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嵐消失
偵探生涯之消失的戀人 作者:亂墳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人類,本就是惡魔的化身,又何必展現天使的外表,是為了嗜血的本性嗎?
我叫張小龍,一個可以憧憬大學的高三學生,可是沒想到的是剛剛經曆了高三沒有盡頭的折磨後,還要忍受無盡的思念和深深的無奈。。。。。。
事情還要從一個月前說起呢,那天晚上和我女朋友高嵐分開後,忽然好好的星空沒有任何預料的下起了大雨,狂風亂作。我擔心小嵐,因此原路返回去找她,可是短短的幾分鍾,人已經——不見了,除了孤單的路燈和冰冷的雨點之外,隻剩下空蕩的街道,就連路燈變得昏暗了許多。有那麽一瞬間,我感覺整個城市都籠罩在一片黑氣當中。冰涼的雨水讓我清醒過來,或許她已經回去了吧。第二天一大早我打電話給小嵐,卻是關機。到了下午還是關機,我有一種不好的感覺,便撥通了她家的電話:“喂,阿姨,小嵐在嗎?”“小嵐一晚上都沒回來,這丫頭,第一次不回家。”不會的,她不會有事的。可是,我問遍了所有小嵐的朋友,都不知道小嵐去哪了。就這樣,原本愉快的假期,我陷入了無盡的痛苦當中。我明白,有些人比一切都重要,所以小嵐,就算死我也要把你找出來。
開學了,我沒有去大學,爸媽怎麽勸我都沒用,最後隻好放棄了。如果找不到小嵐,我活著沒有任何的樂趣。警察局到現在還沒有消息,一點線索都沒有,小嵐,你告訴我,你告訴我你到底在哪裏?李警官打電話讓我去局裏,我想是有線索了吧,開車一路狂奔。李警官,姓名李默,年齡23很多破獲的案子都有她的身影,思維敏捷,職業病很重,現任職於s市警察局,“618”案件的副組長。對了,小嵐是6月18日失蹤的。門口的警衛看我滿頭大汗,也是見怪不怪了。我來到專案組,問道:“姐,小嵐有消息了嗎。?”她看著我說道:“小龍,你又去喝酒了,醫生不是不讓你碰酒嗎,你怎麽就是不聽呢。自從小嵐不見之後,大學也不去了,也學會了喝酒,你能不能振作點。”是啊,自從小嵐失蹤後,我變了很多,學會了抽煙,學會了喝酒,就連我最喜歡的大學都不上了。我靠著牆,點了一根煙,思緒快速的流轉。小嵐失蹤後,警局成立了專案組,而我,作為小嵐的男朋友,有權加入專案組。其實,更重要的是,之前我幫他們破獲過很多案子。也是那個時候,我和李默的關係越來越好。瀏覽完資料,我問道:“姐,這是第8個失蹤者了,而且都是應屆考生,都是女孩。”“局裏的壓力越來越大,聽說上麵的領導非常重視這個案子。”
這都已經失蹤8個人,和小嵐失蹤的情形一樣,共同點是受害者都是一群女學生,失蹤地點大多為人少之處,都發生在後半夜。和受害者接觸過的人都沒有嫌疑,看來是有預謀的綁架。但是綁架後沒有跟他們的父母聯係,不是為財,難道是報複?也不可能,警方排查了與她們有矛盾的人,都沒有作案時間。那麽,這到底是怎麽回事?第二天早上李姐打來電話,說又有人失蹤了。第九個失蹤者,短短三個月,失蹤九個花樣女孩,讓這個城市籠罩在恐怖之中,讓這個城市的夜晚更加淒涼。我意識到再不破案,可能要出事。果然出事了,警察局大門被失蹤者父母和親人圍起來,要求給個交代,而輿論將警察推向了風口浪尖。我能做的就是盡快破案,還他們一個公道。
資料顯示,第九個受害人,張某,跟我和小嵐是同學。張某在跟同學聚會失蹤,和前幾位失蹤者一樣,短短的幾分鍾,人就不見了。還是一樣,警方在現場沒找到任何線索。九個學生,來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失蹤的時間基本一致,作案手法都一樣,被害人離開後被綁架。學生作案和報複都可以排除。這樣的話,作案人員來自社會,而且是團夥案。如果是這樣,警方的偵查方向就錯了,都是即將進入大學的學生,這些受害者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接觸到他們——為學校負責招生的人。通常高考後學校大門口都圍滿了宣傳一些大學的人員。等等,張某和小嵐在校門口共同接觸過三個人,小嵐和我聊天時提到過,她們當時拒絕了對方簽字的要求。那就說的通了,失蹤者都會接觸到這些人,隻要證明我的推測是正確的,那麽真相就快出來了。果然是這樣,警方出動大量警力,經過排查,證實了我的推測。那麽接下來的行動就交給警方了。晚上12點,一聲聲警笛響徹城市的各個角落,警方抓獲了三個嫌疑人,並成功救出失蹤人員,隻是,沒有小嵐。當所有人為此慶祝時,隻有我,拉著長長的身影孤單的走進了酒吧。李姐不停地給我打電話,最後我關機了。我不喜歡在別人麵前流淚,尤其是我認識的,因為我還要找到小嵐。後來李姐來了,我問她怎麽知道我在這兒,她說她猜的。她告訴我警局裏要給我嘉獎,我沒興趣。直到我喝醉她把我送回了家。
等我醒來時,都是第二天下午了。警局通知我,此案與小嵐無關。我快要瘋了,原以為看到了希望,卻還是沒有任何線索。我好擔心她,小嵐你不許有事!後來局長找我談過話,他希望我進入警局幫忙。我拒絕了,雖然警局有大量的資源和人力,但我隻想找到小嵐。進入警局肯定有別的案子要辦,而我沒那個精力。李姐也找我談過,她也希望我進入警局,可我還是堅持不去。我成立了一個偵探社——“小龍偵探社”,生意勉強維持生活。我正在網上發尋人的帖子,電話響了,是李姐。她讓我去趟警局,應該又遇到難題了。李姐說這是局長的安排,讓我參加案件會議。會議開始,局長簡單講解了一下最近發生的命案,死者名叫張華,居住於本市安泰小區,28日遇害,死因失血過多,於次日早上被人發現在馬路草叢。杜哥認為張華生前欠了很多高利貸,所以他主張重點調查放高利貸的。李姐反對杜哥的看法,她認為張華雖然欠了很多高利貸,但債主主要的目標是錢,不會殺人,得不償失。但是就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她也沒有頭緒。
我支持李姐的觀點,如果是放高利貸的人幹的,那他們也太蠢了。錢不但沒了,還要付出代價,這不是人財兩空嘛。李姐讓我談談看法,我說道:“我沒想法。”局長適時的說道:“小龍啊,如果說這個案子破了,你就能得到一筆獎金哦。”沒想到局長一眼看穿了我的想法,不過沒辦法,我也要吃飯,要不成立偵探社幹嘛。我認為這是謀殺,從現場的照片看,受害者應該是在逃跑當中被嫌疑人砍傷,這一點從死者衣服可以判斷,傷口導致失血過多死亡,所以案發現場不是第一現場。但是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幾天了,錯過了找到第一現場的最佳時間,所以這個方向難度很大。接下來隻能從死者身上找突破口,從死者所穿衣物中不難看出他是去參加某種酒會的,因為他穿的是正裝,大晚上穿正裝,不是加班就隻有參加酒會。所以我認為從他所在的公司入手,應該有收獲。局長同意我的觀點,說道:“李默,你去張華公司,杜斌,你去尋找目擊證人。”部署完畢開始行動。
我叫張小龍,一個可以憧憬大學的高三學生,可是沒想到的是剛剛經曆了高三沒有盡頭的折磨後,還要忍受無盡的思念和深深的無奈。。。。。。
事情還要從一個月前說起呢,那天晚上和我女朋友高嵐分開後,忽然好好的星空沒有任何預料的下起了大雨,狂風亂作。我擔心小嵐,因此原路返回去找她,可是短短的幾分鍾,人已經——不見了,除了孤單的路燈和冰冷的雨點之外,隻剩下空蕩的街道,就連路燈變得昏暗了許多。有那麽一瞬間,我感覺整個城市都籠罩在一片黑氣當中。冰涼的雨水讓我清醒過來,或許她已經回去了吧。第二天一大早我打電話給小嵐,卻是關機。到了下午還是關機,我有一種不好的感覺,便撥通了她家的電話:“喂,阿姨,小嵐在嗎?”“小嵐一晚上都沒回來,這丫頭,第一次不回家。”不會的,她不會有事的。可是,我問遍了所有小嵐的朋友,都不知道小嵐去哪了。就這樣,原本愉快的假期,我陷入了無盡的痛苦當中。我明白,有些人比一切都重要,所以小嵐,就算死我也要把你找出來。
開學了,我沒有去大學,爸媽怎麽勸我都沒用,最後隻好放棄了。如果找不到小嵐,我活著沒有任何的樂趣。警察局到現在還沒有消息,一點線索都沒有,小嵐,你告訴我,你告訴我你到底在哪裏?李警官打電話讓我去局裏,我想是有線索了吧,開車一路狂奔。李警官,姓名李默,年齡23很多破獲的案子都有她的身影,思維敏捷,職業病很重,現任職於s市警察局,“618”案件的副組長。對了,小嵐是6月18日失蹤的。門口的警衛看我滿頭大汗,也是見怪不怪了。我來到專案組,問道:“姐,小嵐有消息了嗎。?”她看著我說道:“小龍,你又去喝酒了,醫生不是不讓你碰酒嗎,你怎麽就是不聽呢。自從小嵐不見之後,大學也不去了,也學會了喝酒,你能不能振作點。”是啊,自從小嵐失蹤後,我變了很多,學會了抽煙,學會了喝酒,就連我最喜歡的大學都不上了。我靠著牆,點了一根煙,思緒快速的流轉。小嵐失蹤後,警局成立了專案組,而我,作為小嵐的男朋友,有權加入專案組。其實,更重要的是,之前我幫他們破獲過很多案子。也是那個時候,我和李默的關係越來越好。瀏覽完資料,我問道:“姐,這是第8個失蹤者了,而且都是應屆考生,都是女孩。”“局裏的壓力越來越大,聽說上麵的領導非常重視這個案子。”
這都已經失蹤8個人,和小嵐失蹤的情形一樣,共同點是受害者都是一群女學生,失蹤地點大多為人少之處,都發生在後半夜。和受害者接觸過的人都沒有嫌疑,看來是有預謀的綁架。但是綁架後沒有跟他們的父母聯係,不是為財,難道是報複?也不可能,警方排查了與她們有矛盾的人,都沒有作案時間。那麽,這到底是怎麽回事?第二天早上李姐打來電話,說又有人失蹤了。第九個失蹤者,短短三個月,失蹤九個花樣女孩,讓這個城市籠罩在恐怖之中,讓這個城市的夜晚更加淒涼。我意識到再不破案,可能要出事。果然出事了,警察局大門被失蹤者父母和親人圍起來,要求給個交代,而輿論將警察推向了風口浪尖。我能做的就是盡快破案,還他們一個公道。
資料顯示,第九個受害人,張某,跟我和小嵐是同學。張某在跟同學聚會失蹤,和前幾位失蹤者一樣,短短的幾分鍾,人就不見了。還是一樣,警方在現場沒找到任何線索。九個學生,來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失蹤的時間基本一致,作案手法都一樣,被害人離開後被綁架。學生作案和報複都可以排除。這樣的話,作案人員來自社會,而且是團夥案。如果是這樣,警方的偵查方向就錯了,都是即將進入大學的學生,這些受害者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接觸到他們——為學校負責招生的人。通常高考後學校大門口都圍滿了宣傳一些大學的人員。等等,張某和小嵐在校門口共同接觸過三個人,小嵐和我聊天時提到過,她們當時拒絕了對方簽字的要求。那就說的通了,失蹤者都會接觸到這些人,隻要證明我的推測是正確的,那麽真相就快出來了。果然是這樣,警方出動大量警力,經過排查,證實了我的推測。那麽接下來的行動就交給警方了。晚上12點,一聲聲警笛響徹城市的各個角落,警方抓獲了三個嫌疑人,並成功救出失蹤人員,隻是,沒有小嵐。當所有人為此慶祝時,隻有我,拉著長長的身影孤單的走進了酒吧。李姐不停地給我打電話,最後我關機了。我不喜歡在別人麵前流淚,尤其是我認識的,因為我還要找到小嵐。後來李姐來了,我問她怎麽知道我在這兒,她說她猜的。她告訴我警局裏要給我嘉獎,我沒興趣。直到我喝醉她把我送回了家。
等我醒來時,都是第二天下午了。警局通知我,此案與小嵐無關。我快要瘋了,原以為看到了希望,卻還是沒有任何線索。我好擔心她,小嵐你不許有事!後來局長找我談過話,他希望我進入警局幫忙。我拒絕了,雖然警局有大量的資源和人力,但我隻想找到小嵐。進入警局肯定有別的案子要辦,而我沒那個精力。李姐也找我談過,她也希望我進入警局,可我還是堅持不去。我成立了一個偵探社——“小龍偵探社”,生意勉強維持生活。我正在網上發尋人的帖子,電話響了,是李姐。她讓我去趟警局,應該又遇到難題了。李姐說這是局長的安排,讓我參加案件會議。會議開始,局長簡單講解了一下最近發生的命案,死者名叫張華,居住於本市安泰小區,28日遇害,死因失血過多,於次日早上被人發現在馬路草叢。杜哥認為張華生前欠了很多高利貸,所以他主張重點調查放高利貸的。李姐反對杜哥的看法,她認為張華雖然欠了很多高利貸,但債主主要的目標是錢,不會殺人,得不償失。但是就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她也沒有頭緒。
我支持李姐的觀點,如果是放高利貸的人幹的,那他們也太蠢了。錢不但沒了,還要付出代價,這不是人財兩空嘛。李姐讓我談談看法,我說道:“我沒想法。”局長適時的說道:“小龍啊,如果說這個案子破了,你就能得到一筆獎金哦。”沒想到局長一眼看穿了我的想法,不過沒辦法,我也要吃飯,要不成立偵探社幹嘛。我認為這是謀殺,從現場的照片看,受害者應該是在逃跑當中被嫌疑人砍傷,這一點從死者衣服可以判斷,傷口導致失血過多死亡,所以案發現場不是第一現場。但是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幾天了,錯過了找到第一現場的最佳時間,所以這個方向難度很大。接下來隻能從死者身上找突破口,從死者所穿衣物中不難看出他是去參加某種酒會的,因為他穿的是正裝,大晚上穿正裝,不是加班就隻有參加酒會。所以我認為從他所在的公司入手,應該有收獲。局長同意我的觀點,說道:“李默,你去張華公司,杜斌,你去尋找目擊證人。”部署完畢開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