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Ⅻloveandmarriage


    愛情和婚姻都是對異性伴侶最親密的奉獻。它表現在雙方的心心相印、身體的吸引以及生兒育女的共同願望之中,這些都體現了愛情和婚姻中互相合作的一麵。


    愛情和婚姻並不單單是如何滿足性本能的問題。每一對配偶都應該關心對方更甚於關心自己,都應該互相平等對待,這是保障愛情和婚姻成功的基礎。那些一心注重個人利益、一心想在生活中獲取什麽而不是付出什麽的人很容易在愛情和婚姻方麵走向失敗。


    兒童時期就開始形成個人對愛情和婚姻的展望,父母對他們應該積極引導,培養他們關心別人與平等合作的精神。


    父母之間應該和睦相處,否則,家庭的不幸會給孩子未來的生活帶來陰影。


    每個人在愛情和婚姻中的表現都與他的生活方式相一致,都可以反映出他是自私自利的,還是充滿合作精神的。


    愛,合作與社會興趣的重要性


    德國的一個地方有種古老的習俗,用以判斷男女雙方是否適合過上婚姻生活。在結婚前,新郎、新娘會被帶到一個砍倒的大樹旁,他們需要用一把鋸把樹鋸為兩段。人們由此可以看出他們的合作程度如何。在鋸樹的過程中,男女雙方隻有傾力合作,才能很好地完成任務;假如他們不能很好地配合,就很可能一事無成。可見,這些德國村民很早就認識到,合作是婚姻的首要前提條件。


    所以,假如有人問我愛情和婚姻究竟意味著什麽?我會回答,也可能不甚完整:愛情,及其成果婚姻,是對異性伴侶最親密的摯愛。這種感情表現於肉體吸引、伴侶關係,以及生兒育女中。在人類進程中,愛情與婚姻不可或缺,事關人類的幸福。


    可以說,愛情與婚姻是人類為追求幸福而進行的合作。我們不妨以肉體吸引為例,這也是人類發展的一個巨大推動力。我們知道,人類麵對自然有很多弱點,若維持人類生命的延續,就要進行生息繁衍。所以,我們必須有生育能力,也因此持續受到肉體吸引的刺激。


    由此可見,在兩性關係中,我們絕不能僅考慮自己,要時常為對方考慮。很明顯,假如一個人能夠關心別人,那麽,他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會盡力照顧到別人的利益。假如這樣,很多夫妻間的矛盾也就可以隨之化解。


    可見,愛情絕不像一些心理學家所說的那樣,純粹地出於生理本能。誠然,性欲是一種驅動力,是人的一種本能,但愛情與婚姻絕不僅僅滿足於這種驅動力。事實上,在愛情與婚姻中,性欲也變得文雅而高尚。所以,這其實都是在為人類的持續利益和社會生活所做的努力。


    因此,我們會看到,愛情與婚姻問題實則牽涉全人類共同的幸福。這是因為,人類生活在地球上,由兩性構成,兩性之間唯有合作,人類才得以生存和延續。基於此,我們就可以看到,兩性之間應該建立一種平等的伴侶關係。


    實際上,從我們幼時所接受的訓練來看,兩性合作確實是一個挑戰。因為我們從小要麽被教導獨自工作,要麽被教導與一群人工作,但兩性成雙成對工作的經驗顯然極少。


    可以說,要真正處理好兩性關係,任何一方都應當在關心別人方麵勝過自己。這是愛情與婚姻成功的唯一基石。如果兩人都做到了這一點,那麽雙方在伴侶關係上才可能真正意義上平等。而且,雙方都應該竭力讓對方生活得舒適,這樣才能讓彼此覺得互相需要,無可取代,並認為對方是自己真正的朋友。


    在愛情與婚姻中,假如一方想操縱另一方,強迫對方服從自己,那麽兩者就無法成功地生活在一起。然而遺憾的是,現在仍有不少男人固執地認為,男人應該起主導作用,要控製對方。正因為這樣,才出現很多不美滿的婚姻。


    因為沒有人甘願長久地處於屈從地位,哪怕是異性伴侶之間。實際上,伴侶之間應該是平等的,唯有如此,在麵臨生活時,雙方才能找到可以解決的途徑。譬如說,在生兒育女,以及孩子未來的教育上,他們才可以達成共識。而且即使出現了問題,彼此不會相互推諉,而是合作解決。


    婚前準備


    我們的教育太注重個人成功,因而常忽略個人能為社會帶來什麽。正因為這樣,很多人才會在合作方麵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其實,這種情況在兩性合作中,表現得尤為突出。那麽,我們在婚前應該做哪些準備,才能規避可能的錯誤呢?


    1.生活方式與婚姻態度。


    一個成年人在生活中遭遇的任何危機實際上都與他的早期訓練所形成的生活方式相關。所以,一個人的婚前準備並非一蹴而就的。在他童年時的一係列行為特征中,我們就可以看出他日後是怎樣應付成人環境的。其實,一個人在五六歲的時候,他性格中對愛情的處理方式就已基本形成。


    在兒童發展的早期,我們就可以看到他對愛情以及婚姻的觀點。當然,這並不是指他們的性衝動,而是他們覺得自己已經逐漸成為社會生活中的一員。


    所以,當我們看到小孩子表現出對異性的興趣,並且像“過家家”一樣為自己選擇對象時,切不可將這理解為孩子的胡鬧與性衝動,更不可以嘲弄與取笑他們。我們應該理解孩子,更應該認識到,他們向愛情與婚姻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如果能夠這樣的話,對孩子以後的發展會有健康的引導作用,並使孩子為以後的愛情與婚姻逐步做好充分準備。而且可以幫助孩子在以後的兩性交往中,培養健康的合作習慣,並有助於培養孩子以後的一夫一妻製觀念。


    倘若父母婚姻和諧的話,我們對婚姻的準備就會更充分些。實際上,孩子對婚姻的印象最初來自父母的生活。我們發現,大部分的生活失敗者都與他們破裂的家庭有關。的確如此,要是父母不懂得合作,又怎能教會孩子兩性合作?所以,我們看一個孩子是否適合婚姻生活,一般看一下他在什麽樣的家庭氛圍裏長大,以及他對父母與兄弟姐妹的態度怎樣就可以知道。


    當然,正如我們前麵所論述的,一個人並非決定於其所處環境,而是他對環境的詮釋。不同的詮釋會對孩子有重要的影響。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有些孩子的父母關係很緊張,但若孩子將這種境況解釋為自己在以後的家庭生活裏要更加用心,那麽,這個孩子就是在為以後的婚姻生活積極地做著準備。由此可見,了解一個人的家庭處境固然重要,但我們絕不可以因為對方家庭狀況糟糕就對他做出判斷與拒絕。


    2.友誼與工作。


    友誼是培養一個人社會感的重要途徑。在友誼裏,我們能夠學會怎樣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問題,怎樣聆聽對方的感受。假如小孩在孤獨中長大,身邊沒有夥伴與朋友,他就難以產生認同別人的能力。他會總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而且熱衷於保護自己的利益。


    實際上,對友誼的訓練也是我們婚前準備的重要部分。假如我們兒童時的遊戲裏包含了合作的因素,這種遊戲顯然有助於我們的成長。可現實不妙的是,我們常在孩子們的遊戲裏看到希望彼此超越的情況。


    所以,我認為,建立一些供孩子們一起玩耍、學習的環境,對孩子的成長很有幫助。尤其要指出的是,我們不能忽略跳舞的作用,因為跳舞需要兩個人必須合作才能跳好。當然,在孩子階段,假如我們能夠教會孩子怎樣走簡單的舞步,也會有助於他們的發展。


    還有一個重要的婚前準備是工作問題。這個問題也很好解釋,夫妻中總得有一個人,或者雙方有份工作,才能使他們養家糊口。由此可見,在婚前準備中,還包括工作的準備。


    3.性教育。


    我從來不讚成父母過早地給孩子講解性和肉體的事情,或者給孩子講太多還不應該知道的成人間的事情。小孩看待婚姻的態度很重要,假如父母過早地給孩子講述婚姻的事情,會讓孩子覺得自己難以勝任婚姻的要求,進而將婚姻視為一種壓力。


    根據我多年的研究發現,倘若孩子在4~6歲時就知道了成人關係,或者是性早熟的孩子,他們在以後會更加害怕愛情,並將愛情視為一種危險信號。當然,孩子在比較成熟後才得到相應的解釋和經驗,那麽這時,孩子就不會過於害怕,從而有助於他們樹立正確的婚姻觀。


    在這裏麵,關鍵在於我們不應該欺騙孩子,更不能逃避孩子的問題,而要理解這些問題的深層含義。隻要我們向孩子解決了他們應該了解的問題,並確信他們能夠理解即可,但這種教育一定要適可而止。所以,我們關鍵是讓孩子自主地學會詢問,來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可見,我們和孩子建立彼此信賴和尊重的關係還是很重要的。


    還有一種錯誤的觀點,認為小孩從同齡人那裏獲取解釋,就會受到誤導。實際上,一個受過良好合作與訓練的小孩不會從這種與同齡人的玩笑裏受到傷害。其實,孩子們不會盲目相信同伴告訴自己的一切,而且對於同伴說的一些言過其實的話,他們會回去問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姐妹。我還發現,小孩在這方麵的機製與靈敏甚至超過成人。


    4.影響擇偶的因素。


    我們發現,即使成人性生活中的肉體吸引也常是在童年的啟蒙經曆中學到的。譬如說,小孩對於周圍異性給予他的印象,常是孩子在肉體吸引方麵獲取的啟蒙知識。因此,一個男孩從母親、姐妹或者周圍女孩那裏得到這些啟蒙知識後,就會在以後選擇性伴侶時,看她們是否與自己早期接觸的異性有相似性。在有的時候,孩子還會受小時候看到的一些藝術作品影響。


    從廣義上說,每個人並沒有選擇的自由,隻能受其教養的影響來進行抉擇。此外,我們在擇偶時,也常從自己的審美觀出發,這種審美觀又常是基於我們對健康和進步的渴望。這正是永遠吸引我們的美。


    有時,假如男孩從小與母親關係不和,或者女孩與父親關係不和,他們在以後生活中會找與父母類型相反的人。比如說,一個男孩的母親經常責罵他,這個男孩的性格又比較軟弱,那麽,他在以後擇偶時,就會認為那些表麵溫和的女人對自己更有吸引力。假如這個男孩很容易犯錯,自製力弱,就會偏向於找一個比較強壯的妻子,從中尋找一種心理的平衡。假如這個男孩與母親的裂痕難以調和,那麽,異性對他來說,甚至可能喪失吸引力,若達到最弱的程度,就是排斥異性。


    婚姻裏的承諾與責任


    假如一個人隻懂得追求自己的利益,那麽這個人為婚姻而做的準備就極差。在對愛情與婚姻的準備中,我們要是存在猶豫和猜疑,就會使伴侶關係的發展受阻。實際上,兩性合作需要一種承諾。我們隻有許下一個一生不變的承諾,婚姻才可以稱其為婚姻。


    當然,這個承諾包括生兒育女的合作。應該說,美滿婚姻是養育下一代的最好方式,任何婚姻都必須具有這一個目標。其實,婚姻也有其法則和規律,倘若我們在裏麵有所忽視,便會觸犯合作這一永恒的規律。


    倘若我們限製自己隻承擔5年的期限,並將前期的婚姻視為試驗期,那麽,我們就不能得到真正的愛情和婚姻。實際上,無論誰有這一想法,其在婚姻裏的合作必然難以全力以赴。所以,婚姻實際上沒有“退出條款”,愛情更不能用時間限製有效期,如果有的話,就應該是一生一世。


    基於此,我們會知道,甜蜜的愛情關係總是具備這樣的特征:忠誠、正直、可靠、不自私、關愛還有些婚姻在一開始的時候,就鑄成了錯誤,所以到最後隻能草草收場。比如,那些被寵壞的孩子在婚姻裏常覺得自己受到了忽視,而且容易變成婚姻裏的暴君,另一方則會覺得自己受到了虐待,從而起來反抗。


    假若兩個被寵壞的人結婚,雙方都會要求自己獲得關心和注意,結果又都無法獲得滿足,因此常會發生爭吵。接下來,他們就會想辦法獲得脫身的機會。比如說,其中的一方開始與第三方勾搭,以圖獲得更多的關注。


    我們還發現有些人無法與一個人進行戀愛,隻有同時與兩個人相愛,並從一個人那兒跳到另一個人那兒,他們才會覺得自由,認為自己不必承擔愛情的全部責任。實際上,一個人在愛情裏腳踩兩隻船,結果隻能一無所有。


    還有些人想追求一種浪漫得不可企及的愛情,這樣的話,他們便可能沉迷於幻覺中,而不是找一位現實中的伴侶。假如一個人長期抱著這種幻想不放,就會逐漸排除掉現實裏的所有對象,因為現實中的愛人沒有誰能夠達到理想中的水平。


    基於此,我們在生活裏培養自己對性別的正確態度,就變得很重要。作為極端的表現,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人對自己的性別角色十分不適應,具體表現為女人性冷淡和男人心神性陽痿。實際上,這種情況的出現,歸根結底,在於人們對性別的錯誤認識,除非我們真正地認為男女平等,才可以從根本上予以避免。


    此外,我們還發現,假如男女雙方在婚前沒有發生過性關係,會讓彼此更容易獲得親密而忠誠的愛情和婚姻。而且,大多數男人在私下裏並不喜歡自己的情人或愛人在婚前就已經不是處女了。從內心深處,他們在震驚之餘,會覺得對方過於隨便。所以在我們的文化裏,對於婚前性關係,女子的精神壓力要大於男子。


    在婚姻中,假如不是因為對愛情勇敢的執著,而隻是對外界的恐懼才結婚,顯然也是一種錯誤。這起碼表明,他們不是真正的合作。假如他們選擇酗酒,或者是社會地位和教育程度遠不如自己的人,這其實也是一種對愛情和婚姻的恐懼,進而希望自己在婚姻中受到特別的尊崇。假如這樣的話,則會破壞婚姻裏的兩性平等。


    結婚的工作


    從一個人與異性的接觸方式中,可以看出這個人的勇敢程度和合作能力的強弱。由於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所以,他們在求愛時會有獨特的表現。一個人在戀愛中的行為方式,會揭示出他對未來是樂觀、充滿信心,還是自私自利、臨場退縮。


    基於此,一個男子在追求女孩時,可能小心謹慎,也可能大膽衝動、狂追猛打。無論怎樣,他們的求愛方式決定於他們的目標和生活方式。當然,在我們的文化裏,人們通常希望男子要主動些,即要首先表達愛意。所以,隻要這種傳統還存在,我們就應該訓練男孩要學會男性態度,諸如主動、不猶豫、鍥而不舍。


    當然,女孩子也可以主動求愛,但在我們觀念裏,女孩子必須比男性要保守。因此,她們接近異性的方式,總是要展現自己的風姿儀態、穿著打扮與顧盼談吐。總體來說,男性的求愛方式要簡單膚淺些,而女性則要含蓄些。


    1.生理問題。


    坦率地說,夫妻雙方有性的吸引力是必要的,但要符合人類幸福的渴望。如果雙方真的彼此吸引,那麽,他們在性方麵的吸引力就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弱。


    我們還要明白的一點是,人的性衝動與動物的性衝動存在不同,諸如人的性衝動可以是連續不斷的,從而保證人類的繁衍,這也是人類增殖的重要途徑。對於別的動物來說,上帝則選用了別的方式確保其生存,比如說,一些雌性動物產下大量的卵,這些卵很多不會成熟,雖然在孕育的時候很多卵被損壞,但由於數量巨大,所以總有些卵能夠生存下來。


    實際上,能夠確保人類延續的重要方法是生兒育女。我們從那些在愛情與婚姻的態度中,可以發現,凡是能夠自發關心人類幸福的人也是最可能生兒育女的人,而一些對別人不太感興趣的人則會拒絕生育的負擔。


    因此可以說,我們要圓滿地解決愛情與婚姻的問題,就必須下定生兒育女的決心。同時,美滿婚姻是我們養育下一代的最佳方式。


    2.一夫一妻製、工作與現實。


    我們認為,對愛情和婚姻的最好解決之道就是一夫一妻製,而這顯然也是我們樹立男女平等觀念的重要舉措。假如不是一夫一妻製的話,男女在合作中必然難以全力以赴,也不會盡力而為。這樣的話,久而久之,婚姻便容易出現裂痕。


    還有些人把婚姻看作愛情的幸福結尾,這種觀點也是錯誤的。比如,不少愛情小說以兩個人結婚而告終。實際上,兩人結婚後,他們的各種關係才真正開始。他們在婚姻中麵臨生活任務,以及為社會創造的機會。實際上,愛情本身並未解決一切問題,步入婚姻後,很多實際問題才得以解決。另外,解決婚姻問題的最好辦法是依靠工作、興趣與合作。


    其實,婚姻關係中沒有什麽不可思議的東西。我們應該看到的是,人們在婚姻中的態度總是其生活方式的表達。所以,隻有了解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我們才能夠真正了解他對婚姻的態度。


    我們還發現一些孩子仿佛試圖逃避現實,他們一般是被寵壞的孩子。典型表現是,他們在生活裏不想奉獻,卻總想著天上掉餡餅。這樣的人,他們需要的婚姻常是露水夫妻式婚姻、嚐試性婚姻、容易離婚的婚姻。他們在婚姻一開始的時候,就要求獲得不受限製的自由。一旦他們覺得自己受到限製,就可能不忠於對方。


    同時,夫妻還應該關心孩子的幸福。假如夫妻雙方不能塑造出和諧的兩性關係,整天怒目相向、爭吵不休,從而輕視其婚姻契約,那麽這樣的話,顯然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3.解決婚姻裏出現的問題。


    或許有些夫妻確實難以生活在一起,分開要比在一起更好,那麽夫妻雙方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個重要原因在於,他們將離婚看得與結婚相似,那就是:“我可以從中獲得什麽好處?”


    我們的確在生活中常出現這樣的事情,兩個人結了又離,離了又結,但他們似乎屢犯同樣的錯誤。這裏有個問題,我不知道美國是否如此,但在歐洲,大部分精神病學家會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是追求個人幸福。因此,如果夫妻雙方在歐洲遇到這種情況,常會被建議找個情人,認為這樣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我相信,在某個時候,他們一定不會再這麽建議。事實上,他們之所以會得出這樣錯誤的認識,是因為他們沒有全麵理解愛情與婚姻,也沒有理解一種整體觀。


    假如有人認為婚姻是用來解決個人問題的方式,也會鑄成類似的錯誤。在此,我仍以歐洲為例,假如有男孩或女孩神經過敏,精神病學家的建議往往是找一個情人,然後發生性關係,認為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當然,他們對成人也是如此建議的。


    倘若這樣的話,就把愛情與婚姻淪為一種專利“藥品”,這種“藥品”不僅不能使患者痊愈,反倒讓人更加不知所措。所以,要正確地理解愛情和婚姻,我們必須完美地實現全部的人格。


    有些人在結婚的時候,懷有不正當目的;還有些人為經濟原因而結婚;有些人是同情別人而結婚;還有的是想得到一個仆人。坦率地講,這都是對待愛情與婚姻錯誤的方式。此外,還有些人結婚是為了增加自己的困難,從而給自己一個借口。比如說,曾有一個年輕人在學業與職業上遇到很多麻煩,覺得自己可能很失敗,便試圖為自己找個借口。於是,他結婚了。這種情形下的婚姻對他來說不過一個借口罷了。


    婚姻與男女平等


    肯定地說,我們一定不能低估愛情問題,它將決定我們一生的幸福,因此,要將其置於重要位置。實際上,我所見到的很多婚姻案例中,處於不利地位的常是女性。這是因為在我們的社會中,男性在婚姻中常居於強勢地位。這其實是社會對婚姻關係的錯誤處理。


    在這樣的關係中,純粹的反抗是無法克服的,特別是在婚姻中,這種反抗既會影響兩者的關係,又會影響對方的幸福。我們隻有認識到社會的一般態度,並予以改變,才能從根源上克服。


    我有一個底特律的學生,她做了一項社會調查,發現有40%的女孩居然希望自己是男孩。這意味著她們對自己的性別角色不滿。是的,假如人類的一半都失望沮喪,痛恨自己的社會地位,痛恨另一半人被賦予了更多自由和權利,我們又怎能完美地解決愛情與婚姻的問題?假如女性認為自己不過是男性的玩物,認為自己受到性別歧視,認為男人都是花心的,必然會使愛情與婚姻問題變得更加難以解決。


    誠然,根據人類漫長的發展過程,我們的確可以看到,人類的天性既非多夫多妻,也非一夫一妻製,但我們卻共同生活在這個地球上。盡管我們堅信人人平等,但人類還是被分成了兩性。如果要從根本上解決職業、友誼與愛情這三大問題,我們隻有堅持一夫一妻製,才能保障每個人在愛情與婚姻中得到最充分的發展,才能夠真正貫徹我們提倡的男女平等。


    附錄阿德勒年譜


    時間年齡事件


    1870年2月7日,阿德勒出生於奧地利維也納郊區的一個小鎮。他的父親是一位富裕的猶太裔穀物商人。阿德勒自幼患了佝僂病,無法進行劇烈的體育活動。


    1875年5歲阿德勒患了致命的肺炎,醫生本來認為他快要死了,家人也不再抱有什麽希望,結果,阿德勒竟然奇跡般地活了下來。不久,阿德勒3歲的弟弟死在他的身邊。這讓阿德勒夢想做一名醫生,致力於幫助人類解脫病痛之苦。同年,阿德勒開始上小學。


    1879年9歲進入弗洛伊德在14年前學習過的中學學習。其間,他的數學成績很糟糕,被老師視為差等生。但經過努力學習,他的數學成績獲得了很大進步。中學畢業後,他如願以償地進入維也納醫學院,接受了良好的醫學與心理學訓練。


    1895年25歲獲得維也納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剛開始做一名眼科醫生,特別注意源於身體器官的自卑;後來關注精神病學,曾追隨弗洛伊德研究神經症問題。


    1896年26歲4~9月,應征服役,在奧地利軍隊的一所醫院工作。


    1897年27歲截至次年,回到母校維也納大學深造。其間與來自俄國的留學生羅莎結婚,此後生育了4個孩子(3子1女),其中亞曆山德拉和庫爾特長大後成為阿德勒學派的心理學家。


    1899年29歲截至1900年,與弗洛伊德在同一個城市裏行醫,並會見了弗洛伊德這位精神分析學的奠基人。阿德勒在醫學界捍衛了弗洛伊德的思想。


    1903年33歲參加弗洛伊德思想周三討論會,並成為當時精神分析學派的核心成員之一。


    1908年38歲在奧地利的薩爾茨堡召開的第一次國際心理分析會議上,做了好鬥的衝動報告。


    1910年40歲出任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主席。


    1911年41歲強調社會因素的作用,並公開反對弗洛伊德的泛性論,並與弗洛伊德的觀點分道揚鑣。於是,阿德勒創立個體心理學,另建自由精神分析研究會。


    1912年42歲創建了個體心理學科學協會,並在維也納大學內組織心理教育谘詢。


    1914年44歲創辦國際個體心理學雜誌。同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是奧匈帝國軍隊的軍醫。“一戰”後,致力於研究兒童心理輔導。


    1919年49歲在維也納建立“學校心理衛生中心”。


    1920年50歲任教於維也納教育學院,成立兒童指導中心。


    1922年52歲截至1930年,前後主持召開了五次國際個體心理學會議。


    1926年56歲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客座教授,首次將個體心理學介紹到美國。


    1927年57歲出版個體心理學的理論與實務與了解人性兩本專著。


    1931年61歲在維也納創辦第一所個體心理學實驗學校。


    1932年62歲開始在美國長島醫學院進行心理學講座。


    1934年64歲定居紐約。


    1937年67歲赴蘇格蘭亞伯丁做旅行講演時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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