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皮優說要報警,我哭笑不得。
“智子,我所有的辦法都想過,唯獨沒有想到過這個辦法,你這就哪一出。”
智子整理了一下思路說道:“你現在隻是想著救皮優,可曾想過哈米德為什麽要到澳洲來?難道僅僅是為了皮優嗎?不是的,皮優隻是他澳洲之行中的一個簡單任務,如果為了皮優,他可以派五隼來,五隼不行,他還可以派十隼、百隼,奧斯曼王子想從澳洲撈一個人實在是太簡單了,甚至給總督打個招呼,總督都可以把皮優遣送回奧斯曼。”
“那他為了什麽?”
“生意,哈米德負責著奧斯曼帝國的經濟,你剛才跟我也說了布朗和神秘奧斯曼人的事情,看來布朗和哈米德暗中是有合作的。”
我不得不佩服智子思維之縝密,從小布那裏我隻是聽了個熱鬧,但智子卻發現其中更深一層的東西。“你是說哈米德和布朗合作開金礦?”
“不是嗎?不單是布朗金礦,連錢眼的珠寶行都是哈米德的,這你我都是知道的。”
我點了點頭,“你說的很有道理。”
“另外,你有沒有發現,澳洲總督和哈米德王子交往甚密?”
“這我當然清楚,總督還想把我訓練成猴子送給哈米德呢?”每每想到這裏,我就禁不住熱血上湧。
“那總督好歹也是大英帝國女王親自任命,何必討好哈米德呢?這你想過沒有。”
我搖了搖頭,“這些我根本沒想過,那總督和哈米德會是什麽關係?”
智子看著窗外說:“中國的史大公司馬遷曾說過,天下熙熙,皆為利驅,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總督交好哈米德無非也是利益罷了。”
“你說的我越來越糊塗了,這和你說的報警有什麽關係?”
“當天平保待平街的時候,一粒小石子也可令天平失去平衡,哈米德要走了,說明他和總督達成了利益上的平衡,但是如果哈米德因為一些事情有求於總督的時候,天平便會向總督那邊傾斜了。蟲子哥,你現然要做的就是那一粒小石子。”
我看著智子,心裏嚇得直打冷顫,暗道以前隻是覺得這個智子是個古靈精怪的小姑娘,哪曉得她的腦子裏有這麽多的條條道道,幸虧自己沒招惹這個姑奶奶,否則,她把我賣了,我還得高興地幫她數錢。
“你是說我要針對哈米德幹點對總督有利的事情?”
“嗯,大體是這個意思,而總督手裏的最厲害的牌就是警察與軍隊,如果總督幫助哈米德,哈米德便欠了總督的人情,欠人的情總是要還的!”
我似有所悟,“可你還是沒說怎麽救皮優呢?”
“為什麽要說救,而不是刺殺呢?”
我嚇了一大跳,“智子,救人怎麽改成殺人了?”
智子一字一頓地說:“蟲子哥,即使你有天大的本事,殺掉哈米德所有的隨從,但是哈米德如果用槍指著皮優,你還是沒有任何辦法救下皮優。皮優就是你的顧忌,現在你就是要把皮優變成哈米德的顧忌,讓哈米德即走不了,又要想盡一切辦法保護皮優。”
我恍然大悟,“智子,你的主意太高了,你簡直是諸葛亮呀,把總督和哈米德都算進去了。”
智子沉吟著:“當諸葛亮真的好嗎,最後還是身死五丈原。蟲子哥,如果有可能,我倒是願意像你這樣簡單的活著。”
聽著智子的話,我有些出神,智子在我心中的形象不像皮優那樣簡單明了,皮優就是一個敢愛敢恨,崇尚自由的女孩,但智子不一樣,她有時古靈精怪,有時博聞強記,有時卻又眼光毒辣,忽然卻又寧靜憂鬱,這到底是個什麽妖精變的。
我第一次見到智子,凶神惡煞一般的擒住她,可轉眼之間就被她拿捏住;而在格洛湖邊,智子又可以逼迫我裝作野人襲擊小布,同樣是在那湖畔,皮優要教佐佐木一葦渡江時,智子卻忽然變得憂鬱了。
如果皮優是一眼清泉,噴珠泄玉,歡樂的奔湧;盧娜便是一處溪潭,水碧如玉,悄無聲息地流淌;而智子便是一處深淵,漆黑一片,讓人看不到底,越看越是驚心。
這一帶被稱作臥龍崗,山勢連綿起伏,由北向南迤邐而來,如同一條龍盤踞在澳洲的東海岸。山上蒼柏蒼鬆,桉林密布,一些泉水從山穀中流淌出來,日日夜夜的奏著歡樂的歌。
臥龍崗東西兩側各有一條公路,東麵的路沿著海岸從悉尼直達墨爾本,而西側的路則是從布萊登到悉尼最快捷的通道。
澳洲立國之後,悉尼和墨爾本兩個城市都希望成為澳洲首府,鷸蚌相爭結果卻讓地處兩城之間的布萊登漁翁得利,澳洲政府把布萊登改稱為堪培拉,隻是當地人更喜歡用布萊登這個老名字。
也許有一天,堪培拉會讓世界銘記,而布萊登則隨著時光的流逝被世人淡忘。
臥龍崗,我同樣很是熟悉,沿著山脊南行,過了謝爾哈伯便是大狼山了。臥龍崗上有許多鬆茸,這是極難得食材,在城市的豪華飯店裏,一份鬆茸可以賣到天價,隻可惜,這些鬆茸在采摘下來之後,不到一天便會壞掉。這裏距離悉尼近120公裏,而距離布萊登也有有80公裏,無論哪個城市,我和尼莫的腿卻不可能跑進城去給那些高檔飯店送貨,所以更多的時候,我隻能支起鍋灶自作自受,吃不了的索性扔進山穀。倘若皇冠酒店的大金牙得知,一定會心疼得吐血。
智子和佐佐木用田中先生的車把我送到了這裏和我做了一些約定便急急忙忙地趕回去了。
這裏山高木密,是極佳的伏擊地點,而我要做的便是在這裏拖住哈米德一天的時間,讓他們上不了船,離不開澳洲。哈米德走不了,便帶不走皮優,而我便有更加充分的時間去帶走皮優。
我坐在城外的高崗上擦拭著槍支。這支步槍是一支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它是李氏步槍的升級版,因為采用雙排彈匣供彈,所以彈容量高達10發,比大部分槍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聞名。我在軍營一起練習射擊時,我使用的就是這種步槍,很是順手。聽說現在有的槍支上配備了準鏡,可以讓人鎖定五百米之外的目標,優秀的射手甚至可以勾去八百米外的魂魄,我曾經無數次向往,倘若真的有那麽一把帶準鏡的槍,該多好,隻可惜澳洲沒有,所有人仍舊在使用普通的步槍。
不過,這支步槍對於我這個隻使用過獵槍的人來說,卻是恰到好處,我還不太習慣用準鏡,任何一個射手都不可能做到未經訓練便可以列入虛發,倘若有的話那不是天才,那是天神了。
日頭已經偏西,暑氣已經消散,風也變得清涼,我攜帶著槍支走進了臥龍崗,我在叢林中穿插奔跑,熟記每一座山,每一條溪穀,每一個洞穴,甚至每一棵樹,每一塊石。沉重的槍械、奮力的奔跑,讓我汗流浹背,但我卻不能停下腳步,因為屬於我支配的時間並不多。明天上午哈米德便會帶著皮優從山下路過,成敗在此一舉。
我找了一處山洞棲身,智子給我準備了一些牛肉幹,這些肉幹可以隨時為我提供能量。我點燃了一堆篝火,在洞口設置了串鈴,防備那些深夜襲人的野獸。我在火堆旁邊鋪了一些幹草,然後抱著槍草草的睡去。
第二天清晨,鳥雀的鳴叫將我喚醒,深吸一口山中的空氣,我精神大振,然後草草的吃了些肉幹,便來到設伏的地點。
我伏在一塊巨石的後麵,那條公路便在山腳之下。在這裏伸頭可以俯瞰平野上的一舉一動,而蜷起身子又可以稍事休整,實在是一處偵查的好所在。我的背後便是莽莽叢林,他們如同一隻大口,等待著爬到嘴邊的獵物。
我拔了一些草,抓斷樹枝,不斷給自己的身上添加偽裝,我不是變色龍,不能自動變化身上的顏色,所以隻能靠自己根據周邊的環境變換身上偽裝。
父親告訴我,在以命相搏的戰場,任何一點的差錯都可能斷送性命。
他在教授我槍法的時候,告訴過我大自然中的這種變化無時無刻的在進行,隻是許多人沒有那份耐心,他便整天讓我趴在灌木叢中,白天趴著,黑夜趴著,觀察大自然中的變化,日出日落,月升月降,風急風緩,雲聚雲散,這些變化會悄然影響著每一個生靈,包括那些花花草草。重視這些變化,就能夠發現戰機,忽視這些變化,便隻有死。
父親的教授是嚴格的,更是管用的,他甚至潛入水中,讓我去在水麵通過觀察去找到他,那一次,我用了半天的時間也沒有找到他,曾經一度懷疑父親潛到其他地方之後上岸回家了。正當我準備放棄的時候,我發現在水麵上起舞的蜻蜓,它們此起彼伏,在岸邊的蘆葦上落下又飛起。
這時,一隻執著的蜻蜓引起我的注意,它希望落到一根殘破的葦稈上,但每次落下總是立刻飛開,始終無法成功落到上麵。開始我覺得有趣,突然間恍然大悟,是葦稈中的氣流幹擾了這隻可愛的小家夥。
父親潛入水中不可能永遠不呼吸,便借用這隻葦稈維持,偏偏那隻蜻蜓揭開了父親的偽裝,當時年少的我童心大起,悄悄過去突然拔掉了葦稈,不一會兒,父親嘩啦啦冒出水麵來。他聽我訴說了經過,讚許的點頭說,我的考核通過了,自此我對父親越發的敬仰!再次拿起獵槍的我終於可以縱橫荒原。
正在出神之際,我聽到一個少女從對麵的山中鑽了出來,背著背簍走上石路。這少女大約十四五歲,瘦削的身材讓她的衣衫顯得愈發單薄,褲管似乎被樹枝劃破了,露出白皙的小腿,赤著腳,腳上穿著一雙破舊的拖鞋,這讓她沒有辦法走得太快。
顯然這個少女和我一樣在山中呆了一夜,此時背著采集來的鬆茸和蘑菇,準備背到市鎮上售賣換幾枚可憐的便士。
這樣的孩子在溫哲小鎮的貧民窟裏有許多,他們在小小的年紀便需要承擔起生活的重擔。
我又想起自己在十歲那年的一天,我帶著尼莫跑到荒原上。整整遊蕩了一天,當夕陽西下,我們才發現迷了路,肚子也餓得咕咕叫。幸好,我們遇到了比我們年長一些的鄰家姐姐塞克?梵絲,梵絲很漂亮,性格也很隨和,鎮上的許多老男人見到梵絲都笑眯眯地。
和今天這個少女一樣,梵絲也常常背著背簍到荒原上采集的野菜。那一天,梵絲采集了整整一背簍的野菜,重重的塞滿了背簍,壓得她走得很慢,我和尼莫跑過去幫忙。
梵絲卻好像先知先覺一樣,問:“你們兩個是不是迷了路?”
我和尼莫憨憨地笑了,梵絲嗔笑我們是兩個小迷糊蛋,她放下背簍,從口袋裏拿出一塊幹幹巴巴地薯餅給我們吃,薯餅很幹,也沒有味道,可對於餓了一天的我和尼莫,卻是最好吃的食物了。
吃完薯餅,梵絲準備帶著我們回小鎮。然而,此時天色很快就暗了下來。
那天,天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荒原黑得令人害怕。
沒錯,澳洲的荒原之夜不是月光下的格洛湖,那般唯美,恰恰與之相反,荒原的夜在沒有月色的晚上,是黑的,黑得如同吞噬生命的巨獸;是靜的,靜得令人感覺身後總是站著一個飄蕩的靈魂;隻有偶爾能看到幾道綠光,那是猛獸的眼睛。
我們一群土狼發現了,梵絲扔掉背簍,開始帶著我們拚命跑。土狼這種畜生是明顯的欺軟怕硬的,一旦發現你心中的懼意,他們便會肆無忌憚的撲上來,咬掉你的喉管。
前麵有一棵大樹,梵絲大叫,“比利,尼莫快上樹。”
我動作靈巧,迅速爬上了樹幹,尼莫卻蠢笨的可以,根本沒有辦法爬到樹上來,我隻好伸出手抓住他的衣領向上拚命的拉扯,而梵絲則在下麵努力地把尼莫向上托舉。
我終於把尼莫提到樹上,土狼知道,如果我們都爬到樹上,到嘴的晚餐便會無影無蹤,迅速的撲了過來。
梵絲抱住樹幹拚命向上爬,我也抓住她的手向上提。
梵絲突然疼痛地大叫一聲,我知道土狼已經咬住了她的腳和腿,在和我拉鋸,要把梵絲拖下去。
劇烈的疼痛讓梵絲雙手一鬆,身體向下墜去,我用全身的氣力抓著她的手,卻終究沒能將她從狼口中奪回來。梵絲看著大叫:“向上爬”,然後便摔落下去。梵絲淒慘的叫聲,在土狼的撕咬和低吼聲中漸漸小了下去,終於沒有了聲息。
尼莫嚇得哇的一聲哭了出來,我抓著他的手告訴他,我們的位置太矮,還要向上爬。
我們終於爬到最高處,這才停了下來。我低頭看時,隻見樹下漆黑的一片,一大群土狼吼叫著,撕咬著那個曾送給我們一塊薯餅的鄰家姐姐。
她用自己的身體祭祀了荒原亙古不變的法則。
我和尼莫在樹上呆了一整夜,第二天清晨,狼群早已不知什麽時候散去了,樹下是一具白骨,躺在殷紅的草地上,沐浴著陽光。
那一夜,我思考了良久,我要做一名獵人,殺光荒原上的猛獸,這樣像梵絲這樣的少女就不用再害怕被土狼吃掉。
今天,這名背著背簍的少女又想起了梵絲,那個美麗的姐姐。
一輛汽車飛馳過來,我遠遠地看到車上是馬臉和豬頭,兩個人叼著煙說說笑笑。
我有些疑惑,為什麽隻有這兩個家夥,哈米德和皮優呢?
這時,馬臉開著車看到了正在路上行走的少女。
他笑著和豬頭嘀咕了幾句,豬頭哈哈大笑。
“智子,我所有的辦法都想過,唯獨沒有想到過這個辦法,你這就哪一出。”
智子整理了一下思路說道:“你現在隻是想著救皮優,可曾想過哈米德為什麽要到澳洲來?難道僅僅是為了皮優嗎?不是的,皮優隻是他澳洲之行中的一個簡單任務,如果為了皮優,他可以派五隼來,五隼不行,他還可以派十隼、百隼,奧斯曼王子想從澳洲撈一個人實在是太簡單了,甚至給總督打個招呼,總督都可以把皮優遣送回奧斯曼。”
“那他為了什麽?”
“生意,哈米德負責著奧斯曼帝國的經濟,你剛才跟我也說了布朗和神秘奧斯曼人的事情,看來布朗和哈米德暗中是有合作的。”
我不得不佩服智子思維之縝密,從小布那裏我隻是聽了個熱鬧,但智子卻發現其中更深一層的東西。“你是說哈米德和布朗合作開金礦?”
“不是嗎?不單是布朗金礦,連錢眼的珠寶行都是哈米德的,這你我都是知道的。”
我點了點頭,“你說的很有道理。”
“另外,你有沒有發現,澳洲總督和哈米德王子交往甚密?”
“這我當然清楚,總督還想把我訓練成猴子送給哈米德呢?”每每想到這裏,我就禁不住熱血上湧。
“那總督好歹也是大英帝國女王親自任命,何必討好哈米德呢?這你想過沒有。”
我搖了搖頭,“這些我根本沒想過,那總督和哈米德會是什麽關係?”
智子看著窗外說:“中國的史大公司馬遷曾說過,天下熙熙,皆為利驅,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總督交好哈米德無非也是利益罷了。”
“你說的我越來越糊塗了,這和你說的報警有什麽關係?”
“當天平保待平街的時候,一粒小石子也可令天平失去平衡,哈米德要走了,說明他和總督達成了利益上的平衡,但是如果哈米德因為一些事情有求於總督的時候,天平便會向總督那邊傾斜了。蟲子哥,你現然要做的就是那一粒小石子。”
我看著智子,心裏嚇得直打冷顫,暗道以前隻是覺得這個智子是個古靈精怪的小姑娘,哪曉得她的腦子裏有這麽多的條條道道,幸虧自己沒招惹這個姑奶奶,否則,她把我賣了,我還得高興地幫她數錢。
“你是說我要針對哈米德幹點對總督有利的事情?”
“嗯,大體是這個意思,而總督手裏的最厲害的牌就是警察與軍隊,如果總督幫助哈米德,哈米德便欠了總督的人情,欠人的情總是要還的!”
我似有所悟,“可你還是沒說怎麽救皮優呢?”
“為什麽要說救,而不是刺殺呢?”
我嚇了一大跳,“智子,救人怎麽改成殺人了?”
智子一字一頓地說:“蟲子哥,即使你有天大的本事,殺掉哈米德所有的隨從,但是哈米德如果用槍指著皮優,你還是沒有任何辦法救下皮優。皮優就是你的顧忌,現在你就是要把皮優變成哈米德的顧忌,讓哈米德即走不了,又要想盡一切辦法保護皮優。”
我恍然大悟,“智子,你的主意太高了,你簡直是諸葛亮呀,把總督和哈米德都算進去了。”
智子沉吟著:“當諸葛亮真的好嗎,最後還是身死五丈原。蟲子哥,如果有可能,我倒是願意像你這樣簡單的活著。”
聽著智子的話,我有些出神,智子在我心中的形象不像皮優那樣簡單明了,皮優就是一個敢愛敢恨,崇尚自由的女孩,但智子不一樣,她有時古靈精怪,有時博聞強記,有時卻又眼光毒辣,忽然卻又寧靜憂鬱,這到底是個什麽妖精變的。
我第一次見到智子,凶神惡煞一般的擒住她,可轉眼之間就被她拿捏住;而在格洛湖邊,智子又可以逼迫我裝作野人襲擊小布,同樣是在那湖畔,皮優要教佐佐木一葦渡江時,智子卻忽然變得憂鬱了。
如果皮優是一眼清泉,噴珠泄玉,歡樂的奔湧;盧娜便是一處溪潭,水碧如玉,悄無聲息地流淌;而智子便是一處深淵,漆黑一片,讓人看不到底,越看越是驚心。
這一帶被稱作臥龍崗,山勢連綿起伏,由北向南迤邐而來,如同一條龍盤踞在澳洲的東海岸。山上蒼柏蒼鬆,桉林密布,一些泉水從山穀中流淌出來,日日夜夜的奏著歡樂的歌。
臥龍崗東西兩側各有一條公路,東麵的路沿著海岸從悉尼直達墨爾本,而西側的路則是從布萊登到悉尼最快捷的通道。
澳洲立國之後,悉尼和墨爾本兩個城市都希望成為澳洲首府,鷸蚌相爭結果卻讓地處兩城之間的布萊登漁翁得利,澳洲政府把布萊登改稱為堪培拉,隻是當地人更喜歡用布萊登這個老名字。
也許有一天,堪培拉會讓世界銘記,而布萊登則隨著時光的流逝被世人淡忘。
臥龍崗,我同樣很是熟悉,沿著山脊南行,過了謝爾哈伯便是大狼山了。臥龍崗上有許多鬆茸,這是極難得食材,在城市的豪華飯店裏,一份鬆茸可以賣到天價,隻可惜,這些鬆茸在采摘下來之後,不到一天便會壞掉。這裏距離悉尼近120公裏,而距離布萊登也有有80公裏,無論哪個城市,我和尼莫的腿卻不可能跑進城去給那些高檔飯店送貨,所以更多的時候,我隻能支起鍋灶自作自受,吃不了的索性扔進山穀。倘若皇冠酒店的大金牙得知,一定會心疼得吐血。
智子和佐佐木用田中先生的車把我送到了這裏和我做了一些約定便急急忙忙地趕回去了。
這裏山高木密,是極佳的伏擊地點,而我要做的便是在這裏拖住哈米德一天的時間,讓他們上不了船,離不開澳洲。哈米德走不了,便帶不走皮優,而我便有更加充分的時間去帶走皮優。
我坐在城外的高崗上擦拭著槍支。這支步槍是一支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它是李氏步槍的升級版,因為采用雙排彈匣供彈,所以彈容量高達10發,比大部分槍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聞名。我在軍營一起練習射擊時,我使用的就是這種步槍,很是順手。聽說現在有的槍支上配備了準鏡,可以讓人鎖定五百米之外的目標,優秀的射手甚至可以勾去八百米外的魂魄,我曾經無數次向往,倘若真的有那麽一把帶準鏡的槍,該多好,隻可惜澳洲沒有,所有人仍舊在使用普通的步槍。
不過,這支步槍對於我這個隻使用過獵槍的人來說,卻是恰到好處,我還不太習慣用準鏡,任何一個射手都不可能做到未經訓練便可以列入虛發,倘若有的話那不是天才,那是天神了。
日頭已經偏西,暑氣已經消散,風也變得清涼,我攜帶著槍支走進了臥龍崗,我在叢林中穿插奔跑,熟記每一座山,每一條溪穀,每一個洞穴,甚至每一棵樹,每一塊石。沉重的槍械、奮力的奔跑,讓我汗流浹背,但我卻不能停下腳步,因為屬於我支配的時間並不多。明天上午哈米德便會帶著皮優從山下路過,成敗在此一舉。
我找了一處山洞棲身,智子給我準備了一些牛肉幹,這些肉幹可以隨時為我提供能量。我點燃了一堆篝火,在洞口設置了串鈴,防備那些深夜襲人的野獸。我在火堆旁邊鋪了一些幹草,然後抱著槍草草的睡去。
第二天清晨,鳥雀的鳴叫將我喚醒,深吸一口山中的空氣,我精神大振,然後草草的吃了些肉幹,便來到設伏的地點。
我伏在一塊巨石的後麵,那條公路便在山腳之下。在這裏伸頭可以俯瞰平野上的一舉一動,而蜷起身子又可以稍事休整,實在是一處偵查的好所在。我的背後便是莽莽叢林,他們如同一隻大口,等待著爬到嘴邊的獵物。
我拔了一些草,抓斷樹枝,不斷給自己的身上添加偽裝,我不是變色龍,不能自動變化身上的顏色,所以隻能靠自己根據周邊的環境變換身上偽裝。
父親告訴我,在以命相搏的戰場,任何一點的差錯都可能斷送性命。
他在教授我槍法的時候,告訴過我大自然中的這種變化無時無刻的在進行,隻是許多人沒有那份耐心,他便整天讓我趴在灌木叢中,白天趴著,黑夜趴著,觀察大自然中的變化,日出日落,月升月降,風急風緩,雲聚雲散,這些變化會悄然影響著每一個生靈,包括那些花花草草。重視這些變化,就能夠發現戰機,忽視這些變化,便隻有死。
父親的教授是嚴格的,更是管用的,他甚至潛入水中,讓我去在水麵通過觀察去找到他,那一次,我用了半天的時間也沒有找到他,曾經一度懷疑父親潛到其他地方之後上岸回家了。正當我準備放棄的時候,我發現在水麵上起舞的蜻蜓,它們此起彼伏,在岸邊的蘆葦上落下又飛起。
這時,一隻執著的蜻蜓引起我的注意,它希望落到一根殘破的葦稈上,但每次落下總是立刻飛開,始終無法成功落到上麵。開始我覺得有趣,突然間恍然大悟,是葦稈中的氣流幹擾了這隻可愛的小家夥。
父親潛入水中不可能永遠不呼吸,便借用這隻葦稈維持,偏偏那隻蜻蜓揭開了父親的偽裝,當時年少的我童心大起,悄悄過去突然拔掉了葦稈,不一會兒,父親嘩啦啦冒出水麵來。他聽我訴說了經過,讚許的點頭說,我的考核通過了,自此我對父親越發的敬仰!再次拿起獵槍的我終於可以縱橫荒原。
正在出神之際,我聽到一個少女從對麵的山中鑽了出來,背著背簍走上石路。這少女大約十四五歲,瘦削的身材讓她的衣衫顯得愈發單薄,褲管似乎被樹枝劃破了,露出白皙的小腿,赤著腳,腳上穿著一雙破舊的拖鞋,這讓她沒有辦法走得太快。
顯然這個少女和我一樣在山中呆了一夜,此時背著采集來的鬆茸和蘑菇,準備背到市鎮上售賣換幾枚可憐的便士。
這樣的孩子在溫哲小鎮的貧民窟裏有許多,他們在小小的年紀便需要承擔起生活的重擔。
我又想起自己在十歲那年的一天,我帶著尼莫跑到荒原上。整整遊蕩了一天,當夕陽西下,我們才發現迷了路,肚子也餓得咕咕叫。幸好,我們遇到了比我們年長一些的鄰家姐姐塞克?梵絲,梵絲很漂亮,性格也很隨和,鎮上的許多老男人見到梵絲都笑眯眯地。
和今天這個少女一樣,梵絲也常常背著背簍到荒原上采集的野菜。那一天,梵絲采集了整整一背簍的野菜,重重的塞滿了背簍,壓得她走得很慢,我和尼莫跑過去幫忙。
梵絲卻好像先知先覺一樣,問:“你們兩個是不是迷了路?”
我和尼莫憨憨地笑了,梵絲嗔笑我們是兩個小迷糊蛋,她放下背簍,從口袋裏拿出一塊幹幹巴巴地薯餅給我們吃,薯餅很幹,也沒有味道,可對於餓了一天的我和尼莫,卻是最好吃的食物了。
吃完薯餅,梵絲準備帶著我們回小鎮。然而,此時天色很快就暗了下來。
那天,天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荒原黑得令人害怕。
沒錯,澳洲的荒原之夜不是月光下的格洛湖,那般唯美,恰恰與之相反,荒原的夜在沒有月色的晚上,是黑的,黑得如同吞噬生命的巨獸;是靜的,靜得令人感覺身後總是站著一個飄蕩的靈魂;隻有偶爾能看到幾道綠光,那是猛獸的眼睛。
我們一群土狼發現了,梵絲扔掉背簍,開始帶著我們拚命跑。土狼這種畜生是明顯的欺軟怕硬的,一旦發現你心中的懼意,他們便會肆無忌憚的撲上來,咬掉你的喉管。
前麵有一棵大樹,梵絲大叫,“比利,尼莫快上樹。”
我動作靈巧,迅速爬上了樹幹,尼莫卻蠢笨的可以,根本沒有辦法爬到樹上來,我隻好伸出手抓住他的衣領向上拚命的拉扯,而梵絲則在下麵努力地把尼莫向上托舉。
我終於把尼莫提到樹上,土狼知道,如果我們都爬到樹上,到嘴的晚餐便會無影無蹤,迅速的撲了過來。
梵絲抱住樹幹拚命向上爬,我也抓住她的手向上提。
梵絲突然疼痛地大叫一聲,我知道土狼已經咬住了她的腳和腿,在和我拉鋸,要把梵絲拖下去。
劇烈的疼痛讓梵絲雙手一鬆,身體向下墜去,我用全身的氣力抓著她的手,卻終究沒能將她從狼口中奪回來。梵絲看著大叫:“向上爬”,然後便摔落下去。梵絲淒慘的叫聲,在土狼的撕咬和低吼聲中漸漸小了下去,終於沒有了聲息。
尼莫嚇得哇的一聲哭了出來,我抓著他的手告訴他,我們的位置太矮,還要向上爬。
我們終於爬到最高處,這才停了下來。我低頭看時,隻見樹下漆黑的一片,一大群土狼吼叫著,撕咬著那個曾送給我們一塊薯餅的鄰家姐姐。
她用自己的身體祭祀了荒原亙古不變的法則。
我和尼莫在樹上呆了一整夜,第二天清晨,狼群早已不知什麽時候散去了,樹下是一具白骨,躺在殷紅的草地上,沐浴著陽光。
那一夜,我思考了良久,我要做一名獵人,殺光荒原上的猛獸,這樣像梵絲這樣的少女就不用再害怕被土狼吃掉。
今天,這名背著背簍的少女又想起了梵絲,那個美麗的姐姐。
一輛汽車飛馳過來,我遠遠地看到車上是馬臉和豬頭,兩個人叼著煙說說笑笑。
我有些疑惑,為什麽隻有這兩個家夥,哈米德和皮優呢?
這時,馬臉開著車看到了正在路上行走的少女。
他笑著和豬頭嘀咕了幾句,豬頭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