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腐朽的聲音不會震耳欲聾,但會像夏日夜半的蟲鳴,從耳蝸進入大腦,隨著呼吸間血管收縮和擴張一直進入心髒,最後通往全身每一處。


    內在開始的腐爛,蠕蟲一般無孔不入,逐漸粉碎和黑暗的內在,發黴的季節裏跳蚤咬噬靈魂,最後麵目也會變得可怕起來。


    每日每夜,春夏秋冬,此類感覺如影隨形,從來不會完全消失,完全沒有壓力的寫作,林然早就不再奢望,隻是抱著人生總要吃一些苦,能夠選擇吃自己想吃的哭何嚐不是一件甘之如飴之事。


    海明威為了寫作,奔波於戰場,在非洲大草原和獅群為伴,戰爭的極端經曆和非洲最接近自然和原始的環境構成了他創作的巨大源泉。


    作為人類極端環境之一的戰場,硝煙滾滾,槍林彈雨中,海明威在用生命寫作。


    可是即便是這樣的男人,也無時無刻忍受著寫作帶來的痛苦吧。


    1961年的7月2日早晨,瑪麗·韋爾什·海明威,海明威的第四人妻子正熟睡在樓上的主臥室裏。突然一聲像兩隻抽屜砰地關上的聲音使她驚醒了過來······


    海明威曾經說過自己不能容忍自殺這種行為,他說:“別死。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毫無意義的事情。”


    沒錯,他熱愛生活也相信生活,正如《老人與海》告訴我們的——無論生活多麽困難我們都拿出勇氣永不言棄。


    矛盾也好,痛苦額也好,林然已經不那麽在乎了,他知道自己能夠接受一輩子在這種掙紮的痛苦和不滿意中度過,但是每一天,每一次,當這些煩惱爬上眉頭,當浪費的時光好像自己死去的一部分在身體中腐爛時,他隻想立刻回到書桌前,無論外麵世界發生多麽重要的事,他都不想被打擾,用盡全力寫出一行行文字,哪怕語句不通,最後一個字也不能使用,都會讓他不安的靈魂重新恢複,重新捏成完整的形態。


    絕不能。絕不能讓時間在身體中死去。


    回到家中,林然一頭衝向二樓,於夏也一句話不說,鑽到沙發上。


    地上的衣服叫人臉紅耳赤,但是現在的林然完全顧不上這一些,他已經容不得自己有片刻遲疑,也由不得任何人打擾他。


    他敢對上帝保證,要是這個時候於夏再給他添麻煩,他一定會不顧禮貌不理不睬。


    現在,請讓我安靜一會。


    他沒有說,因為於夏比他更安靜,兩人好似彼此嫌棄一般各自回到自己的領地。


    門窗緊閉,隻有空調在二樓的主臥室裏發出低沉的聲響。


    很好,不用打開音樂,也不用使用降噪耳機。


    窗外,傍晚的淺橘色光線照在本子上,令人賞心悅目的顏色,隻要提起筆,很快就能將中午的故事繼續下去。


    他正在試圖創作一本敘事性軌跡的推理小說,這是一個徹頭徹尾自命不凡的嚐試。


    也需是因為太久沒有寫出令自己滿意的作品,也許是很久沒有感受到新鮮的力量。


    每一個故事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一天寫作的過程中總有很多相似的部分,相似的語法,相似的人物說話方式,相似的環境描寫,甚至是相似的故事走向。


    這是很可怕的,隨時有江郎才盡的錯覺,虛弱無比的感覺一直蔓延到手臂。


    沒錯,他是一個糟糕的作者,一個一無是處的糟糕寫作者。


    沒有一個人比他更糟糕了。


    蘇歌!


    方格本上的陽光流動成這個記憶中封存多年的名字。


    為什麽會想到她,仿佛引路人一般帶他走進寫作世界的人,不願意承認啊,總是想要找到更多開始認認真真寫作的原因,不希望是因為一個女人驚鴻一瞥的一見鍾情。


    越是想要逃避,記憶越是像失控的打地鼠遊戲一樣,一串串記憶,一幅幅校園圖景生動而鮮明。


    不是的,蘇歌,為什麽會在這樣的時間闖入他的房間,躍然坐在他的本子上,占領了腦海中全部本該思考作品的神經元。


    “是因為舟雷。”林然恍然。


    幾小時前,舟雷提起過蘇歌的名字。


    當時在麵料商場,林然的注意力也不是特別集中,再加上對簽售會這件事有太多猶豫和自我懷疑——


    這些都是借口,舟雷確實提過蘇歌的名字,這麽說,有人向舟雷推薦自己,難道這個人會是蘇歌?


    林然沒有回到衣櫃裏取出手機重新翻看那份pdf計劃,他對自己的鎮靜還算滿意,但是蘇歌的事情已經成了必須弄清楚的謎題。


    蘇歌,大學期間,兩人之間沒有一次正式交談,而且蘇歌現在已經是一位暢銷書作者,兩本小說已經被改編成電視劇,不僅是一個成功的作者,而且還是一個多次再版的作者,還是一個賣出改編的有錢作者。


    曾經,林然和蘇歌的距離是一排楊樹的距離,是食堂用餐區和取餐區的距離,是大禮堂觀眾區和舞台的距離。


    現在是月亮和地球的距離,不對,是地球和太陽的距離。


    根本是遙不可及,連一點點熱度都不可能蹭到的作者。


    一個作者成名了,肯定有很多人想要借他的名聲蹭一些熱度,這種時代,這樣的事情總有人會覺得不算什麽大不了的事,但是林然不會,他從沒有想過要蹭任何人的熱度,更無法想象大學畢業這麽多年以後,這位維納斯還會記得當年有一個稚氣未脫的傻男生將她的每一句話都記在本子上,她發表在校刊的每一首詩,每一個小故事,都珍藏在抽屜最深處。


    沒有人會知道他的秘密,因為蘇歌是不可能靠近的存在。


    而且,這種近似於偷窺狂的行為林然隻要想起就會坐立不安,好像犯過什麽嚴重的罪。


    事實上,隻是一種愛慕,一種崇拜,被文字吸引。


    蘇歌的文字就是有這樣的力量。


    另一個可以和蘇歌聯係起來的線索就是安明晴了,這個筆名是大學時候的,也就隻有那個時候他使用過這個名字,而那段時期,能夠將自己的作品發表在校刊,是安明晴最大的願望。


    他每天寫,在法律課上寫,在自習教室的角落裏寫,在校園的人工湖旁冰涼的石椅上寫,紙張被風吹走,他追到湖邊,看到遠處的蘇歌正坐在石頭上讀書,他的視力非常好,能夠看到書名,蘇歌大部分時間都在讀西方小說,小說之外,蘇歌也喜歡散文和詩歌,正如她的名字一樣,她的文字如歌般流動,牽動著讀者的心。


    大學期間都沒有說過一次話,不論是圖書館還是湖邊遙遠的看到對方。


    神一般不可企及的距離,銀河迢迢。


    她為什麽會推薦安明晴呢?隻有一種可能,雖然兩人並不算相識,可蘇歌認識安明晴。在擔任文學社社長期間曾經留意到安明晴的文字?那些林然一直試圖忘記的文字曾經被蘇歌閱讀過,是在怎麽樣的場合下閱讀,並且於心中留下了記憶呢?


    嘖——林然忽然厭惡起此刻的心情,這種存在於宅男腦海中的臆想,插上了文學的翅膀,輕搖慢舞,好像心中念及的理想和*****僅有一步之遙。


    搖了搖頭,甩掉煩惱的思緒,隻要能寫出第一行字,之後就會進展順利,無數次了,這樣的經驗已經無數次了。


    這一次也會成功的。


    敘述性詭計在於通過運用語言上的歧義,或者偷換文字結構的方式,以達到誤導讀者的目的。最早流行於歐美推理小說作品中,將動物、植物或無生命物體擬人化;混淆關鍵角色的身份、姓名或性別,例如被媒體稱為“開膛手傑克”的凶嫌其實是女性,或者古龍小說中那種被稱為“采花大盜”的壞人實際上是女人;偵探(第一主角)即為凶手;將倒敘或插敘偽裝為順敘;中途將主角的視角切換為配角的視角,例如故事第一章和第二章都以第一人稱“我”敘述故事,但這兩個“我”是不同人。推理小說中最有名的敘述性詭計當屬阿加莎·克裏斯蒂的《羅傑疑案》,近年來日本推理小說作者也喜歡創作敘述性詭計的小說,林然最近也在做這種嚐試。


    對從小喜歡推理小說的林然來說,能夠創作一本自己的推理小說是心中埋藏的願望,也正因為閱讀過太多推理小說,每次在構思故事時總會遇到似乎這樣的劇情已經有人寫過了,是狄克森·卡爾的《三口棺材》還是島田莊司的禦手洗係列中的某一本?


    總之,好不容易最近想要動筆寫推理故事,林然想著一定要認真寫完,即使故事漏洞百出,修辭和語言也不夠完美,至少能寫一個一直以來想要嚐試的題材,隻要能順利完成,就能重新燃起自信,相信寫作之門也會有一些時候為自己打開。


    大綱已經初步成型,主角也已經登場,今天的任務是寫主角從自己居住的地方移動到案發現場,主角需要考慮的是出行的方式、出門的裝扮以及會遇到什麽樣的麻煩。


    按照平時的寫作習慣,先把腦海中跳出的所有詞語和句子以最快的速度寫下來,這個過程既不要求字詞絕對準確(錯別字和拚音也可以接受),這個階段的重點是保持思維流暢,也就是認知科學中一個廣為人知的名詞——心流。


    讓心像流水一樣流動起來,沒有任何阻礙,筆尖追逐著紙張,一行又一行。


    等到一口氣寫下一千或兩千字後,通讀整理,進行第一次正是書寫。


    這時候,這個故事也是不夠好的,雖然有些了不起的作者常說,要相信自己第一感覺想到的那個詞和那個設想,它們通常是最準確的,對現在的林然來說,這樣的經驗總結仿佛是一種嘲笑,怎麽可能最先出現的詞就是準確的呢?最多也就是一半一半吧。


    轉眼兩小時,磕磕碰碰寫完稿子,林然伸了個懶腰,靠在椅背上望向窗外,雲彩漸濃,夕陽散射的光將鋪展的雲紮染出水墨畫般的色彩,夏日的傍晚總是很長,一直到夜晚七點半,霞光還未消散,剛落下的夜色,也隻有幾瓣靛藍的雲悄悄加入霞光的舞會,此時,白月早已在一旁安靜地等待著。


    下樓,客廳已經收拾幹淨,看著如今空空的地麵,林然懷疑起自己之前是不是出現過幻覺,地上那些蕾絲的衣服也許從來都沒有出現過,但是當他的目光看到沙發上一個女人的腦袋時,整個神經都差點崩潰。


    女人緊閉雙眼,八字劉海卷曲掛在額頭兩邊,麵頰上閃耀著星星點點的亮光,睫毛比普通人長出一些,更像是動畫片裏的娃娃。


    突然,腦袋睜開雙眼,一雙紫紅色的瞳孔聚精會神地盯著林然。


    “這!於夏,你搞什麽鬼。”


    神經高度緊張了兩個多小時的林然,剛剛徹底放鬆下來,這時候他的心靈最為脆弱,最沒有防備,哪怕一直蜘蛛都可能嚇到他,更何況一個會自動張開眼睛的女人的腦袋。


    除了於夏,這房子裏也沒有第三個人會整出這種恐怖的東西。


    聞聲趕來的於夏又換上了粉色睡裙,一手拿著叉子,一手拿著鏟子,走進客廳時帶進來一股悠悠的奶油味。


    林然皺眉,“什麽味道?你在做晚飯?”


    “對啊,奶油培根意麵配牛油果沙拉,還有紅豆沙做甜品,你要不要一起來吃?”


    “先不說吃飯的事,這是什麽東西?”


    “偶。”於夏無辜地回答。


    “人偶?人偶的眼睛會自己睜開嗎?”


    “她自己睜開了眼睛嗎?”於夏假裝不知,躬身望去,搖搖頭,要求林然再看一眼。


    剛才還睜著紫紅色眼睛的腦袋,此刻卻是安安靜靜雙目緊閉。


    “這是我的人偶啊,一款很普通的仿真人偶。”


    “可是你不覺得詭異嗎?這東西和真人也太像了吧。”與其說像,不如說和真人相比,這張臉因為十分像人類而顯得有些恐怖,尤其是它突然睜開眼睛的霎那。


    林然第一次真實體驗到了為什麽機器人不能太像人類,恐怖穀理論並非誇誇其談,太像人類的會動的東西卻是有一種攝人心魂的恐怖感。


    “你再看一會,要是真的睜開眼睛了,你叫我。”


    於夏蹦蹦跳跳回到廚房,客廳裏剩下林然一人,他將所有的燈都打開,這時候,沙發上的腦袋變得非但不可怕甚至十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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