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半年時間過去了,這個神秘組織雖然談不上讓人聞風喪膽,但嚇唬嚇唬我的小心髒,還是綽綽有餘的。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個冬天的深夜裏,我床邊站著一個高大人影的事,那是我這小半年來每每噩夢的時候必然出現的一個畫麵,給我留下的陰影實在太深了。還有就是那個被浸泡在福爾馬林玻璃缸裏的屍體,那種手指按壓之下還會噴水的感覺,我實在難忘。


    我此刻終於明白了楊洪軍那一臉愁容究竟是為什麽,如果單單隻是一個凶殺案的話,或許我們齊心協力也就能夠偵破,但涉及到了蓮花堂——這個我們必須除掉,但又畏懼的組織,我們在迎戰之前,還必須先克服內心的恐懼才行。


    楊洪軍看我愣了,於是提醒我說:“凱子,後麵還有一張照片,還有案情分析,你不看看嗎?”於是我開始繼續翻閱,第四頁上仍舊是一張照片。這一張照片傳遞的信息就更加明顯了。照片拍攝的是一麵貼了牆紙的牆壁,上邊用和死者身上的口紅顏色同樣的字跡密密麻麻大小不一寫了很多個“死”字,而在這麽多“死”字的包圍之下,赫然從上到下豎寫著三個大字:楊洪軍。


    楊洪軍的“楊”是繁體的“楊”,而“軍”卻是簡寫的軍字。回想起先前那宗關於蓮花堂的案件中,凶手撞傷了楊洪軍,留下的剪貼字,也是這種繁簡混用的方式,盡管不明白這當中是個人書寫習慣的問題還是別有深意,但他傳遞的意思就相當明確了,就是要楊洪軍死。


    不過看到這裏的時候,我也察覺到,對方作為這樣一個組織,先前曾經和楊洪軍與我們有過兩次交手,這兩次都以對方的失敗而告終,所以現在這個組織上應該是隻知道楊洪軍經辦了這個案件,畢竟這些消息在網上輕而易舉就能夠查到,但對方好像並不知道我和馬天才的存在,否則的話,凶手大應該把我和馬天才的名字也加上去才對。


    看起來楊洪軍說對我們的保護,還算是說到做到了。


    後麵幾頁都是案情分析,我仔細閱讀了一下,其中有幾個關鍵信息是我需要掌握的,第一是發現屍體的時間。屍體是在今天早上被發現的,而法醫現場鑒定的死亡時間,推測則是昨天晚上,也就是說,死者在身亡之後僅僅幾個小時,就已經被警方找到了。而警方的記錄當中提到,是有人去敲死者家的門發現沒人答應,打電話也沒人接,於是透過窗戶往裏看,才發現了地上的屍體,這才報了警。


    第二個就是死亡的原因。法醫的鑒定結果表明,死者身上有幾處都屬於致命傷,以是悲傷那六道柳葉狀的細長傷口,很明顯是被類似匕首這樣的銳利凶器直接刺殺造成的傷口。傷口深度接近十公分,別說這是個女人了,就算是個精壯的男人,隻怕也會死了不下一次了。其次則是死者脖子上的淤痕,如果不是特別用力的話,是斷然不會出現這麽嚴重的淤痕的,而這種力道之下,任何人都會被勒死。第三是死者的左側胸部,被人生生用刀割下來一半之多,雖然大部分都是肉,但是女性胸部的內部是有許多腺體的,這樣割掉不但會造成極為大量的出血,光是疼痛估計都能疼死人。最後則是地上的半截舌頭和被拔下來的牙齒,我們常常說自殺的其中一個方式就是“咬舌自盡”,雖然割斷舌頭未必就真的能夠讓人立刻死亡,但是舌頭根部存在一根大血管和無數神經,因為這些神經是用來控製舌頭這麽一塊軟趴趴的肉做出各種不同動作的,所以整個將舌頭割下,死亡的可能性還是相當之高的。


    還有那些牙齒,我不由得再度翻回到第三張照片上查看,發現那些牙齒並非是好像乳牙那樣,直接有個切麵的斷裂,而是成年人的恒牙,連接牙髓的那種。幾乎是被連根拔起,牙根上,模糊的血肉清晰可見。


    我數了數發現牙齒有30顆,正常人的恒牙大約是28到32顆之間,我想這凶手肯定是將這個女人的牙齒全都生拔了出來,因為他實在是沒有理由刻意留下幾顆在嘴裏,這也解釋了為什麽那張女屍的正麵照片裏,女人的嘴裏滿口都是鮮血。


    那麽問題就來了,既然有尖銳的刀具完全足以刺殺殺死對方,那為什麽還要多此一舉再勒死對方一次呢?或者說順序顛倒一下,先勒死或者勒暈對方,然後再補刀?似乎也沒這個必要,況且還是六刀。同樣都是用來殺人的工具,皮帶和刀似乎此刻看起來,沒有共存在這裏的必要,況且現場並沒有發現口刃相符的刀具,也就是說,這把刀原本就是凶手攜帶在身上的,既然是以殺死對方為目的的話,那更加沒有必要再用皮帶勒對方的脖子一次了。


    倘若說凶手用牙齒和舌頭拚成一個盛放的蓮花是在表明立場,牆上的“楊洪軍”三字是為了宣告下一個目標,那他在女人身上寫“賤人”畫笑臉,還割下女人一半胸部,這又是為什麽呢?難道說純粹是為了滿足他自身變態的欲望嗎?


    我合上材料,內心無法平靜。楊洪軍告訴我說:“剛才你沒來的時候,這些我都已經給老馬看過了,既然寫了我的名字,留下了蓮花印記,那就肯定是衝著我來的了。區縣分局把這些材料之所以發出協查,還專門特地把這東西轉給我,就是因為人家指名點姓要我死了。”


    楊洪軍兩手一攤,苦笑著說:“今天上午接到這個通知的時候,我們局裏就提出讓我把案子交給他們去辦,我自己躲躲風頭,不要讓對方找到。但是我一想,我本來就無牽無掛,孤家寡人,但是如果我躲起來了,我總不能讓我身邊所有我在乎的人都躲起來吧?”楊洪軍頓了頓說:“既然是衝著我來的,還用殺害了一個女死者的方式來向我揚威,說明什麽了?說明此人這次就是奔著這個目的來的,根本就沒把我們警方放在眼裏,讓局裏保護這很容易,可是對方如果找不到我的話,會去找我的家人的。我的大嫂,我的侄女,都會置身於危險之中,更不要說此人不光殺人,還是個強*奸犯,我家裏的這兩個女性,叫我怎麽可能放心出去躲?”


    楊洪軍說得沒錯,尤其是當他提到了楊安可。盡管我和楊安可今天才第一次約會,甚至都還沒有明確彼此的關係,有些事根本就談不上,但我還是會擔心。楊洪軍是肯定不會躲躲藏藏的,因為那樣一來,就是他在躲,而凶手在追,楊洪軍永遠都是被動方。如果他主動迎擊的話,不但可以占據主動,還能夠比較好地保護楊安可母女的安全。我和馬天才則更加簡單了,對方甚至都不一定知道我們的存在,我們就是楊洪軍的兩把暗器,有用的暗器。


    於是我告訴楊洪軍,這件事我會幫你,給不給錢我都幫,你說說你打算怎麽開始查?


    馬天才跟著我的話說道:“沒錯楊警官,這件事雖然隻是針對你,但是關乎我們大家,所以我老馬也不可能置之不理的。關於這個組織我老馬能幫你查的幾個月前就已經查過了,有用的信息真心不多,敵在暗我在明,就算你想要主動出擊,你總得有個路子才行啊。”


    馬天才的話雖然有點消極,但的確也是事實。這個被奸*殺的女人也許曾經跟這個凶手有過一段私人恩怨,否則他為什麽會在死者身上寫下“賤人”二字?但倘若我的這個猜測是錯誤的,那麽凶手可謂是喪盡天良,窮凶極惡,這個死者就是碰巧不幸被凶手盯上,不但被人侮辱,還被殺害,而這一切都隻成了這個凶手傳遞信息給楊洪軍的工具。


    楊洪軍問我和馬天才說:“調查方向不是沒有,但是我們現在掌握的信息實在少得可憐。你們二位都暫時不是警隊的人,也各有各的調查方式,所以今天請你們來,就是想讓你們用自己的方式分析一下,除了正常的調查之外,我們還有什麽別的法子可尋嗎?”


    楊洪軍強調道:“這是一個跟罪犯爭分奪秒的時候,我們必須迅速做出判斷,並且這個判斷還錯不起。在我市曆史上,的確也曾經發生過一些奸*殺案,但沒有任何一起惡性程度有這個案子這麽嚴重,也沒有任何犯罪分子是借用犯罪事實來向一個警方特定的人挑釁示威的。”他接著說:“弟兄們,咱們的時間可能真的不多了,必須在這家夥沒有犯下下一個案子之前抓住他。”


    楊洪軍的這句話仿佛就是一道軍令,軍令是下給我和馬天才的。至於馬天才我是不清楚他的想法,但對於我來說,我明白這個案件能否破獲,幾乎直接關係到楊安可的安危。


    我必須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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