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五一節前, 鄧鑫因為結婚一事發現了自己的身份證號碼與李明的重合了, 兩人因此開始認識。


    “我和他統共就打了三次交道。”鄧鑫說, “第一次就是在婚姻登記處。”


    “我老婆鬧得凶,我隻好找工作人員的茬兒。恰好婚姻登記處留有李明的聯絡方式,工作人員就幫忙將人喊了來驗明正身,我老婆這才放了心。之後接下來,自然是我倆商量著改身份證號碼的事情了。”


    “我和他的身份證號碼重了,其中一個肯定得換號換證,不然以後還會鬧出類似的麻煩事情出來。一番商量,最後是由我換的。”


    “李明說,他在燕城有房產、有物業……有各種資產,要是更換了身份證號碼,會很麻煩的, 得跑很多衙門和單位去更新留底資料。而我才將戶口落戶到燕城不久,沒房沒車也沒買社保。”


    “我看人專程跑到婚姻登記處來作證,讓我媳婦安心, 人本來沒這義務的, 我覺得他很夠意思,所以我就說兄弟,那就我去換證吧。因為這,他請我和我媳婦一塊兒去高檔酒店裏吃了頓飯,喝了瓶十一窖的茅台。”


    “十一窖茅台, ” 鄧鑫緩了緩, 喝了口茶潤喉嚨, “兄弟,你知道茅台酒幾號窖池的最好麽?”


    “……不知道,我隻想知道你和李明之間的事情。”


    “是是是,”鄧鑫訕訕的錯開裴振亨嚴厲的目光,不再東拉西扯,一口氣快速說完:“第二次是他主動找到我,想讓我去某投資公司代他簽份投資合同。”


    “第三次還是他主動找來,說前次投資被騙,錢款快要不回來了,已經報案。因為之前簽合同的人是我,所以想請我出庭去做個證,說是隻要法院判那個投資公司的老板詐騙罪成立,他就能申請法院強製執行對方的財產,把投資款拿回去了。”


    裴振亨一字不漏的認真聽完,仔細的捋了捋鄧鑫交代的事情,疑問重重,“他為什麽要以你的名義去我的公司簽合同?”


    “哦,理由就是我在法庭上說的那樣。他老婆將他的錢看得緊,他想把私房錢偷偷投資出去生金蛋。他說投資理財公司很多美女,一旦個人信息透露了,那些女人就會想方設法陰魂不散的纏著你,要你往公司繼續投錢,還有的女人懷著別的目的接近他。而他老婆查他的崗查得嚴,他和老婆很恩愛的,不想因此鬧得家庭不睦。”


    “胡說八道!”裴振亨低嗤道。


    但是他私底又不得不承認,投資圈良莠不齊,市場上的確有些投資公司走歪門邪道,用美色~誘惑金主一步步投入越來越多的錢購買各種類型的理財產品。


    就是因為有這樣的老鼠屎在,才壞了一鍋湯。好好的投資理財,變成了色情業,變成了地下錢莊,變成了為他人洗錢的中介機構……


    那個李明想必對這個圈子比較了解,所以才如此的小心謹慎。


    無良同行的存在雖然壞了投資這行的名聲,可不也襯托得他當年高貴冷豔麽?


    裴振亨想開罵已找不到措辭,再問:“你代他簽?合同上個人信息留的都是你的,那個李明就如此放心?”


    這就是導致他當年在法庭上會理直氣壯的說投資款是客戶劃過來的根本原因!


    “我倆的身份證號碼不是一樣的嗎?”鄧鑫嘿嘿一笑道,“那個時候新身份證還沒辦下來呢,所以我還用的舊證。”


    “可是名字不一樣啊。”


    “這個具體我就不太懂了。”鄧鑫的嘴角癟了下,“李明他覺得放心,覺得沒問題就得了,我沒深想。而且我隻是代簽合同,我又不真正投錢,我管那麽多幹嘛?興許,他到時候可以做一份假的更名證明提供給投資公司吧。”


    “一份假證明那才花多少錢?幾百塊就能搞定了!做得還能跟真的似的,幾乎可以以假亂真了,我猜可能是這樣的。”


    鄧鑫頭頭是道的給裴振亨分析道:“你想想,投資公司會去派出所查他改沒改姓名嗎?明顯不可能撒!身份證號碼對得上就行了,一般人都會認為這是識別一個人的唯一特征!”


    “再說了,投資公司關心的主要還是錢財能否到手,它才不會管你到底是李逵還是李鬼跟公司簽的合同。最好你簽合同的人出問題,這樣我就不用歸還你的投資款了,你說對吧?”


    這個說法還真是人之常情,再正常不過了,竟讓裴振亨無言以對。


    身份證號碼重合這事情一般人想不到。


    當時他公司的財務人員也許發現了劃款人與簽合同的人姓名核對不上,也許沒發現。重點還是著眼於身份證號碼,因為隻覺身份證號才是辨識一個人身份的唯一特征。這個想法根深蒂固了,才導致了他當時也這麽認為。


    此外,還有個把持了財務部的古佳佳誤導了他。


    可是,在法庭上李明根本就沒提過簽了合同的事情啊,隻說自己投了錢。


    有合同不提,那他當初又為何要處心積慮的讓鄧鑫去梧桐投資代他簽合同呢?


    這麽看來,那李明問題很大啊。


    但是……


    裴振亨看看鄧鑫。


    這是一個生意人。


    無奸不成商。


    “他讓去簽合同你就簽?還是用的你自己的身份證信息,就沒好處?”他開門見山的問:“李明讓你辦這事兒,給了你多少錢?”


    不給錢,鄧鑫會辦事嗎?明顯也不可能。


    鄧鑫臉上流露出尷尬之色,悻悻的拱手道:“大兄弟,不多,統共才三萬。我虧死了你知道嗎?我這些年吃的藥,比這點錢多多了!”


    “統共三萬?2010年那個時候,很多人工資也才幾千塊一個月吧。”裴振亨並不會被他的話輕易就勾起惻隱之心。


    “雖然你開汽配行,也許會覺得三萬塊少了。然而恰恰是做生意的人,特別是像你這樣自己開個門麵,起早貪黑,事必親躬的小生意人,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賺錢的機會。”


    鄧鑫聽得神色越加尷尬,最後頹敗的朝他比了個大拇指,恭維道:“兄弟,你這話說得很在理!”


    “簽合同,李明給了我一萬。後來他讓我上法庭去作個似是而非的偽證,我提價了,價錢翻倍,也就是兩萬。總共就三萬塊錢,真的不多。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錢,我覺得風險不大,不賺白不賺啊,所以就答應了。”


    裴振亨抿直了雙唇。


    這個答案令他回頭想到了李明的怪異行為。


    他這個問題問得是有深意的,就是想探一探鄧鑫是不是性格狡詐。


    李明讓鄧鑫為他代簽了合同,上法庭的時候卻又壓根兒不提這份合同,僅僅以被騙股民的身份提起上訴。


    裴振亨便想到了另一種可能。


    事情發生的時間很緊湊,所以難道是這中間這個鄧鑫反悔了,想要借合同訛詐那兩百五十萬?


    鄧鑫是用自己的身份證簽訂的合同,在其中一人的新身份證沒有拿到之前,李明手上的合同就跟身份證信息不能完全匹配,所以鄧鑫極有可能是見錢眼開了!


    裴振亨記得當時這鄧鑫上法庭作證的時候,很關心那些投資人的錢能不能要回去,還曾經說過自己有合同,其他人沒合同這樣的話,有些幸災樂禍,又有些……一言難盡的貪婪之意!


    也許他猜對了,因為鄧鑫表現出來的出爾反爾行為,讓那李明意識到通過合同要回錢款不太可能,幹脆加入被詐騙的股民大軍,這樣一樣能要回錢。


    想到這種可能,裴振亨就意味深長的看向鄧鑫,“你先前說李明讓你去代簽合同,你沒深想,是真的沒深想?”


    鄧鑫神色局促,在對方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他終於耷拉了肩膀,投降道:“想還是想了的。我當時想,要是他真的投錢了,老子就拿著那份合同去找投資公司要錢去!”


    “結果這個主意還在我腦子裏猶豫盤旋呢,那李明就跑來說,那個投資公司的老板是個詐騙犯,投資款快要被那老板揮霍光了,怕一分錢都要不回來,希望我上法庭去做個證。不利那老板的證人證言越多,官司就越能夠贏,也許還能收回來點殘渣剩羹。”


    “我當時聽到這個消息,挺同情他的。我想賺快錢,就隻要了那兩萬塊做證人的錢,其他的想法都打消了。畢竟人家虧了二百五十萬,我要心黑冒他名頂上,那真是一輩子都良心不安。”


    “兄弟,我這個人真的就是愛貪點小錢小便宜而已,心不壞!我的格局也就隻在這裏了,所以你看,你坐牢八年出來,我的日子是越過越回去了!”


    裴振亨:“……”


    “你想貪那二百五十萬也不是那麽容易的。”裴振亨道。


    “可不是?”鄧鑫笑得一臉諂媚,“我那個想法就是自娛自樂一下而已。”


    “錢是從他那裏走的,官司要是打贏了,肯定也是退給他啊,我又拿不出二百五十萬的銀行劃款證據。而且那時候我的身份證號碼已經變了,他能提供與合同一致的身份證號碼,外加搞一份偽造的改名證明,一切就對上了,誰還會去關注這中間出了我這麽個小插曲呢?你說是不是?”


    似乎是這麽回事。


    鄧鑫的一切說辭感覺都說得通。


    但是裴振亨總覺得哪裏有問題,接收到的信息十分繞,繞得他頭暈,卻又不知道到底是哪裏繞,反正就覺得迷霧並未消散。


    想了想,又不解的問:“簽了合同就等於法律生效了啊,你就不擔心他挖坑坑你?”


    “擔心啥呀?”鄧鑫卻十分輕鬆的反問道,“那份合同上雖然約定了合同生效後多少日內就劃撥投資款,但是卻並無違反此條約定後的處罰條款。所以我投不投錢,又何時投錢,即使違約,投資公司也根本就拿我沒辦法。”


    裴振亨醍醐灌頂。


    他家設計的合同,的確沒有此條違約規定,這給了李明和鄧鑫鑽空子的機會。


    頓住話題,鄧鑫忽又衝裴振亨嘿嘿的笑了笑,此時臉上盡透露著商人的精明和狡黠。


    “我又不傻,自然不會自己往坑裏跳。”押了一口茶,他手捧紫砂壺,把玩著蓋子悠悠得意的道:“先李明就給我看過你們公司的投資合同了。”


    “後來我去投資公司,簽字前,我又再次仔細閱讀了合同條款,跟他事先給我看的一模一樣。反複再三確保了自己真沒啥風險的情況下,我才簽的字。”


    說完,他欲言又止的瞄了瞄裴振亨。


    裴振亨一笑,“鄧大哥想說什麽,何不直說?”


    但他直覺可能沒好話。


    果見其壓低腰背,湊過臉來說:“我倒是覺得你那個投資公司製定的那合同條款才傻兮兮的,那一萬塊錢真的太好賺了!”


    說罷,鄧鑫抽回身體,又伸出圓滾滾的胖手來拍了拍裴振亨的肩膀,越發語重心長起來:“大兄弟啊,你要這麽開公司做生意,不吃虧上當那才奇怪了!”


    裴振亨:“……”


    合同條款原本怎麽設計的,他這個老板心裏豈非沒數?


    裴振亨很想出聲反駁說,他公司定的那個合同條款不傻好嗎?


    投資人是公司的衣食父母,人家不及時劃賬或者不劃賬,他肯定不會去打官司要人家強製投錢的。


    有句話叫做---買賣不成,仁義在。


    所以,關於投資款項到位這個問題,原本他在設計合同條款的時候,就有意模糊了。


    他一年簽合同幾十份,不執行的合同可能會過半。


    做生意的人,尤其是想要做長久生意的,不到萬不得已,不會真的拿著合同去打官司。這麽做吃相太難看,隻會徹底得罪了客戶,以及給潛在客戶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從而斷了未來的財路。


    當然了,投資人想要將投資撤回去,就需要在合同中有嚴謹的約束條款了。


    他拿到的投資款又不是存在銀行賺取活期利息,是要投出去賺錢的。錢投入一個項目往往要五年、十年……經曆較長的時間年限才能完成退出,資金哪裏是說撤就能撤得了的?


    一言以蔽之,其實也是鄧鑫先前說的那意思:錢不來沒關係,但是一旦落入了投資公司的腰包,就不是那麽好討回去的了。


    到底是哪裏有問題呢?


    裴振亨揉著眉心苦想。


    鄧鑫所有的解釋聽起來滴水不露,無孔可鑽啊。而他這個人,又不是那李明刻意安排的,兩人因緣巧合認識了。且他隻是聽李明的話在法庭上說一半,瞞了一半而已。


    瞞的那一半就是合同乃是替李明簽的那件事情。


    可這事兒裴振亨已為其找到了一個合情合理的解釋了,便是---李明不想節外生枝的讓那二百五十萬變成了兩個主人。否則,他還得跟鄧鑫打一回奪產官司。


    “後來那李明還有沒有跟你來往過?”


    “沒了。”鄧鑫不自在道,“他有沒有聯係過我,我不知道,但是我不太想再跟他接觸了。”


    “主要還是因為2010年那天我上法庭作證,看到你那樣子,覺得你表現得根本就不像是詐騙犯的樣子。我回去後越想越覺得那案子好像有問題,並不是李明說的那麽簡單。所以我拉黑了他,不想再跟他有任何聯係了。”


    鄧鑫這話不知是出於真心還是有意討好他的假意,但裴振亨聽著心裏很舒服。


    他“嗯”了聲。


    鄧鑫似受到了鼓勵,又感慨道:“畢竟好端端的,他就給了我三萬塊錢,我為他做的那點事情,真的就值得支付三萬塊嗎?我回頭想想,那感覺就像是天上掉餡餅啊。而且你在法庭上還那樣子激動,所以我事後後悔萬分,唉----”


    裴振亨看看他。


    鄧鑫長籲短歎。


    回想當年在法庭上,這鄧鑫看起來噸位挺大的,卻被他幾聲嘶吼嚇得縮在角落裏半天不敢動彈。


    他看來的確是個心地不太壞的人,也許,他真是被坑被騙了。隻是意識得有些晚,在法庭上留下了極大影響法官判斷力的證詞。


    但往事已不可追。


    裴振亨暗暗歎了口氣,道:“鄧大哥,我問你一句,倘若我要翻案,到時候你能出庭為我作證嗎?”


    “還出庭作證啊?”鄧鑫頓時苦了臉,“我真的就是拿了人一萬塊錢,簽了個很正常的合同而已,而且合同上還全是我自己的個人信息。大兄弟,我真的真的沒有想過害你啊,我也不想害其他人!”


    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他以為他是要找李明報複?


    裴振亨看他很遲疑為難,忙補充道:“這回可不是讓你做偽證,而是讓你將剛才你給我講的事情再如實的告訴警察、告訴法官罷了。”


    不止裴振亨覺得迷霧重重,鄧鑫也是這麽覺得的。


    鄧鑫此時猶豫,倒不是裴振亨以為的讓他合夥一起報複李明,而是覺得當年那合同真的有可能簽得有問題。


    當年他明知自己那份合同是代李明簽訂的,但是在法庭上壓根兒未提那件事情。如果當時提了,說不定能挖出其他的事情出來。


    而那些事情一定是當時的裴振亨和當時的他所不知道的陰私!


    鄧鑫擔心自己會被牽扯進巨大的陰謀中。


    可是能不答應裴振亨嗎?


    鄧鑫心念電轉。


    有些冤仇,不是不報,隻是時候未到啊。


    也因此他才在今天見到裴振亨找上門來,會如此膽怯。


    人家既然找上門,隻怕將他的底細,姓名、住址、家庭成員之類的都摸得一清二楚了,他又能往哪裏逃?


    還好,對方隻是說讓他將當年的事情如實告知警察和法官。


    識時務者為俊傑。


    況且他沒必要為誰隱瞞。


    同時也僥幸的想,他不過是在法庭瞞而未報而已。反正法官沒有問,他不算說謊。就算是說謊,誰沒做過啊?說謊不是犯罪吧?


    鄧鑫想通了,遂,當即就大力拍著胸口保證道:“那沒問題啊!”


    裴振亨將鄧鑫交代的事情前前後後又在腦子裏過了一遍,聽起來,似乎的確沒有什麽問題了。


    不過……


    李明和鄧鑫在法庭上幾乎沒有任何交集,警方呈到庭上來的證據也沒顯示他們之間的聯係,如今鄧鑫的說辭卻是一切都是源於那個李明的緣故。


    就是說,要證實鄧鑫的話,是不是還要證明李明的身份?


    “你說那個李明跟你結識是因為身份證號碼重合,有什麽法子證實你的說法嗎?”


    “派出所啊!”


    “得,那我們明天就到派出所走一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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