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 轉自 輕之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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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倚靠小說維生至今差不多已有十年光景了,但直到現在我仍不覺得自己曾寫過所謂的小說。


    聽我這麽說,或許有些人會認為「哎呀呀,老師又在鬧別扭了呢」,是這樣沒錯,我就是在說些別扭話。想辦法編造藉口、說些別扭話正是我的工作內容,仔細想想這十年來我持續不問斷所做的,就是盡其所能地說些別扭的藉口,貫徹一名天邪鬼(注1)的本分。


    我一直都是以驕傲的態度讓自己成為一個怪人的。


    若非如此,實在難以存活。也許馬上就會死去。


    若有人說:「老師啊,當你喜歡當個怪人時,就表示你已經夠怪了喔?」確實是這樣沒錯,我完全無法反駁。畢竟我就是一個喜歡被人以摻雜了好奇與輕蔑的目光注視的家夥。


    我的喜好很偏頗沒錯,我就是喜歡幹些吃力不討好的事。


    為什麽要做這種事呢?對於有那麽多得以實現特立獨行的機會,我自己也覺得很不可思議;相對於此,我隻能回答,因為我原本就是這樣的人啊。


    1 天邪鬼,在日本民間故事或傳說中出現的架空壞人。無法界定是妖怪或精靈,善於玩弄人心、使其屈服的存在。


    所以啊……不對,老實說,如此扭曲的我在這漫長的十年來竟能持續當個小說家,我都不由得對自己感到佩服。身為一名小說家,能夠持續一份得以被社會大眾接受的職業,我怎能不對自己感到佩服呢?因為我是如此別扭乖戾的人,甚少會誇讚自己的所做所為,但這十年我確實是認真活過來了,就這一點而言,我想給自己一些正麵的評價應該不為過吧?


    我總是否定自己,已經到了何時會走偏人生這條路也不奇怪的程度,能夠好好工作、購物、對周圍人們的人生產生影響,多多少少還是能幫上別人一點忙,讀了那麽多書的自己應該也算是個社會人士了吧。


    但在此同時,我也湧起一股罪惡感。


    那便是我明明是以小說家的身分賺錢綳口,卻從來不確定自己寫過小說。不,說從來沒有寫過確實是有些誇大其詞了。


    這是我寫的小說,我又寫了一篇名作啊——要說在我的腦子裏從來沒有冒出過這種想法,那肯定是在說謊了;在我的人生中,能確實感受到「我還活著」,便是寫完小說的那一瞬間;思及此,我所書寫的那些文字應該就是世間俗稱的小說吧。


    要是否定了這一點,對那些和我一起工作的出版社、喜愛我筆下作品的讀者們實在太失禮了。基本上,自己做的是什麽工作、自己都在做些什麽、自己又是個怎麽樣的人,能夠決定這些事的並不是自己,而是周遭的人們。不管是好是壞。


    假設不管我再怎麽頑強地否定,隻要周遭的人肯定我所寫的是小說,如果他們肯認同的話,那我筆下的文字就是小說吧;相反地,盡管我如何放低姿態誠心誠意地遞交出自己寫的作品,若是沒有半個人認同,若被評為比在喝醉的夜裏寫的情書還不如的話,雖然可悲,但我想那就不是小說了吧。


    我明白的。


    我已經不是會去否定那些事的小孩子了。更何況,在人生邁入三字頭後,我也是個成熟的大人了。三十歲。與其說是成熟的大人,其實就是個大叔。這無情的現實讓我的心都不由得慘澹起來。客觀來說,我過的就是在寫小說時不知不覺長了年紀的人生。


    在我為長了年紀感到難為情的同時,卻沒辦法說自己的人生有多麽豐沛精彩,這是我沒有摻雜半句謊言的真實感想。為什麽事情會變成這樣呢?在變成這樣之前難道沒辦法做些補救嗎?想著想著就忍不住想反省了。


    我在想,有沒有什麽不變成三十歲的方法呢?不,想來想去,大概隻有自我了結這條路可走了。


    所幸我並沒有自殺的念頭。我常在想,死了之後會變成怎麽樣?但那跟想自殺是完全兩碼子事。以現今的世界來說,這或許也算是種恩惠吧。我的生活原本就被工作填滿,二字頭那段年紀除了工作幾乎一事無成的生存方式若被當成跟自殺沒兩樣的話,我也還沒準備好該怎樣反駁。


    其實我還挺喜歡被這麽說的。你沒辦法好好地生活,以人生經驗來看,你的精神年紀甚至連小學生都比不上,大概隻有幼稚園兒童的程度啦——受到這樣的譴責,我反而是會喜不自勝的那種人。但我還是會因此感到受傷,無法處理後續的情緒問題。不管那是多麽令人開心歡愉的事,烙下的傷痕還是會一輩子留在生命裏,可我卻完全不明白這一點。真愚蠢。我就是如此愚蠢。


    就算什麽都不做也會被人斥責、當作異端分子,這一點我是感到十分羞恥的,但每當被斥責時,心裏總會湧現出『跟周遭的人不一樣,我是很特別的人啊』。『都是因為我太特別了,才沒辦法被人理解』這類的想法,且這就是構成我二字頭年代的主因,說起來還真是個悲傷的事實。


    我就坦承吧。


    其實我曾被書櫃壓倒過。


    因為我是一個自我意識過剩又喜歡裝模作樣的作家,對於丟棄或轉手把書賣掉這種事有著強烈的抵抗感,房裏自然累積了不少書本,再加上我原本就是個隨意散漫的家夥,根本沒考慮過平均重量什麽的,隻會一股腦地依序把書本塞進書櫃裏。結果就是讓以合成板組製而成的書櫃承受不了重量而崩塌,壓倒了當時正在工作的我。


    沭浴在書雨之中,被書櫃的隔板砸到頭,我覺得有過這種經驗的自己是很特別的,在說不走會死掉的劇烈疼痛中還能露出一絲淺笑的自己,我真的打從心底覺得是個怪人。說是惡心也不為過。


    盡管精神年紀隻有幼稚園兒童的程度,但真實年紀依然不斷往上累增,以人類的身分活了三十年,成為一名小說家也有十年光陰,就這點來說,或許可稱作是種奇跡。就算是不被任何人認同的奇跡,但奇跡就是奇跡,這一點還是不會改變的。


    在此同時,如果這就是三十歲的大人會有的樣子,我在孩提時代對三十歲的大人未免懷抱過多的期待了,我想都是自己過度期待了。為什麽明明都是個大人了,卻沒辦法把事情好好完成呢?為什麽都已經三十歲了,卻還是那樣的個性呢?孩提時代……不,就算到了二十幾歲,我還是常對『他們』產生這類的疑問,真的非常抱歉。我想,那個時候我所見過的可悲大人模樣,就是此時此刻自己的寫照,思及此,我幾乎都快失去活著的自信了,但其實我並不覺得特別丟臉。


    活到三十歲卻還不成熟的自己,是個已經找到自我價值的乖戾家夥,這就是我最真實的樣貌。


    大家也為此自傲吧。


    身為孤立的異端分子一事。


    就算因此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能被他人理解、過著讓周遭的人對自己讚不絕口的生活就像做夢一樣,但同樣的,不被任何人理解、與稱讚無緣的人生不也像做夢般不可思議嗎?或許這隻是自我安慰的想法,但我確實是這樣認為的。隻要不給其他人添麻煩,做自己喜歡的自己應該是能被允許的才對。當然了,以社會整體來說,我也完全能理解光是無法融入周遭的異端就已經夠給人帶來困擾的想法,但還是希望大家能多加包容。如果假裝融入周遭環境、假裝和各位交好,隻會給大家帶來更大的麻煩罷了,這是每個異端分子都很清楚的事實。


    我確實喜歡這樣的自己,但前提是,我會成為這樣的人……不對,這裏應該說「我們」比較得宜吧,我們之所以會成為這樣的人——沒錯,也是為了你們這些人啊。


    如果我是個了不起的大人物,這種時候當然會很友好地與你們


    互相理解。可以確定的是,這麽一來我會很開心,你們一定也覺得很高興吧。但我並不是個了不起的大人物,也很清楚這麽做會給自己招來多大的害處與悲劇。


    現在的我,這個令人難以想像活到三十歲居然還如此別扭的怪人,同時也是個煙酒不沾、不知變通隻懂得沉浸在工作之中的我,可是花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十字頭與次要的二字頭光陰,努力投資所構築出的重要財產。


    整體來說,我並不喜歡自己這個人,但對於自己所做的努力、且幾乎已經達成自我設定的目標這點而言,確賞是值得給予正麵評價的。如此別扭的人選能做到這種地步,不容易啊。


    不管怎麽說,都已經三十歲了。


    現代人的平均壽命已在不知不覺間拉長,說人生過完一半或許稍嫌太早了些,但隻要一想到今後我的身高大概不會再有成長,心境上就覺得人生已經差不多過完一半了。


    早已回不去那個可以抬頭挺胸的認真人生了。


    我既沒有成為人們口中『能幹的人』或『了不起的大人』,從今以後也不可能達成那個目標。絕對的,這是絕對的。往後我恐怕不會擁有自己的家庭,也不可能找到一個能打從心底互相傾訴真心話的對象,大概也不會隸屬於哪個組織吧。


    嘴上說著對那些『能幹的人』的羨慕與嫉妒,但我完全沒有舍棄現在這個自己的想法,也沒有興起任何改變的念頭,這樣的我肯定不會有自我改革的機會。


    雖然不曉得能靠小說家的身分養自己到什麽時候,但我這個人再過五十年也會一直是這副德性。帶著一點點不信任人類的厭惡,對事物總是充滿懷疑的我,倒是敢肯定這一點。


    這一點讓人感到悲傷卻也喜悅,但還是悲傷多一點。我是厚臉皮,其中也包含了打算再活五十年的想法。


    2


    意外地坦承打算再活五十年的自己有多麽淺薄卑微後,要說出這種自我誇耀的話是有點那個,但沒有主張『之後的五十年仍打算當個小說家餬口過生活』這點,卻是我最引以為傲的高尚品格。


    我想說的並不是「這個世界並沒有那麽好混」。因為地球上根本不存在好混的世界。創作家、專業人士、運動選手,或許連藝人也是如此,總之學有專精的業界人士都有想把自己所處的業界說成嚴苛到超乎尋常的傾向。這麽說是有些大書不慚,但自我意識比誰都強烈的我敢斷言,那種自以為特別的感覺不過是幻想罷了。不管在哪個業界從事什麽樣的工作,大家都得麵對相同的痛苦。差隻差在背負的責任重量、對社會的貢獻程度,還有薪資不同而已,除此之外都是一樣的。「職業不分貴賤」這句格言不隻是漂亮的表麵話,而是出乎意料的一句真理名言。隻要是有在工作的人就能明白這一點。要說為什麽的話,因為我們每個人都隻是「被使用的人」罷了。


    那些不在此限的非人類重勞動機械雖然是例外,但還是得當作是補充戰力添上一筆才行。


    而我花費了(就算撕裂我的嘴,也說不出「奉獻」這種厚臉皮的字眼)二字頭青春光陰的小說家世界,則與其他業界同樣嚴苛、同樣艱難、同樣是個再普通不過的世界。想在如此普通的世界裏再繼續待上五十年,以現實層麵來說相當困難,若是收到這樣的請求,我說不定還會反過束拒絕對方呢。


    會死的。


    或許我會因此被填上「膽小鬼」、「臨陣脫逃」等等充滿批判性的字眼,但我確實沒辦法為了創作而賠上這條命。我還想再活五十年啊。在這種時候,純粹以意義來說,膽小鬼或臨陣脫逃都算得上是褒獎。講這種話也許會被誤解,但我還是得說,想進入創作業界,前提是必須有才能。業餘愛好者和專業人士的差別就在於曾被大家讚揚的部分,在業界裏不過是誰都理所當然辦得到的小兒科罷了。小學時曾一而再讓自己撞得頭破血流的那堵高牆,在成為大人之後又得再度麵對,這實在令人非常挫敗。事實上,我已經看過好幾個比我更有才華卻無法有所成就,因而放棄成為小說家的新人……不,這是謊話。這也是謊話。不過是美化了小說業界,刻意營造出自己所處的位置非常特別的可恥行為罷了。專家與業餘之間並沒有所謂的界線。我想說的並不是那種隨處可聞的陳腐句子。


    至少就我回過頭審視這十年來的經驗,沒有一個小說家是靠才華工作的。經驗與努力、加上毅力、還有運氣,就隻是這樣。而這種粗俗不優雅的一麵,就是小說家的全部。


    當然其中也有具備才華的人,大概有吧,但不管有沒有才華都是一樣的。


    我嗎?


    我是那種想相信自己是有才華的人。那種隨處可見的、非常理所當然的作家。當然了,若不是這樣,又怎麽可能長年持續當個作家呢。誤以為自己很特別,裝模作樣把自己搞得像個作家的作家……不對,把其他作家扯進來實在不太好,那就訂正一下,是我讓自己變成這樣的。


    這樣的我會以小說家的身分持續活動了十年,或許隻是偶然,但似乎也是種必然。因為我是這麽地努力,不管再怎麽謙遜,我仍抗拒把這些年來努力付出的心血當成命運或時逢我與,但若要說這些都是我努力得來的成果,又顯得太虛榮了。有監於此,還是維持中庸之道最好了。


    所以說,從今而後,我也隻會重複這十年來所做的事。走在這條不知會持續到何時何地的路途上,我隻能一直走到無路可走為止。其實可能連走到無路可走這一點都辦不到,說不定我中途就會癱倒了,以小說家身分活了十年之久的人,一點也不曉得之後選擇其他職業時該怎麽做就是了。


    3


    想靠小說家的身分永遠生存下去是很艱難,但若隻是持續寫小說,卻不是那麽困難的事。


    講出這種話或許會令人反感,可若是讀者能理解的話,我其實很擅長寫小說。擅長寫小說甚至可以當成我唯一的可取之處。前麵才說我不覺得自己寫過小說,現在又說自己擅長寫小說,大概會令人覺得可笑至極吧,但總之我就是很擅長。如果對寫小說這件事不擅長的話,我究竟會變成什麽樣的人呢?現在的我又會在做什麽呢?寫不出小說的我,會變成怎麽樣的三十歲太叔呢?每當夜裏睡前躺在被窩中想到這一點時,心裏就會騰升出一股彷佛在黑暗中踩到不知名東西那樣的不安情緒。


    我並不是很喜歡自己,說得再坦白一點,我對自己幾乎隻有厭惡,但我很喜歡自己寫的小說。隻有在寫出『我的小說』這一點上,我才能饒恕自己。允許自己吃美味的料理、看書或打電動,就連一個人去唱ktv也能允許。但如果我是個寫不出小說的人,我就隻會允許為了存活而不得不做的最低限度行為。(就算如此,我還是不會自殺,就算活得再難堪也不會。)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已經不再去計算自己寫過的小說數量,但長篇、短篇加總起來,隨隨便便也超過百篇吧。如果隻算有出書的那些,應該也有五十本以上。說得含蓄點,我難道不是非常努力嗎?


    根本就是工作過頭了。


    又不是活在紙本書賣得超好的八〇年代,任誰也(恐怕就連讀者都)沒期望過我會以這樣的速度盡責的寫小說吧。過度工作也該有個限度。


    這一點我當然也很清楚。


    說這種話隻會讓我這個別扭的家夥變得更別扭,每當走進書店,在新書專區發現某本書的書腰上寫著『打破〇〇年沉默的最新力作!』這樣的文宣,我可是會整整羨慕上一個星期的。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打破沉默的機會。


    但工作量這種東西並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那種在適當的橋段歇手停下,可是需要相當高超的技術才辦得到。不管是企業、企劃或生活方式,大抵所有方麵都是如此,總是在迷


    失了收手的時機後顯露出破綻。換句話說,我在某種層麵上也算是破綻百出。


    明知故犯——這句名言說不定很適合套用在這種時候,我很認真地這麽認為。


    要是陷入什麽頹靡不振的狀況,跟我有所關聯的各界人士就能輕鬆多了,讀者也不會為我擔心,但我就是很能寫,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一不小心吐出實話後,也許會得到「哎呀呀,老師啊,您東聊西扯了那麽多,到頭來還是在自誇嘛。」這類的評論,但那並不是我的功勳啊。


    之所以擅長寫小說,並不是因為我受到什麽庇蔭,也不是因為我有才能,說得再坦白一點,這甚至算不上是運氣。


    硬要說的話,應該算是倒黴吧。


    我不想表現得好像遭遇到什麽悲劇,但確實是很倒黴。沒錯,再也沒有比這更倒黴的事了。若把人類分成兩種類型,雖然不認為自己能被選進幸運的那一邊,但還真是從沒想過竟會有一個人遭遇到如此殘酷的對待。現在光是回想起來,我都覺待恐怖。


    身為一名小說家,在這之前隻是個寫故事的人,我書寫小說,且能不斷寫出小說,是因為我的生命中曾發生過一段淺顯易懂的插曲。


    作家在職業生涯中最常被提問的問題莫過於「該怎麽做才能像您一樣創作出故事呢?」,但大家對於這一類的詢問似乎都已經感到厭煩了。要是可以把一切都語言化,就用不著如此辛苦了——這大概是每個作家最不加掩飾的真心話吧。所幸我本來就是個極端不諳與人交際的無禮之徒,打一開始就不太有機會接受這樣的詢問,但還是曾在雜誌的訪談中被問過類似的問題。


    每當遇到這種狀況時,我就會故意表現出怪人的那一麵,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當作回答。例如成為作家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麽?我就會回答「不同於常人的價值觀」之類的。因為訪談內容都會經過編輯,我提出的意見幾乎不曾被公開,而我說過的那些抽象又感性的回答大抵上全都是騙人的。說老實話,在采訪時說謊大概是我身為一名作家最糟糕的惡習吧。


    不過正是因為愛說謊,我才會成為一名作家嘛,雜誌社那邊也會把我說過的話配合企劃主題加以修改編輯,以裝腔作勢這點來說,也許我們都是一樣的。


    那麽,如果這些都是謊言,究竟什麽才是真實呢?


    麵對「該怎麽做才能像您一樣創作出故事呢?」這個問題,我真正的答案又是什麽?


    我正打算從現在開始開誠布公。


    就讓我的精神創傷暴露在眾人的眼皮底下吧。


    4


    精神創傷。實在是個很討人厭的名詞。就連發音都藏著一種撒嬌似的伏線。恐怕那就是這個單字所隱含的深度與悲劇,因為在許多方麵都被頻繁泛濫的使用,才會完全腐敗了吧。


    時至今日,每當這個字眼出現在電視劇或電影裏時,我總會想『拜托,怎麽又來了。不對,現在也許正是最適合說這句話的時候!』相信有許多人也跟我有同樣的想法吧。照理來說,精神創傷原本就不是這個時代或事到如今才出現的名詞。


    先得有原因,才會理所當然地出現結果,若原因很明確,那所背負的精神創傷或許還不到太糟糕的地步。這種論點是有些過於獨斷,但原因不明確的煩惱或難以平心靜氣的惡心感與存在著明確理由的創傷,究竟哪一邊的狀況較為樂觀,或許是個相當難解的問題。有個該攻擊的對象,也看得見那個該攻擊的對象身在何處,也就表示還有得救。就算那個對象是已經過去的一段往事或過去的自己。


    總而言之,就讓我使用那個早已變得低俗不堪的醫學用語——精神創傷來囊括吧。這或許算是種自虐的行為,但打從我準備將這件事公諸於世就已經足夠自虐了,為了不讓自己再為這件事添上什麽附加價值,我才會刻意選擇「精神創傷」這個字眼。


    我能持續當個作家,其實是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因,甚至稱得上是我人生申唯一的精神創傷。與其他人相較之下,我的人生可說是十分風平浪靜——應該說根本無風無浪,十二萬分地平穩且平凡……而成為一名作家,也跟一般的就職活動沒什麽兩樣……不需要任何演技來演繹狀況,真正能拿出來說嘴的特別事件,隻有那麽一個。


    那件事成了我撰寫故事的基礎。


    ……說是這麽說,一開始還是得先鋪陳一些前置狀況讓大家知道才行。不是為了裝腔作勢,既然都決定要說出那件事了,我其實恨不得能一吐為快把事情交代完就算了。我也很想寫一篇頁數破千的大作(比起打破沉默,以現實層麵來說,我對這一點更有企圖心),但這本書並不那麽冗長。基本上,我本來就不善於寫長篇故事。


    我無法總是喋喋不休。


    尤其事情還關係到自己的時候。


    換句話說,所謂的鋪陳,是因為有必要我才會寫出來,就隻是這樣罷了。都隻是一些程序上的問題,就像把腳套進鞋子之前總得先穿上襪子。不管我這個人再怎麽特異獨行,也不會在鞋子外頭套上襪子。我又不是魔術師。


    正如前麵提及的,接下來我所要講述的那件往事,一般而言並不是會激起他人興趣的精神創傷經驗談。雖然是讓我持續當了十年作家的原因,但這本書絕對不是一本「作家指南」。


    我不想被大家誤會了。應該說,希望大家千萬別誤會。「原來如此。隻要累積這方麵的經驗,不管是誰都能成為一名小說家啊!」要是有人這麽想,我可是會受不了的。不過我的經驗必須先有個對象才能成立,不是想模仿就模仿得來,這又如何呢?這個世界如此廣闊,還存在著各式各樣的人類,我也不能斬釘截鐵地說自己的經驗絕不可能被模仿重現。所以一開始還是得先拋出『好孩子千萬不能模仿喔』這句基本慣用詞才行。


    說到底,會把那種經驗當成肥料灌溉自己成為作家的,大概也隻有我一個人吧。


    第二個需要鋪陳的前置作業,就是得先跟讀者們說清楚,這跟至今為止我所出版的創作故事不同,不是由我創造出來的,也不是依據現實寫出具有價值的架空故事,而是實際發生過的事情。以這一點來說,這部作品跟我過去所發表的其他故事之間存在著相當不同的逸趣。我會盡量注意別多作無謂的側寫與描述,這麽一來或許會缺乏娛樂效果,也沒有創作故事基本會有的巧妙起承轉合。我試著想像了一下,結構相當支離破碎,完全沒有計劃性可言,就如同現實一般。


    當然了,我不否認作者本身的敘事技巧仍未臻成熟,但現實本身就是如此,以故事內容來說,若被批評成荒誕無稽,隻能說你並沒有抓到我的重點。


    我隻是把曾經發生過的事實照實寫出來罷了。


    雖說是照實寫出來,但畢竟是發生在現實世界中的辜,身為一介生活在現代日本的社會人士,我還是有些不得不顧慮到的地方。也就是對於人權、個人情資等等觸及私人領域的顧慮。


    從這一段開始,我會盡可能不提及人名與地名,就算文中寫到了,那也都是經過變更的假名。我會以無法鎖定特定人士的手法來書寫,在某些地方或許還會出現支吾其詞的狀況也說不一定。


    這一點還請大家能夠諒解。大人遇到某些狀況時,是得采取成熟的態度來麵對的。盡管心智年齡隻有幼稚園兒童的程度,可人一旦活到了三十歲,還是不得不去注意到這些地方。無論我再怎麽特立獨行,也不至於天真無知到如此地步。


    接著是最後的鋪陳了,我必須告訴讀者們為什麽我會想把自己的精神創傷公諸於世。若不這麽做,讀者們就會一直猜測我究竟是抱著怎樣的盤算才會說出這件事,而忍不住先偷看結局。像這樣猜測作家的動機,邊讀邊想像的小說一點都不刺激有趣吧?


    況且,我根本打一開始就不打算說出這件事。我原本是想一輩子絕口不提,誰會滿心歡喜地把自己的精神創傷公開給其他人知道啊。又不是那種「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訴你吧」的好事,說實在的,我一點都不想讓別人知道那件事。應該說,我一點都不願意回想起那件事。如果能遺忘,我實在很想徹底忘記,那完全是一段教人忌憚的記憶。


    我原本是想把那段記憶帶進墳墓裏,一輩子絕口不提的。


    雖然不知道我會不會被葬在墓地裏,總之我就是想隱瞞整件事的始末,等死後一起帶到那個世界去。


    那我到底為什麽要把那件事講出來呢?其實理由相當單純,因為經常照顧我的責任編輯決定在結婚後離職了。與其說是經常照顧我,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被我添了許多麻煩,但我從來沒有為她做過什麽當作回報,也就是說至今為止我幾乎沒有給過她任何稿件,所以希望至少能在最後交出一篇令她印象深刻的稿子,算是以稿件代替報恩吧,難得我居然會湧現出如此有人情味的想法。


    如果能為她的編輯生涯所經手的最後一份工作添加一絲光彩那就太好了,為了這一點,就算要我把丟臉的私事攤在眾人麵前又算得了什麽呢?


    這根本不算什麽。


    盡管我剛才說過想把那段記憶帶進墳墓裏之類的話,但那不過是我的心情、我的一種打算,事實上那根本是不可能辦到的事。


    那是我總有一天無論如何都得說出來的事。


    隻不過此時正巧遇到一個開誠布公的好機會。以報恩當藉口,說出自己想說的,既能兼顧人情義理,又能完成義務,難道不是一石二鳥的好主意嗎?如此果斷的決心若被人說是別有用心,那大概就是吧。雖然我很不以為然,這麽人性化的情緒反應算什麽嘛。


    總而言之,就是這麽回事。希望讀者們也別想得太多,就聽我說、就默默地看下去便成了。為了謹慎起見,最後我再重申一過。


    這並不是杜撰出來的故事。


    而是曾經發生過的——一起事件。


    5


    你曾見過少女的身體變得四分五裂,散落一地的場麵嗎?我有。用不著多加贅述,那真的是相當衝擊的景象。在看到那麽衝擊的一幕後,我甚至有好長一段時間無法直視人類。我忍不住思索起人類究竟是什麽東西,不得不重新定位了人類的意義。


    那是距今十年前所發生的事。


    當時的我當然還不是個作家,卻是比現在的我對作家更有企圖心的二十歲青年。在我還不是什麽人物的時候——我想應該可以這麽說吧。拋棄裝腔作勢的虛偽,用淺顯易懂的方式來說明的話,就是那種隨處可見、希望能成為作家的投稿民眾。寫出(類似)小說的東西,到處投稿角逐各種獎項,我就是這樣一個年輕人。


    至於內在方麵,跟現在相比幾乎沒什麽改變,隻能說是個精神方麵絲毫不成熟的幼稚園兒童。比較當時與現在,我所具備的人性部分沒有什麽太大的偏差。但不管怎麽說,這都隻是我本人單方麵的想法,也許我美化了過去、卻對現在的自己感到自卑,又或者完全相反,隻是想盡辦法為自己找一個好理由,暗地裏其實還有許多不足為外人道的部分呢。站在客觀的角度來看,當時的我或許比現在更活潑;我現在的個性可能比當時更不輕易相信別人了。就連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已經改變的部分、不得不改變的部分、因外在的影響而改變的部分……或許都有吧。不,一定是有的。沒有反而才奇怪呢o


    光就這點而言,十年前的自己簡直像是另一個人啊。所以要寫的話,應該用談論他人的方式來寫才正確吧。如果是我,可一點都不希望十年後的自己在提起我的事時,用剖白的口吻來闡述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你是誰啊,你什麽東西啊,我可一點都不認識你,才不想聽你用一副什麽都知道的口吻胡說八道啦——到時我應該會忍不住這麽說吧。


    總而言之,這就是一個渴望成為作家的年輕人身上所發生的故事。


    他是那種隨處可見的年輕人。文章可以寫得很迅速,但也就隻是這樣而已。當時還是個大學生的他,對於寫報告或論文考試都很拿手,再往更久之前回溯,他從小在國語課堂上寫作文時,經常都是班上第一個交卷的學生。是個隻擅於寫作的年輕人。反過來說,他絕對不是擅長寫小說,否則怎麽會那麽努力向各方投稿了,卻總是石沉大海毫無音一訊呢。


    偶爾在時機湊巧的情況下,能收到幾間出版社的建言,這個時候我已經和好幾個編輯見過麵了,可惜的是我的作家之路並沒有因此開花結果。如果能有更高明的交際手腕,我肯定不會放過這種能一蹴登天的大好機會,可我卻一而再地任由機會從我的手中溜走。


    那些認為我『沒有前瞻性』的編輯們是正確的。當時的我很自負地認為「為什麽你們都不懂我筆下的有趣之處呢!』現在回過頭想想,我的作品確實欠缺了許多東西,就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種(類似)小說也一點都不引人入勝。


    那不是作家寫出的小說,而是希望能成為作家的人所寫的小說。


    如果能從擔任過小說新人獎的評審委員口中得到一些建議,兩者之間的差距其實是微乎其微的。就文法而言——也就是光就技術層麵來說,我認為專業作家與想成為作家的素人之間,其實並沒有太大的隔閡。不對,反而應該是想成為作家的素人對字句的推敲更為仔細謹慎。就跟比起實際開車上路的駕駛人,為了取得駕照在駕訓班學開車的學生一定會更謹慎地控製方向盤是一樣的道理。寫作就跟道路還有駕駛方式一樣,當然不能不去顧及一些細節,隻一味地想橫衝直撞。


    那麽,若有人問我:「作家與想成為作家的人之間有什麽不同?」先說好這隻是我個人的見解,我的答案是「能否在作品中『創造故事』這一點」。


    作家創造故事,但想成作家的人隻是在說謊而已。界線究竟在哪兒?到哪裏為止算是謊言,從哪裏開始謊言會變成所謂的故事,這完全是靠感覺拚湊出的個人品味,沒辦法確切地表明,從文字間做出判斷便是編輯所承擔的工作之一。而以他們的眼光來看,當時的我並不合格。


    當時的我隻是在扯謊,隻是個吹牛皮的家夥罷了。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對過去的自己太過無情,簡直像在自虐,但這些話並不是我說的,而是與我熟識的編輯對我做出的公正評價。


    創作故事與吹牛皮是兩碼子事,而擅長寫文章與會寫小說也是截然不同的。


    事到如今,我已經能理所當然地用稍帶批評的口吻聊起那段往事,但在當時,我完全無法認同這一點,也沒辦法敞開心胸接受他人的建議,隻會不停地埋首寫了又寫、寫了又寫。


    如果把工作量換算成焦耳或牛頓之類的單位,當時的我可能比現在更辛勤地在稿紙上耕作呢。不對,那時候半毛稿費都沒賺到,也不能說是工作,總之因為年輕嘛,一天下來幾乎都能寫上兩、三百張原稿用紙的量。


    寫小說這種話實在教人難以啟齒。硬要說的話,就是類似小說的東西吧。


    正因為曾有過那樣的經驗,才成就了現在的我,完全不考慮將來,找不到正確方向仍不斷地全力以赴,才讓我有今日的成就,這種話說起來是有些裝腔作勢,但我想應該就是這麽回事吧。會認為那是繞了不必要的遠路也是沒辦法的事。都已經走到這一步了,才意識到應該存在著更有效率、更平坦的道路也是沒辦法的事。追求夢想的人還談什麽效率問題啊,也許有人會因此斥責我的想法,但不管是誰、不管在什麽時候,都不想繞遠路做些徒勞無功的傻事吧。


    以我目前所處的立場,唯一一點值得稱讚的便是當時的我——


    他為了追求成為作家的夢想,雖然繞了不少遠路,但始終沒有迷失自己。


    從來不曾想過選擇其他職業,從來沒有放棄成為一名作家的我實在太了不起了。不過這或許是因為除了寫文章之外,我根本做不了其他事,由於自己的軟弱無能,才能勇往直前的關係吧。


    但如果沒有發生過那件事,可能我到現在依舊是一事無成,又或者我會因擅長寫文章的特性而找到其他相關職業……不,就是不覺得會有這種事發生,所以大概會選擇一個毫無關係的職業吧。世界上多數的人所做的工作都跟自己擅長的技能無關不是嗎?


    有句話說「別把喜歡的事當成工作」,事實上確實是有不少將喜歡的事當成工作而感到痛苦的案例,但能將自己擅長的技能當成職業,一般來說仍是種幸福、是種恩惠吧。


    那是很值得開心的事,所以我認為應該好好感謝那個孩子才對。那個孩子,那名少女。我隻是想想,絕不會真的去感謝她。


    具體的日期就別多加著墨了。


    季節也是。


    那一天,我正從當時租貸的學生單人套房式公寓踩著自行車前往大學。寫出這段話時我忽然想到,最近好一陣子我都沒有騎過自行車了,忽然覺得有些懷念,但在我把曾經發生過的那件事講述完之前,大概不得不與那股懷念過往的情緒持續對抗下去吧,思及此,實在是有些厭煩,好像連心情都受到影響了,但我還是會繼續下去的。


    難以判斷現在的我與當時的自己究竟哪一邊的自我意識比較強烈,但麵對當時把登山越野車當成通學用自行車的他,現在的我也不得不退讓一步吧。騎著明顯不適合出現在城鎮街道上的自行車,不是在車道間穿梭而是穩當地在人行步道上行駛,一個以安全為重的大學生。


    一如往常的上學路徑。我為了出席第一節課而奔馳著。雖然渴望成為作家,但相較之下,也算是挺認真上課的好學生。在大學這種地方,不喝酒的人多多少少都會遭到排拒,但再怎麽樣還是能到學校聽課。可即使會喝酒,像我這種毫無社交能力的家夥也不可能被邀約參加喝酒眾會或聯誼。


    總而言之,那是一段為了出席授課而必須經過的路程。我已經記不清楚大學與我租貸的學生套房公寓之間距離有多遠了,但以自行車代步大概也得花上一個小時左右吧。我的意思並不是兩者之間的距離很遠,而是這條路上的交通號誌實在太多了。我曾經數過一次,直到現在我都還能清楚地記得那條上學路上的紅綠燈總數。一共有三十二座。若把沒有設置紅綠燈的行人穿越道也算進去,應該超過四十個才對。


    那麽多的交叉路口,若沒發生交通意外才不可思議吧。


    所以就發生了。


    在因紅燈停下自行車的我麵前,一個國小女生被以她的身形根本無法比擬的十噸巨型大卡車給輾斃。其實我也不曉得那到底是不是十噸型的大卡車,可是看起來就是那麽巨大的卡車完全沒有踩煞車,就這樣直接撞飛了小學女生。


    與其說是撞飛,用破壞來形容或許更正碓。就如同我先前所敘述的,那孩子小小的身體變得四分五裂,肉塊、器官全散落在大馬路上。隻有她背著的書包安然無恙地飛到馬路旁。在沒有想到要放下書包的情況下,書包卻遭到主人放逐,這樣的描寫應該足以表現出她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吧。


    這種事真的在我眼前發生了。


    完全沒有呼救的餘地,這是件當場死亡的意外事故。


    因為是紅燈,換句話說,是那孩子無視紅綠燈穿越了馬路,但必須接受的懲罰卻是如此淒慘的悲劇。


    卡車立刻踩下煞車,但因剛才的意外衝擊,就算這麽做也無濟於事,卡車就隻是在越過斑馬線後突然停下罷了。


    這一天,一條小生命就此殞落了。


    以狀況而言就是這樣。隻是針對事發當時的狀況來說的話。


    但,要是大家在這裏有所誤解就不好了。近距離目擊這場悲劇性的交通事故,確實對我往後的人生帶來極大影響,也造就了我的精神創傷,但並非是讓我成為作家的契機。


    至今為止,我所發表的小說裏不僅是少女,各式各樣的角色都曾經曆過狀況各不相同的交通意外,那並不是因為我曾在這一天目擊了這場意外事故,我隻是單純想表達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就是如此頻繁。


    我經常目擊交通事故。不隻是在有許多交叉路口的這座城市,而是到處,出外旅行也好什麽都好,我遭遇過不少交通事故現場。這三十年來,我真的看過太多了。我以為這是很理所當然的事。連我自己都曾三度被輾過。一次是摩托車、一次是自行車、還有一次是轎車。這三次意外我都落得被送醫住院的下場。被摩托車輾過那次是我已經成為作家之後發生的事,在醫院裏我還是盡可能地繼續投入工作,但執筆速度還是受到影響,知情的人大概猜得出是哪段時期吧。但不管是住院、還是對工作造成妨礙,我仍認為那是很理所當然的事。


    不過似乎是我搞錯了,一般人好像不會像我一樣頻繁地遇到交通事故。最近在跟認識的人聊天時,我才知道了這件事。我當然覺得驚訝,但那個時候真正被嚇到的應該是那一位才對,想到這裏不禁讓我有些難為情。


    我並沒有到交通意外頻傳的熱門地點旅行的興趣,一切都隻能當作偶然。硬要說的話,隻能怪我是在這樣的星星底下出生的吧。與交通事故極有緣分的那顆星星。那到底是顆怎樣的星星啊?任誰都隻能歪著頭表示難以理解。


    在我見過的交通事故中,死亡並不特別稀奇,小小的生命就此殞落當然是場悲劇,但這時候發生的這場交通意外並不會讓我特別有所感觸。撇去我曾目擊過的那些例子不談,交通事故在這個世界上也不過是發生在短短一瞬間的事情罷了。


    隻是這件辜真的、真的就發生在我眼前,我還清楚地記得當時我全身都僵直了。在燈號由紅轉綠後,我還是沒辦法跨過斑馬線。


    不,這並不是我真正的心情。我隻是想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常的人類,才在回憶中添加了這段刻意的描寫。就連我會全身僵直,也與這場事故完全沒有關係。


    十幾歲時不太與人正常交際的我,相當欠缺感受他人疼痛的能力。一個小學女生被卡車輾斃了,就算腦子能理解這是一件悲傷的事,而事實上我也多多少少能產生悲傷的心情,但相對的,我的腦海一隅擔心的卻是飛濺四散的血液有沒有沾到我心愛的自行車上,我隻想彎下身仔細確認一番。這世界是怎麽看待這種人、怎麽稱呼這種人的,我再清楚不過了。我早已習慣被稱作怪人,但受到這一類的指責實在教人開心不起來。無論如何我還是隻能默默接受。能夠確定的是,我在十幾歲時一定是忘了好好學習人類應有的重要情感吧。


    可是,隻限於這一天,這一天我能提出一個藉口。關於那個女孩子的死亡,我既不感到悲傷、也沒有立刻衝上前去,所幸我還能為自己的冷淡找到一個好藉口。


    就在卡車發生衝撞意外的另一頭。


    有另外一個女孩子,她就站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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