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的位置,位於人民路那個公園和小辮男老板酒吧的位置之間,整體方向正確,是警察局的東南麵,酒吧的西北麵。距離警察局車程大約在半個小時,但由於現在時間已經是午夜,路上的車輛很少,大多數也都是夜班出租車。比較通暢,我們也就隻花了二十分鍾左右就趕到了停車場。


    我和開車的那位便衣警察幾乎全程沒有對話,隻是在車子即將拐進解放路的那個停車場的時候,他跟我說了一句快到了,讓我先橫躺在後排座位上,藏好別被發現。我心情緊張,搞得好像在做賊一般。於是在進入停車場之前我就先躺了下來,所以我根本不清楚停車場的結構和大小,隻是在車輛進入後,感覺到先是下了一段緩坡,那應該是入口處那個十來米長的小緩坡,接著車子連續轉了幾個彎,又下了一個稍長而且有彎度的緩坡,接著又繞了幾圈,才慢慢停下來。


    於是我斷定,我們此刻是在停車場的地下二層。


    這時候車子已經基本上停穩了,那個便衣警察沒有回頭,輕聲跟我說道:“小兄弟,我就先離開了,在外麵等你的消息,車鑰匙我沒拔,如果你在這裏沒找到你要的東西,你就在一個小時之後把車開出來就行了。”


    我輕聲回答道好的,雖然我上學的時候就學了駕照,因為學生學駕駛比較優惠。但自打拿證到現在還一次都沒有開過車,也不知道待會能不能順利開走。便衣警察鬆開安全帶對我說道:“這裏是負二樓,我進來到現在就隻看到入口處有個收費的老大爺,其他人都沒見著,這裏看上去也是沒有人看守的,你自己小心一點,如果遇到危險情況,你盡量把看到的經曆的用某種方式說出口來,你身上有監聽器,我們是可以聽見的。”


    我再次輕輕嗯了一聲,這位便衣警察同誌就開門下車,然後腳步越來越遠。


    我的姿勢是側身橫躺在後排座位上的,由於我的身長已經超過了車子橫向的長度,這導致我不得不微微縮頭或者彎腿,以這樣的姿勢保持不動,時間長了還是會有些不舒服。


    我盡可能地放緩我的呼吸,因為在四下安靜的環境下,許多平日裏難以察覺的響動會在此刻變得分明而具體。車窗外有非常微弱的燈光,這種微弱僅僅隻能照著路麵,好讓人不會摔跤罷了,但如果想要借助這點光亮看清楚一些東西,恐怕還是非常困難的。馬天才起初說這裏麵甚至都沒有通電,看樣子還是他不太了解情況,這地方既然出租出去給人當停車場,基本的通電還是具備的。


    我維持這這樣的姿勢差不多有十幾分鍾。這期間我一直在側耳傾聽,除了我自己那慢吞吞的呼吸聲和我心髒的跳動聲之外,我聽不見任何聲音。我想那也有可能是因為關閉了車門窗的關係,會有些隔音的效果。可是從先前那個便衣警察離開的時候,我能夠聽到他稍遠一點的腳步聲來看,如果這車庫裏有什麽動靜的話,最多也就是聽不太清,絕不至於聽不見。


    想到這裏,我基本上確定現在車庫負二樓應該就隻有我一個人。於是我慢慢撐起身子,盡可能不發出什麽響動。剛才脖子彎了挺長時間,我試著稍微活動了一下,好讓自己舒服一點。我慢吞吞地把身子湊到窗戶邊上朝外望去,窗戶是有那種顏色稍深的貼膜的,加上外頭的光線實在很微弱,我就算把臉貼在玻璃上,也隻能隱隱約約看到外麵車子的輪廓,除此之外看不見別的東西。


    換了一側窗戶依舊如此。於是我把耳朵輕輕貼在車窗玻璃上,想要再次確認外頭沒有其他人,十幾秒鍾之後,我才稍微放心了下來。我摸索著伸手把車內的開門燈關閉,好讓我一會兒打開車門的時候,車內的照明燈不會亮起來。接著我就輕手輕腳地打開門,慢吞吞地溜下了車。


    這種感覺說真的,很像是在做賊,都說賊不走空,無論窮富都得順點東西,然而我這個“賊”卻不知道偷什麽東西好。關上車門後,我半蹲在地上,佝僂著身子從車的尾部繞了出來。即便我知道這裏沒人,但我還是不敢發出什麽響動來,甚至我的小心髒還在狂跳不已,看來我這差勁的心理素質,是該好好磨練磨練了。


    我慢慢站起身子,腳下沒動,開始環顧四周。在黑暗的環境當中呆得久了,眼睛也就慢慢地適應了周圍的弱光。我走到車庫的一頭,開始沿著一側走到另外一頭,一邊走一邊尋找那個尾數為433的出租車。我們市的出租車是那種騷黃色,一般家用車很少會有這樣的顏色,而且黃色是亮色,即便在黑暗當中,也算是比較醒目的那種。所以我相信尋找起來應該不會很困難才對。


    可是來回走了一圈,這層車庫總共停放了八排車,因為是負二層的關係,車輛應當比負一層要少一些,所以很快我就找完了,卻沒發現那台出租車。


    我心想難道是停在負一層的嗎?如果我此刻上去,會不會引起那個收費老大爺的注意,我這賊兮兮的樣子,老大爺可能會覺得我是個鬼。正在猶豫到底要不要順著下負二層的緩坡上去的時候,我看到在這層樓的緩坡邊上,還有另外一個緩坡,是通往負三樓的。


    我心想好家夥,這停車場可不小啊,把爛尾樓拿來合理利用,還真是咱們勞動人民的智慧啊。既然發現了這個,我就立刻決定,先檢查負三樓,如果還是找不到,再回去負一樓看看。


    我慢吞吞地順著坡往下走,很快就到了負三樓。格局和大小跟負二樓幾乎一致,區別隻在於這裏的停的車更少,少到我幾乎可以一目了然。那稀稀拉拉橫七豎八擺放著的車輛總共可能隻有十多台,就算是在弱光的環境下,就算是我還沒有走到跟前,我也一眼就看到了停在遠處的一台黃色轎車,車頂有個小燈箱,這個燈箱宣告了它出租車的身份。而這台車停在最遠端的角落裏。


    即便我覺得這就是我要找的那台車,但為了確定一點,我還是決定走進仔細看看車牌。我仍舊放輕了腳步,慢慢走了過去,隨著距離的靠近,我在相隔七八米之外就看清了車牌,正是那台尾號433的出租車。


    走到車跟前,我探著腦袋朝車內張望,發現汽車的副駕駛上有一些雜物,例如塑料袋和紙盒子什麽的,後排座上卻空蕩蕩的什麽東西都沒有。確信車裏沒人,我這才稍微放心了一點,於是我先走到車頭,蹲下身子去摸車牌號,發現牌照上麵有那種比較沾手的感覺,想必是先前套牌貼假牌照的時候留下的膠印。這就證實了我的推測,眼前的這台車,正是接走楊洪軍的那台車,並且楊洪軍不知道是因為什麽緣故,在這車上乖乖地束手就擒了。


    我摸出手機,打開手機的電筒照射進車內,發現後排座的地麵上,有兩塊長條形的東西,其中一塊麵朝上露出了一截,上麵的字跡顯示,那就是用泡沫板做的假車牌。而有了手機燈光的輔佐,我將後排座看得更加清楚了一些。座位的座墊雖然稱不上整整齊齊,卻也一點也不雜亂。從警察局看到的監控畫麵來看,楊洪軍當時上車的時候是坐在後排座的,倘若他在這期間因為某種原因失去抵抗能力,這一直在開的車,是怎麽做到一邊開車一邊收拾楊洪軍這麽個老練的警察的?而且一般人如果遇到別人企圖製服自己,再怎麽窩囊也得掙紮一番吧,奇怪的是,車內絲毫沒有被掙紮過的痕跡。


    也就是說,楊洪軍還沒來得及掙紮,就被對方收拾了。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我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在地下車庫這樣安靜的環境當中,發出一陣較大聲的回響。我本來就精力高度集中,這突如其來的一下嚇得我差點把手機給摔在地上。電話是馬天才打來的,我趕緊蹲下身子接通電話,壓著嗓門衝馬天才說:“我說老馬你可真會挑時候,早不打晚不打,你特麽嚇死我了!”馬天才感覺完全不為他這樣的行為感到羞愧,而是大聲對我說:“凱爺!咱們這邊查到了!”我說你查到什麽了?


    馬天才說:“那輛尾號433的出租車,的確是隸屬於我們市裏某某出租車公司的,但是這台車在幾個月前就已經申請了報廢處理,現在咱們追查的這台車,隻是取下了那台報廢車的車牌,照樣是個套牌車!”


    我聽到這裏反而稍微寬心了點,因為這樣一來,就說明這台車的駕駛員並沒有遇到什麽危險,也許隻是凶手花錢非法回收了一台報廢的出租車,然後想法子找了一個報廢的號牌罷了。馬天才接著說:“剛才那位協查的警官也告訴我,市內二級公路這邊也有監控調了出來,這台車是昨天上午從省道進入我們市區的,來時的方向就是發生案件的那個區縣。”


    這樣一來,一切都說得通了。這台車無疑就是作案車輛,開車的人正是那個凶手。於是我對馬天才說,你接著調查,我已經找到這台車了,等一下見麵再說!


    沒等他回答我就掛了電話,並迅速調成了靜音。就在我準備再度打開手電筒看看車內的時候,剛剛點亮電筒,湊到玻璃邊,卻從燈光映射下車窗玻璃的倒影中,看到我身後站著一個人。


    一個悄無聲息站到我背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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