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在那之後,日子真的是非常淒慘。看樣子,女朋友在我第一人生中帶來的良好影響,比想像的還要多更多呢。失去所謂「幸運女神」的我,在第二人生中仿佛被丟棄於強風中的塑膠袋般無力。


    剛開始的第一個月,我堅信著是哪裏出了問題。我相信,亞彌一定是有什麽苦衷才會說謊騙我,隻要我耐心地持續等待,過不久,她一定會對我說:「抱歉我騙了你。那天我有不得已的苦衷不能回應你的心意,但其實我也是喜歡你的。」


    但是距離告白過了五十天左右,我也終於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我已經走到無法挽回的地步。不管再怎麽努力,從一開始就不可能忠實重現過去。


    真是的,早知如此我一開始表現得像個神童就好了,但是現在後悔也已經來不及了。在回到過去經過五年的那個時間點,我的精神年齡與身體年齡已經幾乎要一致了。不,更糟的是,我之後因為受不了沒有亞彌的人生,變得無法專心聽課什麽的,高中誌願也因此狠狠降低了兩等左右。


    哇!真的是不能小看他人的影響力呢。


    你或許會說,擁有二十歲的記憶參加高中考試有什麽好辛苦的?但是你試著把頭腦放空幾年,在小學生的包圍下生活看看。我想你會懂我在說什麽了。人類的腦袋十分柔軟,因此會毫不留情地舍棄被大腦判斷為不需要的資訊。


    12


    要說的話,應該是因為我的第一人生一路走來沒有任何遺憾,因此才會落到滿是後悔的第二人生這個地步。


    我絕對沒有過多的期盼。真要說的話,我采取的是步步為營的手段,這樣的態度應該是要受到稱讚才對。


    就算這麽說,我還是搞不懂老天爺在想什麽。或許,祂意外地什麽也沒有想。唉,要說這些,也得要老天爺真的存在啊。


    我其實是個無神論者。會這樣說老天爺怎樣怎樣的,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我大概是想藉著「老天爺」這個詞,對這個世界的公平性之類的事情表達些什麽吧。


    13


    如此這般,高中時,我完全成為一個非常陰沉的人了。要是在第一人生中認識我的人看到了我在第二人生中失足的樣子,絕對不敢相信我們是同一個人。


    自從亞彌在國中三年級的春天拒絕我之後,我漸漸地討厭起人類,不過也不是完全地厭惡與人相處。


    不過,在我進入比本來的學校偏差值(注:指相對於平均值的差距數值,是日本計算學生學力時使用的公式值。)低了十點左右的高中後,看著那些感受不到一絲知性氣質的家夥,才剛萌芽的厭惡人類心理便日漸茁壯了。此外,客觀而論,自己也不過是那些人當中的一分子罷了,因此這又讓我更加消沉了。


    於是,我漸漸地與周圍保持距離。結果,就成了像是畫中孤單的人影一般。


    學校生活對我來說,除了痛苦再也沒有其他東西可言。三年裏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在看時鍾過日子,就算說我的高中生活是一心等待時間流逝也不為過。


    我曾想過,隻要時間過去,事情就會漸漸好轉。但是,時間能解決的,隻有結束的事物。我麵臨的問題的確沒有變得更糟,但也沒有任何好轉的跡象。


    所謂的高中,不是為了沒有朋友的人而存在,那種人不可能開心度過高中生活。因此,我幾乎沒有第二人生的高中生活回憶,連畢業紀念冊都沒好好看過就丟了。


    真的很寂寞呢。連應該最開心的畢業旅行也隻有悲傷的回憶。像是在班級活動的時候,其他人毫不掩飾地粗暴對待我,或是在旅館中半夜醒來,到廁所哭得像《水牛66》裏的比利布朗(注:1998年的美國電影,男主角比利布朗是位剛出獄的冷血殺手,是一部描述尋找自我存在價值與渴望被救贖的作品。)一樣等等。


    「事情到底為什麽會變成這樣?」、「明明不應該是這樣的。」我的腦海中總是浮現這些話語。不過本來每個人都會有類似這種的心情,也可以說是一種自我不一致性吧。第一次的我,從來沒有過這種想法,現在看來,那才是一件非常詭異的事呢。


    14


    我想,我的第二人生是不是在為幸福過頭的第一人生還債呢?不過另一方麵,我從前就隱約相信這個世界沒有所謂的公平。我們生存的這個世界,無法達到那麽公平的境界。根據做法不同,我相信我原本可以走向比第一人生更加幸福的道路喔。


    我想我的失誤在於采取保守的態度。舉例來說,在長跑比賽裏,一百個選手中總有個老是得第三名左右的人吧?不過那個人應該也是以第一名為目標,最後才會跑出第三名的成績。假設他一開始就以第三名為目標跑步的話,最後一定是拿到第七名或第九名吧?我想我犯下的錯,大概就是這種感覺。


    15


    不過,因為一件小事造成的契機,讓我短暫振作了起來。雖然隻有很短暫就是了。


    那是高中二年級的冬天,一個下著大雪的夜晚,我發抖等著開向地鐵站的公車。公車站雖說有屋頂,但麵對橫向吹來的冷風,幾乎沒有任何意義。落下的雪花將我身上的毛呢大衣染成一片雪白,臉頰和耳朵都冷得發疼。


    公車站附近的住家流瀉出溫暖的燈光。潮濕的路麵形成一麵模糊的鏡子,在道路上映照出扭曲顛倒的世界。這幅景象比為了美觀隨便裝飾的燈泡來得更加美麗。


    早該在三十分鍾前抵達的公車終於到站,但在車門開啟前,我就知道我無法擠進公車,隻能無奈地看著它緩緩駛去。


    我抬頭看向夜空,大口吐著白色的氣息,雖炚心心裏想著天氣實在太冷了,再這樣下去可能會感冒,但又覺得感冒了也無所謂。因為,這麽一來不就有借口可以跟學校請假了嗎?幹脆在這裏待個五小時左右,再不然得個肺炎好了,我開始半認真地思考著。當我準備在公車站的長椅上坐下時,突然發現道路正對麵的公車站裏,也有個同樣等不到車的人。


    被風雪吹亂頭發的那個女生,是我熟知的女生。


    沒錯,國中三年級的春天拒絕我的那個女生——亞彌,就站在對麵。


    我最先想到的是:「為什麽她會在這裏?」亞彌念的高中和我的高中應該距離好幾十公裏才對。


    她是不是有什麽事情才偶然來到這附近呢?雖然隻要向她本人詢問就可以得到答案,但我就是沒辦法開口向她搭話。


    話雖如此,當時的我對亞彌還抱著一些不甘心的怨恨情緒,覺得都是因為她沒有接受我的感情,我才會變成這副德行。雖然這樣說很自私,但那時如果不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我就沒辦法保持正常的自我了。


    但是,一旦亞彌出現在我麵前,內心的某處的確產生一股喜悅的心情,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


    雖然我毫不掩飾地將視線投向亞彌,但她似乎沒有注意到我。或許對她而言,我是不值一提的人,早在很久以前就忘了我的長相也說不定。


    因寒冷顫抖的亞彌,看起來有種寂寥的感覺。


    看起來她身邊必須要有某個溫暖的人。


    當然這一切都是我的誤會,是配合我自己個人的想像。需要溫暖的人,當然是我自己,但我決定要當作是亞彌這麽想的。


    那是一個幸福的誤會,感覺自己被需要的錯覺,實在很不錯。我成功地讓自己深信「這個女生果然還是需要我的」喔。而人類就是可以倚靠誤會活下去的生物,宗教就是很好的例子——雖然我這麽說應該會挨罵就是了。


    16


    完全喪失生存力量的我,因為這個值得慶幸的誤會,而下定決心要取回過往曾有的幸福日子。


    我首先致力的,就是為了和亞彌上同一所大學而


    發憤用功。


    我不是拚老命地念書。要說的話,比起專注念書,不如說我停止注意其他事還比較貼切,大概可以說是刪去法式的專注吧。我將念書以外的選項,全部從腦海中排除。


    這是一種很危險的做法,隻要稍有偏差,可能就會變成除了念書沒有任何能力、興趣,也沒有生存意義的人。不過,念書時一直聽的音樂,千鈞一發地拉住了我。


    我本來是個對音樂沒什麽興趣的人,隻喜歡約翰藍儂而已。為什麽會喜歡約翰藍儂呢?因為第一人生的女朋友隻要有空就會放他的歌。神奇的是,我腦海中關於約翰藍儂的記憶比其他記憶都清晰。嗯,我想是因為藍儂的歌超越了時空,持續被傳唱的關係,所以我會這樣也不稀奇。


    我曾在某本雜誌上看過,好的音樂就算一開始完全不符自己的喜好,但似乎在聽了幾百次的期間,絕對會越聽越習慣。說到音樂,我是那種典型隻聽流行樂的人,但在第二人生的高中時代,有天突然聽到廣播裏傳來的〈yer blues〉時,我發現自己完全聽慣了約翰藍儂的音樂。從此,我念書的時候一定會聽藍儂的曲子。


    拜有明確目標之賜,我的高中生活稍征變得像樣了些。在那之前,我每堂課大約會看時鍾五十次,祈禱時間能早一秒度過,但在上課開始對自己有意義之後,時間變得轉瞬即逝。就算在公車或電車上,我也一個勁地背書,養成在每天晚上固定時間念書的習慣後,也不會再因為煩惱無聊瑣碎的事而失眠了。


    在這之前,我一定是花太多時間思考多餘的事情吧。由於短時間內腦袋塞了過於大量的知識,古老的記憶全被趕到角落裏,重要性也相對降低了。


    我就這樣安穩地度過了高中生活的最後一年。我最常想起的,是在初冬即將邁入大考最後的準備階段,那是一個人關在房間裏念書時的記憶。


    房間裏飄著咖啡香,書桌左邊深處的音響輕輕傳來〈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右前方則有盞桌燈,是房裏唯一的光源。椅子的右後方擺著電暖器,調整過的角度讓熱風不會直接吹在我身上。


    每隔兩、三個小時,我會穿上大衣出門,吸進滿滿的冬日空氣。天氣好的話,還可以看到星星。就這樣大約十分鍾後,回到房裏,用電暖器烤烤冰冷的雙手後,再次投入隻有參考書和自己的世界中。


    這樣子的生活,意外地感覺不錯,可能其中有些自我修複的療愈效果吧。


    稍微開始提升的成績,一直持續延伸到了最後,我奇跡似地考上了第一人生中念的大學,心情真的非常愉快。逐漸消失的自尊心那一類的東西,又再度回到我身邊,當時覺得自己什麽都辦得到。


    這樣就好了,如果故事到此為止就好了。


    大學開學典禮結束後,我四處尋找過去的女友——亞彌的身影,雖然馬上就看見她,不過接下來才是問題所在。


    三年的時間,對要改變什麽而言,可說是綽綽有餘。


    原本對於這點覺悟,我早有心理準備,但是……


    17


    開學典禮一結束,我便快步移向講堂的入口,等待亞彌經過。


    話雖如此,但她是不是和第一人生中的她念同一所大學,我也沒有什麽足夠的把握。從亞彌沒有和我在一起,還有我跟第一人生念不同的高中這兩點來看,就明白顯示出,第二人生並非都會與第一人生相同。說不定因為某些差錯,亞彌很有可能早就出社會工作了。


    還好講堂的出入口隻有一個,如果亞彌有來學校的話,我就不太可能錯過她。而且不管怎麽說,我身上可是內建了分辨出亞彌與其他人的感應器。我可不是在亂說,年輕時有過特別喜歡某人經驗的人,一定可以懂我在說什麽。


    和我同樣是新生的同學們,全都各自在找認識的人,然後誇張地朝彼此開心大叫。旁人看來雖然像笨蛋,但身在其中的本人應該真的非常開心吧。還真令人羨慕呢!


    不巧的是,我沒有認識的人考上這所學校,就算有,我也確定那不會是我想開口攀談的對象,所以無法像其他人一樣對相認這件事樂在其中。不過,如果我找到亞彌,當我跟她打招呼的時候,她能像其他人一樣誇張地對我大叫,為著重逢而高興的話,我一定會很開心吧。光靠這份回憶,我一定可以活個半年左右。


    沒錯,事到如今,我已經成為一個相當環保的人類。由於人生中的喜悅太過稀少,隻要有一丁點的幸福,我就能在腦海中再三回味,像是連冰淇淋蓋子內側也要舔幹淨般地品嚐幸福。


    我不斷地注意自己的發型、調整領帶、放鬆臉頰的肌肉,準備與亞彌重逢。


    然後,那一刻來臨了。


    在人群中,雖然隻是稍微看到了後腦勺,我就清楚地知道那是亞彌。我的胸口異常地難過,呼吸也變得不規律。不過是幾公尺的距離,感覺就像好幾百公尺一樣。


    我來到了隻要出聲,對方就一定能發現我的距離。我想呼喚她的名字「亞彌」——然而,張到一半的嘴巴卻發不出聲音。


    我的體溫大概下降了三度吧。


    18


    亞彌正挽著一個我不認識的男人的手臂。


    不過,若隻是這樣的話,我想我還能夠忍耐。


    畢竟我們都已經分開三年了,那麽有魅力的女孩子,周圍的男生不可能無動於衷。


    雖然我不太願意去想這件事,但也早有這點覺悟。亞彌要是始終一個人的話,一定很寂寞吧。因此,就算她找了其他男生代替我,我也無法責怪她。


    但是,如果亞彌身邊的那個人,不管怎麽看都像是第一人生中的我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走在亞彌身旁的男人不論是體型、舉止、聲音、說話方式、表情都和第一人生的我如出一轍。就像我之前說過的,雖然我對第一人生的記憶並不具體,但還是留有「友善的笑容」、「悅耳的聲音」這種印象。那個人的特征簡直符合這一切。


    分身。我的腦海中閃過了這個詞匯。


    就是和本尊相似的「假貨」出現的現象。


    不過,如果要說亞彌身邊的男人是我的分身會有些問題。因為,第二人生的我在各種層麵上來看,都脫離了第一人生的我。所以吊詭的是,若是以重現第一人生的觀點來比較我和亞彌身旁的男人,我才像是個「假貨」喔。要說誰是分身,認為我是分身才比較合理。


    可以說是完全慘敗呢。如果我能正確重現第一人生的話,我一定會變成今天站在亞彌身邊的那個男人。


    照這道理來說,也就是我不能和亞彌交往。


    因為在第二人生裏,存在著我的分身。


    19


    我已經好久沒有對一個人抱持明確的敵意了。


    因為在那之前,我連憎恨別人的力氣都沒有。畢竟,要在心中把某人當成壞人,就必須把自己當成正義的一方吧?對我而言,我無法辦到這件事,因為我自己最清楚第二人生的自己有多麽不像樣。這些日子要說去怨恨誰的話,頂多也隻是對亞彌感到不甘心的程度罷了。


    不過,這一次我卻因怒氣而發抖。一邊錯愕地站著,腦海中則是不停地說:「喂!有沒有搞錯?那是我的角色吧!」


    該怎麽說才好呢?如果亞彌隻是交了男朋友,我還可以原諒喔。我會想著:「把亞彌搶回來吧!」也敢說:「我比那種家夥還要好!」嗯,說不定這樣我還比較有鬥誌呢。感覺就像一場奪回命中注定對象的戰爭一樣。


    但是,從我身邊搶走亞彌的,不是別人,正是我自己——這樣說可能有語病。簡而言之,某人堂而皇之地接下我第一人生的位置,幾乎與第一次的我沒有差距


    地一路成長,而那個人就是現在亞彌身邊的男人吧。


    不論如何,也就是說現在擔任亞彌男朋友的人,是「更接近完整的我」喔。


    那麽,在此問一個問題吧——


    「我能夠戰勝自己嗎?」


    如果對方是一個完全不同類型的男人,我隻要表現出屬於我的優點就可以了。而我知道亞彌會喜歡我,因為人的喜好不會輕易改變。


    但是,當對方幾乎跟我是完全一樣的類型時——我已經不知道怎麽做才能獲勝了。


    因為真要說的話,他是我的升級版啊。


    20


    於是,我再次落入走投無路的境地。


    之後的幾個月,真的是令人吃驚連連,因為我的分身一步步準確重現了我從前的大學生活。照理說,我應該要詳細解釋這一切的過程,但這次就讓我省略吧。因為如果要我從頭說明的話,我會徹底失誌。


    那個男人沒有多久就成為係上的中心焦點,許多人仰慕他,也有許多女生親近他——盡管如此,他還是對亞彌非常專情。嗯,站在客觀的立場來看,我再次覺得第一人生的我真的好幸福啊!然而,那個男人卻不令人討厭,待人也親切。


    雖然很不甘心,但是亞彌和他走在一起的樣子,看起來就像是一幅畫一樣,仿佛是會動的童話。


    那兩個人太過閃閃發亮,有種像我這樣的人根本無法靠近的感覺。不,他們當然都是非常溫柔體貼的人,隻要表現出想和他們當朋友的意願,他們一定會接受吧。但我要的並不是這個。


    話說回來,隻要想到就算是看起來那麽完美的人,隻要走錯一步,就有可能變成像我一樣,就會有種不可思議的心情呢。如果那個男人和我一樣得到重啟人生的機會,到時候,他也不是不可能像我一樣失足墮落。


    這麽一想,要說世界上有好人和壞人之分,或許隻是在好環境下長大和壞環境下長大的人之間的差別吧。至少我覺得遺傳因子不是什麽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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