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晴了,溫暖的陽光再次落在身上。


    這讓商隊所有人都十分振奮,畢竟昨天下了一天一夜的小雨,讓人渾身濕答答的很難受。


    今天已經是進入大荒原的第二十一天了。


    前頭探路的傭兵斥候小隊帶回來了一個好消息:如果繼續保持當前的速度趕路,三天後就能走出大荒原進去大峽穀了。


    伴隨好消息的到來,還有一個壞消息。


    商隊周邊已經三三兩兩出現了洛基達然狼的身影。


    這是也是狼群將來襲的征兆。


    至於狼群什麽時候開始襲擊,可能是今天晚上,也可能是明天,又或者隻是目送商隊離開它們的地盤進入大峽穀。


    不過最後一種可能的幾率很小,洛基達然狼群不會放過送上門的食物。


    就如所有人都知道穿過大荒原必然要付出許多人的生命作為代價,但從來都沒人想過要舍棄這條商路的暴利一樣。


    神聖帝國中土大陸有一位智者說過:黎明之前,才是最黑暗的時刻。


    為了應對這個最黑暗的時刻,商隊裏所有人都自發的收緊了活動範圍、提高警戒。


    在紮營等天黑的時候,幾乎沒有人離群去狩獵;晚上警戒的火堆多了好多,守夜的傭兵兢兢業業,其他商隊護衛與旅人等也枕戈待旦。


    此時,克裏斯坐在一個小火堆前麵吃晚餐。


    同樣圍著火堆的人還有錫恩、雅各布,以及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


    他們已經一起搭夥好幾天了。


    新結交的的男人是商隊護衛,名字叫亞特伍德,姓氏是什麽他沒說,克裏斯等人也很有默契的沒問。


    他是個北方人,準確來說是帝國東北方的人。


    有著高大的身軀,一隻長臉幽暗而沉悶,高眼眶,鼻子窄而長,眼睛長而細,臉上永遠掛著別人欠了他一百個金幣的表情。披著一條不知道多久沒洗過的、用很多隻土撥鼠皮縫製的披風,散發出濃烈的味道,和他身上同樣看不出原來顏色的衣服有得一拚。鹿皮長筒靴子也磨損得厲害,配合髒兮兮的胡子和已經在打結的油膩頭發,邋遢得讓人不敢接近。


    看得出來,他是一個常年在外討生活的人了。


    隻有曆經很多的人才會如此不在意容貌與衣著,他們唯一在意的隻是怎麽保持繼續呼吸。


    他是個劍士。


    一長一短兩柄闊刃劍非常普通,劍身上有幾個豁口,沒擦拭幹淨的血跡呈現著暗紅色,遮掩住了劍身的啞光;鬆鬆垮垮的用兩根皮帶掛在腰間,連個皮鞘都沒有,但很方便抽出來,這也是老練戰士才有的意識。


    而且他的實力應該很不錯。


    其他商隊護衛和他打招呼或者或交談的時候,態度都帶著尊敬。


    在這條商路上討生活的人,隻對金幣感興趣,也隻對有實力的人保持著尊敬。


    “哦,親愛的亞特伍德,你身上的味道會讓舞娘們拒絕你的金幣嗎?”


    嘴巴很欠的雅各布曾經這樣開過玩笑,然後被亞特伍德用一口濃痰回應。


    原本,不苟言笑的他與克裏斯等人是不會有交集的。


    但是錫恩對他所攜帶的烈酒很感興趣。


    恰好,他對克裏斯與錫恩用向陽草根莖當烤肉佐料也很感興趣。


    向陽草是生在北方嚴寒地帶的植物,根莖辛辣,食用後會讓人覺得身體有種燥熱感,北方人經常用來當作佐料與加入黑麥中釀酒。


    這種北方才有的味道,讓他很願意與錫恩一起分享烈酒。


    另一個女人名字叫潔西卡。


    她是雅各布的隨從,手上永遠拿著一隻半人高的、黑乎乎不知道什麽材質的大弓,背著兩個很大的箭囊,粗略看去應該不會少於一百支隻箭矢。其中有四五支的箭尾折射著火光,竟然是純金屬打造的!


    和其他的弓箭手一樣,她的腰胯也別著短柄匕首。


    隻不過有點長,將之稱為短劍更為合適,這也顯示了她的近戰能力不容小覷。


    自從這個女人加入之後,克裏斯等人的夥食改善了許多,經常能吃到各種飛禽鳥雀。


    是的,她的射術很厲害。


    克裏斯親眼見過,她隨手取了兩隻箭矢一起搭在弓弦上,瞄都不瞄一眼就鬆開了弓弦,讓兩隻野雁連哀鳴都沒有發出就從高空墜落。


    如此精湛的技藝,比起生活在耳語之林的精靈族都不遜色了吧?


    克裏斯這麽想,順帶對這個高瘦但胸圍很壯觀、幾乎不說話的女人保持著敬意。


    隻是偶爾的,也會私下感慨她所托非人。


    在相處的這些日子裏、於紮營後各自搭起小帳篷睡覺的時候,克裏斯就不止一次看到雅各布鑽進了這個女人的帳篷,直到第二天清晨才伸著懶腰出來。


    而且在漫漫長夜裏,呼嘯的寒風也被迫帶上低吟遊蕩在大荒原。


    這種擾人清夢的行為,也讓克裏斯對雅各布多了幾分鄙夷。


    今天的晚餐是烤野雁、一小鍋熱騰騰的蘑菇肉幹湯,還有塗著蜂蜜的麵包。


    小鍋、蘑菇、蜂蜜與麵包都是雅各布用金幣偷偷和廚娘大嬸換的,用他的話來說,如果對吃都不講究,那麽活著還有什麽意思呢?


    對此,從小生活就很簡樸的克裏斯沒有說什麽。


    因為此時夜幕已經完全籠罩了大地,一輪暗淡的銀月掛在半空和從西邊升起的血月對立著,讓人們很容易發現商隊警戒火堆的外圍出現很多綠幽幽的光點,猶如正在傳遞求偶信息的螢火蟲般唯美。


    但是商隊所有的人都知道,那是洛基達然狼的眼睛。


    警戒火堆的內側,早就被商隊們付過買命錢的傭兵們圍成一圈全神貫注。


    有些傭兵前麵還放了個簡單的拒馬,那是富有經驗的老傭兵才懂的手段,雖然這並不能阻擋狼群的進攻,卻可以稍微減緩它們的速度。


    “今晚放心的睡,最好是用東西把耳朵堵上,明天晚上才是個不眠夜。”


    很愜意打了個飽嗝的亞特伍德,將一根骨頭扔進火堆,很難得的自動開口對他們說話。然後也不管克裏斯他們出聲,就起身去整理自己睡覺的地方。


    其實也沒什麽整理的。


    他沒有帳篷,扔一張烏黑的不知道什麽動物毛皮拚湊的毯子,躺上去壓一半蓋一半。


    這也是他至今仍有酒喝的原因,由商隊提供夥食的他,馱馬攜帶的除了這張毯子外就都是酒了。


    “睡覺?還把耳朵堵上?狼群都圍過來了,你想在睡夢中被狼開膛破肚嗎?”


    問話的是錫恩。


    臨時搭夥的五人小團隊裏,就他能與亞特伍德多聊幾句。


    “不懂就不要說話!”


    亞特伍德用滿是汙垢的手指扣著牙齒,吐出一點肉末,衝著錫恩翻白眼,“洛基達然狼沒你那麽蠢,它們今晚隻是騷擾。騷擾懂嗎?讓你們睡不著,折騰你們到精疲力盡,那才是它們享受你滿肚肥腸的時候!今天有那些見錢眼開的傭兵守著就夠了,明晚才是我們拚命的時候。你愛睡不睡,別來煩老子就行!”


    說完,他從土撥鼠披風扯下兩卷絨毛塞進耳朵裏,習慣性的將劍抽出來抱在懷裏躺下,不過片刻時間就打起了呼嚕。


    克裏斯四個人相互對看了一眼,神情都半信半疑。


    一陣沉默後,雅各布伸了個懶腰,懶洋洋的說,“你們三個先去睡吧,帳篷都搭在一起,我先守著,等下再把你們叫醒換崗。”


    這是最好的處置辦法。


    雖然亞特伍德的話很有道理,更以身作則了,但四個人都不願意拿自己的命去驗證。


    “等下我第二個守。”


    克裏斯表示讚同了這個提議。


    比起認識沒有多久的亞特伍德,他寧願相信這隻煩人的蒼蠅。


    至少這隻蒼蠅曾經給死者祝福過。


    “我最後一個吧!”


    錫恩也接著出聲,黎明之前是最冷的時刻,他不好意思跟女人搶。


    潔西卡點了點頭沒說話,直接起身去搭帳篷。


    達成共識,四個人各自忙活。


    隻是在雅各布從行囊中拿出武器的時候,克裏斯的眼神很隱晦一凝。


    這是克裏斯第一次看到了雅各布的武器,兩把單邊開刃的單手劍,樣式和他手裏長刀差不多,但是尺寸要短上不少。


    原本以為雅各布慣用的兵器是一把匕首呢!


    畢竟相處這麽多天了,他唯一使用過的兵器就是別在腰間的長匕首。


    這讓他對雅各布的實力又多了幾分認識。


    在過去的二十幾天裏,他們沒少在一起獵殺野獸添加補給,而雅各布用的是長匕首而非慣用的單手劍,但獵殺的野獸要比他更多。


    這個家夥到底是什麽來頭?


    接近我是什麽目的?


    躺在帳篷裏的克裏斯輾轉反側,久久不能入眠。


    不知過了多久,錫恩輕輕挑開帳篷的簾布,將手放在拍克裏斯的肩膀上,很小聲的說道,“好好休息吧,克裏斯。哪怕他居心叵測,但在到達矮人國度之前,是不會對我們不利的。”


    原來這個一路上一直表現得沒心沒肺的壯實漢子,早就對雅各布上心了。


    也許,這才是老亨利讓他帶克裏斯去南方的主要原因吧。


    “嗯,我明白了。謝謝你,錫恩。”


    得到開導的克裏斯暫時放下了戒心,安然接受越來越重的眼皮。


    隻是他沒能迎來一個好夢。


    從雅各布哪裏接過守夜的職責、然後交給潔西卡後,他仍然被狼嚎聲驚醒了好多次。


    夜裏狼群斷斷續續對商隊發起了好多次試探性的襲擊,讓守夜傭兵煩不勝煩的同時,也讓克裏斯在睡覺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此,他在迷迷糊糊中睡過頭了。


    等他被亞特伍德踢醒的時候,商隊所有人早就開始了忙碌。


    旅人與冒險者抓緊時間給自己準備早餐,禦者們在給科多獸喂食,傭兵們在包紮傷口和在收拾人或狼的屍體。


    他是被亞特伍德用那破破爛爛的鹿皮靴子給踢醒的。


    濃烈的味道熏得他想吐。


    忍受這種粗魯行為的同時,他還要接受亞特伍德的鄙夷,“小子,如果你是一個人出來闖蕩,如今骨頭都在爛泥裏發黴了!”


    “怎麽沒有早點叫我?”


    克裏斯匆忙收拾著帳篷,向在火堆前烤著兩隻狼後腿的錫恩抱怨了一句。


    不用問就知道,狼後腿是雅各布用金幣找傭兵換來的。


    “時間還來得及,亞特伍德說今晚就是狼群拚命的時候了,讓你多睡一會兒也好。”


    錫恩含笑解釋著,笑容裏帶著善意的揶揄,“而且,你昨晚沒少爬起來吧?”


    “啊哈,火神在上!”


    坐在火堆前用匕首割狼肉吃的雅各布,很大聲的笑著,“我敢賭十個金幣,我們的小克裏斯昨夜至少爬出了帳篷五次!就像年輕的時候用多了腰、晚年需要頻繁起夜的老頭!”


    這個討厭的家夥啃著狼肉都堵不上嘴!


    火神在上,他快樂的噎死吧!


    克裏斯第一次很虔誠的向名義上的信仰祈禱。


    今天是進入大荒原的第二十二天,陽光很暖,微風很涼。


    昨天的陽光已經把大地上的濕氣烤幹了,不在泥濘的道路也好走了許多,依舊清晨出發的商隊多了許多追隨者——洛基達然狼群。


    就像一夜春雨過後冒頭的野草一樣,洛基達然狼一夜就積聚了好多群。


    各個狼群不緊不慢的徘徊在商隊的兩側,保持著若聚若離的關係,兩者如同一對離別的情侶,一直舍不得說出再見。頭狼偶爾還會引頸長嚎,帶動所有的狼都在嚎叫,向商隊昭示著它們才是大荒原的領主。在昨夜它們的頻繁騷擾下,商隊裏絕大部分的人都疲憊不堪,眼睛紅得像克裏斯在冰原掠殺的雪狐。


    “該死的!到了矮人國度,我要喝下一桶的麥酒,摟著舞娘在床上睡個三天三夜!”


    這是一名大塊頭傭兵的抱怨。


    他臉上的倦容很清晰,手臂上還有一道已經止血了的傷口。


    “三天三夜?光明神在上,你確定不是三分鍾就完事了嗎?”


    另一個個頭很矮卻很壯實的大胡子立刻出口反駁,從信仰中就知道他來自帝國中土平原。


    “滾,你個人形酒桶!老子如果是三分鍾,你母親當年也不會生出你來!”


    .........


    他們兩個的拌嘴,引起了所有傭兵的哈哈大笑,讓昨夜失去夥伴的傷感猶如晨曦陽光中的露水般,慢慢消失無形。


    刀頭舔血的生活,不應該擁有傷感這種情緒。


    因為今天還會有很多夥伴將失去,他們能做的,是讓失去夥伴之前的時光盡可能歡快一點。


    是的,狼群沒有等天黑就開始發起襲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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