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9:十二、火攻篇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三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則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曹公曰:以火攻人,當擇時日也。(曹操說:用火攻擊敵人,應當選擇有利的時機。)
曹公曰:因奸人。(曹操說,靠敵人內部的人為內應。)
曹公曰:煙火,燒具也。
曹公曰:燥者,旱也。
曹公曰:以兵應之也。
曹公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
曹公曰:不便也。
(晝風久,夜風止。)曹公曰:數當然也。(曹操說,自然規律就是這樣的。)
曹公曰:火佐者,取勝明也;水佐者,但可以絕敵道,分敵軍,不可以奪敵蓄積。(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曹公曰:若水之留,不複還也。或曰:賞不以時,但費留也,賞善不逾日也。(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曹公曰:不得已用兵。
曹公曰: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曹操說,不能根據自己的喜怒而用兵。)
(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曹操對上麵這句並未作注釋。但其中的道理我們還是能夠理解的。”
慕容天水講到這,看了看已深深沉浸在《孫子兵法》之中的全軍將士,他不由感到了一絲欣慰。於是,他翻了翻即將要結束的《孫子兵法》,說道:“這是《孫子兵法》的第十二篇火攻;第十三篇,也就是它的最後一篇用間,雖然它們篇目排列如此,但在真正的戰場上,它們卻是因勢而變、隨機運用,並不是因它的排列次序而分主次先後。其實,它的每一篇都應是身為將帥者所同等重視,各篇之間更有內在的必然聯係,切不可斷章取義、孤立運用。
想當年,‘諸葛亮斬馬謖’這一戰例,不正是馬謖斷章取義而導致失敗麽?馬謖自詡熟讀兵書戰策,立下軍令狀,欲安保街亭。但他隻知道‘據高臨下’、占領高山紮寨,卻被敵人斷絕汲水之道而失街亭,豈不痛哉?
所以,在殘酷的戰場上,欲立於不敗之地,懂得《孫子兵法》的將帥,要從多方麵多角度多層次上考慮勝戰因素,切不可斷章取義、孤立運用。
漢末時期的赤壁之戰是火攻篇的典型戰例,這是這場大戰的主要體現。當然,此中還融含有許多《孫子兵法》的戰略戰術思想。比如避實擊虛、揚長避短、速戰速決、用間等。曹操在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戰中擊敗袁紹後,分別於公元204年、207年取得了攻取鄴城、北征烏桓的勝利,一舉殲滅了袁紹集團的殘餘勢力,占領了司隸、兗、豫、綠、青、冀、幽、並等州,統一了北方。接連而來的勝利,增強了曹操早日統一天下的雄心壯誌,他開始積極準備南下消滅南方的割據勢力,一統天下。
公元208年春,曹操在鄴城修建玄武池訓練水軍,準備揮師南下。同時,他又派人到西北涼州拉攏馬騰及其子馬超,分別授以他們衛尉和偏將軍之職,以避免南下進軍時他們作亂,使其側後受到威脅。但是,曹操咄咄逼人的攻勢,促成了南方兩個主要割據勢力——東吳孫權與荊州劉備的聯合。孫、劉聯軍精確地分析了曹軍的兵力、作戰特點及長、短,戰場條件等客觀情況,找出了曹軍不善水戰的致命弱點,決定采取以長擊短、避強擊弱、以火助戰的作戰方針,出其不意地以火攻擊敗曹軍,促成了三國鼎立形勢的形成,同時也為戰爭曆史創造了一個以火攻戰勝強敵的典型戰例。
縱觀赤壁之戰的全過程,可見曹操的失敗絕非偶然。曹操依仗其兵力優勢,在一路進展順利的情況中難以保持清醒的頭腦,產生了驕傲輕敵的情緒,以己之短擊敵之長,使自己的優勢喪失;在受降的過程中又疏於戒備,麵對奇襲驚慌失措,猝不及防,最終導致了失敗。而孫劉聯軍則善於利用自己的有利條件,在發現敵軍的弱點時,果斷實施火攻,一舉戰勝強敵。在實施火攻過程中,周瑜、劉備完全遵循了《孫子兵法·火攻篇》中提出的實施火攻的原則、步驟與方法,即事先準備好火具,選擇幹燥而有風的天氣。放火之後,乘敵混亂之時,以主力配合進攻敵軍,做到了‘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赤壁之戰的以弱勝強,為《孫子兵法·火攻篇》作了成功的曆史鑒證。”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三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則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曹公曰:以火攻人,當擇時日也。(曹操說:用火攻擊敵人,應當選擇有利的時機。)
曹公曰:因奸人。(曹操說,靠敵人內部的人為內應。)
曹公曰:煙火,燒具也。
曹公曰:燥者,旱也。
曹公曰:以兵應之也。
曹公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
曹公曰:不便也。
(晝風久,夜風止。)曹公曰:數當然也。(曹操說,自然規律就是這樣的。)
曹公曰:火佐者,取勝明也;水佐者,但可以絕敵道,分敵軍,不可以奪敵蓄積。(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曹公曰:若水之留,不複還也。或曰:賞不以時,但費留也,賞善不逾日也。(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曹公曰:不得已用兵。
曹公曰: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曹操說,不能根據自己的喜怒而用兵。)
(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曹操對上麵這句並未作注釋。但其中的道理我們還是能夠理解的。”
慕容天水講到這,看了看已深深沉浸在《孫子兵法》之中的全軍將士,他不由感到了一絲欣慰。於是,他翻了翻即將要結束的《孫子兵法》,說道:“這是《孫子兵法》的第十二篇火攻;第十三篇,也就是它的最後一篇用間,雖然它們篇目排列如此,但在真正的戰場上,它們卻是因勢而變、隨機運用,並不是因它的排列次序而分主次先後。其實,它的每一篇都應是身為將帥者所同等重視,各篇之間更有內在的必然聯係,切不可斷章取義、孤立運用。
想當年,‘諸葛亮斬馬謖’這一戰例,不正是馬謖斷章取義而導致失敗麽?馬謖自詡熟讀兵書戰策,立下軍令狀,欲安保街亭。但他隻知道‘據高臨下’、占領高山紮寨,卻被敵人斷絕汲水之道而失街亭,豈不痛哉?
所以,在殘酷的戰場上,欲立於不敗之地,懂得《孫子兵法》的將帥,要從多方麵多角度多層次上考慮勝戰因素,切不可斷章取義、孤立運用。
漢末時期的赤壁之戰是火攻篇的典型戰例,這是這場大戰的主要體現。當然,此中還融含有許多《孫子兵法》的戰略戰術思想。比如避實擊虛、揚長避短、速戰速決、用間等。曹操在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戰中擊敗袁紹後,分別於公元204年、207年取得了攻取鄴城、北征烏桓的勝利,一舉殲滅了袁紹集團的殘餘勢力,占領了司隸、兗、豫、綠、青、冀、幽、並等州,統一了北方。接連而來的勝利,增強了曹操早日統一天下的雄心壯誌,他開始積極準備南下消滅南方的割據勢力,一統天下。
公元208年春,曹操在鄴城修建玄武池訓練水軍,準備揮師南下。同時,他又派人到西北涼州拉攏馬騰及其子馬超,分別授以他們衛尉和偏將軍之職,以避免南下進軍時他們作亂,使其側後受到威脅。但是,曹操咄咄逼人的攻勢,促成了南方兩個主要割據勢力——東吳孫權與荊州劉備的聯合。孫、劉聯軍精確地分析了曹軍的兵力、作戰特點及長、短,戰場條件等客觀情況,找出了曹軍不善水戰的致命弱點,決定采取以長擊短、避強擊弱、以火助戰的作戰方針,出其不意地以火攻擊敗曹軍,促成了三國鼎立形勢的形成,同時也為戰爭曆史創造了一個以火攻戰勝強敵的典型戰例。
縱觀赤壁之戰的全過程,可見曹操的失敗絕非偶然。曹操依仗其兵力優勢,在一路進展順利的情況中難以保持清醒的頭腦,產生了驕傲輕敵的情緒,以己之短擊敵之長,使自己的優勢喪失;在受降的過程中又疏於戒備,麵對奇襲驚慌失措,猝不及防,最終導致了失敗。而孫劉聯軍則善於利用自己的有利條件,在發現敵軍的弱點時,果斷實施火攻,一舉戰勝強敵。在實施火攻過程中,周瑜、劉備完全遵循了《孫子兵法·火攻篇》中提出的實施火攻的原則、步驟與方法,即事先準備好火具,選擇幹燥而有風的天氣。放火之後,乘敵混亂之時,以主力配合進攻敵軍,做到了‘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赤壁之戰的以弱勝強,為《孫子兵法·火攻篇》作了成功的曆史鑒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