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聽完今日子小姐的演講後又過了一個月,我依舊是求職中的待業青年。才剛領教過名偵探全方位的工作表現,真是太丟臉了。


    姑且不論是否具有智慧,但我真的好想什麽都會。


    話雖如此,但是為了我的名譽,請容我解釋一下(雖然我本來就沒什麽名譽可言,但暫且不提這點)——這一個月以來,我當然也不是一直沒有工作,還是有些動作的。


    聽完演講之後沒多久,我被錄取為某家信用合作社的行政人員——可惜方才意氣風發地被錄用,沒兩下就又氣息奄奄地被炒魷魚了。


    直到現在。


    我想不用我再舉例了,被炒魷魚的原因又是我根本沒幹過的壞事——簡直是了無新意。不,在踏進信用合作社這種管理錢財的職場當下,不祥的預感就已經壓得我喘不過氣來。不過我可沒有選擇工作的自由,光是有人願意雇用我,就應該要謝天謝地了——我是講真的。遺憾的是,該說是果然還是竟然呢,尚在新訓的階段,盜用公款的不白之冤就從天而降。


    幸好,不,是不幸中的大幸——對我而言,要應付這種狀況已經是得心應手,非常非常得心應手,甚至可以平心靜氣地認為「沒什麽,不就是常有的事嘛」。身為冤罪界的英雄,麵對被怒氣衝昏腦袋、朝我破口大罵的主管宣告「請讓我找偵探來」之後,便從儲存在手機的偵探名單裏找出足以勝任的「名偵探」,打了通電話給對方。


    不是打給今日子小姐。


    因為再怎麽想,那都不是可以在一天內解決的問題,加上我也實在不認為把平素就以「金錢的奴隸」自居的她,叫來信用合作社這種貨幣密集之處是個恰當的主意——根本是不當到極點。於是,我委托了專門處理與銀行有關的案子,俗稱「借貸偵探」的夢藤先生來解圍。


    他是個優秀的偵探,也因此,所費不貲。


    價碼大概是今日子小姐的三倍,可是被安上的罪名既是盜用公款,我隻想趕快擺脫如此屈辱的冤枉——這也是不得已的支出。


    事情已經結束了,所以我隻說結論……不枉其高人一等的費用,借貸偵探確實洗刷了我的冤屈,但是由於罪證確鑿的竊賊居然是在公司裏被視為偶像的行員,反而使得我的處境更加艱難。我後來受到的壓力,居然比被當成嫌犯時還要大(誠如各位所知,人的感情十分複雜)——到頭來,我隻好主動辭職。


    基於個人生涯規劃。


    由於等同封口費的資遺費也是直接左手進、右手出地給了借貸偵探,我這已經數不清是第幾次的「職場體驗」就在損益兩平的情況下告一段落——該說真不愧是借貸偵探嗎。


    有進就有出,真是漂亮的損益平衡表。


    因此,如果要為這一個月做個總結,無非是「一度提起幹勁為了工作成天忙碌不已,結果卻跟每天在家睡覺沒兩樣」——真不知該怎麽形容這種鬱悶的心情。


    不過,嚴格說來,並非損益兩平。


    這一個月我也得過日子,所以想當然耳,會產生生活費。


    這部分是負的。


    光是活著就是負的,這是什麽人生啊。


    既然如此,或許去死一死還比較有效率。


    這種損益平衡表誰受得了。


    會變得悲觀也無可奈何,沒有收入的時候隻能虛耗存款坐吃山空,在精神上是很大的壓力——也正是因為處在這麽憂鬱的時刻,我才會答應接受那個從天而降的「采訪」邀約。


    2


    即使本人已經忘記,但想到身為忘卻偵探的今日子小姐那些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豐功偉業,會有人邀請她去演講也沒什麽好值得驚訝的(雖然我還是大吃一驚)。


    然而,居然有人要采訪既不是名偵探,也沒有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豐功偉業,說起來根本什麽都不是的我——聽到時與其說是驚訝,不如說是驚慌失措——原本以為是不是把我和什麽人搞錯了,但是除了我以外,實在想不出來還有哪個身高超過一百九十公分,又名叫隱館厄介的男人。


    該不會是記者查出我是忘卻偵探的常客,要問我關於忘卻偵探的事……沒想到也並非如此(確認過好幾次,對方都回應並非如此),一再說明是以我個人為主的采訪。


    以我為主軸進行訪談也太莫名其妙了,令我整個人陷入混亂,但在仔細問過之後,對方的采訪目的倒是清楚明白——因為我是今日子小姐的常客這個猜想,雖不中亦不遠矣。


    隻不過嚴格說來,要采訪的是忘卻偵探等各路名偵探的「常客」隱館厄介——這樣。


    說得明確些,對方要訪問的並非是時常身為「委托人」的隱館厄介,而是時常身為「冤罪被害人」的隱館厄介。


    冤罪界的英雄——隱館厄介。


    啊哈,原來如此,原來是打算把不斷蒙受不白之冤的厄介同學可悲的前半生整理成一篇可笑的報導啊——我起初沒把這個邀請視為「常有的事」而當作是「常見的那個」,進一步詢問之後,發現要采訪我的媒體,是目前以網路為主展開的時評報導新興媒體,至於特輯主題「冤獄為何發生?又該如何防範?」更是正經到使我跌破眼鏡,甚至心生膽怯的社會觀察專題。


    新聞網站名還是《一步一腳印》——可笑的「可」字都不知要寫哪裏。


    一點都不可笑。


    說老實話,若是在平時我應該會馬上拒絕這個采訪邀約,但是有兩個理由讓我難以拒絕。


    一是在中間穿針引線的中介人是我的朋友紺藤先生。二是如前所述,最近一個月的收支呈現赤字,要是接受采訪能收到酬勞的話,再也沒有比這個更值得慶幸的事了。


    不誇張,我是真的徘徊在生死存亡的關頭。這是死活問題。


    當然,也因為才剛被炒魷魚,心情上的確想找人說說話。


    硬要說的話,或許是因為今日子小姐演講時提到的「回饋社會」這句話還留在我的腦海——即使已經不存在於今日子小姐的腦海裏。倘若像是我這種微不足道之人所說的微不足道之經驗談,也或多或少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能做為人們的心靈救贖的話,偶一為之也不錯。


    雖然我沒有足以暢談社會正義的道德觀,但是偶爾能為別人出一點力也不錯。


    就算沒有今日子小姐背負的那種反複無常的命運,如果讓世人知道我一路背過來的這些黑鍋能起什麽作用的話……


    如此這般,在保證匿名的條件下,我接受了《一步一腳印》的采訪——當時並未深思這麽做會有什麽後果。


    真是的……說到底,人果然不該做不適合自己的事。


    3


    「初次見麵,我是圍井都市子。」


    采訪當天,記者準時出現在約好的咖啡廳,看她這麽向我寒暄問候,讓我卻覺得似曾相識——總覺得以前在哪裏見過她。


    不過她又不是忘卻偵探,既然都說了「初次見麵」,肯定就是初次見麵——嗯?忘卻偵探?


    我想起來了。


    沒錯,我在今日子小姐的演講會場上見過這個人——圍井小姐。


    不,正確說來並未見過,我是隻看過她的背影。


    隻看過她的一頭秀發。


    在演講後半段的問答時間,最後一個提出問題的人,就是圍井小姐——當時我並沒有看到她的臉,但她那頭烏黑的長發,總之是令我印象深刻。


    因為是——帥氣的發型。


    當然,我不敢確定。


    因為隻是從後方座位驚鴻一瞥,而且是一個月前的記憶,再加上穿著打扮都跟當天不同——那天的「她」打扮得很休閑,今天的她則是從頭到腳都像是個記者,模樣十分幹練。


    隻是——


    「因為我才剛入行,可能會有很多禮數不周的地方,請您多多包涵,隱館先生。」


    她說話口齒清晰。聽聲音,感覺應該就是和那時的發問者是同一人——盡管如此。


    「初次見麵,我才得請你多多指教。」


    我還是這樣回答。


    畢竟這時就算口出「不對,我們以前在哪裏見過,我就是那個時候的那個人啊!」我也不覺得能聊得起來——相反地,可能還會惹對方不高興。既然我也沒把握,當時也沒說過話,看來對方完全不記得,那麽這時用「初次見麵」來寒暄,應該就是最佳解答。


    然而,萬一當時發問的女性真的是圍井小姐,她參加那場演講會時,也是以記者身份出席的嗎?


    說不定身為記者的她,真正目標還是今日子小姐,隻是想透過我這個常客旁敲側擊切入忘卻偵探的內心世界——這種動機不純正的揣測再度在我心裏抬頭,不過,大概沒那回事吧。


    就當那天的穿著是為了配合當時場內氣氛的偽裝,假使她是為了工作去聽今日子小姐的演講,那時提出的問題,應該會更聚焦於今日子小姐真實的一麵吧——雖然輪不到活像是個追星族般、問什麽穿搭的我來說三道四,但拿出自己愛情煩惱來谘詢的圍井小姐,想必不是去那裏工作的。


    那是她的私人行程吧。


    既是私人行程,也是個人隱私。


    這樣的話,最好還是不要提起那件事——眼見圍井小姐一本正經,針對嚴肅的主題,準備好好扮演采訪者的角色,我實在不想隨便擾亂她的士氣。


    要是被她知道我當天在場,聽到她的愛情煩惱——而且內容還是「男人換來換去都失敗」的愛情煩惱——我實在不認為她能完全不為所動,繼續以泰然自若的態度完成接下來的工作。


    麵對采訪者,我應該貫徹演好受訪者的角色。


    「嗯?您怎麽了?」


    「啊,不,我太緊張了。因為我很少有機會接受這樣的采訪。」


    察覺有異的圍井小姐麵露不解,我隻得找了個借口蒙混過去,再點杯飲料——不知她是否能接受這樣的答案。


    「這樣啊,我也很緊張。」


    圍井小姐一邊說,一邊把錄音筆放在桌上,打開筆記型電腦,手腳十分俐落地進行采訪的準備工作。


    感覺真是位能幹的女性。


    如果是以前,會被叫做帥氣女人〈handsome woman〉——不,如此老掉牙的稱呼,就連記憶無法積累的今日子小姐也不會這麽叫才是。


    固然和今日子小姐是不同類型,對工作的態度則令我很有好感。


    雖說經驗不多,我過去也曆經了很多事,接受采訪也並不是頭一遭。由於總是被戴著有色眼鏡加以詢問,結束訪談時從未感到心情愉快——所以我說緊張也不是在騙人的——看樣子,今天似乎不用擔心。


    隻要我別說些多餘的話……


    「隱館先生過去被卷入過許多冤案,首先想請教您本人對這種情況有什麽想法?」


    當兩人份的飲料送上來,圍井小姐立刻切入正題——她放了兩隻錄音筆在桌上,分別用來錄自己的聲音和我的聲音——是因為這麽做,之後聽打時會比較方便嗎?要領之好,媲美今日子小姐。


    她把筆電擺在麵前,似乎打算像速記那樣即時記錄重點,一字一句都不想錯過的態度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使得我現在已經不隻是緊張,甚至感到怯場。


    很抱歉,但我實在說不出值得她這麽全神貫注的話——或許我的確累積了不少常人碰不到的經驗,隻是若問我從中學習到什麽,還真的沒有。


    因為我每次都手足無措。


    手忙腳亂,驚慌失措。


    既學不會,也學不乖,隻是重複著同樣公式……啊,就來談談這個吧?


    類型。


    「過去我所經曆的冤案,大致可以分成三種類型。第一種是沒有任何理由及根據,隻因成見或偏見而遭到懷疑的類型。第二種是從證據及狀況,認定犯人隻有我的類型。第三種,是真凶故意陷我入罪的類型——說到冤案,大家可能會認為多半是第二種『被懷疑也沒辦法』和第三種『被設計而遭受懷疑』的情況,但其實絕大部分都是第一種類型。」


    「也就是……『沒有正當的理由或根據就遭到懷疑』的情況嗎?」


    圍井小姐附和得正是時候,我順著回道「沒錯,就是那樣」還點了頭——也不禁覺得自己這樣講解,很像今日子小姐解謎時的場景。


    看來我也不是什麽都沒學到。


    當然我可沒有「如果圍井小姐是今日子小姐的粉絲,她應該更容易明白我想說什麽」這類的盤算。


    「所以你問我『有什麽想法』……老實說,我隻覺得『莫名其妙』。我完全不懂大家為什麽要懷疑我,光是這樣就讓我舉止慌亂、不知所措,而那使得我看來更加形跡可疑,更是令人起疑。」


    我想起任職信用合作社時被懷疑盜用公款的事——分明什麽證據也沒有,就立刻懷疑錢是我偷的,但是輪到竊賊,那個被大家當成偶像的行員,同樣也沒有任何根據,連不在場證明也沒有問過,就獲得眾人全麵的信任。


    這還不打緊,即使在借貸偵探夢藤先生揭穿真相後,還有人頑固不移地堅信「那個人才不會做這種事」。


    「當這種事一再重複,被懷疑到『習慣成自然』——結果造成隻有洗刷冤屈、擺脫嫌疑的技能無人能及,還真是本末倒置。」


    雇用偵探,擺脫不必要的嫌疑,固然是優異的防衛策略,然而一旦變成收支兩平——嚴格說來是出現赤字——就得說實在沒什麽意義。


    至少沒有生產性。


    總之幾乎每次都落得回家吃自己的下場——原本應該采取「盡量不要被懷疑」的對策才是——但為時已晚。


    「也就是所謂的……『李下不整冠』嗎?」


    圍井小姐說道。


    「這樣聽起來,你好像認為原因出在被懷疑的人身上?」


    「不是的,呃,對自己沒自信的時候或許會這麽想,但我基本上不認為是自己的錯——正因為不這麽想,才更難受就是了。」


    不認罪的話,會被認為沒有在反省——一旦道歉了,又會被認為在說謊。問題是,我本來就不用認罪,也沒有在說謊。受到懷疑時,我根本就找不到事由來懺悔「早知道」。


    沒什麽原因。故原因不明。


    頂多隻能詛咒命運的蠻橫無理,但是裏頭往往又穿插著人為的意圖,所以也不能全部推到上帝頭上。看到我的遭遇,應該連上帝也會說「才不是我的錯」吧。


    「硬要說的話,『以前曾經被無緣無故地懷疑過』這項事實,似乎就足以使人對我更起疑心。」


    「因為曾被懷疑,所以才被懷疑——嗎?」


    詫異爬上圍井小姐知性的臉龐——莫非是心想這也太慘了嗎。


    是呀,我自己也是這麽想的。慘到無可救藥。


    可是,這也是現實。


    人生路上,有時候即使沒整冠,隻是走過李下也會被懷疑——當這種事一再重複,就成了理所當然,遇到也沒什麽感覺。會覺得這是「常有的事」,我覺得還算是好的。


    類型化。


    可能有人會說,既然如此不要走在李下就好了,可是如果不知道其他的路,就隻能走在那條路上——開拓不同的類型並不是那麽簡單的一件事。


    修路可是個大工程。


    「就像一旦有了前科,就容易被列進嫌犯名單——那樣的感覺吧。即使實際上,當事人根本沒有前科。」


    與其說是附和


    我的說法,更像是她的獨白。


    或許並非是身為采訪者,而是她身為新聞工作者的有感而發。


    「接受社會的製裁,有了前科的人,之後由於很難找到正常的工作,逼不得已隻好再犯——也會發生這種惡性循環。」


    「……這也跟『以前被詐騙過』的詐欺被害人,往往又很容易因此成為騙子的目標的狀況類似。」


    我本身不曾遭到詐騙(但曾被懷疑過是詐騙分子),聽那些被騙過很多次的人說起他們的體驗,我也曾有過「第一次也就算了,為何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騙呢?」之類的疑問。


    這麽說來,會有人認為「被騙那麽多次,問題該不會是出在被騙的人身上吧?」也不奇怪——可是在絕大多數的詐騙案例之中,不但被害人身上找不到什麽問題,加害人的手法也不見得特別高明。


    必定是因為被害人——還有加害人,都陷入了某種類型化的公式裏。


    不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而是因為有過二,才會無三不成禮。


    「被害人之所以一直是被害人的循環自不待言,也有被害人成為加害人這種令人不想麵對的循環——而且,其實這種事很容易發生。」


    「是啊。」


    我點點頭,表達對圍井小姐意見的讚同。


    名偵探坐鎮的推理小說裏描寫的凶手,也常會在最後一幕吐露悲慘的動機——聲淚俱下地訴說凶手其實也是被害人。可能是因為作者與讀者都下意識地認為「動手殺人一定要有能與其嚴重性匹敵的理由」吧。


    但與其說是痛快的複仇劇,這種轉換被害人成為加害人的戲碼隻是種悲劇的結構,除此之外什麽都不是,不是我說,根本稱不上痛快,隻會留下痛楚,甚至是不快感。一想到現實社會同樣一再重演著同樣的悲劇,甚至已經超越悲劇的範疇,應該要說是喜劇了。


    「就某個角度來說,雖然我因為自己一直受懷疑被誤會,甚至總是以被害人自居,但同時也感到不安,深怕自己什麽時候會變成加害人。」


    「……既然都要被冤枉,幹脆真的幹一票,是這種思維嗎?」


    「我倒沒想過這麽瘋狂的事……不過,不分青紅皂白就懷疑我的人們通常都不是壞人——反而多是善良老百姓。正因為善良,才會急著糾舉犯人和壞人的不是,基於一股義憤填膺想把我絞首示眾——」


    於法而言,明明沒有證據,還誤會某人是犯人,根本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為。


    既然是犯罪行為,就不能說他或她們純粹隻是善良——隻是,這些人絕不是出於惡意地攻擊我,至少不單是出於惡意——還出於道德觀及正義感。


    「——因此,我也擔心自己可能正不知不覺地做著同樣的事。對報導及新聞囫圇吞棗,沒有理由,也沒有根據地認定誰是某件事的犯人。」


    「在我這以報導為業的人聽來,還真是逆耳之言呢。」


    圍井小姐的唇畔浮現一抹笑意。


    「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犯那種錯誤,所以本次才會想製作這樣的專題,但的確,由於近年新聞媒體的競爭實在太過於激烈,進而產生許多的冤罪也是不爭的事實。」


    我的回答似乎被她以為是在諷刺什麽——但如果隻將這種現象單純視為犯罪報導的一體兩麵,反倒可能會完全忽略了本質。


    不隻是以報導為業的人,大家都做著同樣的事。在家裏、在學校、在公司,大家都做著同樣的事。真要說的話「找犯人」和「猜犯人」根本不是什麽兩麵,隻是人類真實的一麵。


    當然,雖說影響力有大有小——現在這個時代,即使是個人也能向全世界發表意見及偏見。


    不,推給時代也很奇怪。


    在自己的小圈圈裏流傳的謠言,結果卻造成國家滅亡或大恐慌的逸話早就不勝枚舉——這也是在曆史上重複到令人厭煩的一種發展類型。


    「話題有點偏了,讓我們言歸正傳吧……那麽,隱館先生,如果不想被一再冤枉,難道隻能保持『從來不被懷疑』嗎?」


    「若是如此就不用這麽辛苦了……單純要應付被人冤枉後的窘境已經不容易,還要在從未有任何經驗時未雨綢繆,簡直……反過來說,如果最好的對策真的是『從來不被懷疑』,那麽不就等於是在說『隻要被懷疑過一次,就可能再也難以翻身』了嗎?」


    這麽想的話,或許我還算幸運——因為也有人隻是蒙上一次不白之冤,就失去工作和家庭,整個人生都毀掉了。


    別說是有二就有三,光卷入一次的冤案,就再也沒有第二次或第三次的機會——一次就失去了一切。


    於是為了不被懷疑,平時與周遭的人廣結善緣便顯得相當重要——正因如此,若能像信用合作社的盜領犯那樣,與周圍建立起「即使已經罪證確鑿仍會被信任」的關係,真有個什麽的時候,還是會有可靠的夥伴在身旁。


    以我為例,紺藤先生正是如此。


    在出版社打工時發生的案子,大家都懷疑我,隻有那個人,直到最後都相信我。


    我很高興,同時也感到膽怯。


    覺得仿佛是壞心眼的我正在利用他的善良——雖說這樣想也真是把自己貶得太低,但是人一再地被懷疑,結果就是會把自己貶得這麽低。


    「隻是,雖然我們會認為平常就行得正、坐得端理應是再當然不過的事,但也有人就是達不到『平常』的標準。」


    怎樣都無法好好過日子,跟不上時代、與周圍的人也處不好——去批評這種人「誰叫你平常不好好做人」,未免也太殘酷了。


    事實上,也有人縱使成天走旁門左道也沒事。


    更何況也沒有人能保證平常行得正、坐得端,就絕對不會成為冤罪事件的被害人。


    雖不完全適用於信用合作社的盜領犯,但如同在推理小說中「最不可疑的登場人物就是真凶」儼然是為一種公式那般,「沒想到那個人會做出這種事」這句話背後的意義,與口出「果然是他啊」所伴隨的恍然大悟,或許其實沒什麽太大的差別。


    無論是誰,無論怎麽小心,都無法避免卷入冤案。


    「這跟不管是成績斐然還是素行不良,不管是受歡迎還是被排擠,任何人都可能成為班上霸淩對象的情況其實大同小異——要成為身陷冤罪的被害人,根本不需要什麽特別的理由。」


    「霸淩……是嗎?」


    圍井小姐重複我說的話。


    我隻是想舉個例,但她似乎很在意——《一步一腳印》是深入社會的新聞媒體,或許不隻是冤獄問題,也曾推出這類專題吧。


    不過,圍井小姐馬上意識到那不是這次的主題。


    「從毫無理由就被安上冤罪的被害人立場來看,或許的確像是一種來自社會的霸淩也說不定。」


    她修正了軌道。


    「隱館先生雖然將冤案分成三種類型,一旦身陷冤罪,不管是哪一種,應該都一樣沒有道理可言,不是嗎?」


    接著又提出問題。


    「你說都一樣沒道理,但第二種和第三種的情況都不是完全無法因應。若是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我,隻要指出那些證據的錯誤就好了;如果是有人要陷害我,隻要揪出那個人就行了。」


    不過話說回來,實際指出錯誤和揪出真凶的人往往不是我,而是各位偵探——無論如何,姑且不論恢複名聲或回歸社會的問題,遇到這兩種類型的冤案,如果隻是要洗刷冤屈,還能用講道理的思考來因應。


    「原來如此……可以理解。可是,隱館先生,最常見的冤案其實是第一種類型對吧?」


    「沒錯,所以才麻煩。」


    既沒有明確的理由,也不是誰刻意為


    之,隻因前前後後順勢就地於是被懷疑的時候,就算是名偵探,也會撞上看不見的障壁。


    名為情緒化的障壁。


    「也有第二種和第三種類型後來發展成第一種類型的情況——那是其中最糟糕的狀況了。」


    得到名偵探的協助,好不容易洗刷了冤情,也可能依舊毫無意義。


    不過,可能也是冤枉別人的人一旦表態過不信任,就很難找到台階下的關係吧。


    亦即所謂的自保。


    剛才也稍微提到過,冤枉無辜的人,其實是各自獨立的犯罪——雖然不是故意的,卻還是犯下這樣的罪——不想承認如此事實的心情,會讓人無法老實承認錯誤,即使已經證明遭到冤枉的人其實無辜,也會一直認定「盡管如此,犯人還是那家夥」。


    結果又在罪上加罪——可能還會反過來口出「我們也被騙了」這種宛如自己是被害人的台詞。


    「回顧過去我曾被卷入的冤案,想必有些相關人士至今仍深信我才是犯人——可能認為我隻是『巧妙地借詞脫逃』,甚至對我更加恨之入骨。」


    真要說的話,一切都很順利,能神清氣爽徹底解決的例子少之又少。


    在許多人眼中,我找偵探來證明自己的無辜,與凶嫌雇用精明的律師將事情擺平,其實沒什麽太大的差別——實際上我也覺得是大同小異。


    無法堅決否認。


    從某個角度來看,將律師或偵探的電話號碼儲存在手機裏頭過日子,隻是進一步實踐平常行得正、坐得端,盡量小心不要莫名其妙地惹來懷疑的生活態度罷了。


    就這層意義上而言,與「為了避免被卷入犯罪,所以攜帶防身警報器」應該差不多——但這種「對策」卻正是啟人疑竇的原因,真是太諷刺了。


    「你說『對策』反而啟人疑竇是什麽意思?」


    「呃,我的意思是……這麽做,可能會讓人以為『這家夥肯定是做了什麽虧心事,才會采取這種對策吧』。」


    如同否認加諸在自己身上的懷疑,反而讓人認為「毫無悔意」那般——一旦被人懷疑,做什麽事都會讓人覺得可疑。就連根本稱不上是自保,隻是最基本的防身對策都會被曲解。


    「……」


    明明還在采訪途中,圍井小姐卻沉默不語。


    大概是才開始就切入了太沉重的話題。


    話說回來,這也不是歡樂的話題。


    「總之,重點在於『不管別人怎麽想,自己都必須堅持維護自己』吧——一旦放棄,覺得『被懷疑的自己也有錯』,那就真的完蛋了。」


    於是乎,我極為勉強地試著做出積極正麵的結論,隻可惜聽起來並沒有那麽積極正麵。


    圍井小姐也還是一臉凝重。


    「……可是您這說法,不隻是背負冤罪時,實際犯了罪的時候,應該也同樣適用吧?就像『的確是我不對』的反省,以及『反正做都做了』的自暴自棄其實是兩回事一樣。」


    嗯。


    我從未這樣想過。


    圍井小姐是新聞工作者,所以不隻是犯罪被害人——或像我這種冤罪被害人,她也有很多機會聽取實際參與犯罪的加害人現身說法——或者說正因為如此,才會有這番見解吧。


    「用我這條命來贖罪」這種心情與「隨便啦!趕快判我死刑」的心情是不可能畫上等號的——可是,即使由於反省犯下的罪行而拒絕請律師辯護,被害人的憤怒也不可能因此平息。


    再說,不管是雇用精明的律師,還是拒絕聘請律師,都不可能讓被害人得到喜悅或滿足。


    不好意思又要提到推理小說——推理小說之中有種「凶手遭到名偵探揭穿罪行之後就服毒自殺」的固定橋段。


    這種結尾高潮戲很容易招致「就算是在故事中具有特權地位的名偵探,也不能將凶手逼上死路」的批評——不過,畢竟是為了提高戲劇性的安排,突顯出「殺人的重罪隻能以死來償還」也多少是為了取得故事上的平衡——然而在追究將凶手逼死的名偵探要不要負責以前,在現實世界裏的凶手要是同樣以這種方式作結,也太便宜他了。


    儼然是來找碴的自殺不是嗎。


    「凶手最後選擇自殺」所表達的絕非反省之意,反而比較像是在找偵探麻煩——那麽,若問到底該怎麽做才算是充分反省過錯,這又會產生非常難以回答的問題。


    可能是拘役,可能是賠償。


    但是仔細想想,這些與反省又是不同的概念。


    若將殺了人要服刑十年,解釋成隻要付出人生中的十年就可以獲得殺人的權利,或將繳交罰款解釋成即使給人帶來困擾,隻要付錢就能解決——再怎麽想都是曲解。


    贖罪。


    不用說,當我被冤枉時,也總是被迫站上被要求贖罪的立場,但如同剛才所說,我隻會覺得「不知道該怎麽反省根本沒犯下的罪」——那麽要是「犯下的罪」,又該怎麽反省才好呢?


    不知道。


    這不是我回答得出來的問題。


    「不,為了今天的采訪,我準備了幾個無論如何都想請教隱館先生的問題,而這正是其中之一。請您一定要回答。」


    「什麽?」


    我愣住了。


    「這個嘛,這也跟一開始的問題有關……隱館先生至今已經被人冤枉過好幾次了,對吧?」


    圍井小姐重新把姿勢坐正。


    仿佛終於要進入正題了。


    「然而,就我搜集到的資料,您似乎從未控告過誣陷你的對象——從未要求無故冤枉您的人贖罪,這究竟是為什麽呢?」


    哦,原來是這個意思啊。


    但這也是很難回答的問題——若要問我為什麽。


    圍井小姐緊迫盯人。


    「控告對方傷害名譽、請求賠償……個人認為這是您天經地義的權利,而為了避免再度蒙上不白之冤,我也認為讓不分青紅皂白懷疑隱館先生的人們接受法律的製裁,是您應盡的義務。」


    幾乎令人招架不住的強力主張。


    甚至還用上「義務」這個詞,感覺好像是在指責我有所怠慢。


    「然而您不隻沒有這麽做,從剛才的談話一路聽下來,感受不到絲毫隱館先生飽受冤罪所苦一事有類似憤怒的情緒——雖然感歎世上有很多事情沒有道理,但是卻完全感受不到半點對加害人抱持具體的怨懟、憎恨之類的心情。不僅如此,甚至還展現出理解的態度。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您顧慮到個人隱私的問題……」


    「嗯……」


    該怎麽回答才好呢。


    看在第三者眼中,或許會覺得我這種反應很沒出息,或是以為我故意要表現出聖人君子的態度——又或者會基於「這樣都不生氣,該不會真的是犯人吧」之類的猜想而更加懷疑我也說不定。


    「畢竟被開除時通常會收到用於遮羞或封口的資遣費,所以也覺得沒必要對簿公堂……」


    「盡管如此,頂多也隻是正負相抵為零不是嗎?」


    正是如此。


    不對,其實還虧了一點點——比零還少了一點點。所以才會像這樣接受采訪,勉強糊口。


    「……第一個原因應該還是『要告對方也很麻煩』吧。因為這麽一來,爭執就會繼續下去——一次兩次還好,但是像我這麽容易被人冤枉的人,要針對所有被卷進的冤案一一打官司,是很不切實際的選擇。對我來說,趕快找到下一份工作,比起提告對方來得重要得多。」


    深思熟慮的結果,我從想得到的答案裏選了一個最無趣的答案——雖然也很擔心圍井小姐會不會大失所望,還好她臉上並未露出失望。


    而是一臉認真地聽我說話。


    「明明已經洗清嫌疑,還繼續糾纏不清的話……該怎麽說呢,一個搞不好可能會比被懷疑還要累……當然,我可無法隨心所欲地控製記憶,沒辦法換個心情馬上就把不愉快的事都忘記。」


    我在心裏想著忘卻偵探的事,如此說道——圍井小姐將這句話記錄在筆電裏之後,又繼續問我。


    「第二個原因呢?」


    第二個原因。


    不,老實說,口出「第一個原因」這個詞時,我還無法具體用言語來表達「第二個原因」——隻是「因為很麻煩」這個理由太過理所當然,連我自己都覺得「不隻這樣吧」,所以就不由自主地講出「第一個」來了。


    那麽,第二個原因又是什麽呢?


    已經沒有時間思考了。


    隻能把我想到的老老實實地說出來。


    「因為我沒有想要責怪對方的心情——大概是這樣。」


    「咦……所謂『對方』……難道是指懷疑隱館先生的那些人嗎?你人未免也太好了吧。」


    圍井小姐有些不可置信地說。


    「如果隻是表示理解倒也還罷了……居然會說出這種類似袒護加害人的話。該不會就是因為你這麽說,才成為冤枉的對象吧?」


    或許正如她所說。


    不管發生什麽事都不會生氣的人很容易被針對,選擇忍氣吞聲的人就更容易身陷必須一再忍氣吞聲的狀況,惡性循環就是這樣產生的——也肯定是我三番兩次被安上冤罪的原因之一。


    然而,如果將此單純解釋「因為人太好」的話,我倒想反駁一下。


    當然更不是「因為是好人」。


    固然不到今日子小姐的地步,但是我也未曾婉謝封口費或遮羞費,總是分文不差地收下——這一點來看,我仍算是相當現實的人。


    離聖人君子還差得遠——就連偽善都稱不上。


    「既然如此,對於把自己當作犯人看待的人,為何隱館先生會沒有責怪對方的心情呢?」


    「剛剛也提過,因為如果立場顛倒,或許我也會做出同樣的事——不,大概隻是沒有意識到,其實我也一直在做相同的事——不隻限於犯罪刑案,也不完全歸咎於報導,就是在日常之中,針對不認識的人懷有成見,在搞不清楚原委的情況之下產生誤解,或是嫌其麻煩。這麽想來,就會覺得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想法,無法推銷給任何人。不僅如此,雖然對圍井小姐不好意思,要是她將這番發言寫進報導,我會很困擾的。倘若「這樣啊,被冤枉時也要忍氣吞聲啊!」這種思想在社會上流傳開來,可是有違我的本意,對社會也不會有一點貢獻。


    我不認為忍氣吞聲是美德。


    其實我應該好好地發怒才對。這的確是義務。


    冤罪界的英雄應該要以身作則。


    我知道。


    我當然知道,實際被卷入案子時,也絕非完全沒有怨恨痛苦的情緒——要是不知世上有「委托偵探」這個方法,我也會采取「正確」的行動吧。


    「什麽才是正確的,終究還是因人而異——也會視當時的情況而定。」


    因此,若說什麽是隻有今天的我才能說的——


    我拿起眼前那杯至今沒喝過一口的紅茶,輕輕潤了喉嚨。


    為防萬一咬到舌頭或說話結巴,我想做好萬全的準備。


    對了,我真正希望她寫進報導的,其實是這個部分。


    因為那是由我一個人說來——幾乎是毫無意義的「建議」。


    「冤罪是很難避免的,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無論再怎麽提高警覺,還是可能在某天無憑無據突然被懷疑——不過,若是『不要無憑無據地去懷疑別人』,隻要稍加留心,應該也不是做不到的事。」


    「不要——懷疑別人。」


    「因為隻要沒有人去冤枉別人,就不會有人被冤枉。因此,請盡力提醒自己不要無憑無據地責怪別人,認清自己其實是非常多疑的生物。隻要大家都能做到這一點,冤罪自然就會消失。」


    4


    在不考慮起承轉合,一開頭直接講到結論的總論結束後,進入細節的各部論述。


    當然,因為是以匿名為條件的采訪,不能具體地描述「我過去曾遭受過這樣或那樣的冤枉」(畢竟也拿了封口費),隻能就可說的範圍透露。


    或許因為一開始就談完了最爭議的部分,接下來的訪談十分順利——當然,都是由很會提問的圍井小姐巧妙地帶領我發言。


    仔細想想,過早的結論也是被圍井小姐帶出來的。想來那其實是非常天真、非常理想化的論調,令人汗顏到極點。但這也足見圍井小姐真是一位相當優秀的采訪者,感覺她的訪問手腕,和能自由自在地從相關人士口中打探出內幕的名偵探有點類似。


    話雖如此,當訪談接近尾聲時,我幾乎都忘了「圍井小姐或許也去聽過名偵探的演講」這件事了。


    原本打算想等到采訪結束再向她確認,氣氛卻不太合適——在聊完一堆冤案後,實在不好無憑無據地懷疑別人——我本來是這麽想的,但……


    「那麽……時間也差不多了,我想提出最後一個問題。」


    圍井小姐提出的最後一問,讓我百分之百確定她就是當天演講會場上的那個「發型最帥氣」的發問者。


    「隱館先生現在有女朋友嗎?」


    這是最後的一個問題。


    與前幾天她問今日子小姐的問題大同小異,都是跟戀愛有關,一點也不像是專業新聞工作者會問出口的「禁忌問題」。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忘卻偵探係列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西尾維新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西尾維新並收藏忘卻偵探係列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