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讚苦笑,“好好好,我閉嘴,強龍壓不過地頭蛇,我現在在你們手裏,不得不低頭。”


    何楚耀笑道,“明白就好,你最好服從我們的命令,否則就等著吃苦頭吧。”


    路飛道,“對了,何法醫,你不是說拿手紙嗎?”


    “對啊,可是我聽見你們在屋裏吵起來了。算了,我自己拿吧。”


    何楚耀說完,伸手從桌上拿起一卷手紙,朝著路飛一揮手,“走吧,我帶你去驗證那根鐵釺子。”


    高鵬追上來,“我也去。”


    何楚耀搖頭,“高鵬,你得留下看著阿讚,謹防他再搞花樣。”


    高鵬無奈地點點頭。


    阿讚冷哼一聲,“也就是你們這種智商的人會認為把我鎖在病床上,我還能耍花樣。”


    何楚耀怒道,“夠了!你最好老實點,否則我隻好堵住你的嘴巴。”說完,把一條毛巾遞給高鵬,“拿著毛巾,如果他再吵人,你就用毛巾堵住他的嘴巴。”


    高鵬大笑著,接過毛巾,“放心吧,交給我了。”


    阿讚苦笑,“好好好,我閉嘴,我繼續睡覺,你們別再吵我了。”


    路飛推著何楚耀往外走,“走,咱們繼續研究那根鐵釺子去,別理他了。”


    何楚耀哈哈大笑,倆人一前一後地走了出去。


    阿讚惡狠狠地道,“神經病!全都不正常。”


    高鵬舉起手裏的毛巾,咳咳兩聲,“那個阿讚,你是不是應該安靜一點啊?否則,這條毛巾可是不答應喲?”


    阿讚怒道,“哼,你的笑容好賤啊。”


    高鵬冷笑,“這就叫做毛巾在手,一切我說了算。”


    阿讚隻好氣呼呼地閉上眼睛,繼續睡覺。


    那邊廂,路飛和何楚耀重新來到女屍跟前站定,何楚耀把手機遞給路飛,“來,你幫我照亮。”


    路飛點頭,幫何楚耀舉著手機。


    何楚耀拿起手紙把鐵釺子上的血跡擦幹淨,然後把手紙展開,仔細觀察。


    路飛好奇地問,“何法醫,你在看什麽呢?”


    何楚耀噓了一聲,又拿出一張幹淨的手紙,把已經擦幹血跡的鐵釺子,又用力擦了擦。然後,他把沾滿血跡的紙和後來那張紙放在一起做對比。路飛發現,後來那張紙上雖然沒有血跡,也有少量的汙漬,正是由於這些汙漬的存在,那張紙變成了半透明的。


    何楚耀舉著兩張手紙問路飛,“你看看這兩張紙,有啥區別沒有?”


    路飛皺眉,“嗯,區別嘛,好像是一張沾了血跡,一張沒沾血跡,不過那張沒沾血跡的,也沾了少許的汙漬。”


    “你知道那些汙漬是什麽嗎?”


    路飛搖頭,“看不出來。”


    “好吧,我就知道你看不出來。還是我告訴你吧,這些汙漬是油。”


    “油?什麽油?”


    何楚耀笑道,“你說呢?”


    路飛笑道,“哦,看你一副要考我的架勢,我就猜猜看嘍,既然這根鐵釺子從女屍的腦袋上穿了過去,那麽這些油漬一定是人油了,也就是女屍身上的油。”


    何楚耀哈哈大笑,“你別說得這麽恐怖了。這具女屍雖然身體肥碩,又不是大肥豬,怎麽可能一釺子紮下去,紮出這麽多的油來,再說了,鐵釺子紮的部位還是頭部,又不是身體上脂肪比較厚的部位。”


    路飛皺眉,“何法醫,你的意思是說,這些油不是人油了?”


    “當然不是人油了。”


    “如果不是人油的話,那我也想不出這釺子上會是什麽油了。”


    何楚耀咳咳兩聲,“路飛,看來你忘記了,我之前有提醒過你的。我說過這個鐵釺子的用途。你難道這麽快就忘了嗎?”


    路飛笑道,“我自然是沒忘,你剛才不是說這鐵釺子看上去像是穿羊肉串的釺子嗎?”


    何楚耀點頭,“是的。所以這紙上的油,我覺得應該是羊油。”


    “羊油啊?怎麽可能呢?即使這個釺子真的是穿羊肉串的釺子,也不至於是羊油啊?”


    “當然至於了,因為穿肉串的釺子,竹釺子自然是一次性的,鐵釺子則是循環使用的,顧客吃完肉串之後,這些鐵釺子不會被隨意丟棄,而是被餐館老板重新收集起來,刷洗一下,留著下次使用,這樣的話,一根鐵釺子不知被重複使用了多少次,釺子上沾著羊油,也就不足為奇了。”


    “哦,你這樣解釋,我就明白了。”


    “為了驗證我的推斷,你可以聞一下這張紙上油漬的味道。”


    何楚耀說完,把那張紙舉到路飛的鼻子底下,路飛皺眉使勁聞了聞,果然聞到一股油膩膩的羊膻味,聞慣了醫院的消毒水氣味,忽然聞到這股膻味,感覺很不適應,不禁連打幾個噴嚏。


    何楚耀笑道,“怎麽樣?我的推斷沒錯吧?”


    路飛皺眉,“嗯,我的確聞到一股子膻味。看來,那些油的確是羊油。何法醫,你的推理完全正確,這根的鐵釺子的前世就是一根穿肉串的釺子,後來,是凶手把它變成了殺人凶器。”


    何楚耀忽然收住笑,皺眉道,“可是現在,問題又來了,一根穿羊肉串的鐵釺子怎麽會變成凶器,插在女死者的腦袋上呢?究竟是什麽樣的凶手會把鐵釺子當成凶器來殺人呢?”


    路飛略一沉思,笑道,“我明白了,殺人凶手是賣烤串的大叔,一定是這位女死者跑到大叔的攤檔去烤串,吃完了不付錢,大叔著急了,跟她理論,結果這位女死者脾氣火爆,不但不給錢,反而跟大叔大打出手,鐵了心的,要吃霸王餐。大叔也不是吃素的,於是乎,兩人一番交手之後,大叔占了上風,他趁著女死者不注意,抓起鐵釺子紮進了女死者的眼睛裏。由於大叔是個廚師,常年顛勺炒菜,他的雙手非常有力氣,一下子就把女死者的腦袋給紮穿了。我想事實,就是這樣了。凶手是賣烤串的大叔。大叔的行為,在法律上來說,應該屬於激情殺人,大叔和這位女死者應該是素未謀麵,他倆之間唯一的交集,就是女死者去他的攤檔吃過烤串。何法醫,我的分析,夠不夠專業,誇我啊,給我鼓掌吧。”


    路飛說完,得意地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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