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台灣的最初幾年,我居無定所,因此經常隨喜幫助別人,有人興學,我幫忙教書;有人辦雜誌,我協助編務;有人講經,我幫他招募聽眾;有人建寺院,我助其化緣……更有些老法師發表言論,怕開罪別人,都叫我出麵,我則義之所在,從不推辭。因此,一些同道們都笑我說:我總是被人利用來打前鋒,當炮灰。
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我自行創辦佛學院,一位年近八十的唐一玄老師在課餘閑聊時,和我說道:“給人利用才有價值啊!”這種迥異世俗的言論,無疑道盡了自己多年來的心聲,我引以為知音,並且在日後的數十載歲月裏,我一直本此信念,心甘情願地與人為善,被人“利用”,無形中為我的人生開拓了無限的“價值”。
記得初來台時,為了弘揚佛教法義,我義務為《人生月刊》擔任編輯,不但為撰文照排傷神,為改稿潤筆熬夜,還得自付交通費,倒貼郵票錢。前後約六年的時間過去了,發行人反而要我感謝他,他對我說:“你利用這個雜誌發表文章而出了名。”這個世界上,誰“利用”誰,真是很難定奪啊!
剛開始到宜蘭傳教時,我辦了各種接引年輕人的活動。有些青年不喜歡枯燥的定期共修法會及佛經講座,常常借故缺席,卻興高采烈地參加佛歌教唱、中文導讀等課程。旁人常勸我不要白費心機,並且跟我說:“這些青年沒有善根,隻是貪圖有歌可唱,或想免費補習中文,預備將來考學校而已!他們不是真心信仰佛教的!”我一笑置之,心裏想:即使如此,我也願意成就他們,被他們“利用”。
沒想到日後這些青年,如:慈惠、慈容、慈嘉等人,均紛紛皈依佛門,到了今天,他們都成了佛教界的翹楚。《金剛經》雲:“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音樂歌唱,隻要運用得當,也不失其度眾的“價值”。馬鳴菩薩不就“利用”一曲自編的《賴吒和羅》,而使得華氏城中的五百位王族弟子同時悟道出家嗎?
一九五六年,我計劃舉辦活動,接引大專青年學佛,又有人堅決反對,理由是:“大專生隻會糟蹋道場,損壞設備,又沒有定性,他們隻是利用這個活動度假罷了!這種花錢不討好的事最好不要做。”我當時身無分文,還是力排眾議,在台北借用別人的地方,舉行大專青年學佛營。結果,吳怡教授、張尚德教授,及以寫《野鴿子的黃昏》而聞名的王尚義先生,就在這時和佛教結上因緣。
從過去到現在,台北普門寺每周所辦的“佛光山朝山團”,從一九六八年每人的收費二百元台幣到現在的三百元,都包括了車費及兩宿五餐,以物價來計算,根本不敷支用,經辦人乃至信徒本身屢次向我反映調整以平衡收支,我都沒有答應。因為我覺得:能夠讓一些囿於時間或經濟因素不能來山的北部人,“利用”這一點方便,種下得度因緣,未嚐不是功德無量啊!果然,許多人就因此皈投三寶,甚至披剃出家,這種慧命的“價值”可謂山高海深,不可限量。
我在高雄開創佛光山,沒有多久,山下就有一家名叫“佛光”飲食店的店麵開張了。那時,有人就跟我說:“師父!為什麽我們佛光山的名字給他們拿去當招牌用,我們應該采取行動阻止,否則外人都誤會佛光山在做生意。”我也感到非常無奈,但是想到“佛光”能普照大地,不正表示佛教法力無邊嗎?
不久,佛光新村、佛光砂石場、佛光旅行社、佛光大旅社、佛光加油站等,都一一出現了,甚至台北、嘉義等地還有以我“星雲”來作為大樓名稱者。徒眾更埋怨了,在開會中紛紛表示抗議。我告訴他們:“諸佛菩薩連身體腦髓都要布施了,一個名字也算不了什麽!我們的名字能夠給人去利用一番,也表示自己很有價值啊!”
許多人看到佛光山賣汽水、銷售紀念品,便詬病佛光山商業化。其實外人隻看到佛光山要錢,卻沒有看到佛光山不要錢的地方。佛光山的一切收入,可說是非佛不做,不但用來弘揚佛教,還要供應三千名僧俗四眾食宿生活,乃至教育福利等費用,更要用來辦理其他各種佛教事業。其中,約有六百名佛學院學生“利用”這些收入學佛修道,近百名育幼院院童“利用”這些收入長養身心,佛光精舍、仁愛之家約二百餘名無依老人“利用”這些收入安養頤年,還有其他行政單位“利用”這筆收入辦理活動,淨化人心……我們沒有恒產,卻能自給自足,應付這些龐大的開銷,可說是把十方的錢財高度“利用”,發揮了十方信施的“價值”。
創建佛光山至今,經曆不少困難,天災洪水固然可怕,山下悍民更是難纏,以鐵牛車圍山,以棍棒打出家人,那種無法理喻,叫人難以置信。可是,令人訝異的是:鄉民們每逢春節,都扶老攜幼來山聯誼。冬令救濟時,也攜家帶眷來領賑濟品。
一些工作人員對此不能釋懷,往往向我抗議,說道:“這些人沒有良心,他們隻會來拿紅包,取贈品,利用完了以後,就過河拆橋,既不說好話,又需求無度。”我總是勸他們:“我們不能以偏概全,鄉民中也有好人,更何況行菩薩道,應該不念舊惡,施不望報。看到他們能歡歡喜喜來山,和佛菩薩結個善緣,我們應該為他祝福才對!”我們應該以自己擁有“價值”非凡的功德法財,能給人多多“利用”,來作為自我期許。
有些出版界人士,包括台灣、香港、馬來西亞,甚至大陸等地,未經同意,擅自刊登我的文章著作。上焉者保持原貌,下焉者將我的名字刪除,尤有甚者,還補上他們的名字,另一些人則擅改標題,以聳動的文字來吸引讀者。我那些從事文化事業的徒眾,常為此憤憤不平地說道:“這些人剽竊智慧財產,竟然也冒犯到神聖的宗教界來!”我則為現代人的不尊重別人,不看重過去而感慨萬分,因為曆史是人類演進的過程,我們抹煞了過去的記錄,又將如何計劃未來?隻是往好的一方麵來想,我的著述能被這麽多人青睞,大概尚有可取之處。文字般若的功用就在於它能無遠弗屆,深入人心,但願大家都能采取正確的方法,“利用”這項“價值”,就能使佛法流通更廣。
為了炒熱新聞,促進銷路,一些報章雜誌以攻汗毀謗佛光山或我的名節聲譽為能事,信徒們看到這些不實的言論報導得太過分者,往往利用各種渠道,要求這些刊物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
記得有一次,名作家劉枋居士看了一篇暗罵我的文章,怒氣衝天,老遠從台灣打電話到西來寺來找我,說要聯合多人發起護師運動,我連說:“不必!”個人榮辱不足為念,承蒙信眾厚愛,個人銘感五內。想起《西遊智慧記》裏,大家都想吃一口唐僧肉,不禁自我消遣:能被這些刊物“利用”,讓其分得一杯羹,也未嚐不是助人多利啊!
有感於過去從事佛教文化事業的辛苦,我對於一些文人都比較照顧,凡是有求於我者,我都給予資助,有時還作不請之友,自動伸出援手,甚至在自己經濟情況也不好的情況之下,一樣以誠意關心協助那些過去對我不懷善意的文友。我不是濫慈悲,假仁義,也不是打腫瞼充胖子,我隻是覺得:我能有這份能力,“利”他人之所需,使其“用”來周轉,表示我的境況還是比他好一點,何必吝於喜舍呢?一些小型佛教出版事業要求幫忙,我也盡力紓困,以寄望其“利用”這一點助緣,而增益佛教對世道人心的貢獻。
過去,佛光山沙彌學園曾經招收過二三十名沙彌,我們不辭辛勞,將他們撫育成人後,有些沙彌竟被父母強行帶了回去。許多徒眾為我難過,他們認為:那些父母隻不過是“利用”佛光山把孩子們養大,因此要求我不要再接受沙彌來山,但我還是照單全收。因為我覺得:即使沙彌們全都被父母帶走,他們從小在法水裏涵泳浸潤,至少長大後就能知因果,明善惡,即使踏人紅塵,也不會為非作歹,這種教育無論對個人或對社會而言,都是很有“價值”的!
為了方便信徒,我設立朝山會館供應食宿,一些遊覽公司的導遊有時訂了數十桌素席,臨走時,隻付個五元、十元,櫃台員工不齒這種無德的行為,遂向前和他解說,卻遭反唇相譏:“寺廟不都是隨喜添油香的嗎?”館長因屢賠不賺,不能幫忙補貼常住而憂心。我常安慰他:“沒有關係!自己吃虧一點,被別人利用占便宜,正可以廣結善緣啊!”
別分院的典座行堂法師也常來和我抱怨:每次法會活動,總有許多誌在趕齋的人,搶先到食堂占位子吃飯,卻讓那些真正來寺聽經聞法、禮佛拜懺的虔誠信徒沒有位置,飯菜不夠。他們希望我能提供一些防止之道。我說:“不但不必防止,而且各住持當家以後要多備桌椅飯菜。因為建立寺廟,就是要普門大開,廣度眾生。何況這正表示寺院的飯菜煮得好吃,所以才有人利用啊!”
我經常碰到素昧平生的社會人士或競選公職的政客專程拜訪,並且要求合照,徒眾常在一旁“警告”我:“師父!您要小心阿!他們是利用您來打知名度的。”一些新成立的公司行號或建屋工地,也常在傳播媒體上大做不實廣告,說我“蒞臨剪彩”,因而常有信徒特地打電話來為我打抱不平,他們說:“這些人利用您的名字招徠顧客,別人不知道,更要說您是企業和尚了!”
甚至,我也曾應邀至靈骨塔寺主持開光,弟子們為此心疼,他們說我很傻,南北舟車勞頓,從未收取一文錢,卻不知自己已經被人“利用”去大賺其錢了。近聞有人為了促銷佛像法物,而對外宣稱他們的貨品被我加持過,更是荒誕無稽!不過,沒有關係,如果這樣能讓他們名利雙收,除了為他們的因果業力可惜以外,也是我一種利他的菩薩道吧!
十年前,經濟情況還很拮據。有一天,掌管會計的弟子拿著一疊請款收據,說道:“師父!最近住眾患牙病的人很多,常住盡量給大家方便,但是牙病的醫藥費很高,他們領了常住的恩惠,卻常常對人烏鴉嘴,不說好話。依我看來,實在不必為他們出這筆冤枉錢!”但我堅持為他們換上好牙,因為我寧可他們不說好話,也不能不給他們一口好牙,以便他們將來“利用”來開口說法時,能令信徒歡喜,得到無上“價值”的法寶。
佛光山一向提倡福慧雙修、解行並重,所以佛學院設有出坡作務的課程,以借此鍛煉學生們的身心,一些不知情的香客上山看到,往往說道:“這些學生好可憐唷!竟被寺廟利用來做工呢!”有一天,一名機靈的學生歡歡喜喜地反答道:“我們是利用這些工作來修行呢!”同一件事情,卻有著兩種說法,說明了各人心中的“價值”不同,自然苦樂也就有所差異。
在社會上講經弘法久了,經常接觸到各界人士,其中不乏政治人物前來請示佛法,因而引人側目,招來“政治和尚”之譏。起初我很不以為然,久而久之,心中也泰然了。想想:佛陀頻頻出入王宮,與大臣貴胄說法,豈不也成了“政治佛陀”嗎?而玄奘大師為皇帝建言國事,以及曆代國師的輔弼朝政,又怎麽說呢?中國佛教曆經多次教難而能如浴火鳳凰般再生,在上位者全心全力地擁護佛教,實在是功不可沒。此外,國家社會也因為佛法的複興昌隆而政清人和,這些世所共睹的史實,無非說明了:“利用”不但不一定隻具有負麵的意義,而且還能造成大家的利益。
所以,我們不必斤斤計較誰利用誰,因為世間一切事相都是互相緣起,而願與眾人一齊享有互相利用的成果,就能發揮“利用”的最高“價值”了。
(一九九四年元月)
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我自行創辦佛學院,一位年近八十的唐一玄老師在課餘閑聊時,和我說道:“給人利用才有價值啊!”這種迥異世俗的言論,無疑道盡了自己多年來的心聲,我引以為知音,並且在日後的數十載歲月裏,我一直本此信念,心甘情願地與人為善,被人“利用”,無形中為我的人生開拓了無限的“價值”。
記得初來台時,為了弘揚佛教法義,我義務為《人生月刊》擔任編輯,不但為撰文照排傷神,為改稿潤筆熬夜,還得自付交通費,倒貼郵票錢。前後約六年的時間過去了,發行人反而要我感謝他,他對我說:“你利用這個雜誌發表文章而出了名。”這個世界上,誰“利用”誰,真是很難定奪啊!
剛開始到宜蘭傳教時,我辦了各種接引年輕人的活動。有些青年不喜歡枯燥的定期共修法會及佛經講座,常常借故缺席,卻興高采烈地參加佛歌教唱、中文導讀等課程。旁人常勸我不要白費心機,並且跟我說:“這些青年沒有善根,隻是貪圖有歌可唱,或想免費補習中文,預備將來考學校而已!他們不是真心信仰佛教的!”我一笑置之,心裏想:即使如此,我也願意成就他們,被他們“利用”。
沒想到日後這些青年,如:慈惠、慈容、慈嘉等人,均紛紛皈依佛門,到了今天,他們都成了佛教界的翹楚。《金剛經》雲:“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音樂歌唱,隻要運用得當,也不失其度眾的“價值”。馬鳴菩薩不就“利用”一曲自編的《賴吒和羅》,而使得華氏城中的五百位王族弟子同時悟道出家嗎?
一九五六年,我計劃舉辦活動,接引大專青年學佛,又有人堅決反對,理由是:“大專生隻會糟蹋道場,損壞設備,又沒有定性,他們隻是利用這個活動度假罷了!這種花錢不討好的事最好不要做。”我當時身無分文,還是力排眾議,在台北借用別人的地方,舉行大專青年學佛營。結果,吳怡教授、張尚德教授,及以寫《野鴿子的黃昏》而聞名的王尚義先生,就在這時和佛教結上因緣。
從過去到現在,台北普門寺每周所辦的“佛光山朝山團”,從一九六八年每人的收費二百元台幣到現在的三百元,都包括了車費及兩宿五餐,以物價來計算,根本不敷支用,經辦人乃至信徒本身屢次向我反映調整以平衡收支,我都沒有答應。因為我覺得:能夠讓一些囿於時間或經濟因素不能來山的北部人,“利用”這一點方便,種下得度因緣,未嚐不是功德無量啊!果然,許多人就因此皈投三寶,甚至披剃出家,這種慧命的“價值”可謂山高海深,不可限量。
我在高雄開創佛光山,沒有多久,山下就有一家名叫“佛光”飲食店的店麵開張了。那時,有人就跟我說:“師父!為什麽我們佛光山的名字給他們拿去當招牌用,我們應該采取行動阻止,否則外人都誤會佛光山在做生意。”我也感到非常無奈,但是想到“佛光”能普照大地,不正表示佛教法力無邊嗎?
不久,佛光新村、佛光砂石場、佛光旅行社、佛光大旅社、佛光加油站等,都一一出現了,甚至台北、嘉義等地還有以我“星雲”來作為大樓名稱者。徒眾更埋怨了,在開會中紛紛表示抗議。我告訴他們:“諸佛菩薩連身體腦髓都要布施了,一個名字也算不了什麽!我們的名字能夠給人去利用一番,也表示自己很有價值啊!”
許多人看到佛光山賣汽水、銷售紀念品,便詬病佛光山商業化。其實外人隻看到佛光山要錢,卻沒有看到佛光山不要錢的地方。佛光山的一切收入,可說是非佛不做,不但用來弘揚佛教,還要供應三千名僧俗四眾食宿生活,乃至教育福利等費用,更要用來辦理其他各種佛教事業。其中,約有六百名佛學院學生“利用”這些收入學佛修道,近百名育幼院院童“利用”這些收入長養身心,佛光精舍、仁愛之家約二百餘名無依老人“利用”這些收入安養頤年,還有其他行政單位“利用”這筆收入辦理活動,淨化人心……我們沒有恒產,卻能自給自足,應付這些龐大的開銷,可說是把十方的錢財高度“利用”,發揮了十方信施的“價值”。
創建佛光山至今,經曆不少困難,天災洪水固然可怕,山下悍民更是難纏,以鐵牛車圍山,以棍棒打出家人,那種無法理喻,叫人難以置信。可是,令人訝異的是:鄉民們每逢春節,都扶老攜幼來山聯誼。冬令救濟時,也攜家帶眷來領賑濟品。
一些工作人員對此不能釋懷,往往向我抗議,說道:“這些人沒有良心,他們隻會來拿紅包,取贈品,利用完了以後,就過河拆橋,既不說好話,又需求無度。”我總是勸他們:“我們不能以偏概全,鄉民中也有好人,更何況行菩薩道,應該不念舊惡,施不望報。看到他們能歡歡喜喜來山,和佛菩薩結個善緣,我們應該為他祝福才對!”我們應該以自己擁有“價值”非凡的功德法財,能給人多多“利用”,來作為自我期許。
有些出版界人士,包括台灣、香港、馬來西亞,甚至大陸等地,未經同意,擅自刊登我的文章著作。上焉者保持原貌,下焉者將我的名字刪除,尤有甚者,還補上他們的名字,另一些人則擅改標題,以聳動的文字來吸引讀者。我那些從事文化事業的徒眾,常為此憤憤不平地說道:“這些人剽竊智慧財產,竟然也冒犯到神聖的宗教界來!”我則為現代人的不尊重別人,不看重過去而感慨萬分,因為曆史是人類演進的過程,我們抹煞了過去的記錄,又將如何計劃未來?隻是往好的一方麵來想,我的著述能被這麽多人青睞,大概尚有可取之處。文字般若的功用就在於它能無遠弗屆,深入人心,但願大家都能采取正確的方法,“利用”這項“價值”,就能使佛法流通更廣。
為了炒熱新聞,促進銷路,一些報章雜誌以攻汗毀謗佛光山或我的名節聲譽為能事,信徒們看到這些不實的言論報導得太過分者,往往利用各種渠道,要求這些刊物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
記得有一次,名作家劉枋居士看了一篇暗罵我的文章,怒氣衝天,老遠從台灣打電話到西來寺來找我,說要聯合多人發起護師運動,我連說:“不必!”個人榮辱不足為念,承蒙信眾厚愛,個人銘感五內。想起《西遊智慧記》裏,大家都想吃一口唐僧肉,不禁自我消遣:能被這些刊物“利用”,讓其分得一杯羹,也未嚐不是助人多利啊!
有感於過去從事佛教文化事業的辛苦,我對於一些文人都比較照顧,凡是有求於我者,我都給予資助,有時還作不請之友,自動伸出援手,甚至在自己經濟情況也不好的情況之下,一樣以誠意關心協助那些過去對我不懷善意的文友。我不是濫慈悲,假仁義,也不是打腫瞼充胖子,我隻是覺得:我能有這份能力,“利”他人之所需,使其“用”來周轉,表示我的境況還是比他好一點,何必吝於喜舍呢?一些小型佛教出版事業要求幫忙,我也盡力紓困,以寄望其“利用”這一點助緣,而增益佛教對世道人心的貢獻。
過去,佛光山沙彌學園曾經招收過二三十名沙彌,我們不辭辛勞,將他們撫育成人後,有些沙彌竟被父母強行帶了回去。許多徒眾為我難過,他們認為:那些父母隻不過是“利用”佛光山把孩子們養大,因此要求我不要再接受沙彌來山,但我還是照單全收。因為我覺得:即使沙彌們全都被父母帶走,他們從小在法水裏涵泳浸潤,至少長大後就能知因果,明善惡,即使踏人紅塵,也不會為非作歹,這種教育無論對個人或對社會而言,都是很有“價值”的!
為了方便信徒,我設立朝山會館供應食宿,一些遊覽公司的導遊有時訂了數十桌素席,臨走時,隻付個五元、十元,櫃台員工不齒這種無德的行為,遂向前和他解說,卻遭反唇相譏:“寺廟不都是隨喜添油香的嗎?”館長因屢賠不賺,不能幫忙補貼常住而憂心。我常安慰他:“沒有關係!自己吃虧一點,被別人利用占便宜,正可以廣結善緣啊!”
別分院的典座行堂法師也常來和我抱怨:每次法會活動,總有許多誌在趕齋的人,搶先到食堂占位子吃飯,卻讓那些真正來寺聽經聞法、禮佛拜懺的虔誠信徒沒有位置,飯菜不夠。他們希望我能提供一些防止之道。我說:“不但不必防止,而且各住持當家以後要多備桌椅飯菜。因為建立寺廟,就是要普門大開,廣度眾生。何況這正表示寺院的飯菜煮得好吃,所以才有人利用啊!”
我經常碰到素昧平生的社會人士或競選公職的政客專程拜訪,並且要求合照,徒眾常在一旁“警告”我:“師父!您要小心阿!他們是利用您來打知名度的。”一些新成立的公司行號或建屋工地,也常在傳播媒體上大做不實廣告,說我“蒞臨剪彩”,因而常有信徒特地打電話來為我打抱不平,他們說:“這些人利用您的名字招徠顧客,別人不知道,更要說您是企業和尚了!”
甚至,我也曾應邀至靈骨塔寺主持開光,弟子們為此心疼,他們說我很傻,南北舟車勞頓,從未收取一文錢,卻不知自己已經被人“利用”去大賺其錢了。近聞有人為了促銷佛像法物,而對外宣稱他們的貨品被我加持過,更是荒誕無稽!不過,沒有關係,如果這樣能讓他們名利雙收,除了為他們的因果業力可惜以外,也是我一種利他的菩薩道吧!
十年前,經濟情況還很拮據。有一天,掌管會計的弟子拿著一疊請款收據,說道:“師父!最近住眾患牙病的人很多,常住盡量給大家方便,但是牙病的醫藥費很高,他們領了常住的恩惠,卻常常對人烏鴉嘴,不說好話。依我看來,實在不必為他們出這筆冤枉錢!”但我堅持為他們換上好牙,因為我寧可他們不說好話,也不能不給他們一口好牙,以便他們將來“利用”來開口說法時,能令信徒歡喜,得到無上“價值”的法寶。
佛光山一向提倡福慧雙修、解行並重,所以佛學院設有出坡作務的課程,以借此鍛煉學生們的身心,一些不知情的香客上山看到,往往說道:“這些學生好可憐唷!竟被寺廟利用來做工呢!”有一天,一名機靈的學生歡歡喜喜地反答道:“我們是利用這些工作來修行呢!”同一件事情,卻有著兩種說法,說明了各人心中的“價值”不同,自然苦樂也就有所差異。
在社會上講經弘法久了,經常接觸到各界人士,其中不乏政治人物前來請示佛法,因而引人側目,招來“政治和尚”之譏。起初我很不以為然,久而久之,心中也泰然了。想想:佛陀頻頻出入王宮,與大臣貴胄說法,豈不也成了“政治佛陀”嗎?而玄奘大師為皇帝建言國事,以及曆代國師的輔弼朝政,又怎麽說呢?中國佛教曆經多次教難而能如浴火鳳凰般再生,在上位者全心全力地擁護佛教,實在是功不可沒。此外,國家社會也因為佛法的複興昌隆而政清人和,這些世所共睹的史實,無非說明了:“利用”不但不一定隻具有負麵的意義,而且還能造成大家的利益。
所以,我們不必斤斤計較誰利用誰,因為世間一切事相都是互相緣起,而願與眾人一齊享有互相利用的成果,就能發揮“利用”的最高“價值”了。
(一九九四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