,李濟舟插話說:“陳局,還有一件事。肖慧蘭今天上午來的時候,帶了四枚小東西,說是在臥室的牆角和床底下找到的。我看著像鉛彈。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想,窗戶應該是被人用氣槍或弓弩之類的管製器具打破的。按說這種情況是要通報公安機關的,因為這其中不僅涉及到了幹擾執行,還涉及到了非法持有管製器具。


    我覺得,我們最好是先跟公安機關通報一聲,順便也可以查一下誰有這方麵的前科,說不定能找到什麽線索呢。”


    陳默雷點了點頭:“我也是這麽想的。濟舟,既然這是你們執行一庭的案子,那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李濟舟嗯了一聲:“我會後就立刻去辦。”


    接著,陳默雷的麵色突然凝重起來:“同誌們,這次的行動跟以往不同,可能有很大的危險性,因為我們要麵對的人可能持有槍弩。所以,這次行動要穿防彈衣。


    還有,這次行動女同誌不用參加,男同誌參不參與行動也完全出於自願,不作勉強。下班之前,執行一庭和二庭把參加行動的人員名單報給我,到時候再根據人數進行分組。


    行動開始的時間,就定在今晚的10點鍾。”


    他看了看表,說:“好了,我們的時間不多了,現在散會,大家去分頭準備吧。”


    散會後,陳默雷沒有回到辦公室,而是去了法警隊。


    他很清楚,隻靠人數上的優勢是不行的,因為他們接下來要麵對的人很可能有持氣槍,赤手空拳非但難以將其製服,反而有可能受到攻擊和傷害。


    目前,對法官是否有使用槍支的權力,還沒有明確規定,而且就算法官可以開槍,可從現在到行動開始也就還有5個小時,對於從來沒摸過槍的人,要在這麽短的時間學會熟練用槍,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必須從法警隊借調人手。


    法警隊裏幾乎都是轉業軍人,也大都摸過槍,拉出來就能用,有了法警參加,這次行動才有勝算。


    法警隊長丁茂原的辦公室半掩著,他又在翻看照片,回憶以前的軍旅生涯。


    陳默雷敲了敲門。


    “陳局,你怎麽有空過來了?請進,請進。”見到陳默雷,丁茂原立刻放下照片,起身相迎。


    陳默雷走進門,說:“我是求你幫忙來了。”


    “不敢,不敢。”丁茂原笑著說:“你是領導,有什麽吩咐,我負責執行就是了。”


    “那我可就直說了,我是找你借人來了。”說著,陳默雷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大概講了一遍。


    “這種行動,我們法警隊得參加呀。”丁茂原拍著胸脯說:“陳局,你放心,這事交給我了,我保證每組至少給你配名一名法警和一把槍。如果實在湊不齊人,我也可以頂上!”


    “行,那我就放心了。”陳默雷轉身要走。


    “陳局,你難得過來一趟,別急著走呀。正好,我福建的戰友給我寄過來兩包白茶,我給你泡一杯嚐嚐。”丁茂原說著,便去取茶杯。


    “改天吧,我還要回去考慮行動方案。今晚就要行動,時間來不及了。”說完,陳默雷便匆匆離開了。


    下午5點鍾,參加捕鼠行動的人員名單最終確定下來:執行一庭和二庭各出3人,法警隊出5名法警,攜帶2支防爆槍和3支轉輪手槍,每支防爆槍配備配2發催淚彈,每支手槍配6發橡皮彈。


    真槍實彈地地開展行動,這在東州法院的曆史上,絕對是史無前例的。


    出乎大家意料的是,陳默雷把自己也列入了人員名單。大夥兒勸他不必參加,在家等消息就行,可大家勸了半天,也沒勸動他。


    初春時節,晚上的天氣仍然很冷。隨著夜色越來越深,東州城區的夜晚逐漸沉寂下來。


    晚上10點鍾,3組人員各自就位。


    陳默雷、江立軍、賀清書和兩名法警分乘兩輛車,停在巴黎花園小區門口。


    陳默雷、江立軍和法警高成海同乘一輛車,朝南停在路東。賀清書和法警韓琪同乘另一輛車,朝北停在路西,兩車相互斜對著。


    這樣一來,不管破窗之人從那個方向出現,他們都能及時發現目標,並及時錄像取證。


    其他兩組人員則停在另外兩處涉案別墅的小區門口,也是如此安排。


    按照行動方案,所有參與行動的車輛都是私家車。


    陳默雷分析,這次行動所涉及的3起執行案件中,肖慧蘭是最鬧騰也最頑強的一個,如果有人想要殺雞儆猴的話,一定會拿肖慧蘭下手,也就是說,如果半夜破窗的人今晚出現的話,巴黎花園便是概率最大的地方。


    但與此同時,這也意味著這裏也是危險係數最高的地方。


    每當有危險,陳默雷總會衝在前頭,這次也不例外。


    為了盡量保持體力和精神,行動人員在車內輪流睡覺。


    淩晨4點,江立軍叫醒陳默雷換班。他盯了兩個小時,也沒見到有可疑的人影出現,有些不耐煩了,說:“陳局,都這個點了,清潔工快要出工了,應該不會再有人出現了吧。要不,咱們還是先回去吧?”


    陳默雷揉了揉惺忪的雙眼,看了下表,說:“反正天快亮了,也不差這一兩個鍾頭了。你睡吧,我盯著。”說完,雙手在胸前一抱,盯著車窗外麵。


    淩晨4點半左右,打掃衛生的清潔工出現。


    清晨6點左右,天空開始放亮,路麵開始出現行人和車輛。


    3組人員盯了一晚,卻連一個可疑的人影都沒見到,對於這樣的結果,陳默雷早有預料,也早有心理準備。


    上班以後,雖然聽到一些抱怨和牢騷的聲音,但陳默雷還是決定晚上繼續行動,並且自己還要親自參加。


    執行局長尚且如此,也就沒人再說什麽了。


    白天,3組人員歇息了半天,以養足精神。晚上,又回到各自原來的位置。


    淩晨2點半左右,江立軍隱隱聽到遠處有機動車的聲音傳來,但沒過多久,聲音卻突然停了。


    他本以為是有人深夜下班回家,可沒過幾分鍾,一個人影就從南邊出現了,而且是步行。


    因為道路兩邊的路燈早已熄滅,他隻能憑借微弱的月光看清那個人影的身形:那人是個男子,中等身材,頭上戴著一頂帽子,肩上背著一個大大的吉他背包,正一步步朝這邊走來,看起來,還頗有些搖滾歌手的風範。


    隻見那個男子走到巴黎花園小區的柵欄牆邊停下來,四下張望了一圈,然後卸下吉他背包,從裏麵取出一個長長的東西。


    雖然隔著20多米,看不太清楚,但江立軍畢竟是偵察兵出身,一眼就看出那是把氣槍。而那個男子所站的位置,正是他與陳默雷昨天去看過的那個測距點。而那個測距點,也正是衝著12號別墅的最佳射擊位置。


    從男子向測距點靠近的時候,江立軍便意識到此人來者不善。於是,他先打開執法記錄儀,緊接著又叫醒了陳默雷和高成海。


    當叫醒陳默雷的時候,男子剛把氣槍從包裏取出來。


    江立軍低聲說:“陳局,行動吧。”


    陳默雷注視執法記錄儀的屏幕,隻見那男子正從衣兜裏掏東西:“稍等會兒,捉賊要捉贓。咱們守了兩個晚上,好不容易等到這個老鼠出現了,要抓,咱們就抓他個現行。有了執法記錄儀的錄像,他就算想賴也賴不掉了。”


    江立軍所拿的是帶有紅外夜視功能的記錄儀。這是在陳默雷去年特意申請采購的,這次終於派上用場了。


    幾秒鍾後,寂靜的黑夜裏突然響起一聲刺耳的槍聲,緊接著便立刻傳來玻璃破碎的聲音。然後,又是一聲槍響,又是玻璃破碎的聲音。


    兩次玻璃破碎的聲音都來自12號別墅的方向。


    別看肖慧蘭白天到法院門口鬧得挺凶,但在這會兒,她卻連個聲都不敢出。


    記錄儀已經錄下了男子開槍的鏡頭,捉賊捉贓的證據已經有了。


    江立軍又請示陳默雷:“陳局,這下該行動了吧?”。


    然而,陳默雷卻說再等等。


    陳默雷這麽說是有原因的:氣槍還攥在那個男子手中,如果現在就下車去追,對方很可能會隨即掉轉槍口指向他們,那樣就危險了。


    隻不過現在時間緊迫,緊迫到需要以秒來計算,他根本來不及解釋。


    接著,隻見那男子將氣槍裝回包裏,挎到肩上,準備離開。


    這時,陳默雷拿起對講機,下達了命令:“行動!”


    兩輛車的人幾乎同時下車。


    韓琪手持防爆槍,高成海手持轉輪手槍,走在最前頭,陳默雷、江立軍和賀清書緊隨其後。


    他們本想趁男子不注意,悄悄地靠過去,然後出其不意地衝上去將其拿下,卻不料賀清書不小心踩到了路麵上的一根枯枝,聲音驚動了男子。


    男子聽到聲音,拔腿就跑。


    5人見狀,立即追趕。


    江立軍和賀清書打開遠光手電,照著那男子的身影,以防男子逃出他們的視線。


    “站住!”陳默雷邊跑邊喊:“再跑,就開槍了!”


    然而,陳默雷的喊話沒起到任何作用,即便法警鳴槍示警,男子還是狂奔不止。於是,陳默雷隻好衝手持轉輪手槍的高成海下達了命令:“小高,開槍!”


    聽到命令後,高成海立即刹住腳步,並瞬間擺好射擊姿勢。接著,隻聽砰的一聲槍響,一發橡皮彈從槍管裏噴射而出。


    一眨眼的工夫,那男子便哎吆一聲倒在地上。


    陳默雷等人立即跑上前去,隻見那男子躺在地上,用雙手捂著大腿,正哎吆哎吆地叫喚。看來,是高成海一槍命中了他的大腿。這一槍雖不會致命致殘,卻也夠他受的。


    陳默雷命令法警將男子銬起來,然後和江立軍去查看男子的吉他背包。


    江立軍用手電一照,看到一小截黑色槍管露在外頭,他把手電交給陳默雷,然後蹲下去打開背包,結果打開一看,裏麵裝的果然是一把氣槍。隨後,他又在男子的身上找到一包已經開封的鉛彈。


    法警將男子押上車後,陳默雷回到車上,拿起對講機說:“各組注意,老鼠已經抓到。現在收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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