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東京審判》中,中國法官梅汝璈說過這樣一段話:“日本幹了什麽?他們殺中國人、殺朝鮮人、殺菲律賓人、殺新加坡人、殺美國人、殺英國人、殺無數無數無辜的平民!他們搶劫、他們強奸、他們放火、他們殺戮……難道這些不足以讓他們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嗎?!如果法律不給日本、不給這些戰犯以最嚴厲的懲罰,誰敢保證日本有一天不會再次挑起戰爭?!誰敢保證日本不會再侵略別的國家?!誰敢保證日本軍國主義的幽靈不會再次複活?!”這段話值得我們銘記於心。
1946年1月19日,根據1945年12月在莫斯科舉行的有關對發生於亞太地區的大規模侵略戰爭負有主要責任的日本戰爭罪犯進行審判的決議,遠東盟軍統帥部發布公告,決定設置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菲律賓等11個國家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軍事法庭庭長由澳大利亞法官韋布擔任,檢察長為美國律師基南。中國方麵派出的法官是著名法學家梅汝璈。
1946年3月20日,在自家的客廳內,42歲的梅汝璈對前來采訪他赴東京擔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一事的記者說道:“審判日本戰犯是人道正義的勝利,我有幸受國人之托,作為莊嚴的國際法庭法官,決勉力依法行事,不負政府與國人囑望。”
1946年4月29日,梅汝璈到達東京後,作為戰勝國派出的法官,下榻於東京“帝國飯店”。審判將在5月3日正式開始,但在這之前,一個問題擺在了梅汝璈麵前。在開庭預演時,庭長韋布宣布入場的順序為美、英、中、蘇、加、法、新、荷、印、菲,把中國法官的座次排在了英國的後麵,這讓梅汝璈無法接受,作為同盟國中受日本侵略最為深重,在反侵略中貢獻又最大的戰勝國之一,梅汝璈堅持認為中國應該排在第二位,他指出:“如論個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們代表各自國家,我認為法庭座次應該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
為了表達自己的立場,梅汝璈又憤然脫下了象征法官權力的黑色絲質法袍,拒絕“彩排”,使得預演推遲了半個多小時。
由於梅汝璈的據理力爭,座次問題得到了解決,但緊接著,梅汝璈又發現了一個問題,他看到在審判席後麵,插在第一位的是美國國旗,而中國排在了第二位。梅汝璈立刻向庭長韋布提出,中國國旗應該插在第一位。當韋布傲慢地詢問理由時,梅汝璈慷慨陳詞道:“17年間,為抗擊日本侵略者,我國軍民傷亡逾3500萬人,擊斃擊傷日軍達130多萬,占日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傷亡總數的70%。事實充分證明,中國正是打敗日本軍國主義的主力。”
最終美國作出了讓步,將國旗移到了中國國旗的後麵。審判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撰寫起訴書,然而在起訴書裏該以何年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點這個問題上,各國法官又發生了嚴重分歧,有人認為,起始點應該從1941年12月7日,日軍偷襲珍珠港算起,有人認為應該將1937年7月7日爆發的“盧溝橋事件”算起,而梅汝璈提出,應以1928年1月1日日本製造“皇姑屯事件”為對日本戰犯起訴的起始日。在一番討論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同意了梅汝璈的主張。
1946年5月3日,審訊正式開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采用的是英美法係的對質製,共分為三個階段:檢察官綜合陳述和提證;被告律師綜合辯護和提證;被告個人辯護和提證。在這之後,就是法官的評議和宣告判決。
開庭當日,組成軍事法庭的11國的檢察官向法庭提出起訴書,被告原有28人,實際受審者為25人。起訴書以破壞和平罪、戰爭罪、違反人類罪指控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犯下的罪行。在審判過程中,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中國末代皇帝溥儀以證人身份出現在法庭上,這不僅引起了整個日本的關注,也引起了全世界的注目。溥儀出庭8天,使大量被日本刻意隱瞞的罪行和戰爭機密重見天日,而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在法庭的出現,也讓被告隱瞞事實真相的企圖破產。
1948年3月2日,法庭結束了全部辯論,11月12日,法庭宣讀判決,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鬆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絞刑,16人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判處20年徒刑,重光葵判處7年徒刑。東條英機等7人的絞刑於1948年12月22日執行。
這一結果得來不易,因為在對戰爭罪犯量刑的時候,各方意見並不統一,發生過激烈的爭辯。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組成國家裏,有些國家在二戰中並沒有遭到日軍的直接侵略,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殘暴罪行缺乏切膚之痛,因此在量刑時總是以自己國家廢除了死刑或是以人道主義為由,反對對那些罪犯處以極刑。
看到這一情況後,梅汝璈曆數了日軍在中國大地犯下的累累罪行,比如日軍在各地展開的“三光”政策,肆意屠殺手無寸鐵的平民,用活人做細菌試驗等等。在梅汝璈的極力主張下,各國法官最後以投票的方式確認了死刑的適用。
從1950年開始,盟軍駐日本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為了拉攏日本,不顧世界各國的反對,將判刑的戰爭罪犯以各種理由陸續釋放出獄,有些人還重新走上了政壇。
1946年1月19日,根據1945年12月在莫斯科舉行的有關對發生於亞太地區的大規模侵略戰爭負有主要責任的日本戰爭罪犯進行審判的決議,遠東盟軍統帥部發布公告,決定設置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菲律賓等11個國家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軍事法庭庭長由澳大利亞法官韋布擔任,檢察長為美國律師基南。中國方麵派出的法官是著名法學家梅汝璈。
1946年3月20日,在自家的客廳內,42歲的梅汝璈對前來采訪他赴東京擔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一事的記者說道:“審判日本戰犯是人道正義的勝利,我有幸受國人之托,作為莊嚴的國際法庭法官,決勉力依法行事,不負政府與國人囑望。”
1946年4月29日,梅汝璈到達東京後,作為戰勝國派出的法官,下榻於東京“帝國飯店”。審判將在5月3日正式開始,但在這之前,一個問題擺在了梅汝璈麵前。在開庭預演時,庭長韋布宣布入場的順序為美、英、中、蘇、加、法、新、荷、印、菲,把中國法官的座次排在了英國的後麵,這讓梅汝璈無法接受,作為同盟國中受日本侵略最為深重,在反侵略中貢獻又最大的戰勝國之一,梅汝璈堅持認為中國應該排在第二位,他指出:“如論個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們代表各自國家,我認為法庭座次應該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
為了表達自己的立場,梅汝璈又憤然脫下了象征法官權力的黑色絲質法袍,拒絕“彩排”,使得預演推遲了半個多小時。
由於梅汝璈的據理力爭,座次問題得到了解決,但緊接著,梅汝璈又發現了一個問題,他看到在審判席後麵,插在第一位的是美國國旗,而中國排在了第二位。梅汝璈立刻向庭長韋布提出,中國國旗應該插在第一位。當韋布傲慢地詢問理由時,梅汝璈慷慨陳詞道:“17年間,為抗擊日本侵略者,我國軍民傷亡逾3500萬人,擊斃擊傷日軍達130多萬,占日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傷亡總數的70%。事實充分證明,中國正是打敗日本軍國主義的主力。”
最終美國作出了讓步,將國旗移到了中國國旗的後麵。審判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撰寫起訴書,然而在起訴書裏該以何年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點這個問題上,各國法官又發生了嚴重分歧,有人認為,起始點應該從1941年12月7日,日軍偷襲珍珠港算起,有人認為應該將1937年7月7日爆發的“盧溝橋事件”算起,而梅汝璈提出,應以1928年1月1日日本製造“皇姑屯事件”為對日本戰犯起訴的起始日。在一番討論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同意了梅汝璈的主張。
1946年5月3日,審訊正式開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采用的是英美法係的對質製,共分為三個階段:檢察官綜合陳述和提證;被告律師綜合辯護和提證;被告個人辯護和提證。在這之後,就是法官的評議和宣告判決。
開庭當日,組成軍事法庭的11國的檢察官向法庭提出起訴書,被告原有28人,實際受審者為25人。起訴書以破壞和平罪、戰爭罪、違反人類罪指控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犯下的罪行。在審判過程中,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中國末代皇帝溥儀以證人身份出現在法庭上,這不僅引起了整個日本的關注,也引起了全世界的注目。溥儀出庭8天,使大量被日本刻意隱瞞的罪行和戰爭機密重見天日,而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在法庭的出現,也讓被告隱瞞事實真相的企圖破產。
1948年3月2日,法庭結束了全部辯論,11月12日,法庭宣讀判決,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鬆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絞刑,16人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判處20年徒刑,重光葵判處7年徒刑。東條英機等7人的絞刑於1948年12月22日執行。
這一結果得來不易,因為在對戰爭罪犯量刑的時候,各方意見並不統一,發生過激烈的爭辯。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組成國家裏,有些國家在二戰中並沒有遭到日軍的直接侵略,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殘暴罪行缺乏切膚之痛,因此在量刑時總是以自己國家廢除了死刑或是以人道主義為由,反對對那些罪犯處以極刑。
看到這一情況後,梅汝璈曆數了日軍在中國大地犯下的累累罪行,比如日軍在各地展開的“三光”政策,肆意屠殺手無寸鐵的平民,用活人做細菌試驗等等。在梅汝璈的極力主張下,各國法官最後以投票的方式確認了死刑的適用。
從1950年開始,盟軍駐日本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為了拉攏日本,不顧世界各國的反對,將判刑的戰爭罪犯以各種理由陸續釋放出獄,有些人還重新走上了政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