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淩晨5:21發來的郵件,大概是齊秦明絞盡腦汁所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楊歡長得漂亮,胸大腰細皮膚好,妖豔嫵媚男人緣極好。除此之外,她還有一雙修長筆直的腿。


    雌雄莫辨的高中少女時期,她帶著一群傻小子打架鬥毆逃課打遊戲,即使這樣,也沒影響她考上名校,這個女人腦子很好使,聰明。


    從大學起,追求她的男人就沒斷過,上至富二代官二代,下到家境普通的男生,她的身邊從不缺乏追求者。


    楊歡見過各種花樣的追求,廣場上擺滿蠟燭,鮮花,直接送豪車,房子……


    熙熙攘攘,人來人往,那又怎樣?最後還是在她日複一日的拒絕和冷淡中,默然退場,就像是從沒有來過一樣。


    唯獨他,一直都在。


    楊歡與他的目光在空中交接,精致的眼妝完美勾勒出丹鳳眼的嫵媚,她靜靜的,似乎在等著他的回答。


    他看不懂她眼裏複雜的情緒,但也不會自作多情。她那樣的女人,狠心無情,就算他死在她麵前,都不會皺一下眉頭,涼薄的令人發指。


    但他仍然愛著她。


    齊秦明骨子裏是個傳統的男人,如果僅僅是少年時候的暗戀,他可以心無芥蒂的放下。但畢業後的那場意外,讓他們生命有了真正的交集,他就不可能若無其事的忘掉。


    她是他的女人,她不承認也是。


    “好,我帶你回去。”他目光轉向她指尖的香煙,她抽煙的動作很嫻熟,很媚,一眼就能看出是慣犯。


    高中時她是個問題少女,蹲在馬路牙子上吞雲吐霧,見他目光灼灼,吹著口哨痞裏痞氣的逗他:“嗨,好學生,想試試嗎?”


    他裝的不屑與他們一群人為伍,但其實心裏很好奇,回家躲在衛生間偷偷嚐試,結果嗆得猛烈咳嗽,被母親發現,揍了一頓後,關了禁閉。


    但是喜歡一個人啊,就想和她做一樣的事情,哪怕明明知道,那是不對的。


    “怎麽?你很想要?”她偏頭帶笑,長卷發襯托整個人很慵懶,垂眸看嫋嫋燃燒的香煙,忽然抬手將過濾嘴塞進他的嘴裏,還很大方的說,“既然你這麽想要,就給你好了。”


    齊秦明心口咯噔少跳了一下,她對他向來是避之不及,而且很少有什麽好臉色。如今,這樣曖昧的動作實在是讓人琢磨不透。


    香煙過濾嘴上還殘留著她濕潤的溫度,齊秦明拿下,撚滅了香煙,手指在方向盤上有規律的一下一下輕敲,好像劇烈的心跳根本不存在:“今天回去嗎?”


    楊歡懶洋洋的笑:“別問我,你覺得哪天合適就哪天。齊秦明,你知道嗎?你真的很能裝。”


    女人纖細修長的手忽然伸過去,摘掉他鼻梁上的眼鏡,把玩在手裏,慢慢悠悠的湊近,言語輕佻:“明明不近視,偏偏要戴個眼鏡,怎麽?乖孩子,裝給誰看的?”


    她的手漸漸向下,摸到他的胸口,那裏心跳淩亂,但男人臉上卻是一本正經,像是坐懷不亂的正人君子,好像一點想法也沒有。


    “心跳這麽快呀?”


    “你這是什麽意思?”男人猛地扼住她的手腕,垂眸看她,喉結滾動了一下,極力壓製內心翻滾的欲望。


    “我什麽意思?齊秦明,你每天給我發的郵件,隔三差五來美國跟在我身後,還有那天我生病,在醫院照顧我的人是你對吧?是該我問你到底什麽意思吧?!”


    她不是傻子,細細想一下,問了一下醫院大廳值班的護士,就知道他是真的來過,而且守了她整整一個晚上。


    她想安安靜靜在美國呆一輩子,或許以後會跟金發碧眼的男人談場戀愛,忘了過去,可是他啊,總是出現,她的生活裏到處都是他來過的痕跡,等她終於習慣了他的存在,他卻一聲不吭,消失的無影無蹤。


    多麽可惡,抑鬱症了不起嗎?


    “既然你想讓我回國,那你就站在我麵前說啊,發郵件,你覺得很有意思是嗎?每天五點二十一分,很深情哦。”褪去嫵媚勾人,她冷下臉,拒人千裏,“你覺得我憑什麽要看你的郵件?!”


    男人鬆開她的手腕,雙手捧起她的臉,大拇指拭去她臉上的淚,心口一陣陣的抽疼,嗓音幹澀:“你別哭,是我的錯。”


    “你也被我拒絕怕了?既然怕了那你走啊,這個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你何必要……”


    她把“自殺”兩個字生生吞咽了回去。


    “你讓我走哪?漂亮的女人再多,跟我有什麽關係,你知道,我隻愛你。況且,是我欠你的。”


    “好,這是你說的,你欠我的。”她深吸一口氣,紅著眼死死盯緊他的眼睛,“既然這樣,你這條命,除了我,任何人,包括你自己,都沒資格拿走。”


    齊秦明很聰明,剛開始不知道她為什麽對他態度大變,但聽到她這段話,懷疑她是知道了些什麽。可是她是怎麽知道的?他的就醫是保密的,而且,她遠在美國。


    他在發病時很難受,情緒低落,對世界的一切都感到厭惡,很絕望,也會有強烈的自殺想法,他想不出活著的意義。


    見他注意力不集中,楊歡很生氣,大吼:“聽到沒有?!我說話你還敢走神,找揍吧?”


    這麽漂亮的女人,動不動就要打人,齊秦明無語:“你能不能像個女人一點。”


    她紅著眼垂眸看向自己鼓鼓的胸口,嗓音裏還帶著未褪去的哭腔:“我哪不像女人?”


    齊秦明跟著她的目光垂眸看了眼她的胸,那裏在衣服的勾勒下,線條完美,圓潤飽滿,早就不是十八歲那年的青澀稚嫩。他很快挪開視線,這個女人,說起葷段子來,能搞的一群大老爺們麵紅耳赤。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病,瘋了一樣不可自拔的愛著她。


    他放開她,無奈道:“好了我知道了,我先送你回去收拾東西,今天我們就回國。你住哪?”


    “你再裝?你敢發誓說你不知道我住哪?”


    齊秦明戴上眼鏡,暴躁的扯了扯領帶,特想爆粗口。


    他是個好孩子,從小就是。


    學習,生活,還是工作,按部就班,有條不紊。人生中唯一的變數,就是愛上了一個會抽煙喝酒打架鬥毆的女孩子。


    他們從高一就是同學,但第一次對她有印象是她剛從學校外邊的網吧包夜回來,從牆頭跳進來,頂著亂糟糟的短發,像個瀟灑不羈的混小子。他正靠著大樹背英語單詞,被嚇了一跳。


    混小子吹了個口哨,痞壞痞壞的走過來,拍拍他的肩膀:“呦嗬,好學生呦,同誌繼續努力。要保密,要是敢告狀,揍你沒商量哦。”


    這個女孩壞的讓人頭疼,偏偏她成績又很好,因此更是狂的要上天入地,每次跟她說話,齊秦明都被她吊上天的態度氣出內傷。


    但愛情這個東西它不講道理,尤其是對於齊秦明這種按部就班的男生來說,楊歡就像是一瓶烈酒,讓他充滿了向往,直到,徹底愛上她,無法自拔。


    楊歡愛玩,但她在感情上,從來不是隨便的人,從她可以暗戀一個人長達十幾年的時間,就可以看出,她是個很長情的女人。


    齊秦明自然知道她在哪住,事實上,她在美國的所有,他都清楚。


    “我在車上等你,慢慢收拾,不用著急。”他紳士的替她打開車門。


    “你不上去誰給我拿東西?”楊歡白了他一眼,拽著他的袖子,“瞎紳士。”


    齊秦明第一次來她租住的房子,屋子收拾的很幹淨,也很冷清。單身女人公寓,處處透著孤獨感,想到她在異國他鄉,生病了也沒人照顧,就覺得心疼。


    她毫不客氣的指揮:“幫我把櫃子裏的衣服疊好裝進行李箱,我去找房東。”


    “嗯。”他伸手打開櫃子。


    楊歡走到門口,忽然回頭:“包括內衣,要全部裝好。”


    齊秦明手僵硬在櫃子處,開也不是,不開也不是。


    這個女人,根本就不知道什麽叫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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