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明天。
因為,我已經死了。
你無情地看著我。
求求你!不要殺我!我還想活下去,無論忍受多大的痛苦,請讓我活下去吧!活著多好!能呼吸空氣,哪怕混濁不堪!能喝水,哪怕已被汙染!能吃飯,哪怕是轉基因的!就算活著受罪,在這個世界上,也總有比你更慘的人。
我能喊出你們每一個人的名字:周旋、莫星兒、陶冶、洋子、正太、小光、丁紫、吳教授......可是,你們沒人記得我的名字,也記不清我的臉,除了我那顯著的塌鼻子。
對於你們來說,我不過是個無足輕重的無名氏,一個六十多歲的等死的老頭。
在這個冷酷的世界上,我沒有親人--兩年前,市區一幢高樓發生了火災,我出門打麻將,回到家門口看到整棟樓烈焰翻騰,我的老婆和女兒、女婿,以及尚未出生的外孫,都被這場大火活活燒死了。
很多人擔心我會自殺,但我從沒想到過死,如果我也死了,在天上的妻女一定會很傷心。她們會保佑我活下去,無論遇到多大的疾病與困難,直到一百歲壽終正寢。
兩年來,我每天去公園晨練,直到遇見一個退休女子。年輕時我的塌鼻子遭人討厭,現在倒成了可愛的標誌。她的老公很多年前就死了,她問我願不願和她交朋友。
七天前,我打電話約她出來逛街。
當我們經過未來夢大廈,突然下起大雷雨,便到大門口的玄關下躲雨。她的興致越發高昂,似乎這樣更浪漫。而我有些擔心,想問街頭小販買把雨傘送她回家。她說雷陣雨來得快去得也快,臨時買把傘多浪費啊。
我的心跳越來越快,按捺不住買了把傘,剛要拉著她往外走,地麵開始劇烈搖晃--
4月1日。星期日。夜,點19分。
當我從刺骨疼痛中醒來,就再也爬不起來了,血汙模糊的視線裏,看到了她的屍體。
對不起,我不該叫你出來逛街,更不該拉著你到商場門口避雨,如果早點買把傘衝出去,現在恐怕已在你家裏了......
我,以及另外四個重傷員,或是骨折或奄奄一息,集中在底樓哈根達斯店。
難以置信的是,我們這五個必死之人居然都活到了第四天。
這天淩晨,有個聲音把我驚醒,又是那個傷口發炎的男人,每晚都發出痛苦的叫喚。
他的身邊站著一個女孩。
是那個叫阿香的洗頭妹,體形看起來像十幾歲,總讓我回憶起女兒剛讀初中的時候。
短短幾分鍾,她依次殺死了四個重傷員,我是剩下的最後一個。
我企求她讓我活下去。
"世界末日了,反正大家都要死的,還活著幹什麽?"
"為了活著。"
就這最簡單的四個字,讓她丟掉了手中的刀,逃出了彌漫著血腥味的哈根達斯店。
不久,大樓的主人羅浩然帶著他的狗巡邏到底樓發現了凶案現場。隨後許多人都圍攏過來,目瞪口呆地看著這殘酷景象,我如實地供出了阿香。
一小時後,我聽說阿香死了。
重傷員隻剩下我一個人,孤獨地躺在底樓的哈根達斯店裏,看著黑暗中的天花板,看著地上永遠也擦不幹淨的攤攤血跡,聞著從自己傷口裏發出的臭味--已經發炎化膿了,一堆白色蛆蟲爬進爬出,吞噬著肌肉與血液。再過幾天也許它們會變成蒼蠅,從我的嘴裏飛出來。
我將會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但隻要能多活一天,或者一個小時,哪怕一分鍾,我也要活著。每時每刻都是折磨,我單純地消耗食物、水和氧氣。人們遺忘了這個地方,把我拋在這寒冷寂靜的地底,隻有莫星兒偶爾來照顧我。
真正讓我害怕的是饑餓的貓與狗,它們把食物全吃光了,又開始自相殘殺。好幾條狗圍繞在我身邊,不時來嗅我的傷口,它們聞到了化膿的惡臭,還有行將死去的腐爛之氣。我想等到我死以後,如果沒人把我埋葬,肯定會成為它們的美餐。
終於,我看到了那頭像熊一樣大的猛犬。
它邁著可怕的步子走來,露出白森森的牙齒,一路淌著充滿腥氣的口水。從這畜生凶惡的目光來看,它是想要把我吃了。我躺在地上無法反抗,對它說一切人類語言也是徒勞,隻能閉上眼睛,等待被咬破肚子,挖出內髒的時刻。
"不要碰他!"突然,有個男人的聲音響起。
我猛地睜開眼睛,那頭狗熊似的畜生掉頭離開了。
是誰救了我?仔細回想那個聲音,不屬於任何一個幸存者。就當我為還活著而慶幸時,整棟大樓的燈光熄滅了。
我平靜地接受了這個事實,誰都無法逃脫死亡降臨。喝完莫星兒留給我的最後半瓶水,剩餘的食物已被一群狗搶光了。傷口的蛆蟲在快速蠕動,就快變成一群小蒼蠅。
不知什麽時候,我被一群打架的狗的叫聲驚醒,眼前亮起手電的光芒,是大樓的主人羅浩然,還有他的那條米黃色的狗。
"求求你!給我口水喝!"顧不得自己這把年紀,我向這個中年男人哀求。他的手中還有半瓶水,卻擰開瓶蓋送到他的狗麵前--狗舔著瓶口把水喝光了。
"你還記得我的臉嗎?"羅浩然摘下口罩,用手電往自己臉上照了照,我眯起眼睛看了許久:"不,不記得。"
"十七年前,我們見過,就在這裏。"他的臉上看不出表情,隻有眼裏微微放出一絲寒光。
十七年前?我們見過嗎?不過,當時我就住在這個地方,未來夢大廈建造之前,這裏是一片破舊的老房子。而我是一個下崗工人,整天在家裏無所事事,打打麻將炒炒股票......
"對不起,我忘了,你是--"
我還沒問完,羅浩然已抓住我的手。
我看到鮮血從我的手腕上飛濺出來,要是我再年輕二十歲,肯定會噴得更高。
他用一把利刃割開了我的腕動脈,之後把刀丟在地上,裝作我自殺的樣子。他拿出一個杯子,盛滿冒著熱氣的溫水,澆在我被割開的動脈上。那條狗坐在地上,漠然地看著就要死去的我。
直到最後一刻,我也不想放棄。
不過,這個世界上總有某些事情,是你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
對不起,讓大家笑話了,我是多麽想活著,一直活到世界末日的最後一刻。
我的血就要流盡,既感覺不到手腕的痛,也感覺不到長滿蛆蟲的傷口。我的眼前漸漸模糊,再也看不清羅浩然與他的那條狗了。
十七年前,我有沒有見過他呢?
該死的,我可不想就這麽死得不明不白!
我死了。
我並沒有往上飄浮,而是被什麽往地下拖去,經過無數層的地獄,直到最深的那片冰冷黑暗的海底。
相比較死後的世界--活著,真好!
所以,請你們活著,我最親愛的朋友們。
啊!對了!在與死去的妻女重逢之前,我突然想起來了!
十七年前......十七年前......我見過......見過羅浩然!
居然--是他!是他......(未完待續)
因為,我已經死了。
你無情地看著我。
求求你!不要殺我!我還想活下去,無論忍受多大的痛苦,請讓我活下去吧!活著多好!能呼吸空氣,哪怕混濁不堪!能喝水,哪怕已被汙染!能吃飯,哪怕是轉基因的!就算活著受罪,在這個世界上,也總有比你更慘的人。
我能喊出你們每一個人的名字:周旋、莫星兒、陶冶、洋子、正太、小光、丁紫、吳教授......可是,你們沒人記得我的名字,也記不清我的臉,除了我那顯著的塌鼻子。
對於你們來說,我不過是個無足輕重的無名氏,一個六十多歲的等死的老頭。
在這個冷酷的世界上,我沒有親人--兩年前,市區一幢高樓發生了火災,我出門打麻將,回到家門口看到整棟樓烈焰翻騰,我的老婆和女兒、女婿,以及尚未出生的外孫,都被這場大火活活燒死了。
很多人擔心我會自殺,但我從沒想到過死,如果我也死了,在天上的妻女一定會很傷心。她們會保佑我活下去,無論遇到多大的疾病與困難,直到一百歲壽終正寢。
兩年來,我每天去公園晨練,直到遇見一個退休女子。年輕時我的塌鼻子遭人討厭,現在倒成了可愛的標誌。她的老公很多年前就死了,她問我願不願和她交朋友。
七天前,我打電話約她出來逛街。
當我們經過未來夢大廈,突然下起大雷雨,便到大門口的玄關下躲雨。她的興致越發高昂,似乎這樣更浪漫。而我有些擔心,想問街頭小販買把雨傘送她回家。她說雷陣雨來得快去得也快,臨時買把傘多浪費啊。
我的心跳越來越快,按捺不住買了把傘,剛要拉著她往外走,地麵開始劇烈搖晃--
4月1日。星期日。夜,點19分。
當我從刺骨疼痛中醒來,就再也爬不起來了,血汙模糊的視線裏,看到了她的屍體。
對不起,我不該叫你出來逛街,更不該拉著你到商場門口避雨,如果早點買把傘衝出去,現在恐怕已在你家裏了......
我,以及另外四個重傷員,或是骨折或奄奄一息,集中在底樓哈根達斯店。
難以置信的是,我們這五個必死之人居然都活到了第四天。
這天淩晨,有個聲音把我驚醒,又是那個傷口發炎的男人,每晚都發出痛苦的叫喚。
他的身邊站著一個女孩。
是那個叫阿香的洗頭妹,體形看起來像十幾歲,總讓我回憶起女兒剛讀初中的時候。
短短幾分鍾,她依次殺死了四個重傷員,我是剩下的最後一個。
我企求她讓我活下去。
"世界末日了,反正大家都要死的,還活著幹什麽?"
"為了活著。"
就這最簡單的四個字,讓她丟掉了手中的刀,逃出了彌漫著血腥味的哈根達斯店。
不久,大樓的主人羅浩然帶著他的狗巡邏到底樓發現了凶案現場。隨後許多人都圍攏過來,目瞪口呆地看著這殘酷景象,我如實地供出了阿香。
一小時後,我聽說阿香死了。
重傷員隻剩下我一個人,孤獨地躺在底樓的哈根達斯店裏,看著黑暗中的天花板,看著地上永遠也擦不幹淨的攤攤血跡,聞著從自己傷口裏發出的臭味--已經發炎化膿了,一堆白色蛆蟲爬進爬出,吞噬著肌肉與血液。再過幾天也許它們會變成蒼蠅,從我的嘴裏飛出來。
我將會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但隻要能多活一天,或者一個小時,哪怕一分鍾,我也要活著。每時每刻都是折磨,我單純地消耗食物、水和氧氣。人們遺忘了這個地方,把我拋在這寒冷寂靜的地底,隻有莫星兒偶爾來照顧我。
真正讓我害怕的是饑餓的貓與狗,它們把食物全吃光了,又開始自相殘殺。好幾條狗圍繞在我身邊,不時來嗅我的傷口,它們聞到了化膿的惡臭,還有行將死去的腐爛之氣。我想等到我死以後,如果沒人把我埋葬,肯定會成為它們的美餐。
終於,我看到了那頭像熊一樣大的猛犬。
它邁著可怕的步子走來,露出白森森的牙齒,一路淌著充滿腥氣的口水。從這畜生凶惡的目光來看,它是想要把我吃了。我躺在地上無法反抗,對它說一切人類語言也是徒勞,隻能閉上眼睛,等待被咬破肚子,挖出內髒的時刻。
"不要碰他!"突然,有個男人的聲音響起。
我猛地睜開眼睛,那頭狗熊似的畜生掉頭離開了。
是誰救了我?仔細回想那個聲音,不屬於任何一個幸存者。就當我為還活著而慶幸時,整棟大樓的燈光熄滅了。
我平靜地接受了這個事實,誰都無法逃脫死亡降臨。喝完莫星兒留給我的最後半瓶水,剩餘的食物已被一群狗搶光了。傷口的蛆蟲在快速蠕動,就快變成一群小蒼蠅。
不知什麽時候,我被一群打架的狗的叫聲驚醒,眼前亮起手電的光芒,是大樓的主人羅浩然,還有他的那條米黃色的狗。
"求求你!給我口水喝!"顧不得自己這把年紀,我向這個中年男人哀求。他的手中還有半瓶水,卻擰開瓶蓋送到他的狗麵前--狗舔著瓶口把水喝光了。
"你還記得我的臉嗎?"羅浩然摘下口罩,用手電往自己臉上照了照,我眯起眼睛看了許久:"不,不記得。"
"十七年前,我們見過,就在這裏。"他的臉上看不出表情,隻有眼裏微微放出一絲寒光。
十七年前?我們見過嗎?不過,當時我就住在這個地方,未來夢大廈建造之前,這裏是一片破舊的老房子。而我是一個下崗工人,整天在家裏無所事事,打打麻將炒炒股票......
"對不起,我忘了,你是--"
我還沒問完,羅浩然已抓住我的手。
我看到鮮血從我的手腕上飛濺出來,要是我再年輕二十歲,肯定會噴得更高。
他用一把利刃割開了我的腕動脈,之後把刀丟在地上,裝作我自殺的樣子。他拿出一個杯子,盛滿冒著熱氣的溫水,澆在我被割開的動脈上。那條狗坐在地上,漠然地看著就要死去的我。
直到最後一刻,我也不想放棄。
不過,這個世界上總有某些事情,是你無論如何也做不到的。
對不起,讓大家笑話了,我是多麽想活著,一直活到世界末日的最後一刻。
我的血就要流盡,既感覺不到手腕的痛,也感覺不到長滿蛆蟲的傷口。我的眼前漸漸模糊,再也看不清羅浩然與他的那條狗了。
十七年前,我有沒有見過他呢?
該死的,我可不想就這麽死得不明不白!
我死了。
我並沒有往上飄浮,而是被什麽往地下拖去,經過無數層的地獄,直到最深的那片冰冷黑暗的海底。
相比較死後的世界--活著,真好!
所以,請你們活著,我最親愛的朋友們。
啊!對了!在與死去的妻女重逢之前,我突然想起來了!
十七年前......十七年前......我見過......見過羅浩然!
居然--是他!是他......(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