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紫宸園發生那件沒頭沒腦,卻恢詭憰怪之事,韋海池當然不會因為毫發無傷,就拋之腦後,但在太後鍥而不舍地追問下,任瑤光一口咬定她的確目睹了“青紅二鬼”,且數十黑影幢幢,撲麵而來,便覺腦袋轟的一聲,魂魄出竅,不省人事。
又因當日聞聽一聲驚呼,飛速趕往的那群暗衛,遍察四周,均未發覺蛛絲馬跡,如果依任氏、盧媛供述,這麽多人裝神弄鬼,豈能全無痕跡?這下子連不少暗衛也懷疑,也許真是冤魂不散,導致白日見鬼。
殊能料,當時隻有蕭小九一人在場,先使盧媛誤導任氏,後伏擊得手,輕點要穴,致使任氏迷迷糊糊,再用摧眠之術,惑其神智,活生生把任氏嚇暈,自然可以不留痕跡,而任氏清醒之後,也篤斷目睹鬼魂。
可惜莒世南掌握這門摧眠“攝魂”之術,不能同時迷惑眾人,且有一定限製,否則,蕭小九完全不用如此大廢周章,必需利用南喬與盧媛相助。
韋太後半信半疑,但更加偏向的仍是有人裝神弄鬼,且鎖定主使便是十一娘,可讓她不得其解的是,十一娘為何大廢周章,卻沒造成任何損害?
總不能皇後閑得發慌,弄出這場鬧劇,就是為了嚇一嚇任瑤光?
直到盧媛去辭,南喬突而疏遠,韋海池更加確信這事決非冤魂顯靈,必定內藏陰謀。
可那日之後,除了南喬盧媛兩人異動之外,一切又皆風平浪靜,仿佛什麽都沒發生。
這一生,活了六十年,韋海池也算經曆過不少人事,鮮少有她看不通透的吊詭,但這回卻真有如墜五雲霧裏,全然不明脈絡。
若說十一娘是不滿她借禦園設宴,耀武揚威,必定會借鬧鬼一事,引生輿論,可過了甚長一段時日,外界對此吊詭之事卻毫無察聞,總不能十一娘這麽做,就是為了敗她興致罷?
韋海池不信皇後會如此幼稚。
當百思不得其解,且又無從追察,韋太後也隻好把這事暫時擱置,更不說未久,又一件突發之事,觸動了她敏感的神經。
這事要說也不大——至少在韋太後看來,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事發多年之前,苦主乃長安城中,修政坊一戶人家,家主姓馮,名美,少時紈絝,因其祖父也曾官拜中書舍人,雖非世家大族,卻也頗有積產。然這馮美,一心賭玩,不思上進,很快便將產業敗賣大半,隻留宅院一所,賃出一半給人租住,以此作為活計。
但祖上仍然還留下不少名家字畫,馮美雖說敗家,卻還沒有轉賣一空,尤其是那幾幅美人圖,怎麽也不舍得轉讓。
他後來因為生計拮據,漸漸戒了賭博,娶了平民之女為妻,因妻子賢惠又能持家,小日子倒也還過得和美。
但愛好交遊這一習慣,卻一直未曾戒絕,常有酒肉之徒,來馮美家中飲樂,馮美屢屢把那僅餘的美人圖,示出顯擺,追憶當年,家世如何顯赫。
不想卻惹火燒身。
是酒肉之徒當中一位,與光祿丞鄭宕有牽三搭四的親誼關聯,這酒肉之徒,又知鄭宕偏好收藏美人圖,正好馮美私藏,確為名家繪製,甚為珍貴,連忙告密,又自告奮勇,遊說馮美將私藏轉讓。
馮美哪裏樂意?一口拒絕。
鄭宕乃謝饒平黨徒,雖不居要職,又怎會將馮美一介白衣放在眼裏?求索不得,便生強取之意,於是便令其子鄭慧,狡撰一張借據,以討債為名,行豪奪之事。
馮美私藏被奪,更遭受一場辱打,氣憤難已,奈何狀告無門,最終鬱鬱而亡。
現如今是馮美之子馮暨,突然又至萬年縣衙擊鼓鳴冤,狀告鄭慧奪畫傷人,致使父親慘死。
事隔多年,馮暨現在才又發作,且狀告之人的父親,已經謝饒平保舉提攜,如今早已不是區區光祿丞而已,擢升為工部侍郎,隸屬尚書省。
韋太後不信巧合,料斷這一定來自十一娘的反擊。
於是緊急會見謝、韋等人,麵授機宜,交待務必讓鄭慧一口咬定,當年馮美的確寫下借據,也是馮美自願以畫抵債,馮美乃重病不治,其子馮暨,乃誣告官家子弟。
哪知還不等禦史彈劾,謝、韋於朝堂之上與後係據理力爭,鄭慧竟然招供,當初的確是他行為豪奪之事,強搶馮美私藏,但他是因為逼於無奈,因為其父鄭宕,起初下令嫡長子鄭宜行惡,鄭宜深覺掠奪他人屬無恥違法之行,跪勸父親莫行惡事,觸怒鄭宕,竟將嫡長子杖責致死!
鄭慧原本隻是庶子,眼看連嫡長兄都落得如此結局,哪裏還敢違逆父命?於是乎隻能聽令行事。
此案頓時引起了不少言官憤議,紛紛彈劾鄭宕。
謝饒平不得不為黨徒辯解,稱鄭慧舉告其父,屬不孝大罪,理當處死,供辭也不應采信。
哪知鄭宕之妻,也就是被父親活活打死的鄭宜之母,竟然跪於丹鳳門外,呈血書,證實鄭宕之罪。
謝饒平理屈辭窮,隻能申辯,說什麽子逆父在先,父施以責訓並不違禮法,就算一時失手,重責致死,屬過失殺,依大周律法,不受追究;而馮美案,劫掠者為鄭慧,並非鄭宕,所以應由鄭慧償命,鄭宕不被追責。
這簡直就是強辭奪理,引起眾多言官抨擊,馮繼崢有心相助,卻又擔心自己身上也沾染汙水,到底還是坐壁上觀。
十一娘眼見遲兒頗有躍躍欲試的情態,便未先作決斷,而問道:“太子若有見解,不妨抒發,就算有不足之處,諸位臣公也能及時指正。”
這下殿內的七嘴八舌頓時安靜下來,全都洗耳恭聽太子有何高論,偏隻有韋元平仍然嘀咕,雖那聲音並不響亮,可因為四周突然安靜,仍有不少人聽見了他的質疑。
“太子啟蒙未久,稚齡少知,想穆宗帝當年,如這般年紀,太後可從不允以稚拙之語,議論政事。”
林昔立即給予反駁:“太子尚未言論,韋相何以斷定蒙昧無知?穆宗帝莫說幼學之齡,便是大婚已足親政,太後尚且不甘交權,此乃後宮擅國之謬,韋相竟還用為標榜?!”
“你,你竟敢……”韋元平又要怒斥林昔毀謗。
“韋相國,大周律法從不以言論定罪,如韋相國從前,屢常頂撞穆宗,目無君上,又怎限言論?若真論罪,韋相國此時怕且不在朝堂之上了,太後執政時,便多有言官舉劾,主張太後理當交權,由穆宗親政,否則便是擅國圖逆,連太後都恐於此忠直之諫,不敢再罔顧禮法,韋相國以此責林中丞毀謗,似乎自己方有毀謗之嫌。”十一娘冷冷說道。
韋太後乃老奸擅國,這本是天下共識,難道僅僅因為她乃太後,就能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縱然勢敗,也不容輿論譴責半句?
況乎十一娘之所以用鄭宕開刀,目的便是對所謂父母尊長之權加以限製,否則韋太後作為天子嫡母,莫說治罪,批評兩句都算不孝,到她真動手肅清朝堂時,難保太後不會再上演脫簪跣足,跪席待罪的鬧劇。
也是時候讓朝堂與臣民達成共識,孝道決不能成為某些人手裏的殺手鐧,更不是免死牌!
遲兒也不怯場,揚聲道:“韋相既認定孤蒙昧無知,那麽待孤言論之後,先請韋相指正。”
又因當日聞聽一聲驚呼,飛速趕往的那群暗衛,遍察四周,均未發覺蛛絲馬跡,如果依任氏、盧媛供述,這麽多人裝神弄鬼,豈能全無痕跡?這下子連不少暗衛也懷疑,也許真是冤魂不散,導致白日見鬼。
殊能料,當時隻有蕭小九一人在場,先使盧媛誤導任氏,後伏擊得手,輕點要穴,致使任氏迷迷糊糊,再用摧眠之術,惑其神智,活生生把任氏嚇暈,自然可以不留痕跡,而任氏清醒之後,也篤斷目睹鬼魂。
可惜莒世南掌握這門摧眠“攝魂”之術,不能同時迷惑眾人,且有一定限製,否則,蕭小九完全不用如此大廢周章,必需利用南喬與盧媛相助。
韋太後半信半疑,但更加偏向的仍是有人裝神弄鬼,且鎖定主使便是十一娘,可讓她不得其解的是,十一娘為何大廢周章,卻沒造成任何損害?
總不能皇後閑得發慌,弄出這場鬧劇,就是為了嚇一嚇任瑤光?
直到盧媛去辭,南喬突而疏遠,韋海池更加確信這事決非冤魂顯靈,必定內藏陰謀。
可那日之後,除了南喬盧媛兩人異動之外,一切又皆風平浪靜,仿佛什麽都沒發生。
這一生,活了六十年,韋海池也算經曆過不少人事,鮮少有她看不通透的吊詭,但這回卻真有如墜五雲霧裏,全然不明脈絡。
若說十一娘是不滿她借禦園設宴,耀武揚威,必定會借鬧鬼一事,引生輿論,可過了甚長一段時日,外界對此吊詭之事卻毫無察聞,總不能十一娘這麽做,就是為了敗她興致罷?
韋海池不信皇後會如此幼稚。
當百思不得其解,且又無從追察,韋太後也隻好把這事暫時擱置,更不說未久,又一件突發之事,觸動了她敏感的神經。
這事要說也不大——至少在韋太後看來,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事發多年之前,苦主乃長安城中,修政坊一戶人家,家主姓馮,名美,少時紈絝,因其祖父也曾官拜中書舍人,雖非世家大族,卻也頗有積產。然這馮美,一心賭玩,不思上進,很快便將產業敗賣大半,隻留宅院一所,賃出一半給人租住,以此作為活計。
但祖上仍然還留下不少名家字畫,馮美雖說敗家,卻還沒有轉賣一空,尤其是那幾幅美人圖,怎麽也不舍得轉讓。
他後來因為生計拮據,漸漸戒了賭博,娶了平民之女為妻,因妻子賢惠又能持家,小日子倒也還過得和美。
但愛好交遊這一習慣,卻一直未曾戒絕,常有酒肉之徒,來馮美家中飲樂,馮美屢屢把那僅餘的美人圖,示出顯擺,追憶當年,家世如何顯赫。
不想卻惹火燒身。
是酒肉之徒當中一位,與光祿丞鄭宕有牽三搭四的親誼關聯,這酒肉之徒,又知鄭宕偏好收藏美人圖,正好馮美私藏,確為名家繪製,甚為珍貴,連忙告密,又自告奮勇,遊說馮美將私藏轉讓。
馮美哪裏樂意?一口拒絕。
鄭宕乃謝饒平黨徒,雖不居要職,又怎會將馮美一介白衣放在眼裏?求索不得,便生強取之意,於是便令其子鄭慧,狡撰一張借據,以討債為名,行豪奪之事。
馮美私藏被奪,更遭受一場辱打,氣憤難已,奈何狀告無門,最終鬱鬱而亡。
現如今是馮美之子馮暨,突然又至萬年縣衙擊鼓鳴冤,狀告鄭慧奪畫傷人,致使父親慘死。
事隔多年,馮暨現在才又發作,且狀告之人的父親,已經謝饒平保舉提攜,如今早已不是區區光祿丞而已,擢升為工部侍郎,隸屬尚書省。
韋太後不信巧合,料斷這一定來自十一娘的反擊。
於是緊急會見謝、韋等人,麵授機宜,交待務必讓鄭慧一口咬定,當年馮美的確寫下借據,也是馮美自願以畫抵債,馮美乃重病不治,其子馮暨,乃誣告官家子弟。
哪知還不等禦史彈劾,謝、韋於朝堂之上與後係據理力爭,鄭慧竟然招供,當初的確是他行為豪奪之事,強搶馮美私藏,但他是因為逼於無奈,因為其父鄭宕,起初下令嫡長子鄭宜行惡,鄭宜深覺掠奪他人屬無恥違法之行,跪勸父親莫行惡事,觸怒鄭宕,竟將嫡長子杖責致死!
鄭慧原本隻是庶子,眼看連嫡長兄都落得如此結局,哪裏還敢違逆父命?於是乎隻能聽令行事。
此案頓時引起了不少言官憤議,紛紛彈劾鄭宕。
謝饒平不得不為黨徒辯解,稱鄭慧舉告其父,屬不孝大罪,理當處死,供辭也不應采信。
哪知鄭宕之妻,也就是被父親活活打死的鄭宜之母,竟然跪於丹鳳門外,呈血書,證實鄭宕之罪。
謝饒平理屈辭窮,隻能申辯,說什麽子逆父在先,父施以責訓並不違禮法,就算一時失手,重責致死,屬過失殺,依大周律法,不受追究;而馮美案,劫掠者為鄭慧,並非鄭宕,所以應由鄭慧償命,鄭宕不被追責。
這簡直就是強辭奪理,引起眾多言官抨擊,馮繼崢有心相助,卻又擔心自己身上也沾染汙水,到底還是坐壁上觀。
十一娘眼見遲兒頗有躍躍欲試的情態,便未先作決斷,而問道:“太子若有見解,不妨抒發,就算有不足之處,諸位臣公也能及時指正。”
這下殿內的七嘴八舌頓時安靜下來,全都洗耳恭聽太子有何高論,偏隻有韋元平仍然嘀咕,雖那聲音並不響亮,可因為四周突然安靜,仍有不少人聽見了他的質疑。
“太子啟蒙未久,稚齡少知,想穆宗帝當年,如這般年紀,太後可從不允以稚拙之語,議論政事。”
林昔立即給予反駁:“太子尚未言論,韋相何以斷定蒙昧無知?穆宗帝莫說幼學之齡,便是大婚已足親政,太後尚且不甘交權,此乃後宮擅國之謬,韋相竟還用為標榜?!”
“你,你竟敢……”韋元平又要怒斥林昔毀謗。
“韋相國,大周律法從不以言論定罪,如韋相國從前,屢常頂撞穆宗,目無君上,又怎限言論?若真論罪,韋相國此時怕且不在朝堂之上了,太後執政時,便多有言官舉劾,主張太後理當交權,由穆宗親政,否則便是擅國圖逆,連太後都恐於此忠直之諫,不敢再罔顧禮法,韋相國以此責林中丞毀謗,似乎自己方有毀謗之嫌。”十一娘冷冷說道。
韋太後乃老奸擅國,這本是天下共識,難道僅僅因為她乃太後,就能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縱然勢敗,也不容輿論譴責半句?
況乎十一娘之所以用鄭宕開刀,目的便是對所謂父母尊長之權加以限製,否則韋太後作為天子嫡母,莫說治罪,批評兩句都算不孝,到她真動手肅清朝堂時,難保太後不會再上演脫簪跣足,跪席待罪的鬧劇。
也是時候讓朝堂與臣民達成共識,孝道決不能成為某些人手裏的殺手鐧,更不是免死牌!
遲兒也不怯場,揚聲道:“韋相既認定孤蒙昧無知,那麽待孤言論之後,先請韋相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