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冰冷黑暗的地獄中,隻剩下最後一個願望,就是希望那個孩子活得再久一些。你們知道,就是那個麵無血色,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僵屍的男孩。


    他叫正太,而我叫X。


    我有過自己的名字,但沒人能記住,不但沒人記得我的臉,也沒人記得我的存在。我是一個無足輕重的流浪漢,每天在街頭在公園在橋洞下在地下通道過夜,夏天躺在能遮雨的地方即可,冬天卻要尋找厚厚的棉被,實在沒有就用廢報紙與厚紙板。什麽?你說收容站?對不起,我至少可以撿破爛養活自己,不需要去那鬼地方受罪。


    幾個月前最寒冷的雪夜,我躲藏到未來夢大廈。地下三層有個角落很暖和,正好有根暖氣管道通過,披條毛毯就可以舒服地過夜。我把保安與攝像頭的位置都摸清了,保證可以安全地避開。白天,我在大樓外麵撿垃圾和乞討,逛街的人們大多揣著零錢,常有人大方地給我鈔票。等到晚上零點以後,借著保安換崗的機會,我就從車庫邊小門溜進來,來到地下三層我的溫暖小窩。這個小窩是我多年的流浪生涯中找到的最好住處。我以為它能陪伴我很久。


    可惜,世界末日來了。


    4月1日。星期日。夜,點19分。


    這天下著雷雨,我早早收工回到車庫,感到整棟樓在迅速下沉。到處響著汽車報警聲,還有忘拉手刹的直接撞到牆上。當燈光重新亮起後不久,地下四層已堆滿屍體。


    我摸到卡爾福超市,從狗嘴邊搶下一隻煙熏火腿,又搜集了幾瓶飲料,以及我最愛的白酒--冬天驅寒必備之品,以前隻喝過最劣質的兌了水的或工業酒精的山寨貨,從沒機會摸過五糧液。我拎著豐盛的戰利品,在地下三層飽餐一頓,爽啊!


    忽然,我見到一個男人帶著一個男孩還有一條狗。狗叫了幾聲。男孩有張毫無血色的臉。那個三十來歲的男人問我:"你是誰?"


    看看我這身破爛的衣服,還有滿頭亂發與拉茬的胡子,就知道答案了。我不跟他說話,擔心他會叫人把我抓起來--許多人不都這樣嗎?把無家可歸的流浪漢當作可怕而危險的人,看到我們就感到惡心與肮髒,最好立刻從眼前消失。於是,我抱著煙熏火腿逃跑了。


    暖氣管道徹底冰冷了,我從超市找來被子禦寒。又囤積了一點食物,以我忍饑挨餓的能力來看,大概夠吃五六天。


    第二天,我在小窩裏休息,聽到外麵有什麽動靜,隨後發現有條狗熊般的大狗趴在一輛跑車的車窗上,車裏是那個像僵屍的小男孩。


    我立刻抄起一根棍子,猛砸到大狗的腰上--俗話說,狼是"銅頭鐵腳麻稈腰",這狗也是同樣道理,再厲害也經不起腰眼上一記。它怒吼著轉過頭來,我又用棍子打在它腦袋上,但對它絲毫不起作用。


    不過,我吃叫花子這碗飯的,如果被狗欺負那還怎麽混呢?這條大狗向我瞪了瞪眼珠子,而我也向它瞪了瞪眼珠子,瞪得比它還要凶惡!


    它也許被我的眼神嚇住了,也許以為我手裏就是傳說中的打狗棒,夾緊尾巴滾蛋了。


    從此以後,正太成了我的好朋友。這個男孩想給我起個名字,一開始叫我"小明",但我堅決不肯,後來我說:"那叫我X吧。"


    為什麽我是X?一年前,當我住在河邊的橋洞裏時,有個喜歡偷書的流浪漢告訴我,要提防突然幫助你的陌生人--有本書裏寫過一個變態,為保護一個犯下殺人罪的女人,把一個流浪漢騙出來,給他一份體麵工作,再給一筆錢,送他一身好衣服去住旅館,最後就殺死了他!非但如此,變態還把他的臉砸爛,指紋也燒掉,讓他做替死鬼,讓警察以為麵目全非的他就是那個被害者。


    真他媽變態!憑什麽你就是天才,而我就要給你做炮灰?憑什麽流浪漢消失了也不會有人記得?至少,我媽還記得我,她生下我又把我養大,她如果還活著,肯定會不時念起我。就算你們城裏人記不住流浪漢,但那些野狗野貓都認得我。我睡過的每個橋洞每個地下通道,都留下過我的尿的氣味,我怎麽會平白無故消失呢?雖然我認字沒你多,腰包沒你鼓,衣服沒你新,住的地方沒你暖和,但我站起來不比你矮,躺下去不比你短,吃的飯不比你少,跟女的睡覺也不會比你差,你說你是天才的嫌疑人X,那麽我也是一個X。


    還有,你是為了你喜歡的女人不錯,但我就沒有我喜歡的女人嗎?


    或許你們心想,像我這種生活在黑暗的地方,靠撿破爛要飯為生,流浪四方居無定所,死在街頭都無人可憐的下等人,怎麽會有女人來喜歡呢?


    不錯,十多年來,確實沒有任何女人願意靠近我。


    你們不要覺得像我這種人會變成強X犯或殺人狂--雖然不是沒有,但那是流浪漢中的極少數!我們最多就是偷些沒人要的東西,不會去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因為頭頂有老天爺在看著每一個人。


    我承認,我依然喜歡女人,時常麵對街頭廣告牌裏穿著暴露的女明星,興奮得整晚睡不著覺。有時遇到走夜路的漂亮女人,也會悄悄尾隨一段路--但我不會打擾她,而是護送她安全到家。


    比如,那個叫阿香的女孩。每個夜晚,我都會看到她走出未來夢大廈,紮著馬尾拎著山寨名牌包,體形還像個十來歲的小女孩。我不知道她是做什麽的,但肯定是從農村來城市打工的,我猜她的實際年齡應該有二十歲吧,有時她化著淡妝從我麵前走過,帶著一股洗發水的氣味,扭動著小小的身體,那真是把我迷得靈魂出竅了!但我從沒跟她說過話,隻知道她是在未來夢大廈上班的--直到世界末日,才知道她的職業是洗頭妹。


    有一晚,她回家經過一條昏暗的小巷,一個小混混攔住了她,她高聲呼救,卻無人搭理。我衝上去把小混混打得落荒而逃。她正要向我道謝,我卻溜走了--我這麽一個蓬頭垢麵的流浪漢,還是不要嚇著人家小姑娘了。


    阿香能在世界末日活下來,我很高興。希望她能一直活下去,如果她沒有食物,我會把自己最後一點吃的留給她。


    可我還是不敢出現在她麵前,隻遠遠躲在陰影裏看著她。


    那個保安總是糾纏她,幾次我都想揍那家夥。有一晚,我看到保安帶著阿香進了一個小房間,而阿香並沒有絲毫抗拒。一兩個鍾頭後,他們一起走出小房間,保安的手還在阿香身上亂摸--雖然我隻是個流浪漢,但也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麽事情。我很難過,但也隻能難過。


    就算是個保安,也比我這個流浪漢強吧,希望他能對阿香好一些。第三天,淩晨,我被一陣汽車呼嘯聲驚醒,一輛大車從車道上飛馳而過,開進了地下四層。隔了幾分鍾,這輛大車又開回到地下三層,速度要比之前更快。


    突然,車庫裏傳來一陣重重的撞擊聲。我趕去時發現這輛大車已撞得一塌糊塗,車頭擠成一團,把旁邊一輛紅色轎車撞成兩截。車子前排坐著兩個人,各自被兩個大氣球頂著,其中一個男的已經死了,方向盤整個壓破了他的胸膛,駕駛室裏到處都是他的血。旁邊坐著一個女孩,仔細分辨竟是阿香!她還活著,胸口在劇烈地起伏,隻是失去了知覺,身上還在流血。小孩般的體形救了她的命,如果她像大人那樣坐著的話,肯定也會被撞死的!


    可是,她這邊的車門已經嚴重扭曲變形,無論從裏從外都無法打開。我著急地繞著車子轉了一圈,結果打開了車子的後備廂,找到了一箱修理工具。於是,我用扳手與螺絲刀好不容易才打開破損的車門,然後把阿香從車裏抱了出來。


    這是我第一次觸摸她的身體,輕輕的,就像一個孩子。我隨手擦了擦她臉上的血汙,看清了她那張清澈的臉,我真的好喜歡她。忽然,我有一種衝動,想要親吻她的嘴唇。


    不!我有什麽資格?一個被所有人瞧不起的流浪漢,一個誰都記不住的X。何況,阿香現在昏迷不省人事,我這不是乘人之危的揩油吃豆腐嗎?


    我查看了一下她的傷勢,幸好都是些皮外傷,她的昏迷應該隻是暫時的。我有些猶豫,要不要就這樣守著她,直到她睜開眼睛?


    突然,她的眼皮微微顫動,眼看就要醒過來了,我悄悄躲進黑暗角落裏。


    阿香醒了,看著車裏的死人、被卸下的車門,她明白了。


    "為什麽讓我活下來?"


    車庫裏回蕩著她孩子般的尖叫,她並不感激我救了她。


    她那小小的身體搖晃著離開這裏,走上通往超市的樓梯。而我蜷縮在角落中,低頭落下眼淚。--我好後悔,為什麽沒跟她上去?我明知道她一心求死,明知道她已近瘋狂,為什麽不跟著她以防不測?是因為不敢再看到她的眼睛?


    不久,她死了。當人們拋下她的屍體離去後,我從黑暗中鑽出來,重重跪倒在她跟前,哭得像個孩子。


    後來,我偷聽幸存者們的談話,才知道阿香犯下的罪孽。我也不恨殺死阿香的那個人,因為她已是必死之人了。我隻恨我自己,不能給她任何幫助,更無法改變她的命運,隻能一個人躲在地下看著她的屍體......


    兩天後,正太來找我玩。我勸他快點回去,他媽媽肯定很著急吧。這時,我聽到一陣腳步聲。我和正太躲在貨架間,看到那個叫陶冶的超市員工下來了。他沒走幾步路,就被那條狗熊般的大狗撲倒,眼看就要被咬死了。


    我上前直接一腳蹬在大狗腰上。它翻滾到地上,發出一聲大吼,剛要再撲過去,我瞪著眼珠子高聲叫罵:"畜生!滾!"雖然它可以眨眼咬斷我的脖子,卻露出害怕的眼神,很快夾著尾巴逃跑了。


    我會動物的語言--從一位老叫花子那裏學來的,他已流浪了八十多年,經曆過南京大屠殺,見識過三年自然災害人吃人。他不但去過中國每一個地方,還去印度、前蘇聯、歐洲多國要過飯。他在重慶見過蔣委員長,在開羅見過羅斯福總統,在莫斯科見過戈爾巴喬夫。他最早學了狗話,後來學會貓話,最後竟學會說老鼠話。無論他走到哪個角落,身後都跟著一大串野貓野狗。我是老叫花子的關門徒弟,當他傳授給我這些動物語言後,就坐在地上睡著再沒醒來。我半夜裏把他拖到街心公園埋了,也不枉師徒一場。


    我可以跟地底所有動物說話,讓它們聽從我的命令,尤其那條狗熊般的大狗,盡管它有時還會自行其是。我還控製了那群老鼠,讓它們不要去地下四層--隻有老鼠不懼怕腐屍,但我不想讓它們去吃可憐的死屍,那裏有我的阿香。隻有一個小動物,成為與我平等的朋友--它一直住在地下四層,很特別也很聰明,我相信它會活得比我更久。


    我知道,我將會死在地底,並會被你們大多數人遺忘。


    是啊,無論亡靈還是幸存者,你們說到過我的死嗎?


    這天夜裏--反正永遠都是夜裏,還有許多貓狗陪伴我,要不是我嚴加管束,哈根達斯店裏最後一個重傷的老頭,肯定會被饑餓的它們吃掉。現在,這些可憐的動物自相殘殺,留下一團團模糊的血肉。


    那個老頭還沒有死,頑強地呼吸著,即便他身上很快會孵出小蒼蠅。


    忽然,手電光照亮了他,原來是大樓的主人,還有他的那條狗。


    大樓的主人殺了那個老頭。


    要不要上去救他?反正老頭肯定要死的,這麽死說不定還解除了他的痛苦......不,這不可能是老頭的意願!


    終於,我衝到他們跟前。米黃色的狗向我叫了幾聲,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它立時發出老鼠般的叫聲,躲藏到主人身後。


    老頭死了。


    "為什麽殺他?"


    "對不起,我隻是為了節約氧氣。反正他早晚要死。每一點氧氣都是珍貴的,不能被他白白消耗。"


    這句話激怒了我--那麽我也應該死嗎?流浪漢活在這個世界上,不也被許多人認為是白白消耗氧氣嗎?


    "你會死得很慘的!"我對他詛咒了一句,便轉身向那群貓狗走去,突然感到後背心一陣劇痛。


    以前我不是沒挨過刀子,但從沒像這一回如此疼痛。刀尖從背後捅破了我的心髒。


    我死了。沒有一絲掙紮與反抗,無聲無息地倒在地上。雖然,我是那群貓狗的主人,但饑餓的它們仍會把我作為夜宵--如果我的肉能讓它們免於餓死,也算是某種功德吧。


    不過,你們不會記住我的。


    我是X。(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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