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就算做這種事,已經失去的寶貴生命也回不來,但還是讓我們稍微將時鍾的針往前倒退幾格。那個被大卡車輾斃的可憐女孩子並不是一個人去上學的,她跟朋友一起,應該是兩個人正並肩上學的途中吧。


    在騎著自行車準備去大學上課的我麵前,她們兩個人似乎感情很好地走在一起。因為是小學生的步伐,騎著自行車的我馬上就能追過她們。我的坐騎雖然是登山越野車,但在人行步道上其實也沒辦法騎出太驚人的速度。


    當追上她們後,我才知道這兩個小學生其實並不是『感情很好的』走在一起。


    你又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又怎麽會知道她們兩個人的感情到底好不好?——也許有人會提出這樣的質詢,但就算我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就算我不是任何人,就算我連自己都不是,我也能明白。


    因為她們兩個正邊走邊玩掌上遊戲機。


    她們玩的是哪家出產的遊戲機?正在玩什麽遊戲軟體?她們當時有移動腳步嗎?這幾點我都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但我想她們玩的可能是不同的遊戲吧。就算她們玩的是同一款遊戲,當時的掌上型遊戲機也還沒有進步到可以在不連線的狀態下進行對打吧?


    她們隻是走在同一條路上,朝著同一間學校前進,分別玩著不同遊戲的兩個少女。我實在無法認為她們的感情很要好。


    不過這些推理都是後來附加上去的,那個時候的我根本沒辦法想那麽多。


    隻是回憶起來時,想起在那之後所發生的事情,才讓我覺得這兩個人應該是那樣的關係吧。


    騎著能飆出速度的自行車,我也正忙著往自己的大學前進,要是有那個意圖,我隨時都能加快速度超越她們兩個人,但這個時候我並沒有那麽做。


    畢竟人行道的空間也不是很寬敞,若想超越她們兩個人,必定會以幾乎快要擦撞上她們之中某個人的方式驚險掠過。對經常目擊交通事故的我來說,過上這種事當然是能避就避。就算能把意外頻傳這種事當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若是自己成了當事者,而且還是加害者的話,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的一件事。不對,或許正是因為我已經把意外事故當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為我太明白那種悲劇,才不願意成為交通意外的加害者吧。事實上,我到現在都還沒有取得汽車駕照,因為我太了解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無法負起責任』有多悲慘,所以直到現在我唯一能拿來證明身分的仍然隻有護照。一本護照十年內都不用更新,這可是我用來證明身分的重要寶物。


    但,回想起在那之後的狀況發展,就算多少有些勉強,我還是應該驅車追過那兩個女孩子才對。如果能因為我的超車行為,讓她們意識到「世界上就是有那種橫衝直撞的自行車,所以邊走邊玩遊戲是很危險的」的道理,或許就能避免之後發生的那場悲劇了。就算我不想超車趕過她們,至少也該按響車鈴啊。


    盡管自行車的鈴聲比不上汽車喇叭,但隻要一想到當我在她們身後按響自行車鈴聲時,很可能會嚇到這兩個小女生(雖然說本來就是為了嚇她們才會按響車鈴啦),我心裏就有些忌憚。我並不想嚇到那麽小的孩子……那個時代的小學生雖然不會隨身攜帶警報蜂音器,但她們要是因為被我嚇到而發出尖叫那還得了,當時的我或許也抱著獨善其身的想法吧。


    都說到這個份上了,如果因為我做了什麽而引發了更嚴重的事故又該怎麽辦才好?我明白這種問題計較起來就沒完沒了……但總之就是這樣。


    在那之後,她們依然玩著遊戲機,一點都沒注意到紅燈就這麽穿越了斑馬線,其中一人更是淒慘地遭到大卡車輾斃。


    其中一人。


    沒錯,被輾斃的隻有一個人,另一個女孩子則平安無事。這件事本身應該是值得開心的吧。與其兩個人都被輾得四分五裂,有其中一個獲救還是比較好的。理應是這樣的。雖然我本身對事物的情緒反應有些偏差,但大家應該都是這麽想的吧。


    可是,另一個走過斑馬線卻存活下來的少女所采取的行動完全吸引了我的目光。不不隻是吸引目光這麽簡單,因為就是那個少女的行為,才讓我的身體不由得僵直了。


    比起女孩子被撞得四分五裂、比起飛濺的鮮血沾到我心愛的自行車上,她的所做所為才是讓我全身僵直的最大原因。


    那個女孩首先注意到走在自己身旁的另一個女孩子不見了,於是她回過頭了解狀況。了解直到剛才為止還走在自己身旁的朋友,此刻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的狀況。


    在那之後,她采取了行動。


    她把注意力放回手裏的遊戲機上。


    就這麽佇立在原地。


    咦?這樣的疑問冒上我的腦海。她還要繼續玩遊戲嗎?朋友就死在她的身後耶?不對,她也許是想逃避現實吧。不久前還跟自己走在一起的人被撞得身首異處淒慘的死去,如果時間稍有偏差,也許同樣的慘劇就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這令人恐懼的事實侵襲了她的心智,而少女為了保護自己幼小的心靈,才會逃避似地把注意力放回遊戲世界中也說不一定。


    我換個方式重新審視了一遞,但並非如此。


    因為在那之後沒多久,少女馬上就停止了遊戲。她關掉遊戲機的電源,把它收進書包裏。然後才——


    「○○!」


    大喊了一聲(我沒聽清楚「○○」是哪兩個字組合成的名字)


    —她轉身往回跑,流著淚跑向已經變成碎片的朋友那類似頭顱的東西所在的位置。


    「○○,你振作一點呀!」


    少女大叫。同時抱緊了○○的頭部。看在其他人眼中,大概會覺得那是純真少女稚幼卻仍悲慟的呼喚吧。聽起來或許也是如此。至少在那群因交通意外聚集起來的圍觀群眾眼中,看起來、聽起來應該都是這樣吧。


    麵對一個嚎啕大哭的小女孩,除了同情之外不可能會有其他想法吧。


    但是,我看到了。我是唯一看到的人。那孩子站在斑馬線的另一頭,確實將玩到一半的遊戲存好檔後,才拔腿衝到朋友的身邊。


    我目擊了這一切。


    這就是u與我初次見麵的場景。


    7


    就算不曾見過被輾得稀巴爛,屍塊散落一地的小女孩,應該也能想像那是多麽淒慘的一幕吧。可是在那個時候,比起出車禍的少女(當然有先幫被卡車輾斃的少女祈禱,希望她一路好走),我更在意的卻是跟她走在一起的另一名少女。


    試著把那段回憶文字化後,可能會出現「唷唷唷,老師啊,瞧您說的那麽認真,但那孩子也不過是把玩到一半的遊戲存檔而已嘛,被您說的好像是件多不得了的大事似的。」之類的感想,為了避免讓讀者感到困惑,我就再說得仔細點,那個少女並不是無意識地做出那種行為,換句話說,那個少女並不是出自平時的習慣才把遊戲存檔的。而是在朋友被車輾過與玩到一半的遊戲之間相互比較,仔細考量過後決定了先後順序,於是她先依遊戲的規定玩到某個段落,玩到可以存檔的場麵確實將遊戲存檔,為了不讓遊戲機在跑動時不小心掉落造成損壞還不忘先放進書包裏,接著才跑到她親愛的朋友身旁,之後當然也不忘順序地大哭出聲。


    依照順序。


    沒錯,就像在穿襪子之前絕不會先把腳套進鞋子裏,她在把遊戲存檔之前,也沒有趕著奔向朋友身邊。


    我該怎麽定義這種異常的行為?假如說,隻是假如喔,假如她完全不把朋友的死亡看在眼裏,仍繼續玩著遊戲一個人往學校方向走去的話,我或許不會覺得她有多怪異。順帶一提,會這麽說可能是因為我太了解了。不管實際上到底會不會這麽做,但我本人就是會掉


    頭走掉的那種類型。


    我無法理解人類的痛苦。因為我本來就是個某部分的情感已經死去的人類。


    過上和自己無關的交通事故時,先不說加入搶救行列,我連圍在一旁看好戲的群眾心理都不是很明白。


    所以說,如果那個少女是這樣的人,我可能反而會有種找到同伴的感覺。良心和倫理觀念都一應俱全,但就是完全沒辦法與感情相互連結的人類。除了自己之外,我也認識幾個這樣的人,以個性來說,我當然不可能和那些人變得親近,但那種能互相分享「自己並不是孤單一人」心情的對象,要說是夥伴也不會太排斥就是了。


    但那個少女不一樣。她的精神狀態很正常,卻很明顯搞錯了事情緩急的先後順序。遇到這種情況時,無論是誰都會停下電玩遊戲,一股腦地衝向朋友才對吧。啊啊,必須把這件事逐字逐句寫成文章,實在讓我感到極端地不舒服……看情況我可能會翻回前幾頁,將某幾段文章的遺詞用句替換一下,但這段記憶果然還是隻能用精神創傷來形容。光是回想,我都覺得快吐了。一想起當時那個少女的一舉手、一投足,我就會全身不由自主地竄出雞皮疙瘩。


    你問我在那之後怎麽了?當然是逃走了呀。哪可能一直呆呆地繼續愣在那種地方啊。我的意識依然緊緊跟隨著那名少女,腳就像生根似的固定在地麵,有那麽一會兒的時間,我的身體僵硬得連動都動不了,但不管是意識或雙腳,我懷著恨不得能直接丟棄在原地不理的心情,硬是將自行車調頭了。


    反正這場交通事故也沒有我幫得上忙的地方。身為一個經常遇到車禍的人,如果今天隻有我一個目擊者的話,我當然會負責報警,也會幫忙照顧被害者,依狀況有時是照顧加害者,是因為我明白那是上天交付給我的任務(這跟感情無關,隻是身為人類的良知),但這次現場的目擊者甚多,根本用不著我幫忙報警,況且也沒有需要照顧的對象。因為從卡車駕駛座走出來的司機好像沒有半點釙傷。對大卡車來說,區區一個小學女生不過是彈指便能擊倒,不足掛齒的小角色吧。說不定連保險杆都用不著修理呢。


    話說回來,雖然目擊者眾多,但注意到被害者的朋友相當異常的人,不用說應該隻有我一個人吧。就這一點來說,目擊者徹徹底底就隻有我一個人。


    因為所有人過上交通事故時,都把注意力放在較有爆點的場景上,不會有人注意到那個僥幸逃過一劫的少女。說不定他們甚至沒發現那個正抱著被害女學生頭顱的小女生呢。


    當時是已經有幾款附照相功能的原型手機問世了,但並不普及,相機畫素跟現在相比也非常粗糙,所以我想,那個少女當時的模樣大概沒有留下任何紀錄吧。每當發生什麽狀況時,總會有一群愛湊熱鬧的家夥一起發動攝影大會,這點實在令我感到無比厭煩(順帶一提,我每次換手機時,第一件事一定就是砸壞相機的鏡頭。因為不想讓人以為我跟那些家夥是同夥的),可是回想起當時的狀況,我還真希望能有個人跳出來拍下那個少女的照片,哪怕隻有一張也好。


    這麽一來,就能確認那些眼淚,當時少女流下的眼淚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不過這都是因為我正在回憶那時的情景才會出現這樣的想法。當時的我腦海裏隻有一個念頭,便是以最平靜的方式迅速離開現場,僅此而已。


    希望不會被任何人發現,最重要的是別被那個少女發現。悄悄地、靜靜地離開現場。我放棄駛過斑馬線的念頭,應該說,我根本放棄出席第一堂課了。


    我想,今天就直接回家吧。回到家,躺在床上讀一本自己喜歡的書。這麽一來,一定能忘了剛才親眼所見的恐怖一幕,不管怎樣應該能或多或少忘了一些吧。我這麽安慰自己,再次踩動踏板,一直線地騎向不久前才剛告別的那棟學生單人套房公寓。


    以結論而言,這麽做實在不好。


    我不斷欺騙自己隻要回到家就安全了,完全沒注意到不知何時已悄悄膠著在我背上的那雙稚幼目光。


    8


    人是會遺忘的生物。隻是過著普通的生活,就會慢慢地一件件忘記不久前發生過的事。就算是當時認為絕不可能忘掉的大事件、再怎麽深刻的記憶,總有一天都會慢慢淡忘。


    所以才會有『欺騙自己』這樣的說法產生,隻要像這樣平靜地繼續過生活,或許總有一天我也能忘了跟那個少女有關的事。


    那雖然是段極具衝擊性、難以忘懷的記憶,但隻要之後過著平和穩定的日常生活,應該也不會演變成所謂的精神創傷吧。


    隻可惜情況發展並不如我所想像。


    事情就發生在『那之後』。應該說,在『那之後』發生的事,對我而言才是真正的重頭戲。到目前為止所發生的一切,不過是開端罷了。這種說法對那個被撞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的可憐少女或許太過於冷漠,但我本來就是個特別利己,喜歡明哲保身的人,不管是誰、不管再怎麽高貴聖潔的人物,比起他人的死亡,出現在自己身上的擦傷都更為疼痛吧。我並不認為隱藏這一點是種偽善,我也擁有覺得那種自我犧牲的精神很美的感陛,但就隻是擁有而已,老實說,是不可龍付諸實行的。


    自那天過了一個星期後,大概吧,我也不記得究竟經過了多久。時至今日我已經忘了正確的日期,但希望大家千萬不要認為是「喔喔,原來是件印象很淡薄的往事啊」,是因為那之後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實在太強烈了,相對地圍繞在周邊的枝微末節才會變得如此淡薄,再加上我所描寫的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情,我也有意模糊了某些場景就是了。


    無論如何,少女命喪車輪下的交通事故雖然令人感到悲傷,但再怎麽說,那也隻是場意外。基於道路交通法,因為是少女無視燈號闖紅燈在先,在量刑時也會將這點考量進去,若受害程度重大,司機還是得被關進交通刑務所收監……大致的流程應該是這樣,可那畢竟還是一場意外事故。卡車司機、卡車司機的家人、少女、少女的家人,許多人的人生都在那一瞬間產生了巨大的扭曲,但絕對不能忘記這其中並不摻雜半點惡意、敵意或任何人的加害意識。那隻是一場意外事故。


    跟發生在我身上的『那之後』不一樣。不,或許應該說是襲向我的『那之後』比較正確。在那之後所發生的事並不像天然災害或天地異變那種『意外』。


    沒錯。那並不是事故,而是事件。


    一開始我就說過了,所以才必須刻意模糊某些描寫方式。也許有人會認為我過於神經質或太在意,但若不這麽做,說不定就會無意識地傷害到與這起事件相關的人們不是嗎?當然我敢自負地確定受傷最深的就是當時的我,但也不能因此忘了顧及周圍的感受。正因為我對人類的痛楚相當遲鈍,才更應該比任何人都顧慮到這一點才對。


    以我來說,若是連以一介社會人士的身分生存下去這種事都忘記的話,我的人生大概也完了,整個人都算毀了。所以我必須隨時最大限度地去注意這一點,就算被譏笑實在太誇張,我還是會這麽堅持的。


    總而言之,(說不定這一整段都會變成以謊言堆砌出的記述,又不是什麽推理小說,關於記述的準確性希望大家就不要太強求了)一個星期後,我為了到學校出席第一堂課再度騎上自行車前往大學。


    要把依然深深刻印在心頭的那個少女異常的行徑給忘記,一星期的周期實在太短了,但又不能老當個家裏蹲(我已經記不太清楚當時是不是已經有家裏蹲這個名詞了,總之就當是種語意上的表現手法)。那時的我還是個大學生,當然不能動不動就蹺課。不對,大學的課堂其實對於學生出不出席沒那麽硬性規定,但我在某些奇怪的地方就是異常認真,既然都已經修了這門課,


    我認為就得確實取得學分才行。這一點至今仍沒有改變,可以說這種自我強迫的做法就是我的生活態度吧。


    但如果是為了安全起見,如果活得更謹慎警戒一些,我或許該藉此機會改變上學的路徑才對。在這座呈棋盤狀構築而成的城市裏,改變路徑明明是不可欠缺的環節之一,如果會一而再地檢查玄關大門有沒有確實上鎖,總是謹慎過活的我就應該趁早變更上學路徑才對。


    隻可惜當時的我想都沒想過這件事,就這麽踩著自行車馳騁在一如往常的上學路徑上,途中當然也會經過出事的那條斑馬線。


    事發現場隔天就被清掃幹淨,用清掃這個字眼似乎不太好,就說『處理』吧,已經處理過的馬路就像什麽事都沒發生過般地出現在我麵前。斑馬線的這頭當然擺了好幾束鮮花,那應該是與被害者同年級的學生供奉的,上頭還點綴著小孩子親手寫下的緬懷留言。明知道不該抱有這種想法,但隻要一想到那些留言中可能也有那個少女所寫的,我就覺得那些花束實在很恐怖,甚至努力不讓那些東西映入視野之中。


    從來沒有一條路上的紅燈會讓我如此詛咒忌憚,但在見過那麽觸目驚心的一幕後,我實在沒辦法不把交通燈誌當一回事。就算不是那樣,曾目擊過許多交通意外的我平常也都很謹慎地隻要黃燈一亮就會立刻停下,直到現在也是如此。因為沒辦法用飛的,我貝能乖乖待在原地等待綠燈亮起,在仔細確認左右都沒有來車後,才挪動雙腳騎過那條曾經發生意外的斑馬線。自行車的輪胎必須壓過不久前曾沾染了少女血肉飛濺的大馬路,我當然也覺得很冒瀆,但要是這麽說的話,這個世界上應該不存在從來沒死過人的座標吧。可能甚至連沒有殺人命案的座標都不存在。說得極端一點,活在世上的人們對死者本來就是種冒瀆。至少在見多了交通意外、死亡事故後,我當時的價值觀就是如此。現在我已邁入三十大關,當時的價值觀多多少少也有些改變,其實我自己也不是沒發現,不過現在不是說那種話的時候。


    現在該說的,是那個正穿過斑馬線,準備往前方的下坡路段騎去,希望成為作家的大學生身上所發生的故事。如同剛走過一段極不安穩的橋身,無法否定的是他當時的心情多少是有些放鬆的。但就算他依然繃緊神經,大概也避不開在那之後所發生的事吧。


    在那之後,我的自行車,我的登山越野車猛地停止了運轉。就算突然踩煞車,也不可能會以那麽唐突的方式停止運作,而正騎著自行車的我理所當然就這麽被拋了出去。彈飛到半空中的我沒多久就被狠狠地摔在柏油路麵上,利用這段騰空的時間先來說明一下我的自行車剛才發生了什麽事吧。我所騎的自行車車輪被人從旁插進了鐵製球棒之類的東西。對方並不是見縫插針似地瞄準了輪輻間隙,而是從一段距離外蠻橫粗魯地扔來了那根鐵棒。


    若有一點想像力,應該知道這麽做會讓自行車變得怎樣、騎在自行車上的騎士又會受到多大的傷害吧?不,就算沒有半分想像力,也該知道這是被禁止的危險行為。自行車的骨架經過這番折騰當然不可能完好如初,騎在自行車上的人也下可能平安無事。就算這樣的想法瞬間竄過腦海,也絕對是不能付諸實行的惡作劇。


    惡作劇?為什麽會忽然冒出不過是出自小孩子的小小壞心眼似的說詞呢?或許有些讀者會為此感到疑惑不解。甚至可能有人會提出「身為一名作家,不是應該更清楚地表達這是種犯罪行為,是有意圖的暴力傷害才對嗎!」這樣的見解。


    可是,這裏用惡作劇來形容才是正確的。因為幹出這件事的犯人,確實就是個年紀還很小的孩子。就年齡來說,既然無法以刑法將其問罪,在文章中也就很難用犯罪描寫來定義了吧。


    經曆過在半空中飄浮,最後終於以背部著地摔向柏油路麵的我幾乎去了半條命,全身上下都痛得不得了,連動都無法動彈。沒有以頭部著地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但仍免不了意識模糊。


    我想起了過去曾遭遇過的兩次交通事故。其中一次受的傷算是相當嚴重,但光就意外發生後的混亂狀況來說,根本無法與這一次相提並論。


    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事。


    我真的一點都不明白。


    如同之前所做的說明,有根鐵棒插進了自行車的車輻之間等等的狀況……都是事後才搞清楚的,當時突然被彈飛到半空中、又重重摔向地麵的我哪有可能注意到這些狀況。


    國中時學習過的柔道功夫在這時發揮了功效,我在無意識的狀態下擺出了能將身體傷害降到最低的姿勢,還好當時並沒有演變成骨折之類的重傷,但精神上卻承受了比骨折還要嚴重的創傷。如此不合常理的意外著實帶給我莫大的衝擊。


    唔……


    在那種混亂的狀態下,意識已模糊不清的我仰倒在地,換句話說,我是麵對著天空躺在柏油路麵上的,此時有一名人物湊上前來窺視著我的臉孔,同時遮斷了我的視野。


    人物,這種用詞似乎是有些誇張了。其實我自己也不曉得這種說法恰不恰當。因為那個正露出興味盎然的表情緊盯著我的人,是個看起來還很稚幼的小女孩……不對。


    這種刻意迂回的、過多描寫的敘述方式簡直像是在寫小說一樣嘛。我明明再三告誡過自己這不是故事而是事件,不是小說是曾發生過的事情,所以一點都不需要過度的文字贅述,想不到因為職業病的關係,我還是不由自主說了這麽多。


    遇到這種情況,應該隻是單純的職業病發,而不是個人的習慣顯露出來了才對。


    將過去曾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那起事件、那段往事以這種方式敘述出來,或許是我本人企盼著能藉此將那個孩子編寫進虛構的世界裏吧。


    這夢想若能成真就再理想不過了。如果能把那段過去、那種精神創傷變成故事中的一環,我應該就能得到救贖。但我也不得不意識到,這種想法實在過於自我矛盾了。


    畢竟如果沒有發生過那件事,肯定就不會有現在的我。先不管我會不會因此而無法成為一名小說家,但寫故事的執筆速度絕對不會像現在一樣。


    所以我無法否定那一段過去,更別說抱它當成虛構出來的情節了。我必須認同那起事件是確實存在的現實,我必須牢牢記住才行。


    但不能過度贅述。


    於是我隻需要說明——這時候窺視著我的小女孩就是一個星期前我所目擊的、那個在衝到朋友身邊之前還不忘將電玩遊戲確實存檔的女孩子——除此之外絕對不要使用什麽奇怪的比喻。


    除了不要過度渲染文筆之外,我還是得確實敘述出真正的事實才行。其實當時,我並沒有馬上認出那個窺視著我的少女,就是一個星期前的那個女孩子。


    因為那時我才剛被彈起又重重摔落地麵,除了腦子混亂得搞不清楚狀況,意識也變得模糊不清。但更重要的是,我從以前就很不擅記住別人的長相。


    說出這件事,可以當成是變相的公開自己就是與社會格格不入,換言之,對像我這種希望被大家當成怪人的家夥來說,這可是相當值得自傲的一件事,說得誇張點就是我從來不記得別人長什麽樣子,其實「記不住」才是正確的說法……但這樣的解釋聽起來好像是我的記憶力有什麽問題,恐怕會讓大家誤會了。我個人是真的覺得很自豪啦,但又不免有些擔心,單純以記憶力而言,我還挺有自信的。但有自信歸有自信,我還是沒辦法記住別人的長相。為了記住別人的長相而下足苦工,那種努力的過程我也完全無法理解,這或許才是最貼近事賁的說法吧。


    就像覺得出現在電視螢幕裏的藝人看起來全都一樣,或是沒辦法分辨雜誌封麵的偶像有哪裏不同,我想不管是誰都曾經過過這種狀況吧。


    隻要說出名字就好像曾在哪裏聽過,但放眼望去,每個人怎麽看都長得一模一樣之類的……就跟以上的比喻差不多,隻是我對於近在身邊的對象也常分不清楚誰是誰。


    當沒興趣的類型出現在眼前時,人類似乎就會出現這種現象。為了讓大家更容易明白,就用小說來比喻好了。在我這種重度推理小說迷眼中,推理小說可是有許多繁細的分類區別的,但在一般社會大眾的眼中,推理小說就是推理小說,全都是同一類型……唔,不對,用顏色來比喻應該比較容易理解吧。在畫家眼中,綠色、淺綠色、深綠色、淡綠色還有鉻綠色全是不一樣的色彩,但由不是畫家的人來看,那些色彩全都叫做『綠色』……奇怪,怎麽好像愈說愈糊塗了,總而言之,我就是沒辦法區分人類的長相。確實隻要見過麵、聊過天、說起誰是誰的時候,我還是認得出來,但如果那個人不在現場,就算給我看了那個人的照片,我還是完全搞不清楚。是不至於會說出「這不是我認識的人」,但也說不出「我認識這個人」這樣違心之論。我實在沒辦法把照片裏的這個人跟我認識的那個人當成同一個人。


    「老師啊,簡而言之,您就是對人類沒有興趣嘛,像你這樣的人居然還敢恬不知恥地當一個作家呢。」麵對這樣的指責,我當然會難過得垂頭喪氣,但如果能給我一個自圓其說的機會,就讓找主張正因為如此我才會立誌當一名作家啊。為了搞懂人類,我才會努力想成為小說家。無論如何,這確實是我想成為作家很重要的動機之一。以將來的夢想來說,這樣的理由是有些怪異,但若把職業當成生存的目的,我認為這樣的選擇是很正確的。


    話題似乎有些偏離了……總而言之,一開始我並沒有認出眼前這個窺視著我的少女,就是一星期前遇見的那個女孩子,相反地,我還以為她是擔心我而特地跑過來關心狀況的親切小孩呢。


    看在無法區分人類的我眼中,小孩子怎麽看都隻是小孩子,因為已經說好不要具體地詳加描述,我也不打算說出少女的外表如何又如何,就任由各位讀者去想像吧,不過我倒是可以透露一點助長大家對少女的想像,那就是——她看起來就是十足像個小孩的小孩子。至少從外表看來,她並沒有任何異樣之處。


    這並不是杜撰出來的故事,也就是說,她隻是個普通的小孩,是個再普通不過的人類。


    雖然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


    「…………………………」


    少女似乎開口喃喃說了什麽,但聽不清楚。當時我的意識已經相當朦朧,但另一個原因大概是少女的聲音實在太小了,而且她似乎不是在對我說話,也不是為了確認我還有沒有意識才出聲呼喚。換言之,她隻是在自言自語。


    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少女當時到底說了什麽,試著努力推敲一下,回憶少女當時嘴部的開合動作,我在想,少女或許是這麽說的:


    『沒有受傷嗎?』


    重複一遍,這隻是我的想像。從之後我所認識的少女性格與當時的狀況考量,才會做出也許可能說不定是這樣的推測。事實上,她所說的可能壓根不是這種會留下印象的字句。也許她當時隻是喃喃自語著『肚子好餓啊』之類的,想想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總而言之,如果是她,說出這種話也沒什麽好大驚小怪的,反而更讓人覺得合理。


    用不著多加著墨,我想讀者們應該都已經猜到了……可是這時還仰倒在地的我並不知隋……那個拿鐵棒插進我所騎的自行車輪輻裏的犯人不是別人,就是這名少女。


    明明是自己做出如此粗野的犯罪行為,卻還擔心彈飛出去的被害者有沒有受傷的純真少女。


    如果她真的有說那種話,也未免太過恐怖了。剛才我也說過了,隻要有一點想像力就該知道把鐵棒插進自行車的輪輻裏會引發怎樣的下場,就算缺乏想像力也該知道這原本就是被禁止的危險行為,可是少女真的是什麽都不懂才做出這種舉動,事後也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麽會變成這樣。


    有哪裏出現了偏差。基本來說,她就是有哪裏不太對勁。


    隻是這時候的我,因為沒聽清楚少女到底說了什麽,當然也就沒有為此感到驚懼戰栗,唯一能感受到的隻有布滿整片背部火辣辣的疼痛,還有對特地過來關心我有沒有問題的少女的感謝走情,然後我就失去意識了。


    對了,我要針對一事稍作修正。


    這個時候,我的越野登山車已經被破壞得再不敷使用了,但刺穿車輪的並非鐵棒。而是國小音樂課會使用到的直笛。一支高音直笛。


    9


    說是失去意識,其實隻是短短一瞬間的事。回溯那段記憶,我感覺似乎在柏油路麵上昏死了大半天左右,但這場意外畢竟發生在都市裏,一個大學生——而且還是個體型還算壯碩的男人,實在不太可能成大字型昏迷被長時間放置在人行道上無人理會。我可不記得自己是在這麽沒有人情味的城市裏求學的。事實上,在成為作家後因摩托車而起的那場交通事故一發生,我就立刻得到旁人的救助了。


    我起身環視周圍,發現少女已經不在了。不對,準確地來說,當時我的記憶太混亂了,醒過來時根本不記得那個在暈厥前直盯著我看的少女。換言之,我那時正處於半夢半醒的恍惚狀態,那究竟是我在現實中看見的少女或隻是腦海中的幻想,我真的搞不太清楚。不,不管是現實或夢境、不管她真實存在與否,其實我根本沒想那麽多。


    比起那個少女,我隻覺得無比丟臉,都活到這把年紀了,居然還會在人來人往的大道上摔了這麽一大跤,這樣的事實令我羞愧得無地自容。


    當時發生的若是摩托車的意外事故,狀況就又不同了,但都是個大人了居然還會『摔倒』,有過這種經驗的人應該都可以明白吧,那真的是非常丟臉的一件事。事實上,普通大人是不太有機會用全身來感受地麵觸戚的。說是大人,也不過是十年前我正值青年的時期,總之自覺就是這麽一回事吧。


    如果你的人生有這種空閑就試試看吧,在安全的場所(千萬不要跑到大馬路上做這種嚐試,如果不想被輾得四分五裂的話)、在柏油路麵上,請試著躺下來(當然不用刻意撲倒啦,隻要悠閑地慢慢躺下去就了。我個人推薦以仰躺的方式)。應該能找回許久不見的童心才對。我敢保證一定也會伴隨著許多孩提時代令人討厭的回憶。


    光是摔倒這件事就已經讓我覺得無比羞恥了。醒過來後,我隻恨不得能早一刻離開現場,根本沒多餘的心嗯去理會暈倒前窺視著自己的那名少女是否真的存在。


    當然,如果我能想起少女就是一個星期前我所目擊到的那名少女,可能不管遇到什麽狀況都不會在乎丟不丟臉了,隻可惜我實在沒辦法靠外表區分出人類。不以外表判斷一個人的好壞,說起來還真是高雅聖潔啊,但在這種狀態下完全不是那個意思。顯露出的反而是我沒辦法認清每個人所具有的特質,說是程度低劣也不為過……但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碓認全身上下都沒有見血,似乎也沒有骨折之後,我這才往自行車所在的方向走去。感覺明明像是被彈飛了幾百公尺,但事實不過就短短幾公尺的距離。


    也許有人會質問我:「看到插在輪輻間的直笛——那支高音直笛後,你怎麽還能氣定神閑一點都不疑有他啊!」我也隻能回答:「就是氣定神閑啊。」但誰又能想像得到呢?想像那個瞄準自己所騎的自行車車輪,用力扔出直笛的小學生身影。


    那樣的構圖未免太過滑稽,其中還包含了隻會把人逗笑的瘋狂啊。至少在虛構故事的世界裏是不會做出那種描寫的。因為是事實我才把這件事說出來,但又擔心大家會不會不肯相信。


    總而言之,基於現實層麵的考


    量,我認為『這支直笛應該是哪個小學生不小心掉在路旁,因為某種反彈作用才被卷入我的自行車輪輻之間』。從現場留下的物證來看,我也隻能做出這樣的判斷。光是能做出如此基於現實考量的判斷,我就覺得自己夠了不起了。考慮到必須麵對愛車——我那台絕對不便宜的登山越野車已變得殘破不堪的心境,我應該可以說是相當理性了吧。


    也可以說我的感情細胞全都死光光了。


    於是我扶起半毀的自行車,也順手撿起了那根直笛。要是把它留在現場,說不定會有其他自行車發生跟我同樣的慘劇,所以我認為應該把它移到別的地萬才對。反正這根直笛已經傷痕累累無法再被當成樂器使用了,就算把它留在馬路中央也無濟於事。


    掉了這根直笛的小學生還真是可憐啊,搞不清楚狀況的我居然還同情起別人,真是有點可笑。


    總而言之,最後我就推著後輪已毀的自行車繼續前往大學。完全沒有注意到我的學生證被人從錢包裏偷偷拿走了。


    10


    當時的我也知道有種會表麵假裝關心,實則是想竊取他人財物的犯罪者存在。但我沒想到自己竟然會淪為被害者,我甚至想都沒想過遇到這種狀況的可能性。如此說來,當時的我的確不像現在這麽疑神疑鬼的。


    現在的我很怕扒手,不管是坐電車還是坐飛機時,我都完全無法入睡。更何況是在人來人往的大道上,就算隻是陷入短時間的昏迷狀態,清醒過來首要做的應該就是檢查錢包和自己身上的所有物才對。


    唔,不過當時我還有得趕去學校上課這個明確且重要的目的,有些地方沒辦法顧慮周全也是理所當然的,盡管如此,也不能說當時的我就擁有豐沛的人性啦……


    如果這一天在課堂上有使用到學生證的機會,我或許就會注意到學生證從錢包裏消失了,但我並沒有這種機會。做為必要的情報,我就先在這裏公布好了,那張學生證上記錄了我用來生活的套房公寓住址。


    把壞掉的自行車停在停車場裏(推著後輪扭曲變形的自行車走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到還得一路牽回家我就感到十分厭煩,明明還有其他更該感到厭煩的事才對),我總算勉強趕上第一節課,那一天我在大學裏度過了普通的一天。因為之後找暫時離開了校園一陣子,那一天應該可以算是我所度過的最後一天日常生活吧。


    說是這麽說,但為了我渺小的名譽著想,我必須強力聲明自己並沒有遲鈍到連一點不好的預感都感覺不到,所以我才會把原本隻是想幫忙移個位置的那根直笛帶到學校來。直笛已經傷痕累累到沒辦法再被當作樂器使用了,既然如此,隨便找個垃圾桶丟棄不就好了嗎?不,我絕對不是忘了該把它丟掉,換句話說,我並不是沒有扔了這根直笛的機會,可是一想到這是某個小學生弄丟的東西,我就沒辦法輕率地把它丟到垃圾桶裏。


    隨意丟棄屬於別人的東西,而且丟的還是小孩子的東西,實在很難把這種事歸類到與罪惡感無緣的範疇內。但這是別人弄丟的東西,而且因為這東西害得我從自行車上被拋飛,出了一場小車禍,親身體驗了這麽不愉快的經驗還能這麽想的我真是個濫好人啊。


    隻可惜事實遠比我以為的還要殘酷,隻是這個時候的我還不曉得。上課時,我把不知該如何處置的直笛擺在課桌上仔細端相。既然如此,就別管之後會怎樣,幹脆佯裝不知把它丟在現場就好了嘛,或是假裝忘了就這樣擺在教室裏……當時我的腦海裏就是在想這些事。


    我在課堂上閑得胡思亂想,並不是因為大學是個好混的地方,而是在課堂上我也沒有對象可以交談的關係,會有如此消極的念頭也隻是剛好而已。


    思緒遊移時,我忽然注意到那根直笛上貼著一張貼紙。小小的貼紙用黑筆寫了幾個字。


    『4—1 u』


    是直笛主人就讀的班級和名字。那張貼紙上寫的當然不是英文字母,而是一般名字(用平假名寫成),但我不能在這裏公開。其實一開始我連幾年幾班都想留白帶過,但這麽一來就什麽事都無法傳達了,所以我還是寫了出來。考慮到日本有多少個四年一班,光是這點線索很難說我泄露了什麽個人情報吧,而且隻需加上以下這句注解就沒問題了。『本文中出現的班級代號都是刻意更改過的數字』。


    從摔倒到進教室聽課已經過了好一段時間,身體上的痛楚不再那麽明顯,我也好不容易從登山越野車的機械事故(實在太殘暴了……)打擊中稍微重新站了起來,漸漸地開始對那根直笛產生了一股異樣的感覺。


    難以隨手丟棄他人所有物的心情、或是破壞小孩遺失物的罪惡戚,除此之外還有各種不同的情緒都因應而生……全都圍繞著這支直笛。


    話說回來,一星期前的那個少女所背的書包,好像也插了一支裝在藍色袋子裏的直笛……?我雖然記不住人類的臉孔,再重申一次,我絕對不是記憶力很差,人們的某些部分(服裝、發型或身上的裝飾等等)反而很容易留存在我的記憶中。所以我才會在這種情況下,想起那個少女也帶著一支直笛,而我手上的這支直笛讓這些片段的記憶慢慢地連係起來。如今仍深深烙印在腦海裏的那個少女,終於與我手裏的這支直笛產生了交集。


    當然要這麽說的話,那個被大型卡車輾斃的被害少女書包裏的確也插著一支直笛(仔細想想,那一天四年一班(假)應該有音樂課吧),但既然要上音樂課,那個少女又怎麽會把高音直笛扔向我的自行車呢,這樣的理論實在難以成立。


    這並不是推理,隻是我的直覺罷了。


    在摔倒之後窺視著我的少女視線,回想起來也是確實存在的……難以言喻的奇異不安戚,正確實地一寸寸侵蝕著身在課堂中的我的心靈。


    要說這是不祥的預感未免太具體,但相對地,或許也有些過於漠然了,這是之後讓我產生「果然啊」想法的伏線,大概也能當作是我在自誇吧。可是仔細想想,接下來我就得開始敘述過去的自己所經曆的殘酷遭遇了,卻隻是在事前聲明自己也曾出現過不好的預感,我還真是個丟臉的家夥啊。偶爾我也會搞不清楚自己的個性到底是怎麽回事,正如現在。


    無論如何,隨著時間不斷流逝,教授的講課仍在繼續,我心中的不安情緒也不斷增大,漸漸地變得愈來愈坐立難安。我總覺得自己似乎做了什麽天大錯事。比喻來說,就像在rpg遊戲裏迷失在一旦走錯就絕對沒辦法破關的路途上、又像是狙下無可挽回的錯誤,再不就是沒帶任何武器迷失在叢林裏之類的感覺一路竄流到我的四肢末梢。


    但這都是感性上的表達方式,以理性來說,我當然是否定了為此感到惶惑不安的自己。一定是自己太多心了,實在是想太多了。所以我才會一而再地確認有沒有將門上鎖,才會一整天裏一直不斷洗手,這算是某種精神上的疾病吧……不,我明白的。雖然當時的我比現在好多了,但我還是很討厭自己的過度小心翼翼。


    年複一年,我動不動就擔心東掛念西的天性有增無減,事實上,就算現在都三十歲了,在把原稿送交出版社之前,我至少會把已封緘的信封拆開三次確認還有沒有哪裏不足需要修改的地方。所以我家裏常常都會準備百份以上的信封。這個時候的我的確還沒那麽容易事事擔心,但依然是個不管是怎樣的信件在寄出前都還會再打開來檢查一遏的青年(確認有沒有放對信啦、或是有沒有不小心夾進私人紙條之類的,總是會為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擔心,隻是現在妄想更變本加厲了),思索了太多『不祥的預感』,連我都有些受不了自己。不,早就已經超越受不了的程度,我忍不住對自己的鼠肚雞腸感到可悲。


    我也曾認真地煩惱過「憑我這樣的精神狀態


    將來真的能成為作家嗎?」,不過看來是我太杞人憂天,因為我確實成為一名作家了,而且這個時候我該擔心、該煩惱的可不是這種事情。


    讓我們接著說下去吧。在課程,也就是當天排的課全都結束後,我便放學去了。跟國中、高中或小學的情況不同,把從大學回到住宿的地方稱作放學究竟恰不恰當這點我也仔細想過,卻得不出一個正確答案,總之我回家了。時間到了就回家,就是如此理所當然的事。盡管懷抱著近似漠然的不安情緒,我還是沒有特地改走其他路線。


    回想起來,我大概是那種對於改變日常生活形態很沒轍的人吧,不管是現在還是過去,我總是走同樣的路線去同樣的地方……這麽一說,我好像也總是吃同樣的食物。寫出這段話後我才意識到這一點,不管是坐電車還是坐飛機,我幾乎都是搭上同樣時間發車/出發的班次。對於預定外的狀況和突如其來的意外,我似乎都有些厭惡的傾向。


    對於工作也是如此。我現在都是每天早上五點起床開始寫作,以這種行為模式當一名小說家,但相反地,要是沒辦法在早上五點醒來的話,那一天我就沒辦法工作了。真的是連一個字都寫不出來。如果有哪家文具廠商製作出以十分鍾為單位的行程記事本,我肯定會買上個幾百本吧。我所追求的就是完全按表操課的生活。


    我明明想當個怪人,卻又厭惡日常生活發生變化,連我自己都搞不懂這是怎麽回事。我不禁會想,世界上真的有這種家夥嗎?這種家夥存在於世界上真的沒關係嗎?話說回來,有段時期我很討厭麻煩製造者( trouble maker)這個字眼。我想,我討厭的應該是這個字眼裏隱含的那種微妙積極感吧——那樣的我,現在卻老是寫一些有麻煩製造者出現的小說,人生還真是不可思議啊。而那樣的我在某天遇到了意外狀況……也就是目睹了一場交通事故,沒去學校而是直接回家,果然也是因為感應到某種預感的關係吧。


    而我卻選擇對那樣的感應保持緘默,對於隻要唯唯諾諾順從就好的事情,我卻反其道而行,選擇像平常一樣去大學上課,再像平常一樣回家,連我都不禁對自己如此喜歡規律的作息感到無奈。


    經曆過之後的經驗,如果我能稍微學會教訓,也許就不會有現在這個過度喜歡規律生活的我了吧,說是這麽說,但就算經曆了之後的那些經驗,我還是一點都沒學乖。正因為照著日常規範行動,才會讓麻煩找上身……我總是一如往常地走在意外的種子已然開花結果的道路上,卻沒學會別總是過得這麽一如往常。可是啊,就算大家都苛責我是個學不會教訓的男人,就算我明知道眼前這條路上埋著地雷,我還是一如往常地選擇走過這條路吧。一如往常地。


    在當時,我也『一如往常地』回到了公寓。不,更確切一點來說,跟平常不太一樣,我不是騎著登山越野車,而是一路推著它走回來的,所謂的日常規律在這個時候就已經算是崩解了吧。在有打合約的停車場裏,我把令人煩惱不知該丟棄還是該送去修理的登山越野車停好(這一段我故意寫的很有小說風格,而且這跟故事本身完全沒有關連,所以我就先爆個雷好了,到頭來我還是把這台登山越野車丟掉了。這也是我直到現在依然保有的壞習慣,我對於『送修東西』這件事非常不擅長。不管價格再怎麽昂貴的東西,就算送去修理也花不了多少錢,但每當東西損壞時,我就會淘汰買新的。我認為東西就該使用到壞掉為止,壞掉了也就表示那東西的壽命已盡,適就是我的思考模式。所以我從來沒有申請過家電製品的保固延長服務。因為我並不需要故障時的維修保固。要說這又是怎麽樣的心理呢,大概就是不想讓別人觸碰我的所有物吧。所以我把那台登山越野車丟了,後來又買了相同款式的新車),然後走進公寓裏。


    那裏的確是我曾住過的地方,但都是十年前的事了,其實我已經不太記得究竟是一間怎麽樣的公寓。我並沒有想當井原西鶴(注2)的意思,但自從我開始一個人生活後,很頻繁地平均一年就會搬一次家,所以說這個時候我住的究竟是問怎麽樣的公寓,我的記憶真的相當模糊了。現在我最想記起來的,就是房門有沒有自動上鎖功能……不,我想應該沒有自動上鎖的功能才對。以之後的發展來說,如果是自動上鎖的門那就怪了。


    那時候的我到底是住在怎麽樣的公寓裏呢?寫出來的話大概就能鎖定是哪一帶的房子了,不,我當然不會公開這一點。雖說是十年前的住處,但還是會泄露個人的情資。那棟公寓現在一定還存在著,裏頭一定也還住著人吧。


    我走進公寓,爬上了樓梯。明明是棟六層樓高的建築,這棟公寓卻沒有設置電梯,而我就住在公寓的六樓。當時還很有體力的我並沒有想得太多,現在回憶起來根本就和苦行僧沒有兩樣。我誠心祈禱那間公寓如今已經改建成一楝有裝設電梯的寓所了。


    走到自己租貸的套房門前,到了準備把門打開時,我終於發現鑰匙並不在身上。


    奇怪?


    是在摔倒的時候弄丟了嗎?


    2 井原西鶴(1642~1693)。江戶前期的浮世草子(江戶時期的一種小說類型)作者、俳士。著有「好色一代男」、「本朝二十不孝」、「日本永代藏」等書。


    腦海中浮現再普通不過的疑問,我找遍了身上每一個口袋,也仔細翻過包包的每個夾層。我原本就是個極其謹慎的人,應該說我本來就是個過於膽小又神經質的人,很少會有掉東西的時候,可是有的時候還是會不小心把錢包或手表忘在出外旅行時住的旅館裏(出外旅行時,我不會在錢包裏放除了錢以外的貴重物品,從這種地方就能看出我謹慎的個性)。對不是這種個性的人來說,或許很難理解這樣的思考邏輯,但因為我平常就是那種會一再確認每個小細節的人,一旦發現鑰匙不在自己的口袋裏,比起焦慮不安,反而還滿能平心靜氣接受這樣的結果。懷著「都那麽謹慎注意了卻還是弄丟,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啊」的幹脆和「就是因為會發生這種事,平常在小地方就很謹慎的自己果然沒錯」的開朗,我反而會挺開心的,然後就漸漸變得愈來愈別扭不坦率。這裏敘述的對象雖然是過去的自己,但要以客觀的角度書寫真的很不容易。如果能把過去的自己和現在的自己切割開來就算了,偏偏長到三十歲,我的個性依然沒有半點改變。


    出人意料的是,我這才發現就算沒有經曆過精神創傷,我好像本來就不太正常。這麽一來,我究竟夠不夠資格去責備那名少女呢?立場似乎變得有些微妙了。不對,應該是有的。我應該是有資格去責備她的。隻要一想起在這之後襲向我的悲劇,不管我對那孩子說了什麽、不管我選擇以怎麽樣的手法來表現,應該都是可以被原諒的。


    這時候雖然已經注意到鑰匙不見了,卻沒有發現學生證也不在自己身上。所以直到這個時候,他都還沒有意識到自己陷入了怎麽樣的窘境之中。如果可以的話,我真想從名為現在的未來向過去的自己出個聲,要他再多注意一點。


    但相較之下,我還算是相當冷靜的,先和公寓管理公司取得聯係,請他們用備份鑰匙幫我把門打開……不是這樣的,既然鑰匙都弄丟了,為了小心起見,還是得請他們幫我換一副鎖才行……我連這種事都想到了。


    然後我又摸了摸口袋試著再找一遏,經過再三確認還是找不到鑰匙,便拿出手機按下為了這種時候而特地輸入到電話簿裏的管理公司電話號碼,與他們取得聯絡。


    得到的回應是鎖匠會在三個小時後直接到公寓去,請先把換鎖的錢準備好等著。存回到家之前突然多出三個小時的空白時間,我該如何打發呢?其實也沒什麽特別的事好做,就到附近的書店(說是附近,也是相隔好幾公裏


    的距離)買幾本書,到公園看書來打發時間。


    明明應該有更具意義的消磨方式……不對,身為一個以成為作家為誌向的年輕人,怎麽能說看書不是有意義的消磨時間方式呢,可就算婦此,還是有所謂的但書存在。


    不是還有其他更應該做的事嗎?


    像是衝去找警察求援之類的……總而言之,一定有什麽其他更應該做的事。


    但我什麽也沒做,隻是花三個小時看完一本書,心想著這本書還真是有趣,邊動身回到公寓與鎖匠碰頭,請他幫我打開房門。


    換鎖的作業前後加起來不到三十分鍾。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玄關鎖頭的構造,忍不住有些雀躍,我心想這應該可以用來當作以後寫小說的參考吧。隻不過直到現在,我從來沒有機會在自己的小說裏寫出為玄關大門換鎖的場景。


    付了(記得應該是一萬日圓左右的)換鎖費用後,我送走鎖匠,總算得以進入自己家中。


    進入這個——已經被侵蝕的屋子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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