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孩一前一後走著。
沿途的人看著我們兩個極是惹眼,因為女孩衣裳奇異,而我頭發蓬蓬鬆鬆,既沒有理也沒有梳,身上的衣裳也很破舊,確實比乞丐強不了多少。
女孩上下打量著我,皺了皺眉頭,“你的頭發怎麽那麽長,也沒有梳理過?”
我的頭發一直蓬蓬鬆鬆,我也從沒有覺得自己的長發有什麽不好。這時才感覺自己真的是髒且破,不禁臉上有些發熱。
她拉著我走進一家理發店,讓我坐到一麵鏡子麵前,“你看看,頭發亂蓬蓬的,還有味道,你不怕招蒼蠅嗎?”
我想起自己確實是好幾天沒有洗發了,咧著嘴笑了。
理發師看著我,皺了皺眉頭,我想倘若是我單獨前來,理發師恐怕早已經把我這個小乞丐轟出去了。
但看到衣著光鮮的女孩子,滿麵春風地走了過來,“要給這位先生理發嗎?”
“嗯,把他的頭發剪出一個好看的造型來。”
我急忙站起來,連連擺手,“不行,不行,我父親跟我說過‘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應當格外愛惜。”
女孩像看怪物一樣看著我,“難道你要一輩子不理發嗎?真不懂你們中國人的規矩。”
“那也不是,父親說得我長大成人,能獨立在這個世界生活了就可以理發了。”
“你這麽大了,還不能獨立生活嗎?”
我抓了抓頭皮,嘿嘿一笑,“早就能了。我曾經一個人在荒原上呆了一個月呢。隻是父親覺得我還小,一直沒有給我舉行加冠禮。”
“什麽是加冠禮?”
“就是一種儀式,舉行過這個儀式,就意味著我長大成人了。”
“那不就得了,你現在隻缺一個儀式,今天的理發就是一個儀式,從此之後,你就是一個成年男子了。”女孩說完就示意理發師給我理發。
我說:“還是不對,加冠禮需要我爸給我主持。”
“哈哈,你不知道吧,我就一名主持人,比你爸還專業。”
就這樣,我被女孩一番稀裏糊塗的道理講糊塗了,於是稀裏糊塗地讓理發師剪去了一頭長發。
理發的過程,我閉著眼睛,心一直跳,我實在不敢想象自己被剪掉一頭長發的樣子。
理發店裏靜了下來,理發師和女孩都沒有說話。
我眼睛眯出一條縫,斜眼看著女孩的表情,女孩卻一把扭過我的頭,差點把我的脖子扭斷。“看前麵。”
我向鏡子裏看去,鏡子裏是一個短發的男子,他黃皮膚,黑眼睛,鼻子高高地,臉型也瘦瘦地。眉鋒分明,目光如炬,嘴唇還微微透出一點點的驕傲。
女孩嘖嘖地說:“沒想到,你這傻小子還挺好看。嗯,就是衣服有些破舊,走,我再給你換一身衣服。”
“我的衣服都是我媽媽給我買的。”
“沒關係,剛才當了一回你爸,現在再當一回你媽媽,給你買一身合適的衣服。”
“我怎麽感覺你在占我便宜。”
女孩做了一個吐血的表情,“你的腦袋有問題嗎?我掏錢給你理了發,現在又掏錢給你買衣服,怎麽算都是我在吃虧,好不好?”
她不由分說,拉著我又走進一家服裝商店,從裏到外,給我選擇了一身合適的衣服。
當我站在鏡子麵前的時候,我幾乎認不出自己來了,鏡子裏麵的人穿著雪白的襯衣,打著領結,外麵是一件燕尾服。
女孩得意的說:“怎麽樣?我的眼光比你媽媽要強吧!”說完拉著我走出了服裝店,徑直向一家酒吧走去。
在酒吧門前,女孩看著我說:“我帶你進去,你不要給我丟臉。別人問起來,你就說是我的小弟。”
“哦,那你叫什麽?”
女孩狡黠地一笑,“不告訴你。”
“為什麽不告訴我?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你哪有那麽多為什麽?跟著我走就是了。”
於是女孩又一次轉換身份,由開始的我的爸爸媽媽,變成了我的老大。
今天我經曆了許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拉起女孩子的手,第一次剪斷長發,第一次穿上了筆挺的燕尾服,也是第一次走進一個叫湯姆酒吧的地方。
走進酒吧,喧囂撲麵而來。
酒吧中燈光搖曳,正中央是一個舞池,舞池裏一群紅男綠女在充滿野性的音樂中,貼身熱舞。
我看得目瞪口呆,世界上居然還有一個叫酒吧的地方,這裏的人們跟荒原上的獸群一樣,雄性追逐著雌性的氣息,撒著歡兒展示自己的雄性荷爾蒙。
女孩一進門便吸引了所有雄性,不,準確說是男性的目光。女孩帶著我來到吧台麵前,大手一揮:“今天我請客,隨便喝。”
一名女侍者在變戲法般的將各種飲料、酒水倒在一起,那杯子在她的手中好像活了起來,我覺得很好玩:“喂,小丫頭,你拿著杯子在耍什麽?”
女侍者撇了撇嘴:“你剛進城的吧?”
我一挑大拇指,大聲的說:“牛!你眼光真好,怎麽一眼就瞧出來的。”
女孩湊到我耳朵邊,在嘈雜聲中對我說:“她是笑話你是剛進城的。”
我回答她:“她猜對了,我就是剛進城的。”
女孩大約是頭疼,摸了摸額頭走開了。
酒吧裏有幾台老虎機,女孩走進去掏出幾枚便士玩得不亦樂乎。
我坐在前台高腳凳上,喝著一杯女侍者調的飲料,原來這玩意兒叫雞尾酒,隻是比起我偷喝父親的中國酒要差了許多,但許多人都要這種酒,想必這種酒是這裏最好的酒了。
兩杯酒下肚,我的臉紅撲撲的,笑盈盈地打量著這個酒吧以及酒吧中的每一個人。
他們或男或女,或黑或白,有俊朗的年輕人,也有大腹便便的成年人,他們一個個穿梭在人群之中,像一隻隻發情的土狗尋找心儀的對象。
一位紅衣女郎靜靜地坐在離我不遠的一張桌子上,她穿著紅色的衣裙,清麗脫俗,氣質有時候真不是裝出來的。
她感覺到我在看她,也向我看過了來,我微微一笑,向她舉了舉杯子,然後告訴女侍者,再給那個女孩續一杯酒,反正是老大請客,我就借花獻佛了。
女侍者將一杯酒放到紅衣女郎的桌子上,說明了情況,紅衣女郎向我舉杯表示謝意,那一笑真可謂傾國傾城。
我又叫來女侍者,告訴她再次送過十杯酒水過去。
女侍者從沒有見過我這麽大方的顧客,笑著答應,大約是覺得我是冤大頭,亦或者酒水賣得越多,她的收入也會越高吧。
十杯酒水擺滿了紅衣女郎的桌子,她驚詫莫名,女侍者向她說明了情況,那女郎嫣然一笑,輕輕搖了搖頭。
這時一個年輕人走酒吧,一個身材不高,瘦瘦地,看樣子挺帥的,隻是讓人不明白的是本來挺好看的一個男孩子居然打了耳釘,頭發也染成了紅色,再加上白白的臉,活像一隻紅毛鬼。
一名酒吧女郎迎了上去,順勢挽住了他的胳膊,“小布少爺,今天怎麽剛來?”
小布微微皺了皺眉頭,酒吧女郎知趣的走開了。
小布看到正在玩老虎機的女孩,眼光一亮,向她笑了笑。
女孩扔掉鼓槌,跑了過來,向小布哈哈一笑:“小布,你小子終於來了!”
隨後對我說:“蟲子,知道這位是誰嗎?”
我搖了搖頭,女孩說:“這可是礦區布郎的少爺——小布朗。”
我不認識小布,卻認識他的父親的布朗,因為他的礦區離溫哲小鎮不遠,他便在小鎮上置辦了一棟豪華的別墅。布朗乘坐的是蒸汽機車,住著豪華的房子,穿金戴銀,然後在我的眼中卻沒有一點仁慈之心。
我曾親眼見到一個衣衫襤褸的小乞丐,據說偷吃了布郎那隻拉布的狗糧,便被布郎用皮靴踩碎了手指。
印象中有個光頭,聽人說是布朗在礦區的經理,他像抓小雞仔一樣抓起小乞丐扔到圍柵外麵,那名小乞丐直直的摔到地上,塵土飛揚,第二天就死了。
在這些人身上,我看到了富貴,但在他們的心中,我卻沒有看到一絲一毫的慈悲。
我又想起了尼莫,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礦場做工,父親每天進入礦區淘金,母親達淑食堂裏烹煮飯菜。
後來,尼莫的父親有一次做工的時候,被落下的石頭砸中了頭,還沒有等到礦區的醫生跑過來,就已經咽了氣。
達淑哭得很傷心,但如果沒有礦區食堂的工作,以後的日子怕也很艱難,隻能接受布朗的五十英鎊的補償,繼續在礦區食堂做工。
尼莫當時已經十四歲了,他覺得布朗用五十英鎊買走了父親的命太過便宜,一直耿耿於懷。
憨直的尼莫經過幾天的推理,終於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膚太黑,日子苦是因為皮膚太黑,被人嘲笑是因為皮膚太黑,上不了學也是因為太黑,隻是忘記了,這裏的最高學府也隻是鎮上的中學。
我也因為上完了中學後沒有更高年級的學校就讀才不得不回家,在父親經營的菜園做一些活兒。
其實,黑皮膚哪裏是什麽原罪,真正的原罪就是布朗人性中的惡,此時看著小布的樣子,無論他多麽帥氣,我都滿是反感。
小布沒理會女孩的調笑:“皮優,你怎麽又跑了出來。這裏很亂,錢眼也放心嗎?”
我這時才知道,女孩的名字原來叫皮優。
皮優滿不在乎,“他管不了我,我今天還是要和你比一比。”
小布笑著,“我很願意輸給你,但你也得努力呀。咦,皮優,這小子是誰?”
皮優拍了拍我的肩膀,“這是蟲子,我新收的小弟。”
小布警惕地看了我一眼,隨口說:“很普通嘛。這貨也能當你小弟,我可以打得他滿地找牙,皮優,你的眼光越來越差了。”
看到小布看似紳士,實則囂張的嘴臉,我心中也不禁厭惡。
我故意裝作剛認出小布的樣子,急忙起身,低頭彎腰地賠禮:“喲,這不是小布少爺嗎?您怎麽也得閑到這玩來了。您請隨意,我不打擾了。”說著便乖乖地走開了。
見我轉變如此之快,又對小布卑躬屈膝,皮優不禁大怒:“臭蟲子,你這個小慫包!”
我的獻媚讓小布覺得臉上大是光彩,“哈哈,皮優,你的腦瓜讓驢子踢了嗎?收了個慫包當小弟,還跑到這裏來炫耀。”說完,一屁股坐到我讓出的座位上。
就在小布的屁股準備坐下的那一刹那,剛剛走出三步的我,右腳向後一勾,那把椅子迅速的被我勾了過來。小布失去重心,重重的坐在地上,四腳朝天。
周圍的人全都哈哈大笑。
皮優也樂不可支,這才明白我是在耍弄小布,“小布,你得了老年癡呆了嗎?坐把椅子都會跌倒。還別說,動作真標準。你很有演電影的天賦。”皮優極盡嘲諷。
我對皮優說:“喂,老大,你不是說這個酒吧都是俊男靚女嗎,怎麽還有四腳朝天的烏龜。”
小布漲紅了臉,忍著疼痛跳起來,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小子,你敢陰我,是吧!”
我嘿嘿一笑,“玩的就是你”,突然伸手抓住小布囂張的手指,反方向折去,小布吃痛,身體不由自主蹲了下去。
由於身體過於前傾,小布隻能用另一隻手支撐著地麵。
沿途的人看著我們兩個極是惹眼,因為女孩衣裳奇異,而我頭發蓬蓬鬆鬆,既沒有理也沒有梳,身上的衣裳也很破舊,確實比乞丐強不了多少。
女孩上下打量著我,皺了皺眉頭,“你的頭發怎麽那麽長,也沒有梳理過?”
我的頭發一直蓬蓬鬆鬆,我也從沒有覺得自己的長發有什麽不好。這時才感覺自己真的是髒且破,不禁臉上有些發熱。
她拉著我走進一家理發店,讓我坐到一麵鏡子麵前,“你看看,頭發亂蓬蓬的,還有味道,你不怕招蒼蠅嗎?”
我想起自己確實是好幾天沒有洗發了,咧著嘴笑了。
理發師看著我,皺了皺眉頭,我想倘若是我單獨前來,理發師恐怕早已經把我這個小乞丐轟出去了。
但看到衣著光鮮的女孩子,滿麵春風地走了過來,“要給這位先生理發嗎?”
“嗯,把他的頭發剪出一個好看的造型來。”
我急忙站起來,連連擺手,“不行,不行,我父親跟我說過‘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應當格外愛惜。”
女孩像看怪物一樣看著我,“難道你要一輩子不理發嗎?真不懂你們中國人的規矩。”
“那也不是,父親說得我長大成人,能獨立在這個世界生活了就可以理發了。”
“你這麽大了,還不能獨立生活嗎?”
我抓了抓頭皮,嘿嘿一笑,“早就能了。我曾經一個人在荒原上呆了一個月呢。隻是父親覺得我還小,一直沒有給我舉行加冠禮。”
“什麽是加冠禮?”
“就是一種儀式,舉行過這個儀式,就意味著我長大成人了。”
“那不就得了,你現在隻缺一個儀式,今天的理發就是一個儀式,從此之後,你就是一個成年男子了。”女孩說完就示意理發師給我理發。
我說:“還是不對,加冠禮需要我爸給我主持。”
“哈哈,你不知道吧,我就一名主持人,比你爸還專業。”
就這樣,我被女孩一番稀裏糊塗的道理講糊塗了,於是稀裏糊塗地讓理發師剪去了一頭長發。
理發的過程,我閉著眼睛,心一直跳,我實在不敢想象自己被剪掉一頭長發的樣子。
理發店裏靜了下來,理發師和女孩都沒有說話。
我眼睛眯出一條縫,斜眼看著女孩的表情,女孩卻一把扭過我的頭,差點把我的脖子扭斷。“看前麵。”
我向鏡子裏看去,鏡子裏是一個短發的男子,他黃皮膚,黑眼睛,鼻子高高地,臉型也瘦瘦地。眉鋒分明,目光如炬,嘴唇還微微透出一點點的驕傲。
女孩嘖嘖地說:“沒想到,你這傻小子還挺好看。嗯,就是衣服有些破舊,走,我再給你換一身衣服。”
“我的衣服都是我媽媽給我買的。”
“沒關係,剛才當了一回你爸,現在再當一回你媽媽,給你買一身合適的衣服。”
“我怎麽感覺你在占我便宜。”
女孩做了一個吐血的表情,“你的腦袋有問題嗎?我掏錢給你理了發,現在又掏錢給你買衣服,怎麽算都是我在吃虧,好不好?”
她不由分說,拉著我又走進一家服裝商店,從裏到外,給我選擇了一身合適的衣服。
當我站在鏡子麵前的時候,我幾乎認不出自己來了,鏡子裏麵的人穿著雪白的襯衣,打著領結,外麵是一件燕尾服。
女孩得意的說:“怎麽樣?我的眼光比你媽媽要強吧!”說完拉著我走出了服裝店,徑直向一家酒吧走去。
在酒吧門前,女孩看著我說:“我帶你進去,你不要給我丟臉。別人問起來,你就說是我的小弟。”
“哦,那你叫什麽?”
女孩狡黠地一笑,“不告訴你。”
“為什麽不告訴我?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你哪有那麽多為什麽?跟著我走就是了。”
於是女孩又一次轉換身份,由開始的我的爸爸媽媽,變成了我的老大。
今天我經曆了許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拉起女孩子的手,第一次剪斷長發,第一次穿上了筆挺的燕尾服,也是第一次走進一個叫湯姆酒吧的地方。
走進酒吧,喧囂撲麵而來。
酒吧中燈光搖曳,正中央是一個舞池,舞池裏一群紅男綠女在充滿野性的音樂中,貼身熱舞。
我看得目瞪口呆,世界上居然還有一個叫酒吧的地方,這裏的人們跟荒原上的獸群一樣,雄性追逐著雌性的氣息,撒著歡兒展示自己的雄性荷爾蒙。
女孩一進門便吸引了所有雄性,不,準確說是男性的目光。女孩帶著我來到吧台麵前,大手一揮:“今天我請客,隨便喝。”
一名女侍者在變戲法般的將各種飲料、酒水倒在一起,那杯子在她的手中好像活了起來,我覺得很好玩:“喂,小丫頭,你拿著杯子在耍什麽?”
女侍者撇了撇嘴:“你剛進城的吧?”
我一挑大拇指,大聲的說:“牛!你眼光真好,怎麽一眼就瞧出來的。”
女孩湊到我耳朵邊,在嘈雜聲中對我說:“她是笑話你是剛進城的。”
我回答她:“她猜對了,我就是剛進城的。”
女孩大約是頭疼,摸了摸額頭走開了。
酒吧裏有幾台老虎機,女孩走進去掏出幾枚便士玩得不亦樂乎。
我坐在前台高腳凳上,喝著一杯女侍者調的飲料,原來這玩意兒叫雞尾酒,隻是比起我偷喝父親的中國酒要差了許多,但許多人都要這種酒,想必這種酒是這裏最好的酒了。
兩杯酒下肚,我的臉紅撲撲的,笑盈盈地打量著這個酒吧以及酒吧中的每一個人。
他們或男或女,或黑或白,有俊朗的年輕人,也有大腹便便的成年人,他們一個個穿梭在人群之中,像一隻隻發情的土狗尋找心儀的對象。
一位紅衣女郎靜靜地坐在離我不遠的一張桌子上,她穿著紅色的衣裙,清麗脫俗,氣質有時候真不是裝出來的。
她感覺到我在看她,也向我看過了來,我微微一笑,向她舉了舉杯子,然後告訴女侍者,再給那個女孩續一杯酒,反正是老大請客,我就借花獻佛了。
女侍者將一杯酒放到紅衣女郎的桌子上,說明了情況,紅衣女郎向我舉杯表示謝意,那一笑真可謂傾國傾城。
我又叫來女侍者,告訴她再次送過十杯酒水過去。
女侍者從沒有見過我這麽大方的顧客,笑著答應,大約是覺得我是冤大頭,亦或者酒水賣得越多,她的收入也會越高吧。
十杯酒水擺滿了紅衣女郎的桌子,她驚詫莫名,女侍者向她說明了情況,那女郎嫣然一笑,輕輕搖了搖頭。
這時一個年輕人走酒吧,一個身材不高,瘦瘦地,看樣子挺帥的,隻是讓人不明白的是本來挺好看的一個男孩子居然打了耳釘,頭發也染成了紅色,再加上白白的臉,活像一隻紅毛鬼。
一名酒吧女郎迎了上去,順勢挽住了他的胳膊,“小布少爺,今天怎麽剛來?”
小布微微皺了皺眉頭,酒吧女郎知趣的走開了。
小布看到正在玩老虎機的女孩,眼光一亮,向她笑了笑。
女孩扔掉鼓槌,跑了過來,向小布哈哈一笑:“小布,你小子終於來了!”
隨後對我說:“蟲子,知道這位是誰嗎?”
我搖了搖頭,女孩說:“這可是礦區布郎的少爺——小布朗。”
我不認識小布,卻認識他的父親的布朗,因為他的礦區離溫哲小鎮不遠,他便在小鎮上置辦了一棟豪華的別墅。布朗乘坐的是蒸汽機車,住著豪華的房子,穿金戴銀,然後在我的眼中卻沒有一點仁慈之心。
我曾親眼見到一個衣衫襤褸的小乞丐,據說偷吃了布郎那隻拉布的狗糧,便被布郎用皮靴踩碎了手指。
印象中有個光頭,聽人說是布朗在礦區的經理,他像抓小雞仔一樣抓起小乞丐扔到圍柵外麵,那名小乞丐直直的摔到地上,塵土飛揚,第二天就死了。
在這些人身上,我看到了富貴,但在他們的心中,我卻沒有看到一絲一毫的慈悲。
我又想起了尼莫,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礦場做工,父親每天進入礦區淘金,母親達淑食堂裏烹煮飯菜。
後來,尼莫的父親有一次做工的時候,被落下的石頭砸中了頭,還沒有等到礦區的醫生跑過來,就已經咽了氣。
達淑哭得很傷心,但如果沒有礦區食堂的工作,以後的日子怕也很艱難,隻能接受布朗的五十英鎊的補償,繼續在礦區食堂做工。
尼莫當時已經十四歲了,他覺得布朗用五十英鎊買走了父親的命太過便宜,一直耿耿於懷。
憨直的尼莫經過幾天的推理,終於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膚太黑,日子苦是因為皮膚太黑,被人嘲笑是因為皮膚太黑,上不了學也是因為太黑,隻是忘記了,這裏的最高學府也隻是鎮上的中學。
我也因為上完了中學後沒有更高年級的學校就讀才不得不回家,在父親經營的菜園做一些活兒。
其實,黑皮膚哪裏是什麽原罪,真正的原罪就是布朗人性中的惡,此時看著小布的樣子,無論他多麽帥氣,我都滿是反感。
小布沒理會女孩的調笑:“皮優,你怎麽又跑了出來。這裏很亂,錢眼也放心嗎?”
我這時才知道,女孩的名字原來叫皮優。
皮優滿不在乎,“他管不了我,我今天還是要和你比一比。”
小布笑著,“我很願意輸給你,但你也得努力呀。咦,皮優,這小子是誰?”
皮優拍了拍我的肩膀,“這是蟲子,我新收的小弟。”
小布警惕地看了我一眼,隨口說:“很普通嘛。這貨也能當你小弟,我可以打得他滿地找牙,皮優,你的眼光越來越差了。”
看到小布看似紳士,實則囂張的嘴臉,我心中也不禁厭惡。
我故意裝作剛認出小布的樣子,急忙起身,低頭彎腰地賠禮:“喲,這不是小布少爺嗎?您怎麽也得閑到這玩來了。您請隨意,我不打擾了。”說著便乖乖地走開了。
見我轉變如此之快,又對小布卑躬屈膝,皮優不禁大怒:“臭蟲子,你這個小慫包!”
我的獻媚讓小布覺得臉上大是光彩,“哈哈,皮優,你的腦瓜讓驢子踢了嗎?收了個慫包當小弟,還跑到這裏來炫耀。”說完,一屁股坐到我讓出的座位上。
就在小布的屁股準備坐下的那一刹那,剛剛走出三步的我,右腳向後一勾,那把椅子迅速的被我勾了過來。小布失去重心,重重的坐在地上,四腳朝天。
周圍的人全都哈哈大笑。
皮優也樂不可支,這才明白我是在耍弄小布,“小布,你得了老年癡呆了嗎?坐把椅子都會跌倒。還別說,動作真標準。你很有演電影的天賦。”皮優極盡嘲諷。
我對皮優說:“喂,老大,你不是說這個酒吧都是俊男靚女嗎,怎麽還有四腳朝天的烏龜。”
小布漲紅了臉,忍著疼痛跳起來,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小子,你敢陰我,是吧!”
我嘿嘿一笑,“玩的就是你”,突然伸手抓住小布囂張的手指,反方向折去,小布吃痛,身體不由自主蹲了下去。
由於身體過於前傾,小布隻能用另一隻手支撐著地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