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好不容易結束選任陪審員和公審前整理手續的工作,雖然沒有「完美搞定」的自信,但阿武隈都說沒關係了,我隻好相信他。


    又來到刑案審判的第一天,事關重大的這天早上,我不是先趕往法院,而是先跑去某棟有十年曆史、外表平凡無奇、專門出租給單身者的公寓。沒錯,這都是為了遵守跟早上起不了床的阿武隈之前訂下的約定。


    我走到他告訴我的門牌前,打開大門邊的信箱,阿武隈說過他會把鑰匙放在裏頭。裏頭還真的有把鑰匙,這家夥真不懂得小心謹慎。他本人可能不當一回事,而小偷若是碰到阿武隈,可能也會閃得遠遠的吧。


    我用鑰匙打開大門,走進屋內。


    「哇!」


    屋裏並沒有被垃圾占據,或是飄出生鮮垃圾的腐臭味,隻是感覺得到屋主處處嫌麻煩,進門就看到玄關的鞋子根本沒整理,忘了拿去外麵丟的不可燃垃圾也整袋整袋地堆放在地上。


    「阿武隈律師?我進來了喔!」


    排好玄關的鞋子走進屋內,果然印證我方才的推測。朝浴室瞄了一眼,裏頭掛滿洗滌過的衣物。他大概沒有衣服需要在太陽底下晾幹,再整齊折疊好收起來的概念,一定是用洗衣機洗完就馬上在室內吊掛起來,晾幹了就直接拿下來穿。


    我繼續打量廚房。雖沒看到肮髒的餐具堆積如山,但有許多空便當盒和免洗餐盤隨意扔進可燃垃圾袋裏。該有的餐具都有,卻沒有使用過的跡象,應該是覺得事後還得要洗碗太麻煩,所以都用免洗餐具。


    阿武隈沒躺在臥室裏,反而出現在客廳。這家夥不在床上躺著,而是在沙發上呼呼大睡嗎?幸好有來叫他起床,否則開庭第一天辯護律師就睡過頭還得了。這家夥不想參加選任陪審員和公審前整理手續的真正原因,該不會是他早上根本爬不起來吧?


    「阿武隈律師快起床!今天要開庭啦!」


    呼喚之後並沒有清醒的跡象,我不死心地一直搖晃他,他才好不容易微微睜開眼睛。


    「嗯……你這小子是誰?」


    「什麽小子,是我,本多!我照你說的來叫你起來!」


    雖然還有點迷迷糊糊的,但他的視線終於慢慢聚焦。


    「對喔,這麽說來,審判應該是今天開始……早餐買來了嗎?」


    「劈頭就問這個嗎?」


    至少該說聲「早安」或是「謝謝你叫我起來」吧?我死心了,拿出來這裏的路上在便利商店買的三明治和阿武隈指定口味的咖啡。


    「搞什麽?是便利商店的早餐啊,不是跟你說我早上腸胃不太好嗎?」


    「最近便利商店的食物做得不難吃,咖啡也還挺不錯的喔。」


    「你隻買了這些的話,那也沒辦法,給我吧。對了,你還得等我吃完早餐,閑著也是閑著,可以幫我把垃圾拿去外麵丟嗎?」


    我想起剛剛在進門處見到的垃圾。


    「我為什麽還得做這種事?應該來討論一下今天出庭的事……」


    「審判還沒開始,沒啥好談的啦。反正你沒事做,去嘛去嘛。」


    「……」


    我找不出反駁他的論點,隻好默默走出去。


    「啊,早安。」


    我在走向垃圾堆放處的途中,還反射性地跟同棟大樓的住戶問好,忍不住懷疑審判第一天,自己到底在做什麽?


    回到屋內,食欲旺盛的阿武隈已經把三明治吃掉一大半。


    「抱怨了半天,你還不是大口吃了?」


    「因為沒別的東西可以填飽肚子啊,而且我早上真的腸胃很差,明天起還是拿點熱食過來吧?」


    「……」


    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麽接口,隻好在一旁等待阿武隈吃完。


    又沒事可做了,我無奈地打量著屋內時,有個東西映入眼簾——有一張照片被珍重地放在相框裏。


    畫麵中央是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小女孩,從背景看來八成是在小學校門前拍的,女孩的神情相當緊張。校門上裝飾著花,可能是開學典禮之類的場合,


    可是,小女孩的視線並沒有望向鏡頭,不太像那種開學典禮當天在校門口拍攝的紀念照,構圖簡直就像有人用望遠鏡頭從遠處偷拍,拍得還挺不錯的。


    「照片上的女孩子,該不會就是阿武隈律師的女兒吧?」


    「對啊對啊,很可愛吧?不準亂摸喔,照片要是印上指紋就殺了你。」


    阿武隈滿臉柔和的笑容,卻說出可怕的或脅。


    「我才不會亂碰,不要胡亂嚇人好不好?」


    「哎呀,說溜嘴真抱歉啊。膽敢亂摸照片的話,會被我砍喔。」


    「……」


    有女兒的父親都是這樣嗎?不過開學典禮的照片,一般來說會全家人一起合照吧,孩子的媽媽呢?


    我雖然覺得疑惑,但也不好意思繼續追問。阿武隈的確說過自己離婚了,我沒有權利打探別人的隱私,還是暫且忘了照片裏的小女孩吧。


    2


    總之,我負責又勤快地完成不少工作,讓阿武隈換好衣服,頭發也梳理妥當,確認沒有忘記什麽東西後,再一起搭電車前往東京地方法院。


    都快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辯護律師還是阿武隈的專屬保姆,我猜上次的竊盜案開庭時阿武隈沒遲到,應該是個意外驚喜吧。我們總算逃過辯護律師在審判第一天就遲到的慘狀,平安無事抵達法院正門口。


    「哎呀,真巧。」


    有個眼熟的年輕女性也站在法院正門口,是誰呢?原來是井上檢察官,看來她似乎正在等人。


    「早安,這次也請多多指教。」


    跟她打完招呼,阿武隈湊過來,在我耳邊嘀咕:「喂,這件案子也是這個檢察官負責的嗎?」


    「是的,我想之前應該跟你提過了,畢竟這次的殺人案和上次的車上竊盜案並非完全無關。承辦檢察官有兩位,其中一位就是井上檢察官。」


    井上或許優秀,但還是新進檢察官,一般來說殺人案件不會交由她來起訴,不過本案被告田野原先生是上次竊盜案被告栗田小姐的未婚夫,而井上或多或少了解雙方的人際關係,所以被任命為其中一位承辦檢察官也是理所當然。


    「算了,對我來說檢察官是誰都無所謂,對手是你反而容易多了。」


    井上小姐狠狠地瞪了刻意開口挑釁的阿武隈一眼。


    「阿武隈律師還真敢說,上次的公道這次會好好討回來的。先提醒一句,我隻是助手,這次法庭上的對手是我經驗豐富的前輩,你們先做好覺悟吧!」


    「好啦,我知道了,所以你的上司到底是誰?」


    「是我。」


    這時,有個陌生男子打斷我們的對話。他的年紀比阿武隈大一些,體格不如阿武隈那般壯碩,身材瘦長高挑,可以說是理想的瀟灑中年人吧。讓人印象深刻的是自眼鏡後方透出的視線極為銳利,而且神色有幾分冷淡無情,給人一種這個人確實是裁量罪刑的檢察官印象。


    「啊,岩穀檢察官,您早!」


    對井上來說,這位大概是值得尊敬的人物,她的態度有一百八十度的變化。


    「早安。阿武隈律師及本多律師是初次見麵吧,我是近日從大阪調過來的檢察官岩穀,請多指教。」


    「咦?從大阪來的?檢察官還是一樣常常調動呢,很辛苦吧?」


    「早就習慣了。倒是上次的車上竊盜案,我的部下承蒙照顧了,本案既然是由我承辦,被告不太可能無罪,你們先做好心理準備吧。」


    「真是簡單明了啊。先別提這個,你都知道我會出庭了,還跑來接下這案子?」


    「是


    又如何?這和對手是誰無關,我隻是做好自己的職責。」


    阿武隈聽了放聲大笑:「慘了,你被騙啦。」


    岩穀檢察官大概無法將阿武隈這句話當成耳邊風,瞪大眼睛問道:「什麽意思?我怎麽會被騙?」


    「跟你說啊,檢察官這一行要是沒拿到有罪判決,未來升遷就會受到影響吧?所以,一般檢察官聽到我會出庭就不想要承辦,而剛從大阪調過來的你,看來一不小心就惹了大麻煩上身。」


    岩穀檢察官當然被阿武隈給惹毛了,我覺得他實在太失禮,連忙想插嘴打個圓場。


    「等一下,阿武隈律師請不要刻意挑釁好嗎?」


    「有什麽關係?律師煽動檢察官不是常識嗎?」


    「根本沒聽過這種常識。兩位檢察官,真抱歉我們先走一步,稍後見。」


    我正想跟阿武隈一起離開,岩穀檢察官突然冒出意想不到的發言,讓我們停下腳步。


    「也好……阿武隈律師,就用這次的案子來好好證明哪一方比較優秀吧?會大敗投降的人是你。」


    「岩穀檢察官,這句話我實在不能裝作沒聽到。」我在原地停下腳步,對著他有些惱怒地說:「審判的裁決,應當關係到當事人的一生吧?我也跟井上檢察官說過,法庭並不是比較誰優誰劣的地方,而是提出該提出的證據、進行該進行的辯論,根本沒必要像比賽似地討論什麽勝負才對。」


    我不過是提出理所當然的見解,岩穀檢察官的臉色卻漲得通紅,似乎更加不爽。他喊一聲:「井上,走了。」轉身背對我們直接走進法院,井上檢察官則是有點困惑地跟在他後麵,隻剩下我和阿武隈留在原地。


    「了不起耶,本多,你的挑釁還挺有意思的。」


    「我、我哪有挑釁他?」


    「完全沒自覺嗎?你這家夥應該可以成為一位有趣的律師喔。」


    我沒有這個意思,不知道為什麽,被他這麽一說更是不痛快。


    3


    法庭是由以下的配置構成:法官的左手邊是被告席,我和阿武隈、被告田野原及兩名法警坐在這邊;法官的右手邊是刑事審判起訴的原告,也就是說,井上檢察官和岩穀檢察官坐在我們對麵。


    接著是位於後方的旁聽席。過去,殺人案件的審判期間長達數個月或一年以上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但現今製度已經不再進行會帶來沉重負擔的長期審理,而是改為自一般市民當中選出陪審團成員,隻要三天就可以確定殺人案的判決,或許因為這樣,在法院旁聽審判也比以前有趣多了,旁聽席上滿滿地坐滿民眾。


    幸好觀眾雖然多,我倒沒變得更緊張,看來出庭這件事隻要親身經曆過一次就會有很大的幫助,也可能是一開庭就變得相當可靠的阿武隈坐在身邊的緣故吧。


    「起立!」


    預定開庭的時間到了,在法庭書記官的一聲令下,我、阿武隈、井上檢察官以及所有的旁聽人等,在這一刻都必須遵守號令全體起立。


    由審判長帶頭,右陪席法官、左陪席法官以及六位陪審員依序入場。


    「看來全員都到齊了吧,那麽開始審理本案,請各位就坐,被告向前。」


    審判終於開始,首先要進行「人別訊問」,也就是詢問:「你是不是因為殺人案件被起訴的田野原茂先生?」這隻是確定被告是否為本人無誤,沒有爭辯「不是,你們抓錯人」的必要,因此這項程序非常順利地結束。


    接著由檢方,也就是岩穀檢察官朗讀起訴狀。刑事訴訟的原告是負責起訴的檢察官,所以必須由檢方來陳訴本案起訴的理由。


    「本案公訴事實:第一,被告在平成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深夜入侵被害人馬場佐惠自宅,以現場的菜刀刺入被害人腹部予以殺害。第二,被告在平成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深夜,不當持有被害人馬場佐惠自宅所有刀刃,為長二十公分的菜刀一把。本案罪名及所犯法條:第一,殺人罪,刑法第一九九條。第二,槍炮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第三十一條第十八項第三款及第二十二條,以上。」


    岩穀檢察官以凜然的口吻完美地宣讀完畢。這麽說來,井上檢察官的聲音也挺嘹亮的,而岩穀檢察官不愧是她的上司,毫不打結地一口氣講完「槍炮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這種長得可怕的專有名詞。如果是我,大概會中途結巴好幾次。


    接著,審判長繼續進行緘默權的告知。


    「田野原報告,你有權保持沉默,而在希望發言的場合當然可以發言,但請充分理解你所說的話亦有可能對自己造成不利。」


    雖然是樣板形式地告知,宣示這種大前提在法庭上仍是有必要的。


    「以上述事項為前提,你在法庭上有陳述意見的權利,對於檢察官的起訴狀是否有異議?或者有其他希望陳述的事項嗎?」


    換句話說就是「否認罪狀」,這也是重要的程序,這時被告方可以主張本案在審判上的爭議點,我們已經預先教過田野原先生該說什麽。


    「我是無辜的,雖然案發當晚去過被害人家中是事實,而且被害人確實用未婚妻的事情來恐嚇過我,但是,我絕對沒有殺害這個人。」


    阿武隈的指示是隻需要強調自己絕對沒殺人就足夠了。


    「接下來是冒頭陳述,目的是向檢方及被告雙方說明,今後將出示的證據及將要證明的事實。岩穀檢察官,請進行。」


    「是的。」


    對於資深的岩穀檢察官來說,這部分應該駕輕就熟了吧?他手上拿著一張就像劇本的薄薄紙張,開始朗聲說明。


    「必須先向諸位說明的是-本案被害人馬場小姐並不是品行端正的人。她和被告之婚約者為友人關係,並在青少年時期,曾與對方一同行竊而被警方輔導。被害人有扒竊的前科,且檢方已經掌握被害人脅迫恐嚇他人的事證,然而,以上行為並不代表被害人必須慘遭殺害。」


    他繼續用宏亮的音色,滔滔不絕地陳述。


    「檢方將證明被告確實殺害了被害人。被告因婚約者的過去而受到被害人恐嚇,於四月二十七日前往被害人家中拜訪,並以屋內的菜刀當場刺殺被害人,檢方亦掌握被告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蓄意將案發現場偽裝為強盜入侵後離去的相關證據。」


    真是口無遮攔,連擋都擋不住。不過冒頭陳述其實大多是這樣的內容,我們現在隻能忍耐著聽完。


    「此外,本案田野原被告為被害人自青少年時期起的友人,甚或關係更為親密,最近也經常出入被害人家中,因此,雖於被害人家中采集到被告之指紋及毛發,但被告方亦同意此一物證和本案並無直接關聯。然而,指紋及毛發或可不論,血跡卻不在此限。我方在被害人家中發現無數被告遺留之血跡,可資佐證此為被告以菜刀刺殺被害人後,蓄意偽裝為強盜案的證據。在後續審判中,懇請法庭諸位凝神靜聽檢方的控訴主張,以便進行公平公正的評議。」


    真是漂亮的演說,就算旁聽席有人拍手叫好也不奇怪,就連坐在他身邊的井上檢察官也聽得陶醉不已。


    「接著請被告方進行冒頭陳述。」


    「好的。」


    出場的當然不是我,而是阿武隈。


    「檢方的演講長長一大段,我們就簡短一點吧。」


    阿武隈說完還聳了聳肩,在場有些人被他逗笑了。


    「請各位先記得一點,我們被告方完全沒有義務證明被告本人是無罪的,而是檢方有義務證明被告的犯罪事實不容一絲i毫的合理懷疑。什麽叫做合理懷疑呢?就是說,假設被告之外的人物,若是還有些許犯罪的可能性存在,就必須判決被告無罪。我方也做好萬全準備了,敬請期待這場法庭大戲開演啦


    。」


    阿武隈說完結語就回到座位上,這一番宣言比檢方的冒頭陳述簡短得太多,我忍不住小聲問他:


    「我還以為阿武隈律師的冒頭陳述會很長呢……」


    「每次要講的東西還不都一樣?我以前也會大費心思演講,但重複那麽多次以後就厭倦了。」


    「難道因為講膩了,就放棄好好陳述的機會嗎?」


    「沒關係啦,隻要讓檢方說明接下來預計要如何舉證就行了,我們要是乖乖跟著說明要怎麽反證,不就破梗了嗎?陪審員來出庭,心裏期待的是一出法庭大戲,先破梗讓他們失望就不好了。」


    我不是不懂他的意思,以陪審團製度來說,在法庭上吸引陪審員的興趣是很重要的,可是從阿武隈的言行舉止看來,好像隻要能說服陪審團,真相如何其實不是最重要的。


    冒頭程序就這樣結束了,開始進行算是重頭戲的「調查證據」。


    「那麽請岩穀檢察官傳喚第一位證人。」


    「是的,先請到被害人的朋友椎名阿佐美小姐。」


    ◆


    證人台上的女性相當年輕,感覺比田野原先生跟栗田小姐這對情侶小了幾歲,大概才剛滿二十歲左右,給人的印象跟栗田小姐很接近,同樣有染發,除了耳環之外還穿了鼻環,唇膏和眼線都是濃妝,一身t恤加牛仔上衣、牛仔褲,打扮得像要去live house聽演唱會似的。我明知道不能光用外表評價他人,但感覺椎名小姐確實比栗田小姐輕浮多了。


    岩穀檢察官立刻發問:「請說出你的名字。」


    「啊,好,我叫椎名阿佐美。」


    或許是不習慣法庭莊嚴的氣氛和正式的用字遣詞,她看起來非常不自在。


    一開始必須先宣誓:「本人本於良心,發誓所作之證供皆為事實。」其實就是念出紙上這些字句的儀式罷了,完成後檢方便提出第一個詰問。


    「你和被害人馬場小姐的關係是?」


    「這個?對我來說,她是大我一屆的學姐……就像大姐頭一樣吧。」


    她的用字遣詞有點粗俗,不夠明確的答覆也讓岩穀檢察官有些焦躁。他追問:


    「換言之,說兩位相當親近,應該是正確無誤?」


    「啊,對,是的。」


    「所以你認識田野原被告嗎?」


    「嗯,對啊,他常常一起在馬場學姐家鬼混。」


    「那麽,你知道田野原被告和被害人的關係嗎?」


    「知道,有一陣子他們倆感覺在交往,可是最後分手了,田野原學長換成要跟別的女人結婚。」


    聞言,我忍不住跟身旁的阿武隈低聲說:


    「奇怪,田野原先生不是說他沒有跟馬場小姐交往過嗎?現在的證詞是不是騙人的?」


    「天曉得,沒有情緒動搖我判斷不出來。不過本來男女交往會有誤解也不奇怪,可能其實根本沒人在說謊。」


    「啊,的確有這種可能性……」


    田野原先生不認為自己和被殺害的馬場小姐過去曾交往,馬場小姐卻可能認為兩人有過關係,這麽一來,身為學妹的椎名小姐會覺得兩人交往過也不足為奇。


    「要是當事人沒自覺到自己正在說假話,就算是阿武隈先生也分辨不出來囉?」


    「是啊,我的超級超能力唯一的弱點就是這個。」


    竟然有這種出乎意料的弱點?


    岩穀檢察官繼續發問:


    「兩人分手的原因又是什麽?」


    「聽說田野原學長非常花心,所以馬場學姐先甩了他,可是他好像不停來糾纏學姐,還是想要重修舊好。」


    「抗議!這是傳聞證據!」


    雙手抱胸坐著的阿武隈突然粗聲大喊,把我嚇一大跳。


    抗議得有道理,傳聞是不能拿來做為證詞的,再加上這番話也有誤認事實的可能性存在。雖然我之前隻和田野原先生在律師事務所接觸過而已,但他給人感覺並不像是會在結婚前花心的人。


    岩穀檢察官似乎預期到阿武隈會提出抗議。


    「審判長,證人現在的發言的確是傳聞沒錯,但由於原先講述這句話的被害人已經死亡,再加上辯護人可以對這位證人自由地進行反詰問,因此,檢方認為本段證詞還是應該予以認可。」


    遺憾的是,檢方這番抗辯似乎也言之有理。


    「好吧。各位陪審員,原則上,由於提供傳聞證詞的人並沒有在法庭上宣誓,且無法對其進行反詰問,這樣的證據變成是無法辯駁的,所以在審判中不得以他人所轉述的傳聞做為證詞,但由於本案的被害人已被殺害,在不可能直接詢問的情況下,要是認定辯護人進行反詰問後,這番證詞依舊沒有問題,就可做為參考。因此,本庭必須駁回被告方現在所提出的異議。」


    「既然解釋過反詰問的重要性,那就沒有問題,我方撤回抗議。」


    阿武隈說完就撤銷抗議。


    感覺岩穀檢察官和阿武隈之間似乎靜靜地冒出某種火花,尤其是岩穀檢察官的眼神似乎在說:「要是可以用反詰問打消這段證詞,你不妨試試啊?」


    隻有一個人有異議,在我們前麵不遠處被兩位法警包夾的田野原先生,轉過頭滿臉激動,感覺像在說:「那段證詞是騙人的!怎麽可以采信她的話?」


    我也隻能對他說:「我們明白,請您抬頭挺胸沒關係,等一下會好好詰問她的。」


    「那麽繼續進行。椎名小姐,你和馬場小姐約定殺人案發生的隔天早上,也就是在二十八日早上見麵,對嗎?」


    「啊,是的,我在二十七日晚上收到簡訊,叫我隔天去她家一下。」


    「簡訊內容是檢方提出的第七號證物。你收到的簡訊和這張紙上所示的一致嗎?」


    岩穀檢察官邊說邊發下證物的影本。


    我在公審前的整理手續看過,簡訊內容隻有『明天我有空,早上來一下。』幾句話而已。紙張的下半部印著傳送谘詢,意思是我們如果懷疑簡訊是捏造的,還可以自行向電信商確認。


    「可以告訴我們收到這封簡訊的正確時間嗎?」


    「被這麽一問我就想起來了,是二十七日晚上十一點二十八分。」


    換句話說,是在田野原先生抵達馬場家的不久前。


    「隔天你有去見被害人嗎?」


    「是啊,有的。」


    「被害人的住家是什麽樣的建築物?」


    「是舊公寓,有兩層樓,馬場學姐住一樓的邊間。」


    「去找她時發生了什麽事?」


    「嗯……那天我上午九點左右來到學姐家,按了門鈴,她卻沒有來開門,我以為她還在睡,又多按了幾次門鈴還是沒人出來。我打了手機,然後聽到門後麵傳來鈴聲。」


    「接下來發生什麽事?」


    「我心想她不知道是不是突然病倒了,跑去找房東。以前有過學姐喝了太多酒,結果昏過去不省人事的情況。」


    「所以你告訴房東前因後果,請他拿鑰匙過來嗎?」


    「是的。」


    「謝謝,以上結束詰問。」


    「請被告方進行反詰問。」審判長竟然還理所當然似地追加一句:「怎麽樣?阿武隈律師,你認為剛剛的證詞都是真話嗎?」


    「沒有情緒動搖我也不曉得呀,不過倒是有些地方可以下手,仔細瞧瞧吧。」


    老實說,這個名叫椎名阿佐美的證人提供的證詞,感覺並沒有太要緊的地方,隻是轉述了被害人和被告關係的傳聞證據,並說明發現案發現場的經過。阿武隈對這樣的證人能夠做出什麽樣的反詰問呢?我也滿感興趣的。


    「那麽來進


    行反詰問囉,椎名小姐你是檢方證人,檢察官找你來的原因是要證明被告確實有殺人的嫌疑,你的證詞是有必要的,不過我是辯護人,立場和檢察官是完全相反的,明白了嗎?」


    「嗯,好的。」


    「對我來說,你這種檢方證人講出的證詞越是瞎掰、越是不值得信任越好,所以我得要證明你這個人相當亂來,完全不值得任何信任。」


    法庭一陣騷動,站在證人台上的椎名小姐也怔住了。


    這就是阿武隈的做法吧?徹底打擊證人,讓對方的情緒動搖。


    「異議!」岩穀檢察官當然站起來。「辯護人在不當地脅迫、威嚇我方證人!」


    「沒有這回事。」阿武隈立刻回應:「站在我的立場,必須詢問證人對她不利的事,剛剛那麽說的目的是讓證人先做好心理準備,不要一時慌張就結結巴巴地說不出話,要說我在脅迫、威嚇證人也太過分了,先要我們仔細對證人進行反詰問的可是檢方啊。」


    「……那麽,請辯護人盡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威嚇性詞句。」


    審判長板著臉交代完,岩穀檢察官也隻能同樣板著臉回到座位上。


    不愧是阿武隈,不過是麵對審判的第一位證人,風向好像突然轉變了,陪審團也開始感興趣。


    「好,回到問題本身吧。先請教你,你這身打扮感覺相當隨便耶?」


    證人台上的椎名小姐完全沒想到會被這麽問,有點氣呼呼地用手遮住自己的鼻環。


    「要怎麽穿著打扮應該是我的自由吧?」


    「不是喔,找工作的時候,穿著玩樂的服裝應該不會給人好印象吧?你私底下的穿著打扮是個人自由沒錯,但不覺得和法庭這地方有點不搭嗎?」


    「才不會呢!對我來說,這才是正式的服裝啦!」


    對阿武隈來說,這樣的證詞大概求之不得吧?他一臉壞笑,又是一副邪惡的笑容。


    「就是想聽你這麽說啊。你心中的一般常識,其實跟大家不太一樣吧?」


    「那又怎麽樣?和普通人不一樣是我的錯嗎!」


    「原來如此,你還滿容易發火的呢。請各位陪審員仔細思量第一位檢方證人是什麽樣的人物,她的主觀證詞值得各位信任嗎?」


    阿武隈竟然光憑衣著就能導出這個結論,似乎讓岩穀檢察官一臉苦澀。


    「再請教一個問題,你說被害人和被告曾經交往過一段時間,後來由於被告劈腿而分手,雖然被告後來已和其他女性訂婚,還是不時跑來勾引被害人,這都是真的嗎?」


    「你到底想說什麽?當然都是真的啊!」


    「你有直接看到兩人交往的場麵嗎?」


    「有啊,我看到他們好幾次感情很好地一起聊天。」


    「沒有更直接的證據?聽說你和被告及被害人都是朋友,光憑兩個人有在聊天就證明他們在交往,未免稍嫌證據不足吧?」


    「才沒這回事,他們絕對有在一起!」


    「完全說不通呢。總歸一句,兩人曾交往過的證據,充其量隻有你個人的主觀判斷而已吧?而且,還是明顯缺乏一般常識、容易發火的人做出的主觀判斷。」


    椎名小姐果然生氣了。


    「馬場學姐真的有跟我講過好幾次男朋友的事情!」


    「所謂的傳聞證據,可是沒法子拿來當證詞的喔。我還有個疑問,你說自己和被害人相當親近對吧?」


    「對啊,沒錯。」


    「該不會隻有你自己這麽認為吧。對被害人來說,你可能隻是方便使喚的玩伴,也就是所謂的跟班吧?」


    法庭又是一陣竊竊私語。


    「才不是這樣!馬場學姐和我就跟姐妹一樣要好!」


    「審判長!辯護人對證人做出不當的中傷!」


    「哎呀,怎麽會是不當的中傷呢?我這麽說是有根據的。案發當天,也就是二十七日晚上,你曾收到被害人傳的簡訊吧?叫你隔天早上去她家一趟。」


    「對啊,我常常收到。」


    「可是,半夜突然發簡訊叫人隔天早上過來不是非常沒禮貌嗎?如果是對等的關係,應該會先確認對方明天是不是正好有空吧?光憑一封簡訊就可以把你叫過來,不是跟班又是什麽?」


    法庭騷動起來。


    「我們本來就會這樣!大家都聚在馬場學姐家裏,要去哪裏玩也會先在她家集合呀!」


    「常識和一般人不太一樣的你,當然會這麽認為吧,可是在我看來,你就是被害人的跟班,就算她有和別人交往,也可能隻是你腦中擅自想像的。你和被害人的關係讓人覺得就是這樣。」


    「你這混蛋給我小心一點!我和馬場學姐的交情,你不要在那裏亂說!」


    「唉,你的脾氣還真差,該不會一個反射動作就想要刺傷別人吧?」


    我呆住了,法庭又是一陣喧鬧,這家夥竟然可以說成這樣子。


    「異議!這名辯護人明顯在以不當的迂回說詞構陷證人!」


    岩穀檢察官粗聲抗議,阿武隈卻不為所動。


    「不是的,檢方提出傳聞證據的條件,是保障我們詰問這名證人的權利。為了探究提出傳聞證據的人物,其思考是否存在任何偏頗之處,我方應該有權利徹底追究證人。審判長,難道不是嗎?」


    等級果然不一樣。


    「本庭不得不駁回檢方的抗議,在此也要警告辯護人,不允許使用不恰當的過度表現構陷證人,明白了嗎?」


    「了解,那麽繼續進行反詰問。」


    阿武隈若無其事地重新轉向證人台。


    「還有另一個證據讓我推測你和證人其實並不算親近,那就是你的態度。」


    阿武隈伸手筆直地指著她。


    「你心目中的大姐頭被人殺害了,而被指認為犯人的被告現在也在場,你應該會更難過一點,或是對被告發點脾氣才對吧?」


    「我、我一開始當然很傷心呀!但現在都已經過了好幾天耶!」


    「喔,幾天過後就不值得你傷心啦?對你來說,自己跟被害人之間的交情就是這麽一回事吧?該不會你其實覺得,這個人不在了,反而落得耳根清淨?」


    「異議!」


    「以上結束反詰問。」


    阿武隈悠哉悠哉地回到位子上,我無言以對。


    坦白說,我很討厭這種徹底攻擊證人人格的做法,遺憾的是,我無法批評他的行為不正當。在法庭上,讓檢方證人失去正當性本來就是一種辯護方法,阿武隈不過是實行了這一點。


    「那麽,請檢方傳喚下一位證人。」


    在審判長的催促下,岩穀檢察官推了推眼鏡說:


    「好的,那麽請傳喚被害人公寓的房東,亦即本案的通報人土居信司先生。」


    ◆


    站在證人台上的男性看來約莫五十多歲,現在一臉不悅。他的心情我也不是不懂,感覺像在問:「為什麽我的公寓裏非要發生殺人命案不可?」


    「請說出姓名和職業。」


    「我叫土居信司,是案發現場的公寓房東。」


    宣誓結束後,正式的證人詰問開始了。


    「所謂的房東,代表你是公寓的擁有者及管理人對嗎?」


    「是的,我通常住在公寓一樓,負責清掃周邊環境和收取房租,最近實在生活拮據,所以也會去超市打工。」


    我以為當上公寓房東就不用工作也足以維生,看來並不是這樣。就跟某個貨運行老板一樣,或許根本沒有什麽工作是輕鬆的吧。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你當時人在哪裏?」


    「在家裏……我是說,在我自己的公寓裏。


    」


    「同一時刻,被害人的朋友,也就是方才的證人椎名小姐來到你家中找你?」


    「是的。」


    「來訪的目的是?」


    「她說馬場小姐好像不太對勁,請我拿鑰匙幫忙開一下門。」


    「過去是否有人同樣拜托你用備份鑰匙協助打開房門?」


    「有的,馬場小姐的酒癮似乎很嚴重,之前她的朋友拜托我開門過,一打開就看到她急性酒精中毒倒在地上,我還趕緊幫忙叫救護車。我想這次八成也出事了,就拿了備份鑰匙過去。」


    「馬場小姐的公寓房間位於哪裏?」


    「在靠西側一樓的邊間,和我的房間隔了三間房。」


    「那麽,請你詳細說明一下來到馬場小姐的住處後發生的事。」


    「好的,我們按了門鈴也出聲喊她,但一點回應都沒有,門當然也鎖上了,可是椎名小姐打手機的時候,門後傳來鈴聲,感覺真的不太對勁,我就用備份鑰匙打開房門。」


    「走進屋裏,你看到了什麽?」


    「馬場小姐的屍體就倒在廚房前麵。」


    法庭陷入一片寂靜,岩穀檢察官故意停頓片刻,大概是希望大家想像一下屍體橫陳在地上的景象。


    「你為什麽知道馬場小姐已經死亡?」


    「身體一動也不動,一點生氣也沒有,皮膚也沒有血色,更何況我還看到像是刀子的東西刺進她的肚子裏。」


    這時候,岩穀檢察官舉起一張照片。


    「發給諸位的是檢方證物第一號,被害人遺體的照片。檢方非常理解各位陪審員想要別開視線的心情,但為了探究本案真相,這是有必要的,還請仔細察看這張照片。」


    「又來了,一定會出現的屍體照片傳閱活動。」


    阿武隈嗤笑一聲。陪審員正傳閱著遺體的照片,由於死狀十分淒慘,展示照片足以煽動陪審員對犯人的怒氣。而以本案的情況,憤怒的對象隻有被告一位,因此也就容易做出有罪的判決。


    遺體的照片順帶傳閱到我們這邊,是之前已確認過的證物。馬場小姐是仰臥的姿勢,穿著t恤和一身運動服,菜刀穿過衣服深深刺入腹部,她的眼睛還驚愕地睜大,充滿憾恨的感覺。此外,馬場小姐不愧跟剛才那位證人椎名小姐與之前的栗田小姐皆為友人關係,外貌確實稱不上一般。或許是我的偏見吧?感覺以女性而言,馬場小姐給人高傲且難搞的印象,甚至還有點凶狠。照片上遇害的她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雖然被害人遭菜刀深深剌入,但體外幾乎看不出有什麽出血,這是另一個特征。


    「接下來請詳細指證屍體所在的位置,請看這張圖。」


    一張白板喀啦喀啦地拖過來,岩穀檢察官出示白板上的圖紙,那是案發現場的平麵圖。公寓房間是單純的一廚一房格局,從大門走進來的正麵是條走道,右手邊是廚房和浴室兼洗手間,然後是個大房間,沒有陽台,窗戶後麵就是院子。


    「你知道這是什麽嗎?」


    「知道,這是我管理的公寓平麵圖。除了我家以外,公寓裏每一戶的格局都是這樣子。」


    「請仔細告訴我們馬場小姐的屍體位於何處。在廚房旁邊這個地方,正確嗎?」


    岩穀檢察官指著走道旁的廚房。


    「對,沒錯,人就仰躺著倒在那裏。」


    「發現遺體後,你怎麽做?」


    「我就急忙跟警察報案了。」


    「謝謝您,以上結束詰問,請進行反詰問。」


    岩穀檢察官望向我們的視線充滿警戒心,站在證人台上的房東土居先生看到我們倆,身體也僵硬起來,看來是剛剛阿武隈的反詰問造成的影響。


    「好,就來陪他玩玩吧。」


    阿武隈簡直像要去郊外野餐般輕鬆寫意。


    「土居先生,有幾個狀況我想先確認一下。你雖然是被害人所居住的公寓房東兼管理人,但最近因為收入不夠,還得去超市打工?」


    「是啊,這又怎麽了?」


    「公寓本身是老舊的木造建築物,被害人住在一樓的邊間,這是正確的嗎?」


    「沒錯。」


    「我去現場察看過,被害人住的房子隔壁還有上一層樓的房間都沒人租是嗎?」


    這是事實,田野原先生是這麽說的,我們也去現場實地勘查過。就算有年輕人聚集在馬場小姐家玩鬧,似乎也沒有什麽關於噪音的抱怨,正因如此,到了隔天早上依然沒有任何人發現屋裏發生殺人命案。


    「是的,馬場小姐隔鄰那戶確實沒有人住。」


    「看來是這樣沒錯。該不會……被害人隔壁其實已經很久沒租出去了吧?」


    現場大概有很多人在懷疑為什麽要問這個問題。


    「正如你所說的……可是,為什麽這麽問?」


    (插圖006)


    「一想就明白了啊。剛剛椎名小姐也證實過,被害人喜歡找一堆朋友到屋裏吵吵鬧鬧。染發又穿環的年輕男女經常出入,再加上噪音問題,沒人會想租這種房子吧?」


    「很遺憾的……的確是這樣。」


    「我猜對啦?謝謝你提供這項重要資訊。」


    阿武隈露出像是天使一樣的爽朗微笑,可是就連旁聽的民眾也曉得他的笑容底下似乎別有企圖,大家吞了口口水,等著他提出下一個問題,這家夥麵帶微笑繼續說:「對了,你和剛剛的證人椎名小姐一起走進被害人屋內,一看到倒地的被害人就立刻報警?」


    「是的。」


    「不覺得奇怪嗎?」


    「有、有什麽好奇怪的?」


    「一般來說,看到有人倒地不起,應該會先叫救護車,而不是先報警吧?你為什麽不先急救,反而急著找警察來呢?」


    「不是。我不是講過了嗎?我看到被害人被菜刀給刺了,皮膚看起來也不像活人,所以就報警。」


    「真的嗎?不過,這是你個人的主觀判斷吧?就算肌膚看起來沒有血色,也可能是光線造成的。」


    「或許吧……但實際上人就是死了。」


    「你是事後才知道的吧?我詢問的是發現被害人那時候,明白問題的意思嗎?」


    這下子證人當然不爽了,阿武隈真的很擅長激怒他們。


    「我當然曉得!馬場小姐看起來絕對是死了!」


    「哦?你是可以辨別是生是死的醫生嗎?」


    「我、我沒這麽說,不是這個意思。」


    「所以你擅長鑒定屍體?」


    「不、不是的。」


    「日常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被殺的屍體?」


    「也不是這樣……」


    對方完全沒有提出異議的餘地,阿武隈的詰問技巧還是有值得尊敬之處。


    「或許吧。外行人要判斷是死是活可不是那麽簡單,遺體確實遭菜刀刺入,但光從死者的照片看來,幾乎沒有太多外部出血,與其說她看來已經死透了,不如說死者呈仰躺狀倒地,怎麽能馬上斷定被害人已死呢?」


    「我當時就是那麽想的,這、這也沒辦法不是嗎?你到底是什麽意思?就算我當時幫忙叫救護車,結果最後人還是會死掉,意思還不是一樣!」


    「是的,重點就是這個。你的行動讓人充滿疑問。聽好了,你是公寓的持有人,又麵對房客可能不幸身亡的狀況吧?正常來說,不是應該希望對方好好活著嗎?」


    「異議!」岩穀檢察官猛地站起身,似乎再也無法保持沉默,「辯護人以威嚇、侮辱的方式要求證人回答,應當駁回這種詰問。」


    「認可,請辯護人變更問題。」


    「好吧,我換個問法。對你來說


    。被害人馬場小姐活著反而礙事嗎?」


    「異議!這問題應用同樣理由予以駁回!」


    「不是的,審判長,發問的目的是為了證明這位證人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被害人隔壁和上一層樓的兩個房間都空著,導致房租收入減少。對於證人來說,被害人的存在應當是相當大的不利吧。」


    「……抗議駁回,請證人回答此詢問。」


    被審判長這麽一催,土居先生慌張失措地思考該怎麽答覆才好。


    「的、的確因為馬場小姐的關係有些抱怨,不過我可沒覺得她還是死了最好。要是公寓裏有住戶因為意外事故身亡,這下子不就更沒人要來租了嗎?」


    「可是,本來就有兩間空屋了吧?就算其中一間租不出去,對你來說,隻要另外兩間有人住進來不就夠了嗎?更別提你們長年的怨恨也可以扯平啦。」


    「審判長,抗議!」


    「失禮啦,我撤回這個問題。你提到光靠房租收入無法生活,必須到超市兼差打工,也就是說,目前經營的公寓裏有兩間空房就是收入銳減的主因吧?會有希望被害人消失的想法嗎?」


    「異議!」


    「認可,請變更問題。」


    法庭的氣氛改變了,陪審員和旁聽的眾人望向房東的視線似乎也有些不同。


    「基於上述意見,我提出下一個問題,案發當天的四月二十七日深夜,您人在何處,又在做些什麽呢?」


    法庭一陣竊竊私語,或許是察覺到問題背後的真意,土居房東也不由得僵住了。我同樣很訝異,換句話說,這個問題問的是不在場證明,而警方根本沒調查過土居先生的不在場證明。要是土居先生無法提出不在場證明,或許可以將他當成候補的嫌犯,但他要是真的有不在場證明,反而會有反效果。


    「……我記得當晚自己確實在家裏看電視。」


    「意思是什麽不在場證明也沒有?」


    「那又怎麽樣!」


    和阿武隈預期得一樣,土居先生真的沒有不在場證明,隻能煩躁不安地瞪著阿武隈,但阿武隈可不是被證人瞪就會膽怯的角色。


    「你既然有被害人房間的備份鑰匙,就算是大半夜也能輕而易舉地溜進去吧?」


    「我是有鑰匙,那又能代表什麽!」


    法庭又騷動起來,阿武隈露出惡魔般的壞笑說:


    「也就是說,你有殺害被害人的動機,而且能隨時進出她家。人該不會就是你殺的吧?難怪你一發現遺體不是先叫救護車,反而是先報警。」


    「異議!審判長,絕對不能容許這種無理牽強的詰問!」


    「認可,請由法庭紀錄刪除辯護人方才的發言,也請陪審團諸位予以無視。」


    「那我修正說法吧。土居先生,你心裏有時候會覺得被害人的存在是一種困擾,這是事實嗎?」


    土居房東求救似地望了岩穀檢察官的方向一眼,但這次的詢問就連檢察官也難以出口相助,無可奈何之下,房東先生隻好開口答道:


    「你要這麽說也對。」


    「你持有備份鑰匙,隨時可以進出被害人的住家,正確嗎?」


    「……是的。」


    「你不是醫生,也不是鑒識屍體的專家,一看到倒臥在地的被害人就徑自判斷對方早已死亡,不叫救護車而是先報警,這也是正確的嗎?」


    「是啊,就是這樣沒錯啦!可是馬場小姐真的不是我殺的!」


    證人終於忍無可忍地對阿武隈大聲怒吼,偏偏阿武隈似乎一直期待房東會有這樣的反應,開心地回過頭對陪審團說:


    「諸位陪審員看到了嗎?這位證人的性格似乎十分易怒呢。土居先生,你是否經常會在一氣之下做出讓人難以預料的舉動?」


    「異議!詢問內容侮辱證人!」


    「認可。」


    「以上結束反詰問。」


    阿武隈帥氣地結束辯方的反詰問,回到座位上。


    「不愧是阿武隈律師,這跟什麽識破謊言的超能力根本無關吧。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像阿武隈律師這麽擅長質疑別人的人。」


    「聽起來不太像在稱讚耶?算了、算了,我倒是發現一件挺遺憾的事,剛剛房東不是大喊『馬場小姐真的不是我殺的』嗎?因為他的情緒嚴重動搖,讓我看出果真不是他幹掉馬場的。」


    實在不知道該從哪裏吐嘈了。


    「是喔,原來如此,真不愧是超級超能力呢。」


    我的語氣會這麽諷刺也沒辦法。


    阿武隈宣稱自己擁有的超能力是隻要在當事人情緒動搖的狀況下就能識破這人是否在撒謊,為了讓對方心緒混亂,阿武隈幹脆采用把對方視為嫌犯對待的方法。不管是誰,隻要被人一本正經地宣稱「犯人就是你」,都會動搖不安吧。


    「對了,我覺得很疑惑,你怎麽知道土居先生沒有案發當時的不在場證明?」


    我們之前確實沒調查過房東的不在場證明。


    「平日深夜的不在場證明可不是那麽簡單就有,你也沒辦法證明自己昨天半夜到底在哪裏吧?」


    被他這麽一說,還真的沒錯,昨晚我也是在家洗完澡之後看了一下電視而已。


    「不過……土居先生本身有在兼差不是嗎?也可能會和超市打工的同事晚上一起出去玩樂……」


    「可能性確實不是零,但說穿了隻是有可能罷了。那是平日晚上,若是公司的正職員工還另當別論,中年打工族不太可能跑去喝酒聚餐吧?要是他真的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反而更引人懷疑。」


    越想越覺得阿武隈說得有道理。


    「請檢方傳喚下一位證人。」


    「好的,請到的是負責本案的城井警部。」


    岩穀檢察官傳喚了下一位證人。


    到目前為止,我覺得這場審判的進展還算不壞,阿武隈徹底打擊檢方證人的可信度,每位陪審員應該多少會覺得證人提供的證詞值得懷疑。


    隻是,岩穀檢察官在司法界的經驗比我還要久,接下來這位前輩就要展開反擊了吧?


    ◆


    一位體格結實的中年男性站上證人台,給人的印象的確能聯想到警部這個職稱。


    「先請問您的姓名和職業。」


    「我是城井宗一警部,隸屬於警視廳搜查一課的強行犯科,簡言之,就是負責偵辦殺人、強盜等重大刑案的部門。」


    不愧是經常在法庭上作證的人,這是目前聽起來最為堂堂正正的證詞。


    「所以您就是主導本案調查的刑警?」


    「是的,類似刑警可倫坡的角色。以《名偵探柯南》為例的話就是目暮警官,這樣應該比較好懂。」


    一本正經的刑警嘴裏竟然講出動畫作品當比喻,讓旁聽席傳來零星的笑聲。


    「那麽,請您針對本案調查的經過及調查的結果陳述證言。」


    城井警部的證詞如下——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半左右,管區警察局接到發現疑似殺人案件遺體的報案。警方隨即趕往現場展開殺人案件的調查,其結果為:被害人馬場身穿t恤及運動服倒臥在地,沒有衣衫不整的跡象;被害人的腹部遭菜刀長長的刀刃刺入,幾乎沒有外部出血。


    案發現場有許多被胡亂翻找的跡象,衣櫃已被翻亂,同時麵對庭院的窗戶被從外側打破,玻璃碎片在屋內四散,窗戶變成能從屋外簡單打開、關閉的狀態。


    「也就是說,我們也可以假設犯人可能是打破窗戶侵入屋內的嗎?」


    「是的,不過我認為沒有這樣的可能性。」


    「為什麽?」


    「屋內沒有嫌犯和被害人爭執的跡象


    ,要是嫌犯打破窗子入侵住家,被害人聽到聲響應該有所反應吧?還有,被害人的手機掉落在玄關進門處,也沒有被嫌犯搶奪的痕跡。現代年輕人無論吃飯睡覺手機都不離身,因此警方認為,手機是被害人在走道上被殺害時掉落的。另外,被害人的錢包放在屋內的顯眼處,錢包內的萬圓紙鈔卻原封不動。綜合以上可以推測犯人和被害人彼此熟識,而且犯人可能蓄意偽裝成強盜案來進行犯罪。」


    「所以結論是犯人和被害人關係親密,趁其不注意時以菜刀一刺加以殺害,接著刻意亂搜房間來假裝成強盜入侵?」


    「是的。」


    這是尋求意見的詰問,我方本來可以提出抗議,不過,既然是尋求搜查一課刑警的專業見解,那就能夠認可,我也隻能靜觀其變。


    「謝謝您,檢方的詰問在此告一段落。」


    「請辯護人進行反詰問。」


    「不,我想要先請教一下岩穀檢察官,剛剛您說告一段落,意思是後麵還會請這位刑警出庭作證嗎?」


    「是的,有此預定。」


    「那麽,我方希望在此保留反詰問的權利。」


    阿武隈竟然會爽快地退下,我忍不住小聲問他:


    「原來不用每次都進行反詰問嗎?」


    「那當然。不管是報案人還是房東,要用反詰問來打敗一般民眾太簡單了,但麵對習慣出庭的刑警則是越慎重越好,他們不會隨便動搖,一不小心還會狠狠反咬你一口。」


    一般人不習慣法院審判,自然跟每次有刑案就必須出庭的警官不同,該進擊的時候就好好攻擊,該防禦的時候就徹底防禦,這大概是阿武隈的長處吧?


    「下一位證人是?」


    「好的,檢方傳喚負責本案驗屍工作的法醫木野下雅司醫生。」


    ◆


    一位身穿西裝、感覺老實認真的壯年男子站上證人台,也許是戴著眼鏡的緣故,他給人理智、知性的印象,看來像是一名教授。


    岩穀檢察官先讓對方表明自己是行政及司法解剖的專家,具有法醫身分,然後開始正式的詰問。


    「您對本案被害人馬場小姐的遺體進行了司法解剖嗎?」


    「是的。」


    「請問被害人的死因是?」


    「大量出血造成的休克致死。被害人的腹部遭菜刀深深刺入,腹部大動脈這條重要的血管受到嚴重損傷。」


    「結果造成大出血後死亡嗎?」


    「是的,腹部大動脈是連結心髒的重要血管。一旦受損,血液瞬間就無法在體內循環。人類停止呼吸後還能支撐三秒鍾,原因是血液中多少還殘留氧氣的緣故,一旦失血,對於主要器官和腦部的血氧供給等於在瞬間被切斷,很快會失去意識並導致死亡。」


    「所以可以認定被害人幾乎是當場死亡?」


    「應該是的,至少沒有留下任何寫下隻字片語的空檔。」


    這時岩穀檢察官又再次拿出剛剛讓陪審團傳閱的遺體照片。


    「請看這邊,這是遺體及陳屍現場的照片,就如您所看到的,死因雖是大量出血,但現場幾乎沒有任何血跡。這樣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的嗎?」


    「是的。在有血壓的狀況下,心髒繼續向全身輸送血液才會造成出血。人一旦死亡,也就是心髒停止跳動後,血流也會隨之停滯。因此,在出血後隨即死亡的狀況下,外部出血減少並不罕見。」


    「在心跳停止前還是會繼續大量出血嗎?」


    「腹部大動脈通常會維持較高的血壓,一旦血管受到損傷,必然會迅速而大量地出血,不過,本案傷口的外部出血量可想而知會很少。」


    「為什麽?」


    「大動脈幾乎完全從身體中央經過,所以不會輕易受傷。而人體的腹腔是為了容納內髒的空間,因此由大動脈流出的血液會聚積在腹腔中。當然不能完全否定刀刃刺穿的傷口多少會流出一些血液,但被害人應該是在一瞬間就失去意識,並以仰躺的方式倒下,在這種情況下,血液沒有四處噴濺或流至地麵,並沒有什麽好奇怪的。」


    遺體出血量非常少的謎題解開了。


    「下一個問題是被害人是幾點左右死亡的?」


    「推斷是在四月二十七日深夜,晚上十一點半到午夜十二點之間。」


    「請問您推斷的根據是?」


    「主要有三個。第一,根據警方提供的消息,被害人在當晚十一點二十八分曾經發出簡訊,因此當時仍然存活。第二,遺體隨著時間經過會逐漸僵硬,也就是所謂的『死後僵硬』,屍體的僵硬程度會在死後十小時左右達到最高峰,連要鸞曲關節都有困難,而我在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半進行驗屍時,正好是被害人死後僵硬程度最嚴重的時候。」


    「死後僵硬的程度,應該多少會受到氣溫的影響吧?」


    「現在的季節是春天,應該不至於帶來太大的影響,更何況遺體是在氣溫變化不大的室內被發現的。」


    岩穀檢察官巧妙地破除我方進一步反詰問的可能性。


    「那麽,還有一個根據是?」


    「是體溫。通常人死後,每隔一小時體溫會下降一度。根據我的測量,被害人的直腸溫度是二十五度,這也符合死後已經過十小時的推論。基於以上各項事實綜合考量,死亡時間應該在晚上十一點半到午夜十二點之間。」


    「好的。在被害人死亡後,屍體有被搬動過的可能性嗎?」


    「恐怕沒有,屍體在長時間放置後,會出現稱為『屍斑』的傷痕狀斑點,這可以理解為死後殘留在體內的血液由於重力影響,在身體下方積聚造成的瘀血狀痕跡,要是遺體被搬動過,屍斑就可能擴散至身體各處。在本案的遺體上,並沒有發現這種跡象。」


    「遺體已經有一定程度的出血,還是會出現屍斑嗎?」


    「在體內血液流失殆盡的案例中,屍斑確實不會顯現,不過本案被害人已經在這之前死亡,血液循環應當停止了。」


    「好的。意思是我們可以歸納出,被害人在四月二十七日深夜腹部被刺後,幾乎是當場死亡,屍體也沒有被搬動的痕跡。以上沒錯吧?」


    「正是如此。」


    「謝謝您,詰問結束。」


    一本正經的主詰問告一段落。審判長詢問辯護方是否有任何反詰問,我又轉向阿武隈問:「該怎麽做?有什麽疑問嗎?」


    「算了,問也不是現在問,對於這種習慣出庭的專家還是別輕易出招比較好。」


    這代表狀況跟剛剛作證的刑警相同,我就默默按照阿武隈的方針進行。


    ◆


    「接下來傳喚下一位證人,被害人的友人江川辰也先生。」


    下一位檢方證人是一名年輕男性,看來大約二十歲左右,感覺和田野原先生差不多歲數,也可能比他年輕一些。男子的身材結實,和在工地上班的田野原先生同樣體格不錯。因為染著一頭金發,陪審團或多或少能猜到他和被害人是朋友。


    不過,這位證人給人的印象跟馬場小姐的跟班椎名小姐截然不同。他穿著一身整齊的西裝,雖然嘴唇跟耳朵上隱約有穿環的痕跡,但似乎為了出庭,今天都拿下來了,因為這樣,說不定會有人覺得他看起來像是個牛郎。


    「請問你的職業是?」


    「我是自由業。」


    雖然語氣有點不習慣,但算是正確地使用敬語回答。


    「你和被害人馬場佐惠是什麽關係?」


    「這個嘛,我跟佐惠……我是說馬場小姐,是高中同班同學,畢業後她介紹過一些打工的機會給我。」


    「換句話說,你和被害人的關係相當親密?」


    「可以這麽說,我們大概每天都會碰麵。」


    「你在四月二十六日,也就是案發前一天是否有收到被害人傳送的簡訊?」


    「對,有的。」


    「那封簡訊的內容是什麽?」


    「簡單來講,是叫我開始威脅田野原。」


    聽到「威脅」這種嚇人的詞匯,法庭騷動起來。


    「請看這邊,這是檢方提出的第八號證物。」


    岩穀檢察官又拿出一疊紙張,除了證人以外,當然法官、陪審員還有我們辯護人也都拿到一張。


    「江川先生,這是將被害人傳送給你的簡訊列印出來的內容,是否正確無誤?」


    「嗯,是的。」


    盡管事前看過內容,我和阿武隈仍不約而同地望向紙上的文字,上麵寫著:『我今天會跟田野原碰麵,可以開始恐嚇了。今天七點車站前的家庭餐廳見。』


    「要恐嚇的是什麽樣的內容?」


    「就是勒索要錢。馬場小姐掌握別人的醜事就會拿來威脅恐嚇,我算是她的幫手。」


    法庭傳來眾人的驚呼,我忍不住低聲對阿武隈說:


    「江川先生竟然這樣光明正大地指出自己的犯罪事實耶。」


    「一定是事前老早談好交易了。」


    「啊,對喔。」


    所謂的司法交易,就是若能在法庭上提出重要證詞,則可酌情減免證人應處之刑罰的製度。檢方八成跟江川先生約好了,隻要他願意為所有的恐嚇行為作證,就不追究他相關的刑責吧。


    「這代表被害人馬場小姐是靠犯罪維生的嗎?」


    「是的,馬場小姐因為有前科的關係,一直找不到正當工作。嗯,她大概是之前嚐過甜頭……幹脆就靠恐嚇勒索來賺錢過活。」


    「你也一直扮演協助馬場小姐的角色?」


    「嗯,是啊。我之前的人生其實也不怎麽樣,所以就半強迫地被拉來幫忙。」


    「這個證詞是騙人的吧。」阿武隈突然喃喃說道。


    「可是證人看來不像情緒不穩的樣子啊?」


    「唉,這跟本大爺的超級超能力沒關係,而是一看就知道這家夥應該是不管什麽樣的恐嚇手段都樂意幫忙的人。」


    這完全是阿武隈的個人偏見吧?不過倒也不難理解,這名證人確實給人適合從事恐嚇勒索的印象。


    「具體而言,你是怎麽協助馬場小姐?」


    「這個嘛……馬場小姐一找好目標,就會一對一地約到家庭餐廳之類的地方。她是女性,又約在人多的地方,對方當然不會太警戒。然後,開始威脅時,我就會假裝成陌生人坐在離他們不遠的位子。」


    「為什麽?」


    「馬場小姐恐嚇目標對象、索取錢財後,一定會這麽說:『想要逃跑也沒用喔,到處都是我的手下,連店裏也有。』接著就換我登場,我就在旁邊笑嘻嘻地跟目標對象揮手打招呼。」


    這套勒索方式設計得還滿有道理的。


    跟目標說想要在家庭餐廳一對一談事情,冷不防就開始威脅恐嚇,要求對方乖乖付錢。馬場小姐是女性,或許少了點嚇人的魄力,但沒想到勒索的人不隻一個,不知不覺她身邊就多了個染金發穿耳洞、體格高壯的男人,任誰置身在這樣的狀況下都會不安吧?


    「回到上個問題,你和被害人恐嚇過本案的田野原被告嗎?」


    「是的,我們在四月二十六日晚上把他叫來家庭餐廳恐嚇他。」


    「具體來說,馬場小姐是怎麽恐嚇田野原先生?」


    「田野原先生的未婚妻栗田桃子也是我們的同班同學,她上個月因為車上偷竊案被警察抓了,結果檢方撤回起訴,讓她被放出來。栗田這家夥人挺壞的,以前常常跟我們一起順手牽羊,所以馬場小姐就告訴田野原先生,警察既然不知道這段過去,我們就去作證,跟警察說其實上個月竊盜案的真正犯人就是栗田沒錯,我們手上有決定性的證據可以交給警方。」


    現在等於在解釋被告的殺人動機。法庭傳來陣陣喧鬧,吃驚的不隻是他們,連我也嚇了一大跳。


    「栗田小姐有罪的證據?阿武隈律師,之前根本沒聽說過有這樣的證言啊?」


    「是嗎?公審前的整理手續不是你負責出席的嗎?應該曉得證人預計要說什麽吧?」


    「檢方的確表示過,江川先生是為了證明本案殺人動機的證人,因為田野原先生以前跟他們混在一起,所以就用這個理由來脅迫他,可是,沒提到上個月栗田小姐的車上行竊案有冒出什麽決定性的證據啊!」


    「哼,那要不要跟審判長抗議一下?」


    「好的,我試試看。」


    老實說,現在的證詞的確大有問題,但我的第一個疑問反而是阿武隈幹嘛叫我去提出抗議?要是真的冒出「田野原的未婚妻栗田確實在車上行竊的證據」,那不但是合情合理的殺人動機,上回獲得當庭釋放的竊盜案,也可能要重新展開調查,我還以為阿武隈會像平常那樣,自己猛烈地提出抗議。


    雖然不明白阿武隈的意圖,但既然他讓我去做-我也隻能硬著頭皮上了。我站起身走近審判長。


    「審判長,我有些話想說,可以嗎?也希望請岩穀檢察官一起。」


    「好的,書記官請停止記錄,岩穀檢察官也請向前。」


    我跟岩穀檢察官一起圍在審判長身邊,如作戰會議般展開密談。


    「審判長,方才證人所提出的證詞中有個非常不恰當的地方——」


    我把跟阿武隈提過的事重新說明一次。在公審前整理手續的階段,檢方沒提過栗田桃子一案有發現任何決定性的證據。程序上,沒有事前提出的證據應該都不予承認才對,因此證人江川方才提出的那段證詞應當駁回。


    「唔,這樣確實有問題,岩穀檢察官,你怎麽說?」


    沒想到岩穀檢察官臉色如常地回答:


    「審判長,辯護人似乎有所誤解。我方並沒有確認『發現被告未婚妻在車上行竊案件的決定性證據』,未經過確認的事項,本來就不該在公審前的整理手續中提出,證人隻是在作證時詳細描述威脅被告的說詞罷了。」


    中計了!明知道證詞會被駁回,岩穀檢察官還是讓證人作證,目的是為了讓陪審團留下被害人握有被告極大弱點的印象。


    「審判長,既然這樣,該名證人的證詞便是與本案完全無關的傳聞證據,更應該刪除前述證詞才對。」


    「確實應當予以刪除,可以了,請兩位回座。」


    我跟岩穀檢察官回到原位後,審判長重新指示:


    「各位陪審員,方才證人提出的『發現被告未婚妻在車上行竊案件的決定性證據』此一證詞請不要參考,也請書記官由法庭紀錄中刪除。」


    可是,就算法官叫大家從記憶中刪除這段證詞,要忘記這段話根本不可能。


    「原來如此,因為你早知道不會有什麽效果,剛剛才沒有抗議?」


    聽到回座的我這麽說,阿武隈聳了聳肩。


    「唉,有抗議總比沒抗議好啦,就讓我們暫且稱讚一下岩穀檢察官很高招吧。」


    的確是難以應付的意外打擊,就是因為覺得所有證據在之前的整理手續中都提出了,我們才會落得這樣的下場。


    「接下來繼續進行證人詰問,岩穀檢察官,請繼續。」


    「了解。江川先生,你們脅迫被告之後結果如何?」


    「當晚我收到馬場小姐的簡訊,看來進行得相當順利。」


    「簡訊正確的文字內容和檢方提出的第九號證物相符嗎?」


    岩穀檢察官邊說,邊發下另一件證物的影本。


    『有


    回覆了,田野原那家夥說明天下班後要過來,時間大概會很晚。』


    簡訊內容跟江川的證詞幾乎是一致的。


    「以上結束詰問,謝謝。」


    「請被告方進行反詰問。」


    或許因為對方是法庭上的門外漢,這次阿武隈迅速地站起身。


    「那麽我來提出幾個問題。江川先生,你和被害人馬場小姐是以恐嚇勒索維生,對嗎?」


    「雖然不太好明說,但實際上是這樣沒錯。」


    「田野原被告和他的未婚妻應該都是你的同班同學吧?過去還常常聚集在被害人家中一同玩樂,盡管如此,你們仍決定恐嚇對方嗎?」


    「是啊。唉,應該說是佐惠她……我是說馬場小姐提議的。田野原被告過去和馬場小姐交往過,現在仍糾纏不清,結果卻要和栗田小姐結婚不是嗎?所以馬場小姐自然會對田野原不爽。」


    若是真如今日聽到的證詞所說-馬場小姐確實跟田野原先生交往過,江川先生這段話聽來的確合情合理。看來過去在馬場家建立的高中友人關係,早已瀕臨崩壞了。


    「你本身也參與了恐嚇行為,怎麽好像在說別人的事情?」


    「還好啦。我本來就覺得,夜路走多了遲早會碰到鬼的嘛。」


    江川這段證詞怎麽聽都很可疑,就算沒有什麽超級超能力,我也知道這家夥根本沒有說實話。


    「江川先生,聽起來像是被害人馬場小姐每次打算勒索誰,就會找你來充當手下?」


    「是啊,沒錯,馬場小姐的工作是決定對象,然後找到可威脅恐嚇對方的材料。」


    「所以你完全言聽計從,按她的話一一照辦?」


    來了,阿武隈開始動搖證人的情緒。


    「嗯,可以這麽說。」


    「你剛才說過,威脅恐嚇不是什麽正當的工作,遲早會有報應,所以你覺得被害人還是死掉比較好嗎?」


    沒想到江川卻不為所動。


    「是啊。雖然少了個酒友有點遺憾,但這麽一來,我就能從這一行金盆洗手。」


    「原來如此,以你的立場,若是被害人死去反而有好處。該不會被害人其實就是你殺害的吧?」


    仔細想想,對於想要識破謊言的阿武隈來說,這應該是最強而有力的問題,不管對方回答是或否,他應該就能判斷出來了,沒想到江川的神色卻不為所動,隻有岩穀檢察官立刻跳起來喊:


    「異議!這是誤導證人並進行嚴重的誘導詰問!」


    「認可,駁回此問題,同時刪除法庭紀錄,也請陪審團諸位忘了這段話。」


    法庭上看來並不容許這樣的詢問。


    「那麽我換個問題吧。在案發的四月二十七日當天晚上十一點半左右,你人在何處,又在做些什麽?」


    平日深夜是很難有不在場證明的,這和請房東來作證時一樣,發問的目的是為了讓證人陷入不利的處境。


    「異議!這問題和本案毫無關係!」


    岩穀檢察官似乎也察覺了,立刻提出異議。


    「沒問題啊,要是證人不方便,不想回答也無妨。」


    阿武隈相當露骨地挑釁對方,不知道效果如何?


    「沒問題啊,我可以回答。」江川上鉤了,「那天晚上我跑出去玩,晚上十一點半的話,應該正在搭電車吧,到站的時候已過了十二點。我是用suica卡,上頭應該留有到站紀錄。」


    我懂了,原來如此,像suica卡這樣的電子票卡,應該會保存乘車的使用紀錄。既然被害人的死亡推定時間是落在晚上十一點半到十二點之間,這段時間若是他正在搭車,要假設這個人是犯人便有困難。


    阿武隈似乎輕輕地嘖了一聲:


    「好吧,以上結束反詰問。」


    很稀奇的是阿武隈竟然毫無成果地退下。


    「可惡,既然他沒有動搖,我就不知道是不是有說謊,而且還有電子票卡的紀錄啊?雖然有也不是什麽不可思議的事。」


    看來之前對付房東的做法,並不適用於每一個證人。


    「不過,使用那張suica卡的不一定是本人吧?」


    「你是說……把自己的卡片借給別人用?雖然有這個可能,但要是沒有任何根據就在陪審團麵前信口開河,可是會被討厭的喔。」


    「啊,原來是這樣。」


    現在如果硬是把江川當成犯人來審問,確實會顯得相當滑稽。


    「請岩穀檢察官傳喚下一位證人。」


    「接下來請到鑒識課的出水巡查部長。」


    ◆


    站在證人台上的是一位身穿藍色製服的中年男性。


    岩穀檢察官讓他表明自己的職務後,馬上就開始詢問。


    「鑒識課的工作是什麽呢?」


    「主要是保留案發現場的證據,後續再轉送到各相關部門以進行鑒定,像是動畫《名偵探柯南》或是刑警劇《相棒》那樣,有案子發生了,進入現場采集證據的就是我們。」


    「針對本次的殺人案,你們采集到了各式各樣的證據嗎?」


    「是的。」


    「實際上在現場收集到的證據有哪些?」


    「包括刺入遺體的菜刀、掉落在玄關的手機、房間四處殘留的血跡,還有指紋、毛發及腳印等等。」


    「血跡是在屋內何處采集到的?」


    「首先是在被害人的遺體周邊,除此之外,衣櫃和抽屜的把手等處也有發現。」


    「接著發下檢方第十一號物證。鑒識人員發現的血跡全數標記在上麵了嗎?」


    我們拿到一張現場平麵圖,發現血跡的位置都標注出來了,包含遺體旁的廚房、矮桌、抽屜,甚至連衛浴門把都有,大概隻有進門的玄關處沒有沾上。


    「遺體周圍也就罷了,為什麽連把手之類的地方也沾上血跡?」


    「雖然隻是推測,但我認為極有可能是有人在手部出血的狀態下,徹底翻找了整個房間所致。」


    這個問題是尋求證人評論又涉及相互議論,本來我方應該要提出異議,但專家的意見本來就可以視為正當的證詞。而且根據田野原本人的說法,他翻找過屋內亦是事實。阿武隈既然沒反對,我也就保持沉默。


    「剛才的證詞中,您提及有采集到腳印,是在哪裏發現的呢?」


    「是的,案發現場位於公寓一樓,附有庭院,院子裏雜草叢生,幾乎沒有整理過,經過仔細調查,我們在院子裏發現某種特定的腳印。」


    「接著發下檢方的第五號物證。」


    岩穀檢察官又拿出照片來。


    草叢中露出一小片地麵,上頭有道足跡,警方再灌入石膏之類的液體保存原本的腳印。或許因為照片拍攝的是在戶外采集到的腳印,整體來說,形狀多少有些殘缺不全。


    「警方發現的這個照片上的腳印,是朝向哪邊呢?譬如說,是從屋外走向屋內,或是由屋內往外走,還是往返行走所致?」


    「隻發現由屋內朝外走的腳印。」


    「根據城井警部的證詞,被害人家中的窗戶有從外麵打破的跡象,腳印卻隻發現由屋內朝向外頭走去的嗎?」


    「是的,無疑是有人從被害人的住家穿過庭院離開時留下的腳印。有充分的可能是為了偽裝自己的去向,刻意從屋外打破窗戶。」


    「謝謝您,以上結束詰問。」


    「請辯護人進行反詰問。」


    我腦中忽然閃過一個念頭,探出身體對阿武隈說:「可以交給我嗎?」


    「嗯?好啊,你要是有想問的就盡量發揮吧。」


    慶幸的是他也同意了,我就把剛剛腦中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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