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敵林徽因·
鴛鴦蝴蝶夢:民國名媛往事 作者:吳安寧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國民黨北伐成功後,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北洋混戰局麵結束,接著蔣介石對共產黨人大開殺戒,左翼作家聯盟以筆當槍相抗。當局為了控製輿論,對左聯魯迅、聞一多等人嚴厲查封,同時也想將比較溫和的胡適、陳西瀅、王世傑等人招到麾下。
1928年3月,新月社眾人在上海弄了《新月》雜誌,徐誌摩主編,梁實秋、沈從文、潘公旦等人人盟,淩叔華時常發些小說,如《瘋了的詩人》、《送車》、《搬家》、《鳳凰》等,被稱為“新月聖手”。
對於新月派,曆史定論是“在思想上和組織上都表現了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特點”。《新月》有的文章否定共產主義學說,把共產黨和國民黨視為“一丘之貉”,也曾開展關於“人權與約法問題”的討論,批評國民黨的“一黨獨裁”,要求“取消對言論自由的壓迫”,其“立場不堅定”,從而導致該派許多人淹沒在曆史塵埃中。
10月,陳西瀅應老友王世傑邀請到武漢大學任教,後接任聞一多文學院院長之職,淩叔華一同前往。
淩叔華當時並不喜歡武漢,給胡適的信中提到“武漢三鎮競像一片沙漠似的,看不見一塊綠洲,一泓清泉,可以供人生道途上倦客片時的休息。”而丈夫忙於工作,她甚至找不到可以談心的人,很煩悶。據其女兒陳小瀅說:“母親淩叔華是一個十分內向的女人,自己的事一向不對人說,這大概與她出身大家族,兄弟姐妹眾多,她自己排行第十有點關係。”“父親內斂寡言,在好多問題上兩人缺少溝通,好在父親是個老好人,寬懷大度。”
不久另外兩才女到武大任教,淩叔華的生活靚麗了許多,一位是袁昌英(英國愛丁堡大文學碩士,長於戲劇),另一位是蘇雪林(曾留學法國,擅繪畫、考據,以《綠天》、《棘心》蜚聲文壇)。三人相交密切,並稱“珞珈三傑”。
1931年徐誌摩去世,淩叔華因八寶箱一事與林徽因、陸小曼鬧得相當不愉快。而且當事者各執一詞,直到幾十年後研究者們綜合不同人的日記信件,才弄清了來龍去脈。
徐誌摩到歐洲去的時候,淩叔華尚未婚嫁,徐把箱子委托給了她。後來徐回國,一直沒去取。淩叔華隨丈夫到武大任教時,箱子卻放在北京娘家(父親為母親買的洋房),委托金嶽霖和一個美國女文友麗琳保存,金嶽霖敦厚,美國人講隱私,淩叔華安排算是相當完美。金嶽霖和麗琳住在淩家,也方便照顧淩老太太。後來徐誌摩回國,曾給陸小曼寫信提道:“老金他們已遷入叔華的私產那所小洋屋,和她娘分住兩廂,中間公用一個客廳。”
徐誌摩在北京時,到淩家取走了箱子,林徽因知道此事,但徐誌摩並沒向朋友們公開箱子裏的秘密,因為裏麵有陸小曼的信,難免譏諷林徽因,徐不想給自己惹麻煩。
1931年夏,徐誌摩寫了篇小說《王當女士》,以沈從文和丁玲、胡也頻的故事為原型,本來打算在《新月》雜誌上連載,可惜未能完成。同時,徐誌摩也請沈從文為他寫傳記,並告知箱子裏有材料,如果自己出了意外,“叔華是最適宜料理案件的人”。
事情到這就有些微妙了,從徐誌摩逝世後沈從文說“箱子在淩叔華處”來推斷,徐誌摩在北京的時候,把箱子又送回了淩叔華的娘家。
徐誌摩去世後,淩叔華到北京吊唁,林徽因問徐誌摩是否有個箱子在她手上,自己想看看。淩叔華不怎麽願意交出箱子。林徽因大為光火,讓胡適出麵索取。胡適召集了一大幫人發難,大家都認為徐誌摩的死是陸小曼奢侈任性造成的,一致要求將箱子“無條件給林徽因”,淩叔華抵擋不住,隻好將箱子給了胡適。
林徽因旗開得勝自是得意,可打開箱子後,發現少了兩本《康橋日記》,那正是徐誌摩在英國與她大談浪漫、並與張幼儀離婚的時候。林徽因懷疑淩叔華私藏了些東西,找淩叔華要,淩叔華“神色極不高興”,說自己手上有些徐誌摩的信,想編一個散文集,請林徽因再給些資料於她,並勉強答應讓林徽因後天(12月9號)到她家去取。
林徽因也許覺得不能太欺負人,給了淩叔華兩本陸小曼的日記。事後倆人都不滿,紛紛寫信給胡適,林徽因寫道:“有小曼的兩本,一大一小,後交叔華由您負責取回。”“小曼日記兩本,她拿去也不想還。”淩叔華則是:“前天聽說此箱已落徽因處,很是著急,因為內有小曼日記二本,牽涉是非不少(罵徽最多),這正如從前不宜給小曼看一樣不妥。我想到就要來看,果然不差!”
12月9日星期三上午11點半,林徽因如約到了淩叔華家。淩叔華不在,留了一封信。自然是有意躲著她,這封信後來林徽因給胡適看過:“昨日遍找誌摩日記不得,後撿自己當年日記,乃知誌摩交我乃三本:兩小,一大,小者即在君處箱內,閱完放入的。大的一本未閱完,想來在字畫箱內……因三四年中四方奔走,家中書物皆堆疊成山,甚少機緣重為整理,日間得閑當細檢一下,必可找出來。”
林徽因覺得淩叔華是在推托,又向胡適告狀:“我為人直失性急,最恨人家小氣曲折說瞎話。此次因為叔華瞎說,簡直氣糊塗了。……誌摩常說:‘叔華這人小氣極了。’我總說:‘是麽?小心點吧,別得罪了她。’女人小氣雖常有事,像她這種有相當學問知名的人也該學點大方才好。……實說,我也不會以詩人的美諛為榮,也不會以被人戀愛為辱。我永是‘我’,被詩人恭維了也不會增芙增能……我隻是要讀讀那日記,給我是種滿足,好奇心滿足,回味這古怪的世事,紀念老朋友而已。”
胡適再次讓淩叔華將日記拿出來,淩叔華無奈,節節敗退,將《康橋日記》最後也給了胡適。
林徽因得到康橋日記後,又發現缺了幾頁,與自己的回憶對不上,相當生氣,認為淩叔華不地道;淩叔華覺得對方欺人太甚,二人誤會越鬧越深。
可奇怪的是,胡適明明都拿到了,卻故意在自己的日記中記載“誌摩日記尚有二本存淩叔華處”。
直到1982年,淩叔華在英國回憶往事,說自己被胡適陰了:大約是林怕誌摩戀愛日記公開了,對她不便,故格外逼胡適向我要求交出來,我說應交小曼,但胡適說不必。他們人多勢眾,我沒法拒絕,隻好原封交與胡適。可惜裏麵不少稿子及日記,世人沒見過麵的,都埋沒或遺失了。
……箱內有小曼私人日記二本,也有誌摩英文日記二三本,他既然說過不要隨便給人看,他信托我,所以交我代存……胡適都拿走了,但在他的日記上,仍寫誌摩有二本日記存淩叔華處。……這冤枉足足放在我身上,四五十年。
淩叔華推斷,胡適拿到所有資料後,在日記中寫淩叔華尚存著兩本,是為了保護林徽因,因為當時“徐誌摩遇難後,輿論對林徽因有過不小的壓力”。
陸小曼身在上海,並不清楚北京發生的一切,但她知道徐誌摩有隻裝日記的“八寶箱”。後來求胡適給她,胡適不願意,出了一筆錢說買斷版稅,多年後陸小曼還念念不忘:“其他日記倒還有幾本,可惜不在我處,別人不肯拿出來,我也沒有辦法。”陸小曼的這一腔怨氣是衝著淩叔華發的,她根本不知道日記已經轉到林徽因手中。
在“八寶箱”事件中,林徽因完勝,淩叔華無奈,陸小曼最可憐。
《康橋日記》涉及林徽因本人的私生活,她不願意落人其他人手中,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淩叔華是受徐誌摩委托,“依照這些資料來做傳記”,也有可以不給的道理。至於為何日記中少了一部分,淩叔華沒必要故意藏著,很有可能是陸小曼曾看見燒了。徐誌摩曾給林徽因寫信說“有些日記書信,被小曼燒了”——很難確定這被燒的部分有沒有林徽因想看的那幾頁。林徽因率性強勢,淩叔華嫻靜溫柔,兩者相碰,輸家必定是淩叔華,淩叔華後來歎息:“此事以後希望能如一朵烏雲飛過清溪,彼此不留影子才好。否則怎樣對得住那個愛和諧的長眼人(徐誌摩)”!雖然此事讓淩叔華一度對胡適很不滿,後來二人還是言和。淩叔華一直關心著陸小曼,給胡適寫信道:“她的過去使大家不滿的,我覺得不是罪惡,乃是習慣與環境。蓮花葉梗上有一層薄刺,方不染汙泥,若使梅菊放在泥塘裏,包管亦變成泥豬,那些清雅的號,絕不會落到他們頭上來。”徐誌摩去世後,陸小曼的衣食來源幾近斷絕,多虧淩叔華從中溝通,徐父才答應給些資助。
1928年3月,新月社眾人在上海弄了《新月》雜誌,徐誌摩主編,梁實秋、沈從文、潘公旦等人人盟,淩叔華時常發些小說,如《瘋了的詩人》、《送車》、《搬家》、《鳳凰》等,被稱為“新月聖手”。
對於新月派,曆史定論是“在思想上和組織上都表現了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特點”。《新月》有的文章否定共產主義學說,把共產黨和國民黨視為“一丘之貉”,也曾開展關於“人權與約法問題”的討論,批評國民黨的“一黨獨裁”,要求“取消對言論自由的壓迫”,其“立場不堅定”,從而導致該派許多人淹沒在曆史塵埃中。
10月,陳西瀅應老友王世傑邀請到武漢大學任教,後接任聞一多文學院院長之職,淩叔華一同前往。
淩叔華當時並不喜歡武漢,給胡適的信中提到“武漢三鎮競像一片沙漠似的,看不見一塊綠洲,一泓清泉,可以供人生道途上倦客片時的休息。”而丈夫忙於工作,她甚至找不到可以談心的人,很煩悶。據其女兒陳小瀅說:“母親淩叔華是一個十分內向的女人,自己的事一向不對人說,這大概與她出身大家族,兄弟姐妹眾多,她自己排行第十有點關係。”“父親內斂寡言,在好多問題上兩人缺少溝通,好在父親是個老好人,寬懷大度。”
不久另外兩才女到武大任教,淩叔華的生活靚麗了許多,一位是袁昌英(英國愛丁堡大文學碩士,長於戲劇),另一位是蘇雪林(曾留學法國,擅繪畫、考據,以《綠天》、《棘心》蜚聲文壇)。三人相交密切,並稱“珞珈三傑”。
1931年徐誌摩去世,淩叔華因八寶箱一事與林徽因、陸小曼鬧得相當不愉快。而且當事者各執一詞,直到幾十年後研究者們綜合不同人的日記信件,才弄清了來龍去脈。
徐誌摩到歐洲去的時候,淩叔華尚未婚嫁,徐把箱子委托給了她。後來徐回國,一直沒去取。淩叔華隨丈夫到武大任教時,箱子卻放在北京娘家(父親為母親買的洋房),委托金嶽霖和一個美國女文友麗琳保存,金嶽霖敦厚,美國人講隱私,淩叔華安排算是相當完美。金嶽霖和麗琳住在淩家,也方便照顧淩老太太。後來徐誌摩回國,曾給陸小曼寫信提道:“老金他們已遷入叔華的私產那所小洋屋,和她娘分住兩廂,中間公用一個客廳。”
徐誌摩在北京時,到淩家取走了箱子,林徽因知道此事,但徐誌摩並沒向朋友們公開箱子裏的秘密,因為裏麵有陸小曼的信,難免譏諷林徽因,徐不想給自己惹麻煩。
1931年夏,徐誌摩寫了篇小說《王當女士》,以沈從文和丁玲、胡也頻的故事為原型,本來打算在《新月》雜誌上連載,可惜未能完成。同時,徐誌摩也請沈從文為他寫傳記,並告知箱子裏有材料,如果自己出了意外,“叔華是最適宜料理案件的人”。
事情到這就有些微妙了,從徐誌摩逝世後沈從文說“箱子在淩叔華處”來推斷,徐誌摩在北京的時候,把箱子又送回了淩叔華的娘家。
徐誌摩去世後,淩叔華到北京吊唁,林徽因問徐誌摩是否有個箱子在她手上,自己想看看。淩叔華不怎麽願意交出箱子。林徽因大為光火,讓胡適出麵索取。胡適召集了一大幫人發難,大家都認為徐誌摩的死是陸小曼奢侈任性造成的,一致要求將箱子“無條件給林徽因”,淩叔華抵擋不住,隻好將箱子給了胡適。
林徽因旗開得勝自是得意,可打開箱子後,發現少了兩本《康橋日記》,那正是徐誌摩在英國與她大談浪漫、並與張幼儀離婚的時候。林徽因懷疑淩叔華私藏了些東西,找淩叔華要,淩叔華“神色極不高興”,說自己手上有些徐誌摩的信,想編一個散文集,請林徽因再給些資料於她,並勉強答應讓林徽因後天(12月9號)到她家去取。
林徽因也許覺得不能太欺負人,給了淩叔華兩本陸小曼的日記。事後倆人都不滿,紛紛寫信給胡適,林徽因寫道:“有小曼的兩本,一大一小,後交叔華由您負責取回。”“小曼日記兩本,她拿去也不想還。”淩叔華則是:“前天聽說此箱已落徽因處,很是著急,因為內有小曼日記二本,牽涉是非不少(罵徽最多),這正如從前不宜給小曼看一樣不妥。我想到就要來看,果然不差!”
12月9日星期三上午11點半,林徽因如約到了淩叔華家。淩叔華不在,留了一封信。自然是有意躲著她,這封信後來林徽因給胡適看過:“昨日遍找誌摩日記不得,後撿自己當年日記,乃知誌摩交我乃三本:兩小,一大,小者即在君處箱內,閱完放入的。大的一本未閱完,想來在字畫箱內……因三四年中四方奔走,家中書物皆堆疊成山,甚少機緣重為整理,日間得閑當細檢一下,必可找出來。”
林徽因覺得淩叔華是在推托,又向胡適告狀:“我為人直失性急,最恨人家小氣曲折說瞎話。此次因為叔華瞎說,簡直氣糊塗了。……誌摩常說:‘叔華這人小氣極了。’我總說:‘是麽?小心點吧,別得罪了她。’女人小氣雖常有事,像她這種有相當學問知名的人也該學點大方才好。……實說,我也不會以詩人的美諛為榮,也不會以被人戀愛為辱。我永是‘我’,被詩人恭維了也不會增芙增能……我隻是要讀讀那日記,給我是種滿足,好奇心滿足,回味這古怪的世事,紀念老朋友而已。”
胡適再次讓淩叔華將日記拿出來,淩叔華無奈,節節敗退,將《康橋日記》最後也給了胡適。
林徽因得到康橋日記後,又發現缺了幾頁,與自己的回憶對不上,相當生氣,認為淩叔華不地道;淩叔華覺得對方欺人太甚,二人誤會越鬧越深。
可奇怪的是,胡適明明都拿到了,卻故意在自己的日記中記載“誌摩日記尚有二本存淩叔華處”。
直到1982年,淩叔華在英國回憶往事,說自己被胡適陰了:大約是林怕誌摩戀愛日記公開了,對她不便,故格外逼胡適向我要求交出來,我說應交小曼,但胡適說不必。他們人多勢眾,我沒法拒絕,隻好原封交與胡適。可惜裏麵不少稿子及日記,世人沒見過麵的,都埋沒或遺失了。
……箱內有小曼私人日記二本,也有誌摩英文日記二三本,他既然說過不要隨便給人看,他信托我,所以交我代存……胡適都拿走了,但在他的日記上,仍寫誌摩有二本日記存淩叔華處。……這冤枉足足放在我身上,四五十年。
淩叔華推斷,胡適拿到所有資料後,在日記中寫淩叔華尚存著兩本,是為了保護林徽因,因為當時“徐誌摩遇難後,輿論對林徽因有過不小的壓力”。
陸小曼身在上海,並不清楚北京發生的一切,但她知道徐誌摩有隻裝日記的“八寶箱”。後來求胡適給她,胡適不願意,出了一筆錢說買斷版稅,多年後陸小曼還念念不忘:“其他日記倒還有幾本,可惜不在我處,別人不肯拿出來,我也沒有辦法。”陸小曼的這一腔怨氣是衝著淩叔華發的,她根本不知道日記已經轉到林徽因手中。
在“八寶箱”事件中,林徽因完勝,淩叔華無奈,陸小曼最可憐。
《康橋日記》涉及林徽因本人的私生活,她不願意落人其他人手中,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淩叔華是受徐誌摩委托,“依照這些資料來做傳記”,也有可以不給的道理。至於為何日記中少了一部分,淩叔華沒必要故意藏著,很有可能是陸小曼曾看見燒了。徐誌摩曾給林徽因寫信說“有些日記書信,被小曼燒了”——很難確定這被燒的部分有沒有林徽因想看的那幾頁。林徽因率性強勢,淩叔華嫻靜溫柔,兩者相碰,輸家必定是淩叔華,淩叔華後來歎息:“此事以後希望能如一朵烏雲飛過清溪,彼此不留影子才好。否則怎樣對得住那個愛和諧的長眼人(徐誌摩)”!雖然此事讓淩叔華一度對胡適很不滿,後來二人還是言和。淩叔華一直關心著陸小曼,給胡適寫信道:“她的過去使大家不滿的,我覺得不是罪惡,乃是習慣與環境。蓮花葉梗上有一層薄刺,方不染汙泥,若使梅菊放在泥塘裏,包管亦變成泥豬,那些清雅的號,絕不會落到他們頭上來。”徐誌摩去世後,陸小曼的衣食來源幾近斷絕,多虧淩叔華從中溝通,徐父才答應給些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