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4:《三十六計》第五套並戰計


    第二十五計偷梁換柱


    頻更其陣,抽其勁旅,待其自敗,而後乘之。曳其輪也。


    “這辭意是說:多次變動它的陣容,暗中抽換它的主力,等待它自趨失敗,然後乘機控製或吞並它。這就像拖住了大車的輪子,也就控製了大車的運行一樣。


    ‘偷梁換柱’,也就是‘偷龍轉鳳’、‘偷天換日’。狹義的解釋是欺上蒙下,盜弄政權;廣義說,凡使用卑劣手段,把原貨換了,拿假貨色去欺騙人的就叫做‘偷梁換柱’。


    此計使用在商場和官場上的最普遍,譬如買真絲綢變成土布、運鑽石變成石頭等。但此計也有用在情場上的,大有‘瞞天過海’之計的運用。利用此計篡奪王位的例子非常多見,其中有一個最突出、影響最大的,就是‘趙高矯詔立胡亥’。這趙高,就是‘指鹿為馬’的巨大陰謀家,他的拿手好戲全在這‘偷轉’上下功夫。秦始皇病亡後,他假詔害扶蘇、誅李斯、殺蒙恬、逼胡亥,把秦始皇想傳之萬世的江山斷送了,就因為他‘偷’得太幹淨,轉得太離譜。”


    第二十六計指桑罵槐


    大淩小者,警以誘之。剛中而立,行險而順。


    “這辭意是說:強大的懾服弱小的,要用警戒的辦法來誘導他。這適當的強硬,可以得到擁護;使用果敢手段,可以使人敬服。


    ‘指桑罵槐’,即俗語說的‘指著禿驢罵和尚’的意思。這是和自己有關或激於義憤,對不能不罵的人,而又在不便公開罵的環境裏,要排泄胸中的憤懣,借著一件事物或虛構什麽,作打射馬的發其牢騷,表麵上罵的是這件事物,骨子裏卻是在罵那一個人。這是屬於一種罵人的藝術。罵人有文罵與武罵,大抵筆底風雲、唇槍舌劍的屬於文罵;大發雷庭之怒、拍台擊桌、怒目瞪眉、顯示虎狼之威的則屬於武罵。‘指桑罵槐’這無疑是文罵中之文。這不作正麵衝突,而是旁敲側擊的手法,介乎批評與謾罵之間,其態度沒有批評那樣冷靜,也不象謾罵那樣潑辣;就算是罵也罵得高明,不是直接指名道姓的那樣尖酸刻薄,縱使令人聽了咬牙世齒,卻抓不到反抗把柄,套不上‘戰犯’罪名。


    所以,若說破口大罵是唇槍舌劍,那指桑罵槐的嘲諷就是匕首。孔子對此口角戰術也選擇‘吾從諷矣’呢!諷是諷刺,即以微言譏訕,是指桑罵槐的最高境界和技巧,也是冷戰的最佳手段。其效用能使對方知難而退,防患於未然;也可使頑廉懦立,激起其奮發潛力,這就是所謂的刺激。刺激等如人體的血液精氣,俗話說的‘打氣’,即是這個道理。


    由此可以看出,諷刺並不是惡性表現,實際上含有深刻的教育意義。尖酸刻薄的話,聽來雖然刺耳,卻是‘忠言逆耳利於行’。孔子刪春秋,寓言於諷,司馬遷寫的《滑稽列傳》,淳於髡的嬉笑怒罵功夫,確堪大歎觀止。他雖然不是黑口黑麵或血脈憤張的‘指桑罵槐’,但在微言淺談中,能解決繁難的紛爭,這是罵槐的效果,也可以說是一種最和平的手段。要做到和平整治,非有此本領和高度的修養不可。


    普通所說的‘指桑罵槐’,其實就是罵。罵本來就是不禮貌的,被罵的固然難過,自己亦會傷神,但世上有很多非罵不可的人和非罵不可的事。不罵,他還以為你懦弱,助長其作惡氣焰,哪怕君子有動口不動手之戒條,有潔身自愛的涵養,一旦遇著不平事而又非以紅臉對付不可的時候,‘指桑罵槐’的意識很自然會浮起來。不過,古代的‘指罵’之人,多數是沒有什麽熱辣辣的火藥味,尤其是在禮義之邦的最懂禮義之文人,從屈原之‘離騷’到‘李白草書嚇南蠻’,數不盡如長矛土槍之詩詞歌賦,算不清如匕首刺刀短評小事,此類罵在紙上的雖比不上出諸於口那樣咄咄逼人,但此種罵的效果,會給後世留下豐富的罵人資料。


    關於這‘指桑罵槐’的典型事例,有春秋時的矮戲子孟侏儒孟優戲扮孫叔敖,還有西漢名臣東方朔以言辭譏諷武帝、計救乳母之事,更值得後人引以借鑒。”


    第二十七計假癡不癲


    寧偽作不知不為,不偽作假知妄為。靜不露機,雲雷屯也。


    “這辭意是說:寧可裝作糊塗而不行動,不可冒充聰明而輕舉妄動。暗中籌劃而不露聲色,就像雷電在冬季蓄而未發一樣。


    這一計與‘明知故昧’不完全相同,更不同於‘詐癲扮傻’之計。‘詐癲扮傻’似如苦肉計,要損抑自己的意誌,戕害自己的身心,且不容易詐扮,非到了最後關頭,是不會輕於嚐試的。而‘假癡不癲’和‘明知故昧’一般情況下裝聾作啞便可以,但前者在裝聾的同時卻有謀劃,而後者在裝聾的同時卻不一定另有陰謀!至於如何運用,我們應隨機應變,相時而用,不可勉強做作。”


    第二十八計上屋抽梯


    假之以便,唆之使前,斷其援應,陷之死地。遇毒,位不當也。


    “這辭意是說:故意暴露破綻,給敵人方便條件,引誘它深入我方,然後切斷它的前應和後援,使它陷入我預設的‘口袋’。這就如《易經·噬嗑》封中所說的,咬堅硬的臘肉而傷了牙齒一樣,敵人為貪求不應得的利益,必招致後患。”


    第二十九計樹上開花


    借局布勢,力小勢大。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也。


    “這辭意是說:借助其他局麵布成有利的陣勢,雖然兵力弱小,但陣容顯得強大。鴻雁高飛,橫空列陣,憑著羽毛豐滿的雙翼助長氣勢。”


    第三十計反客為主


    乘隙插足,扼其主機,漸之進也。


    “這辭意是說:鑽空子插腳進去,掌握其首腦機關或要塞,要善於循序漸進。


    這辭意的解釋,已與間諜的作用類似。‘反客為主’這一計,即是在鬥爭處於被動地位的時候,想辦法爭取主動控製權的意思,它的同義詞是‘喧賓奪主’。‘喧賓奪主’的解釋,單看這個‘喧’字與‘奪’字,就可知是怎麽回事。即是說,賓客本處於被支配地位,一切要受主人的擺布,這是禮貌上的不成文原則;如果反過來,客人居然站在支配地位,做了主人,要主人聽客人的命令,那就是主權旁落,坦白說是被奪了主權,主人做了傀儡,客人搶得了環境的控製權,這就是說‘喧賓奪主’貪有強搶豪奪意味,其動作實比‘反客為主’粗野得多。‘反客為主’是爭主動地位,是鬥爭中的一個最高原則,能主動就可以控製大局,被動則始終任人擺布。在敵優我劣的情勢下,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取得主動權,沒有主動,就有不會勝利。武術有所謂‘擒拿’與‘反擒拿’之術,正說明了主客之勢的反複爭奪,目的無右爭取控製權,隻要占得了上風,才可以憑自己的意誌去改變環境。照詞意(義)上的解釋,所謂主,就是主人,客是賓客,主與客,是人與人之間禮義上的名分區別,不能混淆,一混淆就是主客不分,或喧賓奪主。孔子所說的‘必也正名乎’?就是這個道理。


    推而廣之,凡萬物都有主體和客體的分別,什麽叫主體呢?這在玉律戒條上有所解釋,即權利義務所依以發生者叫做主體,被其支配者叫客體。如果施之於鬥爭地場合,主與客並沒有什麽界限,總之有支配人的是主,受人支配的是客,能從被動中爭取到主動的就是‘反客為主’。


    以神州大地的曆史為例:皇帝,是世襲的當權派,自然是主;而奪權的革命派是客。如果照主客不可混,賓不能奪主的教條來看,恐怕現在還是夏後氏的江山天下,神州的英雄也不會如是之多。然而後人畢竟聰明,不為教條所拘束,不為當權派威逼利誘,仍然代代有奪權之舉,朝朝有造反事實,造反有理嘛!你有本事,你有種,你也可以去造反!造反不成,為賊為寇;造反成功,稱王稱帝。曆朝曆代的一部曆史係統表就是這樣寫出來的。所以說‘造反有理’還是‘造反無理’,那就要看造反會不會成功。起碼在說‘造反有理’的人說得絕對有‘理’!這就是‘反客為主’的最高表現,也正說明了不管大事小事,都是權利鬥爭的一種明顯根據。


    不管怎樣,‘反客為主’的目的在於奪權,在於爭取主動,控製對方。在春秋之際的‘秦晉崤之戰’前夕,鄭國的智弦高先禮後兵勞軍退秦師之事,就是一個‘反客為主’的鮮明事例。再說近一點的,大唐的郭子儀單騎見回紇,也是‘反客為主’之計的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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