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辯解中


    萌玉繼續說道:“哪怕是地主家的丫頭,也是要給飯吃的,但是,我在江家卻經常挨餓,他們總能找到借口不讓我吃飯。


    38班的章水玉同學見我挨餓,經常給我飯吃。還有村裏五保戶張大娘,也不時給我一點吃的。盡管這樣,我還是經常挨餓,那個時候的我,可是時常餓得麵黃肌瘦。


    我說的都是真實,大家可以去調查


    所以,說江懷玉的父母養大了我,並不完全正確。如果我是江家女,那麽我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待遇,如果我是一個丫頭,我幹活應該有工錢,但實際上,我沒有女兒的待遇,連一個丫頭的待遇都沒有。我在江家從五歲開始幹活,到如今幹了十一年了,但我從來沒有收個一分錢的工錢。”


    眾人已經開始痛恨起江家父母了。


    “第三,蔡英弟同學說江懷玉的父母供我讀書,這也不是事實。


    江懷玉同學七歲就開始讀書,但我長到十歲,依然沒有得到允許讀書。我找到生產隊的隊長,為了不產生新的文盲,影響本村的名譽,隊長作主,才允許我上學。但是——”


    萌玉說到這裏,看向眾同學:“你們誰從小讀書是靠自己賺錢讀的?”


    眾同學你看我我看你,沒有一個人敢直承說,我是靠自己賺錢書的。


    萌玉說道:“你們從小生活在自己親生父母身邊,不知道我這種不生活在爸媽身邊的苦。


    沒錯,江懷玉的父母同意了我讀書,但是,他們提出了條件,家裏的家務必須繼續做好,而讀書的學雜費用,他們一概不負責!”


    “我撿過尼龍賣,三毛錢一斤,撿過廢鐵賣,三分錢一斤,我還采過草藥賣。


    每到秋天,我去采那種糖罐子,賣給收購站,每斤能得一毛錢。我的手上腳上都被糖罐子的刺劃得鮮血直流。但我總是很高興,因為,采個二三十斤,我就能收入兩三塊錢。


    我要靠著撿破爛賣錢,供自己讀書,原來要做的家務事我也一件都不能少做。因此,我每天都是天不亮就起床,去討豬菜,順帶撿破爛,七點半之前跑回來煮飯,然後吃了飯去上學。


    中午,我沒有回家吃,因為中午是我撿破爛最好的時間。


    下午放學回家,我還得拿起竹耙去耙鬆葉當柴火燒,家裏煮飯要靠著我耙的鬆葉來做。耙鬆葉的時候,順便撿點破爛。


    天黑了才回家,然後為一大家子煮晚飯。如果回來晚了,餓著弟妹,我也會挨一頓打罵,甚至不許吃飯。


    靠著早上討豬菜和下學後耙鬆針順便撿到以及中午不休息時專門去撿的破爛,我才勉強供自己讀書。


    我為了少交學費,就隻能努力讀書,拚命跳級。所以,我十歲開始讀書,十六歲就讀到了高二。”


    所有同學都沒有想到,江萌玉的日子是這麽過來的。相比之下,他們實在是太幸福了。


    蔡英弟實在不敢相信:“你說的是真的嗎?我怎麽感覺在聽舊社會裏地主家小丫頭的故事?”


    萌玉冷冷地掃了蔡英弟一眼:“這些事,隻要稍微去我們村裏調查一下,就能查出來。我們村的同學都知道這件事。我沒有必須撒謊。


    所以,蔡英弟同學,我不承認,江懷玉的父母供了我讀到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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