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半的裴尚軒已有一種危險而迷人的氣質,能讓女生心猿意馬的魅力。慵懶的姿態,滿不在乎的神情由帥哥來表現,震撼指數嗖嗖嗖往上飆升。他隻在一個女孩麵前展現所有軟弱無能的一麵,而且被她罵了很多年的“笨蛋”。
他看到黎璃從公交車上下來,後麵跟著柳之賢、黎美晴,還有一個高大的漂亮男子。黎璃望向他這邊,衝他擺了擺手。
裴尚軒明白她的意思:有人送,不需要你幫忙了。
他揮揮手,朝另一個方向轉身。他對黎美晴沒有好感,一向覺得她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還有站在黎璃身旁的男人,那張臉似曾相識,無端讓他煩心。
黎美晴瞧見了裴尚軒,轉頭看著女兒,“那小子,是不是姓裴?”好幾年前她見過這個男孩子,帶著一群小孩在弄堂裏奔來跑去玩打仗。
“嗯。”黎璃簡短地應了一聲,不想多談。將一切看在眼裏的柳千仁一言不發,把卷成一團的涼席扛上肩膀,跟著父親穿過馬路。若非她與柳千仁之間的心結,她會覺得這一幕相當搞笑。
黎璃搞不懂柳千仁為何要來送她報到,自從一年多前發生了那件事之後,他們幾乎沒有交集。難得他回家吃飯,仍然是沉默相對。
她在柳千仁留下的參考書裏發現了他的秘密,她偶爾想起那些細心雕刻的水瓶座黃金聖衣,欷歔良久——他用錯了表達方式,而她隻剩下恐懼和憎厭。錯了的作業可以改正,時光卻沒辦法倒流,生命中的錯誤沒有修正的機會。
一家四口在校門前照了一張相,上次柳千仁考進交大時也照過一張,柳之賢放大了掛在客廳牆上。那時她被安排站在柳千仁身側,漂亮的男孩麵無表情。
黎璃依然站在柳千仁旁邊,在幫忙拍照的路人喊“茄子”時,她勉強咧開了嘴。
黎美晴走上前拿回照相機,柳之賢去拿行李也走開了,柳千仁低頭看著黎璃的眼睛,飛快地說道:“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她尚未回過神,他已走向柳之賢並接過兩個熱水瓶。
柳千仁也要離開了。黎璃看著他的背影,五味雜陳。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下課後黎璃和下鋪的曹雪梅一同走回四號宿舍樓。天很冷,她們在校園裏奔跑,試圖驅散寒意。有男孩騎車帶著後座的女友在人群中穿梭,有人閃避不及撞在了一起,熱熱鬧鬧,吵得不可開交。
曹雪梅氣喘籲籲,讓黎璃停下等等自己,她轉身邊倒退著跑邊取笑室友耐力差勁,一不留神撞到身後的人。
“啊,對不起,對不起。”黎璃連忙轉身道歉。
被撞的是個男生,臉上有顆顯眼的黑痣,衝黎璃笑了笑,“沒關係。我剛才正在琢磨這個生日過得太平淡了,都沒發生什麽事。果然,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啊。”
黎璃先是錯愕,接著掩住嘴咯咯猛笑。沒想到遇上一個與自己同一天生日的人,還頗為有趣。臨走之前她向他說了一句:“生日快樂!”
黎璃今天生日,室友嚷嚷著要她請客吃飯。但因為大家都靠每個月微薄的生活補貼過日子,也就當做玩笑過去了。黎璃相當節儉,家裏有兩個人在讀大學,負擔頗重。她報名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但是一年級生得到家教工作的希望並不大。
“黎璃。”有人叫她,在寢室樓外等她的男孩穿著黑色的大衣,英氣逼人。是裴尚軒!
黎璃跑過去,抬手賞了他一拳,“你來幹嗎?”上個月他過生日找她出去吃飯,害得她被室友盤問半天。得知他們僅限於哥們關係,六個人裏有一半提出讓黎璃做媒。她休息日與他見麵聊天,質疑他來上外根本目的是為了泡妞。
裴尚軒大呼冤枉,告訴黎璃自己和補習班一個女生正處於眉來眼去暗送秋波等待進一步發展階段。他說這些話時,用漫不經心的口吻,仿佛輕舟已過萬重山,最初的悸動完全消失了。她聽著這些話,看著他,心裏的痛說不出口。
“讀書讀傻了?”他拍她的頭,“你今天生日。”
黎璃微微一怔,隨即高興起來。幸福滿滿溢出了心口,原來他還記得!“bingo”一聲歡呼,她自動將手臂插入他的臂彎,故意惡狠狠警告——“食堂的菜一點油水都沒有,你準備好被我‘三光’吧。”
“哪‘三光’?”裴尚軒像過去那樣,把她的手塞進大衣口袋,同時皺了皺眉,“你的手冷得像冰塊。”他的大手包裹著她,掌心先有了暖意。
“手套掉在教室裏,找不到了。”黎璃吐吐舌頭,“‘三光’就是吃光、喝光、花光。”
他們走到學校外麵,大連路車水馬龍,交通堵塞讓車輛排起長蛇陣。裴尚軒拉著黎璃穿過車流,朝虹口體育場方向走。
十一月五日,上海申花隊在虹口體育場3:1戰勝山東泰山,提前兩輪奪得甲a聯賽冠軍。那天她回學校走過體育場外,湮沒於瘋狂慶祝的球迷中。黎璃站著看了一會兒,喧囂的喇叭與口哨鼓動耳膜,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這樣為阿根廷瘋狂。到那一天,她或許就有勇氣告訴裴尚軒她喜歡他。
可是黎璃終究是個理性的人,時時刻刻計算著機會成本。得到一些,必定會失去另一些,甚至於輸光所有。所以,她選擇已經擁有的東西。
“借我十元錢。”裴尚軒笑嘻嘻地瞧著她,“我沒帶錢。”
“my goddy god!”黎璃尖叫,“那你還來找我吃飯?”折騰半天,這家夥居然是來打秋風的。她抽出自己的手,向後轉,“算了,我還是去吃食堂沒油水的菜。”
身後沒有動靜,黎璃疑惑回頭,看到他落寞站立的身影。他站在路邊,身旁經過下班歸家的路人,孤零零好像一個人站在天涯海角那麽遙遠的地方。她身不由己,他和她仿佛無依無靠的小獸,需要彼此溫暖。
她明白這僅僅是自己的一相情願,無奈沉溺於這一點點錯覺,無力自拔。
黎璃走回裴尚軒麵前,停下腳步。他舔了舔嘴唇,勾起的嘴角顯出苦澀的味道。
“黎璃,補習班的考試,我沒及格。”
黎璃默然不語,卸下背著的書包,從內側口袋掏出十元錢遞給他。
“拿去用,別還給我了。”她不問他為何失落,也不管他失敗的理由是否因為一心多用,黎璃總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刻不問理由第一個衝上去。
他抓住她的手,說:“現在我有錢了,能夠請你吃飯了。”裴尚軒笑容滿麵,白白的牙齒在紅潤的嘴唇後閃耀。
他們去吃路邊攤,兩元錢一份的炒年糕,還有一碗雞鴨血湯。寒風凜冽,黎璃用雙手捧住湯碗,周身暖洋洋的。
裴尚軒坐在她身邊。小吃攤上方懸掛著昏黃的油燈,冒出的熱氣讓光線更加朦朧,耳朵裏傳來青菜倒入油鍋時嚓的巨響,驚天動地。
“生日快樂,黎璃。”他對她說。剛才經過虹口體育場前的地攤,他從小攤販那兒買了一副絨線手套,塞進她的書包。
他摸摸她的頭發,語重心長道:“要學會照顧自己,我沒辦法整個冬天時時刻刻都在你身邊。”
“手套是不小心掉的。”她辯解,為他說的話心酸。
裴尚軒看著黎璃,忽然咧開嘴笑不可抑,“丫頭,快點找個男朋友,好當做免費暖爐。”許是覺得自己的提議富有建設性,他得意揚揚。
黎璃十九歲,坐在高大英俊的裴尚軒身旁,產生了自卑。她暗自許了生日願望:如果我們注定無法相愛,請讓我能永遠走在他旁邊。
說到底,她清楚他和大多數男人一樣,喜歡美麗苗條的女子。他不愛她,有一半的原因是先否定了她的外表。假如他沒有喜歡過韓以晨,假如沒有柳千仁,裴尚軒同樣不會愛上自己,所以他才能滿不在乎地建議她尋找愛情,所以他不會吃她的醋。
她不曾忘記少年在眼鏡店裏不屑的眼神,他說:“我才不會喜歡醜八怪呢。”
一九九六年春節,黎璃的外婆過世了。老人在大年初三那天於睡夢中無聲無息離開人世,走得十分安詳。
黎璃傷心欲絕,她從小和外婆一起住,幾乎由老人一手拉扯成人。有時候黎璃覺得外婆比母親和自己更親近。雖然外婆大字不識幾個,到後來耳背得厲害,聽不清楚她說什麽,經常性地答非所問,但是黎璃仍然喜歡和外婆說話,尤其是投訴黎美晴的不是。
裴尚軒的名字時常出現在黎璃口中,在外婆還聽得見的時候,她用滿是老趼的手摸摸外孫女的臉,說那個孩子一定會明白你對他的好。
黎璃樂嗬嗬地問:“我要等多少年?”
外婆便笑了,臉上的老人斑也散發出了慈祥,“你和你媽其實很像,都是不到黃河心不死的人。當年你媽要嫁給你爸,和你一個脾氣。”
這是黎璃第一次聽說父母的事,以往不管她如何旁敲側擊,家裏的大人全都三緘其口。她隻知道父親姓劉,自己原名劉璃。
“你媽比你爸大了兩歲,我和你外公都不讚成,你媽一定要嫁過去。”老人曬著太陽,絮絮陳述往事。
“那,他們為什麽分開?”黎璃下意識地不想用“離婚”這個字眼描述自己的父母。對於素未謀麵連照片都不留一張的父親,她有著血緣上天然的親切。
外婆轉頭看著黎璃,歎了口氣,“沒良心的男人,到處都有哦。”
她霎時無語,沉默地曬著太陽。沒良心的男人,其中有一個是自己的父親。黎璃不想責備任何人,每段婚姻的結束都有各自的理由。初中學了“相濡以沫”這個成語,她異常感動。進了大學後讀過莊子的原文,才恍然明白這四個字壓根和夫妻情深毫無關係。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於江湖。”那個斷章取義的人,留下美好的幻想給後世,生生掩去殘酷的真相。相濡以沫是迫不得已,若能悠遊於江河湖海,有誰心甘情願困於淺淺水窪。
或者平行是男女最好的相處模式,無限靠近但始終不要重合,永遠留一份美好的幻想給彼此。
黎美晴和黎國強開始忙著料理母親的身後事,作為半子的柳之賢也來幫忙。做頭七的那幾天,他差不多天天都來。
“叔叔,謝謝你。”某天晚上黎美晴留下守夜,柳之賢和黎璃一同回家的路上,她向他表達了謝意。
柳之賢愣了愣,不自在地笑笑,“小璃,說‘謝謝’太見外了。”
黎璃也覺得自己的話不合時宜,像是和一個陌生人對話。她明白是柳千仁的緣故,那個陰影她現在還不能忘記,連帶著影響了身邊的人。
“小璃,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事?差不多有一年了,你對叔叔的態度疏遠了許多。”柳之賢隱隱感到不對勁,但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今天聽到黎璃客氣的道謝,柳之賢免不了尋根究底一番。
這個秘密,她不能告訴任何人。黎璃用力搖頭,轉移了話題,“我沒見過爸爸,外婆走的時候有叔叔送她,她一定很高興。”眼淚掉下來,落於手背,被冷風一吹有點涼颼颼。
柳之賢做夢也料不到,被黎璃隱藏起的秘密竟然與柳千仁有關。他所能想到的不過是黎璃正經曆著失去親人的痛苦,而這種痛苦可能也折射出她自幼喪失父愛之痛。
追悼會上,裴尚軒站在黎家親戚之後,聽黎國強向來賓致詞。他的視線從前方人叢中間越過,搜尋到黎璃的身影。
黎璃垂著頭,幾天來哭得太厲害,眼睛又紅又腫,連隱形眼鏡都不能戴,此刻她哭不出來了。她也不想當著這許多人的麵哭泣,傷心是一件私密的事,沒必要在大庭廣眾下像演戲一樣聲淚俱下。
哀樂響起,來賓魚貫上前向死者告別。黎璃看著躺在棺槨中的外婆,殯儀館的化妝師手藝不錯,老人的臉色紅潤柔和,似乎隻是在沉睡。黎美晴號啕大哭,像瘋了一樣撲在玻璃罩上,合柳之賢、黎國強、嚴麗明三人之力才將她拉下去。
黎璃木然地站在一旁看著母親哭鬧,突然打了一個寒戰。她不知道倘若有一天躺在裏麵的人換作黎美晴,自己會不會流淚?
裴尚軒望著麵無表情的黎璃,感覺異常遙遠。
外婆被推進去火化,家裏人張羅著來賓坐車去飯店吃豆腐羹飯,招呼親朋好友之聲與剛剛濃厚的悲哀氣氛形成鮮明對比。黎璃退到角落,心裏頭空蕩蕩的,恍然有一種鬧劇結束的諷刺感。
裴尚軒走到她麵前,張開口想說一句“節哀順便”,卻被黎璃死灰般的目光驚嚇住了。“丫頭,你別嚇我。”按著她的肩膀,他擔憂地看著她蒼白的臉。
嘴唇翕動,黎璃輕輕吐出幾個字。他湊過去聽,幾不可聞的呢喃,“帶我離開。”
“好。”想也不想,裴尚軒一口應承。
一個略顯陰柔的漂亮男子遠遠地注視著角落裏的他們,嘴角輕蔑地向上挑起。
裴尚軒帶著黎璃離開殯儀館,將一枚一角錢硬幣拋到身後。她微抬著頭沒說話,目光中帶著疑問。
“我媽說要這麽做,我也不清楚。”他抓了抓頭發,拉住她的手飛快地跑起來,一口氣跑到西寶興路路口。
“你想去哪?”趁著紅燈,裴尚軒詢問黎璃的目的地。她茫然地搖頭,圓圓的臉經過方才劇烈奔跑後泛出了淡淡的紅,比之前嚇人的蒼白好多了。
他舒了口氣,牽著她的手過馬路。記不得從何時開始,裴尚軒喜歡握著黎璃肉嘟嘟軟綿綿的手,他們不約而同地忽略了一個問題:這樣,是否過於親密?
坐車到外白渡橋,免費開放的黃埔公園內遊人寥寥。並肩坐在防汛牆上眺望江對岸的東方明珠電視塔以及正在建造中的金茂大廈,江風吹動衣角獵獵。
天空雲層堆疊,陰鬱得就像她的心情。她又忘了戴手套,手和臉被寒風吹得冰冷。
黎璃靠著裴尚軒的肩,這是一次放縱,享受暫時能屬於自己的溫存與任性。她低聲說:“裴尚軒,以後你要活得比我久。”
“嗯?”他不解。
她晃著雙腿,衝著江麵大聲喊叫:“啊!”尖尖的嗓音,刺著裴尚軒的耳膜。體育課身體檢查,黎璃的肺活量不錯。她的喊叫聲持續了一分鍾,直到氣喘籲籲。
裴尚軒看著黎璃的側麵,圓潤柔和的線條繃得很緊,顯然她的情緒仍處於壓抑狀態。他抬起手,輕輕揉著她的短發,小心翼翼地勸慰,“難過就哭吧,我的肩膀借你靠。”
“我哭不出來,裴尚軒。”黎璃側過頭,視線停留在他的臉,紅腫的眼睛因幹澀而疼痛。她沒戴眼鏡,要湊到很近才能看清楚人的五官,可是他不一樣。這張俊臉印在腦海裏,閉上眼睛亦能清晰可辨,有可能一生都忘不掉,“我不想再看到死亡,再也不要了。”
他從衣袋裏摸出香煙,用打火機點燃。
“好。”他答應了她。
黎璃不再說話,靠著他的肩膀看銀灰色的江鷗點水飛行。她不能再忍受愛著的人離自己而去,而對於裴尚軒,少一個朋友並不會傷心很久。
一九九六年歐洲杯,德國隊成為歐洲冠軍。黎璃半夜起來看最後的決賽,因為是德國。
她在淩晨打電話給裴尚軒,問他有沒有看比賽。他睡意朦朧,含混問道:“你不是喜歡阿根廷嗎?”
一九九零年意大利的夏天,對於裴尚軒隻是一個賭約。他支持德國隊,未必有多喜歡,僅僅是為了與黎璃的阿根廷抗衡。
黎璃掛了電話,看著屏幕上穿著白色球衣的德國隊員歡慶勝利。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淚——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個人!
被電話吵醒的裴尚軒睡不著了,走到客廳打開電視機調到有線體育台。德國2:1戰勝捷克,歐洲杯曆史上第一場金球決勝的比賽,德國人舉著國旗滿場飛奔,失敗的那一方頹喪地坐於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記憶回到一九九零年夏天,黎璃喜歡的阿根廷也是這樣看著德國人慶祝勝利。一九九四年世界杯,他失去了自由,連同對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棄,不想再與過去牽扯。可是那個喜歡阿根廷的女孩始終不放棄他,就像她對藍白色的球隊,不管失敗幾次,她依然癡心不悔。
德國隊隊長克林斯曼從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手中接過冠軍獎杯,高高舉過頭頂,女王樂隊《we are the champions》旋律響起,裴尚軒微微含笑。
有黎璃這樣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淩晨四點四十分,裴尚軒和黎璃在酒吧看歐洲杯直播,德國隊在最後一場小組賽中傾盡全力仍然輸給了捷克,從而喪失了小組出線的機會。一九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畫麵就此定格,成為德國隊這些年來唯一收獲的榮耀。
那時候他的生活處於失控邊緣,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窮途末路,裴尚軒看不見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邊,眼神溫暖地望著他。像過去了的很多年裏,她在他轉頭就能看到的地方,無聲給予支持。裴尚軒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臉距離她很近,他在她耳邊低聲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歡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軒從未想過黎璃是否喜歡自己,也許是他潛意識裏拒絕設想這一可能性。他固執地把她當做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獨與愛情無關。
當時間停在告別麵前,他才明白自己原來很愛很愛她。如果你握著一個人的手感覺到的是幸福,難道還需要什麽證據來證明你愛她?
裴尚軒握著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幾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個初一女生補習英文。裴尚軒取笑黎璃這是去誤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學經驗嗎?”他糗她。
黎璃昂著頭,盡力縮短與他的身高差距,“當然有了,我替某個笨蛋補過不知多少次課了。”
久遠的記憶,無憂無慮少年時,煩惱的事情過不了幾天就拋在了身後,似乎連那時的天空也比現在更澄澈明淨。那段回憶裏還有一個人,笑顏如花的美麗少女。
難堪的沉默彌漫周遭,他們都還沒真正遺忘。有些事情雖然過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時刻提醒著曾經。
“黎璃,我要去廣州。”裴尚軒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發已成了他的習慣動作。
她稍感驚訝,“去幹嗎?”
“我不是讀書的材料,我爸想帶我去廣州,做服裝批發。” 裴尚軒點上一支煙,吸了一口,惡作劇地衝黎璃的臉吐出煙霧。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隻手當扇子讓煙味散去。她故作歡快地說道:“做生意啊,將來發財當了大老板,可別忘了我這個窮朋友哦。”
他一味地猛笑,瀟灑地轉身,舉起手朝背後的她揮了揮當做再見。
“你這塊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風順,笨蛋!多長點心眼。”黎璃提高聲音,怕裴尚軒聽不見。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點了點頭。
裴尚軒坐火車離開上海那一天,黎璃背著書包去給初一女生補課。穿行在狹窄的弄堂,看著熟悉的紅磚房,她想念過去的自己與他。
他們都離開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學生名叫沈潔華,留級重讀初一。女孩看上去呆頭呆腦,無論她重複講解多少次,給她的反應總是茫然以對,她當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軒都沒這麽累過。
黎璃免不了挫敗,心情低落地在家出試卷。她已經把題目出到“i __ a
student”,隻要填寫“am”這麽簡單的份兒上了,假如沈潔華再做不出,黎璃決定甩手不幹了。
柳千仁從臥室走到客廳,聽到動靜黎璃微抬起頭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齊的樣子是準備出門。耳邊響起報到那天他說的話,“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顫,鋼筆尖在紙上重重戳出了一個洞。
他經過她麵前,腳步不停。柳千仁走過去之後回頭看著黎璃的側影,兩年前發生的事情同樣也是他心中的陰影,她悲涼絕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過他的靈魂。他常常從夢中驚醒,愧疚在萬籟俱寂中洶湧而至,那個與他同處一城的女孩永不會原諒他帶來的傷害,這個事實讓柳千仁瀕臨崩潰。
他有個可笑的念頭:若是當年為此受到法律的製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脫?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會上,柳千仁看著裴尚軒將黎璃帶走,她從來沒有在他麵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亂的淩晨。
目送他們離開的一刻,他的內心被某種名為“嫉妒”的情緒瘋狂啃噬。柳千仁不想愛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對她,厭惡才是正確的態度。
他決心離開上海去遙遠的美國,把黎璃完全舍棄。
此去經年,等他再見到她,柳千仁發現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後從沙礫中露出的光滑卵石——曆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滿二十周歲,室友嚷著要拿到獎學金的她請客。班長早上開信箱,有一張給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廣州。
明信片上是她熟悉的筆跡。隨著年歲漸長,裴尚軒的字從行書一下子躍進到草書,潦草得比醫生的處方單更難辨認,還大言不慚說這就叫做“狂草”。黎璃當即沒好氣地說張旭保管能被他氣得再死一次。他蜷起食指,在她額頭輕輕彈了彈,笑眯眯地辯解:“這叫風格,懂不懂?”
“狡辯,是中國人就該把字練好。”黎璃拂開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給別人看,有幾個能看明白?”
“沒關係,反正會給我寫信的隻有你。”裴尚軒嘿嘿笑著,滿不在乎的口吻,“隻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輕輕一咳,不再糾纏於這個話題,心頭卻有幾分高興,想著自己總算有一點點特別之處——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滿意足得好像刮開彩票中了頭獎。
裴尚軒在明信片背後寫道:丫頭,happy birthday!在外麵沒辦法被你“三光”,等我回來一定補上。
她撲哧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邊攤的情形浮現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說著請客還向被請的人借錢這種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跡更潦草。黎璃費了一番工夫才認出他寫了什麽——別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裏吐不出象牙的家夥!下意識地,黎璃的手隔著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著幾天沒做仰臥起坐,好像才癟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彈,晚上熄燈前至少要補上兩天的運動量。
上海的冬天來得越來越晚,常常是一下子從深秋邁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溫暖宜人,時髦的女生穿短裙長靴,如天橋上走貓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麵頗有韻律感地扭著纖細腰身。黎璃羨慕地瞧著女孩細細的長腿,不解世上怎麽會有這麽多細腿的美人。不說雜誌封麵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難民的超級模特,就說一個算不上大的校園,觸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風。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長肉。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著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對方,一邊用不滿的語氣絮絮叨叨,“學校裏沒見幾個男生,扭成這樣給誰看啊?”她嘴上這樣說著,肩膀卻無意識地左右搖擺起來,看起來與後麵那個女生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著嘴笑,眼睛眯成了細細一條縫。恐怕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風情萬種的女子對待能獲得高回頭率的同性,都是表麵不屑私下抱著豔羨心態。畢竟男人喜歡美女,古往今來女人的鬥爭又多是為了男人而展開。
比如她認識的人裏,就有一個喜歡漂亮女孩的家夥!黎璃黯然地想著。
課本裏夾著裴尚軒寄來的明信片,正麵是廣州中山紀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這張。以前上課從不專心聽講的他隻對地理感興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會神聽謝頂的地理老師口沫橫飛描繪祖國大好河山。下課後黎璃常常感歎,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走遍全中國,更何況外麵的世界更遼闊。
“有一個辦法。”英俊的少年滿臉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個地方就給對方寄一張明信片,兩個人加起來等於走遍了全世界。”
那時候,她覺得這真是一個省錢省時間的辦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風景隻有親眼見過才不會忘記,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隻有經曆,才能領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會在大學生活動中心舉辦,黎璃被室友拉著去跳舞,和那個臉上有顆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與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曉峰,德語專業。黎璃本來想選德語作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語是世界上最美的語言”這個理由拖去了法語班。
汪曉峰早忘了遇見黎璃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過目難忘的美女,除了成績不錯其他方麵並不出挑,在講究個性的大學校園裏被忽視的幾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這些,反正論唱歌跳舞她沒天賦,論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條件,索性老老實實爭取獎學金比較實在。
她記住汪曉峰的原因之一是為著他臉上那顆顯眼的黑痣,長在嘴角邊,活脫脫上海滑稽戲裏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無忌憚地盯著他的痣。
“過分吧,過分吧?”汪曉峰根據黎璃視線聚焦的部位推測到她在觀察自己臉上的痣,故意裝出抗議的樣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鄉,都來自浙江金華,據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說這兩個人正在交往中。這也是黎璃認得他的另一個原因。
黎璃沒心沒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調侃,“這顆痣還挺有靈性的,否則能讓你搞定我們寢室的丁欣?”
他的笑容頓時僵住,摸摸腦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嗎?”聽她提起丁欣,汪曉峰總算有了一點印象,他曾經在食堂遇到過她和丁欣一起去打飯。
黎璃和丁欣雖然同一寢室,但關係泛泛。大一那會兒她就知道丁欣對裴尚軒挺有感覺,好幾次見到他來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側擊一番,不過黎璃裝聾作啞的段數隨年歲漸長也越發高深,既然丁欣沒明說她就假裝不懂。
大家都是聰明人,見黎璃反應冷淡不甚熱心,丁欣也閉口不談了,隻是兩人的關係從那之後便有些疏遠,終究是存了芥蒂。
聽汪曉峰的口氣,似乎是“襄王有夢,神女無心”的情形。黎璃尷尬地咳嗽,本打算找個借口走開,卻瞥見他落寞的表情,無端生出了同情心。
“算了,不就是一個不喜歡你的女生嘛,不屬於你的求不到。”還沒說完黎璃就笑了。當局者迷,勸別人的時候說客都很想得開,一個個儼然愛情問題專家。真正輪到自己方寸大亂,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兩語說不清。
他歪著腦袋打量她,咧開嘴笑了笑,“就衝你這句安慰,我非要請你跳舞不可了。”他學電影裏的外國紳士,向她彎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頗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除了裴尚軒,鮮有男生和她產生學習之外的接觸。基於人道主義考慮,她事先聲明自己不會跳舞,請他做好被踩的思想準備。
汪曉峰以為這是她的謙虛之詞並沒當真,等到黎璃連續踩了他三腳後,他哭笑不得,拉著她退出舞池。
“為了我的腳著想,我還是把這個邀請放到你學會跳舞以後算了。”他拿了一罐可樂給她。
學會跳舞?就自己那不協調的別扭姿勢,簡直是天方夜譚!
“mon dieu(法語:我的上帝)。”她極為自然的,一句法語出口。
汪曉峰聳聳肩,順口回應,“mein gott(德語:我的上帝)。難道你就不想成為舞林高手,技壓全場豔冠群芳?”
黎璃衝他翻了一個很大的白眼,“汪曉峰,不切實際的幻想叫做癡人說夢。”
他搖頭的幅度很大,笑眯眯地瞧著她說道:“黎璃,自信會讓女孩越來越漂亮。相信我,沒錯的。”
她看著他,忽然之間輕鬆起來。
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是星期五,下半學期開學的日子,黎璃去學校注冊。寢室樓裏到處可見深紅色的玫瑰,鋪天蓋地的嬌豔。二零零五年的玫瑰賣到五十元一朵,但愛情卻比一九九七年廉價許多。
寢室裏,用可樂瓶改裝而成的花瓶插了一束紅玫瑰。曹雪梅努努嘴,示意她是丁欣的追求者送的。黎璃聳聳肩放下書包,順手將占了自己書桌一半空間的花瓶朝旁邊移動。
丁欣是她們寢室最漂亮的女孩,也最會打扮。她有個朋友兼職做雅芳代理,每個季度都會往黎璃寢室跑,帶一堆印刷精美的宣傳資料和樣品給她們試用。
黎璃用心地跟著大家一起學習化妝技巧,堅決不買。她知道神奇的化妝品能修飾五官以及臉型的不完美,也親眼看到鏡子裏的自己從平凡無奇變為略有動人之處,可是她仍舊不願意用“人工”的一張臉麵對裴尚軒。
如果變得漂亮就能博取他的喜歡,那麽這個男人根本不值得她默默守候;如果變得漂亮他依然隻把她當做死黨看待,她想自己可能會絕望。
他看到黎璃從公交車上下來,後麵跟著柳之賢、黎美晴,還有一個高大的漂亮男子。黎璃望向他這邊,衝他擺了擺手。
裴尚軒明白她的意思:有人送,不需要你幫忙了。
他揮揮手,朝另一個方向轉身。他對黎美晴沒有好感,一向覺得她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還有站在黎璃身旁的男人,那張臉似曾相識,無端讓他煩心。
黎美晴瞧見了裴尚軒,轉頭看著女兒,“那小子,是不是姓裴?”好幾年前她見過這個男孩子,帶著一群小孩在弄堂裏奔來跑去玩打仗。
“嗯。”黎璃簡短地應了一聲,不想多談。將一切看在眼裏的柳千仁一言不發,把卷成一團的涼席扛上肩膀,跟著父親穿過馬路。若非她與柳千仁之間的心結,她會覺得這一幕相當搞笑。
黎璃搞不懂柳千仁為何要來送她報到,自從一年多前發生了那件事之後,他們幾乎沒有交集。難得他回家吃飯,仍然是沉默相對。
她在柳千仁留下的參考書裏發現了他的秘密,她偶爾想起那些細心雕刻的水瓶座黃金聖衣,欷歔良久——他用錯了表達方式,而她隻剩下恐懼和憎厭。錯了的作業可以改正,時光卻沒辦法倒流,生命中的錯誤沒有修正的機會。
一家四口在校門前照了一張相,上次柳千仁考進交大時也照過一張,柳之賢放大了掛在客廳牆上。那時她被安排站在柳千仁身側,漂亮的男孩麵無表情。
黎璃依然站在柳千仁旁邊,在幫忙拍照的路人喊“茄子”時,她勉強咧開了嘴。
黎美晴走上前拿回照相機,柳之賢去拿行李也走開了,柳千仁低頭看著黎璃的眼睛,飛快地說道:“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她尚未回過神,他已走向柳之賢並接過兩個熱水瓶。
柳千仁也要離開了。黎璃看著他的背影,五味雜陳。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下課後黎璃和下鋪的曹雪梅一同走回四號宿舍樓。天很冷,她們在校園裏奔跑,試圖驅散寒意。有男孩騎車帶著後座的女友在人群中穿梭,有人閃避不及撞在了一起,熱熱鬧鬧,吵得不可開交。
曹雪梅氣喘籲籲,讓黎璃停下等等自己,她轉身邊倒退著跑邊取笑室友耐力差勁,一不留神撞到身後的人。
“啊,對不起,對不起。”黎璃連忙轉身道歉。
被撞的是個男生,臉上有顆顯眼的黑痣,衝黎璃笑了笑,“沒關係。我剛才正在琢磨這個生日過得太平淡了,都沒發生什麽事。果然,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啊。”
黎璃先是錯愕,接著掩住嘴咯咯猛笑。沒想到遇上一個與自己同一天生日的人,還頗為有趣。臨走之前她向他說了一句:“生日快樂!”
黎璃今天生日,室友嚷嚷著要她請客吃飯。但因為大家都靠每個月微薄的生活補貼過日子,也就當做玩笑過去了。黎璃相當節儉,家裏有兩個人在讀大學,負擔頗重。她報名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但是一年級生得到家教工作的希望並不大。
“黎璃。”有人叫她,在寢室樓外等她的男孩穿著黑色的大衣,英氣逼人。是裴尚軒!
黎璃跑過去,抬手賞了他一拳,“你來幹嗎?”上個月他過生日找她出去吃飯,害得她被室友盤問半天。得知他們僅限於哥們關係,六個人裏有一半提出讓黎璃做媒。她休息日與他見麵聊天,質疑他來上外根本目的是為了泡妞。
裴尚軒大呼冤枉,告訴黎璃自己和補習班一個女生正處於眉來眼去暗送秋波等待進一步發展階段。他說這些話時,用漫不經心的口吻,仿佛輕舟已過萬重山,最初的悸動完全消失了。她聽著這些話,看著他,心裏的痛說不出口。
“讀書讀傻了?”他拍她的頭,“你今天生日。”
黎璃微微一怔,隨即高興起來。幸福滿滿溢出了心口,原來他還記得!“bingo”一聲歡呼,她自動將手臂插入他的臂彎,故意惡狠狠警告——“食堂的菜一點油水都沒有,你準備好被我‘三光’吧。”
“哪‘三光’?”裴尚軒像過去那樣,把她的手塞進大衣口袋,同時皺了皺眉,“你的手冷得像冰塊。”他的大手包裹著她,掌心先有了暖意。
“手套掉在教室裏,找不到了。”黎璃吐吐舌頭,“‘三光’就是吃光、喝光、花光。”
他們走到學校外麵,大連路車水馬龍,交通堵塞讓車輛排起長蛇陣。裴尚軒拉著黎璃穿過車流,朝虹口體育場方向走。
十一月五日,上海申花隊在虹口體育場3:1戰勝山東泰山,提前兩輪奪得甲a聯賽冠軍。那天她回學校走過體育場外,湮沒於瘋狂慶祝的球迷中。黎璃站著看了一會兒,喧囂的喇叭與口哨鼓動耳膜,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這樣為阿根廷瘋狂。到那一天,她或許就有勇氣告訴裴尚軒她喜歡他。
可是黎璃終究是個理性的人,時時刻刻計算著機會成本。得到一些,必定會失去另一些,甚至於輸光所有。所以,她選擇已經擁有的東西。
“借我十元錢。”裴尚軒笑嘻嘻地瞧著她,“我沒帶錢。”
“my goddy god!”黎璃尖叫,“那你還來找我吃飯?”折騰半天,這家夥居然是來打秋風的。她抽出自己的手,向後轉,“算了,我還是去吃食堂沒油水的菜。”
身後沒有動靜,黎璃疑惑回頭,看到他落寞站立的身影。他站在路邊,身旁經過下班歸家的路人,孤零零好像一個人站在天涯海角那麽遙遠的地方。她身不由己,他和她仿佛無依無靠的小獸,需要彼此溫暖。
她明白這僅僅是自己的一相情願,無奈沉溺於這一點點錯覺,無力自拔。
黎璃走回裴尚軒麵前,停下腳步。他舔了舔嘴唇,勾起的嘴角顯出苦澀的味道。
“黎璃,補習班的考試,我沒及格。”
黎璃默然不語,卸下背著的書包,從內側口袋掏出十元錢遞給他。
“拿去用,別還給我了。”她不問他為何失落,也不管他失敗的理由是否因為一心多用,黎璃總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刻不問理由第一個衝上去。
他抓住她的手,說:“現在我有錢了,能夠請你吃飯了。”裴尚軒笑容滿麵,白白的牙齒在紅潤的嘴唇後閃耀。
他們去吃路邊攤,兩元錢一份的炒年糕,還有一碗雞鴨血湯。寒風凜冽,黎璃用雙手捧住湯碗,周身暖洋洋的。
裴尚軒坐在她身邊。小吃攤上方懸掛著昏黃的油燈,冒出的熱氣讓光線更加朦朧,耳朵裏傳來青菜倒入油鍋時嚓的巨響,驚天動地。
“生日快樂,黎璃。”他對她說。剛才經過虹口體育場前的地攤,他從小攤販那兒買了一副絨線手套,塞進她的書包。
他摸摸她的頭發,語重心長道:“要學會照顧自己,我沒辦法整個冬天時時刻刻都在你身邊。”
“手套是不小心掉的。”她辯解,為他說的話心酸。
裴尚軒看著黎璃,忽然咧開嘴笑不可抑,“丫頭,快點找個男朋友,好當做免費暖爐。”許是覺得自己的提議富有建設性,他得意揚揚。
黎璃十九歲,坐在高大英俊的裴尚軒身旁,產生了自卑。她暗自許了生日願望:如果我們注定無法相愛,請讓我能永遠走在他旁邊。
說到底,她清楚他和大多數男人一樣,喜歡美麗苗條的女子。他不愛她,有一半的原因是先否定了她的外表。假如他沒有喜歡過韓以晨,假如沒有柳千仁,裴尚軒同樣不會愛上自己,所以他才能滿不在乎地建議她尋找愛情,所以他不會吃她的醋。
她不曾忘記少年在眼鏡店裏不屑的眼神,他說:“我才不會喜歡醜八怪呢。”
一九九六年春節,黎璃的外婆過世了。老人在大年初三那天於睡夢中無聲無息離開人世,走得十分安詳。
黎璃傷心欲絕,她從小和外婆一起住,幾乎由老人一手拉扯成人。有時候黎璃覺得外婆比母親和自己更親近。雖然外婆大字不識幾個,到後來耳背得厲害,聽不清楚她說什麽,經常性地答非所問,但是黎璃仍然喜歡和外婆說話,尤其是投訴黎美晴的不是。
裴尚軒的名字時常出現在黎璃口中,在外婆還聽得見的時候,她用滿是老趼的手摸摸外孫女的臉,說那個孩子一定會明白你對他的好。
黎璃樂嗬嗬地問:“我要等多少年?”
外婆便笑了,臉上的老人斑也散發出了慈祥,“你和你媽其實很像,都是不到黃河心不死的人。當年你媽要嫁給你爸,和你一個脾氣。”
這是黎璃第一次聽說父母的事,以往不管她如何旁敲側擊,家裏的大人全都三緘其口。她隻知道父親姓劉,自己原名劉璃。
“你媽比你爸大了兩歲,我和你外公都不讚成,你媽一定要嫁過去。”老人曬著太陽,絮絮陳述往事。
“那,他們為什麽分開?”黎璃下意識地不想用“離婚”這個字眼描述自己的父母。對於素未謀麵連照片都不留一張的父親,她有著血緣上天然的親切。
外婆轉頭看著黎璃,歎了口氣,“沒良心的男人,到處都有哦。”
她霎時無語,沉默地曬著太陽。沒良心的男人,其中有一個是自己的父親。黎璃不想責備任何人,每段婚姻的結束都有各自的理由。初中學了“相濡以沫”這個成語,她異常感動。進了大學後讀過莊子的原文,才恍然明白這四個字壓根和夫妻情深毫無關係。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於江湖。”那個斷章取義的人,留下美好的幻想給後世,生生掩去殘酷的真相。相濡以沫是迫不得已,若能悠遊於江河湖海,有誰心甘情願困於淺淺水窪。
或者平行是男女最好的相處模式,無限靠近但始終不要重合,永遠留一份美好的幻想給彼此。
黎美晴和黎國強開始忙著料理母親的身後事,作為半子的柳之賢也來幫忙。做頭七的那幾天,他差不多天天都來。
“叔叔,謝謝你。”某天晚上黎美晴留下守夜,柳之賢和黎璃一同回家的路上,她向他表達了謝意。
柳之賢愣了愣,不自在地笑笑,“小璃,說‘謝謝’太見外了。”
黎璃也覺得自己的話不合時宜,像是和一個陌生人對話。她明白是柳千仁的緣故,那個陰影她現在還不能忘記,連帶著影響了身邊的人。
“小璃,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事?差不多有一年了,你對叔叔的態度疏遠了許多。”柳之賢隱隱感到不對勁,但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今天聽到黎璃客氣的道謝,柳之賢免不了尋根究底一番。
這個秘密,她不能告訴任何人。黎璃用力搖頭,轉移了話題,“我沒見過爸爸,外婆走的時候有叔叔送她,她一定很高興。”眼淚掉下來,落於手背,被冷風一吹有點涼颼颼。
柳之賢做夢也料不到,被黎璃隱藏起的秘密竟然與柳千仁有關。他所能想到的不過是黎璃正經曆著失去親人的痛苦,而這種痛苦可能也折射出她自幼喪失父愛之痛。
追悼會上,裴尚軒站在黎家親戚之後,聽黎國強向來賓致詞。他的視線從前方人叢中間越過,搜尋到黎璃的身影。
黎璃垂著頭,幾天來哭得太厲害,眼睛又紅又腫,連隱形眼鏡都不能戴,此刻她哭不出來了。她也不想當著這許多人的麵哭泣,傷心是一件私密的事,沒必要在大庭廣眾下像演戲一樣聲淚俱下。
哀樂響起,來賓魚貫上前向死者告別。黎璃看著躺在棺槨中的外婆,殯儀館的化妝師手藝不錯,老人的臉色紅潤柔和,似乎隻是在沉睡。黎美晴號啕大哭,像瘋了一樣撲在玻璃罩上,合柳之賢、黎國強、嚴麗明三人之力才將她拉下去。
黎璃木然地站在一旁看著母親哭鬧,突然打了一個寒戰。她不知道倘若有一天躺在裏麵的人換作黎美晴,自己會不會流淚?
裴尚軒望著麵無表情的黎璃,感覺異常遙遠。
外婆被推進去火化,家裏人張羅著來賓坐車去飯店吃豆腐羹飯,招呼親朋好友之聲與剛剛濃厚的悲哀氣氛形成鮮明對比。黎璃退到角落,心裏頭空蕩蕩的,恍然有一種鬧劇結束的諷刺感。
裴尚軒走到她麵前,張開口想說一句“節哀順便”,卻被黎璃死灰般的目光驚嚇住了。“丫頭,你別嚇我。”按著她的肩膀,他擔憂地看著她蒼白的臉。
嘴唇翕動,黎璃輕輕吐出幾個字。他湊過去聽,幾不可聞的呢喃,“帶我離開。”
“好。”想也不想,裴尚軒一口應承。
一個略顯陰柔的漂亮男子遠遠地注視著角落裏的他們,嘴角輕蔑地向上挑起。
裴尚軒帶著黎璃離開殯儀館,將一枚一角錢硬幣拋到身後。她微抬著頭沒說話,目光中帶著疑問。
“我媽說要這麽做,我也不清楚。”他抓了抓頭發,拉住她的手飛快地跑起來,一口氣跑到西寶興路路口。
“你想去哪?”趁著紅燈,裴尚軒詢問黎璃的目的地。她茫然地搖頭,圓圓的臉經過方才劇烈奔跑後泛出了淡淡的紅,比之前嚇人的蒼白好多了。
他舒了口氣,牽著她的手過馬路。記不得從何時開始,裴尚軒喜歡握著黎璃肉嘟嘟軟綿綿的手,他們不約而同地忽略了一個問題:這樣,是否過於親密?
坐車到外白渡橋,免費開放的黃埔公園內遊人寥寥。並肩坐在防汛牆上眺望江對岸的東方明珠電視塔以及正在建造中的金茂大廈,江風吹動衣角獵獵。
天空雲層堆疊,陰鬱得就像她的心情。她又忘了戴手套,手和臉被寒風吹得冰冷。
黎璃靠著裴尚軒的肩,這是一次放縱,享受暫時能屬於自己的溫存與任性。她低聲說:“裴尚軒,以後你要活得比我久。”
“嗯?”他不解。
她晃著雙腿,衝著江麵大聲喊叫:“啊!”尖尖的嗓音,刺著裴尚軒的耳膜。體育課身體檢查,黎璃的肺活量不錯。她的喊叫聲持續了一分鍾,直到氣喘籲籲。
裴尚軒看著黎璃的側麵,圓潤柔和的線條繃得很緊,顯然她的情緒仍處於壓抑狀態。他抬起手,輕輕揉著她的短發,小心翼翼地勸慰,“難過就哭吧,我的肩膀借你靠。”
“我哭不出來,裴尚軒。”黎璃側過頭,視線停留在他的臉,紅腫的眼睛因幹澀而疼痛。她沒戴眼鏡,要湊到很近才能看清楚人的五官,可是他不一樣。這張俊臉印在腦海裏,閉上眼睛亦能清晰可辨,有可能一生都忘不掉,“我不想再看到死亡,再也不要了。”
他從衣袋裏摸出香煙,用打火機點燃。
“好。”他答應了她。
黎璃不再說話,靠著他的肩膀看銀灰色的江鷗點水飛行。她不能再忍受愛著的人離自己而去,而對於裴尚軒,少一個朋友並不會傷心很久。
一九九六年歐洲杯,德國隊成為歐洲冠軍。黎璃半夜起來看最後的決賽,因為是德國。
她在淩晨打電話給裴尚軒,問他有沒有看比賽。他睡意朦朧,含混問道:“你不是喜歡阿根廷嗎?”
一九九零年意大利的夏天,對於裴尚軒隻是一個賭約。他支持德國隊,未必有多喜歡,僅僅是為了與黎璃的阿根廷抗衡。
黎璃掛了電話,看著屏幕上穿著白色球衣的德國隊員歡慶勝利。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淚——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個人!
被電話吵醒的裴尚軒睡不著了,走到客廳打開電視機調到有線體育台。德國2:1戰勝捷克,歐洲杯曆史上第一場金球決勝的比賽,德國人舉著國旗滿場飛奔,失敗的那一方頹喪地坐於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記憶回到一九九零年夏天,黎璃喜歡的阿根廷也是這樣看著德國人慶祝勝利。一九九四年世界杯,他失去了自由,連同對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棄,不想再與過去牽扯。可是那個喜歡阿根廷的女孩始終不放棄他,就像她對藍白色的球隊,不管失敗幾次,她依然癡心不悔。
德國隊隊長克林斯曼從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手中接過冠軍獎杯,高高舉過頭頂,女王樂隊《we are the champions》旋律響起,裴尚軒微微含笑。
有黎璃這樣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淩晨四點四十分,裴尚軒和黎璃在酒吧看歐洲杯直播,德國隊在最後一場小組賽中傾盡全力仍然輸給了捷克,從而喪失了小組出線的機會。一九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畫麵就此定格,成為德國隊這些年來唯一收獲的榮耀。
那時候他的生活處於失控邊緣,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窮途末路,裴尚軒看不見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邊,眼神溫暖地望著他。像過去了的很多年裏,她在他轉頭就能看到的地方,無聲給予支持。裴尚軒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臉距離她很近,他在她耳邊低聲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歡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軒從未想過黎璃是否喜歡自己,也許是他潛意識裏拒絕設想這一可能性。他固執地把她當做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獨與愛情無關。
當時間停在告別麵前,他才明白自己原來很愛很愛她。如果你握著一個人的手感覺到的是幸福,難道還需要什麽證據來證明你愛她?
裴尚軒握著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幾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個初一女生補習英文。裴尚軒取笑黎璃這是去誤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學經驗嗎?”他糗她。
黎璃昂著頭,盡力縮短與他的身高差距,“當然有了,我替某個笨蛋補過不知多少次課了。”
久遠的記憶,無憂無慮少年時,煩惱的事情過不了幾天就拋在了身後,似乎連那時的天空也比現在更澄澈明淨。那段回憶裏還有一個人,笑顏如花的美麗少女。
難堪的沉默彌漫周遭,他們都還沒真正遺忘。有些事情雖然過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時刻提醒著曾經。
“黎璃,我要去廣州。”裴尚軒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發已成了他的習慣動作。
她稍感驚訝,“去幹嗎?”
“我不是讀書的材料,我爸想帶我去廣州,做服裝批發。” 裴尚軒點上一支煙,吸了一口,惡作劇地衝黎璃的臉吐出煙霧。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隻手當扇子讓煙味散去。她故作歡快地說道:“做生意啊,將來發財當了大老板,可別忘了我這個窮朋友哦。”
他一味地猛笑,瀟灑地轉身,舉起手朝背後的她揮了揮當做再見。
“你這塊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風順,笨蛋!多長點心眼。”黎璃提高聲音,怕裴尚軒聽不見。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點了點頭。
裴尚軒坐火車離開上海那一天,黎璃背著書包去給初一女生補課。穿行在狹窄的弄堂,看著熟悉的紅磚房,她想念過去的自己與他。
他們都離開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學生名叫沈潔華,留級重讀初一。女孩看上去呆頭呆腦,無論她重複講解多少次,給她的反應總是茫然以對,她當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軒都沒這麽累過。
黎璃免不了挫敗,心情低落地在家出試卷。她已經把題目出到“i __ a
student”,隻要填寫“am”這麽簡單的份兒上了,假如沈潔華再做不出,黎璃決定甩手不幹了。
柳千仁從臥室走到客廳,聽到動靜黎璃微抬起頭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齊的樣子是準備出門。耳邊響起報到那天他說的話,“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顫,鋼筆尖在紙上重重戳出了一個洞。
他經過她麵前,腳步不停。柳千仁走過去之後回頭看著黎璃的側影,兩年前發生的事情同樣也是他心中的陰影,她悲涼絕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過他的靈魂。他常常從夢中驚醒,愧疚在萬籟俱寂中洶湧而至,那個與他同處一城的女孩永不會原諒他帶來的傷害,這個事實讓柳千仁瀕臨崩潰。
他有個可笑的念頭:若是當年為此受到法律的製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脫?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會上,柳千仁看著裴尚軒將黎璃帶走,她從來沒有在他麵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亂的淩晨。
目送他們離開的一刻,他的內心被某種名為“嫉妒”的情緒瘋狂啃噬。柳千仁不想愛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對她,厭惡才是正確的態度。
他決心離開上海去遙遠的美國,把黎璃完全舍棄。
此去經年,等他再見到她,柳千仁發現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後從沙礫中露出的光滑卵石——曆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滿二十周歲,室友嚷著要拿到獎學金的她請客。班長早上開信箱,有一張給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廣州。
明信片上是她熟悉的筆跡。隨著年歲漸長,裴尚軒的字從行書一下子躍進到草書,潦草得比醫生的處方單更難辨認,還大言不慚說這就叫做“狂草”。黎璃當即沒好氣地說張旭保管能被他氣得再死一次。他蜷起食指,在她額頭輕輕彈了彈,笑眯眯地辯解:“這叫風格,懂不懂?”
“狡辯,是中國人就該把字練好。”黎璃拂開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給別人看,有幾個能看明白?”
“沒關係,反正會給我寫信的隻有你。”裴尚軒嘿嘿笑著,滿不在乎的口吻,“隻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輕輕一咳,不再糾纏於這個話題,心頭卻有幾分高興,想著自己總算有一點點特別之處——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滿意足得好像刮開彩票中了頭獎。
裴尚軒在明信片背後寫道:丫頭,happy birthday!在外麵沒辦法被你“三光”,等我回來一定補上。
她撲哧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邊攤的情形浮現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說著請客還向被請的人借錢這種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跡更潦草。黎璃費了一番工夫才認出他寫了什麽——別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裏吐不出象牙的家夥!下意識地,黎璃的手隔著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著幾天沒做仰臥起坐,好像才癟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彈,晚上熄燈前至少要補上兩天的運動量。
上海的冬天來得越來越晚,常常是一下子從深秋邁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溫暖宜人,時髦的女生穿短裙長靴,如天橋上走貓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麵頗有韻律感地扭著纖細腰身。黎璃羨慕地瞧著女孩細細的長腿,不解世上怎麽會有這麽多細腿的美人。不說雜誌封麵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難民的超級模特,就說一個算不上大的校園,觸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風。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長肉。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著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對方,一邊用不滿的語氣絮絮叨叨,“學校裏沒見幾個男生,扭成這樣給誰看啊?”她嘴上這樣說著,肩膀卻無意識地左右搖擺起來,看起來與後麵那個女生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著嘴笑,眼睛眯成了細細一條縫。恐怕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風情萬種的女子對待能獲得高回頭率的同性,都是表麵不屑私下抱著豔羨心態。畢竟男人喜歡美女,古往今來女人的鬥爭又多是為了男人而展開。
比如她認識的人裏,就有一個喜歡漂亮女孩的家夥!黎璃黯然地想著。
課本裏夾著裴尚軒寄來的明信片,正麵是廣州中山紀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這張。以前上課從不專心聽講的他隻對地理感興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會神聽謝頂的地理老師口沫橫飛描繪祖國大好河山。下課後黎璃常常感歎,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走遍全中國,更何況外麵的世界更遼闊。
“有一個辦法。”英俊的少年滿臉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個地方就給對方寄一張明信片,兩個人加起來等於走遍了全世界。”
那時候,她覺得這真是一個省錢省時間的辦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風景隻有親眼見過才不會忘記,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隻有經曆,才能領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會在大學生活動中心舉辦,黎璃被室友拉著去跳舞,和那個臉上有顆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與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曉峰,德語專業。黎璃本來想選德語作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語是世界上最美的語言”這個理由拖去了法語班。
汪曉峰早忘了遇見黎璃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過目難忘的美女,除了成績不錯其他方麵並不出挑,在講究個性的大學校園裏被忽視的幾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這些,反正論唱歌跳舞她沒天賦,論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條件,索性老老實實爭取獎學金比較實在。
她記住汪曉峰的原因之一是為著他臉上那顆顯眼的黑痣,長在嘴角邊,活脫脫上海滑稽戲裏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無忌憚地盯著他的痣。
“過分吧,過分吧?”汪曉峰根據黎璃視線聚焦的部位推測到她在觀察自己臉上的痣,故意裝出抗議的樣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鄉,都來自浙江金華,據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說這兩個人正在交往中。這也是黎璃認得他的另一個原因。
黎璃沒心沒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調侃,“這顆痣還挺有靈性的,否則能讓你搞定我們寢室的丁欣?”
他的笑容頓時僵住,摸摸腦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嗎?”聽她提起丁欣,汪曉峰總算有了一點印象,他曾經在食堂遇到過她和丁欣一起去打飯。
黎璃和丁欣雖然同一寢室,但關係泛泛。大一那會兒她就知道丁欣對裴尚軒挺有感覺,好幾次見到他來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側擊一番,不過黎璃裝聾作啞的段數隨年歲漸長也越發高深,既然丁欣沒明說她就假裝不懂。
大家都是聰明人,見黎璃反應冷淡不甚熱心,丁欣也閉口不談了,隻是兩人的關係從那之後便有些疏遠,終究是存了芥蒂。
聽汪曉峰的口氣,似乎是“襄王有夢,神女無心”的情形。黎璃尷尬地咳嗽,本打算找個借口走開,卻瞥見他落寞的表情,無端生出了同情心。
“算了,不就是一個不喜歡你的女生嘛,不屬於你的求不到。”還沒說完黎璃就笑了。當局者迷,勸別人的時候說客都很想得開,一個個儼然愛情問題專家。真正輪到自己方寸大亂,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兩語說不清。
他歪著腦袋打量她,咧開嘴笑了笑,“就衝你這句安慰,我非要請你跳舞不可了。”他學電影裏的外國紳士,向她彎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頗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除了裴尚軒,鮮有男生和她產生學習之外的接觸。基於人道主義考慮,她事先聲明自己不會跳舞,請他做好被踩的思想準備。
汪曉峰以為這是她的謙虛之詞並沒當真,等到黎璃連續踩了他三腳後,他哭笑不得,拉著她退出舞池。
“為了我的腳著想,我還是把這個邀請放到你學會跳舞以後算了。”他拿了一罐可樂給她。
學會跳舞?就自己那不協調的別扭姿勢,簡直是天方夜譚!
“mon dieu(法語:我的上帝)。”她極為自然的,一句法語出口。
汪曉峰聳聳肩,順口回應,“mein gott(德語:我的上帝)。難道你就不想成為舞林高手,技壓全場豔冠群芳?”
黎璃衝他翻了一個很大的白眼,“汪曉峰,不切實際的幻想叫做癡人說夢。”
他搖頭的幅度很大,笑眯眯地瞧著她說道:“黎璃,自信會讓女孩越來越漂亮。相信我,沒錯的。”
她看著他,忽然之間輕鬆起來。
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是星期五,下半學期開學的日子,黎璃去學校注冊。寢室樓裏到處可見深紅色的玫瑰,鋪天蓋地的嬌豔。二零零五年的玫瑰賣到五十元一朵,但愛情卻比一九九七年廉價許多。
寢室裏,用可樂瓶改裝而成的花瓶插了一束紅玫瑰。曹雪梅努努嘴,示意她是丁欣的追求者送的。黎璃聳聳肩放下書包,順手將占了自己書桌一半空間的花瓶朝旁邊移動。
丁欣是她們寢室最漂亮的女孩,也最會打扮。她有個朋友兼職做雅芳代理,每個季度都會往黎璃寢室跑,帶一堆印刷精美的宣傳資料和樣品給她們試用。
黎璃用心地跟著大家一起學習化妝技巧,堅決不買。她知道神奇的化妝品能修飾五官以及臉型的不完美,也親眼看到鏡子裏的自己從平凡無奇變為略有動人之處,可是她仍舊不願意用“人工”的一張臉麵對裴尚軒。
如果變得漂亮就能博取他的喜歡,那麽這個男人根本不值得她默默守候;如果變得漂亮他依然隻把她當做死黨看待,她想自己可能會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