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蟲,你沒聽錯,我的名字確實就叫蟲子。
名字是父親給我起的,他是北洋海軍將領,那次黃海海戰失利後,他和母親安妮帶著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溫哲小鎮上安了家。
父親買下了一座山頭,他把這座山開墾成了梯田,全部種了菜,過上了最普通的菜農生活。每天帶著幾個雇傭的工人下地幹活,侍弄那些蔬菜。
安妮學過醫,常為附近的居民治療一些簡單的疾病,隻不過她沒有開診所的打算,每天更願意陪著父親到田間勞作。
父親給我取名叫沈蟲,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拋開那些曾經的雄心壯誌,做一個卑微的“蟲子”,了卻一生吧!
隻是父親忘了,蟲子是菜農的冤家對頭。
我從小癡迷射擊和狩獵,就連曾經在武漢張香帥大人那裏調試槍械的父親都說我有射擊天賦,對於我而言,擁有一件可以射殺獵物的利器是多麽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經把父親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為我的弓箭實在找不到合適的材料做弓弦,事實證明我是對的,那張弓讓我射殺了一隻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鄰居找上門來,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獵。
我也曾在安妮睡覺的時候,把她的長發剪下來做彈弓皮筋,唉,女人的頭發根本沒有彈性,看來還是要尋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親拿著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時,我還在不斷的歎息。
後來,我帶著黑人小孩尼莫一頭鑽進了澳洲荒原,那裏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豬,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獵槍那該是多麽的幸運,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樹上,看著樹下翹首仰望的土狼們,浮想聯翩。
從那以後,我便天天纏著父親去給我買一支獵槍,父親拗不過我,最後隻好花了二十英鎊給我買了一隻獵槍,從那以後,我便整天遊蕩在荒原上教訓那些不聽話的野獸們,於是我這隻蟲子便成了野獸們的惡夢。
隻可惜,槍雖然有了,子彈卻也十分珍貴,我不得不費盡心思四處淘子彈,也絞盡腦汁精確計算著每一顆子彈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訴我,每一個生命都是上帝的賜予,當格外尊重,於是我答應她每次狩獵隻送一頭野獸去見上帝。
曾經從軍入伍的父親倒是很開明,隻是告訴我不要把槍口對準人類,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沒有辦法的時候。
前些日子,父親決定在菜園子裏打一口菜窖,卻挖出幾塊綠色的石頭,還連夜打磨出一塊,說要雕琢出圖案送給我,說是送給我的成人禮物。
今天父親要前往布萊登城裏送一些菜,順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動要求跟著,要幫助他做些活計。
看著兒子漸漸懂事,父親很欣慰,當然我也很欣慰,剛進城我就把他甩了,因為我的子彈不夠用了,我想到城裏去看看有沒有辦法搞到子彈。
每每想到這裏,我就覺得父親太過小氣,親兒子都舍不得多給幾個錢,還好我有尼莫這個黑人小夥伴,他幫我把一些野味運到城裏賣給飯店換回一些錢。
然後,我們兩個拿出絕大部分的錢來添置狩獵的必需品,尤其是子彈。
我很少進城,盡管布萊登離溫哲小鎮並不遠。
在我看來城裏遠沒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著獵槍追逐著獵物,有時甚至一連好幾天在荒原上度過,最多的時候有一個月多。
父親最初怕我有危險,將他看家的本領基本上都交給了我;安妮卻總是擔心,她擔心我殺戮太多,會被上帝懲罰。
我的絕大部分時間都留給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餓了就烤野味,身上髒了就跳到澗中痛痛快快的洗個澡,困了就找個山洞野營,無聊了還有尼莫這個黑小子陪著聊天,這是我最快樂的生活。
城裏的一切都很新鮮,商店那麽多,人那麽多,遠比小鎮熱鬧。
隻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販子們無一例外的搖頭說手頭沒有子彈了。
近來,子彈變得極為稀缺,那些軍火販子說,澳洲政府開始管製子彈流向市場,好像是說要打仗了。
澳洲孤懸海外,不會有哪個國家來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隻可能是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雖然獨立,但畢竟還是大英帝國的聯邦,澳洲總督也是英國女王任命的。
沒辦法,在澳洲的這些人很多是以英國人自居,而不是澳洲人,除了那些華工和黑人,他們終日在礦洞裏做著最累的工作,掙著最可憐的薪水。
聽說歐洲那邊好幾個國家鬧得挺歡,估計是帝國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蘭派兵支援吧!
在城裏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沒有弄到一顆子彈,讓我有些垂頭喪氣。
城市的夜晚燈紅酒綠,霓虹燈閃爍,一些女郎站在街頭擺出各種各樣的姿態,和過往的行人打招呼,她們可真有趣。
男人們則醉醺醺的拉著這些女郎消失在街頭。
也有那些有錢人開著汽車,行駛在馬路上。我很羨慕,畢竟在這個時代,汽車還是個新鮮玩意,如果我也有這麽一輛汽車,那麽再次狩獵會輕鬆許多,因為射殺袋鼠或野豬之後,我和尼莫常常要背著抬著才能把獵物運回來。
城裏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麵前就有一棟華麗的別墅,透過窗戶,我看到裏麵燈火通明,陳設很是講究,睡在這樣的房間一定很愜意。當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戶裏透出昏黃的光,不時傳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頹然地坐在馬路旁邊的一塊石頭上,暗想明天如果再找不到子彈,隻好乖乖地回小鎮了。
當的一聲,一枚便士扔到了我的麵前。
我抬頭一看,隻見一個穿著兔子裝的小美女站在我麵前,正用一雙明亮的大眼睛看著我。世界上居然還有這種服裝,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應該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吧。
那女孩朝我笑了笑,“去買些吃的吧!小乞丐。”
原來她誤以為我是乞丐了。
我不禁有些生氣,本少爺好歹也是堂堂沈家公子,荒原豬見豬怕、狗見狗逃的第一獵人,怎麽在她眼裏竟然變成了小乞丐了。
我終日遊蕩在荒原,跋山涉水,爬上跑下,很多時候還要匍匐前行追蹤獵物,一身牛仔服已經破得不像樣子了。安妮本來也為了買了一件新的牛仔服,可早晨一門心思找子彈,還是穿了以前的舊衣服跑了出來。
“你真把我當小乞丐了。”我頗不服氣地說。
女孩一愣,“對不起,原來你不是乞丐。那你把那枚便士還給我吧。”
我捏著這枚便士嗬嗬一笑,“不過,我一天沒吃飯了,這枚便士正好可以買一塊麵包。”
“切,還說你不是乞丐。”女孩認定我是一名小乞丐了。
“你哪裏看出我是小乞丐了?”
女孩看了看我的褲子,不屑地說:“噥,你的褲子都破了,膝蓋都露出來了。”
看著自己破破爛爛的褲子,我不禁臉上一紅,但依舊嘴硬:“切,這算什麽,實話跟你說吧,這叫時尚、潮流,說不定哪一天,人們就會喜歡上這種破洞褲呢。”
女孩鄭重其事的說:“嗯,至少會很涼快,”說完格格笑了起來,“繼續做你的夢吧,小乞丐”。她揮了揮手,轉身離去。
她走起路來很好看,雖然穿著兔子裝,卻會蹦蹦跳跳,相反卻是一步步踏出去,步履堅定,極是自信。
我看著她遠去的背景,自言自語:“真是個可愛的小姑娘”。
這時,我發現兩個人在兔女郎後麵鬼鬼祟祟地跟了上去。
兩個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個如同一株高梁,而那個胖子則如同矮冬瓜,還戴著一頂瓜皮帽,更顯得他的身體圓滾滾的了,我懷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個球一樣滾下去。
難道他們要欺負這個女孩嗎?那樣就需要我出手了。
父親給我講過《水滸》的故事,裏麵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麽事情?
後來在安妮那裏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們去見上帝。上帝一定對我很滿意,因為我不止一次給上帝送去牛羊和野獸。
但今天,如果這兩個人要欺負這個兔子一般可愛的女孩,我隻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點事情了,唯一的擔心就是凡是被我送去見上帝的,沒有一個回來的。
如果這幾個家夥去見了上帝,上帝也把他們當作野味留了下來,那可大大的不好。
說著,我站起身尾隨著這兩個家夥,看看他們究竟有什麽圖謀,倘若對那個女孩稍有不敬,我便要給他們點兒苦頭吃,總不能辜負了那一枚便士的善意。
高梁杆和矮冬瓜終於按奈不住,追上去堵著了那個女孩,還橫起手臂攔著去路。女孩好像正在和他們兩個理論。最後那個矮冬瓜竟然要伸爪子去拉那個女孩,嚇得女孩向後倒退了兩步。
此刻,我正站在一片房脊上,見此情景不禁大怒,“無法無天的兩個狗東西,敢在街頭調戲女孩!看我怎麽收拾你。”
我拿出口袋裏的彈弓,一顆彈珠破空而出,風聲勁疾,“當”地一聲敲打在高梁杆頭上,這家夥發出土狼一樣的嚎叫,抱著頭大叫。
矮冬瓜還沒有反應過來,又一顆彈珠打在他的額頭,於是又一聲嚎叫從矮冬瓜粗糙的喉嚨裏發出來,仿佛殺豬一般。
兩個人不明所以,抱著頭東張西望,我接連又是兩顆彈珠飛出,這兩個家夥再也受不了了,像受了傷的土狗一樣的撒腿就跑。
那女孩被突出其來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幫助她。
她好奇地四下裏張望,我把一顆彈珠射到她的腳下提醒她。
她辨明了方向,向我這邊看了過來。
我在屋頂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說話。
我跳下屋頂,走到她的麵前,“你沒事吧!”
她笑了笑,“看不出,你這個小乞丐還有這本事,你到底是誰?”
“我再次聲明,我不是小乞丐,我姓沈,叫沈蟲,蟲子的蟲。英文名字叫比利。”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你哪裏像隻蟲子。”
“名字是我父親給起的。他說,人生於世有時很卑微,像隻蟲子,所以就給我起這樣一個中文名。那兩個人是誰?”
“我們家的傭人。”
“啊”,我叫了一聲,女孩奇怪的問我:“怎麽了?”
“我把你們家的傭人打了!”
女孩滿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誰讓他們攔著我不讓我去。”
“哦,”我應了一聲,心裏覺得這個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當回事,我也無所謂了。
於是又認真地看了看她,她十七八歲的樣子,生得極是白皙,五官精巧可愛,尤其是眼睛宛如清泉一般。
我第一次見到這麽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
女孩對我的無禮有些生氣,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麽看?”
“你長的很好看,穿著這身兔子裝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再好的獵人也舍不得開槍。”
每一個女孩子都喜歡聽到別人的讚美,女孩也不例外,她眯著眼睛看著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騙過很多女孩子?”
“我們那裏沒有你這麽漂亮的丫頭,要是有的話?”
“要是有的話怎麽樣?”
“我就把她搶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媽天天說我不省心,長大以後娶不到老婆。”
女孩格格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歡你才行呀!”
“嗬嗬,要是有你這麽漂亮的丫頭,就先不管喜歡不喜歡了,先搶到家裏然後再當佛爺供起來就行了。”
她白了我一眼,“貧嘴吧你!你剛才拿什麽打得阿貓阿狗?”
“阿貓阿狗?”
“對呀,他們本來就叫阿貓阿狗。阿貓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他們哪裏像一隻貓或一條狗子。”
聽我這樣說,女孩有些疑惑,隨即明白我在學她剛才的話,“你這隻臭蟲還學我說話。”她笑著嗔道。
“喂,別這樣說,我叫沈蟲,可不是臭蟲。”
“學我說話,你就是臭蟲!”她不依不饒。“對了,你還沒告訴我,你剛才拿什麽打的阿貓阿狗。”
我從口袋裏拿出彈弓,“瞧,是這個。”
她看了看,有些不屑,“你能打那麽準嗎?”
“當然了,彈弓我可以從小玩到大的。子彈很珍貴,所以荒原上我很多時候是用這個捉鳥雀的。”
“那你給我再打一個給我看看。”
“打什麽?”
女孩神秘兮兮的湊到我的耳朵邊,“阿貓阿狗沒跑遠,在我們身後的街角盯梢呢?你再打他們一下。”她的氣息帶著女孩獨有的芬芳,令我的眼神有些迷離。
她恨恨的推了一把,“你聽到我說話沒有?”
我有些尷尬,揉了揉鼻子,“不好吧?他們是你的家丁,我剛才是不知道,現在再打他們就有點不好意思了。”
女孩不屑的說:“沒本事了吧。我就說你吹牛嘛!”
如果說讀書寫字,我跟別人比不了,但要說射擊,我有著十二分的自信,看著她輕蔑的眼神,我大聲說:“打阿貓阿狗,這可是你說的。”
女孩眼神裏透出小激動,“嗯!嗯!我說的。打阿貓地腦袋。”
我從口袋裏摸出一顆彈珠,猛然轉身將彈珠激射出去。
那個矮胖的阿貓剛剛從牆角探出頭,正在偷偷向我們這裏查看,他看到我突然轉身,射出一粒彈珠,急忙縮頭躲藏,卻已經來不及了,這顆彈珠破空而出,淩厲無比。阿貓真的像被人踩了尾巴的貓,喵嗚一聲向後倒去。
阿狗隨即竄出來,幾步跑到我的麵前,咬牙切齒地說:“小子,你暗算我們。“
剛跑了幾步,突然發現我手中的彈弓已經拉滿,嚇得阿狗呆住了。他剛剛也吃過彈珠的苦頭,自然不敢貿然出擊,站在那裏進又不是,退也不是。
我一鬆彈弓,“啪“的一聲,阿狗抱起腦袋,身體活像一根點著火的火箭,竄起來老高,落地之後才發現,自己安然無恙。
剛才的這一下,我並沒有使用彈珠,隻是嚇一嚇他。
阿狗發現上當,大約自尊心受到強烈的刺激,指著我罵道,“你小子究竟是誰?敢打我們小姐的主意,信不信我捏死你!”
說罷,便要殺將過來,也許他感覺我在他的眼中真的如一隻螞蟻,可以由他隨意拿捏。
我從口袋裏拿出一粒彈珠,捏在手中向他晃了晃,阿狗腳下像踩了刹車一般,不敢向前。
我笑了笑,“如果我是你一定會抱著頭乖乖地蹲在地上。”
阿狗聽了,果真蹲在地上,要多乖便有多乖。
我哈哈一笑,順手把那粒“彈珠”扔進嘴裏,“不好意思,拿錯了,這個不是彈珠,是一顆糖果。”
阿狗肺似乎都氣炸了,想要站起身和我拚命。
我的彈弓一揮,四十米外的一戶人家門前的鈴當發出“當”的一聲,在這個夜晚竟是分格悅耳。
阿狗的脾氣一瞬間就沒有了,他左手抱著頭蹲在地上,右手偷偷地伸出大拇指,“服了。”
女孩一聲歡呼,“阿狗,有蟲子在我身邊,你們就別操心了,乖乖回去看家吧!”
阿狗哭喪著臉,“小姐,他……他把阿貓打死了。”
女孩一驚,“真的?”
我笑了笑,“你的夥伴很沒義氣,我隻是打掉了他的帽子,他就躺那裝死,這會兒估計早就跑了。”
阿狗蹦了起來,跑到牆角,果然見阿貓已經不見蹤影,阿狗破口大罵:“孫子,真有你的。”說完撒腿就追了下去。
女孩哈哈大笑,“真看不出,你還有些本事。”
我把胸脯拔了一拔,“那當然,我可是史上最牛的獵人,沒有之一。”
女孩眼前一亮,“嗯,槍法呢?”
我又一次拔了拔胸脯,“更牛!”
她一臉嫌棄,“不用挺了,再挺也挺不過我們女生。”
我向她看了看,她也學著我的樣子挺了挺胸膛,我說:“看著也很平嘛!跟搓衣板似的。”
“等我發育好了,就會比你的大。”
我第一次見過這麽豪放的女孩,一時想不起怎樣應對,索性選擇了閉嘴。
她哈哈一笑,伸手要拉我的手,我嚇得向後退了一步。
“你該不會沒有和女生拉過手吧?”
“安妮算嗎?”
“安妮是誰?”
“我媽。”
女孩笑的上氣不接下氣,“你可真逗。”
她笑了好一陣,笑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她努力讓自己平複了情緒,“跟我走吧,我帶你去一個好玩的地方?”
“有多好玩?”
“要多好玩有多好玩!”
“有子彈嗎?”
“有”。
“那就太好了。”
子彈終於有眉目了,我很高興。
名字是父親給我起的,他是北洋海軍將領,那次黃海海戰失利後,他和母親安妮帶著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溫哲小鎮上安了家。
父親買下了一座山頭,他把這座山開墾成了梯田,全部種了菜,過上了最普通的菜農生活。每天帶著幾個雇傭的工人下地幹活,侍弄那些蔬菜。
安妮學過醫,常為附近的居民治療一些簡單的疾病,隻不過她沒有開診所的打算,每天更願意陪著父親到田間勞作。
父親給我取名叫沈蟲,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拋開那些曾經的雄心壯誌,做一個卑微的“蟲子”,了卻一生吧!
隻是父親忘了,蟲子是菜農的冤家對頭。
我從小癡迷射擊和狩獵,就連曾經在武漢張香帥大人那裏調試槍械的父親都說我有射擊天賦,對於我而言,擁有一件可以射殺獵物的利器是多麽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經把父親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為我的弓箭實在找不到合適的材料做弓弦,事實證明我是對的,那張弓讓我射殺了一隻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鄰居找上門來,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獵。
我也曾在安妮睡覺的時候,把她的長發剪下來做彈弓皮筋,唉,女人的頭發根本沒有彈性,看來還是要尋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親拿著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時,我還在不斷的歎息。
後來,我帶著黑人小孩尼莫一頭鑽進了澳洲荒原,那裏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豬,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獵槍那該是多麽的幸運,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樹上,看著樹下翹首仰望的土狼們,浮想聯翩。
從那以後,我便天天纏著父親去給我買一支獵槍,父親拗不過我,最後隻好花了二十英鎊給我買了一隻獵槍,從那以後,我便整天遊蕩在荒原上教訓那些不聽話的野獸們,於是我這隻蟲子便成了野獸們的惡夢。
隻可惜,槍雖然有了,子彈卻也十分珍貴,我不得不費盡心思四處淘子彈,也絞盡腦汁精確計算著每一顆子彈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訴我,每一個生命都是上帝的賜予,當格外尊重,於是我答應她每次狩獵隻送一頭野獸去見上帝。
曾經從軍入伍的父親倒是很開明,隻是告訴我不要把槍口對準人類,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沒有辦法的時候。
前些日子,父親決定在菜園子裏打一口菜窖,卻挖出幾塊綠色的石頭,還連夜打磨出一塊,說要雕琢出圖案送給我,說是送給我的成人禮物。
今天父親要前往布萊登城裏送一些菜,順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動要求跟著,要幫助他做些活計。
看著兒子漸漸懂事,父親很欣慰,當然我也很欣慰,剛進城我就把他甩了,因為我的子彈不夠用了,我想到城裏去看看有沒有辦法搞到子彈。
每每想到這裏,我就覺得父親太過小氣,親兒子都舍不得多給幾個錢,還好我有尼莫這個黑人小夥伴,他幫我把一些野味運到城裏賣給飯店換回一些錢。
然後,我們兩個拿出絕大部分的錢來添置狩獵的必需品,尤其是子彈。
我很少進城,盡管布萊登離溫哲小鎮並不遠。
在我看來城裏遠沒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著獵槍追逐著獵物,有時甚至一連好幾天在荒原上度過,最多的時候有一個月多。
父親最初怕我有危險,將他看家的本領基本上都交給了我;安妮卻總是擔心,她擔心我殺戮太多,會被上帝懲罰。
我的絕大部分時間都留給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餓了就烤野味,身上髒了就跳到澗中痛痛快快的洗個澡,困了就找個山洞野營,無聊了還有尼莫這個黑小子陪著聊天,這是我最快樂的生活。
城裏的一切都很新鮮,商店那麽多,人那麽多,遠比小鎮熱鬧。
隻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販子們無一例外的搖頭說手頭沒有子彈了。
近來,子彈變得極為稀缺,那些軍火販子說,澳洲政府開始管製子彈流向市場,好像是說要打仗了。
澳洲孤懸海外,不會有哪個國家來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隻可能是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雖然獨立,但畢竟還是大英帝國的聯邦,澳洲總督也是英國女王任命的。
沒辦法,在澳洲的這些人很多是以英國人自居,而不是澳洲人,除了那些華工和黑人,他們終日在礦洞裏做著最累的工作,掙著最可憐的薪水。
聽說歐洲那邊好幾個國家鬧得挺歡,估計是帝國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蘭派兵支援吧!
在城裏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沒有弄到一顆子彈,讓我有些垂頭喪氣。
城市的夜晚燈紅酒綠,霓虹燈閃爍,一些女郎站在街頭擺出各種各樣的姿態,和過往的行人打招呼,她們可真有趣。
男人們則醉醺醺的拉著這些女郎消失在街頭。
也有那些有錢人開著汽車,行駛在馬路上。我很羨慕,畢竟在這個時代,汽車還是個新鮮玩意,如果我也有這麽一輛汽車,那麽再次狩獵會輕鬆許多,因為射殺袋鼠或野豬之後,我和尼莫常常要背著抬著才能把獵物運回來。
城裏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麵前就有一棟華麗的別墅,透過窗戶,我看到裏麵燈火通明,陳設很是講究,睡在這樣的房間一定很愜意。當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戶裏透出昏黃的光,不時傳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頹然地坐在馬路旁邊的一塊石頭上,暗想明天如果再找不到子彈,隻好乖乖地回小鎮了。
當的一聲,一枚便士扔到了我的麵前。
我抬頭一看,隻見一個穿著兔子裝的小美女站在我麵前,正用一雙明亮的大眼睛看著我。世界上居然還有這種服裝,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應該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吧。
那女孩朝我笑了笑,“去買些吃的吧!小乞丐。”
原來她誤以為我是乞丐了。
我不禁有些生氣,本少爺好歹也是堂堂沈家公子,荒原豬見豬怕、狗見狗逃的第一獵人,怎麽在她眼裏竟然變成了小乞丐了。
我終日遊蕩在荒原,跋山涉水,爬上跑下,很多時候還要匍匐前行追蹤獵物,一身牛仔服已經破得不像樣子了。安妮本來也為了買了一件新的牛仔服,可早晨一門心思找子彈,還是穿了以前的舊衣服跑了出來。
“你真把我當小乞丐了。”我頗不服氣地說。
女孩一愣,“對不起,原來你不是乞丐。那你把那枚便士還給我吧。”
我捏著這枚便士嗬嗬一笑,“不過,我一天沒吃飯了,這枚便士正好可以買一塊麵包。”
“切,還說你不是乞丐。”女孩認定我是一名小乞丐了。
“你哪裏看出我是小乞丐了?”
女孩看了看我的褲子,不屑地說:“噥,你的褲子都破了,膝蓋都露出來了。”
看著自己破破爛爛的褲子,我不禁臉上一紅,但依舊嘴硬:“切,這算什麽,實話跟你說吧,這叫時尚、潮流,說不定哪一天,人們就會喜歡上這種破洞褲呢。”
女孩鄭重其事的說:“嗯,至少會很涼快,”說完格格笑了起來,“繼續做你的夢吧,小乞丐”。她揮了揮手,轉身離去。
她走起路來很好看,雖然穿著兔子裝,卻會蹦蹦跳跳,相反卻是一步步踏出去,步履堅定,極是自信。
我看著她遠去的背景,自言自語:“真是個可愛的小姑娘”。
這時,我發現兩個人在兔女郎後麵鬼鬼祟祟地跟了上去。
兩個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個如同一株高梁,而那個胖子則如同矮冬瓜,還戴著一頂瓜皮帽,更顯得他的身體圓滾滾的了,我懷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個球一樣滾下去。
難道他們要欺負這個女孩嗎?那樣就需要我出手了。
父親給我講過《水滸》的故事,裏麵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麽事情?
後來在安妮那裏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們去見上帝。上帝一定對我很滿意,因為我不止一次給上帝送去牛羊和野獸。
但今天,如果這兩個人要欺負這個兔子一般可愛的女孩,我隻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點事情了,唯一的擔心就是凡是被我送去見上帝的,沒有一個回來的。
如果這幾個家夥去見了上帝,上帝也把他們當作野味留了下來,那可大大的不好。
說著,我站起身尾隨著這兩個家夥,看看他們究竟有什麽圖謀,倘若對那個女孩稍有不敬,我便要給他們點兒苦頭吃,總不能辜負了那一枚便士的善意。
高梁杆和矮冬瓜終於按奈不住,追上去堵著了那個女孩,還橫起手臂攔著去路。女孩好像正在和他們兩個理論。最後那個矮冬瓜竟然要伸爪子去拉那個女孩,嚇得女孩向後倒退了兩步。
此刻,我正站在一片房脊上,見此情景不禁大怒,“無法無天的兩個狗東西,敢在街頭調戲女孩!看我怎麽收拾你。”
我拿出口袋裏的彈弓,一顆彈珠破空而出,風聲勁疾,“當”地一聲敲打在高梁杆頭上,這家夥發出土狼一樣的嚎叫,抱著頭大叫。
矮冬瓜還沒有反應過來,又一顆彈珠打在他的額頭,於是又一聲嚎叫從矮冬瓜粗糙的喉嚨裏發出來,仿佛殺豬一般。
兩個人不明所以,抱著頭東張西望,我接連又是兩顆彈珠飛出,這兩個家夥再也受不了了,像受了傷的土狗一樣的撒腿就跑。
那女孩被突出其來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幫助她。
她好奇地四下裏張望,我把一顆彈珠射到她的腳下提醒她。
她辨明了方向,向我這邊看了過來。
我在屋頂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說話。
我跳下屋頂,走到她的麵前,“你沒事吧!”
她笑了笑,“看不出,你這個小乞丐還有這本事,你到底是誰?”
“我再次聲明,我不是小乞丐,我姓沈,叫沈蟲,蟲子的蟲。英文名字叫比利。”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你哪裏像隻蟲子。”
“名字是我父親給起的。他說,人生於世有時很卑微,像隻蟲子,所以就給我起這樣一個中文名。那兩個人是誰?”
“我們家的傭人。”
“啊”,我叫了一聲,女孩奇怪的問我:“怎麽了?”
“我把你們家的傭人打了!”
女孩滿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誰讓他們攔著我不讓我去。”
“哦,”我應了一聲,心裏覺得這個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當回事,我也無所謂了。
於是又認真地看了看她,她十七八歲的樣子,生得極是白皙,五官精巧可愛,尤其是眼睛宛如清泉一般。
我第一次見到這麽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
女孩對我的無禮有些生氣,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麽看?”
“你長的很好看,穿著這身兔子裝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再好的獵人也舍不得開槍。”
每一個女孩子都喜歡聽到別人的讚美,女孩也不例外,她眯著眼睛看著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騙過很多女孩子?”
“我們那裏沒有你這麽漂亮的丫頭,要是有的話?”
“要是有的話怎麽樣?”
“我就把她搶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媽天天說我不省心,長大以後娶不到老婆。”
女孩格格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歡你才行呀!”
“嗬嗬,要是有你這麽漂亮的丫頭,就先不管喜歡不喜歡了,先搶到家裏然後再當佛爺供起來就行了。”
她白了我一眼,“貧嘴吧你!你剛才拿什麽打得阿貓阿狗?”
“阿貓阿狗?”
“對呀,他們本來就叫阿貓阿狗。阿貓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他們哪裏像一隻貓或一條狗子。”
聽我這樣說,女孩有些疑惑,隨即明白我在學她剛才的話,“你這隻臭蟲還學我說話。”她笑著嗔道。
“喂,別這樣說,我叫沈蟲,可不是臭蟲。”
“學我說話,你就是臭蟲!”她不依不饒。“對了,你還沒告訴我,你剛才拿什麽打的阿貓阿狗。”
我從口袋裏拿出彈弓,“瞧,是這個。”
她看了看,有些不屑,“你能打那麽準嗎?”
“當然了,彈弓我可以從小玩到大的。子彈很珍貴,所以荒原上我很多時候是用這個捉鳥雀的。”
“那你給我再打一個給我看看。”
“打什麽?”
女孩神秘兮兮的湊到我的耳朵邊,“阿貓阿狗沒跑遠,在我們身後的街角盯梢呢?你再打他們一下。”她的氣息帶著女孩獨有的芬芳,令我的眼神有些迷離。
她恨恨的推了一把,“你聽到我說話沒有?”
我有些尷尬,揉了揉鼻子,“不好吧?他們是你的家丁,我剛才是不知道,現在再打他們就有點不好意思了。”
女孩不屑的說:“沒本事了吧。我就說你吹牛嘛!”
如果說讀書寫字,我跟別人比不了,但要說射擊,我有著十二分的自信,看著她輕蔑的眼神,我大聲說:“打阿貓阿狗,這可是你說的。”
女孩眼神裏透出小激動,“嗯!嗯!我說的。打阿貓地腦袋。”
我從口袋裏摸出一顆彈珠,猛然轉身將彈珠激射出去。
那個矮胖的阿貓剛剛從牆角探出頭,正在偷偷向我們這裏查看,他看到我突然轉身,射出一粒彈珠,急忙縮頭躲藏,卻已經來不及了,這顆彈珠破空而出,淩厲無比。阿貓真的像被人踩了尾巴的貓,喵嗚一聲向後倒去。
阿狗隨即竄出來,幾步跑到我的麵前,咬牙切齒地說:“小子,你暗算我們。“
剛跑了幾步,突然發現我手中的彈弓已經拉滿,嚇得阿狗呆住了。他剛剛也吃過彈珠的苦頭,自然不敢貿然出擊,站在那裏進又不是,退也不是。
我一鬆彈弓,“啪“的一聲,阿狗抱起腦袋,身體活像一根點著火的火箭,竄起來老高,落地之後才發現,自己安然無恙。
剛才的這一下,我並沒有使用彈珠,隻是嚇一嚇他。
阿狗發現上當,大約自尊心受到強烈的刺激,指著我罵道,“你小子究竟是誰?敢打我們小姐的主意,信不信我捏死你!”
說罷,便要殺將過來,也許他感覺我在他的眼中真的如一隻螞蟻,可以由他隨意拿捏。
我從口袋裏拿出一粒彈珠,捏在手中向他晃了晃,阿狗腳下像踩了刹車一般,不敢向前。
我笑了笑,“如果我是你一定會抱著頭乖乖地蹲在地上。”
阿狗聽了,果真蹲在地上,要多乖便有多乖。
我哈哈一笑,順手把那粒“彈珠”扔進嘴裏,“不好意思,拿錯了,這個不是彈珠,是一顆糖果。”
阿狗肺似乎都氣炸了,想要站起身和我拚命。
我的彈弓一揮,四十米外的一戶人家門前的鈴當發出“當”的一聲,在這個夜晚竟是分格悅耳。
阿狗的脾氣一瞬間就沒有了,他左手抱著頭蹲在地上,右手偷偷地伸出大拇指,“服了。”
女孩一聲歡呼,“阿狗,有蟲子在我身邊,你們就別操心了,乖乖回去看家吧!”
阿狗哭喪著臉,“小姐,他……他把阿貓打死了。”
女孩一驚,“真的?”
我笑了笑,“你的夥伴很沒義氣,我隻是打掉了他的帽子,他就躺那裝死,這會兒估計早就跑了。”
阿狗蹦了起來,跑到牆角,果然見阿貓已經不見蹤影,阿狗破口大罵:“孫子,真有你的。”說完撒腿就追了下去。
女孩哈哈大笑,“真看不出,你還有些本事。”
我把胸脯拔了一拔,“那當然,我可是史上最牛的獵人,沒有之一。”
女孩眼前一亮,“嗯,槍法呢?”
我又一次拔了拔胸脯,“更牛!”
她一臉嫌棄,“不用挺了,再挺也挺不過我們女生。”
我向她看了看,她也學著我的樣子挺了挺胸膛,我說:“看著也很平嘛!跟搓衣板似的。”
“等我發育好了,就會比你的大。”
我第一次見過這麽豪放的女孩,一時想不起怎樣應對,索性選擇了閉嘴。
她哈哈一笑,伸手要拉我的手,我嚇得向後退了一步。
“你該不會沒有和女生拉過手吧?”
“安妮算嗎?”
“安妮是誰?”
“我媽。”
女孩笑的上氣不接下氣,“你可真逗。”
她笑了好一陣,笑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她努力讓自己平複了情緒,“跟我走吧,我帶你去一個好玩的地方?”
“有多好玩?”
“要多好玩有多好玩!”
“有子彈嗎?”
“有”。
“那就太好了。”
子彈終於有眉目了,我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