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盛番外(一)
沈盛兩家從爺爺輩兒算起是世交,但因為盛千薇從小在外地長大,所以她跟沈星洲見麵的次數並不多。
自從盛千薇的父親調回雅江後,兩家的往來才算頻繁起來,而那時,盛千薇已經進入沈星洲的公司工作了,在這之前,兩人的交集大概就剩下一個共同的發小——胡同。
雖然胡同不是太願意承認,但是非要論的話,沈星洲算是胡同的堂哥,是不沾親的那種,胡同八歲的時候,生父母離婚,母親改嫁給現在的繼父,繼父就是沈星洲父親的堂弟。
胡同對繼父沒什麽好感,連帶著對沈家的人都沒什麽好感,但唯獨對沈星洲有那麽一點兒好感。
胡同跟盛千薇又是一塊兒長大的,在盛千薇高中的時候,因為胡同父親工作調動的原因,一家子遷回了雅江市,兩人漸漸變成了電話聯係,胡同偶爾往北潯跑一趟,去找盛千薇打拳。
也是從那時起,沈星洲的名字才頻繁出現在盛千薇的耳朵裏。
那時沈星洲正在念大學,胡同說,沈星洲為了一藝術學院的女生跟家裏鬧翻,老爺子拎著掃把滿院追著他打,胡同說這話的時候,不知怎的,眼眶紅了,盛千薇對著沙包打了一身汗,正在坐在梯子上喝水,見他這樣,忍不住調侃道:“怎麽把你打哭了?”
胡同抹了把眼角,摘下拳擊手套,在盛千薇身邊坐下,擰開一瓶水說:“其實老爺子人挺好的,就是有點軸,老幹部,年輕的時候,吃苦下鄉,後來當兵入伍,一身的傷,你知道,老幹部的思想都有點保守,看到他,我總想起我爺爺。”
盛千薇是知道的,胡同的爺爺在他念小學的時候去世了,胡同在學校上體育課躲在後山睡覺,老師找了一圈沒找見他,等他回教室的時候,班主任告訴他爺爺病危,再往回趕,到底沒趕上,最後一麵也沒見上。為這事,胡同好幾年都沒走出來。
盛千薇沉默地拍拍他的肩。
胡同抹了把鼻子,繼續說:“別安慰我,整的我跟個娘們似的,不跟你說了,我得上古玩城一趟。”
盛千薇擰上瓶蓋,狐疑地盯著他:“上那兒幹嘛?”
胡同脫下汗岑岑的訓練服,換上平日裏的衣服,小模樣還挺俊的,一邊扣扣子,一邊說:“幫沈星洲找一隻鐲子。”
“什麽鐲子?”
胡同:“還能是什麽,送女人的東西,他那小情兒快生日了,我這趟來還就主他這事兒,來看你是順便的。”
盛千薇冷眼瞟他:“這才過去幾天,都給人當起跑腿兒了,胡同,你行啊。”
胡同撓撓頭,“沈星洲除了花點兒,別的都挺好的。”
盛千薇站起來,拍拍屁股,說:“我陪你去吧。”
胡同狐疑地望著她:“你等會不是還要補課?”
“還沒到點兒,送女人的禮物,你難道不需要個女人幫你看看?”
“……”
盛千薇:“為什麽沉默。”
半晌,胡同低下頭,嘀咕:“也得確定你是女人啊。”
“……”
“我還沒見過一個女人能打泰拳打的這麽凶猛。”
“……”
“別生氣,我就是實話實說。”
盛千薇早已習慣了,早些年的時候,胡同都管她叫薇哥,後來在她的拳腳相向下才改了稱呼。
……
那天,兩人逛遍了古玩城,才選了一隻古玉鐲,盛千薇盯著那隻鐲子嘀咕,“他怎麽喜歡送人這麽陰森森的東西?”
胡同把東西收好,說:“沈星洲就喜歡收藏寶貝,什麽時候來雅江玩,我帶你去他家,一溜兒的古董寶貝保證你瞧花眼,聽說,他們家祖輩就是個古董商,知道阮家麽?跟阮家一樣,都是意戀叵巒嬉舛模湊銥此o不墩廡┕糯賞嬉舛模裕不兜呐艘捕際悄切┕諾涿琅際茄6帳醯摹2幌衲悖皇露蚴裁刺┤空媸前紫沽四閼餉匆徽帕常∑涫的鬮騫僂碌模販13さ悖虯繅幌攏槐人切┬v巡睿
仿佛被說中什麽,盛千薇忽然就有些急了,“你找抽?我幹嘛要跟他那些女朋友比啊?”
胡同摸摸後腦勺,覺得自己剛剛那話也確實有點滑稽,“對對對,我幹嘛要拿你跟她們比呀!你著啥急啊!我就把話撂這兒了,這世界上誰都有可能相愛,就你倆不可能!打死都不可能!”
怎麽就不可能呢。
記得好像一本書上有人算過,兩個人相愛的概率是0.000049*0.0000005/6000000000,答案無限趨近於零。
其實,在那之前,她見過沈星洲兩麵。
一次是她八歲,家庭聚餐的時候,小姑娘被母親硬逼著套上粉色小洋裝,規規矩矩地擺著手,坐在餐椅上,別提那天有多別扭,從不穿裙子的盛千薇,分分鍾想把裙子撕碎,可介於父親嚴厲的眼神,她還是老老實實地坐在椅子上。
飯局進行到一半,沈星洲背著進來,十二歲的小男孩,模樣俊俏,眉宇之間卻顯著不耐煩,目光掃向她的時候,盛千薇尷尬地低下頭,她並不是很喜歡自己現在的裝扮。
那一次見麵,兩人沒說一句話,更多的話題都圍繞在大人身上,沈星洲坐在一邊打遊戲,盛千薇就看他打遊戲,那時候很流行的小霸王遊戲機,盛千薇拿胡同的小霸王打過幾次,很多遊戲都被她通關了,沈星洲一個遊戲來來回回就卡在一個關卡,最後盛千薇實在看不下去,一把奪過,“這裏要這樣,要及時避開,不然吃到子彈就死了,你怎麽老是看不到這個子彈?”
她順利把一個關卡過掉,然後把機器還給他。
沈星洲卻不肯接了,憋著氣,說:“你有病是不是?誰要幫我打了?”
盛千薇砸砸嘴,那時她還不懂一個十二歲男孩的自尊心,後來長大了想想,也確實,一個十二的小男生被一個八歲的女生指點著打遊戲那得多丟臉啊。
初次見麵,不歡而散。
後來上了初中,班裏的女生漸漸有了屬於女人的標誌,唯獨盛千薇獨獨不來,胸部的發育也比班裏的女生遲緩,漸漸的,盛千薇越來越不喜歡表露自己屬於女性的特征,穿的衣服越來越寬大,索性把頭發也理短了。五官精致的小姑娘瞬間變成了英俊的少年,還有些不明所以的低年級女生誤以為是哪位學長,甚至偷偷跟蹤她,直到看到她進女廁所……
胡同有時候愛開玩笑叫她薇哥,挨了盛千薇好一頓揍。
胡同那時候覺得盛千薇真矛盾,好好的姑娘不做,偏要把自己打扮的這麽男性化,可要是真被人那性別開玩笑,又會惱羞成怒,把那人打得滿地找牙。
第二次見麵,是在盛千薇十三歲的時候。
那時,沈星洲已經十七歲,模樣長開了。
盛千薇穿得跟個假小子似的坐在餐桌上,沈老爺子起初還以為是盛千薇的弟弟,摸著她的小腦袋,說:“你姐姐怎麽沒來?”
盛千薇平靜地說:“爺爺,我是千薇。”
沈老爺子一愣,旋即笑了,“我說呢怎麽忽然就冒出了一個弟弟……哈哈……爺爺年紀大了,眼力不好。”
盛母在一旁恨掐盛千薇,“這孩子越長越不成樣子了,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喜歡的淨是些男孩子的玩意兒,我跟老盛在家都不知道說了多少回了,沒辦法,舍不得打,又舍不得丟,隨她罷。”
老爺子罷罷手:“我看著挺好的,挺精神的,你們呐,就是思想太迂腐,這樣不挺好的麽?至少,在外麵沒人敢欺負她,我聽說,咱們薇薇又拿了少年組的泰拳冠軍?”
盛母苦笑,無奈。
老爺子拍拍肩,“行了,別擔心了,挺好的,不比我們家阿洲,那才叫一個操心,明年就高考了,現在還沉迷玩遊戲,弄了個什麽隊伍,一點兒都不務正業,浪費時間,等會他來,你們好好說說他。”
沈星洲終於來了,十七歲的少年穿著白色t恤,一手打著電話,一手拎著校服從門口走進來,眉宇之間透著英氣,莫名帶點邪氣,特別是笑起來的時候。
盛千薇觀察他握著電話的手,手指修長,骨節分明。
他說話嗓音清冽,聲音溫柔,“嗯,知道了,你們先去,我等會過來。”
那邊不知道說了什麽,似乎還有點不肯掛。
沈星洲環顧了一圈,有點別扭地說:“行了,我這邊人多。”
包廂裏一眾人都在齊刷刷地看著他,老爺子忍無可忍,拿起拐杖往他腿上狠狠砸了一下,“小兔崽子,跟誰打電話呢?!”
沈星洲吃疼地呲了一下嘴,表情徹底變的有點不耐煩,衝那頭沒好氣道:“掛了!”
老爺子已經等的有點不耐煩了,“快滾過去坐下。”
沈星洲懶懶一笑,來到盛千薇身旁的空位,低頭看見掛在凳子低杆上的腳,也沒多想,脫口道:“哥們兒,挪一下腳。”
盛千薇沒跟他計較,平靜地把腳抽回來。
倒是老爺子聽不過去,拿拐杖捅他:“瞎叫什麽,那是你妹妹!”
沈星洲這才抬頭掃她一眼,看了半晌,大腦思索了半晌,還是沒反應過來:“哪個妹妹?”
盛千薇平淡地:“盛千薇。”
兩人隻見過一麵,那時他才十二,她才八歲,加上小時候的盛千薇貌不出眾,沈星洲自然對她沒什麽印象。
腦子裏把這個名字思索了半天,也隻能記得大概是又是哪個世交的女兒,沒什麽情緒道:“哦。”
沈星洲當然沒記住她,沈星洲能記住的隻有美女。
但,盛千薇卻記住他了。
年少的時候,我們都曾有過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
年少的盛千薇,其實對沈星洲有過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也僅僅是年少的時候。
沈盛兩家從爺爺輩兒算起是世交,但因為盛千薇從小在外地長大,所以她跟沈星洲見麵的次數並不多。
自從盛千薇的父親調回雅江後,兩家的往來才算頻繁起來,而那時,盛千薇已經進入沈星洲的公司工作了,在這之前,兩人的交集大概就剩下一個共同的發小——胡同。
雖然胡同不是太願意承認,但是非要論的話,沈星洲算是胡同的堂哥,是不沾親的那種,胡同八歲的時候,生父母離婚,母親改嫁給現在的繼父,繼父就是沈星洲父親的堂弟。
胡同對繼父沒什麽好感,連帶著對沈家的人都沒什麽好感,但唯獨對沈星洲有那麽一點兒好感。
胡同跟盛千薇又是一塊兒長大的,在盛千薇高中的時候,因為胡同父親工作調動的原因,一家子遷回了雅江市,兩人漸漸變成了電話聯係,胡同偶爾往北潯跑一趟,去找盛千薇打拳。
也是從那時起,沈星洲的名字才頻繁出現在盛千薇的耳朵裏。
那時沈星洲正在念大學,胡同說,沈星洲為了一藝術學院的女生跟家裏鬧翻,老爺子拎著掃把滿院追著他打,胡同說這話的時候,不知怎的,眼眶紅了,盛千薇對著沙包打了一身汗,正在坐在梯子上喝水,見他這樣,忍不住調侃道:“怎麽把你打哭了?”
胡同抹了把眼角,摘下拳擊手套,在盛千薇身邊坐下,擰開一瓶水說:“其實老爺子人挺好的,就是有點軸,老幹部,年輕的時候,吃苦下鄉,後來當兵入伍,一身的傷,你知道,老幹部的思想都有點保守,看到他,我總想起我爺爺。”
盛千薇是知道的,胡同的爺爺在他念小學的時候去世了,胡同在學校上體育課躲在後山睡覺,老師找了一圈沒找見他,等他回教室的時候,班主任告訴他爺爺病危,再往回趕,到底沒趕上,最後一麵也沒見上。為這事,胡同好幾年都沒走出來。
盛千薇沉默地拍拍他的肩。
胡同抹了把鼻子,繼續說:“別安慰我,整的我跟個娘們似的,不跟你說了,我得上古玩城一趟。”
盛千薇擰上瓶蓋,狐疑地盯著他:“上那兒幹嘛?”
胡同脫下汗岑岑的訓練服,換上平日裏的衣服,小模樣還挺俊的,一邊扣扣子,一邊說:“幫沈星洲找一隻鐲子。”
“什麽鐲子?”
胡同:“還能是什麽,送女人的東西,他那小情兒快生日了,我這趟來還就主他這事兒,來看你是順便的。”
盛千薇冷眼瞟他:“這才過去幾天,都給人當起跑腿兒了,胡同,你行啊。”
胡同撓撓頭,“沈星洲除了花點兒,別的都挺好的。”
盛千薇站起來,拍拍屁股,說:“我陪你去吧。”
胡同狐疑地望著她:“你等會不是還要補課?”
“還沒到點兒,送女人的禮物,你難道不需要個女人幫你看看?”
“……”
盛千薇:“為什麽沉默。”
半晌,胡同低下頭,嘀咕:“也得確定你是女人啊。”
“……”
“我還沒見過一個女人能打泰拳打的這麽凶猛。”
“……”
“別生氣,我就是實話實說。”
盛千薇早已習慣了,早些年的時候,胡同都管她叫薇哥,後來在她的拳腳相向下才改了稱呼。
……
那天,兩人逛遍了古玩城,才選了一隻古玉鐲,盛千薇盯著那隻鐲子嘀咕,“他怎麽喜歡送人這麽陰森森的東西?”
胡同把東西收好,說:“沈星洲就喜歡收藏寶貝,什麽時候來雅江玩,我帶你去他家,一溜兒的古董寶貝保證你瞧花眼,聽說,他們家祖輩就是個古董商,知道阮家麽?跟阮家一樣,都是意戀叵巒嬉舛模湊銥此o不墩廡┕糯賞嬉舛模裕不兜呐艘捕際悄切┕諾涿琅際茄6帳醯摹2幌衲悖皇露蚴裁刺┤空媸前紫沽四閼餉匆徽帕常∑涫的鬮騫僂碌模販13さ悖虯繅幌攏槐人切┬v巡睿
仿佛被說中什麽,盛千薇忽然就有些急了,“你找抽?我幹嘛要跟他那些女朋友比啊?”
胡同摸摸後腦勺,覺得自己剛剛那話也確實有點滑稽,“對對對,我幹嘛要拿你跟她們比呀!你著啥急啊!我就把話撂這兒了,這世界上誰都有可能相愛,就你倆不可能!打死都不可能!”
怎麽就不可能呢。
記得好像一本書上有人算過,兩個人相愛的概率是0.000049*0.0000005/6000000000,答案無限趨近於零。
其實,在那之前,她見過沈星洲兩麵。
一次是她八歲,家庭聚餐的時候,小姑娘被母親硬逼著套上粉色小洋裝,規規矩矩地擺著手,坐在餐椅上,別提那天有多別扭,從不穿裙子的盛千薇,分分鍾想把裙子撕碎,可介於父親嚴厲的眼神,她還是老老實實地坐在椅子上。
飯局進行到一半,沈星洲背著進來,十二歲的小男孩,模樣俊俏,眉宇之間卻顯著不耐煩,目光掃向她的時候,盛千薇尷尬地低下頭,她並不是很喜歡自己現在的裝扮。
那一次見麵,兩人沒說一句話,更多的話題都圍繞在大人身上,沈星洲坐在一邊打遊戲,盛千薇就看他打遊戲,那時候很流行的小霸王遊戲機,盛千薇拿胡同的小霸王打過幾次,很多遊戲都被她通關了,沈星洲一個遊戲來來回回就卡在一個關卡,最後盛千薇實在看不下去,一把奪過,“這裏要這樣,要及時避開,不然吃到子彈就死了,你怎麽老是看不到這個子彈?”
她順利把一個關卡過掉,然後把機器還給他。
沈星洲卻不肯接了,憋著氣,說:“你有病是不是?誰要幫我打了?”
盛千薇砸砸嘴,那時她還不懂一個十二歲男孩的自尊心,後來長大了想想,也確實,一個十二的小男生被一個八歲的女生指點著打遊戲那得多丟臉啊。
初次見麵,不歡而散。
後來上了初中,班裏的女生漸漸有了屬於女人的標誌,唯獨盛千薇獨獨不來,胸部的發育也比班裏的女生遲緩,漸漸的,盛千薇越來越不喜歡表露自己屬於女性的特征,穿的衣服越來越寬大,索性把頭發也理短了。五官精致的小姑娘瞬間變成了英俊的少年,還有些不明所以的低年級女生誤以為是哪位學長,甚至偷偷跟蹤她,直到看到她進女廁所……
胡同有時候愛開玩笑叫她薇哥,挨了盛千薇好一頓揍。
胡同那時候覺得盛千薇真矛盾,好好的姑娘不做,偏要把自己打扮的這麽男性化,可要是真被人那性別開玩笑,又會惱羞成怒,把那人打得滿地找牙。
第二次見麵,是在盛千薇十三歲的時候。
那時,沈星洲已經十七歲,模樣長開了。
盛千薇穿得跟個假小子似的坐在餐桌上,沈老爺子起初還以為是盛千薇的弟弟,摸著她的小腦袋,說:“你姐姐怎麽沒來?”
盛千薇平靜地說:“爺爺,我是千薇。”
沈老爺子一愣,旋即笑了,“我說呢怎麽忽然就冒出了一個弟弟……哈哈……爺爺年紀大了,眼力不好。”
盛母在一旁恨掐盛千薇,“這孩子越長越不成樣子了,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喜歡的淨是些男孩子的玩意兒,我跟老盛在家都不知道說了多少回了,沒辦法,舍不得打,又舍不得丟,隨她罷。”
老爺子罷罷手:“我看著挺好的,挺精神的,你們呐,就是思想太迂腐,這樣不挺好的麽?至少,在外麵沒人敢欺負她,我聽說,咱們薇薇又拿了少年組的泰拳冠軍?”
盛母苦笑,無奈。
老爺子拍拍肩,“行了,別擔心了,挺好的,不比我們家阿洲,那才叫一個操心,明年就高考了,現在還沉迷玩遊戲,弄了個什麽隊伍,一點兒都不務正業,浪費時間,等會他來,你們好好說說他。”
沈星洲終於來了,十七歲的少年穿著白色t恤,一手打著電話,一手拎著校服從門口走進來,眉宇之間透著英氣,莫名帶點邪氣,特別是笑起來的時候。
盛千薇觀察他握著電話的手,手指修長,骨節分明。
他說話嗓音清冽,聲音溫柔,“嗯,知道了,你們先去,我等會過來。”
那邊不知道說了什麽,似乎還有點不肯掛。
沈星洲環顧了一圈,有點別扭地說:“行了,我這邊人多。”
包廂裏一眾人都在齊刷刷地看著他,老爺子忍無可忍,拿起拐杖往他腿上狠狠砸了一下,“小兔崽子,跟誰打電話呢?!”
沈星洲吃疼地呲了一下嘴,表情徹底變的有點不耐煩,衝那頭沒好氣道:“掛了!”
老爺子已經等的有點不耐煩了,“快滾過去坐下。”
沈星洲懶懶一笑,來到盛千薇身旁的空位,低頭看見掛在凳子低杆上的腳,也沒多想,脫口道:“哥們兒,挪一下腳。”
盛千薇沒跟他計較,平靜地把腳抽回來。
倒是老爺子聽不過去,拿拐杖捅他:“瞎叫什麽,那是你妹妹!”
沈星洲這才抬頭掃她一眼,看了半晌,大腦思索了半晌,還是沒反應過來:“哪個妹妹?”
盛千薇平淡地:“盛千薇。”
兩人隻見過一麵,那時他才十二,她才八歲,加上小時候的盛千薇貌不出眾,沈星洲自然對她沒什麽印象。
腦子裏把這個名字思索了半天,也隻能記得大概是又是哪個世交的女兒,沒什麽情緒道:“哦。”
沈星洲當然沒記住她,沈星洲能記住的隻有美女。
但,盛千薇卻記住他了。
年少的時候,我們都曾有過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
年少的盛千薇,其實對沈星洲有過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也僅僅是年少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