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d市上流圈子裏發生了兩件可以在茶餘飯後做足談資的大事。


    一件事當年鬧得轟轟烈烈的方李兩家決裂事件有了新的轉機, 據說是自從不歡而散後多年老死不相往來的少年夫妻複婚了, 導致了d市穩定了幾年之久的大局勢發生了些微妙的變化;另一件事也跟方家有關,說的是方家那個經常被人誤以為對女性沒興趣的方家小公子, 終於不負眾望地結婚了。


    介於簡希“隨便怎麽樣都行, 婚結了就成”的態度和方景洲堅持, 兩個人的婚禮選擇了簡化過的、相對來說沒有那麽複雜的中式婚禮。因為婚禮形式的緣故, 兩家都沒有請太多的賓客,除了來往關係極為密切的商業合作夥伴和同僚, 就是雙方的親朋好友了。


    雖然簡爸爸對於“女兒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居然沒有打扮得像公主一樣好看”耿耿於懷, 但致力於一切從簡的簡希卻十分滿意——這也正好符合了方家向來行事低調的特點。


    做了新娘子的小姑娘一身鳳冠霞帔,頭上蒙著百年好合的蓋頭,一下了八抬大轎,藏在長袍廣袖下的手立刻就被一隻熟悉的修長大手緊緊地握住了, 牽著她不疾不徐地朝前走去。


    將她握在掌心裏的大手微微有些不易察覺的顫抖,握得很緊,仿佛怕自己一個不留神她就要溜走一樣,並不像他一貫表現的那樣波瀾不驚。簡希透過薄薄的蓋頭側頭朝身邊難得穿得上一襲紅衣的男人看去。


    不得不說, 方景洲身上那股子非常濃烈的書卷氣確實和這一身寬袍大袖的喜服相得益彰, 男人墨發黑眸, 唇邊帶笑,若是頭發再長上一點點,說他是從古畫裏走出來恃才放曠的俊秀才子估計都會有人相信。


    簡希眯起眼睛, 聲音不大不小, “景洲, 你是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


    前往拜堂地點的路不算近,男人聽到小姑娘隔著一道蓋頭的問詢微微有些驚訝,也側過頭去看她。


    是從什麽時候起呢,大約就是在第一眼遇見的時候。


    那時候她還小,他也還不相信一見鍾情。


    從前他在爺爺奶奶家裏長大,關於父母,他見得很少,關於他們的一切,除了落了灰的相冊,更多數的時候都是從大宅裏午後閑聊的人們口中隻言片語的訊息裏拚湊。


    大概是從他懂事的時候開始,就知道他和大伯家的兩個堂兄不一樣。他們可以調皮、可以搗蛋,不管闖了多大的貨,最後都有氣急敗壞的大伯母拎著他們的耳朵把他們帶回家去幫他們收拾爛攤子。可是他沒有。


    方景洲還記得小時候的某一天,他因為想要和街坊裏的幾個小朋友一起在街上玩球,隨便潦草地把當天的作業寫完扔在桌子上就跑了出去,回家的時候才踏進門檻,被撕碎的作業本就迎麵披頭灑了過來,他的爺爺坐在客廳高高的椅子上,沉著臉對他說:“你太叫我失望了。”


    身居高位、公務纏身的爺爺不會再像當初悉心教導他大伯和父親的時候那樣循循善誘,對於這場失敗的、甚至在那個年代給方家蒙了羞的婚姻遺留下來的產物,他沒有太多的疼愛和感情,與其說是一個對於他膽敢忤逆家長的兒子的情感寄托,倒不如說是需要的隻是一個乖巧懂事、不惹麻煩的孩子。


    那天晚上方景洲被罰不工工整整地寫完作業就不許吃飯,爺爺奶奶坐在餐桌上吃飯的時候,隻有他一個人含著眼淚坐在書房裏一個字一個字地謄寫作業。後來他還是寫完了,不過沒有去吃阿姨熱好的飯菜,就默默地回了房間,從此以後變得異常乖巧懂事,也越發地聰穎獨立。以至於後來開始漸漸流傳,說方家的小公子最得老爺子的寵愛,自小被帶在身邊教導,隻是性格清冷疏淡,打小留不願同人太過親近。


    世間的許多事情因果倒置,方景洲是從那時候開始明白。


    再後來的某一天,他的爸媽好像約好了一樣,突然之間意識到了自己還有個兒子。於是習慣了獨來獨往的他開始在上學放學以及課間頻繁的遇見那個眉眼間和他有幾分相似的英俊男人和強勢優雅的女人。他們給他買最新最貴的玩具和衣服,帶他去遊樂場和其他宴會,悄悄地塞給他零花錢和信用卡,和全天下其他所有的父母一樣,關心他的成績,流露出願意聽他講任何心事的意思。


    他忽然之間就重新有了父母,也差不多在那個時候有了沈風和這樣後來可以互相挖苦但又互相欣賞的發小。生活好像一下子就多姿多彩了起來,漸漸的,因為良好的家世、出色的外貌和漂亮的成績,甚至開始有小姑娘對著他臉紅,塞給他情書表達愛意。


    隻不過那時候他已經聽過了多年前父母之間轟轟烈烈、滿城風雨的愛情和婚姻。說沒怨過他們,那是謊話。誰沒有個青春叛逆的時候,更何況這件事對他來說原本就不公平。於是還沒來得及情竇初開喜歡過誰,就早早地對婚姻和愛情失去了所有的興趣與期待。


    說沒怨恨過他們,那是說謊話。誰還沒有個青春叛逆的時候,更何況這件事對他來說原本就不公平。


    念大學的時候他按部就班地聽從了爺爺的安排讀了法律,卻拗著性子愣是填了d大隔壁的大學。爺爺拿到誌願表的時候沉默了很久,最後也並沒有說什麽。大約他也知道這是一件尷尬的事情,方景洲願意偶爾去d大拿方晉華的飯卡蹭飯,但並不代表著他願意和這個曾經在他生命中缺失過的男人朝夕相對。


    然後是漫長又無趣的大學生活。


    大約是在快要結束學習的時候,他在食堂遇見悄咪咪混入教師餐廳企圖買魚的簡希。


    負責任地講,在遇到簡希之前,他從來沒想過戀愛,可小姑娘身上仿佛帶著一道光,對他來說有著致命的吸引力,就好像在黑暗中躑躅前行的旅人,哪怕是一點微末的火苗都忍不住想要靠近取暖,更何況那個人就像是天邊燃燒的太陽。


    暖融融的,又耀眼的明亮。突然間的出現,從此占據了他大部分的注意力。


    不知道是冥冥中的緣分使然,還是心理暗示的結果,從他記住小姑娘的那一天開始,方景洲開始頻繁碰見簡希。安靜擁擠的圖書館,人聲鼎沸的食堂,樹影斑駁的校道,甚至泛著淡淡霧氣的湖邊長椅上,她就好像自帶了發光的能力,無論出現在哪裏,隻要他在附近,都能準確且敏銳地一眼察覺到,然後就很難再移開視線。


    那時候她還太小了,眼底的澄澈叫他不忍打擾,他也認不清自己的內心,直到她突然之間從視野中消失不見,他忽然意識到自己除了知道她的名字,甚至連她的專業和院係都不知道。


    眼底的那一丁點燈光,也這樣熄滅了。


    直到那天在簡林的酒吧裏,他看見她窩在角落裏,桌邊放著一杯雞尾酒,蹙著眉認認真真、心無旁騖地對著電腦劈裏啪啦打字打得飛快,就好像幾年前他在教師餐廳看到她的時候一樣,除了出落得越發漂亮,她似乎並沒有太大的變化,那團光還一如既往地籠罩在她身上,甚至因為閱曆的增長而越發變得奪目起來。


    她長大了。


    那一天推開門的時候方景洲就知道自己在劫難逃,一旦注意到了她,就再也無法移開視線,除了走上前去,他覺得自己沒有第二條路可以選。


    她是他灰暗生命裏唯一的那一道光,時不時地穿過黑暗來到他身邊,來時驚起一池春水,去時帶走一片漣漪。他必須得到她,不管用什麽樣的方法,坑門拐騙也好,殺人越貨也罷,在端著酒杯不動聲色地走過去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沒有了回頭路,他決定不惜一切代價。


    好在的是她也喜歡他,好在的是她就恰好喜歡他。


    簡希問過他,他想要的到底是什麽。其實很簡單,一開始他沒什麽想要的,後來想要的也不過是陪在她的身邊,給她所有能力範圍內能給她的最好的一切,如果她願意,他們還可以生一個或者兩個孩子。


    小姑娘邁著小碎步跟著他的步伐,漫長的紅毯上沒等到他的回答,微微有些不耐,蜷在他掌心裏的手指調皮地捏了捏他的手,口氣裏染上了明晃晃的抱怨,“你聽沒聽到我說話呀,你是什麽時候喜歡上我的?”


    “希希,”男人好像這才回過神來,朝她靠得更近些,側過頭去好像在和自己的小新娘咬耳朵,隻不過答非所問,淡淡地回答道:“你是我的梅菲斯特。”


    被頭頂上的鳳冠箍得隱隱有些頭疼的小姑娘愣了一下,想到他說的是《浮士德》以後,紅蓋頭下的眼睛瞬間瞪了起來。


    “你的意思是想說我是魔鬼嗎?”


    看來他今天晚上是不打算睡在床上了。


    “不。”男人微笑起來,將那隻柔若無骨的小手握得更緊些,聲音很低,也不知道她聽沒聽得見,“你是我無法拒絕的誘惑,也是我最終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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