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答,滴答。


    醫院寂靜的深夜,悄無聲息,安靜的甚至可以聽到點滴的聲音。


    熱,渾身熱的發燙,病床上緊閉雙眼的女人麵色緋紅,像是塗了一層厚厚的胭脂,她以為是自己的臥室,手無意識的摸索著床頭櫃。


    手掌揮舞,碰到了水杯。


    下一秒——


    玻璃摔在地上,支離破碎。


    水杯摔碎的聲音讓女人隱隱有了些許意識,她的眼角殘餘著晶瑩的淚光,胸口處隱隱疼著,苟延殘喘。她狹長嫵媚的丹鳳眼微微睜開,散發出淡淡的迷離。


    他走了,再也不會回來了。


    朦朧中,背後有一隻炙熱的大手托起了她的後背,濕潤在她唇邊,憑著本能,她嘴唇蠕動,一口接著一口吞咽著水。


    女人燒的意識已經不清醒,隻感覺眼前似乎有個人影在晃動,看她喝夠了,輕輕將她放在病床上,眼角的淚水被拭去,旋即額頭上有冰冰涼涼的東西放上去。


    “別走……”


    生病的人有種本能,想要依賴,感覺人影要走,女人滾燙的手抓住他的手,緊緊抱在胸口,箍住不肯放手,“別走……”


    他似乎歎了口氣:“不走,我不走……”


    耳邊男人低沉的嗓音,帶著沙啞和安定,讓她不安的心漸漸平靜下來,陷入了深深的昏迷。


    楊歡緩緩睜開眼,入目皆是一片純白,垂眸看向感覺異樣的手背,上麵紮著銀白色的針頭,她掙紮著爬起來,毫不猶豫的拽掉針頭。


    沒死?她居然沒死!


    嗬,是不是因為,賤命都是很難死?


    一大顆眼淚掉下來,砸在腿上。


    她從沒想過齊秦明會死,更沒想過他有長達七年的抑鬱症,如果她知道……


    沒有如果。


    進來漂亮的護士小姐看到她拔掉針頭,操著一口流利的英語指責:“你知道自己發燒多少度嗎?不要命了?”


    “發燒?”


    她疑惑,呆滯的看向自己左手腕處,那裏白皙纖細,能透過皮膚看到青細的血管,完整無損,沒有任何受傷的痕跡。


    可就在昨晚,她明明用水果刀劃開手腕,深可見骨,怎麽可能會沒有痕跡?住院原因怎麽會是發燒?


    “看什麽呢?趕緊把手伸過來。”護士小姐對病人十分負責任。


    楊歡腦子裏亂糟糟的,沒有反應,這時,手機鈴聲在打破了病房的安靜。


    打電話過來的是安妮,楊歡讀研究生時合租的室友,不過就合租了半年,楊歡不喜歡她的男朋友,他總是有意無意騷擾她,讓人十分厭惡,幹脆搬了出去,但她跟安妮關係一直還算不錯。


    “歡,你好點了嗎?明天答辯不會受影響吧。”


    楊歡疑惑:“答辯?”


    安妮驚訝的大叫:“天哪,上帝,你不會發燒到忘了明天你要答辯的事情吧?”


    她都離開學校兩年了,答辯?答什麽?


    她沒有表露聲色,靜靜聽她說,從安妮話語裏得知她今年碩士畢業。


    終於應付完安妮的電話,手機恢複屏幕狀態,上麵顯示的日期是2013年。


    她的瞳孔瞬間放大。


    2013年。


    那一年,楊歡28歲,哈佛碩士畢業。


    畢業前夕,跟客戶談生意時,喝多了酒,醉得一塌糊塗,強行催吐後發燒很厲害,不過還是順利畢業。


    她回到了四年前。


    28歲的女人,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年紀。


    可是這對於楊歡來說,卻意味著,他還活著。


    她忽然想起,昨晚發燒時,朦朧中似乎看見了他,聽到他的聲音,疑惑的用英語詢問:“之前有人來過嗎?”


    護士停頓了半秒:“應該是沒有,我沒看到。”


    護士的回答讓她有些失落,幹脆利落的收拾東西:“對不起,我沒事了,需要出院。”


    生病沒有化妝的楊歡臉色很蒼白,踩著細高的高跟鞋,像是一張單薄的紙張,就連平時嫵媚誘人的丹鳳眼,也沒了平時的魅惑。


    異國街頭,人來人往,她孤獨的一個人,在這裏生活了一年又一年。


    終究是異國他鄉,沒有絲毫歸屬感。


    回到她在美國租住的房子後,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郵箱。


    重新看了一遍他發來的那些郵件,每一封都認真仔細的看,到最後,控製不住淚流滿麵。


    有些人悄無聲息的融入了生命裏,她卻絲毫不知曉,一心想著的,是那個年少時得不到的夢。等到真正失去了那個永遠不會離開的人後,才意識到誰對她才是最重要的那個人。


    ~


    意識到自己回到四年前,她並沒有著急去找齊秦明。


    而是一遍一遍確認自己的心思。


    她從小就心思重,讓她放在心上的人不多,但是一旦確認喜歡,感情就會長久難以自拔,任是別人再好,她也難放在眼裏。


    前世她喜歡了陸清,就難以分辨自己的感情,直到齊秦明死後,才真正意識到他的存在,已經是生命的一部分。


    感情最怕的就是失去了才懂珍惜。


    在美國的實習工作已經辭去,畢業等瑣碎的事情也都處理完,楊歡拎著包走出了校門。


    28歲的楊歡,成熟嫵媚,像是一朵盛極的牡丹花,一顰一笑,都能吸引無數人的目光。


    她穿了件煙粉色波西米亞長裙,一雙長腿隱隱綽綽,臉上畫著精致妝容,渾身散發著嫵媚的女人味。


    她很美,也很懂得展現自己的美。


    校門外路邊,有很多停放的車,楊歡垂下眼眸,唇角勾了一下,若無其事走著。


    齊秦明看著她從他的車旁經過,又離開。


    他已經習慣了抽根煙,默默跟著她,看著她漸漸遠去消失的背影。


    但是這次,顯然有些意外,他轉了個彎,就找不到那個熟悉的身影,好像她憑空消失了一般。


    正眯著眼四處尋找時,車門忽然被打開,副駕駛座上坐了個人,她拿過齊秦明指尖夾著的香煙,紅唇輕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煙霧,整個動作行雲流水,帶著股妖妖嬈嬈的味道。連抽煙都別有韻味。


    “隔三差五跟著我,以為我不知道?”她似笑非笑看著他,指尖的香煙靜靜燃燒。


    他還是跟以前那樣,白色襯衫扣子一定要係到最上麵一顆,衣服整潔的必須一個褶皺也不能有,刻板,規矩,到了極點。


    齊秦明很淡定,靜靜看著她,眼神深邃,似乎把她吸進去,千言萬語,最後也隻化作一句話:“女孩子不要抽煙。”


    話落的一瞬間,她怔愣著眼圈微紅。


    上大學那段時間,她頹廢的天天蹲在路邊抽煙,他就一遍一遍,一本正經的告訴她。


    “女孩子,不要抽煙。”


    那時她的回答是:“你又不是我的誰,憑什麽不讓我抽?”


    如今,她依舊輕笑著重複這句話,又挑釁的吸了一口。


    齊秦明隻是沉默。


    是啊,他又不是誰,有什麽資格管她。


    “你發給我的郵件我都看了。”她忽然開口。


    這句話,讓齊秦明心頭一跳,明明心裏很緊張,但麵上卻依舊很矜持冷淡:“所以?”


    “我想回國,你帶我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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