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老事情被他頭次遇上,他總是說這句。對他講個鬧鬼的笑話,也是“很有意思”!他不和人家辯論鬼的有無,他信那個故事,“說不定世上還有比這更奇怪的事”。據他看,什麽事都是可能的。因此,他接受的容易,可就沒有什麽精到的見解。他不是不想多明白些,但是每每在該用腦子的時候,他用了感情。


    “道理都是一樣的,”他說,“總是勸人為別人犧牲。”


    “你不是已經犧牲了個愛人?”我願多說些事實。


    “那不算,那是消極地割舍,並非由自己身上拿出點什麽來。這十來天,我已經讀完《四福音書》。我也想好了,我應當分擔老四的事,不應當隻是不準他離開我。你想想吧,設若他真是專為分家產,為什麽不來跟我明說?”


    “他怕你不幹。”我回答。


    “不是!這幾天我用心想過了,他必是真有個計劃,而且是有危險性的。所以他要一刀兩斷,以免連累了我。你以為他年輕,一衝子性?他正是利用這個騙咱們;他實在是體諒我,不肯使我受屈。把我放在安全的地方,他好獨作獨當地去幹。必定是這樣!我不能撒手他,我得為他犧牲,母親臨去世的時候——”他沒往下說,因為知道我已聽熟了那一套。


    我真沒想到這一層。可是還不深信他的話;焉知他不是受了點宗教的刺激而要充分地發泄感情呢?


    我決定去找白李,萬一黑李猜得不錯呢?是,我不深信他的話,可也不敢耍玄虛。


    怎樣找也找不到白李。學校、宿舍、圖書館、網球場、小飯鋪,都看到了,沒有他的影兒。和人們打聽,都說好幾天沒見著他。這又是白李之所以為白李;黑李要是離家幾天,連好朋友們他也要通知一聲。白李就這麽人不知鬼不覺地不見了。我急出一個主意來——上“她”那裏打聽打聽。


    她也認識我,因為我常和黑李在一塊兒。她也好幾天沒見著白李。她似乎很不滿意李家兄弟,特別是對黑李。我和她打聽白李,她偏跟我談論黑李。我看出來,她確是注意——假如不是愛——黑李。大概她是要圈住黑李,做個標本。有比他強的呢,就把他免了職;始終找不到比他高明的呢,最後也許就跟了他。這麽一想,雖然隻是一想,我就沒乘這個機會給他和她再撮合一下;按理說應當這麽辦,可是我太愛老李,總覺得他值得娶個天上的仙女。


    從她那裏出來,我心中打開了鼓。白李上哪兒去了呢?不能告訴黑李!一叫他知道了,他能立刻登報找弟弟,而且要在半夜裏起來占課測字。可是,不說吧,我心中又癢癢。幹脆不找他去?也不行。


    走到他的書房外邊,聽見他在裏麵哼唧呢。他非高興的時候不哼唧著玩。可是平日他哼唧,不是詩便是那句代表一切歌曲的“深閨內,端的是玉無瑕”,這次的哼唧不是這些。我細聽了聽,他是練習聖詩呢。他沒有音樂的耳朵,無論什麽,到他耳中都是一個味兒。他唱出的時候,自然也還是一個味兒。無論怎樣吧,反正我知道他現在是很高興。為什麽事高興呢?


    我進到屋中,他趕緊放下手中的《聖詩集》,非常地快活:“來得正好,正想拽你去呢!老四剛走。跟我要了一千塊錢去。沒提分家的事,沒提!”


    顯然他是沒問弟弟,那筆錢是幹什麽用的。要不然他不能這麽痛快。他必是隻求弟弟和他同居,不再管弟弟的行動;好像即使弟弟有帶危險性的計劃,隻要不分家,便也沒什麽可怕的了。我看明白了這點。


    “禱告確是有效,”他鄭重地說,“這幾天我天天禱告,果然老四就不提那回事了。即使他把錢都扔了,反正我還落下個弟弟!”


    我提議喝我們照例的一壺蓮花白。他笑著搖搖頭:“你喝吧,我陪著吃菜,我戒了酒。”


    我也就沒喝,也沒敢告訴他,我怎麽各處去找老四。老四既然回來了,何必再說?可是我又提起“她”來。他連接茬兒也沒接,隻笑了笑。


    對於老四和“她”,似乎全沒有什麽可說的了。他給我講了些《聖經》上的故事。我一麵聽著,一麵心中嘀咕——老李對弟弟與愛人所取的態度似乎有點不大對;可是我說不出所以然來。我心中不十分安定,一直到回在家中還是這樣。


    又過了四五天,這點事還在我心中懸著。有一天晚上,王五來了。他是在李家拉車,已經有四年了。


    王五是個誠實可靠的人,三十多歲,頭上有塊疤——據說是小時候被驢給啃了一口。除了有時候愛喝口酒,他沒有別的毛病。


    他又喝多了點,頭上的疤都有點發紅。


    “幹嗎來了,王五?”我和他的交情不錯,每逢我由李家回來得晚些,他總張羅把我拉回來,我自然也老給他點酒錢。


    “來看看你。”說著便坐下了。


    我知道他是來告訴我點什麽。“剛沏上的茶,來碗?”


    “那敢情好,我自己倒,還真有點渴。”


    我給了他支煙卷,給他提了個頭兒:“有什麽事吧?”


    “哼,又喝了兩壺,心裏癢癢,本來是不應當說的事!”他用力吸了口煙。


    “要是李家的事,你對我說了準保沒錯。”


    “我也這麽想,”他又停頓了會兒,可是被酒氣催著,似乎不能不說,“我在李家四年零三十五天了!現在叫我很難。二爺待我不錯,四爺呢,簡直是我的朋友。所以不好辦。四爺的事,不準我告訴二爺;二爺又是那麽傻好的人。對二爺說吧,又對不起四爺——我的朋友。心裏別提多麽為難了!論理說呢,我應當向著四爺。二爺是個好人,不錯;可究竟是個主人。多麽好的主人也還是主人,不能肩膀齊為弟兄。他真待我不錯,比如說吧,在這老熱天,我拉二爺出去,他總設法在半道上耽擱會兒,什麽買包洋火呀,什麽看看書攤呀,為什麽?為是叫我歇歇,喘喘氣。要不,怎說他是好主人呢。他好,咱也得敬重他,這叫作以好換好。久在街上混,還能不懂這個?”


    我又讓了他碗茶,顯出我不是不懂“外麵”的人。他喝完,用煙卷指著胸口說:“這兒,咱這兒可是愛四爺。怎麽呢?四爺年青,不拿我當個拉車的看。他們哥兒倆的勁兒——心裏的勁兒——不一樣。二爺吧,一看天氣熱就多叫我歇會兒,四爺就不管這一套,多麽熱的天也得拉著他飛跑。可是四爺和我聊起來的時候,他就說,憑什麽人應當拉著人呢?他是為我們拉車的——天下的拉車的都算在一塊兒——抱不平。二爺對‘我’不錯,可想不到大家夥兒。所以你看,二爺來的小,四爺來的大。四爺不管我的腿,可是管我的心;二爺是家長裏短,可憐我的腿,可不管這兒。”他又指了指心口。


    我曉得他還有話呢,直怕他的酒氣教釅茶給解去,所以又緊他一板:“往下說呀,王五!都說了吧,反正我還能拉老婆舌頭,把你擱裏!”


    他摸了摸頭上的疤,低頭想了會兒。然後把椅子往前拉了拉,聲音放得很低:“你知道,電車道快修完了?電車一開,我們拉車的全玩完!這可不是為我自個兒發愁,是為大家夥兒。”他看了我一眼。


    我點了點頭。


    “四爺明白這個,要不怎麽我倆是朋友呢?四爺說:王五,想個辦法呀!我說:四爺,我就有一個主意,揍!四爺說:王五,這就對了!揍!一來二去,我們可就商量好了。這我不能告訴你。我要說的是這個,”他把聲音放得更低了,“我看見了,偵探跟上了四爺!未必是為這件事,可是叫偵探跟著總不妥當。這就來到坐蠟的地方了:我要告訴二爺吧,對不起四爺;不告訴吧,又怕把二爺也饒在裏麵。簡直地沒法兒!”


    把王五支走,我自己琢磨開了。


    黑李猜得不錯,白李確是有個帶危險性的計劃。計劃大概不一定就是打電車,他必定還有厲害的呢。所以要分家,省得把哥哥拉扯在內。他當然是不怕犧牲,也不怕犧牲別人,可是還不肯一聲不發地犧牲了哥哥——把黑李犧牲了並無濟於事。電車的事來到眼前,連哥哥也顧不得了。


    我怎辦呢?警告黑李是適足以激起他的愛弟弟的熱情。勸白李,不但沒用,而且把王五擱在裏邊。


    事情越來越緊了,電車公司已宣布出開車的日子。我不能再耗著了,得告訴黑李去。


    他沒在家,可是王五沒出去。


    “二爺呢?”


    “出去了。”


    “沒坐車?”


    “好幾天了,天天出去不坐車!”


    由王五的神氣,我猜著了:“王五,你告訴了他?”


    王五頭上的疤都紫了:“又多喝了兩盅,不由得就說了。”


    “他呢?”


    “他直要落淚。”


    “說什麽來著?”


    “問了我一句——老五,你怎樣?我說,王五聽四爺的。他說了聲,好。別的沒說,天天出去,也不坐車。”


    我足足地等了三點鍾,天已大黑,他才回來。


    “怎樣?”我用這兩個字問到了一切。


    他笑了笑:“不怎樣。”


    絕沒想到他這麽回答我。我無須再問了,他已決定了辦法。我覺得非喝點酒不可,但是獨自喝有什麽味呢?我隻好走吧。臨別的時候,我提了句:“跟我出去玩幾天,好不好?”


    “過兩天再說吧。”他沒說別的。


    感情到了最熱的時候是會最冷的。想不到他會這樣對待我。


    電車開車的頭天晚上,我又去看他。他沒在家,直等到半夜,他還沒回來。大概是故意地躲我。


    王五回來了,向我笑了笑:“明天!”


    “二爺呢?”


    “不知道。那天你走後,他用了不知什麽東西,把眉毛上的黑痦子燒去了,對著鏡子直出神。”


    完了,沒了黑痣,便是沒有了黑李,不必再等他了。


    我已經走出大門,王五把我叫住:“明天我要是——”他摸了摸頭上的疤,“你可照應著點我的老娘!”


    約莫五點多鍾吧,王五跑進來,跑得連褲子都濕了。“全——揍了!”他再也說不出話來。直喘了不知有多大工夫,他才緩過氣來,抄起茶壺對著嘴喝了一氣,“啊!全揍了!馬隊衝下來,我們才散。小馬六叫他們拿去了,看得真真的。我們吃虧沒有家夥,專仗著磚頭哪行!小馬六要玩完。”


    “四爺呢?”我問。


    “沒看見,”他咬著嘴唇想了想,“哼,事鬧得不小!要是拿的話呀,準保是拿四爺,他是頭目。可也別說,四爺並不傻,別看他年青。小馬六要玩完,四爺也許不能。”


    “也沒看見二爺?”


    “他昨天就沒回家。”他又想了想,“我得在這兒藏兩天。”


    “那行。”


    第二天早晨,報紙上登出——砸車暴徒首領李——當場被獲,一同被獲的還有一個學生,五個車夫。


    王五看著紙上那些字,隻認得一個“李”字,“四爺玩完了!四爺玩完了!”低著頭假裝抓那塊疤,淚落在報上。


    消息傳遍了全城,槍斃李——和小馬六,遊街示眾。


    毒花花的太陽,把路上的石子曬得燙腳,街上可是還擠滿了人。一輛敞車上坐著兩個人,手在背後捆著。土黃製服的巡警,灰色製服的兵,前後押著,刀光在陽光下發著冷氣。車越走越近了,兩個白招子隨著車輕輕地顫動。前麵坐著的那個,閉著眼,額上有點汗,嘴唇微動,像是禱告呢。車離我不遠,他在我麵前坐著擺動過去。我的淚迷住了我的心。等車過去半天,我才醒了過來,一直跟著車走到行刑場。他一路上連頭也沒抬一次。


    他的眉皺著點,嘴微張著,胸上汪著血,好像死的時候還正在禱告。我收了他的屍。


    過了兩個月,我在上海遇見了白李,要不是我招呼他,他一定就跑過去了。


    “老四!”我喊了他一聲。


    “啊?”他似乎受了一驚,“哦,你?我當是老二複活了呢。”


    大概我叫得很像黑李的聲調,並非有意的,或者是在我心中活著的黑李替我叫了一聲。


    白李顯著老了一些,更像他的哥哥了。我們倆並沒說多少話,他好似不大願意和我多談。隻記得他的這麽兩句:


    “老二大概是進了天堂,他在那裏頂合適了;我還在這兒砸地獄的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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