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強人精神
柯南之假酒的自我修養 作者:滾.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毛利小五郎就經常做這種偷拍的活計。
所以死者的身份很可能也是一位私家偵探,受人委托跟蹤拍攝鈴木園子。
沒錯,每一張照片的主角其實都是鈴木園子。毛利蘭和本堂瑛佑都是順帶被拍進畫麵之中的。
至於江戶川柯南則因為太矮了,根本同不了框。
當然,凶手也可能是其他職業。
他拍這些照片的目的,可能隻是想投放到不良網站換錢。
反正怎麽都行,目前來看這一點對破案的幫助不大。
姑且隻能作為一個調查方向。
陸仁和目暮說了自己的猜測,並拜托讓警方調查一下東京範圍內的各大偵探事務所。
看看能不能通過這些事務所來鎖定死者的身份,從而找到這四位嫌疑人中,有哪一位和死者生前有所聯係。
這個工作量就很大了。絕不是一天兩天能搞定的。
現在還是繼續研究凶器可能被藏在什麽地方。
難不成是先前的搜查疏忽了什麽?
陸仁重新翻開了自己的小本本。
一號包廂中,釣魚翁的私人物品隻有兩樣。
放魚竿的盒子和裝魚的箱子。
這兩樣東西警方也都分別打開檢查過。
裝魚竿的盒子其實是個空盒子,裏麵並沒有放的魚竿。
據釣魚翁自己交代,他的魚竿不小心被水給衝走了。
由於沒有魚竿,所以密封箱中的絕大部分魚,都是他自己上超市買的。
因為他和家裏人承諾了要釣很多魚回去,但現實卻要逼的他被迫食言了。
為了麵子,玉井老頭就跑去超市買魚。
釣魚佬最後的倔強了屬於是。
他跑來這裏唱歌則是因為魚不小心買多了。
這要早早回家,家裏人肯定不相信這是他自己釣上來的。
所以才跑來這裏打發時間。
這個理由合情合理,加上陸仁先前也基本排除了這人的嫌疑,見屋內沒有找到血液反應,就沒往深了繼續想。
可現在找不到凶器,就得重新返回來再研究一遍。
如果釣魚翁是凶手,而房間內又剛好沒找到血液反應。
那他就是殺人的時候手上並沒有沾到血,所以不需要清理。
那凶器呢?
難不成是藏在了魚腹中?
高木立馬戴上手套開始驗證陸仁的這一猜測。
他摸遍了每一條魚,均沒有感到魚腹中藏有硬物。
魚腹——腹
目暮想到了一種可能,“會不會是凶手把凶器給吃了?”
“……”
目暮的這一猜測雖說有點聳人聽聞,但也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隻是真要這樣做的話,凶手要付出的代價有點大。
而且真要證明的話,也不太好證明。
總不能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僅僅隻靠一個猜測,就拉著這幾個人去醫院洗胃吧?
陸仁自己就是從事新聞行業的,他很清楚目暮真要這麽幹了。
找到的還好說,要是找不到……
新聞媒體絕對會集體高~潮的,不扒目暮一層皮絕對不罷休。
這個風險實在太高了。
隻是這種話不能當著這麽多人麵直接說。萬一被他們學到就壞了。
陸仁對著目暮低聲耳語一陣,後者臉色不出意外地變得十分難看,閉口不提此事。
排除一號包廂,緊接著就是二號包廂。
本間恭太的私人物品中,也沒有能被稱之為鈍器的物品。
唯一比較醒目的,就是包廂桌上有一整條已經拆了封的香煙。
一般來講,正常人不會隨身攜帶一條煙。
本間恭太對此的解釋是他本人煙癮比較大。
倒也說得過去。
而且香煙也不算鈍器。
隻能說這人和一般人確實不太一樣。
包裏裝著大量的紙和一整條的煙。
這個煙陸仁也抽過,單買一包三百日円。
本間恭太放在桌上的這包煙是剛剛拆封的,裏麵一共十包煙。
一包三百,十包三千,直接買一整條應該會便宜一些。
不過說是十包,嚴格來講隻有九包半。
待在包廂的時候,本間就已經抽了半包煙,煙灰缸裏滿是煙蒂。
一包煙有二十根,半包煙十根。
排除他上廁所的時間,本間恭太在包廂待了差不多半小時。
半個小時半包煙,抽完一根煙平均用時不到三分鍾。而且還必須是抽完一根再點一根,接連不斷的一直抽。
他這個煙癮確實很重。
等等,不對……
陸仁翻開小本本,上麵記錄著本間恭太先前的證詞。
他一個人跑來唱歌,是因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舉辦歌唱比賽。他怕唱的不好被眾人嘲笑,所以想自己一個人先練習一下。而且為了防止撞見相熟的人,他還特意選擇了這個離公司特別遠的ktv。
這個理由乍一看也沒什麽不對。
可要再結合他抽的這半包煙,就顯得很有問題了。
一個特意大老遠趕來練歌的人,結果定了包廂,什麽都沒幹就是在包廂裏抽了半包煙?
總不能是叼著煙唱歌,抽一口唱一句吧。
這一反常的情況,倒是可以用煙癮突然犯了來解釋。
再或者——他短時間大量抽煙是為了緩解自己緊張的情緒。
至於為什麽會緊張,原因顯而易見。
這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時間本來就是最長的。
二就是他身上又有多處異於常人的地方。
他的理由每一條單獨拎出來都解釋的通,可合起來看就又有些不對勁。
說是跑來練歌,卻待在包廂一個勁抽煙。
而且煙草中的尼古丁對胃黏膜有刺激作用,會破壞胃黏膜從而導致胃黏膜缺血缺氧,繼而出現出現腹痛、反酸、惡心、嘔吐等症狀。
這人短時間內抽了半包煙,可以說極其傷胃。
可他偏又說自己最近腸胃不好,上個廁所耗時很長不說,還需要用到大量的紙。
這算什麽?
明知道自己身體不好,還一個勁地往死裏折騰?
就算他願意這樣折騰自己,那他為什麽隻在包廂折騰?
這家ktv的廁所可沒說不讓抽煙。
他在包廂半小時抽了半包煙,可在廁所這十五分鍾一根都沒抽。
他還挎著那麽大個包跑去上廁所,總不能說包裏隻有紙,沒有煙吧?
嗯?
等等,沒有煙?
陸仁突然又想起釣魚翁之前曾抱怨過的話。
【我本想在自動販賣機那買一包香煙,但沒想到常抽的那個牌子賣光了。】
難道說……
陸仁走到自動販賣機前,發現機子裏隻有一種牌子的香煙告罄。
正是本間恭太抽的那個牌子!
會是單純的巧合麽?
還是本間恭太就是在這裏現買的香煙。
巧合就不說了。
如果他真的在這裏買的香煙,那顯然就是零售一包一包分開買的。
自動販賣機不可能給他出一整條香煙。
所以那個整條香煙的外包裝盒,隻是他事先準備好的一個障眼法。
好用來誤導警方,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在外麵便利店買的一整條的香煙。
至於為什麽要這麽做……
陸仁看著販賣機上兩種截然不同的投幣口,一種投紙幣,一種投硬幣。
那個消失的凶器,難不成是成捆的硬幣?
本間恭太殺害死者後,把作案時所用的硬幣投到了販賣機中。
可是這可能麽?
這個自動販賣機支持投放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的硬幣。
假設本間恭太的十包煙都是在這買的。
那也就是三千日元。
換算成硬幣的話,那就是三十枚百元硬幣、六十枚五十元硬幣和三百枚十元硬幣。
日元硬幣的主材料是銅,單枚克重在4.5g左右,也就是比國內的五毛硬幣稍重一些。
這個重量並不壓手。
這些三十枚、六十枚、三百枚硬幣的重量分別是:135g、270g和1350g。
如果本間恭太真的是用一堆硬幣殺害的死者。
那就隻有1350g的十元硬幣能夠用來充當凶器,270g都顯得有些輕了,更不說135g。
可這就意味著,本間恭太在殺完人後,在那十幾分鍾內,往自動販賣機中塞入了三百枚十元硬幣……
這可能麽?
對此有些疑慮的陸仁,決定先從其他方麵入手。
陸仁重新走到目暮身邊,壓低聲音道:“重新檢察院一遍一到四號包廂,重點放在二號包廂上。看看能不能在二號包廂的麥克風點歌機上麵,找到本間恭太的指紋。”
“還有就是……”陸仁掏出本間恭太之前遞來的名片,轉手遞給目暮,“查一下他所任職的這家公司,問問他們近期到底有沒有舉辦的歌唱比賽。”
目暮直接吩咐下去,讓手下的警員紛紛行動起來。接著他也有學有樣的壓低聲音,“你懷疑本間恭太?”
“嗯。他煙灰缸裏的煙蒂實在太多了。明明說自己是來練歌的,可怎麽來了之後一直都在抽煙。我懷疑他甚至都沒有摸過話筒。”
“如果真的查不到指紋,那他就一定是說謊了!可凶器呢?他隻帶了一堆紙和一條拆了封的香煙。其他地方我們也找遍了。”
“先查一下吧。”陸仁沒有貿然說出自己的推論,“說不定是我猜錯了。”
“嗯。”
一段時間後,警方先前的調查依次都有了結果。
首先就是本間恭太任職的那家公司。別說近期,他們從來就沒有舉辦過什麽歌唱比賽。
其次就是指紋,麥克風和點歌機上所能采集到的指紋均和本間恭太不匹配。
這人確實說了謊。這麽多疑點加在一塊,凶手多半是他沒跑了。
就是凶器委實離譜了些。
等等……
他好像陷入思維盲區了。
本間恭太完全沒必要走極端,非得六十枚五十元硬幣或者三百枚十元硬幣的。
他完全可以混著來嘛,隻要總價值在三千日元就行。
比如三十枚五十元硬幣,一百五十枚十元硬幣。
這樣就是一百八十枚硬幣,總重量在810g左右。
比起十幾分鍾塞三百枚硬幣,十幾分鍾往自動販賣機裏塞個一百八十枚硬幣顯然更為輕鬆合理。
這就說的通了,陸仁心情驟然明快了不少。
他先是揭穿了本間恭太跑來練歌的謊言,接著又開始講述本間恭太的殺人手法。
“你應該是把五十元硬幣和十元硬幣捆成一團殺害了茂庭巽。接著你就用這些硬幣在自動販賣機那買了十包煙。那些硬幣上沾有你的指紋,甚至部分硬幣上應該還沾有死者的血跡。”
“沒錯。人是我殺的。”
見事已至此,本間恭太沒再抵抗,選擇認罪。
接著他就講述了一下自己的殺人動機。
一年前的東京奧穗町曾發生過一起兒童綁架案。
因為當事人的報警,凶手最終選擇了撕票。
“那人當時就用了這個手法。最終因為找不到凶器,他成功洗清了自己的嫌疑。”
“一年了,我跟蹤了他整整一年,終於讓我找到了今天這個機會。”
本間恭太看向鈴木園子,臉上帶著莫名的笑意,“小姑娘,你其實應該感謝我的。看他拍的那些照片。你應該就是他下一個要綁架的目標。”
警方並沒有給本間恭太繼續發表自己感想的時間。他們給他拷上手銬,就準備直接將其帶走。
臨出門前,本間恭太突然回頭又來了一句。
“對了這位偵探小哥,有一點你搞錯了。我其實是用了三百枚十元硬幣。而不是你所說的五十元硬幣和十元硬幣混在一起。”
“……”
雖是凶手親口所說,陸仁還是對此感到難以置信,“你在十幾分鍾內往自動販賣機裏投了三百枚硬幣?”
“沒錯。我為此練習了很長時間。今天終於是派上了用場。”
“……”看著一臉驕傲的本間恭太,陸仁隻覺得這人腦子有病,“那你為什麽不選擇混用硬幣?二百枚硬幣也足有九百克,難道不夠你殺人的?”
“嗯?”
本間恭太感到疑惑、本間恭太陷入沉思、本間恭太開始迷茫。
“可茂庭巽就是用的三百枚硬幣啊。我……”
“所以你就不知道變通一下。即便這樣做會給你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日本人相對來說是比較死腦筋不知變通。
但死板成本間恭太這樣的……陸仁是真頭一次見。
他先前雖說也曾陷入過思維盲區,但一會功夫腦子也就轉過彎來了。
本間恭太這就完全不帶轉彎的……
他甚至為了能在短時間內塞進去三百枚硬幣,還刻意練習過很長一段時間……
牛的。
ps:這個看的時候真有點繃不住。三百枚十元硬幣。這得塞多久……
所以死者的身份很可能也是一位私家偵探,受人委托跟蹤拍攝鈴木園子。
沒錯,每一張照片的主角其實都是鈴木園子。毛利蘭和本堂瑛佑都是順帶被拍進畫麵之中的。
至於江戶川柯南則因為太矮了,根本同不了框。
當然,凶手也可能是其他職業。
他拍這些照片的目的,可能隻是想投放到不良網站換錢。
反正怎麽都行,目前來看這一點對破案的幫助不大。
姑且隻能作為一個調查方向。
陸仁和目暮說了自己的猜測,並拜托讓警方調查一下東京範圍內的各大偵探事務所。
看看能不能通過這些事務所來鎖定死者的身份,從而找到這四位嫌疑人中,有哪一位和死者生前有所聯係。
這個工作量就很大了。絕不是一天兩天能搞定的。
現在還是繼續研究凶器可能被藏在什麽地方。
難不成是先前的搜查疏忽了什麽?
陸仁重新翻開了自己的小本本。
一號包廂中,釣魚翁的私人物品隻有兩樣。
放魚竿的盒子和裝魚的箱子。
這兩樣東西警方也都分別打開檢查過。
裝魚竿的盒子其實是個空盒子,裏麵並沒有放的魚竿。
據釣魚翁自己交代,他的魚竿不小心被水給衝走了。
由於沒有魚竿,所以密封箱中的絕大部分魚,都是他自己上超市買的。
因為他和家裏人承諾了要釣很多魚回去,但現實卻要逼的他被迫食言了。
為了麵子,玉井老頭就跑去超市買魚。
釣魚佬最後的倔強了屬於是。
他跑來這裏唱歌則是因為魚不小心買多了。
這要早早回家,家裏人肯定不相信這是他自己釣上來的。
所以才跑來這裏打發時間。
這個理由合情合理,加上陸仁先前也基本排除了這人的嫌疑,見屋內沒有找到血液反應,就沒往深了繼續想。
可現在找不到凶器,就得重新返回來再研究一遍。
如果釣魚翁是凶手,而房間內又剛好沒找到血液反應。
那他就是殺人的時候手上並沒有沾到血,所以不需要清理。
那凶器呢?
難不成是藏在了魚腹中?
高木立馬戴上手套開始驗證陸仁的這一猜測。
他摸遍了每一條魚,均沒有感到魚腹中藏有硬物。
魚腹——腹
目暮想到了一種可能,“會不會是凶手把凶器給吃了?”
“……”
目暮的這一猜測雖說有點聳人聽聞,但也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隻是真要這樣做的話,凶手要付出的代價有點大。
而且真要證明的話,也不太好證明。
總不能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僅僅隻靠一個猜測,就拉著這幾個人去醫院洗胃吧?
陸仁自己就是從事新聞行業的,他很清楚目暮真要這麽幹了。
找到的還好說,要是找不到……
新聞媒體絕對會集體高~潮的,不扒目暮一層皮絕對不罷休。
這個風險實在太高了。
隻是這種話不能當著這麽多人麵直接說。萬一被他們學到就壞了。
陸仁對著目暮低聲耳語一陣,後者臉色不出意外地變得十分難看,閉口不提此事。
排除一號包廂,緊接著就是二號包廂。
本間恭太的私人物品中,也沒有能被稱之為鈍器的物品。
唯一比較醒目的,就是包廂桌上有一整條已經拆了封的香煙。
一般來講,正常人不會隨身攜帶一條煙。
本間恭太對此的解釋是他本人煙癮比較大。
倒也說得過去。
而且香煙也不算鈍器。
隻能說這人和一般人確實不太一樣。
包裏裝著大量的紙和一整條的煙。
這個煙陸仁也抽過,單買一包三百日円。
本間恭太放在桌上的這包煙是剛剛拆封的,裏麵一共十包煙。
一包三百,十包三千,直接買一整條應該會便宜一些。
不過說是十包,嚴格來講隻有九包半。
待在包廂的時候,本間就已經抽了半包煙,煙灰缸裏滿是煙蒂。
一包煙有二十根,半包煙十根。
排除他上廁所的時間,本間恭太在包廂待了差不多半小時。
半個小時半包煙,抽完一根煙平均用時不到三分鍾。而且還必須是抽完一根再點一根,接連不斷的一直抽。
他這個煙癮確實很重。
等等,不對……
陸仁翻開小本本,上麵記錄著本間恭太先前的證詞。
他一個人跑來唱歌,是因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舉辦歌唱比賽。他怕唱的不好被眾人嘲笑,所以想自己一個人先練習一下。而且為了防止撞見相熟的人,他還特意選擇了這個離公司特別遠的ktv。
這個理由乍一看也沒什麽不對。
可要再結合他抽的這半包煙,就顯得很有問題了。
一個特意大老遠趕來練歌的人,結果定了包廂,什麽都沒幹就是在包廂裏抽了半包煙?
總不能是叼著煙唱歌,抽一口唱一句吧。
這一反常的情況,倒是可以用煙癮突然犯了來解釋。
再或者——他短時間大量抽煙是為了緩解自己緊張的情緒。
至於為什麽會緊張,原因顯而易見。
這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時間本來就是最長的。
二就是他身上又有多處異於常人的地方。
他的理由每一條單獨拎出來都解釋的通,可合起來看就又有些不對勁。
說是跑來練歌,卻待在包廂一個勁抽煙。
而且煙草中的尼古丁對胃黏膜有刺激作用,會破壞胃黏膜從而導致胃黏膜缺血缺氧,繼而出現出現腹痛、反酸、惡心、嘔吐等症狀。
這人短時間內抽了半包煙,可以說極其傷胃。
可他偏又說自己最近腸胃不好,上個廁所耗時很長不說,還需要用到大量的紙。
這算什麽?
明知道自己身體不好,還一個勁地往死裏折騰?
就算他願意這樣折騰自己,那他為什麽隻在包廂折騰?
這家ktv的廁所可沒說不讓抽煙。
他在包廂半小時抽了半包煙,可在廁所這十五分鍾一根都沒抽。
他還挎著那麽大個包跑去上廁所,總不能說包裏隻有紙,沒有煙吧?
嗯?
等等,沒有煙?
陸仁突然又想起釣魚翁之前曾抱怨過的話。
【我本想在自動販賣機那買一包香煙,但沒想到常抽的那個牌子賣光了。】
難道說……
陸仁走到自動販賣機前,發現機子裏隻有一種牌子的香煙告罄。
正是本間恭太抽的那個牌子!
會是單純的巧合麽?
還是本間恭太就是在這裏現買的香煙。
巧合就不說了。
如果他真的在這裏買的香煙,那顯然就是零售一包一包分開買的。
自動販賣機不可能給他出一整條香煙。
所以那個整條香煙的外包裝盒,隻是他事先準備好的一個障眼法。
好用來誤導警方,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在外麵便利店買的一整條的香煙。
至於為什麽要這麽做……
陸仁看著販賣機上兩種截然不同的投幣口,一種投紙幣,一種投硬幣。
那個消失的凶器,難不成是成捆的硬幣?
本間恭太殺害死者後,把作案時所用的硬幣投到了販賣機中。
可是這可能麽?
這個自動販賣機支持投放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的硬幣。
假設本間恭太的十包煙都是在這買的。
那也就是三千日元。
換算成硬幣的話,那就是三十枚百元硬幣、六十枚五十元硬幣和三百枚十元硬幣。
日元硬幣的主材料是銅,單枚克重在4.5g左右,也就是比國內的五毛硬幣稍重一些。
這個重量並不壓手。
這些三十枚、六十枚、三百枚硬幣的重量分別是:135g、270g和1350g。
如果本間恭太真的是用一堆硬幣殺害的死者。
那就隻有1350g的十元硬幣能夠用來充當凶器,270g都顯得有些輕了,更不說135g。
可這就意味著,本間恭太在殺完人後,在那十幾分鍾內,往自動販賣機中塞入了三百枚十元硬幣……
這可能麽?
對此有些疑慮的陸仁,決定先從其他方麵入手。
陸仁重新走到目暮身邊,壓低聲音道:“重新檢察院一遍一到四號包廂,重點放在二號包廂上。看看能不能在二號包廂的麥克風點歌機上麵,找到本間恭太的指紋。”
“還有就是……”陸仁掏出本間恭太之前遞來的名片,轉手遞給目暮,“查一下他所任職的這家公司,問問他們近期到底有沒有舉辦的歌唱比賽。”
目暮直接吩咐下去,讓手下的警員紛紛行動起來。接著他也有學有樣的壓低聲音,“你懷疑本間恭太?”
“嗯。他煙灰缸裏的煙蒂實在太多了。明明說自己是來練歌的,可怎麽來了之後一直都在抽煙。我懷疑他甚至都沒有摸過話筒。”
“如果真的查不到指紋,那他就一定是說謊了!可凶器呢?他隻帶了一堆紙和一條拆了封的香煙。其他地方我們也找遍了。”
“先查一下吧。”陸仁沒有貿然說出自己的推論,“說不定是我猜錯了。”
“嗯。”
一段時間後,警方先前的調查依次都有了結果。
首先就是本間恭太任職的那家公司。別說近期,他們從來就沒有舉辦過什麽歌唱比賽。
其次就是指紋,麥克風和點歌機上所能采集到的指紋均和本間恭太不匹配。
這人確實說了謊。這麽多疑點加在一塊,凶手多半是他沒跑了。
就是凶器委實離譜了些。
等等……
他好像陷入思維盲區了。
本間恭太完全沒必要走極端,非得六十枚五十元硬幣或者三百枚十元硬幣的。
他完全可以混著來嘛,隻要總價值在三千日元就行。
比如三十枚五十元硬幣,一百五十枚十元硬幣。
這樣就是一百八十枚硬幣,總重量在810g左右。
比起十幾分鍾塞三百枚硬幣,十幾分鍾往自動販賣機裏塞個一百八十枚硬幣顯然更為輕鬆合理。
這就說的通了,陸仁心情驟然明快了不少。
他先是揭穿了本間恭太跑來練歌的謊言,接著又開始講述本間恭太的殺人手法。
“你應該是把五十元硬幣和十元硬幣捆成一團殺害了茂庭巽。接著你就用這些硬幣在自動販賣機那買了十包煙。那些硬幣上沾有你的指紋,甚至部分硬幣上應該還沾有死者的血跡。”
“沒錯。人是我殺的。”
見事已至此,本間恭太沒再抵抗,選擇認罪。
接著他就講述了一下自己的殺人動機。
一年前的東京奧穗町曾發生過一起兒童綁架案。
因為當事人的報警,凶手最終選擇了撕票。
“那人當時就用了這個手法。最終因為找不到凶器,他成功洗清了自己的嫌疑。”
“一年了,我跟蹤了他整整一年,終於讓我找到了今天這個機會。”
本間恭太看向鈴木園子,臉上帶著莫名的笑意,“小姑娘,你其實應該感謝我的。看他拍的那些照片。你應該就是他下一個要綁架的目標。”
警方並沒有給本間恭太繼續發表自己感想的時間。他們給他拷上手銬,就準備直接將其帶走。
臨出門前,本間恭太突然回頭又來了一句。
“對了這位偵探小哥,有一點你搞錯了。我其實是用了三百枚十元硬幣。而不是你所說的五十元硬幣和十元硬幣混在一起。”
“……”
雖是凶手親口所說,陸仁還是對此感到難以置信,“你在十幾分鍾內往自動販賣機裏投了三百枚硬幣?”
“沒錯。我為此練習了很長時間。今天終於是派上了用場。”
“……”看著一臉驕傲的本間恭太,陸仁隻覺得這人腦子有病,“那你為什麽不選擇混用硬幣?二百枚硬幣也足有九百克,難道不夠你殺人的?”
“嗯?”
本間恭太感到疑惑、本間恭太陷入沉思、本間恭太開始迷茫。
“可茂庭巽就是用的三百枚硬幣啊。我……”
“所以你就不知道變通一下。即便這樣做會給你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日本人相對來說是比較死腦筋不知變通。
但死板成本間恭太這樣的……陸仁是真頭一次見。
他先前雖說也曾陷入過思維盲區,但一會功夫腦子也就轉過彎來了。
本間恭太這就完全不帶轉彎的……
他甚至為了能在短時間內塞進去三百枚硬幣,還刻意練習過很長一段時間……
牛的。
ps:這個看的時候真有點繃不住。三百枚十元硬幣。這得塞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