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多麽黑暗的夜晚,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退去,黎明的曙光降臨在哥譚,驅散了黑暗。
人們逐漸從睡夢中蘇醒,窗外傳來短促而又清脆的警笛聲。
哥譚警方深夜接到報案,在奧迪斯博格的一處地下室發生了爆炸,警方到達現場以後隻發現了一具被炸成兩半的屍體,也很難還原出犯罪現場,或許日後又會變成一起懸案束之高閣。
托馬斯坐韋恩莊園客廳裏的沙發上喝著茶,翻動著手中的《哥譚公報》,淩晨發生的爆炸事件居然已經刊登在了報上。即便是在哥譚,某地發生爆炸事故仍然十分吸引人眼球,更不用說這位記者的描述格外亮眼。
雖說情況屬實,但托馬斯可不記得昨晚自己在斯坦因的實驗室裏安裝了炸彈,他望向寫出這篇報道的記者。
“紮斯先生?”(misterzsasz)
哥譚公報作為哥譚市的主要報紙之一,而在這工作的紮斯,不久前還在焦頭爛額地處理自己的麻煩。作為哥譚公報的記者消失了兩天時間沒有去述職,自然是被上司狠狠教訓了一頓,也多虧了那起爆炸案才讓他成功保住了職位。
雖說免不了克扣薪水,但起碼不用因失去工作付不起房租而流浪街頭,最後迫不得已製作炸彈營生而被捕入獄。他覺得自己不是搞旁門左道的那塊料,這麽容易就被騙了,還是好好當個小記者安心過日子吧。
正在電腦桌前強撐著的他又想到了昨夜的驚魂一刻,腦子突然靈光一現。為何不能將那個貓頭鷹怪人報道出來呢?肯定能成為一個不錯的爆料!雖然完全沒有照片,但紮斯相信肯定不止自己一個人見過他。說幹就幹,他打起精神一頭埋在了電腦桌上。
韋恩莊園。
“托馬斯少爺…托馬斯少爺?”阿福走到客廳就看見自家少爺手握報紙,閉著雙眼低頭靠在沙發上。
“現在幾點了,阿福。”托馬斯強行讓自己從睡夢中清醒,扶了扶略微沉重的頭,從昨晚到現在他才睡了四個小時。
“現在是十點,離韋恩集團的會議時間還有半個鍾頭。”
“那我現在就去一趟韋恩大廈。”
作為從小就失去親人的托馬斯,在離開哥譚外出磨練的十幾年中,韋恩莊園與韋恩家的財產都由阿福來看管。既然托馬斯已經從外地回到了哥譚,自然是要繼承韋恩家的財產、參加打理韋恩企業的事務。
在之前的會議上已經看清了董事會中那群人的麵目,應該說不愧是哥譚人,即使是在權力中心也依舊想要更大的蛋糕,在那次會議上他們不僅想要買下平克尼孤兒院的地皮,而在這次會議中居然還想要將哥譚慈善總醫院變為私立醫院,托馬斯便以各種不便予以回絕。
“先生,您應該知道,這樣可以為韋恩企業帶來更多的利益,而且您這樣的行為已經引起了董事會的不滿。”
聽著阿爾弗雷德的話托馬斯感到有些疲憊,“我明白,但是如果我想讓托馬斯與夜梟的身份徹底分開,就必須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
用有些撇腳的理由來回應管家,托馬斯知道在這裏並不流行這麽做,但他並不想為這個世界的規矩所束縛,這會持續到他死為止。
夜晚。
一個頭套搶劫犯正坐在地上與他一旁的兜帽同夥分錢,手頭動作進行到一半時,被冷風吹得一激靈,對著身邊的人說道:“嘿,哥們,你有沒有聽過咱們這座城市最近出現的一件怪事?”
“什麽?你是說之前刊登在報紙上那個貓頭鷹怪物的故事?”兜帽男回想起他在路邊撿到的報紙上看到的報道。
“什麽貓頭鷹怪物,你取名能力真差勁,聽人家的名字是叫做夜梟。”
“夜梟?”兜帽男一臉不屑,“連這種騙小孩的話你也相信?沒有照片…就沒有證據,估計又是哪個記者為了博人眼球編出來的噱頭。”
頭套男見自家夥伴不相信自己說的話,頓時也來勁了,“你還別不信,我有一個朋友,他就說自己遇到了那個夜梟。聽說那個貓頭鷹有三米高,尖牙利爪,還會吃小孩,許多人都命喪於他的爪下……”
在哥譚的其他地方,人們也許會津津樂道地討論哥譚新出現的都市傳說,但哥譚警署裏的警官卻不這麽想。
大腹便便的哈維?布洛克警長十分地憤怒,一把將手中畫有貓頭鷹怪物的塗鴉摔在地上,對著旁邊的警員大吼:“我再說一遍,沒有什麽夜梟!沒有什麽貓頭鷹!那都隻不過是傳言!”
“可是有很多人都來報案,說是…”小警員還是不甘心,試圖再一次跟自己上司解釋。
“夠了!不必再說了,在哥譚警局工作本就不容易,回去好好想想吧,如果你還要堅持的話,那就隻能請你回去休息幾天了。”布洛克警長重重地拍了拍下屬的肩膀。
被訓斥的警員知道,一但自己真的回去休息就再也不能來了,隻好心灰意冷地撿起地上自己畫好的畫,灰溜溜地走出警長辦公室。
布洛克咬咬牙哼了一聲,抽著口中的雪茄喃喃自語:“什麽貓頭鷹,還真有人信了那些鬼話,嘖嘖,這一屆的年輕人真是讓人不省心,我這麽做可都是為了讓你們活下去。”
布洛克的眼神透過煙氣看著頭頂閃爍的燈光陷入一陣沉思。
曾經他也有年輕氣盛的時候,也富有理想與抱負,心存正義,有著想要懲治一切不法份子的那份決心,在來到哥譚之前。
哥譚不是靠一腔熱血就能改變的,這座城市的黑暗深不見底,就在他來到哥譚警局的第一個星期就被路邊的黑幫打斷了三根肋骨,如果不是有其他警員的阻攔恐怕他就會命喪當場。
既然不能改變那就去適應,這是布洛克還能安安穩穩活到今天的秘訣之一。
成為哥譚警局中罪惡的一員也隻不過是生活所迫,如果不這麽幹,自己恐怕早就死在哥譚某處的下水溝裏了,就算不是如此,也會像和自己一起來的同事一樣,被分屍、活埋、沉河,隻不過是不同的死法而已,沒有什麽區別。他們都是優秀的好警察,但不是合格的哥譚警察。
布洛克捏了捏口中即將燃盡的雪茄,就要將其扔掉,隻聽身後的窗戶被一陣猛烈的風吹得哢哢作響,頭頂不斷閃爍的燈泡發出清脆的響聲,房間內瞬間陷入一片黑暗。
“警衛!”
隨著布洛克一聲大喊,門外執勤的警察立刻衝進屋內,拿起手電筒照了進去。強裝鎮定的布洛克抽出自己的配槍四處張望,窗外空無一人,但隨即他就在窗邊看見了一個倒下的身影——一名暈過去的年輕警員。
布洛克記得這名警察,是前幾天剛從外地調過來的新人,自己還勸過他不要亂來,結果還沒到一個星期就被人打暈扔在了自己的辦公室。這位警長深吸了一口氣,從兜裏抽出一根新的雪茄,伴著呼出的白煙朝窗外看去,那是哥譚市寧靜的夜。
如果不是腳邊的人與頭頂破碎的燈泡,仿佛剛才的一切都是因壓力過大而產生的幻覺。
“見鬼了。”
人們逐漸從睡夢中蘇醒,窗外傳來短促而又清脆的警笛聲。
哥譚警方深夜接到報案,在奧迪斯博格的一處地下室發生了爆炸,警方到達現場以後隻發現了一具被炸成兩半的屍體,也很難還原出犯罪現場,或許日後又會變成一起懸案束之高閣。
托馬斯坐韋恩莊園客廳裏的沙發上喝著茶,翻動著手中的《哥譚公報》,淩晨發生的爆炸事件居然已經刊登在了報上。即便是在哥譚,某地發生爆炸事故仍然十分吸引人眼球,更不用說這位記者的描述格外亮眼。
雖說情況屬實,但托馬斯可不記得昨晚自己在斯坦因的實驗室裏安裝了炸彈,他望向寫出這篇報道的記者。
“紮斯先生?”(misterzsasz)
哥譚公報作為哥譚市的主要報紙之一,而在這工作的紮斯,不久前還在焦頭爛額地處理自己的麻煩。作為哥譚公報的記者消失了兩天時間沒有去述職,自然是被上司狠狠教訓了一頓,也多虧了那起爆炸案才讓他成功保住了職位。
雖說免不了克扣薪水,但起碼不用因失去工作付不起房租而流浪街頭,最後迫不得已製作炸彈營生而被捕入獄。他覺得自己不是搞旁門左道的那塊料,這麽容易就被騙了,還是好好當個小記者安心過日子吧。
正在電腦桌前強撐著的他又想到了昨夜的驚魂一刻,腦子突然靈光一現。為何不能將那個貓頭鷹怪人報道出來呢?肯定能成為一個不錯的爆料!雖然完全沒有照片,但紮斯相信肯定不止自己一個人見過他。說幹就幹,他打起精神一頭埋在了電腦桌上。
韋恩莊園。
“托馬斯少爺…托馬斯少爺?”阿福走到客廳就看見自家少爺手握報紙,閉著雙眼低頭靠在沙發上。
“現在幾點了,阿福。”托馬斯強行讓自己從睡夢中清醒,扶了扶略微沉重的頭,從昨晚到現在他才睡了四個小時。
“現在是十點,離韋恩集團的會議時間還有半個鍾頭。”
“那我現在就去一趟韋恩大廈。”
作為從小就失去親人的托馬斯,在離開哥譚外出磨練的十幾年中,韋恩莊園與韋恩家的財產都由阿福來看管。既然托馬斯已經從外地回到了哥譚,自然是要繼承韋恩家的財產、參加打理韋恩企業的事務。
在之前的會議上已經看清了董事會中那群人的麵目,應該說不愧是哥譚人,即使是在權力中心也依舊想要更大的蛋糕,在那次會議上他們不僅想要買下平克尼孤兒院的地皮,而在這次會議中居然還想要將哥譚慈善總醫院變為私立醫院,托馬斯便以各種不便予以回絕。
“先生,您應該知道,這樣可以為韋恩企業帶來更多的利益,而且您這樣的行為已經引起了董事會的不滿。”
聽著阿爾弗雷德的話托馬斯感到有些疲憊,“我明白,但是如果我想讓托馬斯與夜梟的身份徹底分開,就必須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
用有些撇腳的理由來回應管家,托馬斯知道在這裏並不流行這麽做,但他並不想為這個世界的規矩所束縛,這會持續到他死為止。
夜晚。
一個頭套搶劫犯正坐在地上與他一旁的兜帽同夥分錢,手頭動作進行到一半時,被冷風吹得一激靈,對著身邊的人說道:“嘿,哥們,你有沒有聽過咱們這座城市最近出現的一件怪事?”
“什麽?你是說之前刊登在報紙上那個貓頭鷹怪物的故事?”兜帽男回想起他在路邊撿到的報紙上看到的報道。
“什麽貓頭鷹怪物,你取名能力真差勁,聽人家的名字是叫做夜梟。”
“夜梟?”兜帽男一臉不屑,“連這種騙小孩的話你也相信?沒有照片…就沒有證據,估計又是哪個記者為了博人眼球編出來的噱頭。”
頭套男見自家夥伴不相信自己說的話,頓時也來勁了,“你還別不信,我有一個朋友,他就說自己遇到了那個夜梟。聽說那個貓頭鷹有三米高,尖牙利爪,還會吃小孩,許多人都命喪於他的爪下……”
在哥譚的其他地方,人們也許會津津樂道地討論哥譚新出現的都市傳說,但哥譚警署裏的警官卻不這麽想。
大腹便便的哈維?布洛克警長十分地憤怒,一把將手中畫有貓頭鷹怪物的塗鴉摔在地上,對著旁邊的警員大吼:“我再說一遍,沒有什麽夜梟!沒有什麽貓頭鷹!那都隻不過是傳言!”
“可是有很多人都來報案,說是…”小警員還是不甘心,試圖再一次跟自己上司解釋。
“夠了!不必再說了,在哥譚警局工作本就不容易,回去好好想想吧,如果你還要堅持的話,那就隻能請你回去休息幾天了。”布洛克警長重重地拍了拍下屬的肩膀。
被訓斥的警員知道,一但自己真的回去休息就再也不能來了,隻好心灰意冷地撿起地上自己畫好的畫,灰溜溜地走出警長辦公室。
布洛克咬咬牙哼了一聲,抽著口中的雪茄喃喃自語:“什麽貓頭鷹,還真有人信了那些鬼話,嘖嘖,這一屆的年輕人真是讓人不省心,我這麽做可都是為了讓你們活下去。”
布洛克的眼神透過煙氣看著頭頂閃爍的燈光陷入一陣沉思。
曾經他也有年輕氣盛的時候,也富有理想與抱負,心存正義,有著想要懲治一切不法份子的那份決心,在來到哥譚之前。
哥譚不是靠一腔熱血就能改變的,這座城市的黑暗深不見底,就在他來到哥譚警局的第一個星期就被路邊的黑幫打斷了三根肋骨,如果不是有其他警員的阻攔恐怕他就會命喪當場。
既然不能改變那就去適應,這是布洛克還能安安穩穩活到今天的秘訣之一。
成為哥譚警局中罪惡的一員也隻不過是生活所迫,如果不這麽幹,自己恐怕早就死在哥譚某處的下水溝裏了,就算不是如此,也會像和自己一起來的同事一樣,被分屍、活埋、沉河,隻不過是不同的死法而已,沒有什麽區別。他們都是優秀的好警察,但不是合格的哥譚警察。
布洛克捏了捏口中即將燃盡的雪茄,就要將其扔掉,隻聽身後的窗戶被一陣猛烈的風吹得哢哢作響,頭頂不斷閃爍的燈泡發出清脆的響聲,房間內瞬間陷入一片黑暗。
“警衛!”
隨著布洛克一聲大喊,門外執勤的警察立刻衝進屋內,拿起手電筒照了進去。強裝鎮定的布洛克抽出自己的配槍四處張望,窗外空無一人,但隨即他就在窗邊看見了一個倒下的身影——一名暈過去的年輕警員。
布洛克記得這名警察,是前幾天剛從外地調過來的新人,自己還勸過他不要亂來,結果還沒到一個星期就被人打暈扔在了自己的辦公室。這位警長深吸了一口氣,從兜裏抽出一根新的雪茄,伴著呼出的白煙朝窗外看去,那是哥譚市寧靜的夜。
如果不是腳邊的人與頭頂破碎的燈泡,仿佛剛才的一切都是因壓力過大而產生的幻覺。
“見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