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頡明白,遇上這樣的事,他便得親自寫好文件內容提要了。如果自己不能寫出內容提要,便隻能如實地寫明某年月日,某署或某府來文言什麽什麽事。其他的,他就不要管了。因為,呈文報上去以後,自然會有通政使司的人會同奏事處的人處理。


    江蘇布政使司葉赫那拉·善昌三月十六日呈文貳件文號天字伍肆陸壹、伍肆陸貳。


    布政使司的第一個呈文中,無非上報稅款催繳的情況。第二個呈文奏報江蘇巡撫吳存禮甫一到任,便行拉幫結派、營私結黨之事。但文中也好像沒有指出什麽實在的根據。這讓人覺得這差不多隻是一種官樣文章。曹頡覺得,這甚至可能是新的江蘇巡撫有意讓布政使司這樣寫的。不然,新官一到任,就來一片叫好之聲,你讓皇帝陛下怎麽想呢?


    曹頡錄完文件,隨後在江蘇布政使司的呈文上,寫下“元字(原天字)叁壹陸壹”、“元字(原天字)叁壹陸貳”字樣。接著,便將江蘇布政使司的兩件呈文交由王棟扔到了身後布政使司的格子裏。


    接下來,在第二排行子裏,曹頡對著右邊的行子裏的“接”字,繼續寫道:


    接安慶知府三月十二日呈文貳件


    編輯好文號後,曹頡繼續往左,繼續寫道:


    接江寧郡守三月十三日呈文叁件


    曹頡將這些文件都製作了提要。這些文件確實也都不太重要,多是報告春耕春種春祭之事和百姓賦稅之事的。內中也有文件提到讀書人締結詩社吟詠春景春耕的呈文。


    每四組文件是蘇州織造署的文件袋,內中隻有一件文報。


    但這一文報內容卻令人震驚,蘇州織造李煦呈報,蘇州織造署發生嚴重火災!


    呈文中言蘇州織造署醜、卯、巳號三個機房發生大火,燒死燒傷人等二十三名。此外有三名機房總管火災之後下落不明,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疑是此三人為縱火犯,懇請刑部發布海捕文書,請求全國範圍內捉拿疑犯。


    曹頡心裏有些駭然,死傷二十三人,這不是一般的事兒了。還有三人下落不明,這就是二十六名死傷人員。這一來,朝廷非常震怒。


    但是作為塘兵的曹頡明白,這樣的事,雖然大了,但是,一年下來,比這大的事也還有。全國這麽大,每一年,甚至每一天,都有可能發生重大的天災人禍。


    不去想了。這樣的事,用不著他去想。


    說到這,就要說到署裏還有一個更大的規矩:塘兵們接觸到的事,都不能由他們的嘴裏說出去。即使是再重大的事,哪怕自己實在忍不住,想要告訴朋友,或者告訴家人,但是,都是不被允許的。邸報貼出來,宮門抄裏發布出來,是什麽事兒,那時候才可以稍微說一說。但必須跟貼上牆的保持一致。至於其他,公門中人,隻能說事,不準論事。天下的黎民百姓,他們說些什麽,想怎麽說都可以,那是他們的自由。身在公門,你哪裏還能有什麽自由?作為衙門中人,對這樣的事,隻能始終保持沉默。這是規矩,也是上麵的規定。


    就在剛要落筆登記蘇州織造署的呈文時,甲號室大門那裏,走來了兩個人。


    嚴格地說,是一個人,一個陌生人,由提塘署官陸永發陸大人陪著。兩個人,一徑曹頡這個號室走來。從陌生人的服飾看,跟塘署官的製服一樣。曹頡明白,這應該是另一個塘署的頭兒。能讓陸大人陪著的,說都不用說,至少是跟他平級的官兒才行啊。


    提塘署的署官,正式的官名叫做署理。


    曹頡一見塘署大人來了,連忙站起身,又躬下身子,謙卑地喊道:


    “署理大人好!”


    王棟不敢落後,也趕忙著起來,欠了欠身子說:“陸大人好!”


    曹頡問道:“大人來此,是不是找小人有事?”


    提塘陸永發指著曹頡正在編號的文件說:


    “曹頡,這一袋是下錯的文報袋,就不要登記了,天字號的人已經來取了。”


    曹頡抬起頭,看向陸永發,說:


    “喏!小人得令!”


    嘴上這樣講,但是曹頡的心裏刹那間滾過了十萬個疑團。來的驛丞不是明明拿著手上的刺令,說是文袋一定要下在元字號的嗎?怎麽天字號的人馬上就來要呢?


    王棟那裏見曹頡遲疑,連忙在背後扯了扯他。曹頡明白,王棟的意思是,上麵怎麽說我們就怎麽做。


    曹頡當然明白這一點。上麵想要怎麽樣,他曹頡又能怎麽辦?


    當下,曹頡雙手捧著毛筆,遞向陸永發,道:


    “既然如此,那就轉走吧!請大人落款,為小人簽個押花。”


    隨後,曹頡將毛筆放到筆架上,筆竿朝向陸永發,筆鋒這端朝向自己,接著又拿起剛剛製作好的錄事簿,攤開,反向拿著,請陸永發簽押收受。


    曹頡的樣子恭恭敬敬,一點兒沒有怠慢陸永發的樣子。這讓陸永發非常受用。但是,讓他簽這個花押,卻又讓他覺得非常為難。


    天字號的程署理跟他說了,直接提走文報袋,不能簽花押。還一再強調,是上麵的意思。


    陸永發問這上麵的意思是什麽意思時,程署官又說這不是他應該知道的。


    陸永發真的太為難了。


    當下,陸永發硬著頭皮對曹頡、王棟二人道:


    “二位,這是一袋需要臨時發生轉移的文報袋,你們隻管將文報袋和你們的登記簿一同轉走,交給天字號的塘署大人可以了。我就不簽押花了。”


    曹頡一下子愣住了。這樣的事,還從來沒有發生過。於是,曹頡抬起頭說:


    “大人,這萬萬不可。文報袋可以轉走,但是,我們已經給江南省的驛丞打了收條。這賬就要算在我們這裏。大人,這是您大人在小人入職的第一天就給小人說清的規矩,小人萬萬不能違背的。”


    “好你個曹頡,既然你知道是我定的規矩,那還要我簽押?你就不怕丟了飯碗?”


    “小人正是怕丟飯碗,才要大人為小人簽上押花的。”


    不經登記直接轉走文報袋的事,從來沒有發生過。至少在曹頡手裏沒有發生過。


    曹頡說什麽也不會同意陸永發將東西就這麽轉走。


    未經登記而直接轉走文報袋,這事兒可大可小。關鍵是說不清。曹頡當差這麽多年,這一點門兒清,他哪裏敢隨隨便便讓一個人把一個文報袋拿走而不留下收條呢?別說現在是提塘的署官大人,就是皇帝老兒來了,這事也得留個花押。不然,你拿什麽交代?人家江蘇布政使司那裏說是有一袋公文來了,人家手上還有你們元字號提塘署的收條,你這裏說沒了,說是已經給了哪個哪個了,那麽,假如那個哪個哪個抵死說沒有拿到,從沒有這回事,你怎麽辦?


    死無對證嘛!


    這就是出了大事了。哪裏是丟飯碗這樣的小事?


    這是要丟了項上人頭的大事啊!


    當下,曹頡說:“署官大人,這事萬萬不可。曹頡不敢作主。曹頡從來沒有遇上不登記而私自轉號的事,曹頡斷斷不敢這樣做。陸署官,請替小人著想,小人不能丟了這份飯碗,更不想因此吃上官司。”


    “曹頡你……我怎麽說你?至於嗎?哪裏就會丟了飯碗,吃上官司?不就是一個下錯號子的文報袋嗎?”


    “陸署官,請別為難小人。小人謹記衙門規矩,凡傳到手的文報袋,必登記,凡登記過的文報袋,必由上司簽押。凡轉文報袋,必須得有轉號署官手諭並出示對牌、腰牌且經簽押方可。小人可以轉走文報袋,但必須在這新的簿子上簽上大人之名,小人方可放手。”


    曹頡一口氣把塘署的條規背了出來。


    曹頡心裏氣大了,這樣的條規,哪一條不是你塘署大人陸永發天天在我們耳朵邊哼哼唧唧的,要守住,要記住,千萬別忘了,不管是什麽人,都得守住這些條規,哪怕是皇親國戚來了,也得給我守著、記著。


    現在,你自己都不肯守著、記著了?


    曹頡是看出來了,天字號來的人,就是不想登記就想拿走文報袋。


    你天字號也是做這一行的,也不想守著這條規了?


    這個從江南省來的文報袋,已經在元字號登記了,是不能銷號的。曹頡鐵了心了,這事必須要死扛到底。


    再說了,這是大清朝開國以來就立下的規矩,凡經過登記的文件,如果發生中途轉移的事,必須由接手的人與轉手的人兩人同時登記,才能進行文件轉移。


    至於銷號,就更不要說了。兵部、刑部的規定都非常嚴苛,驛丞報送的文件,所有提塘署都不可以銷號,每一個文件都必須有存根、有去處、有簽押印章等,無論哪一個環節出錯,都將徹查。康熙二十一年上的事,雖說過去三十多年了,但是,每一年都會被署理大人們翻出來說道說道一通,用來警示所有當值當差的。這事兒,馬虎不得,含糊不得。


    陸永發轉過身,對天字號的塘署聳了聳肩,意思是他也沒有辦法:“程大人,如果江蘇布政使司的驛丞還沒有送出文報袋,還能中途轉交,現在,陸某愛莫能助啊!抱歉!”


    天字號的程署官也對陸永發聳聳肩,便揖一揖,說:“不妨事不妨事,這位曹兄弟說得有理。我這就去請示,看看怎麽弄。文報袋,我們還是要取回去的。天字號所轄的文報袋,哪裏能舛錯到元字號呢?”


    說完,便往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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