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遊佐下警部完全辜負他姓氏的第一個字,是個滿腦子隻有工作的男人。因此對於同樣以「遊」字開頭的設施,比如遊樂園這種地方的不熟悉,說是這輩子從沒來過也不誇張的地步。他甚至是把這裏視為不適合自己的地方,從十幾歲起就刻意繞道而行。
因此,這次由於工作需要——亦即命案的調查需要,不得不來到當地最大的遊樂園辦案,實在令他提不起勁來。
更別說還要和那位忘卻偵探相約,還得在相當於遊樂園地標的巨大摩天輪前等她會合。
「初次見麵,我是偵探掟上今日子……讓您久等……久等……了……?咦……?這、這個,我是……?」
比約定好的時間還早出現在指定場所的白發偵探,認出比她更早到的遊佐下警部時,仿佛看到憑空消失之類的不可能犯罪似的,錯愕不已。
臉色蒼白到絲毫不比白發遜色。
法蘭絨襯衫搭七分喇叭牛仔褲、球鞋這種方便活動的服裝非常適合遊樂園,但是看到今日子小姐臉上的一副錯愕表情,遊佐下警部已經無暇留意她那身打扮。
完蛋了。
不小心犯下與忘卻偵探共事時的兩大禁忌之一——兩大禁忌中比較有名的是「今日子小姐的記憶每天都會重置」,也使她成了世上少有之能夠嚴格保守秘密的偵探。所以就算過去曾經一起調查過,再次見麵時,每每也必須假裝「初次見麵」,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意外不為人知的禁忌。
不能比今日子小姐還早抵達相約的地點。
或該說「故意遲到」是不可或缺的禮貌。
當然也視時間及場合而異,但是如果看到有人比自己更快采取行動,今日子小姐就會驚慌失措或不高興,嚴重時聽說甚至還會顯露敵意。
「嗬、嗬嗬嗬。居然比最快的偵探更早來到現場,真是了不起。是想表示如果我是最快的偵探,你就是最快的刑警嗎。」
隻見她徑自燃起熊熊的對抗意識。
看樣子,今天似乎是「嚴重時」。
不,他壓根兒也沒有要自詡為最快刑警的意思——隻因為是造訪不熟悉的遊樂園,深怕有什麽不周到的地方,為求謹慎起見,提早過來而已,絕對沒有要跟今日子小姐比速度的意思。
剛見麵你就笑得那麽尷尬我也很頭痛——遊佐下警部其實是一名以小心駛得萬年船的態度辦案的刑警,甚至還有同事取笑他遲鈍。
正當他想著該怎麽挽救這個「初次見麵」的「第一印象」,是不是先道個歉比較好時。
(算了,就這樣吧——)
遊佐下警部決定換個角度想,也可以說是死了心。
(——反正這次恰好希望她能將對「最快」的執著發揮到淋漓盡致,所以才會請到和我的辦案風格著實合不來的忘卻偵探過來哪)
「無妨,我接受你的挑戰。」
雖然希望她接受的委托而不是挑戰,但遊佐下警部也隻好先配合。
「還請多多指教。」
2
「呃——首先,請容我訂正一下,這座遊樂園並不是案發現場。」
總之兩人先離開摩天輪前,在園內的咖啡座坐下後,遊佐下警部開口這麽說——今日子小姐仿佛借酒澆愁似的,啜飲著都快從紙杯滿出來的大杯黑咖啡。
「不是命案現場?」
她側著頭反問。
「所以是遊佐下警部欺騙了我嗎?」
敵意真不是蓋的。
如果是遲到惹她生氣就算了,為什麽會因為比約定的時間早到而被她氣成這樣啊。明明那杯大杯咖啡也是遊佐下警部請她喝的——不過話說回來,大杯的黑咖啡,光看就令人惡心反胃。
「不惜欺騙我也要得到最快的威名……速度之王真不是浪得虛名呢,遊佐下警部。」
並沒有人稱他為速度之王。
倒是有人說他遲鈍。
這麽不名譽的綽號,縱使今日子小姐明天就會忘記,遊佐下警部也沒打算特地告訴她。
「案發現場在別的地方……不用說,是殺人案。」
「嗯哼。」
眼鏡下滿麵僵笑的今日子小姐微微正色。這點倒是不愧夠專業。可以的話,希望她就這樣忘記速度之王的事。
「請想象命案是發生在離這座遊樂園有一段距離的地方——有個人殺了另一個人。」
「講得還真隱晦呢。有一段距離的地方?有個人殺了另一個人?……說得再具體一點也沒關係啊。你可能忘記了,我可是忘卻偵探。」
這個他知道。
無論告訴她什麽機密,明天都會忘得一幹二淨,幾乎不用擔心會泄漏情報的偵探——正因為如此,置手紙偵探事務所才會一直是警方禦用的偵探事務所。
然而,就算是這樣,將「小心駛得萬年船」奉為圭皋的遊佐下警部也不會因為「反正都會忘掉」就大嘴巴地什麽都講——無論如何,都應該把告訴外人的情報控製在最小範圍內。
因為「幾乎不用擔心」會泄漏情報,也還是等於「有一點點擔心」。
不能掉以輕心。
這也是人家說他「遲鈍」的由來,也因此與忘卻偵探合不來。
不過,今日子小姐已經忘了過去的「合不來」。
「啊哈哈。算了,這也是一種見解呢。」
反而接受了他的說法。
「不過,一旦限製可以取得的情報,想當然耳,必然會影響到工作的成果……不曉得我能不能好好地幫上忙。」
「呃,如果是必要的情報,我當然會知無不言。因為我這次希望今日子小姐發揮的並不是忘卻偵探的能力,而是最快的偵探的能力。」
「原來如此,最快的刑警想跟最快的偵探較量啊。」
就說他不是最快的刑警了。
真希望她能忘掉這種競爭心理。
「是有什麽必須盡快破案的原因嗎?例如時效快到了?」
「殺人案的時效最近已經廢止了。」
「哎呀,是這樣的嗎。這還真是世事無常呢!」
用有無時效製度來判斷世事無常,實在是令佐遊下警部滿頭問號,但這並不重要,破案並非燃眉之急——不,若能快點解決當然是件好事,隻是比起欲速則不達,遊佐下警部更崇尚慢工出細活。
既然如此,又是什麽原因,會讓他去請到隻有在緊急情況下才會找來的掟上今日子協助調查呢——
「幾乎已經確定那起命案的嫌犯了,就稱其為a嫌好了。」
「我明白了,a嫌是吧。」
在遊樂園用代號交談,仿佛回到十幾歲的時候——今日子小姐笑逐顏開地說道。記憶會重整的忘卻偵探也記得十幾歲的事嗎?
即使是在今日子小姐十幾歲的時候,也已經沒有人在用代號交談了吧,再說a這個字母,其實也不是嫌犯的姓名縮寫。
「可是a嫌殺害a被害人的現場並不是這座遊樂園對吧?」
「沒錯。」
遊佐下警部對今日子小姐的確認表示同意——連被害人也用a來代稱,聽起來很容易混淆,不過就算了。隻是如果連命案現場都用a現場來代稱的話,就要阻止她了。
「我個人認為a嫌就是凶手,不會錯的。因為有很多證據都顯示那個男的——或是那個女的就是殺人凶手。」
為了模糊性別,用了「男的或是女的」來表述,但這種說法或許真的太模糊了,讓今日子小姐也愣了一下。即使是「初次見麵」,她可能也已經開始感覺到彼此合不來了。
「可是a嫌否認涉案。堅持自己有不在場證明——所以警
方也不能無視其主張。」
「不在場證明……嗎。」
「是的。a嫌說自己在案發時刻,正在這座遊樂園裏玩——」
聽遊佐下警部這麽一說,今日子小姐轉身將周圍看了一圈——因為是平日的白天,人潮還沒有多到會讓人動彈不得的地步,但遊客依舊如織。
「嗯。所以才會約在這裏嗎——所以才會比我早到嗎。」
不,遊佐下警部之所以早到,純粹是因為對這裏不熟。
與其說是不熟悉,不如說是不情願。
摸著良心說,他隻想趕快離開這種熱鬧的地方——不過若把這種真心話說出來,可能又會遭到最快的偵探「連離開都要搶快!?」的譴責。
「換言之,這次的委托內容是不在場證明的確認——說得更具體一點,是要我確認有沒有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亦即推翻不在場證明嗎?」
「大致而言是那樣沒錯。」
遊佐下警部說道。
他的策略是借由稱讚今日子小姐的理解速度,或許能稍微緩解一下她對於速度的競爭心理。
「『大致而言是那樣』,就表示還有些許出入嘍?」
卻被緊咬著不放。
這或許也是敵意搞的鬼。
比上次更難相處。
「呃,不是大致而細致地……抱歉,說得更仔細點,希望今日子小姐挑戰的並不是推翻不在場證明,而是脫逃遊戲。」
「脫逃遊戲?」
「是現今遊樂園必備的活動設施。希望今日子小姐能夠用最快的速度解謎過關。」
3
雖然乘勢說出「遊樂園必備」這種形容,但遊佐下警部直到負責偵辦這起命案之前,孤陋寡聞到根本不知道全國各地都在辦這種活動。
似乎是最近才流行起來的風潮。
既然是最近才流行起來的風潮,就表示忘卻偵探應該也不清楚,因此需要稍微說明一下。
話雖如此,但這一類的解謎活動和那種會有名偵探出現的推理小說非常和得來——至少比遊佐下警部和今日子小姐合得來。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是為忘卻偵探的名偵探沒花多少時間,就理解了看在遊佐下警部眼中非常不可思議的「遊戲」。
「拚圖、暗號……密室或封閉空間。尋找脫逃需要的道具,就跟搜證差不了多少,的確是很適合名偵探的活動呢。」
「……呃,不過請記住,這終究隻是遊樂設施中的娛樂活動喔。」
要是對脫逃遊戲本身太熱衷,忘了調查活動原本的主旨可就不妙了,所以遊佐下警部刻意說了些會讓今日子小姐掃興的話。實際上,聽說正統派脫逃遊戲真的很本格——但是對著推理小說的書迷說出「本格」這種話,隻會讓主題跑得更遠,所以遊佐下警部決定不多加贅述。
「a嫌供述自己在案發當時,正在參加這座遊樂園舉辦的脫逃遊戲。換句話說,a嫌堅稱一旦參加這個遊戲,就無法在案發時刻殺人。」
「嗯哼。還真是鐵錚錚的不在場證明呢——對了,a嫌是獨自參加這個活動嗎?我的意思是說,有朋友或情人能為a嫌的不在場證明作證嗎?」
「沒有,a嫌是一個人參加的。」
「一個人來遊樂園玩啊……算了,倒也不是什麽稀奇的事。」
「是的。」
雖說甚至沒跟一群人來遊樂園玩過的遊佐下警部也不太能理解——一個人來有什麽好玩。
「尤其a嫌好像是這種解謎遊戲的愛好者——聽說有很多遊戲需要團隊合作,必須組隊破關,屆時會與初次見麵的玩家當場組隊,進行挑戰……」
「嗯哼。聽起來好好玩。與初次見麵的人合作無間、解決難題,有時也會成為美好的邂逅——就像我現在做的事呢。」
隻可惜無法成為美好的邂逅——
比她早到約好的地點有這麽罪大惡極嗎。
「倘若a嫌並非基於興趣參加,而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才利用這個遊戲活動,說是不可饒恕的侮辱也不為過吧。」
是名偵探與解謎遊戲產生共鳴嗎?都還沒教她要怎麽玩,今日子小姐就說出這種話來——也罷,遊佐下警部對這股熱情求之不得。畢竟根據名偵探的人物個性麵對這樣的委托內容,即使來句「我隻對現實的命案感興趣,至於虛構的謎題,我一點興趣也沒有」也是不奇怪的。
(雖說現實的命案才是沒有什麽謎可言……)
今日子小姐不是那種性格扭曲的名偵探真是太好了。
「可是遊佐下警部,單純地解釋,如果案發時刻有不在場證明,a嫌就不是凶手啦?」
「沒錯。a嫌若真的不是凶手,警方也不會硬拗。因此需要用最快的速度搞清楚這點,要是不在場證明真的成立,就必須改變偵辦方向。」
「用最快的速度——是嗎?」
真不愧是最快的刑警——今日子小姐另有所指地說。雖然她的性格不算扭曲,但是情緒表達卻非常直接。
世間事總是有長有短。
「但目前仍是有推翻不在場證明的餘地。因為花在脫逃遊戲上的時間因人而異——所謂攻略時間。」
「是指競速賽……或是真實時間競速嗎?」
所謂真實時間競速,應該是電玩世界的用語,但是用在這裏,倒是也不算離題。或該說遊佐下警部正是希望今日子小姐挑戰最短攻略時間,才請她來這座遊樂園的。
「a嫌的不在場證明之所以能暫時成立,是因為這裏舉辦的密室脫逃遊戲目前的平均的破關時間約兩小時。也就是說,玩家一旦參加脫逃遊戲,就會有大約兩個小時的時間被拘束在這座遊樂園裏。」
「高速?」
名偵探的雙眼閃閃發光。
為這種事發出閃光也隻是徒增困擾。
「是拘束。限製自由行動。」
「哎呀,是這樣嗎——我會錯意了呢。誰叫我是最快的偵探。」
不要裝可愛。
「可是,你說是『平均』對吧?或說是『大約』?換句話說,憑玩家的本事,也可以比兩個小時還早破關嗎?」
「沒錯。相反地,也可能花上比兩個小時更久的時間才破關——甚至有人怎麽樣都破不了關,直到遊樂園關門為止。」
不過,實際上也沒有多少人會一直撐到遊樂園關門,多半會選擇中途棄權吧。所謂平均兩小時的時間,頂多也隻是把破關者的記錄加起來計算的平均值——破關率本身應該相當低。
「這樣啊,光是要破關就很困難了。a嫌破關了嗎?」
「嗯。本人供稱一個半小時就破關了。」
「真了不起,比平均攻略時間還快得多呢,真不愧敢自詡為脫逃遊戲迷——但是這種情況,太早破關對a嫌而言絕不是件好事吧?因為那樣可能會讓自己的不在場證明不成立。」
「沒錯——不過,如果是本人供稱的一個半小時破關時間,不在場證明還是可以成立的。考慮到從這座遊樂園到案發現場所需的移動時間,必須在一小時以內破關才有辦法辦到。」
「一小時以內。」
今日子小姐麵色凝重地點了點頭,貌似已經參透委托內容。
但遊佐下警部還是決定把一切解釋個明白——謹慎小心至極,完全不是最快的刑警該有的風範。
「可是a嫌以參加過遊戲的玩家身份,堅持別說是一小時以內,就連要在不到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內破關都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主張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堅若盤石。因此,還請身為最快的偵探的今日子小姐……」
請你在一個
小時之內,戰勝這座遊樂園的脫逃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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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來,就算無法推翻「a嫌」主張「當時正在參加脫逃遊戲」的不在場證明,本案也不見得就無法立案。
其實a嫌已經被捕,隻是遊佐下警部不希望因此被今日子小姐認為本案沒有急迫性,所以沒有告訴她,雖然a嫌主張自己有不在場證明,但由於該不在場證明並沒有其他證人,所以要直接起訴也不是一件多困難的事。
盡管如此,遊佐下警部卻遲遲不將a嫌送檢,反而委托忘卻偵探推翻不在場證明,無非是基於他遲鈍——不對,是慎重的性格。
畢竟a嫌始終否認涉案,萬一進入司法階段時又出現沒見過的證人或新的證據什麽的,整個翻盤就糟了。
如果要立案,就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漏洞。
不能讓凶手有任何狡辯的餘地。
他並不是承受不起犯法的人「都怪那家夥的偵辦太草率」之類的怨恨,也不是顧慮「明明感覺有點不太對勁但還是算了」就被隨便立案的嫌犯立場——單純無論麵對什麽樣的案子、有什麽不對勁的感覺,都不想掉以輕心。
要是他有那個「資格」,遊佐下警部就會自己挑戰脫逃遊戲,但是很遺憾的,他實在對遊樂園欠缺認知——不僅如此,遊佐下警部在檢視a嫌主張的不在場證明時,已經獲知脫逃遊戲的內容了。
也就是被劇透了。
在這種狀態下挑戰,當然能在一個小時內破關——但這樣根本證明不了什麽,更遑論推翻不在場證明了。無論如何都得在沒有任何預備知識的狀態下參加,證明可以在一個小時內「脫逃」才行。
可是,這其實還挺困難的。
不,挑戰解謎脫逃本身並不難,難在要滿足「不知遊戲內容詳情」的先決條件——畢竟是在大型遊樂園裏舉行的熱門遊戲活動,多的時候一天有數千人參加——雖說不泄漏遊戲內容是身為參加者最基本的常識,但是身在現代社會,要完全保密是不可能的。
遊佐下警部的部下裏也絕非沒有很會玩這種解謎活動的人,但是就算那名部下能在一小時以內破關,也難逃「反正你一定是早就上網查過,事先知道答案才去挑戰的吧?」的質疑。
要是警官被嫌犯懷疑可怎麽辦才好——就算不是直接的答案,事實上在調查時無意間讓查證成了預習的遊佐下警部,確實無法忽略那個可能性。
這時,忘卻偵探便雀屏中選了。
若是每天都會重置記憶的忘卻偵探,就不用擔心預習或劇透的問題。
說得極端一點,就算她昨天參加過這座遊樂園的脫逃遊戲破關,但「今天的今日子小姐」別說是活動內容,就連自己參加過也不記得。
完全是一張白紙的狀態。
因此,倘若今日子小姐接下來挑戰那個脫逃遊戲,並能創下足以推翻不在場證明的時間,這麽一來就能同時確定a嫌的犯行。
至少在時刻表上。
屆時或許會產生另一種完全相反的看法——a嫌真能創下與最快的偵探相同的破關時間嗎?不過,遊佐下警部認為對於脫逃遊戲固然是門外漢,但推理迷(現實)的名偵探,和脫逃遊戲迷a嫌在條件上幾乎是相同的。
會成為一場精彩的勝負吧。
當然,今日子小姐輸了的話,他會很傷腦筋。
「原來如此……讓我在沒有任何預備知識的狀態下挑戰解謎活動,所花費的攻略時間即代表『理論上破關所需最短時間』嘍。反過來說,萬一我花了一個半小時以上才破關,就能證明理論上無法比一個半小時更快破關。不過考慮到還有其他證據,也不會因此當場證明a嫌清白就是了。」
真是了不起的自信。
然而,單就遊佐下警部調查的結果來看,目前這個脫逃遊戲的最短攻略時間紀錄好像仍是一個半小時左右——當然,網路上也有誇口說「自己二十分鍾就破關」的人,可惜欠缺可信度。
或許a嫌就是知道這點,才堅持一個半小時這個數字,所以無論如何都希望今日子小姐能打破這個「紀錄」。
「了解。包在我身上——不過,既然如此,挑戰遊戲時還請遊佐下警部全程陪同。因為還是必須有人睜大眼睛,監視我有沒有為了追求速度而做出偷雞摸狗的作弊行為。」
「好、好的。」
說得再極端一點,隻要能創下一個小時以內的破關記錄,有沒有作弊都無所謂,但是這種話一說出口,大概會打擊最快偵探的士氣。另一方麵,既然要與她同行,遊佐下警部就得小心別給她任何提示才行。
完全沒有團隊合作的醍醐味,真令人遺憾。
「那麽,出發前請讓我確認兩、三件事。假設a嫌真的參加了這座遊樂園的脫逃遊戲,但隻要a嫌是在一個小時內破關,不在場證明就不成立——是這麽回事吧?那麽……如果a嫌有作弊的餘地,就算是一個半小時也不足采信呀?」
「嗯……你這句話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像遊佐下警部那樣,事先經過調查才來挑戰脫逃遊戲,不是也能讓破關時間比理論值更短嗎?不,姑且不論是否實際這麽做了……如果有任誰都能最快在一個小時以內破關的作弊方法,根本輪不到我來挑戰,a嫌的不在場證明早就不成立了不是嗎?」
「啊……是的。不好意思,是我說明得不夠清楚。不小心跳過了。」
「為了追求最快的速度而跳過嗎?」
「不,我壓根兒沒有這個意思……當初我們也認為有作弊的可能性,想借此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但a嫌矢口否認,說絕對沒有那回事。」
「被否認涉案的嫌犯矢口否認,就成了雙重否定哪。」
「並沒有雙重否定……a嫌自稱脫逃遊戲迷,所以早在目前這個脫逃遊戲開始的第一天,而且還是一開園就來這座遊樂園玩了。也就是所謂『首場玩家』,是在對遊戲內容一無所知的狀態下進行挑戰,就這層意義來說,與『今天的今日子小姐』幾乎是站在同一立足點。」
當然,即便如此也無法完全去除事先得到情報的可能性——隻要與遊樂園的員工、遊戲活動的主辦單位串通,也並非不能在第一天以前掌握內容。
「嗯哼。有道理,就像推理小說迷與推理作家有所交流,如果是脫逃遊戲迷,就算有相關人士的門路也不稀奇呢——可是,倘若a嫌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才故意第一天來當首場玩家,我認為先暫定為『沒有走後門』比較適當。」
「是……關於這點我也是相同意見,但今日子小姐為何會這麽想?」
遊佐下警部之所以這麽想,是由於他認為若真的是脫逃遊戲迷,才更不會想先知道內容。換成今日子小姐舉的例子,相當於推理小說迷再怎麽與推理作家有私交,應該也不會想先知道小說結局。不過話說回來,這種想法其實有「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會做出平常不做的事」的漏洞……
「這點站在a嫌的立場來想便能一目了然。門路……假如真的有特別的人脈,但隻要彼此的關係一曝光就會功虧一簣的話,一般是不會想用於製造不在場證明的。畢竟那些人際關係終究不是為了這次的殺人,而是平常基於對脫逃遊戲的興趣才建立的。」
應該很難做到天衣無縫。
今日子小姐如是說——這也不過是一種假設,然而雖是紙上談兵,但似乎比遊佐下警部的立論根據可靠多了。
a嫌也不可能隻為了這次殺人而從很早以前就泡在於脫逃遊戲世界。
「請問還有其他問題嗎?今日子小姐。」
「嗯……老實說,還有幾件想確認的事,可以的話,也想聽聽案
件的細節,但是再說下去的話,可能會不小心提及遊戲的內容。時間正好,就先到此為止吧。」
與其說是對話剛好告一段落,不如說她剛好喝完手上的大杯黑咖啡,今日子小姐將空杯放在桌上,站起身來。
「那麽,接下來就用最快的速度來解決——」
以最快的速度逃脫吧。
今日子小姐露出挑釁的笑容說道——唉,就說了,挑釁我也沒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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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對於脫逃遊戲一無所知的今日子小姐也能輕鬆明白,至今一直是用「脫逃遊戲」這個廣義的詞匯來說明,但是正確地說,這座遊樂園所舉行的解謎遊戲活動其實名為「貝克街的追緝令」——因此,應該說是「追捕遊戲」比較正確。
副標是「來自教授的留言」。
設定上,玩家是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身負追捕任務,而追捕對象則是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宿敵——莫裏亞蒂教授。
扮演的不是名偵探固然有點可惜,但是讓現實中的名偵探掟上今日子來挑戰,這可說是再適合不過的世界觀了——正確地說,順序是先看到是這種世界觀(或是說因為看到「留言」這個關鍵字聯想到她手上的備忘錄),遊佐下警部才想到要委托忘卻偵探來協助。
將遊樂園的一隅打造成貝克街,遊戲故事則是從夏洛克·福爾摩斯與華生一起住的公寓三樓揭開序幕。
(為了解謎遊戲,重現一整座街道,還蓋了一棟樓房,這究竟是大手筆,還是瘋狂呢——)
要說的話,大概是瘋狂吧。
或許遊樂園本來就是這樣的設施。
「原來如此。這次是把這個角落打造成貝克街,但設定則可以隨著舉辦的活動不同來調整變更呢——這棟樓也是,這次打造成福爾摩斯的事務所,下次也可以打造成豪宅或學校——嗯哼嗯哼,真有意思。」
今日子小姐看起來很佩服的樣子。
不,甚至可以說是樂在其中。
實際上,她還說出「徹底扮演來遊樂園玩的遊客也很重要」這種話,買下吉祥物的帽子(而付錢的是遊佐下警部)妥妥地戴在頭上,遮住白發。
「快點,遊佐下警部也戴上。扮成遊客是很重要的喔!」
今日子小姐說著,遞給他一副同樣是吉祥物造型的怪眼鏡(這也是遊佐下警部掏錢買下的)。
「很適合你喔。真不愧是警部。潛入調查根本是小菜一碟呢。」
隻覺得她是在調侃自己,但接下來也隻能服從忘卻偵探的做法——或該說是為了避免泄漏情報,更應該保持沉默。
今日子小姐向櫃台拿了活動簡章,雖想給她個忠告「熟讀這份簡章在玩脫逃遊戲時很重要。裏頭說不定藏有什麽提示喔」但還是忍住了。
即使這樣的提醒隻是常識等級,仍希望她能在完全沒有提示的情況下以最快的速度破關——與其說是希望,或許已經成為一種期待了。
隻不過,
「智、智慧型……手機?智慧型?下……下載……a……app應用……應用程式?」
聽完櫃台小姐(以世界觀來說並非「小姐」,而是哈德遜夫人——光憑服裝就能看出是哈德遜夫人的人,應該也是極少數吧)的說明後,今日子小姐滿臉狐疑。
這時還是需要給她一點忠告。
常識以前的問題。
(智慧型手機、app應用程式也就算了,忘卻偵探應該不至於連下載這兩個字都有聽沒有懂吧)
「啊啊。就是現代的行動電話嗎?所謂的應用程式,是像軟體那樣的東西對吧?要從商店下載……」
雖然一開始意外受挫,幸好這並不算在攻略時間裏——而且她似乎已經理解了,並未造成太大的障礙。
「專為這個遊戲設計開發的軟……應用程式,真是太用心了。這樣能回本嗎?以這種活動的特性來說,應該是無法期待回籠客的吧。」
今日子小姐一邊擔心遊樂園的經營問題,一邊用遊佐下警部借給她的智慧型手機進行下載。
「所以才會每幾個月就更換遊戲活動內容吧。對a嫌而言,剛更換遊戲內容當天,是下手最好的時機——也說不定。」
「有道理。身為壞心眼的名偵探,也認為『因為是首場玩家,不可能知道內容』的主張很刻意——不過,此時此刻的我並非名偵探,而是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
「……請容我確認一下,貝克街偵緝分隊之於夏洛克·福爾摩斯,就像日本的少年偵探團之於明智小五郎對吧?」
「一點也沒錯。這本活動簡章裏也附有解說。雖然說明有些不到位,但是就不要計較了。」
推理小說迷對脫逃遊戲表露不可一世的態度——是在對立個什麽勁。
「可是,我很向往貝克街偵緝分隊呢。可以成為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左右手,等於是實現了一個從小到大的夢想。」
忘卻偵探還記得小時候的夢想啊——又或者她隻是隨口說說而已。
看樣子,應用程式也順利安裝好了,希望她差不多可以開始闖關了。
「說得也是。那就動作快點——最快的偵探居然受到催促,實在太不像話了。手機可以借我到破關為止嗎?」
「好的,當然可以。」
她說起話來感覺絲毫沒有考慮到破不了關的狀況,真是太可靠了。
「不過,我想不需要我提醒,不可以用手機的瀏覽器上網搜尋解答或提示喔。」
「好的。這的確不需要提醒。還有,雖是競速攻略,但也應該是禁止用跑的吧。畢竟還有其他遊客,萬一撞到很危險。」
總覺得隻是快走的話應該沒關係,但遊佐下警部判斷今日子小姐是種自我設限反而更能激起鬥誌的人,決定不予置喙。
「那就慢慢來吧。然後將可恨的莫裏亞蒂教授推下萊辛巴赫瀑布。」
即便這個設施規模再大,遊佐下警部仍不認為會準備什麽瀑布來演出這麽爆炸性的結局,但他依舊什麽也沒說,一聲不吭地按下碼表——因為把手機借給今日子小姐,隻好啟動手表的計時功能——已經有好幾年沒用過這項功能了哪。
就這樣,「貝克街追緝令」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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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之後遊戲的展開一如遊佐下警部事先調查的那樣——就像在閱讀已經知道凶手的推理小說。
話說回來,如同優秀的推理小說耐得住再三再四的閱讀般,即使已經知道謎底,遊戲內容也仍能讓已經知道答案的人樂在其中——連不諳玩樂的遊佐下警部都能樂在其中,所以真的是能夠讓參加者都很開心的遊戲。
今日子小姐也玩得很開心的樣子。
但是玩得太開心也令人很頭痛。
至少在睡著前,希望她不要忘記自己其實並非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而是名偵探。
(算了,畢竟我也沒掌握全部的劇情——)
在發現知道太多劇情不太好的當下,遊佐下警部就沒繼續調查下去了——幾乎是最後一刻才停下,但是也幸好及時停手,沒有連遊戲的最後高潮場麵都查到。
(記得包括最後關卡在內,這個「追逐遊戲」總共分為四關。前三關都是在福爾摩斯事務所內的各樓層進行,最後一關則是在事務所外麵的貝克街上……)
上街之後的發展,對遊佐下警部而言也是個未知數——所以,自己隻要在離開事務所之前的三個關卡裏扮演好沉默寡言的刑警,別亂給今日子小姐提示就行了。
(但說到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故事,小時候明明看得那麽著迷……如今卻連故事裏的刑警名字都不記得了,叫
什麽來著……?)
不過,一如故事中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今日子小姐根本不需要遊佐下警部的協助——她幾乎是馬不停蹄地,然而又是優雅地,如入無人之境般通過了第一關、第二關、第三關。
她俐落的身手一點都不像是生手玩家,不僅如此,那速度更非首次參加遊戲者該有——不曉得有沒有這方麵的技能檢定考試,但是看那輕快腳步實在讓人不禁懷疑今日子小姐私下領有脫逃遊戲的執照。
當然也沒有任何作弊嫌疑——自己被委以監視今日子小姐的重責大任,但是看樣子根本沒那個必要,反而光是要跟上她就快精疲力盡。
動作雖然快,但是要說她早就知道答案——似乎也並非如此。看在已經知道答案的遊佐下警部眼中,今日子小姐其實有著許多無謂的動作。
固然馬不停蹄,但走的絕不是最短距離。在解出正確答案以前,經曆過許多的不正確——反過來說,就是毫不畏懼錯誤或失敗。
(也說不上是急事緩辦——或許這才是最快的方法吧。換作是我的話,可能會更慎重地思考半天——)
網羅推理是忘卻偵探獨特的思考模式,看來在脫逃遊戲之中也還算能派上用場——至於專用程式,由於是安裝在尚未熟悉操作的智慧型手機裏,花了一點時間才進入狀況,不過在突破第三關時,就已經把花掉的時間都追回來了。
適應力也太強——或該說是適應得也太快了嗎。
不確定是否為每天都會重置記憶的體質所致,但是對錯誤及失敗皆無所畏懼的她,說不定也因此連適應速度都變得非常快。
「或許是由於解謎遊戲與推理小說很合拍吧。不過兩者之間,似乎仍有著決定性的差異。」
就連自言自語的閑情逸致都有了。
決定性的差異?
遊佐下警部差點就要表示意見(插個嘴其實也沒什麽大不了,但對方畢竟是名偵探,天曉得會不會又被她從無心的發言之中挑出語病,劈頭來句「你剛才說什麽來著?」被嫌棄),幸好在緊要關頭把話吞回去——而今日子小姐似乎也沒放在心上,接著說。
「不同於推理小說,脫逃遊戲在某種程度上是以『讓人解開謎題』為前提設計的——雖然推理小說也有『向讀者挑戰』的設計,但是與那種非黑即白的世界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由於忍住不應聲,所以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理解了今日子小姐這番話的用意,但是在事先調查的階段,遊佐下警部也有同樣的感覺。
即使是第一次玩的玩家,也能玩到某個程度——而且也提供了求救的管道。以這個「貝克街追緝令」為例,一旦走投無路,似乎可以收到來自哈德遜夫人或華生助手、甚至是夏洛克·福爾摩斯本人的提示。
這是應用程式內的預設機能,卡關時就會接到來自他們電話或電子郵件提示。
「來自福爾摩斯的提示」對於推理迷而言,可說是垂涎三尺、求之不得的狀況安排,遊佐下警部也暗自期待那樣的展開,隻可惜別說是福爾摩斯或華生,馬不停蹄的今日子小姐甚至沒接到過哈德遜夫人的聯絡。
遊佐下警部原本曾懷抱著「或許能聽見古典與現代的名偵探之間對話」的小小期待,但終究還是落空了——也罷,隻要能滿足他在工作上的期待,倒沒有任何問題。
閑話休提。
第一關的「謎題」是把莫裏亞蒂教授留在福爾摩斯房間裏的四封信合起來解讀。就是那種字謎或填字遊戲之類的謎題,遊佐下警部覺得隻要好好想想,就連自己應該也能解開。
再用手寫輸入將由此導出的關鍵字「四個署名」寫進應用程式顯示的輸入框內,就能從三樓下到二樓。
第二關則是關於音樂的問題——心想大概是以小提琴名家夏洛克·福爾摩斯為題材出的「謎題」。隻不過用來出題的並不是小提琴,而是鋼琴。
這也是調節關卡難度的一環吧——如果以小提琴那種專門的樂器出題,遊佐下警部之流就束手無束了。但要是鋼琴,即使沒有學過,大家也都知道do re mi fa sol ra si do吧。
將手機螢幕裏顯示出的電腦用鍵盤當作鋼琴鍵盤,依序輸入解讀出的訊息(其實設定上是「回信」),通往一樓的門就會打開。
遊佐下警部覺得題目一口氣變難的,就是這個移動到一樓之後挑戰的第三關「謎題」——以追蹤莫裏亞蒂教授蹤跡的形式,解開3x3的魔方陣拚圖——那個拚圖本身並沒有什麽,但是解開的答案象征著什麽,卻讓大部分的玩家在此停下腳步。
他還以為今日子小姐差不多也該在這裏停下腳步。
「這想必是要轉換成功能型電話的數字鍵1?9來輸入吧——因此,我想隻要啟動應用程式內的電話機能,就能破解的。」
瞬間搞定。
暗號型的「謎題」反而正是落在網羅推理好球帶中央也說不定。至於所謂「功能型電話」,似乎是傳統手機比較好聽的說法。
就這樣,今日子小姐一路通行無阻,也順利解開第三關的「謎題」——不過,如前所述,隻要花點時間,大部分的玩家都能玩到這裏。因為遊戲本來就是這樣設計的。
與推理小說的差異。
因為是遊樂園中的娛樂設施,一般多有脫逃遊戲必須讓人享受「解謎」而非「謎題」本身樂趣的限製——當然,推理小說肯定也有其娛樂效果,然而在推理小說裏,讓讀者覺得「隻差一步就能解開謎底也說不定」幾乎等於作者的敗北,因此自然會一股腦兒地提高謎題難度。
今日子小姐以「非黑即白」來表現這種狀態——這麽說來,脫逃遊戲隻要能答對八成左右,就會被認為是「有趣的活動」。
遊佐下警部對「貝克街追緝令」進行調查時,基本上也同意這是個好玩的遊戲——隻不過,能快快樂樂解謎的時光也隻到第三關為止。
第四關。
在衛兵的引導之下,從與報名時不同的出口來到外麵,玩家無不當場愣住——因為貝克街變成迷宮了。
若能找出正確路線走出這座迷宮——先不管終點是不是萊辛巴赫瀑布——就可以追上莫裏亞蒂教授。
理論上。
「這真是——傷腦筋啊!」
就連今日子小姐,至此也終於停下腳步——這也難怪。在紙上走迷宮,和挑戰三次元的迷宮,訣竅完全不一樣。
不僅如此,像這樣從迷宮的起點望向整個街道,有天橋也有地下道,顯然不是能用右手法則(注:如果是簡單的迷宮,隻要把手貼在右邊的牆上,扶著牆壁往前走,就能走出迷宮的方法)之類破關的構造。
既然無法俯瞰整個街道,就隻能仰賴第六感,但是不怕失敗的網羅推理在此英雄無用武之地——無論再怎麽說都太浪費時間了。
或許遲早還是能破關,但她此時此刻正在進行競速攻略,不可能采取這種可能會玩到天黑的碰運氣玩法。
遊戲在設計上,如果進行順利的話,有一個半小時左右便足以破關,所以這座迷宮應該也有無需仰賴直覺的攻略方法——實際上,也還有個直到第四關都尚未派上用場的提示。
在第一關的房間裏,用刀子插在暖爐上的那封信上,最後的署名——「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
眾所周知,這是福爾摩斯親哥哥的名字,但是今日子小姐卻尚未使用這個明顯到不行的關鍵字——既然已經到了第四關,就連外行人都會認為這時總該派上用場了吧。
「沒錯……說得也是。尤其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在原著小說裏是駕著馬車登場的馬夫,再也沒有人比他更適合做為迷宮帶路人了。」
今日子小姐說著推理迷會說的話。
還是不要附和她比較好。
話說來到最後一關,遊佐下警部已經不再擔心自己會脫口說出答案了。
因為事前調查的範圍並未及接下來的迷宮。
雖然是因為覺得不妥才停止調查,但是破關的人數本來就不多,所以能調查到的情報也遠比前幾關少了許多。
看了一眼手表上的計時——現在是四十五分三十二秒。今日子小姐以驚人的速度玩到現在,但要是繼續杵在迷宮口,顯然不可能達成要在一個小時內破關的目標。
「嗯……」
今日子小姐用手指在手機螢幕上滑來滑去,噘著唇瓣操作程式。
與其說是煩惱,看似像是不滿。
從她雖然停下腳步,手指還在動個不停的樣子看來,絕沒有要放棄遊戲的意思。但是比起呆站在這裏,幹脆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走進迷宮……
「呃,今日子小姐……」
其實並沒有什麽特別想說的話,但遊佐下警部還是忍不住開口。與此同時,宛如一記交叉反擊般,忘卻偵探也開口對他說。
「呃,遊佐下警部……」
對遊佐下警部而言雖是一記交叉反擊,但是看在今日子小姐眼中,似乎認為是他先聲奪人,居然以一種「哎呀哎呀,最快的刑警連開口說話都是最快的速度嗎」的眼神瞪著他。
這股對最快的執著到底是怎麽回事。
為這種事對他生氣,再怎麽說都太超過了——總之,其實也沒什麽話想說的遊佐下警部就讓她先說。
「什麽事?」
「如今才問也有點怪,官方是不是曾經發表過破關的平均時間為兩個小時的事呢?假設a嫌事先得知這點,才用來製造不在場證明的話……與其聲稱『花了一個半小時破關』,說自己『花了兩個小時以上』或『無法破關』對於製造不在場證明還比較有幫助吧……我從一開始就有這個疑問,為什麽a嫌要這麽說呢?」
「嗯,這個嘛……說得也是……會不會是自詡為脫逃遊戲迷的a嫌,就算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自尊心也不允許用『花了比平均時間更久的時間破關』或『無法破關』做為證詞呢?」
雖是臨時想到的答案,遊佐下警部自認倒是挺合理的假設,不過今日子小姐似乎不能接受。
唉,或許她是陷入了瓶頸想轉換心情,不過現在比起命案或嫌犯怎樣,更希望她能把精神集中在這個脫逃遊戲上。
然而,今日子小姐才不管遊佐下警部的期盼,繼續問他。
「所以呢?遊佐下警部想對我說什麽?」
「沒什麽,我隻是想說,停在這裏也不是辦法,不如幹脆不顧一切地挑戰走迷宮比較好……」
事到如今,不管是猜不出暗號,還是走不出迷宮,都沒什麽太大的差別的——遊佐下警部的這種建議,或許是玩脫逃遊戲時最不該出現的想法。
「啊。呃,暗號已經解開嘍。」
今日子小姐回答得幹脆。
然後麵露煩憂。
「隻不過,如果是這樣,無論我的攻略時間再短,a嫌的不在場證明都會成立哪……」
7
一問之下,才知道在完成第三關,離開樓房,站在迷宮的起點時,今日子小姐就幾乎已經解開第四關的「謎題」。然而,因為用那個方法破關並無法符合目的,為了尋找其他攻略法——不要用到「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就能破關的手法,故她停下了腳步。
「但是,看似無論如何都得用上這個關鍵字呢——我也探索過這個係統想看看有無漏洞,但實在是銅牆鐵壁。」
解謎本身與前麵三關一樣,全都是聽到答案就會覺得「再一下下就能想通了」的那種——就算實際解不開,也會那麽想。
「一如副標題的『留言』,這個遊戲的主題是以通信、聯絡及署名為主軸。針對如何將一百年前的世界觀置換到現代的設計,很值得身為記憶會重置的忘卻偵探好好地思考吟味一番。在第一關的三樓,是用手寫的方式把想到的答案送出去。第二關的二樓,則是從鋼琴的鍵盤聯想到鍵盤輸入。至於第三關的一樓,則是使用傳統手機的輸入鍵來運用魔方陣的答案。根據我的推理,到了第四關,就應該輪到使用智慧型手機特有的輸入法吧?」
又是第三關,又是一樓的,聽來或許有些混亂——今日子小姐一麵補充細節,一麵秀出手機的畫麵。
應用程式內的電子郵件送信畫麵。
沒錯。
提到智慧型手機特有的輸入法——對於今日子小姐而言,與脫逃遊戲同樣前所未見的輸入法,當然就是——
「滑動輸入……是嗎?」
是的——今日子小姐點了點頭。
「具體而言,是以滑動輸入的方式輸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マイクロフトホームズ』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嗯……最後是『上』『前』嗎?」
因為她是一股作氣地說完,遊佐下警部瞬間反應不過來,好不容易才勉強跟上——接著今日子小姐點點頭。
「對。『福爾摩斯(ス』與『濁音』的組合,所以要把再按一次『濁音』鍵解釋為『筆直前進』。」
流暢的說明,讓人無法想象她直到剛才連智慧型手機的存在都不記得——既然她都說得這麽肯定,大概不需要再求證吧。
當然,滑動輸入的方式會依智慧型手機的機種而異,所以遊戲必定配合應用程式準備了各種不同的迷宮走法。而遊佐下警部的手機得出的,似乎就是這條路線。
正確答案不見得隻有一個,也是其與推理小說的差異嗎……
「那……那麽,就照這個指示走出迷宮吧!現在就跑……呃,就算不用跑的,隻要從現在開始加快速度,就能在一個小時內破關……?」
「沒錯。我們可以勉強達成一個小時以內的目標——可是,用這個程式到現在,我才發現——」
這個應用程式,好像會記錄玩家的時間呢。
今日子小姐說道。
8
她說從樓房走到貝克街上時——也就是來到迷宮區時,可能是滿足了條件,應用程式內的碼表開始計時。
換言之,畫麵中清清楚楚地顯示著花在追逐莫裏亞蒂教授、攻略迷宮的時間——而且很貼心地將「抵達終點的現在時刻」也同時留下記錄。
以日本警察的慣用說法來表達,就是「幾點幾分逮捕嫌犯」。
事已至此,今日子小姐時間競速攻略的結果,隻證明了「能否創下最快的破關紀錄,都與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毫不相關」——因為保存在那家夥手機應用程式裏的記錄,就是一切。
倘若那個記錄真是a嫌本人宣稱的一個半小時,遊佐下警部所做的一切不僅無法推翻不在場證明,反而成了a嫌不在場證明的強力背書。
在一點也不適合自己的遊樂園裏頭忙了半天,究竟是所為何來——不,當然,要是能證明無辜之人其實清白,光這樣就已經是成果豐碩,可是……
「實在很難說那家夥是『無辜之人』呢!」
今日子小姐代替遊佐下警部說出了他的內心話——依照著她推理出來的方法,在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帶領下走出迷宮,抓住莫裏亞蒂教授之後(果然還是無法將他推入萊辛巴赫瀑布),兩人再度回到咖啡座。
順帶一提,結果還是無法創下一個小時以內的記錄。
真實時間競速失敗了。
要是沒在迷宮的入口發現「推翻不在場證明與遊
戲內容無關」而煩惱半天,恐怕就能達成目標吧,但是達成的意義也早在前一刻消失無蹤。
之後幾乎隻是把遊戲走完。
正確地說,進了迷宮之後也還有任務,而且是相當有特色的「謎題」,但已經完全不重要了。
「如果有那麽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為何不一開始就拿出來——隻是口頭宣稱自己參加了脫逃遊戲,實在很不自然。該不會要說是忘了吧。」
又不是忘卻凶手——今日子小姐說道。遊佐下警部對此也是深感同意。至少在他的偵訊下,a嫌並非那麽特殊的凶手。
「話雖如此,但是要偽造出那樣的證據並不容易吧?即使不參加遊戲也能下載應用程式,但遊戲本身一定要自己下去玩——」
「而且也沒有製造偽證的證據。」
講完這番夾纏不清,今日子小姐脫下一直戴在頭上的吉祥物帽子。
「隻要在自己動手殺人時,把手機交給共犯,請對方代為參加脫逃遊戲不就行了嗎——戴上這種帽子,再戴起遊佐下警部臉上那種眼鏡,乍看之下就判若兩人了。這是隻有在遊樂園才能使出的『交換把戲』。」
「『交換把戲』……」
有道理,這類的道具的確可以擔保遊客的匿名性。
「用脫逃遊戲的講法來說,應該是組隊挑戰吧?如果之所以聲稱一個半小時這種有點嫌短的破關時間,是因為共犯真的隻花了這麽點時間就破關——所以隻能這麽說的話,就很自然了。」
「……」
倒也不是——不可能。
但沒有證據,也沒有根據。
即使要鎖定共犯,也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任務。
「……會不會是因為事先得知智慧型手機與應用程式是必要的道具,就想到利用這些來製造不在場證明呢?」
「a嫌知道不管怎樣,警方都會從動機麵懷疑到自己頭上,所以事先製造不在場證明……在接受警方偵訊時刻意隱瞞,打算等到送檢,或是進入司法程序的階段才翻供也說不定。或許還打算以遭到長時間不當拘留來要求警方賠償。」
有這麽不顧一切的可能性嗎。
總覺得守財奴偵探的推理太過於穿鑿附會,不過要是基於「反正都會被懷疑」就想乘機敲一筆的話,膽子倒是挺大的。
翻供。這是遊佐下警部最害怕的可能性。
「可是啊,因為逮捕時就扣押了手機……擔心要是一個搞不好,證據可能會被警方湮滅於是絕口不提,可能比較實際就是了……」
即便是再怎麽不樂見的證據,遊佐下警部也不至於像個缺德警官似地,做出卸載應用程式滅證這種事——不過,如果是做了虧心事的嫌犯,會疑心生暗鬼也不奇怪。
警方不僅不會滅證,相反地——雖說已經做為證物扣押了,若沒有本人的協助,幾乎不可能看到用密碼鎖起來的手機內容。
「咦?請等一下,遊佐下警部。你剛才說什麽來著?已經扣押了a嫌的手機……在逮捕的同時?」
「啊,呃……」
糟了,還沒告訴她這件事——原本也沒打算告訴她這件事,但因為脫逃遊戲終於結束而鬆了一口氣,不小心說溜嘴了。
不過,這件事倒沒什麽好隱瞞的,既然已經破關了,瞞著她反而奇怪,所以就算說溜了嘴也不要緊,反而是被偵探用那句「你剛才說什麽來著?」這麽一嗆,讓他終於體會到保密是多麽困難。
在進行解謎任務時,遊佐下警部始終保持沉默,或許是正確的抉擇——然而,以參考人問話,跟逮捕起來加以偵訊,應該沒什麽不同吧?
(當然完全不同……我剛才說了什麽來著?)
「不,是否已經逮捕a嫌這件事本身在推理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扣押了手機。請問是什麽時候逮捕,又是什麽時候扣押了手機?」
「……我想想。」
這不正是「幾點幾分逮捕嫌犯」嗎……但當下實在想不起正確時間。
「案發當天的傍晚……有什麽問題嗎?」
「如果是這樣。」
今日子小姐說道。
一麵用食指輕觸遊佐下警部放在桌上的智慧型手機畫麵。
「如果是這樣,或許就能以此做為製造偽證的根據,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因此,遊佐下警部。」
可以請你從扣押的手機上采集a嫌的指紋嗎?
9
一開始還沒聽懂她在說什麽。
既然是本人的智慧型手機,當然會采到本人的指紋——然而,再仔細一問,她要遊佐下警部采集的,是指紋的動作。
指紋的動線。
「倘若a嫌真的參加過『貝克街追緝令』解謎活動,手機螢幕上最少也會留下輸入最後一關的關鍵字『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食指痕跡——『ス』『濁音』,也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雖然參加遊戲至今已經過了一段時間,輸入的痕跡可能會因為擦拭螢幕、重複輸入新的字句而消失——但既是當天傍晚就扣押,就還有留下動線的可能性。
無需破解密碼,隻要分析螢幕上的指紋即可。
萬一有那個痕跡,就能完全證實本人的不在場證明——萬一采集到呈現同樣動線的他人指紋,共犯的存在就浮出水麵了。
話說回來,今日子小姐似乎並非抱持那麽大的期待——她認為倘若有共犯喬裝改扮,借了a嫌的手機參加遊戲,應該會采取戴上手套或使用觸控筆等對策才是。似乎挺看得起a嫌的的。
然而,a嫌的朋友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成為殺人共犯,單純是受到a嫌「請代替我參加」的請托——和a嫌似乎是透過參加脫逃遊戲,由於「組隊挑戰」而認識的——因此朋友不但沒想過要喬裝,甚至直接徒手操作手機,清楚地留下了輸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指紋。
一切固然沒有順利到那枚指紋剛好是前科犯的指紋,但是遲鈍的遊佐下警部經過獨自一人腳踏實地的地毯式搜索,終於找到了指紋的主人——既然找到指紋的主人,接下來就隻要順藤摸瓜了。因為共犯借用a嫌的手機時,當然從a嫌口中問到了密碼。
從中確認到的並不是有沒有下載脫逃遊戲的應用程式,而是a嫌的個人隱私,最後是a嫌與a被害人之間的郵件信息往來成了決定性的證據,可說是極為平凡,也可說是相當諷刺。
a嫌之所以不主動提出應用程式記錄的破關時間做為「證據」,並不是為了在進入司法程序的階段翻案,而是還沒來得及處理掉手機裏的各項履曆之前就被捕了。
記憶每天都會重置的忘卻偵探,當然無法看顧遊佐下警部這些「事後的調查」到最後,不過當她離開遊樂園的時候,說了這樣的話。
「從我有記憶以來,就常聽到一旦習慣用機械輸入文字,遲早有一天大家都不會用手寫字這種說法——但是說歸說,時代再怎麽變遷,筆跡鑒定永遠還是有效的呢。」
今日子小姐似乎也會談論未來。
即使那是不管速度再怎麽快,都絕對無法抵達的未來。
遊佐下警部完全辜負他姓氏的第一個字,是個滿腦子隻有工作的男人。因此對於同樣以「遊」字開頭的設施,比如遊樂園這種地方的不熟悉,說是這輩子從沒來過也不誇張的地步。他甚至是把這裏視為不適合自己的地方,從十幾歲起就刻意繞道而行。
因此,這次由於工作需要——亦即命案的調查需要,不得不來到當地最大的遊樂園辦案,實在令他提不起勁來。
更別說還要和那位忘卻偵探相約,還得在相當於遊樂園地標的巨大摩天輪前等她會合。
「初次見麵,我是偵探掟上今日子……讓您久等……久等……了……?咦……?這、這個,我是……?」
比約定好的時間還早出現在指定場所的白發偵探,認出比她更早到的遊佐下警部時,仿佛看到憑空消失之類的不可能犯罪似的,錯愕不已。
臉色蒼白到絲毫不比白發遜色。
法蘭絨襯衫搭七分喇叭牛仔褲、球鞋這種方便活動的服裝非常適合遊樂園,但是看到今日子小姐臉上的一副錯愕表情,遊佐下警部已經無暇留意她那身打扮。
完蛋了。
不小心犯下與忘卻偵探共事時的兩大禁忌之一——兩大禁忌中比較有名的是「今日子小姐的記憶每天都會重置」,也使她成了世上少有之能夠嚴格保守秘密的偵探。所以就算過去曾經一起調查過,再次見麵時,每每也必須假裝「初次見麵」,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意外不為人知的禁忌。
不能比今日子小姐還早抵達相約的地點。
或該說「故意遲到」是不可或缺的禮貌。
當然也視時間及場合而異,但是如果看到有人比自己更快采取行動,今日子小姐就會驚慌失措或不高興,嚴重時聽說甚至還會顯露敵意。
「嗬、嗬嗬嗬。居然比最快的偵探更早來到現場,真是了不起。是想表示如果我是最快的偵探,你就是最快的刑警嗎。」
隻見她徑自燃起熊熊的對抗意識。
看樣子,今天似乎是「嚴重時」。
不,他壓根兒也沒有要自詡為最快刑警的意思——隻因為是造訪不熟悉的遊樂園,深怕有什麽不周到的地方,為求謹慎起見,提早過來而已,絕對沒有要跟今日子小姐比速度的意思。
剛見麵你就笑得那麽尷尬我也很頭痛——遊佐下警部其實是一名以小心駛得萬年船的態度辦案的刑警,甚至還有同事取笑他遲鈍。
正當他想著該怎麽挽救這個「初次見麵」的「第一印象」,是不是先道個歉比較好時。
(算了,就這樣吧——)
遊佐下警部決定換個角度想,也可以說是死了心。
(——反正這次恰好希望她能將對「最快」的執著發揮到淋漓盡致,所以才會請到和我的辦案風格著實合不來的忘卻偵探過來哪)
「無妨,我接受你的挑戰。」
雖然希望她接受的委托而不是挑戰,但遊佐下警部也隻好先配合。
「還請多多指教。」
2
「呃——首先,請容我訂正一下,這座遊樂園並不是案發現場。」
總之兩人先離開摩天輪前,在園內的咖啡座坐下後,遊佐下警部開口這麽說——今日子小姐仿佛借酒澆愁似的,啜飲著都快從紙杯滿出來的大杯黑咖啡。
「不是命案現場?」
她側著頭反問。
「所以是遊佐下警部欺騙了我嗎?」
敵意真不是蓋的。
如果是遲到惹她生氣就算了,為什麽會因為比約定的時間早到而被她氣成這樣啊。明明那杯大杯咖啡也是遊佐下警部請她喝的——不過話說回來,大杯的黑咖啡,光看就令人惡心反胃。
「不惜欺騙我也要得到最快的威名……速度之王真不是浪得虛名呢,遊佐下警部。」
並沒有人稱他為速度之王。
倒是有人說他遲鈍。
這麽不名譽的綽號,縱使今日子小姐明天就會忘記,遊佐下警部也沒打算特地告訴她。
「案發現場在別的地方……不用說,是殺人案。」
「嗯哼。」
眼鏡下滿麵僵笑的今日子小姐微微正色。這點倒是不愧夠專業。可以的話,希望她就這樣忘記速度之王的事。
「請想象命案是發生在離這座遊樂園有一段距離的地方——有個人殺了另一個人。」
「講得還真隱晦呢。有一段距離的地方?有個人殺了另一個人?……說得再具體一點也沒關係啊。你可能忘記了,我可是忘卻偵探。」
這個他知道。
無論告訴她什麽機密,明天都會忘得一幹二淨,幾乎不用擔心會泄漏情報的偵探——正因為如此,置手紙偵探事務所才會一直是警方禦用的偵探事務所。
然而,就算是這樣,將「小心駛得萬年船」奉為圭皋的遊佐下警部也不會因為「反正都會忘掉」就大嘴巴地什麽都講——無論如何,都應該把告訴外人的情報控製在最小範圍內。
因為「幾乎不用擔心」會泄漏情報,也還是等於「有一點點擔心」。
不能掉以輕心。
這也是人家說他「遲鈍」的由來,也因此與忘卻偵探合不來。
不過,今日子小姐已經忘了過去的「合不來」。
「啊哈哈。算了,這也是一種見解呢。」
反而接受了他的說法。
「不過,一旦限製可以取得的情報,想當然耳,必然會影響到工作的成果……不曉得我能不能好好地幫上忙。」
「呃,如果是必要的情報,我當然會知無不言。因為我這次希望今日子小姐發揮的並不是忘卻偵探的能力,而是最快的偵探的能力。」
「原來如此,最快的刑警想跟最快的偵探較量啊。」
就說他不是最快的刑警了。
真希望她能忘掉這種競爭心理。
「是有什麽必須盡快破案的原因嗎?例如時效快到了?」
「殺人案的時效最近已經廢止了。」
「哎呀,是這樣的嗎。這還真是世事無常呢!」
用有無時效製度來判斷世事無常,實在是令佐遊下警部滿頭問號,但這並不重要,破案並非燃眉之急——不,若能快點解決當然是件好事,隻是比起欲速則不達,遊佐下警部更崇尚慢工出細活。
既然如此,又是什麽原因,會讓他去請到隻有在緊急情況下才會找來的掟上今日子協助調查呢——
「幾乎已經確定那起命案的嫌犯了,就稱其為a嫌好了。」
「我明白了,a嫌是吧。」
在遊樂園用代號交談,仿佛回到十幾歲的時候——今日子小姐笑逐顏開地說道。記憶會重整的忘卻偵探也記得十幾歲的事嗎?
即使是在今日子小姐十幾歲的時候,也已經沒有人在用代號交談了吧,再說a這個字母,其實也不是嫌犯的姓名縮寫。
「可是a嫌殺害a被害人的現場並不是這座遊樂園對吧?」
「沒錯。」
遊佐下警部對今日子小姐的確認表示同意——連被害人也用a來代稱,聽起來很容易混淆,不過就算了。隻是如果連命案現場都用a現場來代稱的話,就要阻止她了。
「我個人認為a嫌就是凶手,不會錯的。因為有很多證據都顯示那個男的——或是那個女的就是殺人凶手。」
為了模糊性別,用了「男的或是女的」來表述,但這種說法或許真的太模糊了,讓今日子小姐也愣了一下。即使是「初次見麵」,她可能也已經開始感覺到彼此合不來了。
「可是a嫌否認涉案。堅持自己有不在場證明——所以警
方也不能無視其主張。」
「不在場證明……嗎。」
「是的。a嫌說自己在案發時刻,正在這座遊樂園裏玩——」
聽遊佐下警部這麽一說,今日子小姐轉身將周圍看了一圈——因為是平日的白天,人潮還沒有多到會讓人動彈不得的地步,但遊客依舊如織。
「嗯。所以才會約在這裏嗎——所以才會比我早到嗎。」
不,遊佐下警部之所以早到,純粹是因為對這裏不熟。
與其說是不熟悉,不如說是不情願。
摸著良心說,他隻想趕快離開這種熱鬧的地方——不過若把這種真心話說出來,可能又會遭到最快的偵探「連離開都要搶快!?」的譴責。
「換言之,這次的委托內容是不在場證明的確認——說得更具體一點,是要我確認有沒有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亦即推翻不在場證明嗎?」
「大致而言是那樣沒錯。」
遊佐下警部說道。
他的策略是借由稱讚今日子小姐的理解速度,或許能稍微緩解一下她對於速度的競爭心理。
「『大致而言是那樣』,就表示還有些許出入嘍?」
卻被緊咬著不放。
這或許也是敵意搞的鬼。
比上次更難相處。
「呃,不是大致而細致地……抱歉,說得更仔細點,希望今日子小姐挑戰的並不是推翻不在場證明,而是脫逃遊戲。」
「脫逃遊戲?」
「是現今遊樂園必備的活動設施。希望今日子小姐能夠用最快的速度解謎過關。」
3
雖然乘勢說出「遊樂園必備」這種形容,但遊佐下警部直到負責偵辦這起命案之前,孤陋寡聞到根本不知道全國各地都在辦這種活動。
似乎是最近才流行起來的風潮。
既然是最近才流行起來的風潮,就表示忘卻偵探應該也不清楚,因此需要稍微說明一下。
話雖如此,但這一類的解謎活動和那種會有名偵探出現的推理小說非常和得來——至少比遊佐下警部和今日子小姐合得來。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是為忘卻偵探的名偵探沒花多少時間,就理解了看在遊佐下警部眼中非常不可思議的「遊戲」。
「拚圖、暗號……密室或封閉空間。尋找脫逃需要的道具,就跟搜證差不了多少,的確是很適合名偵探的活動呢。」
「……呃,不過請記住,這終究隻是遊樂設施中的娛樂活動喔。」
要是對脫逃遊戲本身太熱衷,忘了調查活動原本的主旨可就不妙了,所以遊佐下警部刻意說了些會讓今日子小姐掃興的話。實際上,聽說正統派脫逃遊戲真的很本格——但是對著推理小說的書迷說出「本格」這種話,隻會讓主題跑得更遠,所以遊佐下警部決定不多加贅述。
「a嫌供述自己在案發當時,正在參加這座遊樂園舉辦的脫逃遊戲。換句話說,a嫌堅稱一旦參加這個遊戲,就無法在案發時刻殺人。」
「嗯哼。還真是鐵錚錚的不在場證明呢——對了,a嫌是獨自參加這個活動嗎?我的意思是說,有朋友或情人能為a嫌的不在場證明作證嗎?」
「沒有,a嫌是一個人參加的。」
「一個人來遊樂園玩啊……算了,倒也不是什麽稀奇的事。」
「是的。」
雖說甚至沒跟一群人來遊樂園玩過的遊佐下警部也不太能理解——一個人來有什麽好玩。
「尤其a嫌好像是這種解謎遊戲的愛好者——聽說有很多遊戲需要團隊合作,必須組隊破關,屆時會與初次見麵的玩家當場組隊,進行挑戰……」
「嗯哼。聽起來好好玩。與初次見麵的人合作無間、解決難題,有時也會成為美好的邂逅——就像我現在做的事呢。」
隻可惜無法成為美好的邂逅——
比她早到約好的地點有這麽罪大惡極嗎。
「倘若a嫌並非基於興趣參加,而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才利用這個遊戲活動,說是不可饒恕的侮辱也不為過吧。」
是名偵探與解謎遊戲產生共鳴嗎?都還沒教她要怎麽玩,今日子小姐就說出這種話來——也罷,遊佐下警部對這股熱情求之不得。畢竟根據名偵探的人物個性麵對這樣的委托內容,即使來句「我隻對現實的命案感興趣,至於虛構的謎題,我一點興趣也沒有」也是不奇怪的。
(雖說現實的命案才是沒有什麽謎可言……)
今日子小姐不是那種性格扭曲的名偵探真是太好了。
「可是遊佐下警部,單純地解釋,如果案發時刻有不在場證明,a嫌就不是凶手啦?」
「沒錯。a嫌若真的不是凶手,警方也不會硬拗。因此需要用最快的速度搞清楚這點,要是不在場證明真的成立,就必須改變偵辦方向。」
「用最快的速度——是嗎?」
真不愧是最快的刑警——今日子小姐另有所指地說。雖然她的性格不算扭曲,但是情緒表達卻非常直接。
世間事總是有長有短。
「但目前仍是有推翻不在場證明的餘地。因為花在脫逃遊戲上的時間因人而異——所謂攻略時間。」
「是指競速賽……或是真實時間競速嗎?」
所謂真實時間競速,應該是電玩世界的用語,但是用在這裏,倒是也不算離題。或該說遊佐下警部正是希望今日子小姐挑戰最短攻略時間,才請她來這座遊樂園的。
「a嫌的不在場證明之所以能暫時成立,是因為這裏舉辦的密室脫逃遊戲目前的平均的破關時間約兩小時。也就是說,玩家一旦參加脫逃遊戲,就會有大約兩個小時的時間被拘束在這座遊樂園裏。」
「高速?」
名偵探的雙眼閃閃發光。
為這種事發出閃光也隻是徒增困擾。
「是拘束。限製自由行動。」
「哎呀,是這樣嗎——我會錯意了呢。誰叫我是最快的偵探。」
不要裝可愛。
「可是,你說是『平均』對吧?或說是『大約』?換句話說,憑玩家的本事,也可以比兩個小時還早破關嗎?」
「沒錯。相反地,也可能花上比兩個小時更久的時間才破關——甚至有人怎麽樣都破不了關,直到遊樂園關門為止。」
不過,實際上也沒有多少人會一直撐到遊樂園關門,多半會選擇中途棄權吧。所謂平均兩小時的時間,頂多也隻是把破關者的記錄加起來計算的平均值——破關率本身應該相當低。
「這樣啊,光是要破關就很困難了。a嫌破關了嗎?」
「嗯。本人供稱一個半小時就破關了。」
「真了不起,比平均攻略時間還快得多呢,真不愧敢自詡為脫逃遊戲迷——但是這種情況,太早破關對a嫌而言絕不是件好事吧?因為那樣可能會讓自己的不在場證明不成立。」
「沒錯——不過,如果是本人供稱的一個半小時破關時間,不在場證明還是可以成立的。考慮到從這座遊樂園到案發現場所需的移動時間,必須在一小時以內破關才有辦法辦到。」
「一小時以內。」
今日子小姐麵色凝重地點了點頭,貌似已經參透委托內容。
但遊佐下警部還是決定把一切解釋個明白——謹慎小心至極,完全不是最快的刑警該有的風範。
「可是a嫌以參加過遊戲的玩家身份,堅持別說是一小時以內,就連要在不到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內破關都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主張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堅若盤石。因此,還請身為最快的偵探的今日子小姐……」
請你在一個
小時之內,戰勝這座遊樂園的脫逃遊戲。
4
嚴格說來,就算無法推翻「a嫌」主張「當時正在參加脫逃遊戲」的不在場證明,本案也不見得就無法立案。
其實a嫌已經被捕,隻是遊佐下警部不希望因此被今日子小姐認為本案沒有急迫性,所以沒有告訴她,雖然a嫌主張自己有不在場證明,但由於該不在場證明並沒有其他證人,所以要直接起訴也不是一件多困難的事。
盡管如此,遊佐下警部卻遲遲不將a嫌送檢,反而委托忘卻偵探推翻不在場證明,無非是基於他遲鈍——不對,是慎重的性格。
畢竟a嫌始終否認涉案,萬一進入司法階段時又出現沒見過的證人或新的證據什麽的,整個翻盤就糟了。
如果要立案,就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漏洞。
不能讓凶手有任何狡辯的餘地。
他並不是承受不起犯法的人「都怪那家夥的偵辦太草率」之類的怨恨,也不是顧慮「明明感覺有點不太對勁但還是算了」就被隨便立案的嫌犯立場——單純無論麵對什麽樣的案子、有什麽不對勁的感覺,都不想掉以輕心。
要是他有那個「資格」,遊佐下警部就會自己挑戰脫逃遊戲,但是很遺憾的,他實在對遊樂園欠缺認知——不僅如此,遊佐下警部在檢視a嫌主張的不在場證明時,已經獲知脫逃遊戲的內容了。
也就是被劇透了。
在這種狀態下挑戰,當然能在一個小時內破關——但這樣根本證明不了什麽,更遑論推翻不在場證明了。無論如何都得在沒有任何預備知識的狀態下參加,證明可以在一個小時內「脫逃」才行。
可是,這其實還挺困難的。
不,挑戰解謎脫逃本身並不難,難在要滿足「不知遊戲內容詳情」的先決條件——畢竟是在大型遊樂園裏舉行的熱門遊戲活動,多的時候一天有數千人參加——雖說不泄漏遊戲內容是身為參加者最基本的常識,但是身在現代社會,要完全保密是不可能的。
遊佐下警部的部下裏也絕非沒有很會玩這種解謎活動的人,但是就算那名部下能在一小時以內破關,也難逃「反正你一定是早就上網查過,事先知道答案才去挑戰的吧?」的質疑。
要是警官被嫌犯懷疑可怎麽辦才好——就算不是直接的答案,事實上在調查時無意間讓查證成了預習的遊佐下警部,確實無法忽略那個可能性。
這時,忘卻偵探便雀屏中選了。
若是每天都會重置記憶的忘卻偵探,就不用擔心預習或劇透的問題。
說得極端一點,就算她昨天參加過這座遊樂園的脫逃遊戲破關,但「今天的今日子小姐」別說是活動內容,就連自己參加過也不記得。
完全是一張白紙的狀態。
因此,倘若今日子小姐接下來挑戰那個脫逃遊戲,並能創下足以推翻不在場證明的時間,這麽一來就能同時確定a嫌的犯行。
至少在時刻表上。
屆時或許會產生另一種完全相反的看法——a嫌真能創下與最快的偵探相同的破關時間嗎?不過,遊佐下警部認為對於脫逃遊戲固然是門外漢,但推理迷(現實)的名偵探,和脫逃遊戲迷a嫌在條件上幾乎是相同的。
會成為一場精彩的勝負吧。
當然,今日子小姐輸了的話,他會很傷腦筋。
「原來如此……讓我在沒有任何預備知識的狀態下挑戰解謎活動,所花費的攻略時間即代表『理論上破關所需最短時間』嘍。反過來說,萬一我花了一個半小時以上才破關,就能證明理論上無法比一個半小時更快破關。不過考慮到還有其他證據,也不會因此當場證明a嫌清白就是了。」
真是了不起的自信。
然而,單就遊佐下警部調查的結果來看,目前這個脫逃遊戲的最短攻略時間紀錄好像仍是一個半小時左右——當然,網路上也有誇口說「自己二十分鍾就破關」的人,可惜欠缺可信度。
或許a嫌就是知道這點,才堅持一個半小時這個數字,所以無論如何都希望今日子小姐能打破這個「紀錄」。
「了解。包在我身上——不過,既然如此,挑戰遊戲時還請遊佐下警部全程陪同。因為還是必須有人睜大眼睛,監視我有沒有為了追求速度而做出偷雞摸狗的作弊行為。」
「好、好的。」
說得再極端一點,隻要能創下一個小時以內的破關記錄,有沒有作弊都無所謂,但是這種話一說出口,大概會打擊最快偵探的士氣。另一方麵,既然要與她同行,遊佐下警部就得小心別給她任何提示才行。
完全沒有團隊合作的醍醐味,真令人遺憾。
「那麽,出發前請讓我確認兩、三件事。假設a嫌真的參加了這座遊樂園的脫逃遊戲,但隻要a嫌是在一個小時內破關,不在場證明就不成立——是這麽回事吧?那麽……如果a嫌有作弊的餘地,就算是一個半小時也不足采信呀?」
「嗯……你這句話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像遊佐下警部那樣,事先經過調查才來挑戰脫逃遊戲,不是也能讓破關時間比理論值更短嗎?不,姑且不論是否實際這麽做了……如果有任誰都能最快在一個小時以內破關的作弊方法,根本輪不到我來挑戰,a嫌的不在場證明早就不成立了不是嗎?」
「啊……是的。不好意思,是我說明得不夠清楚。不小心跳過了。」
「為了追求最快的速度而跳過嗎?」
「不,我壓根兒沒有這個意思……當初我們也認為有作弊的可能性,想借此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但a嫌矢口否認,說絕對沒有那回事。」
「被否認涉案的嫌犯矢口否認,就成了雙重否定哪。」
「並沒有雙重否定……a嫌自稱脫逃遊戲迷,所以早在目前這個脫逃遊戲開始的第一天,而且還是一開園就來這座遊樂園玩了。也就是所謂『首場玩家』,是在對遊戲內容一無所知的狀態下進行挑戰,就這層意義來說,與『今天的今日子小姐』幾乎是站在同一立足點。」
當然,即便如此也無法完全去除事先得到情報的可能性——隻要與遊樂園的員工、遊戲活動的主辦單位串通,也並非不能在第一天以前掌握內容。
「嗯哼。有道理,就像推理小說迷與推理作家有所交流,如果是脫逃遊戲迷,就算有相關人士的門路也不稀奇呢——可是,倘若a嫌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才故意第一天來當首場玩家,我認為先暫定為『沒有走後門』比較適當。」
「是……關於這點我也是相同意見,但今日子小姐為何會這麽想?」
遊佐下警部之所以這麽想,是由於他認為若真的是脫逃遊戲迷,才更不會想先知道內容。換成今日子小姐舉的例子,相當於推理小說迷再怎麽與推理作家有私交,應該也不會想先知道小說結局。不過話說回來,這種想法其實有「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會做出平常不做的事」的漏洞……
「這點站在a嫌的立場來想便能一目了然。門路……假如真的有特別的人脈,但隻要彼此的關係一曝光就會功虧一簣的話,一般是不會想用於製造不在場證明的。畢竟那些人際關係終究不是為了這次的殺人,而是平常基於對脫逃遊戲的興趣才建立的。」
應該很難做到天衣無縫。
今日子小姐如是說——這也不過是一種假設,然而雖是紙上談兵,但似乎比遊佐下警部的立論根據可靠多了。
a嫌也不可能隻為了這次殺人而從很早以前就泡在於脫逃遊戲世界。
「請問還有其他問題嗎?今日子小姐。」
「嗯……老實說,還有幾件想確認的事,可以的話,也想聽聽案
件的細節,但是再說下去的話,可能會不小心提及遊戲的內容。時間正好,就先到此為止吧。」
與其說是對話剛好告一段落,不如說她剛好喝完手上的大杯黑咖啡,今日子小姐將空杯放在桌上,站起身來。
「那麽,接下來就用最快的速度來解決——」
以最快的速度逃脫吧。
今日子小姐露出挑釁的笑容說道——唉,就說了,挑釁我也沒用啊。
5
為了讓對於脫逃遊戲一無所知的今日子小姐也能輕鬆明白,至今一直是用「脫逃遊戲」這個廣義的詞匯來說明,但是正確地說,這座遊樂園所舉行的解謎遊戲活動其實名為「貝克街的追緝令」——因此,應該說是「追捕遊戲」比較正確。
副標是「來自教授的留言」。
設定上,玩家是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身負追捕任務,而追捕對象則是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宿敵——莫裏亞蒂教授。
扮演的不是名偵探固然有點可惜,但是讓現實中的名偵探掟上今日子來挑戰,這可說是再適合不過的世界觀了——正確地說,順序是先看到是這種世界觀(或是說因為看到「留言」這個關鍵字聯想到她手上的備忘錄),遊佐下警部才想到要委托忘卻偵探來協助。
將遊樂園的一隅打造成貝克街,遊戲故事則是從夏洛克·福爾摩斯與華生一起住的公寓三樓揭開序幕。
(為了解謎遊戲,重現一整座街道,還蓋了一棟樓房,這究竟是大手筆,還是瘋狂呢——)
要說的話,大概是瘋狂吧。
或許遊樂園本來就是這樣的設施。
「原來如此。這次是把這個角落打造成貝克街,但設定則可以隨著舉辦的活動不同來調整變更呢——這棟樓也是,這次打造成福爾摩斯的事務所,下次也可以打造成豪宅或學校——嗯哼嗯哼,真有意思。」
今日子小姐看起來很佩服的樣子。
不,甚至可以說是樂在其中。
實際上,她還說出「徹底扮演來遊樂園玩的遊客也很重要」這種話,買下吉祥物的帽子(而付錢的是遊佐下警部)妥妥地戴在頭上,遮住白發。
「快點,遊佐下警部也戴上。扮成遊客是很重要的喔!」
今日子小姐說著,遞給他一副同樣是吉祥物造型的怪眼鏡(這也是遊佐下警部掏錢買下的)。
「很適合你喔。真不愧是警部。潛入調查根本是小菜一碟呢。」
隻覺得她是在調侃自己,但接下來也隻能服從忘卻偵探的做法——或該說是為了避免泄漏情報,更應該保持沉默。
今日子小姐向櫃台拿了活動簡章,雖想給她個忠告「熟讀這份簡章在玩脫逃遊戲時很重要。裏頭說不定藏有什麽提示喔」但還是忍住了。
即使這樣的提醒隻是常識等級,仍希望她能在完全沒有提示的情況下以最快的速度破關——與其說是希望,或許已經成為一種期待了。
隻不過,
「智、智慧型……手機?智慧型?下……下載……a……app應用……應用程式?」
聽完櫃台小姐(以世界觀來說並非「小姐」,而是哈德遜夫人——光憑服裝就能看出是哈德遜夫人的人,應該也是極少數吧)的說明後,今日子小姐滿臉狐疑。
這時還是需要給她一點忠告。
常識以前的問題。
(智慧型手機、app應用程式也就算了,忘卻偵探應該不至於連下載這兩個字都有聽沒有懂吧)
「啊啊。就是現代的行動電話嗎?所謂的應用程式,是像軟體那樣的東西對吧?要從商店下載……」
雖然一開始意外受挫,幸好這並不算在攻略時間裏——而且她似乎已經理解了,並未造成太大的障礙。
「專為這個遊戲設計開發的軟……應用程式,真是太用心了。這樣能回本嗎?以這種活動的特性來說,應該是無法期待回籠客的吧。」
今日子小姐一邊擔心遊樂園的經營問題,一邊用遊佐下警部借給她的智慧型手機進行下載。
「所以才會每幾個月就更換遊戲活動內容吧。對a嫌而言,剛更換遊戲內容當天,是下手最好的時機——也說不定。」
「有道理。身為壞心眼的名偵探,也認為『因為是首場玩家,不可能知道內容』的主張很刻意——不過,此時此刻的我並非名偵探,而是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
「……請容我確認一下,貝克街偵緝分隊之於夏洛克·福爾摩斯,就像日本的少年偵探團之於明智小五郎對吧?」
「一點也沒錯。這本活動簡章裏也附有解說。雖然說明有些不到位,但是就不要計較了。」
推理小說迷對脫逃遊戲表露不可一世的態度——是在對立個什麽勁。
「可是,我很向往貝克街偵緝分隊呢。可以成為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左右手,等於是實現了一個從小到大的夢想。」
忘卻偵探還記得小時候的夢想啊——又或者她隻是隨口說說而已。
看樣子,應用程式也順利安裝好了,希望她差不多可以開始闖關了。
「說得也是。那就動作快點——最快的偵探居然受到催促,實在太不像話了。手機可以借我到破關為止嗎?」
「好的,當然可以。」
她說起話來感覺絲毫沒有考慮到破不了關的狀況,真是太可靠了。
「不過,我想不需要我提醒,不可以用手機的瀏覽器上網搜尋解答或提示喔。」
「好的。這的確不需要提醒。還有,雖是競速攻略,但也應該是禁止用跑的吧。畢竟還有其他遊客,萬一撞到很危險。」
總覺得隻是快走的話應該沒關係,但遊佐下警部判斷今日子小姐是種自我設限反而更能激起鬥誌的人,決定不予置喙。
「那就慢慢來吧。然後將可恨的莫裏亞蒂教授推下萊辛巴赫瀑布。」
即便這個設施規模再大,遊佐下警部仍不認為會準備什麽瀑布來演出這麽爆炸性的結局,但他依舊什麽也沒說,一聲不吭地按下碼表——因為把手機借給今日子小姐,隻好啟動手表的計時功能——已經有好幾年沒用過這項功能了哪。
就這樣,「貝克街追緝令」開始了。
6
雖然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之後遊戲的展開一如遊佐下警部事先調查的那樣——就像在閱讀已經知道凶手的推理小說。
話說回來,如同優秀的推理小說耐得住再三再四的閱讀般,即使已經知道謎底,遊戲內容也仍能讓已經知道答案的人樂在其中——連不諳玩樂的遊佐下警部都能樂在其中,所以真的是能夠讓參加者都很開心的遊戲。
今日子小姐也玩得很開心的樣子。
但是玩得太開心也令人很頭痛。
至少在睡著前,希望她不要忘記自己其實並非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而是名偵探。
(算了,畢竟我也沒掌握全部的劇情——)
在發現知道太多劇情不太好的當下,遊佐下警部就沒繼續調查下去了——幾乎是最後一刻才停下,但是也幸好及時停手,沒有連遊戲的最後高潮場麵都查到。
(記得包括最後關卡在內,這個「追逐遊戲」總共分為四關。前三關都是在福爾摩斯事務所內的各樓層進行,最後一關則是在事務所外麵的貝克街上……)
上街之後的發展,對遊佐下警部而言也是個未知數——所以,自己隻要在離開事務所之前的三個關卡裏扮演好沉默寡言的刑警,別亂給今日子小姐提示就行了。
(但說到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故事,小時候明明看得那麽著迷……如今卻連故事裏的刑警名字都不記得了,叫
什麽來著……?)
不過,一如故事中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今日子小姐根本不需要遊佐下警部的協助——她幾乎是馬不停蹄地,然而又是優雅地,如入無人之境般通過了第一關、第二關、第三關。
她俐落的身手一點都不像是生手玩家,不僅如此,那速度更非首次參加遊戲者該有——不曉得有沒有這方麵的技能檢定考試,但是看那輕快腳步實在讓人不禁懷疑今日子小姐私下領有脫逃遊戲的執照。
當然也沒有任何作弊嫌疑——自己被委以監視今日子小姐的重責大任,但是看樣子根本沒那個必要,反而光是要跟上她就快精疲力盡。
動作雖然快,但是要說她早就知道答案——似乎也並非如此。看在已經知道答案的遊佐下警部眼中,今日子小姐其實有著許多無謂的動作。
固然馬不停蹄,但走的絕不是最短距離。在解出正確答案以前,經曆過許多的不正確——反過來說,就是毫不畏懼錯誤或失敗。
(也說不上是急事緩辦——或許這才是最快的方法吧。換作是我的話,可能會更慎重地思考半天——)
網羅推理是忘卻偵探獨特的思考模式,看來在脫逃遊戲之中也還算能派上用場——至於專用程式,由於是安裝在尚未熟悉操作的智慧型手機裏,花了一點時間才進入狀況,不過在突破第三關時,就已經把花掉的時間都追回來了。
適應力也太強——或該說是適應得也太快了嗎。
不確定是否為每天都會重置記憶的體質所致,但是對錯誤及失敗皆無所畏懼的她,說不定也因此連適應速度都變得非常快。
「或許是由於解謎遊戲與推理小說很合拍吧。不過兩者之間,似乎仍有著決定性的差異。」
就連自言自語的閑情逸致都有了。
決定性的差異?
遊佐下警部差點就要表示意見(插個嘴其實也沒什麽大不了,但對方畢竟是名偵探,天曉得會不會又被她從無心的發言之中挑出語病,劈頭來句「你剛才說什麽來著?」被嫌棄),幸好在緊要關頭把話吞回去——而今日子小姐似乎也沒放在心上,接著說。
「不同於推理小說,脫逃遊戲在某種程度上是以『讓人解開謎題』為前提設計的——雖然推理小說也有『向讀者挑戰』的設計,但是與那種非黑即白的世界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由於忍住不應聲,所以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理解了今日子小姐這番話的用意,但是在事先調查的階段,遊佐下警部也有同樣的感覺。
即使是第一次玩的玩家,也能玩到某個程度——而且也提供了求救的管道。以這個「貝克街追緝令」為例,一旦走投無路,似乎可以收到來自哈德遜夫人或華生助手、甚至是夏洛克·福爾摩斯本人的提示。
這是應用程式內的預設機能,卡關時就會接到來自他們電話或電子郵件提示。
「來自福爾摩斯的提示」對於推理迷而言,可說是垂涎三尺、求之不得的狀況安排,遊佐下警部也暗自期待那樣的展開,隻可惜別說是福爾摩斯或華生,馬不停蹄的今日子小姐甚至沒接到過哈德遜夫人的聯絡。
遊佐下警部原本曾懷抱著「或許能聽見古典與現代的名偵探之間對話」的小小期待,但終究還是落空了——也罷,隻要能滿足他在工作上的期待,倒沒有任何問題。
閑話休提。
第一關的「謎題」是把莫裏亞蒂教授留在福爾摩斯房間裏的四封信合起來解讀。就是那種字謎或填字遊戲之類的謎題,遊佐下警部覺得隻要好好想想,就連自己應該也能解開。
再用手寫輸入將由此導出的關鍵字「四個署名」寫進應用程式顯示的輸入框內,就能從三樓下到二樓。
第二關則是關於音樂的問題——心想大概是以小提琴名家夏洛克·福爾摩斯為題材出的「謎題」。隻不過用來出題的並不是小提琴,而是鋼琴。
這也是調節關卡難度的一環吧——如果以小提琴那種專門的樂器出題,遊佐下警部之流就束手無束了。但要是鋼琴,即使沒有學過,大家也都知道do re mi fa sol ra si do吧。
將手機螢幕裏顯示出的電腦用鍵盤當作鋼琴鍵盤,依序輸入解讀出的訊息(其實設定上是「回信」),通往一樓的門就會打開。
遊佐下警部覺得題目一口氣變難的,就是這個移動到一樓之後挑戰的第三關「謎題」——以追蹤莫裏亞蒂教授蹤跡的形式,解開3x3的魔方陣拚圖——那個拚圖本身並沒有什麽,但是解開的答案象征著什麽,卻讓大部分的玩家在此停下腳步。
他還以為今日子小姐差不多也該在這裏停下腳步。
「這想必是要轉換成功能型電話的數字鍵1?9來輸入吧——因此,我想隻要啟動應用程式內的電話機能,就能破解的。」
瞬間搞定。
暗號型的「謎題」反而正是落在網羅推理好球帶中央也說不定。至於所謂「功能型電話」,似乎是傳統手機比較好聽的說法。
就這樣,今日子小姐一路通行無阻,也順利解開第三關的「謎題」——不過,如前所述,隻要花點時間,大部分的玩家都能玩到這裏。因為遊戲本來就是這樣設計的。
與推理小說的差異。
因為是遊樂園中的娛樂設施,一般多有脫逃遊戲必須讓人享受「解謎」而非「謎題」本身樂趣的限製——當然,推理小說肯定也有其娛樂效果,然而在推理小說裏,讓讀者覺得「隻差一步就能解開謎底也說不定」幾乎等於作者的敗北,因此自然會一股腦兒地提高謎題難度。
今日子小姐以「非黑即白」來表現這種狀態——這麽說來,脫逃遊戲隻要能答對八成左右,就會被認為是「有趣的活動」。
遊佐下警部對「貝克街追緝令」進行調查時,基本上也同意這是個好玩的遊戲——隻不過,能快快樂樂解謎的時光也隻到第三關為止。
第四關。
在衛兵的引導之下,從與報名時不同的出口來到外麵,玩家無不當場愣住——因為貝克街變成迷宮了。
若能找出正確路線走出這座迷宮——先不管終點是不是萊辛巴赫瀑布——就可以追上莫裏亞蒂教授。
理論上。
「這真是——傷腦筋啊!」
就連今日子小姐,至此也終於停下腳步——這也難怪。在紙上走迷宮,和挑戰三次元的迷宮,訣竅完全不一樣。
不僅如此,像這樣從迷宮的起點望向整個街道,有天橋也有地下道,顯然不是能用右手法則(注:如果是簡單的迷宮,隻要把手貼在右邊的牆上,扶著牆壁往前走,就能走出迷宮的方法)之類破關的構造。
既然無法俯瞰整個街道,就隻能仰賴第六感,但是不怕失敗的網羅推理在此英雄無用武之地——無論再怎麽說都太浪費時間了。
或許遲早還是能破關,但她此時此刻正在進行競速攻略,不可能采取這種可能會玩到天黑的碰運氣玩法。
遊戲在設計上,如果進行順利的話,有一個半小時左右便足以破關,所以這座迷宮應該也有無需仰賴直覺的攻略方法——實際上,也還有個直到第四關都尚未派上用場的提示。
在第一關的房間裏,用刀子插在暖爐上的那封信上,最後的署名——「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
眾所周知,這是福爾摩斯親哥哥的名字,但是今日子小姐卻尚未使用這個明顯到不行的關鍵字——既然已經到了第四關,就連外行人都會認為這時總該派上用場了吧。
「沒錯……說得也是。尤其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在原著小說裏是駕著馬車登場的馬夫,再也沒有人比他更適合做為迷宮帶路人了。」
今日子小姐說著推理迷會說的話。
還是不要附和她比較好。
話說來到最後一關,遊佐下警部已經不再擔心自己會脫口說出答案了。
因為事前調查的範圍並未及接下來的迷宮。
雖然是因為覺得不妥才停止調查,但是破關的人數本來就不多,所以能調查到的情報也遠比前幾關少了許多。
看了一眼手表上的計時——現在是四十五分三十二秒。今日子小姐以驚人的速度玩到現在,但要是繼續杵在迷宮口,顯然不可能達成要在一個小時內破關的目標。
「嗯……」
今日子小姐用手指在手機螢幕上滑來滑去,噘著唇瓣操作程式。
與其說是煩惱,看似像是不滿。
從她雖然停下腳步,手指還在動個不停的樣子看來,絕沒有要放棄遊戲的意思。但是比起呆站在這裏,幹脆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走進迷宮……
「呃,今日子小姐……」
其實並沒有什麽特別想說的話,但遊佐下警部還是忍不住開口。與此同時,宛如一記交叉反擊般,忘卻偵探也開口對他說。
「呃,遊佐下警部……」
對遊佐下警部而言雖是一記交叉反擊,但是看在今日子小姐眼中,似乎認為是他先聲奪人,居然以一種「哎呀哎呀,最快的刑警連開口說話都是最快的速度嗎」的眼神瞪著他。
這股對最快的執著到底是怎麽回事。
為這種事對他生氣,再怎麽說都太超過了——總之,其實也沒什麽話想說的遊佐下警部就讓她先說。
「什麽事?」
「如今才問也有點怪,官方是不是曾經發表過破關的平均時間為兩個小時的事呢?假設a嫌事先得知這點,才用來製造不在場證明的話……與其聲稱『花了一個半小時破關』,說自己『花了兩個小時以上』或『無法破關』對於製造不在場證明還比較有幫助吧……我從一開始就有這個疑問,為什麽a嫌要這麽說呢?」
「嗯,這個嘛……說得也是……會不會是自詡為脫逃遊戲迷的a嫌,就算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自尊心也不允許用『花了比平均時間更久的時間破關』或『無法破關』做為證詞呢?」
雖是臨時想到的答案,遊佐下警部自認倒是挺合理的假設,不過今日子小姐似乎不能接受。
唉,或許她是陷入了瓶頸想轉換心情,不過現在比起命案或嫌犯怎樣,更希望她能把精神集中在這個脫逃遊戲上。
然而,今日子小姐才不管遊佐下警部的期盼,繼續問他。
「所以呢?遊佐下警部想對我說什麽?」
「沒什麽,我隻是想說,停在這裏也不是辦法,不如幹脆不顧一切地挑戰走迷宮比較好……」
事到如今,不管是猜不出暗號,還是走不出迷宮,都沒什麽太大的差別的——遊佐下警部的這種建議,或許是玩脫逃遊戲時最不該出現的想法。
「啊。呃,暗號已經解開嘍。」
今日子小姐回答得幹脆。
然後麵露煩憂。
「隻不過,如果是這樣,無論我的攻略時間再短,a嫌的不在場證明都會成立哪……」
7
一問之下,才知道在完成第三關,離開樓房,站在迷宮的起點時,今日子小姐就幾乎已經解開第四關的「謎題」。然而,因為用那個方法破關並無法符合目的,為了尋找其他攻略法——不要用到「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就能破關的手法,故她停下了腳步。
「但是,看似無論如何都得用上這個關鍵字呢——我也探索過這個係統想看看有無漏洞,但實在是銅牆鐵壁。」
解謎本身與前麵三關一樣,全都是聽到答案就會覺得「再一下下就能想通了」的那種——就算實際解不開,也會那麽想。
「一如副標題的『留言』,這個遊戲的主題是以通信、聯絡及署名為主軸。針對如何將一百年前的世界觀置換到現代的設計,很值得身為記憶會重置的忘卻偵探好好地思考吟味一番。在第一關的三樓,是用手寫的方式把想到的答案送出去。第二關的二樓,則是從鋼琴的鍵盤聯想到鍵盤輸入。至於第三關的一樓,則是使用傳統手機的輸入鍵來運用魔方陣的答案。根據我的推理,到了第四關,就應該輪到使用智慧型手機特有的輸入法吧?」
又是第三關,又是一樓的,聽來或許有些混亂——今日子小姐一麵補充細節,一麵秀出手機的畫麵。
應用程式內的電子郵件送信畫麵。
沒錯。
提到智慧型手機特有的輸入法——對於今日子小姐而言,與脫逃遊戲同樣前所未見的輸入法,當然就是——
「滑動輸入……是嗎?」
是的——今日子小姐點了點頭。
「具體而言,是以滑動輸入的方式輸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マイクロフトホームズ』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嗯……最後是『上』『前』嗎?」
因為她是一股作氣地說完,遊佐下警部瞬間反應不過來,好不容易才勉強跟上——接著今日子小姐點點頭。
「對。『福爾摩斯(ス』與『濁音』的組合,所以要把再按一次『濁音』鍵解釋為『筆直前進』。」
流暢的說明,讓人無法想象她直到剛才連智慧型手機的存在都不記得——既然她都說得這麽肯定,大概不需要再求證吧。
當然,滑動輸入的方式會依智慧型手機的機種而異,所以遊戲必定配合應用程式準備了各種不同的迷宮走法。而遊佐下警部的手機得出的,似乎就是這條路線。
正確答案不見得隻有一個,也是其與推理小說的差異嗎……
「那……那麽,就照這個指示走出迷宮吧!現在就跑……呃,就算不用跑的,隻要從現在開始加快速度,就能在一個小時內破關……?」
「沒錯。我們可以勉強達成一個小時以內的目標——可是,用這個程式到現在,我才發現——」
這個應用程式,好像會記錄玩家的時間呢。
今日子小姐說道。
8
她說從樓房走到貝克街上時——也就是來到迷宮區時,可能是滿足了條件,應用程式內的碼表開始計時。
換言之,畫麵中清清楚楚地顯示著花在追逐莫裏亞蒂教授、攻略迷宮的時間——而且很貼心地將「抵達終點的現在時刻」也同時留下記錄。
以日本警察的慣用說法來表達,就是「幾點幾分逮捕嫌犯」。
事已至此,今日子小姐時間競速攻略的結果,隻證明了「能否創下最快的破關紀錄,都與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毫不相關」——因為保存在那家夥手機應用程式裏的記錄,就是一切。
倘若那個記錄真是a嫌本人宣稱的一個半小時,遊佐下警部所做的一切不僅無法推翻不在場證明,反而成了a嫌不在場證明的強力背書。
在一點也不適合自己的遊樂園裏頭忙了半天,究竟是所為何來——不,當然,要是能證明無辜之人其實清白,光這樣就已經是成果豐碩,可是……
「實在很難說那家夥是『無辜之人』呢!」
今日子小姐代替遊佐下警部說出了他的內心話——依照著她推理出來的方法,在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帶領下走出迷宮,抓住莫裏亞蒂教授之後(果然還是無法將他推入萊辛巴赫瀑布),兩人再度回到咖啡座。
順帶一提,結果還是無法創下一個小時以內的記錄。
真實時間競速失敗了。
要是沒在迷宮的入口發現「推翻不在場證明與遊
戲內容無關」而煩惱半天,恐怕就能達成目標吧,但是達成的意義也早在前一刻消失無蹤。
之後幾乎隻是把遊戲走完。
正確地說,進了迷宮之後也還有任務,而且是相當有特色的「謎題」,但已經完全不重要了。
「如果有那麽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為何不一開始就拿出來——隻是口頭宣稱自己參加了脫逃遊戲,實在很不自然。該不會要說是忘了吧。」
又不是忘卻凶手——今日子小姐說道。遊佐下警部對此也是深感同意。至少在他的偵訊下,a嫌並非那麽特殊的凶手。
「話雖如此,但是要偽造出那樣的證據並不容易吧?即使不參加遊戲也能下載應用程式,但遊戲本身一定要自己下去玩——」
「而且也沒有製造偽證的證據。」
講完這番夾纏不清,今日子小姐脫下一直戴在頭上的吉祥物帽子。
「隻要在自己動手殺人時,把手機交給共犯,請對方代為參加脫逃遊戲不就行了嗎——戴上這種帽子,再戴起遊佐下警部臉上那種眼鏡,乍看之下就判若兩人了。這是隻有在遊樂園才能使出的『交換把戲』。」
「『交換把戲』……」
有道理,這類的道具的確可以擔保遊客的匿名性。
「用脫逃遊戲的講法來說,應該是組隊挑戰吧?如果之所以聲稱一個半小時這種有點嫌短的破關時間,是因為共犯真的隻花了這麽點時間就破關——所以隻能這麽說的話,就很自然了。」
「……」
倒也不是——不可能。
但沒有證據,也沒有根據。
即使要鎖定共犯,也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任務。
「……會不會是因為事先得知智慧型手機與應用程式是必要的道具,就想到利用這些來製造不在場證明呢?」
「a嫌知道不管怎樣,警方都會從動機麵懷疑到自己頭上,所以事先製造不在場證明……在接受警方偵訊時刻意隱瞞,打算等到送檢,或是進入司法程序的階段才翻供也說不定。或許還打算以遭到長時間不當拘留來要求警方賠償。」
有這麽不顧一切的可能性嗎。
總覺得守財奴偵探的推理太過於穿鑿附會,不過要是基於「反正都會被懷疑」就想乘機敲一筆的話,膽子倒是挺大的。
翻供。這是遊佐下警部最害怕的可能性。
「可是啊,因為逮捕時就扣押了手機……擔心要是一個搞不好,證據可能會被警方湮滅於是絕口不提,可能比較實際就是了……」
即便是再怎麽不樂見的證據,遊佐下警部也不至於像個缺德警官似地,做出卸載應用程式滅證這種事——不過,如果是做了虧心事的嫌犯,會疑心生暗鬼也不奇怪。
警方不僅不會滅證,相反地——雖說已經做為證物扣押了,若沒有本人的協助,幾乎不可能看到用密碼鎖起來的手機內容。
「咦?請等一下,遊佐下警部。你剛才說什麽來著?已經扣押了a嫌的手機……在逮捕的同時?」
「啊,呃……」
糟了,還沒告訴她這件事——原本也沒打算告訴她這件事,但因為脫逃遊戲終於結束而鬆了一口氣,不小心說溜嘴了。
不過,這件事倒沒什麽好隱瞞的,既然已經破關了,瞞著她反而奇怪,所以就算說溜了嘴也不要緊,反而是被偵探用那句「你剛才說什麽來著?」這麽一嗆,讓他終於體會到保密是多麽困難。
在進行解謎任務時,遊佐下警部始終保持沉默,或許是正確的抉擇——然而,以參考人問話,跟逮捕起來加以偵訊,應該沒什麽不同吧?
(當然完全不同……我剛才說了什麽來著?)
「不,是否已經逮捕a嫌這件事本身在推理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扣押了手機。請問是什麽時候逮捕,又是什麽時候扣押了手機?」
「……我想想。」
這不正是「幾點幾分逮捕嫌犯」嗎……但當下實在想不起正確時間。
「案發當天的傍晚……有什麽問題嗎?」
「如果是這樣。」
今日子小姐說道。
一麵用食指輕觸遊佐下警部放在桌上的智慧型手機畫麵。
「如果是這樣,或許就能以此做為製造偽證的根據,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因此,遊佐下警部。」
可以請你從扣押的手機上采集a嫌的指紋嗎?
9
一開始還沒聽懂她在說什麽。
既然是本人的智慧型手機,當然會采到本人的指紋——然而,再仔細一問,她要遊佐下警部采集的,是指紋的動作。
指紋的動線。
「倘若a嫌真的參加過『貝克街追緝令』解謎活動,手機螢幕上最少也會留下輸入最後一關的關鍵字『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食指痕跡——『ス』『濁音』,也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雖然參加遊戲至今已經過了一段時間,輸入的痕跡可能會因為擦拭螢幕、重複輸入新的字句而消失——但既是當天傍晚就扣押,就還有留下動線的可能性。
無需破解密碼,隻要分析螢幕上的指紋即可。
萬一有那個痕跡,就能完全證實本人的不在場證明——萬一采集到呈現同樣動線的他人指紋,共犯的存在就浮出水麵了。
話說回來,今日子小姐似乎並非抱持那麽大的期待——她認為倘若有共犯喬裝改扮,借了a嫌的手機參加遊戲,應該會采取戴上手套或使用觸控筆等對策才是。似乎挺看得起a嫌的的。
然而,a嫌的朋友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成為殺人共犯,單純是受到a嫌「請代替我參加」的請托——和a嫌似乎是透過參加脫逃遊戲,由於「組隊挑戰」而認識的——因此朋友不但沒想過要喬裝,甚至直接徒手操作手機,清楚地留下了輸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指紋。
一切固然沒有順利到那枚指紋剛好是前科犯的指紋,但是遲鈍的遊佐下警部經過獨自一人腳踏實地的地毯式搜索,終於找到了指紋的主人——既然找到指紋的主人,接下來就隻要順藤摸瓜了。因為共犯借用a嫌的手機時,當然從a嫌口中問到了密碼。
從中確認到的並不是有沒有下載脫逃遊戲的應用程式,而是a嫌的個人隱私,最後是a嫌與a被害人之間的郵件信息往來成了決定性的證據,可說是極為平凡,也可說是相當諷刺。
a嫌之所以不主動提出應用程式記錄的破關時間做為「證據」,並不是為了在進入司法程序的階段翻案,而是還沒來得及處理掉手機裏的各項履曆之前就被捕了。
記憶每天都會重置的忘卻偵探,當然無法看顧遊佐下警部這些「事後的調查」到最後,不過當她離開遊樂園的時候,說了這樣的話。
「從我有記憶以來,就常聽到一旦習慣用機械輸入文字,遲早有一天大家都不會用手寫字這種說法——但是說歸說,時代再怎麽變遷,筆跡鑒定永遠還是有效的呢。」
今日子小姐似乎也會談論未來。
即使那是不管速度再怎麽快,都絕對無法抵達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