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習慣的使然,李毅進入緊挨著客廳的書房。
書房裏整整齊齊,纖塵不染,書桌上的招財貓有節奏的晃動著貓爪,借著斜射的光線,桌麵上依稀有幾個舊的指紋印記。
“有指紋。”李毅指指桌麵。
“采集過,技術組做過對比,是祝愉快的指紋,這間書房,估計也隻有祝愉快回來的時候用吧,你看這一屋子,稀稀落落的放著幾本書,書架子上的酒,比外麵酒櫃裏的都還多。”
“酒是催化劑,除了催化男女之間那點事兒,也可以催化大腦裏某一方麵的思想跳動,我倒覺得無妨,品著酒看著書,不失為一種情調。”
“屋子裏的貴重物品沒有丟失,其實任何東西都沒少。”秦剛道。
李毅點點頭,“竊賊意外地驚醒了林女士,事起倉促,沒時間也沒什麽機會再順上任何物品,要不錢包總能順上一個吧,現金不多但銀行卡總會有,而且我相信林女士的錢包裏不止一張卡,出去找一台櫃員機,放卡進去隨便試密碼,諸如123456或六個一這樣不像密碼的密碼,有不少人是這樣設的銀行卡密碼,包括我老父親。就算錯了被吞掉也無所謂。”
“能跑路就不錯了,這種情形下,要麽製服事主,要麽拔腿就閃人,還想順東西,是自求落網。況且,最值錢的金銀首飾都在櫃子裏。”
李毅指指牆上那副落款於右任的對聯,“這一副字,如果是真品,市場上價格在6位數,如果能進拍賣行,有人炒作一下,七位數也不是沒可能。我要是賊,進來卷了這副字走人就好了,省多少事兒,輕鬆易得,悄無聲息地就盜得寶貝。”
秦剛歎了一口氣,“讀書識字,長進文化,父母從小教育我們,真不是費話。”
“那貨要能知道這副對聯的價值,也不至於淪落到當一個毛賊,都不用進臥室,直接進書房卷了對聯就走,也不會發生接下來的行凶、傷人,偷竊跟持械傷人,這是兩種不同的罪行,刑罰力度也差別大了去。”
不過李毅心裏清楚,相對於一個毛賊,現金是最實際有效的。
貴重的金銀飾物等物品,小件便於攜帶,身上任何一個口袋都可以裝下,不需要專門準備放賊髒的袋子,出手也並不麻煩和瑣碎,算是入室行竊的次選。
珠寶鑽石,價值雖然不菲,但首先得識貨,還需要有專門的渠道銷髒,否則根本出不了貨無法變現,但也算是一個再次選,必竟也是方便攜帶。
古玩字畫這類藝術品,則更高了一個檔次,首先攜帶不方便,其次私下裏很少有人會收貨,正規渠道或是進拍賣行,以普通毛賊的能力,基本沒法走通,通常是不會在毛賊的考慮範圍內。
而現金,是首選,可以了無痕跡的任意使用,不用擔心走露或留下一絲痕跡,所以,無論如何,竊賊都會進入房間搜索,以一個毛賊的常識判斷,現金通常會放在臥室的床頭櫃裏,可以確定,案犯就是一個普通的小偷,趁著風高月黑,隨機找了一戶人家打秋風。
隻是,在這個互聯網興盛的大時代裏,能家裏放上一千元現金的家庭,怕也是不多了。
“此賊想來文化程度也不會太高,雖然連續作案,但手法並不高明,純粹是有一副賊膽,但大腦還是沒有跟得上現代文明的發展。”李毅道。
“何以見得,就憑他放著這副起碼六位數的對聯不偷,卻費神耗事的在房間裏翻箱倒櫃?還要意外地驚醒了事主,偷竊變成了傷人,罪加一等?”秦剛問。
“還記得臨湖綠道上的治安錄像嗎?”李毅問秦剛。
“記得,那貨爬牆露了正臉,跑路過程也全拍下來了,有看出什麽異常嗎?“
“不是異常,是細節,想想他跑路的細節。”
秦剛盯著李毅,眼神中有不惑。
“你在錄像裏看那貨跑路的時候,有帶任何東西嗎?比如背著包或挎著袋子。”
秦剛略一思索,“沒有,兩手空空。”
“對,手上沒有任何東西,包括行凶的刀,也沒有背包或袋子這些收納髒物的輔件,結合一下前麵的幾次案例,雖然前麵幾次沒有任何錄像,但可以推理一下。”
李毅坐下來,打開筆記本,寫下:
作案工具刀、繩子、收納髒物的袋子。
“刀在前麵4次的案情中沒有出現過,因為事主跟周公談著心,完全不知道有竊賊進入,竊賊作案後輕鬆離去。而這一次,是因為驚醒了事主,為了恐嚇和威脅並製服事主亮出了凶器,隻是沒有起到效果。繩子在每次案情中都有出現,竊賊需要用繩子從天台頂上滑下事主的陽台,作案之後從正門溜走,所以每次都會留下這件工具,但那條繩子並不是我們在專業戶外店裏見到的攀岩繩,所以並不容易從繩子反向追蹤到嫌疑人,這也是這類案子反複發生的原因。”
李毅看著秦剛,希望自己的話已經撥中了秦剛腦袋裏的那根弦,不過秦剛還是沒反應。
“前麵4次除了些許的現金,丟失的還有手機、筆記本電腦。”李毅指一指桌子上的筆記本電腦,“這台十五寸屏,也就這麽大,報告裏前幾次案情中丟失的筆記本電腦都是14寸屏,五分之四。”李毅用手比劃。
“對,這些物品小,拿在手裏就可以走,可手上拿著東西爬牆也不方便吧。”
“鬆一格皮帶插腰裏就行了。”
李毅站起來,把桌子上的筆記本電腦插在腰上,“其實繩子同樣也可以就這麽綁在身上,穿一件寬鬆點的衣服,隨便就遮住,沒人看得出來什麽不妥。”
秦剛鬆掉一格皮帶,把筆記本電腦插在腰裏,走了兩步,感覺有點怪怪的,除些之外,也沒感覺出有什麽不妥。
“明白,你是想說那貨從來就沒有帶背包或袋子,就沒想過要裝什麽東西,他進每一戶事主家裏,目的都是現金,隻是走的時候,什麽東西順手能帶走,就順什麽。而且每次都留下了繩子這個作案工具,想來腦回路是有些欠,不是一個機智的賊。”秦剛悟出了李毅的意思。
李毅就是這個意思,這個年代裏,現金是稀缺物,如果真的需要在家裏放大量的現金,那一定會鎖在保險櫃裏。
“很可能是一個流竄犯,每到一地兒打幾處秋風,然後再換地兒。”
“確定?”
“暫定吧,結案前,一切都是暫定。”
書房裏整整齊齊,纖塵不染,書桌上的招財貓有節奏的晃動著貓爪,借著斜射的光線,桌麵上依稀有幾個舊的指紋印記。
“有指紋。”李毅指指桌麵。
“采集過,技術組做過對比,是祝愉快的指紋,這間書房,估計也隻有祝愉快回來的時候用吧,你看這一屋子,稀稀落落的放著幾本書,書架子上的酒,比外麵酒櫃裏的都還多。”
“酒是催化劑,除了催化男女之間那點事兒,也可以催化大腦裏某一方麵的思想跳動,我倒覺得無妨,品著酒看著書,不失為一種情調。”
“屋子裏的貴重物品沒有丟失,其實任何東西都沒少。”秦剛道。
李毅點點頭,“竊賊意外地驚醒了林女士,事起倉促,沒時間也沒什麽機會再順上任何物品,要不錢包總能順上一個吧,現金不多但銀行卡總會有,而且我相信林女士的錢包裏不止一張卡,出去找一台櫃員機,放卡進去隨便試密碼,諸如123456或六個一這樣不像密碼的密碼,有不少人是這樣設的銀行卡密碼,包括我老父親。就算錯了被吞掉也無所謂。”
“能跑路就不錯了,這種情形下,要麽製服事主,要麽拔腿就閃人,還想順東西,是自求落網。況且,最值錢的金銀首飾都在櫃子裏。”
李毅指指牆上那副落款於右任的對聯,“這一副字,如果是真品,市場上價格在6位數,如果能進拍賣行,有人炒作一下,七位數也不是沒可能。我要是賊,進來卷了這副字走人就好了,省多少事兒,輕鬆易得,悄無聲息地就盜得寶貝。”
秦剛歎了一口氣,“讀書識字,長進文化,父母從小教育我們,真不是費話。”
“那貨要能知道這副對聯的價值,也不至於淪落到當一個毛賊,都不用進臥室,直接進書房卷了對聯就走,也不會發生接下來的行凶、傷人,偷竊跟持械傷人,這是兩種不同的罪行,刑罰力度也差別大了去。”
不過李毅心裏清楚,相對於一個毛賊,現金是最實際有效的。
貴重的金銀飾物等物品,小件便於攜帶,身上任何一個口袋都可以裝下,不需要專門準備放賊髒的袋子,出手也並不麻煩和瑣碎,算是入室行竊的次選。
珠寶鑽石,價值雖然不菲,但首先得識貨,還需要有專門的渠道銷髒,否則根本出不了貨無法變現,但也算是一個再次選,必竟也是方便攜帶。
古玩字畫這類藝術品,則更高了一個檔次,首先攜帶不方便,其次私下裏很少有人會收貨,正規渠道或是進拍賣行,以普通毛賊的能力,基本沒法走通,通常是不會在毛賊的考慮範圍內。
而現金,是首選,可以了無痕跡的任意使用,不用擔心走露或留下一絲痕跡,所以,無論如何,竊賊都會進入房間搜索,以一個毛賊的常識判斷,現金通常會放在臥室的床頭櫃裏,可以確定,案犯就是一個普通的小偷,趁著風高月黑,隨機找了一戶人家打秋風。
隻是,在這個互聯網興盛的大時代裏,能家裏放上一千元現金的家庭,怕也是不多了。
“此賊想來文化程度也不會太高,雖然連續作案,但手法並不高明,純粹是有一副賊膽,但大腦還是沒有跟得上現代文明的發展。”李毅道。
“何以見得,就憑他放著這副起碼六位數的對聯不偷,卻費神耗事的在房間裏翻箱倒櫃?還要意外地驚醒了事主,偷竊變成了傷人,罪加一等?”秦剛問。
“還記得臨湖綠道上的治安錄像嗎?”李毅問秦剛。
“記得,那貨爬牆露了正臉,跑路過程也全拍下來了,有看出什麽異常嗎?“
“不是異常,是細節,想想他跑路的細節。”
秦剛盯著李毅,眼神中有不惑。
“你在錄像裏看那貨跑路的時候,有帶任何東西嗎?比如背著包或挎著袋子。”
秦剛略一思索,“沒有,兩手空空。”
“對,手上沒有任何東西,包括行凶的刀,也沒有背包或袋子這些收納髒物的輔件,結合一下前麵的幾次案例,雖然前麵幾次沒有任何錄像,但可以推理一下。”
李毅坐下來,打開筆記本,寫下:
作案工具刀、繩子、收納髒物的袋子。
“刀在前麵4次的案情中沒有出現過,因為事主跟周公談著心,完全不知道有竊賊進入,竊賊作案後輕鬆離去。而這一次,是因為驚醒了事主,為了恐嚇和威脅並製服事主亮出了凶器,隻是沒有起到效果。繩子在每次案情中都有出現,竊賊需要用繩子從天台頂上滑下事主的陽台,作案之後從正門溜走,所以每次都會留下這件工具,但那條繩子並不是我們在專業戶外店裏見到的攀岩繩,所以並不容易從繩子反向追蹤到嫌疑人,這也是這類案子反複發生的原因。”
李毅看著秦剛,希望自己的話已經撥中了秦剛腦袋裏的那根弦,不過秦剛還是沒反應。
“前麵4次除了些許的現金,丟失的還有手機、筆記本電腦。”李毅指一指桌子上的筆記本電腦,“這台十五寸屏,也就這麽大,報告裏前幾次案情中丟失的筆記本電腦都是14寸屏,五分之四。”李毅用手比劃。
“對,這些物品小,拿在手裏就可以走,可手上拿著東西爬牆也不方便吧。”
“鬆一格皮帶插腰裏就行了。”
李毅站起來,把桌子上的筆記本電腦插在腰上,“其實繩子同樣也可以就這麽綁在身上,穿一件寬鬆點的衣服,隨便就遮住,沒人看得出來什麽不妥。”
秦剛鬆掉一格皮帶,把筆記本電腦插在腰裏,走了兩步,感覺有點怪怪的,除些之外,也沒感覺出有什麽不妥。
“明白,你是想說那貨從來就沒有帶背包或袋子,就沒想過要裝什麽東西,他進每一戶事主家裏,目的都是現金,隻是走的時候,什麽東西順手能帶走,就順什麽。而且每次都留下了繩子這個作案工具,想來腦回路是有些欠,不是一個機智的賊。”秦剛悟出了李毅的意思。
李毅就是這個意思,這個年代裏,現金是稀缺物,如果真的需要在家裏放大量的現金,那一定會鎖在保險櫃裏。
“很可能是一個流竄犯,每到一地兒打幾處秋風,然後再換地兒。”
“確定?”
“暫定吧,結案前,一切都是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