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說:“古來言凶德致敗者約有二端:曰長傲,曰多言。”
人生之中有引以為傲的事情是值得人高興的。但驕傲是給別人的,不能留給自己。親朋好友中哪一個都可以為你的行為成果感到驕傲,但唯獨自己,可有傲骨,但不可有傲氣。
傲氣一生,勢久便會盛氣淩人,自然容易招來禍患。所以,無論在什麽場合,什麽時期,都應該時時戒傲。人生有許多因素可導致失敗,其中傲為其一。驕傲自滿使人迷糊,難以對自己作出正確的判斷。以至於當挑戰到來時,製訂不切合實際的目標,功敗垂成。
曾國藩深知傲氣的害處,他曾說:“古來言凶德致敗者約有二端:曰長傲,曰多言。曆觀名公巨卿,多以此;端敗家喪生。餘生幹頗病執拗,德之傲也;不甚多育,而筆下亦略近乎囂訟。凡傲之淩物,不必定以言語加入,有以神氣淩之者矣,有以麵色淩之者也。凡心中不可有所恃,心中有所恃則達於麵貌,以門第言,我之物望大減,方且恐為子弟之累;以才識言,近今軍中練出人才頗多,弟等亦無過人之處,皆不可恃。”
曾國藩戒驕戒傲的思想幾乎體現在生活的每一個方麵。
同治二年(1863年)六月,曾國荃進軍雨花台,立下戰功,但是曾國藩要求弟弟不要爭這個功勞,說:“吾輩不宜形諸奏牘,並不必騰諸口說,見諸書牘。”叫他不要表功,認為這是“謙字真功夫”。
曾氏為官不傲,也與磨練有關。道光年間,他在京做官,年輕氣盛,時有傲氣,“好與諸有大名大位者為仇”;鹹豐初年,他在長沙辦團練,也動輒指摘別人,與巡撫等人結怨甚深;鹹豐五六年間,在江西戰場上,又與地方官員有隔閡。鹹豐七八年在家守製,經過一年多的反省,他開始認識到自己辦事常不順手的原因。他自述道:“近歲在外,惡(即憎惡)人以白眼蔑視京官,又因本性倔強,漸進於愎,不知不覺做出許多不恕之事,說出許多不恕之話,至今愧恥無已。”
由此,他進一步悟出了一些為官之道:“長傲、多言二弊,曆觀前世卿大夫興衰及近日官場所以致禍福之由,未嚐不視此二者為樞機。”因此,他自勉“隻宜抑然自下”。在官場的磨礪之下,曾國藩日趨老成,到了晚年,他的“謙”守功夫實在了得。他不隻對同僚下屬相當謙讓,就是對手中的權勢,也常常辭讓。
自從鹹豐十一年(1861年)六月實授兩江總督、欽差大臣之後,曾位高名重,卻多次上疏奏請減少自己的職權,或請求朝廷另派大臣來江南協助他。他的謙讓是出於真心,特別是後來身體狀況日趨惡化,他更認為“居官不能視事,實屬有玷此官”,多次懇請朝廷削減他的官職,使自己肩負的責任小些,以圖保全晚節。
曾國藩一生功名卓著,正是因為他善於從“名利兩淡”的“淡”字上下功夫,講求謙讓退讓之術,而被一些人頌為“古今完人”。
曾國藩戒除傲氣幾乎是方方麵麵的。因為他認為“傲為凶德,惰為衰氣,二者皆敗家之道……戒傲莫如多走路,少坐轎”。他不僅自律甚嚴,對自己的兄弟子侄也嚴戒其傲。
在家裏他有戒傲主張。鹹豐十一年(1861年)三月十四日,他曾給專在家中主持家務的澄弟寫信,要他加強對在家子弟的教育,並對驕傲的幾種表現形式作了闡述:凡畏人,不敢妄議論者,謙謹者也,凡好譏評人短者,驕傲者也……諺雲:“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非必錦衣玉食,動手打人而後謂之驕傲,但使誌得意滿毫無畏忌,開,議人短長,即是極驕極傲耳。
並說自己以不輕易譏笑人為第一要義。對澄弟表現出來的驕傲,進行了尖銳的批評,說他對軍營中的“諸君子”“譏評其短,且有譏到兩三次者”,由此可推知澄弟對鄉間熟識之人,更是鄙夷之至了!他認為傲氣可表現在言語、神氣和臉色上,所以要做到“謙退”,需時時檢點自己的言行。
曾國藩告誡子弟,千萬要做到富不忘貧,貴不忘賤。既已做了仕宦之家,子弟便應力戒沾染官氣,他說:“吾家子侄半耕半讀,以守先人之舊,慎無存半點官氣。不許坐轎,不許喚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糞等事須一一為之;插田、蒔禾等事,亦時時學之。”他對家人坐轎一事都嚴加規範,指出四抬大轎“紀澤斷不可坐,澄弟隻可偶一坐之。”這種大轎不可入湘鄉縣城、衡陽府城,更不可入省城。並囑咐澄弟對轎夫、挑夫要“有減無增”,隨時留心此事。
曾國藩也力戒家人在家鄉幹預地方行政。他給家中寫信說: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入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願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長官疑為倚勢淩人。
又告誡諸弟:宜常存敬畏,勿謂家中有人做官,而遂敢於侮人。
他力誡子弟不要遞條子,走後門。曾紀鴻中秀才後,數次到府城參加歲考科考,都不順利。同治七年(1865年),已是大學士的曾國藩,特地寫信告誡紀鴻:“場前不可與州縣來往,不可送條子。進身之始,務知自重。”紀鴻沒有中舉,曾國藩就把兒子接到金陵衙署中親自教學,始終未去走後門。
同治三年(1864年)一月,紀鴻由長沙前往金陵,其父要他沿途不可驚動地方長官,能避開的盡量避開,並叮囑船上的人帥旗“餘未在船,不可誤掛”。事無巨細,均考慮到一個“謙”字,可謂用心良苦。
除此之外,做學問他也有戒傲的主張。
千古以來,文人相輕,已成為一種老毛病。曾氏對此有清醒認識,力倡以“戒傲”醫文人之短。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一月二十日他給家中的四位弟弟寫信說:吾人為學最要虛心。嚐見朋友中有美材者,往往恃才傲物,動謂人不如己。見鄉墨則罵鄉墨不通,見會墨則罵會墨不通,既罵房官,又罵主考,未入學者則罵學院。平心而論,己之所作詩文,實無勝人之處;不特無勝人之處,而且有不堪對人之處。隻為不肯反求諸己,便都見得人家不是,既罵考官,又罵同考而先得者。傲氣既長,終不。進功,所以潦倒一生而無寸進也。
告誡弟弟們不要恃才傲物,不見人家一點是處。傲氣一旦增長,則終生難有進步。在信中他又以自己的求學經曆勸勉弟弟們。他寫道:餘平生科名極為順遂,惟小考七次,然每次不進,未嚐敢出一怨言,但深愧自己試場之詩文太醜而已。至今思之,如芒在背……蓋場屋之中,隻有文醜而僥幸者,斷無文佳而埋沒者,此一定之理也。
曾國藩還用其他人因傲氣而不能有所成就或被人哂笑的例子來告誡弟弟們,他寫道:三房十四叔非不勤讀,隻為傲氣太盛,自滿自足,遂不能有所成。京城之中,亦多有自滿之人。識者見之,發一冷笑而己。又有當名士者,鄙科名為糞土,或好作詩文,或好講考據,或好談理學,囂囂自以為壓倒一切矣。自識者現之,彼其所造,臂無幾何,亦足發一冷笑而已。
為此他總結道:吾人用功,力除傲氣,力戒自滿,毋為人所冷笑,乃有進步也。曾國藩深知“謙受益,滿招損”之理,在他所有的事業中,戒傲是第一要義,也是他人生不敗之法。
30歲前的曾國藩總愛說話,並且他的言語中總是有一股尖酸刻薄的味道。雖然自身很有才華,但是別人還是不願意與他交往,對他敬而遠之。因為,無論在酒桌上,還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不經意的譏諷話語總能夠讓同僚或關係普通的朋友們難堪。時間久了,他的惡名也就傳得較遠。後來,翰林院的同僚們漸漸孤立了他。
曾國藩如果不知悔改,他的仕途應該不會長遠。然而,曾國藩還有一個突出的優點,這個優點會將他諸多的缺點彌補,不斷完善自身。這個優點便是他能夠反省、檢點自身。
嚐到了苦頭之後,他不能夠再容忍自己多嘴多舌的毛病,於是決定悔改。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要想改掉這根深蒂固的惡習,必須得付出艱辛努力。
以後的日子裏,他還是不能將惡習徹底戒除,多多少少又因為多嘴多舌得罪了一些人。不過,經自己不斷反省,多言的毛病果真改掉了。
曾國藩認為,桀驁不馴定會招致別人的敵視,以致眾人群起攻之;多嘴多舌同樣要不得,它也會讓自己陷入被動。
人生之中有引以為傲的事情是值得人高興的。但驕傲是給別人的,不能留給自己。親朋好友中哪一個都可以為你的行為成果感到驕傲,但唯獨自己,可有傲骨,但不可有傲氣。
傲氣一生,勢久便會盛氣淩人,自然容易招來禍患。所以,無論在什麽場合,什麽時期,都應該時時戒傲。人生有許多因素可導致失敗,其中傲為其一。驕傲自滿使人迷糊,難以對自己作出正確的判斷。以至於當挑戰到來時,製訂不切合實際的目標,功敗垂成。
曾國藩深知傲氣的害處,他曾說:“古來言凶德致敗者約有二端:曰長傲,曰多言。曆觀名公巨卿,多以此;端敗家喪生。餘生幹頗病執拗,德之傲也;不甚多育,而筆下亦略近乎囂訟。凡傲之淩物,不必定以言語加入,有以神氣淩之者矣,有以麵色淩之者也。凡心中不可有所恃,心中有所恃則達於麵貌,以門第言,我之物望大減,方且恐為子弟之累;以才識言,近今軍中練出人才頗多,弟等亦無過人之處,皆不可恃。”
曾國藩戒驕戒傲的思想幾乎體現在生活的每一個方麵。
同治二年(1863年)六月,曾國荃進軍雨花台,立下戰功,但是曾國藩要求弟弟不要爭這個功勞,說:“吾輩不宜形諸奏牘,並不必騰諸口說,見諸書牘。”叫他不要表功,認為這是“謙字真功夫”。
曾氏為官不傲,也與磨練有關。道光年間,他在京做官,年輕氣盛,時有傲氣,“好與諸有大名大位者為仇”;鹹豐初年,他在長沙辦團練,也動輒指摘別人,與巡撫等人結怨甚深;鹹豐五六年間,在江西戰場上,又與地方官員有隔閡。鹹豐七八年在家守製,經過一年多的反省,他開始認識到自己辦事常不順手的原因。他自述道:“近歲在外,惡(即憎惡)人以白眼蔑視京官,又因本性倔強,漸進於愎,不知不覺做出許多不恕之事,說出許多不恕之話,至今愧恥無已。”
由此,他進一步悟出了一些為官之道:“長傲、多言二弊,曆觀前世卿大夫興衰及近日官場所以致禍福之由,未嚐不視此二者為樞機。”因此,他自勉“隻宜抑然自下”。在官場的磨礪之下,曾國藩日趨老成,到了晚年,他的“謙”守功夫實在了得。他不隻對同僚下屬相當謙讓,就是對手中的權勢,也常常辭讓。
自從鹹豐十一年(1861年)六月實授兩江總督、欽差大臣之後,曾位高名重,卻多次上疏奏請減少自己的職權,或請求朝廷另派大臣來江南協助他。他的謙讓是出於真心,特別是後來身體狀況日趨惡化,他更認為“居官不能視事,實屬有玷此官”,多次懇請朝廷削減他的官職,使自己肩負的責任小些,以圖保全晚節。
曾國藩一生功名卓著,正是因為他善於從“名利兩淡”的“淡”字上下功夫,講求謙讓退讓之術,而被一些人頌為“古今完人”。
曾國藩戒除傲氣幾乎是方方麵麵的。因為他認為“傲為凶德,惰為衰氣,二者皆敗家之道……戒傲莫如多走路,少坐轎”。他不僅自律甚嚴,對自己的兄弟子侄也嚴戒其傲。
在家裏他有戒傲主張。鹹豐十一年(1861年)三月十四日,他曾給專在家中主持家務的澄弟寫信,要他加強對在家子弟的教育,並對驕傲的幾種表現形式作了闡述:凡畏人,不敢妄議論者,謙謹者也,凡好譏評人短者,驕傲者也……諺雲:“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非必錦衣玉食,動手打人而後謂之驕傲,但使誌得意滿毫無畏忌,開,議人短長,即是極驕極傲耳。
並說自己以不輕易譏笑人為第一要義。對澄弟表現出來的驕傲,進行了尖銳的批評,說他對軍營中的“諸君子”“譏評其短,且有譏到兩三次者”,由此可推知澄弟對鄉間熟識之人,更是鄙夷之至了!他認為傲氣可表現在言語、神氣和臉色上,所以要做到“謙退”,需時時檢點自己的言行。
曾國藩告誡子弟,千萬要做到富不忘貧,貴不忘賤。既已做了仕宦之家,子弟便應力戒沾染官氣,他說:“吾家子侄半耕半讀,以守先人之舊,慎無存半點官氣。不許坐轎,不許喚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糞等事須一一為之;插田、蒔禾等事,亦時時學之。”他對家人坐轎一事都嚴加規範,指出四抬大轎“紀澤斷不可坐,澄弟隻可偶一坐之。”這種大轎不可入湘鄉縣城、衡陽府城,更不可入省城。並囑咐澄弟對轎夫、挑夫要“有減無增”,隨時留心此事。
曾國藩也力戒家人在家鄉幹預地方行政。他給家中寫信說: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入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願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長官疑為倚勢淩人。
又告誡諸弟:宜常存敬畏,勿謂家中有人做官,而遂敢於侮人。
他力誡子弟不要遞條子,走後門。曾紀鴻中秀才後,數次到府城參加歲考科考,都不順利。同治七年(1865年),已是大學士的曾國藩,特地寫信告誡紀鴻:“場前不可與州縣來往,不可送條子。進身之始,務知自重。”紀鴻沒有中舉,曾國藩就把兒子接到金陵衙署中親自教學,始終未去走後門。
同治三年(1864年)一月,紀鴻由長沙前往金陵,其父要他沿途不可驚動地方長官,能避開的盡量避開,並叮囑船上的人帥旗“餘未在船,不可誤掛”。事無巨細,均考慮到一個“謙”字,可謂用心良苦。
除此之外,做學問他也有戒傲的主張。
千古以來,文人相輕,已成為一種老毛病。曾氏對此有清醒認識,力倡以“戒傲”醫文人之短。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一月二十日他給家中的四位弟弟寫信說:吾人為學最要虛心。嚐見朋友中有美材者,往往恃才傲物,動謂人不如己。見鄉墨則罵鄉墨不通,見會墨則罵會墨不通,既罵房官,又罵主考,未入學者則罵學院。平心而論,己之所作詩文,實無勝人之處;不特無勝人之處,而且有不堪對人之處。隻為不肯反求諸己,便都見得人家不是,既罵考官,又罵同考而先得者。傲氣既長,終不。進功,所以潦倒一生而無寸進也。
告誡弟弟們不要恃才傲物,不見人家一點是處。傲氣一旦增長,則終生難有進步。在信中他又以自己的求學經曆勸勉弟弟們。他寫道:餘平生科名極為順遂,惟小考七次,然每次不進,未嚐敢出一怨言,但深愧自己試場之詩文太醜而已。至今思之,如芒在背……蓋場屋之中,隻有文醜而僥幸者,斷無文佳而埋沒者,此一定之理也。
曾國藩還用其他人因傲氣而不能有所成就或被人哂笑的例子來告誡弟弟們,他寫道:三房十四叔非不勤讀,隻為傲氣太盛,自滿自足,遂不能有所成。京城之中,亦多有自滿之人。識者見之,發一冷笑而己。又有當名士者,鄙科名為糞土,或好作詩文,或好講考據,或好談理學,囂囂自以為壓倒一切矣。自識者現之,彼其所造,臂無幾何,亦足發一冷笑而已。
為此他總結道:吾人用功,力除傲氣,力戒自滿,毋為人所冷笑,乃有進步也。曾國藩深知“謙受益,滿招損”之理,在他所有的事業中,戒傲是第一要義,也是他人生不敗之法。
30歲前的曾國藩總愛說話,並且他的言語中總是有一股尖酸刻薄的味道。雖然自身很有才華,但是別人還是不願意與他交往,對他敬而遠之。因為,無論在酒桌上,還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不經意的譏諷話語總能夠讓同僚或關係普通的朋友們難堪。時間久了,他的惡名也就傳得較遠。後來,翰林院的同僚們漸漸孤立了他。
曾國藩如果不知悔改,他的仕途應該不會長遠。然而,曾國藩還有一個突出的優點,這個優點會將他諸多的缺點彌補,不斷完善自身。這個優點便是他能夠反省、檢點自身。
嚐到了苦頭之後,他不能夠再容忍自己多嘴多舌的毛病,於是決定悔改。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要想改掉這根深蒂固的惡習,必須得付出艱辛努力。
以後的日子裏,他還是不能將惡習徹底戒除,多多少少又因為多嘴多舌得罪了一些人。不過,經自己不斷反省,多言的毛病果真改掉了。
曾國藩認為,桀驁不馴定會招致別人的敵視,以致眾人群起攻之;多嘴多舌同樣要不得,它也會讓自己陷入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